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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书当诉  作者:戴安娜·阿西尔

我在一九三六年进入牛津大学,但当时并没有加入左翼党派。我不能说这是因为我对马克思主义持什么批评态度,也不能说我比许多更严肃的同龄人更有本能的预见性,我只是懒惰而已。与当时所有左翼大学生一样,资本主义腐臭的气味对于我来说刺鼻难闻,我们觉得,只有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极端的、革命性的对抗才会有效果。但成为一名积极的党员——我觉得太过艰苦了。如同从英国国教那里偷偷溜走一样,我也偷偷离开了左翼党派,但更没什么借口可言:第一次离开时,我能感到懒惰背后还有着正当的理由,但这次,什么理由也没有。我非常钦佩能投身其中的人,但我无法相信,成为牛津劳工俱乐部的成员,随便为饥饿的游行者们切切三明治,就是对当下形势的恰当响应了。“我,”我感到遗憾,“本质上就是轻浮之人。”

我这种心态不仅出现在考虑社会状况时,还每每出现在发生一些事情,迫使我承认战争即将来临的时候。“我们生活在战争的阴影之下……”斯蒂芬·斯彭德的这首诗,我在上牛津的很多年前就熟稔于心——他曾经是我青春期热爱的诗人之一——无论是他的诗,还是我读过的其他人的作品,又或者是日常的新闻报道,都不允许我闭目塞听。可是,“哦,闭嘴,我们谈点别的吧,”我会这么说,“不管怎么说,我们都无能为力。”只有到了晚上,我才有时对自己说:“战争真的要来了,你应该知道。照目前的情况来看,不可能不来。”一个在牛津的夏夜,飞机嗡嗡地飞了一个小时,在小镇上空盘旋、掠过,我不知道他们想干什么,是想轰炸吗?西班牙的情况已经让我们有了关于轰炸的书本知识,但奇怪的是,我竟然如此确定,那些持续不断的轰鸣声来自轰炸机,而不是战斗机。这就是它们的声音,我这么想着,几乎立刻处于恐惧的寒意中,就是它们。那种寒冷和绝望,是后来当我在床上听到真正的空袭声时,都不曾再有过的。假装不会发生没有用,因为一定会发生。我流下了眼泪,可很快又觉得眼泪根本无济于事,便止住了,面对即将到来的战争,我所能做的只有哭泣。有一次我对一个朋友说:“战争要是真的开始,我就自杀。”她这么回答:“但这很蠢啊,为了逃避死亡而自杀。”可我想逃避的不是死亡,而是不得不去了解生活中的这种恐惧。

因此是的,我当时确实很轻浮,也很懒惰,现在看来,能成为这样的人是一种幸运,因为通过大部分时间都逃避现实、不去思考的方式,我确实将战争发生前的三年时光像珠宝一样珍藏了起来。

从家前往牛津的一路上,我都处于一种麻木的状态,惊慌失措,昏昏欲睡,超然物外,仿佛身处远方观望一切,而这一切都不能让我真正挂怀。直到今日,紧张对我的影响还是这样,这也算是一件幸运的怪事(虽然在大学考试中造成了一些不幸的结果,因为会导致答题时的马虎和轻率)。除了去上中学,我之前唯一的独自旅行就是去拜访朋友,参加聚会。而一旦到达目的地,就会看到期待中的面孔,被带着去做期待中的、令人愉快的事。我害怕离开家,一想到即将踏入这所超级大学,我就不寒而栗。简直不敢相信,几个月葱翠的时光这么快就结束了。

我之前去牛津面试过,所以知道那里的煤气厂、果酱厂和监狱,乘火车到达那里时,它们是通往美丽之地的忧郁前哨。我还知道,我的学院是一座不起眼的建筑,或者说就是一堆杂乱的建筑群。即使因为我之前的情绪太过高涨,差不多到了该被击垮的时候,但暂时也不会是因为这些因素。然而,我当时还不知道,我的房间有多么循规蹈矩——深蓝色的平纹棉布窗帘,脸盆架周围环绕着深蓝色的屏风,床上铺着深蓝色的床罩,还有已经被用得软塌塌的棕色地毯。哦,天哪,然后还得冒险穿过长长的走廊,盯着布告栏,寻找其他的新生(我不得不称呼她们为“新生”,虽然心里满是不情愿),她们个个看起来都那么聪明、自信。其中有一个就从我前面的一辆出租车上下来,个子高高的,穿一件皮大衣,手里还提着一袋高尔夫球杆;另一个,我在面试时和她说过话,长着一双杏眼,穿着精致的小皮鞋,对某个女孩不屑一顾,说她是那种“会计算自己被多少个男人亲吻过的女孩”——但我也这么干过。奇怪的是,我的两个最好的朋友竟然是首先引起我关注并让我心生敬畏的人:一个是南,她因为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父亲坚持送她的那些可怕的高尔夫球杆,害羞、胆怯得不知所措;另一个是玛格丽特,她给人的印象更接近于她自己想要营造的形象,但同时也像我一样,沉浸在爱情里。

我们接二连三地参加各种谈话,被告知要做什么,上什么课,谁讲课,讲什么内容,他们还发了几本学生手册让我们阅读。天啊,这么多限制!简直比中学还糟。从那之后,规定又做过修改,但在当时,它们似乎还是从我母亲那一代,也就是女孩必须由一个女性长辈陪着才能和男人喝茶的时代继承而来的,当然,没人告诉我们,很多规定其实早已无人理会了。

头一两天的情况和我之前担心的差不多,虽然我已经忙得顾不上想家。直到周末,乌云才散去。星期六,信箱里有一封电报正等着我:“明天十点飞来接你,穿骑马服,保罗。”

到了星期天,我穿着骑马服去吃早饭。“高傲”的南——她的皮大衣和高尔夫球杆仍然令她散发着那种气场——好心地为我留了个位置。但当我随口提起男朋友要飞来看我,我们还要一起骑马时,虽然我之前对南的印象有误,但比起此刻她对我产生的错误印象来说,根本不算什么——没过几天后,华丽的面具摘下,两个女孩才开始真正相识。

保罗曾试图通过去吉百利公司上班取悦他父亲,但他实在无法忍受,几个月后就逃进了英国皇家空军,此时驻扎在林肯郡,不时能借飞机飞到阿宾顿降落,从那里再借一辆汽车开过来。我其实并不太想和他一起骑马,因为我一直看不上租来的马,而且,看他干自己不擅长的事,会让我觉得尴尬,他几乎不懂骑马。但是,他努力想要安排得让我如在家般自在,这深深地打动了我,就算要我一整天骑驴绕行骑马道我也愿意。骑完马后,他说:“我要带你去我最喜欢的地方。”于是我们驱车前往阿普尔顿,在那里,我第一次走进了北斗酒吧,被介绍给玛姬,二十年后,惊叫“天哪,你是保罗的女朋友”的,就是她。

玛姬有丈夫,大家都管他叫“老爹”,但他不是个很能干的人。很典型的例子就是,如果保罗在酒吧过夜,为了按时回格兰瑟姆上班,他必须在凌晨四点起床,这时候“老爹”就会测试闹钟,想确保没问题,却经常忘了再上回去。他常常微笑着冲客人点点头,然后就被掌管酒吧的妻子温柔地赶到后厨去了。她看起来更像个小木屋里的家庭主妇,而不是酒吧老板(尽管偶尔会带点健力士啤酒喝多了导致的宿醉),而且给人的印象是,开业时间就是派对的开始时间。她快乐、活泼,又慷慨大方,很喜欢那些在牛津读书时光顾她这家酒吧的积极进取的年轻人,把他们称为“她的男孩们”,在所有“她的男孩们”中,保罗似乎是最受她欢迎的。她总是为他找床位、借钱给他、替他说谎、责骂他、宠爱他、给他好建议,还欢迎他的女人们,并且丝毫不让她们得知彼此的存在。她对我也很满意。

酒吧里又窄又暗,中间放着一张结实的桌子,沿墙放了一排木制高背椅。这里是夜晚开始的地方,或是午餐时间我们去喝酒的地方。但夜晚即将结束之时,人群就会分成两拨——普通顾客会一直待在酒吧,而更忠实的“常客”和贵宾则会移步到另一间小小的客厅,这里放着一架钢琴,正前面装饰着打褶丝绸,小小的空间里还摆着一大堆破旧家具,供我们随意落座。我第一次来北斗酒吧时,就是在这个客厅度过的,还在这里听到了“偷猎者”的歌声。

玛姬非常喜欢音乐,只要能从酒吧里抽身出来,她都会自己演奏。那天晚上,音乐会以大家都熟悉的《仙纳度》《当爱尔兰的明眸微笑时》之类的歌曲开始,随后是独唱。“偷猎者”就坐在角落里,帽檐拉得低低的,盖住了他通红的脸,当人们催促时,他挪了挪脚,对着杯子咧嘴笑了笑,看起来扭扭捏捏的,天知道之前他已经灌下去多少品脱酒。

然后,他踉跄着猛地站了起来。人们欢呼着,将他推搡到拥挤房屋的中间。他脱下帽子,对着它看了一会儿,又将它反扣在头上。随后,他故意夸张地摆出了唱歌的姿势:一只脚向前,膝盖弯曲,右臂僵硬地伸展在自己身前(我见过唯一摆出这个姿势的人,是乔治五世登基周年庆典上一个摆姿势拍照的王公)。椅子上每个人的身子都向前倾着,接着一阵低沉的嗡嗡声响起,我想:“搞什么名堂,这个人根本就不会唱歌嘛!”随后我就听到了歌词,“偷猎者”所唱的,正是我外公那套邪恶的象牙色诗集里的“民谣”。

“他从哪儿弄来的?”我低声对保罗说。

“从他父亲那儿,他父亲又从自己的父亲那儿,就这样一代一代传下来的。从来没有人将这些歌写下来过。”

大家都回到了过去的时光,美丽的少女们去赶集,跌进了沟渠里,先是露出纤细的脚踝,然后是圆润的膝盖,然后是雪白的大腿,然后……一个磨坊主去磨坊查看自己的徒弟有没有装好麻袋,却发现他正在与自己的妻子厮混……天真的牧羊女问年轻的牧羊人,公羊正在做什么,为什么……有些歌则并不淫荡,而是充满了浪漫,比如一个得了相思病的女孩就像夜莺,把自己的胸口抵在令她痛苦的荆棘上。“偷猎者”一开始唱歌,其他人随即加入。他们都熟悉这些歌,也喜欢这些歌,不管是伤感的,还是淫秽的,只觉得它们是“古老的歌曲”,不是“现代爵士乐”,谁也不觉得自己还在唱的这些歌有什么奇怪之处。但我多年后再次见到玛姬时,“哦,亲爱的,”她对我说,“他们现在不再唱那些老歌了,再也不唱了,年轻人不喜欢这些,‘偷猎者’也已经死了。”

整个晚上,我出神般默默地坐着,为保罗受到的家人般的问候而感到害羞,担心别人觉得我配不上他。我喝着我的半品脱啤酒,而他喝着一品脱啤酒,我观察着,聆听着,快乐像涨潮般悄然而至。后来我们开车去某个地方见一个名叫伯纳德的人——这是我第一次经历如此混乱的收尾时分,之后还会有很多次——清凉夜风吹在脸上是那样惬意,车门的把手奇怪地不在我以为的位置,计划要去的地方一次次在中途神秘地改变,最后到达了另一个地点。上楼时,保罗告诉我,伯纳德是个同性恋,但是个好小伙子,非常有意思。天哪,又一个第一次!我这辈子从来没和同性恋说过话。但很快,我就不仅在和同性恋说话,而且还和他一起躺在床上了,我紧挨在他和保罗之间,喝着威士忌——因为伯纳德正感冒躺在床上,而他的房间又非常冷。我正在生活!破土而出、非常快乐,醉醺醺地被人吻着,就在午夜门禁前两分钟,我被送回了学院——此时此刻,我已经知道自己会爱上牛津。

对我而言,在那个玩耍即生活的年纪,牛津的日子成了一场游戏。小动物们嬉戏、猛扑、跟踪、混为一团地摔跤,都是非常严肃的活动,是一种学习,如果缺乏这种学习,它们未来将无法作为成年动物而生存。对人类而言,这类游戏往往由于经济需求的限制而局限于儿童时期,在这段时期,人们会学到很多东西,但并非一切。牛津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它是这种学习和成长的完美场所,这一点并非我事后总结,而是当时就意识到了。我的一些朋友对它渐渐失去了耐心,觉得这种生活不真实,但我认为,如果能有三四年的时间,既可以享受成年人的优势,又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你还想要求什么呢?而且能有这么一整座城市,按照习俗,年轻人可以将它当作自己的地盘,自信地走过主街,如同走在自家的后花园,可以随心所欲地表现得傲慢和荒谬,比如在餐厅里装腔作势地大声说话惹恼他人,或参加聚会时随身携带一条草蛇,这类事情你在其他任何地方都不可能做得如此自然随性,但此时,你又正需要这么做。在你身后,是中学如监狱围墙般的束缚和家里令人沮丧挫败的亲密关系(当你以为自己很风趣时,就会有家人说“没人喜欢矫情的女孩”),在你前方,则是工作和婚姻中不可避免,但也未必不受欢迎的规矩约束。但此时,此刻,当下,正有机会可以随心所欲地思考、交谈和行动,在我看来,这无疑是一段无比灿烂的好时光。

要说我在牛津求学期间什么功课都没做,那确实夸张了一点。有些事情我无法逃避:每周要给导师交一篇论文;还要去上课,这种课比讲座更小型,也更具亲密感,上课的都是来自同一个学院的同级生,大家攻读的也是同一学科,一群人还会集体去某位教师的房间拜访。除非找到万无一失的理由,否则不可能旷课,但说到讲座,就很难知道你是否真正参加了。因为讲座是学校范围的事务,而不是学院事务,通常在学校的公共场所,或在发起讲座的学院礼堂里举行。我很快就得出一个结论:所有做讲座的老师都会针对自己的课程写书,而且一个人在阅读中的收获会比听讲座更多。当然,如果我真读了,那么这个结论确实不错,因为经常讲相同话题的人,对着一大群听众一遍遍再讲,真的没有比这更催眠的教导了。我在三年时间里大概听了六场讲座,每次去都会带上一支笔和几张纸,真诚地想要条理清晰地做做笔记,因为我常听人说,一切都取决于笔记。我经常记到第三点,也许是第三点的第一小点,接着纸上就会出现鳄鱼、马、帽子之类的图画,要么就是从膝盖上给玛格丽特传一张纸条:“那个红头发男人是不是在格里的派对上喝醉的那个?”“不是,那人更胖。”

我选择读英语专业,是因为我觉得反正我平时也会出于兴趣去读书的。我之前确实已经读了不少,也满怀热情地写了不少交作业的小文章,虽然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写,而且写得太短,小短文给人的印象是聪明、热情。但天生的小聪明无法长久掩饰如此彻底的不用功,实际情况是,当涉及古英语这种需要广博知识储备的内容时,我的偷懒就暴露无遗。很快,每个学期开始时,德育导师都会给我一段训话,德育导师是负责一个学生整个大学期间一般事务的老师。我的德育老师是个娇小害羞的女人,非常机智,感情细腻,是个严谨的学者,非常认真地尊重别人的自由,极其不愿对人颐指气使。她会温柔地,几乎是谦恭地问我打算如何度过这个学期,“你应该争取拿一等学位,”在我大一时,她这么说,“如果拿不到,那就太可惜了。”到大二时变成了:“你应该争取拿个二等学位。”到了第三年,我们陷入了一种让彼此都极为尴尬痛苦的境地,她不得不鼓起勇气直言相告:“如果你继续这么频繁外出,参加表演,你就不可能有足够的学习时间来赶上进度,这样就无法避免悲剧发生了。排练太花时间了。恐怕我真的必须要求你认真考虑一下减少活动,比如放弃演艺活动,毕竟毕业考试马上就要到了。”

这些面谈令我生气、烦躁、不安,因为我知道自己做得不对,等愤怒平息下来之后,我又感到内疚,因为我让这样一位女士面临这么一个不愉快的任务,她原本是很乐意给予我欣赏和赞扬的。但这些心情丝毫没有影响我的行为,就连演艺活动我也一直很坚持,虽然我算不上演员,也不觉得自己是那块料。我只是喜欢有关表演的一切:在舞台上、在后台间,化妆、画布景,所有的气味、灯光和声响。

在某些方面,我或许还算聪明,但我天生就不爱学术,对此我无能为力。从正规教育层面而言,我从牛津收获到的,只不过是多读了几本书,这些书我要是不上牛津,或许不会读到(还除了拿到一个三等学位证书,但要是注定成绩糟糕的话,还不如拿个罕见的四等学位,听起来还带点潇洒),对此我很高兴,此外,就是对关于什么是“学术”有了一个模糊的大致概念。我能在别人身上辨认出学术素养,而对于那些拙劣模仿的假把式,我也会眉头紧皱。但如果这就是牛津给我的全部,或更确切地说,是我能从牛津学到的全部,那我可就太辜负父母和姨婆花的那一大笔钱了,真可谓回报少得惊人。

然而我相信,多亏了牛津大学赋予我的坚定恒心和适应能力,让我在后来经历了不快乐的二十年后,依然没有放弃对生活的热爱。我已经拥有了快乐的童年,以及天生平和的性格,再加上这三年几乎纯粹的享乐日子,这一切令我养成了一种积极面对生活的心态,否则,缺乏信仰、缺乏智慧、缺乏活力,以至于最终缺乏自信的我,可能早就消沉了。

一天夜里,在树荫下的黑暗中,小船正在河面静静地行驶,突然,船夫低声说:“看那边!”我将头转向河岸,只见三个赤身裸体的男孩在月光下疯狂地跳舞,没发出一点声息。

又一个在河上的夜晚,我们停泊在柳树树荫下的一个洞穴:远处传来音乐声,逐渐越来越近。我们停止了亲吻,另一个孤独的船夫从我们身边经过,根本没察觉到我们就在那里,他的船尾放着一台留声机,《图内拉的天鹅》在深夜回荡。

一个十月的夜晚,在某人的房间,窗外的夜色逐渐变得深蓝。在遥远的那一边,有人吹起了军号演奏曲《最后的岗哨》,我们停止了交谈,那一刻,整个秋季,整个牛津,整个时光的流逝似乎都被卷入了一阵美妙的忧伤中。甚至在我父亲的葬礼上,当墓地响起《最后的岗哨》时,那乐声也将我带回了那个房间。

在第一段婚姻中幸福的人往往在第二段婚姻中也很幸福,因为他们习惯于陪伴和爱。同样,我在一个自己深爱的地方生活了那么久,所以也随时准备爱上另一个地方,正是因为贝克顿,牛津才对我意义重大。只要走出学院大门,即使只是为了买一管牙膏,我都会有意识地从看到的事物、听到的钟声,或闻到的气味中获取快乐。下课回宿舍时,我也会偏离最近的道路,选择特尔街、新学院巷、喜鹊巷,或其他我特别喜欢的街道,我喜欢独自漫步,没什么令我分神,尽情沉浸在这些街道和建筑之中。对我来说,这个地方仿佛会散发出什么气息,令我的皮肤也能有所感应。在牛津,如果发生了任何让我生气、厌烦或沮丧的事,如果我不开心、感到孤独或生自己的气,我总能在这些地方恢复过来。我在这里的最后一段时光,还经常会特意出去“沉浸其间”。

初来乍到时那个使我很沮丧的房间我并没有住很久。很快我就有机会搬进更好的宿舍,是老楼的一个房间,从里面望出去能看到一片修剪整洁的草坪,里面种着苹果树:我和南曾把这里称为“独角兽花园”,因为它看上去就像挂毯上的花园。我那喜爱奢华的母亲来看我时,一眼就看出房间里那些深蓝色,以及难看的脸盆架,都令人难以忍受。带着既忐忑又兴奋的心情,我们匆忙出去购物,我选了贵得吓人的印花棉布做床罩和窗帘,还买了一个精致的柜子用来装洗漱用品,关上柜门,再在上面摆上一瓶玫瑰,看上去非常漂亮。再把书、画和瓷器都摆放好,那间屋子在我眼里立刻成为学院最迷人、最具成熟韵味的房间。从那天起,我就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每星期把几乎一英镑的零花钱全用在买装饰性的花上。在经历了中学生活那令人讨厌的杂乱无章,以及家庭生活中虽令人愉快但同样不可避免的隐私侵犯后,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既是一种新奇体验,也是一种安慰。因为觉得房间非常漂亮,我甚至能保持它的整洁:直到现在,我也只有对自己喜欢的房间才会这么做。

除了早晨女佣把我赶出房间的那段时间之外,我从来不使用公共休息室。每当那时,除非第二天要交文章必须写作业,否则我就会去拜访南或玛格丽特,又或者和朋友们去镇上喝杯咖啡。我们的社交生活听起来异常平淡,除了我和保罗的探险之外,不过是和别人一起喝咖啡、散步、划船、喝茶,大部分时间就是这些娱乐。偶尔会去酒吧聚会或参加雪利酒派对,但我们这些年轻人大多没什么钱,所以,尽管一瓶相当不错的雪利酒只需要七先令六便士,但通常情况下,我们仍然无法负担放纵的生活。

除了夏季学期结束时的纪念舞会之外,每八个星期里,我们跳舞的次数不超过两三次,而要去当时时髦的乔治饭店吃饭,则肯定是为了特殊事件。当然,保罗曾带我去过那里,但我的大学同学只会在追求异性的早期、需要“展示舞技”的阶段才会计划去那里。

尽管这些事听起来平淡无奇,实际上却非常令人狂热。因为在所有这些活动里,我们都在探索、创造、消磨着爱情。南、玛格丽特和我躺在彼此房间的床上,当然也会经常讨论书籍、政治、宗教和生命的意义,但更多的时候我们讨论的是人,而其中大部分是男人。

比如我们会在什么时候,和谁在一起时失去贞操?这是我们暗地里(有时甚至是公开地)盘算的事情。玛格丽特和我来到牛津时都有正式的男朋友,南也很快就订婚了,尽管时间还不长。由于我们都认同,这一严肃的步骤等同于将“伟大的爱情”盖棺定论,那我们应该都没有疑问才对——但我们确实有疑问。尽管并非每次都是如此,但大多数情况下,结识一个新男人,被他们邀请出去约会,深度地了解他,往往就意味着会被他拥抱;而有了这个拥抱,他将不再是泛泛之交,而会成为一个有待进一步了解的崭新的人。这些不断增加的约会在我们经验的矿坑中炸出新的井道,打开了有待探索的关系新篇章。

不久前,在一辆公共汽车上,我坐在两个女孩身后,听到其中一个严肃地说:“麻烦在于,我开始觉得可以同时爱上两个人。”她的话让我立刻产生了疲惫不堪的共鸣。是的,这确实是麻烦所在。当你遇到的人都是不同的,都是鲜活真实的,尚未受到生活强加给他们的模式的明显损害,从而变得多疑、自虐、无聊透顶,或染上其他可能出现的不良习性——怎么可能不麻烦?我从不觉得自己会嫁给在牛津认识的任何一个男人,因为我要嫁的人是保罗,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在某个瞬间对我的重要性甚至超过了“喜欢”该有的程度。当保罗离开我的视线,与其说是“眼不见,心不念”,不如说是被我藏在心灵深处的冷藏室里——而在那段时间里,其他的关系,无论是紧张的、愉快的还是痛苦的,都会蓬勃发展。最终,我们都选择了我们认为正确的道路:离开牛津后不久,玛格丽特就嫁给了她的爱人;南将结婚的决定推迟到自己年纪再大一些;而我最终也和保罗上了床。但是,到达这些站点之前,我们身后留下的是一条迂回曲折的痕迹,而且通常每学期一次,我会仅仅因为神经极度疲惫,就必须在床上整整躺一天。

在其中一段次要关系里,我几乎被困住了,当时到了一个阶段,我直截了当地对自己说:“我真的很爱他,甚至可以嫁给他。”即便我嘲笑自己竟然构想用婚姻当作孤注一掷的手段,却依然无法放手。因为他是我遇到的第一个让我因为最纯粹的身体和谐而感受到柔情的男人:我们两人在皮肤、骨头和神经层面的共鸣,就如同真正的性情相投一般罕见。只要看着他那瘦削的双手、耳后利落的头发、睫毛的弧度,还有鼻梁上的雀斑,我就会感到一股强烈的快乐,令我全身心沉浸其间。我非常清楚,他是个秉性平和温柔之人,有一种隐而不宣的正直性格,非常可爱,但他并不是我可以与之顺畅交流的人。我和其他人之间,或他和其他人之间,都可能会有思想交流,但我和他之间没有,我们之间有一堵高墙,如果结婚,肯定会是一场灾难。我们唯有一遍遍亲吻,以驱散这个认知。在某个夏季学期的最后,我们长期以来羞怯的亲昵举动达到了压力的临界点,他终于忍无可忍,我们大吵了一架,之后我下定决心,下学期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通过睡觉来与他建立更深的承诺。

整个假期我都在酝酿这个决定,越来越紧张,也越来越兴奋,我所不知道的是,他最后也酝酿了一个决定,但他得出的是相反的结论。他是个头脑冷静、原则高尚的年轻人,认为勾引一个他喜欢却不想娶的姑娘是自讨苦吃。我们再次见面时,我满怀炽热的期待,他却处于一种焦虑的清醒状态。我的一生里,再沉重的现实,也比不上那次见面令人痛苦的细节。为此,我已经写了一个故事,所以不打算在这里重复了。我只想说,痛苦、羞辱和失落感似乎真的难以忍受。

两天后,我发现自己再也无法忍受,于是写信给保罗。“亲爱的保罗,”我说,“我太痛苦了,简直想死。罗伯特不爱我。你能尽快来牛津吗?”

我收到了回信,信上告诉我,即使罗伯特不爱我,保罗也会爱我;告诉我,保罗“会不顾一切地想念你,到自己都无法承受的程度”;告诉我,“因为你活着”,所以不能停止爱和痛苦;告诉我,去读《牛津韵文集》里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的诗;还告诉我,他马上就来。

在他来牛津之前,我真的去读了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的诗,他一直是我看不上的诗人,但现在保罗让我去读,所传递的信息真让我哭笑不得:

为爱牺牲一切;

服从你的心;

朋友,亲戚,时日,名誉,

财产,计划,信用与灵感——

什么都不要拒绝。

它是一个勇敢的主人,

让它尽量发挥……

哦,亲爱的保罗!你选了一首多么糟糕的诗,又传递了一个多么美妙的信息啊!当我读到最后三行,尽管依然很痛苦,但还是没能忍住大笑:

要深知,

当半神离去,

诸神就会降临。

不管爱默生的诗想说什么,但保罗想说的我非常清楚。“哦,我的爱,”我想,“你可真是个自负的老东西。”

那封信给我的安慰,让我满怀的感激和爱,是我迄今为止对保罗怀有的所有爱恋情感中最成熟的一种。在这个学期快结束时,我和他一起住了三个晚上,就在他当年在牛津读书时发现的一处方便住宿的地方,下一个假期,我们就订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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