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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电车难题实验:良知,人性夜空中最亮的星不要挑战人性 作者:潘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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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到1973年期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克鲁斯县弥漫着恐怖的气氛,在多家媒体的大肆报道之下,“女大学生公路杀手”成了几乎所有人的噩梦。在此期间,连续有5名女大学生神秘失踪后被发现遭残忍奸杀,但警方没能掌握关于凶手的丝毫线索,一筹莫展。这使得该起连环凶杀案披上一层恐怖色彩,甚至在当地引起了民众的恐慌。 就在警方和美国联邦调查局的调查陷入困境之时,一个名叫埃德蒙·肯珀的人前往警察局自首,困扰警方多时的连环杀人案就此告破。令人感到惊诧的是,埃德蒙·肯珀的智商测试成绩居然高达145分。身高超过2米的埃德蒙·肯珀先后杀过10人,其中甚至包括他的祖父母和母亲,另外,他还奸杀了5名女大学生。他每次都先砍头,后辱尸,手法十分残忍狠毒。他简直是名副其实的“变态杀人狂”。 实际上,像埃德蒙·肯珀这样的变态杀人狂都缺乏良知,是典型的反社会人格者。那么,人类的良知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良知的运作:再现人类的道德形态 我们先看一个非常经典的思想实验——电车难题实验。这项实验最早是哈佛大学教授桑德尔在课程“公正:该如何做是好?”里讲的,后来这个课程在网络爆红。在课程中,桑德尔介绍了两个版本的电车难题。 先来看第一个版本。现在请想象一下,有一辆有轨电车在行驶中失控,司机没法让电车停下来,但可以让电车转向。轨道前方有5名工人在施工,若听任电车前行,这5名工人都要罹难。为了避免这一惨烈事故,司机能采取的唯一方法就是将电车转向另一条轨道,但另一条轨道的前方也有1名工人正在施工,电车转向的后果是此人被撞。如果你是司机,你会怎样做? 实验结果是,绝大多数人会选择将电车转向,以牺牲1人为代价来拯救5人。而且,在这个思想实验中,人们给出的理由也很有意思。有人说,我需要查一查《圣经》,上帝让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有人说,反正这5人跟我也没什么关系,如果他们能给我什么好处,我就让电车转向;而大部分人则会这样计算:牺牲1人可以救5人,这笔账划算,5人的生命比1人的生命价值更高,那我应该让电车转向。 再来看第二个版本。现在请想象一下,同样是一辆有轨电车失控,轨道前方有5名工人正在施工,如果听任电车前行,这5名工人全都会被撞死。不同的是,电车没有其他轨道可以转向,司机无力避免这一惨烈事故。但此时,有个人恰好在轨道上方的天桥上看风景,他目睹了这一情景,并完全明白了即将发生怎样的悲剧,并且他还知道,只要把身边的1人从桥上推下去,就能让电车停下,拯救这5名工人,尽管被推下去的那个人必死无疑。 如果你就是站在桥上看风景的那个人,你会怎样做? 实验结果是,绝大部分人选择不推。而且,在第二个版本的思想实验中,人们给出的理由就更有意思了。有人说,让我亲手杀人,我实在下不去手,不管有多少人要救,我也不能亲手去杀死一个无辜的人;有人说,如果身边的那个人跟我没什么关系,我就推,但如果那个人是我的朋友,我就不推;有人说,如果身边的那个人是一个罪大恶极的人,那我就推,反正他死有余辜,但如果他是个好人,那我就不推;有人说,如果我把那个人推下去了,万一人家的家人来找我寻仇怎么办;有人说,我也不知道要不要推,反正等到火车开过来的那一刻,我遵从自己内心的感受,内心让我推,我就推;还有人则更英勇,说我实在无法对无辜的人下手,干脆牺牲自己,自己跳下去来挽救其他人。 在这两个版本的思想实验中,同样都是因为电车失控而要牺牲掉1人,但人们的态度和反应却相差甚远。因为在第一个版本中,牺牲掉1人是不得已而为之,也就是说,这份责任是可以推卸掉的,这会让当事人感到压力减轻许多。而第二个版本就不同了,虽然也是牺牲掉1人,但这是当事人主动选择的结果,主动选择就意味着要承担责任,所有的后果都是当事人的选择带来的,这就让全部责任都压在了当事人的身上。正常人这时都会内心十分挣扎,感到极其痛苦,并且饱受压力与自责的煎熬。 这种为难的感觉,是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最宝贵的东西——良知。一方面,良知是一种爱的能力,每个正常人都天生拥有对陌生人的博爱,表现为善意和共情;另一方面,良知也是一种义务感,这种义务感会让人感到自己对其他人负有无法推脱的义务,比如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孩子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甚至人对宠物的关爱义务。也就是说,我们之所以难以抉择,是因为我们对陌生人有共情心理,在这种情感基础上,我们认为自己有不伤害他人的义务。这种义务感就是良知,也是人类心灵中最闪亮的星。 良知的发展:绽放出良知的花朵 著名神经科学家帕特里夏·丘奇兰德认为,道德,也就是我们心中那个需要我们听从的声音,其实是大脑进化的产物。对动物心理与行为的研究发现,动物,尤其是哺乳动物,同样拥有共情能力,它们也会哀悼,会为他者辩护,会在战败后安慰同伴,比如黑猩猩就会用手臂环抱自己的同伴来表达安慰。实际上,我们最初的道德来源于与母亲之间深刻的情感联结,这种情感联结是能帮助孩子活下来的。母亲尽心尽力地照顾孩子,让孩子获得了最初的共情能力。 哈佛大学著名心理学家和教育家劳伦斯·科尔伯格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系统的研究。他对大量6岁至16岁的孩子进行了访谈,这些孩子来自美国、墨西哥、土耳其、尤卡坦半岛等地。在访谈过程中,科尔伯格会给孩子们讲10个道德两难的故事,其中最有名的是海因茨偷药箱的故事。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海因茨的妻子得了一种罕见的癌症,生命垂危。医生说有一种特效药能够救她,但用于制造这种药的原料很昂贵,且发明药的药剂师会向客户收取十倍于成本的价钱。为了给妻子治病,海因茨跑去向所有他能想到的人借钱,最后也只借到了一半左右的钱。海因茨跟药剂师解释,要是没有这种药,他的妻子就得等死,他祈求药剂师把药便宜点卖给他,或是让他过一阵子再把药钱补齐。但药剂师的回答是:“那可不行,我发明这种药,是要靠它赚钱的。”海因茨很绝望。为救妻子一命,他闯进药房,偷走了药。 讲完故事后,科尔伯格向孩子们提问:“海因茨应该这么做吗?” 科尔伯格感兴趣的其实并不是孩子们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而是他们的回答背后的推理过程。他记录了孩子们的推理过程后发现,儿童的道德发展其实普遍遵循这样一个过程——从利己主义到遵守原则。这个过程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道德成规前期。孩子在7岁至10岁时,主要会服从成年人的权威并遵守规范,而他们这么做只是因为对赏罚有预期。处于这一阶段的孩子对海因茨的故事的典型反应是:“海因茨不应该那么做,因为他会受到惩罚。” 第二个阶段是道德成规期。从10岁开始,孩子的行为受到他人意见的引导,孩子会有服从规范的意愿。在这个阶段,服从权威本身成为一种价值,与赏罚或更高的原则无关。处于道德成规期的孩子对海因茨的偷窃行为的评价,及其背后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他不应该偷药。偷东西是违法行为。” 第三个阶段是道德成规后期。这个时期大概从青春期开始,是一个比较漫长的时期。孩子们会形成抽象的道德原则,并按照这些原则来行事,以满足自己的良知,而非寻求别人的认可。也就是说,如果能顺利过渡到这一时期,那么孩子会遵循自己内心的声音和判断。在道德成规后期,道德推理凌驾于具体的社会规范之上,经常会与现有的社会规范发生冲突。就海因茨困境而言,处于道德成规后期的人经过道德推理,很可能坚持生命比金钱宝贵。 然而,科尔伯格通过研究发现,其实我们大多数人都从未完全达到道德成规后期的阶段。也就是说,其实我们很多人的道德发展水平还处于孩子的阶段,要么就是害怕惩罚,要么就是服从权威,真正遵循自己内心道德准则的人少之又少。 一位33岁男士的案例让我印象极为深刻。可以说,这位男士把“孝顺”演绎到了极致。虽然这位男士已经33岁,但他的脸很圆,是一张娃娃脸。他目光有些呆滞,面部肌肉僵硬,还有些驼背。这位男士是个典型的老好人,特别好说话,很温顺,在人际关系中总是给人低人一等的感觉。他有个很特别的地方,就是一直把“孝敬父母”挂在嘴边,无时无刻不在提他的父母,尤其是他的妈妈。 这位男士之前谈过三任女朋友,都非常不顺利,主要原因就是这位男士觉得几任女朋友都不够孝顺他的父母。后来好不容易有个女孩嫁给了他,婚后他们一起住在自己的婚房里。但没过几年,他的妻子就要和他离婚。原来,他的妈妈在他结婚之后,经常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来家里“骚扰”,甚至会随便乱翻他的妻子的东西。尤其在他的妻子生了孩子之后,他的妈妈可以说是各种“作妖”,不但对他的妻子指指点点,语言刻薄,没有一点关心和照顾,而且还把孩子霸占过来,完全按照自己的方式喂养。有一次他的妻子给孩子喂奶时,他的妈妈非说孩子没吃饱,要他的妻子再喂,甚至自己上手去挤压他的妻子的胸部。 对妈妈的出格行为,这位男士的做法就是待在一边不说话,始终跟妈妈站在一起。他认为,妻子必须像他一样孝顺他的妈妈,他的妈妈说什么都是对的,因为天下只有父母会对孩子好,当孩子的一定要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毫不夸张地说,这位男士已经达到了“愚孝”的程度。有一次,他的妻子实在受不了了,与他的妈妈发生了冲突,结果他突然暴怒,冲上去就重重打了妻子一耳光,最终导致婚姻破裂。 我后来发现,这位男士对“孝顺”有着近乎偏执的追求,仿佛“孝顺”是一种绝对正确的东西,我们不能去触碰,不能去剖析,也不能去认识它,只能去执行,父母就应该被绝对正确化。而这位男士之所以对“孝顺”如此偏执,只是因为从小到大都被父母,尤其是被妈妈反复虐待,只要他不听话,不顺从,妈妈就打他,骂他,严厉地惩罚他,甚至故意无视他。实际上,这位男士从开始被虐待的那一刻起,内心的道德水平的发展就已经停滞不前了。这位男士的道德水平跟7岁左右的孩子差不多。 正如国内著名心理咨询师曾奇峰所说:“爱制造分离,而施虐制造忠诚。”德国心理治疗师海灵格有个非常形象的比喻:一头熊一直被关在一个窄小的笼子里,只能站着,不能坐下,更不用说躺下了,当人攻击它时,它最多只能蜷成一团来应对,后来它被从这个窄小的笼子里解救了出来,但它仍然一直站着,仿佛不知道自己已获得自由。 良知的缺失:人性中的黑暗 大多数人天生拥有良知,但不幸的是,有些人天生就没有良知,又或许他们后天的成长环境存在严重的问题,他们从小没有得到父母很好的照顾,以致失去了爱的能力、与他人共情的能力。美国知名临床精神病学专家玛莎·斯托特称反社会人格者为“冰人”。这类人感受不到其他人的善意,也感受不到自己带给其他人的伤害,他们没有感情,极度自私,就像冰块一样。根据玛莎·斯托特大量的调查研究,这种反社会人格者的人数占欧美全部人口的比例是4%。 按照玛莎·斯托特在其著作中的描述,反社会人格者一般具备以下七项特征。 一是无法遵守社会规范。反社会人格者一般无法忍受社会规则,甚至无法忍受法律条文,他们会感觉到无法忍受的约束和控制,这种感觉常常会导致他们恶意打破规则,无视法律,乃至犯罪。 二是惯于欺骗和操纵他人。反社会人格者操纵他人的手段多种多样,武力只是其中一种,而更多见的是语言暴力、精神压迫,甚至包括求饶、博取同情等精神控制手段。他们试图使用这些方法扭转他人的个人意志,达成自己的目的。 三是不负责任,惯常推脱。他们没有良知,也就没有附加在情感上的义务感,这就导致他们不仅完全不会担负任何责任,还会想尽办法找借口推脱。 以上三项是反社会人格者的核心特征。另外还有四项特征:易冲动,做事情绪化;易怒,极具攻击性;毫不顾及自己或他人的安危;毫无羞愧感。 这七项特征埃德蒙·肯珀一项不落,全部符合,尤其是他的暴虐残忍,令人发指。那么,暴力行为的念头究竟是如何在我们的大脑中出现的呢?要理解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知道,自然界出现的暴力行为,其实是包含人类在内的动物应对“适者生存”法则的核心策略,这项策略与保命直接相关。几乎所有的动物,当然也包括人类,都演化出了特定的大脑神经通路和维持这种通路畅通的神经机制,来指导自己何时发起暴力、将暴力进行到什么程度以及如何控制暴力。 我们可以把大脑想象成一顶大蘑菇,而大脑皮层就是这顶大蘑菇表面的一层很薄的膜。大脑皮层虽然只有3毫米厚,却是高级认知功能的核心区域,正是大脑皮层的存在让人类有别于其他动物。与此同时,人类的大脑还从远古时代的低等爬行动物那里继承了比较原始的神经中枢,从哺乳动物那里继承了比较原始的情感系统。这些系统构成了人类的暴力冲动、性冲动等原始冲动的生理基础。 通常情况下,我们大脑中的原始冲动会被前额叶皮层中的高级认知系统抑制掉,这种抑制作用是通过一个叫边缘系统的脑区实现的。边缘系统包括海马体、内嗅区、齿状回、扣带回、乳头体以及杏仁核等,是原始大脑和高级认知大脑之间的信息交换的载体。而暴力行为与边缘系统有关。人们的暴力行为,如果是从大脑前额叶发起,经过边缘系统,来调动全身的资源进行战斗,那么这通常是基于理性的暴力,比如拳击比赛;但如果是从原始大脑发起,经过边缘系统,传递到大脑皮层,那么这通常是出于冲动的暴力,比如打架斗殴。如果边缘系统出了问题,比如先天有缺陷,或者后天发育不良,那么前额叶到边缘系统的连接就会减弱,人就有可能难以控制暴力冲动和破坏行为。 而反社会人格者就更加可怕了,他们不但难以控制暴力冲动和破坏行为,而且大脑中负责道德决策的神经通路也出了问题,他们根本体验不到内疚、恐惧、悲伤等负面情绪。要知道,良知并不止表现为负罪感和悔意,它是建立在我们的情感体验的基础上的。反社会人格者没办法感受到真实的情感,因此无法与他人构建关系,义务感也就无从谈起了。反社会人格者能够体验到的只有生理上的痛苦与愉悦,以及成功后的兴奋与遭遇挫折后的暴怒。并且,在成功抑或受挫的经历与兴奋抑或暴怒的生理感受中间,是没有情感来起到润滑调节作用的。 公安部门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发现,有60%的犯罪分子平时都正常地生活着,没有明显的犯罪行为或前兆,却因为某种事物或某个人的出现而突然做出暴力犯罪行为。根据中国公安大学著名犯罪心理学家李玫瑾教授的定义,这叫作“危险心结犯罪”。心结是一个人在某个时刻因为某件事受到刺激,心理受到创伤而又无法自愈,因而在心中埋下的隐患,就像一颗埋藏在心底的定时炸弹,一旦内部外部的时机成熟,这个定时炸弹就会爆炸。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具有反社会人格特征的人就一定会犯罪,是不是反社会人格者与是否犯罪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只能说反社会人格者实施犯罪的可能性更高,其人格基础为犯罪提供了持久而稳定的内部环境,而真正诱发犯罪的是埋在内心深处的定时炸弹。 按照李玫瑾教授的分类,危险心结犯罪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意识类犯罪,就是潜意识层面的心结导致的犯罪。潜意识层面的心结往往表现为弗洛伊德所讲的“本我”与“超我”之间的剧烈冲突。这类犯罪分子一般看起来非常老实,但一旦爆发,便具有巨大的破坏力。2004年震惊全国的马加爵就非常典型。根据李玫瑾教授的分析,马加爵杀人并不是因为贫穷带来的自尊问题,而是由于浏览黄色网站并在校外有多次性体验后被同学发现,受保守性格和传统观念影响的马加爵对此感到羞愧难当,才杀人灭口。他无法接受同学们的议论与嘲笑,这种羞愧的感受以及内心的巨大冲突彻底击溃了他,让他走向犯罪。 第二类是知结类犯罪,也就是认知层面的心结导致的犯罪。这类犯罪分子常常在遇到重大挫折后把责任推卸给他人,从而规避自己内心的痛苦体验。例如2006年在陕西道观疯狂杀害10人的邱兴华,他怀疑道观住持熊某与自己的妻子有染,随后发现有种种迹象可以证实自己的怀疑,于是大开杀戒。邱兴华在法庭审判中再三强调熊某该杀,自己是因蒙羞而伸张正义,但他的猜测完全是捕风捉影。实际上,邱兴华长时间面临着养家的难题,妻子的抱怨刺激着他敏感的自尊,使他陷入了疯狂的猜忌和嫉妒。他其实是把自己的无助与愤怒投射到了一个假想敌身上,并出现了认知扭曲。 第三类是情结类犯罪。这类犯罪分子大多在早期的成长过程中因遭到抛弃、虐待、冷落等而受到重大情感创伤,为了抵抗内心的巨大痛苦而采取了隔离或逃避的策略。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少言寡语、内心封闭、情感孤僻,虽然在行为上没有明显的异常表现,但过去的创伤始终淤积在内心,让他们无法摆脱痛苦。这种痛苦的情绪积压到一定程度,又无法宣泄时,就会以极具破坏性的方式被表达出来。情结类犯罪最大的特征和危害是侵害对象泛化,即作案对象完全随机。2018年4月27日发生的陕西米脂县第三中学恶性伤人事件和同年6月28日发生的上海世界外国语小学恶性伤人事件,都是情结类犯罪的典型例子。 良知的泯灭:童年种下恨的种子 我们回到埃德蒙·肯珀的案例上。肯珀从小就特别聪明,智商惊人,甚至超过了霍金,但很遗憾,他出生在一个不幸的家庭,这个家庭犹如冰窖般寒冷,没有一丝温暖。肯珀的母亲性格非常敏感暴躁,因此与肯珀的父亲早早就离婚了,而肯珀因为与父亲长得很像,经常遭到母亲的白眼、谩骂和冷漠对待。更夸张的是,母亲甚至因为担心他会强奸他的姐妹而把他关进了地下室。肯珀发育得比较早,体格比同龄人要大很多,因此他在学校还受到同学排挤。 在这段时间里,肯珀的内心积攒了无数的恨,而他宣泄怨恨的方式就是虐杀小动物。他先是破坏妹妹的玩偶,慢慢发展到杀害动物,杀死并肢解了两只小猫。母亲发现他的行为后,直接将他赶出了家门。肯珀本来想去投靠父亲,可是父亲已经再婚,不愿继续抚养他,他被送到了祖父母的农场。然而,他的祖母跟他的母亲很像,也对他百般折磨。 终于有一天,15岁的肯珀就像定时炸弹一般爆炸了。他拿起了一把来复枪,杀害了自己的祖母。为了防止被祖父发现,他一不做二不休,把对他还不错的祖父也一并杀害了。肯珀在杀了祖父母后没有表现出一丝惊慌和害怕,他很镇定地打电话给母亲,告诉她实情,然后等着警察的到来。 后来,肯珀被送到一所专门关押精神病罪犯的州立医院,并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由于他的智商极高,他很快跟医生们成了“好朋友”,并掌握了大量医学和心理学的知识。为了能够尽快出院,他把几乎所有精神病诊断测试的答案都背了一遍,顺利通过了精神评估测试,被评估为“对社会没有危险”而获得假释。 假释出来的肯珀并未与多年未见的母亲修复关系,而是又陷入了与母亲的纷争。肯珀又像儿时一样遭到母亲的辱骂。当然,肯珀也想过从母亲那里搬出来,还一度真的出来与人合租,但由于经济问题,他最后不得不再次回到母亲身边。恶性循环就此开始,他成了母亲的出气筒,而他也开始寻找他自己的出气筒。据肯珀回忆,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幻想如何才能伤害并杀死他的母亲。而这次,他要来真的了,一场有预谋的杀戮就此开始。 然而,在肯珀的计划中,最先倒霉的却是无辜的女大学生。每当在家里受到母亲的歧视和羞辱后,肯珀就会开着自己改装的“警车”,在公路上寻找那些试图搭便车的漂亮女大学生。当然,他并不是要与她们约会,而是要杀害她们,然后分尸甚至奸尸。 在1972年至1973年的近1年时间里,他先后绑架了5名女大学生,带她们回到家中,然后杀害她们。在家里,他会先割去受害者的头颅,然后强奸无头尸体,最后肢解尸体。在这个过程中,他曾拍下一些淫秽的裸尸照片,还把受害者的头颅埋在母亲的花园里,因为母亲命令他必须要抬头看着她,而母亲房间的窗户正对着花园,把受害者的头颅埋在花园里,就有人会一直仰视她了。肯珀还有恋尸情结,总是会在尸体上花大量的时间。在他看来,尸体是最安全的,他从很小的时候起就有性幻想,可他认为活着的美人都会背弃他,只有尸体才不会离开他,才会对他言听计从。 此时的肯珀就像一台被开启后却无法停下来的杀人机器,除非他能自己按下暂停键,而按下暂停键的方法就是杀死让他活在阴影下的母亲,摆脱自己的心魔。于是在耶稣受难日这一天,肯珀将恶魔之手伸向了熟睡的母亲。这天晚上,肯珀用利器残忍地杀害了他的母亲。 在杀死母亲之后,肯珀并没有收手,而是请来了母亲最好的朋友,然后等她一走进屋子,就掐死了她。事后,肯珀在案发现场美美地睡了一觉,直到第二天才离开现场。他漫无目的地开着车,收听广播,期望自己会成为大名人,可是广播里并没有出现他的名字。这让他大失所望,他觉得自己的“壮举”没有被看见。几天后,他把车子停靠在路边的一个公用电话亭旁,给圣克鲁斯警察局打电话自首。 施虐症与恋尸症 肯珀的作案手法符合这样的规律:无论是对无辜的女大学生,还是对自己的母亲,肯珀一定会先施虐,让受害者痛苦地死去,比如将女大学生绑架后用刀刺死或者用绳子勒死;然后,他会砍下受害者的头颅,再去强奸尸体,最后还会把尸体,尤其是受害者的头颅,当成装饰品一般对待。按照著名精神分析大师弗洛姆的观点,肯珀是集施虐症与恋尸症于一身的典型。 首先来看施虐症。患有施虐症的人会对其他人或动物进行侵犯和伤害,比如性虐待他人、虐童、虐待动物、酷刑折磨他人等。当然,这里所说的侵犯和伤害也包括精神上的虐待和控制,比如有些患有施虐症的人就追求完全控制他人,追求对其他生命的绝对控制,将其变成自己的物品,而自己则成了被虐待者的神,通过让他人遭受痛苦来获得快乐。弗洛姆举了臭名昭著的纳粹头子海因里希·希姆莱的例子。希姆莱就是一个过分追求秩序和控制的人,有着病态的洁癖,性格非常暴虐。他在臣服于希特勒和纳粹的同时,也有着强烈的控制欲和支配欲。在纳粹对犹太人展开大屠杀期间,希姆莱视生命如草芥,用毒气室等残忍手段杀害了几百万犹太人。但就是这样一个残暴之人,在纳粹战败后,却因恐惧审判而服毒自尽。 再来看恋尸症。“恋尸”这个词是指对尸体有病态渴望甚至性欲,也可以指对一切无生命的东西,特别是对死亡的东西感兴趣。患有恋尸症的人会被尸体、腐烂的东西、粪便之类的东西吸引,喜欢谈论疾病、死亡和葬礼。因此,他们也热爱暴力,渴望制造死亡,追求毁灭生命。而恋尸症患者的最好例子就是阿道夫·希特勒了。他用科学、高效的手段,组织屠杀了几百万犹太人、波兰人和俄国人;他憎恨人类,憎恨生命,看到德国飞机轰炸波兰华沙的场景,他竟然兴奋不已;他最感兴趣的旅游景点是断头台和墓地;他不仅毁灭敌人,也毁灭自己人,他杀害了德国的许多政治家和军事将领;等到战败不可避免,他就要毁灭整个德国,让所有人来给自己陪葬。 在肯珀的案例中,还有一处特别值得关注的地方,那就是他杀害了母亲和母亲的朋友后,原本可以逃之夭夭,却因为警方没能及时破案,当地报纸没有报道他的名字而极度失望。这体现了人性中的重要需求,那就是希望被看见,连反社会人格的变态杀手都有这个需求。 电影、电视剧以及一些文学作品中常常会有以下桥段。一个蒙面杀手找仇人寻仇,在快要杀死仇人时,比如把剑架在仇人的脖子上或者拿枪指着仇人的头时,一定会在最后时刻拿下自己的面罩,让对方看看自己的脸,然后说一句:“某某,你也有今天。”当仇人看清了杀手的脸,认出杀手是谁,并想起自己为什么会被杀手寻仇时,这个仇人就可以死了。那种拿人钱财、替别人杀人的职业杀手就没这么多戏,会直接解决目标,拿钱走人。由此可见,找人寻仇的杀手,杀人既是杀给自己看的,也是杀给别人看的,尤其是要在杀人过程中体现出自己的意义和价值,并在最后用让对方看清自己的脸的方式告诉对方:“你输了,我比你强大。”而肯珀则通过主动投案自首的方式告诉警察和媒体:“你们太弱了,我才是最强大的。” 识别隐藏的定时炸弹 反社会人格者以及他们像定时炸弹一般的心结,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巨大的破坏性。因此,掌握快速识别隐藏在我们身边的定时炸弹的方法就显得尤为重要。美国知名心理治疗师比尔·埃迪给出了一种叫作“WEB方法”的判断法,即通过观察对方的语言(their words)、自己的情绪(your emotions)和对方的行为(their behavior)来迅速识别反社会人格者的特征。 第一,观察对方的语言。反社会人格者通常语速很快,他们喜欢用一些夸张、极端的语句表达很难实现的愿望,或者用繁复的词语掩盖自己的行为。同时,他们会适时转变自己的语言,试图发现对方的弱点,并用言语操控对方。 第二,相信自己的情绪。很多人会与反社会人格者共事、日常交往,或者恋爱、结婚,他们虽然隐隐觉得哪里不太对,却依然想要相信反社会人格者所说的话。此时,最好尽力避开对方的语言所施加给自己的影响,更多地体验自己的情绪,因为自己的身体更清楚答案。如果感觉到恐惧,尽快离开让自己感到害怕的人,不要被对方进一步的语言影响。离开这个人之后,可以多做一些调查,比如询问其他人是否也有相似的感觉,或者寻求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的帮助。 第三,观察对方的行为。识别一个人是不是反社会人格者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持续关注对方的行为,而非语言,因为反社会人格者会做出其他人不会做的怪异行为。比如,反社会人格者享受别人的痛苦,他们经常欺负那些“被选中的目标”来取乐,因为对反社会人格者来说,激起别人强烈的情绪反应会让他们体会到控制别人的成就感;又比如,反社会人格者在讲述自己对他人施暴的经历时会露出满足的笑容;再比如,反社会人格者普遍在15岁之前有暴力行为等不良表现,比如虐杀小动物、偷窃、纵火、习惯性说谎等。 虽然上述方法并不能帮你百分之百准确地锁定反社会人格者,却能帮助你更好地认识反社会人格,并采取相应措施,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多一分对反社会人格的了解,便能多一些积极的应对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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