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事发前
第一章

初步举证  作者:苏茜·米勒

那些经过严格训练的优秀男律师,个个胸有成竹、肌肉紧绷,身着价格不菲却低调的灰色或深蓝色名牌西服,搭配经典的白色衬衫和黑色长袍。那些叱咤律坛的女律师则展现出不同的风貌,她们洒脱自如,将挎包从一侧肩膀斜挎至另一侧臀部,这反而为她们在法庭上赢得了一席之地。她们会选择裸色或红色的唇膏,避免使用过于厚重的睫毛膏,常佩戴个性十足的耳环,脚踩名牌靴子或从国外带回来的独具特色的高跟鞋。多年来,我一直在研究律师,学习他们的言行举止。渐渐地,我已表现得比那些律师更有律师范儿。与男律师相比,女律师的工作方式更为巧妙,我时常费心钻研她们的各种工作方式。她们仿佛通过一个个细节在悄然宣告:“虽然同为律师,但我们不拘泥于传统,能够独树一帜。”这些细节使她们更加自信,从而在法庭上拥有更多的发言权。

在法庭上,随处可见粉色或蓝色的律师公文包,它们犹如忠犬一般始终陪伴在主人左右。蓝色公文包一般适用于资历尚浅的新手律师;粉色公文包则是荣誉的象征,皇家律师们通常将其奖励给有贡献的初级律师。我曾有幸获得过一个这样的公文包,我很珍惜它,但使用它时总感觉有种讽刺的味道。这款公文包质地柔软,面料厚实,两根带有花纹的白色系绳长度适中,可作提手使用,包身有用规范字体手工缝制的所有者的姓名首字母,内衬则是法院批准的条纹棉布。昔日,律师公文包不仅是律师值得骄傲的象征,还可用来装诉讼文件和出庭材料,如今却只能用来当作炫耀的资本。它已成为精英阶层的象征,由父亲传给儿子再传给孙子。虽然女儿也有机会继承父亲的公文包,但那些成长在律师家庭里的女性律师,不会像我一样对自身处境感到矛盾,也不像我这样热爱法律,把学习法律视为实现自我价值的方式,时时刻刻想把握住每一个机会。她们深知“懂法走遍天下”的道理,往往能轻易地进入这个圈子,跟圈内人打交道犹如家常便饭。在她们眼里,律师这一行更像是家族企业,而非一个为正义拼搏的竞技场。

这类女律师的特征较为明显。她们大多较少承接刑事案件,远离复杂纷繁的违法行为。在案件的选择上,她们更倾向于处理不太棘手的案子,即便涉足刑事案件,也往往是接情节相对较轻的,而且大都是出于好奇的原因,而非为了丰富实践经验。她们更乐于寻求刺激,而非致力于为身处社会底层的客户提供法律权益的保障。

对于无须粉色公文包当作炫耀资本的人来说,用挎包更能彰显其从容与自信。挎包就是我们的小小荣誉勋章,也象征着我们不再需要任何“保护伞”。

然而,我和她们之间仍然有着共同之处。那顶马鬃假发盖住了我们精心修剪过的亮丽秀发,它让所有女性律师在结束一天的工作时,都被迫戴上一顶“下午六点的假发”[此处形容由于长时间佩戴假发而形成的难看发型。]。这是男性律师先辈们在把它奉为法定服饰时没有顾及的。男律师常以领带的颜色来区分彼此,偶尔也有人靠佩戴与众不同的眼镜或手表来增加辨识度。

我一眼就能认出法院门厅里的每一个人,熟知他们办过哪些案子,赢了几场,输了几场,以及今天要为哪类案件出庭。如果有律师团队出现,那么他们必定是代表涉及公司金融案件的白领客户,负责此案的事务律师会紧跟在他们身后,推着载满白色活页夹的手推车。

我们这些乘坐电梯前往刑庭的人则是昂首挺胸地站成一圈。个个训练有素、蓄势待发,如同即将踏上赛场的骏马,既要保持适度的兴奋,又需避免过度的紧张,焦急地等待着裁判的枪声响起。谁若率先沉不住气,谁就输了。

随后,我和当事人共同步入庄严的法庭,面对的是一群明显偏袒控方律师的警察。本案的公诉人是阿诺德·莱森(Arnold Lathan)。很好!我很高兴对手是他。我敢断言,此刻这个案子已有了胜算。我们互相点头示意。尽管我感觉热血沸腾,但仍需保持冷静,不能过于激动。阿诺德一贯准备充分,只是一旦进入庭审环节,他的反应速度便有所不及。在场的警察我一个也不认识,正合我意,因为这意味着他们同样对我的策略知之甚少。

我的当事人有些迟钝,他叫托尼(Tony),是个大块头。我已不止一次为他代理,但头一回遇到关于他盗窃和袭击两项指控的证词完全基于同一个证人的情况。此人和托尼一起踢过足球,但他不喜欢托尼,甚至瞧不起他。显然,如此心怀敌意且隐瞒自己对托尼的辱骂与攻击行为的证人并不合格。在笔录中,警方竟然相信他隐瞒实情的说辞,于是才有了今天的对簿公堂。托尼听了我的着装建议,但没有完全遵循。他身穿一套从普里马克(Primark)[英国的一个大众品牌,被冠以“最实惠商店”等称号,出售百姓能承受的价格的商品,在英国约有百余家连锁店。]商店买来的西服,搭配一件廉价的杂牌衬衫,脖子上那条领带明显是买衬衫时的赠品。不过,他至少尽力了。这套聚酯纤维面料的衣服很好地掩盖了他的文身,已然很不错了。令人震惊的是,许多彪形大汉在走进法庭时居然会感到紧张,托尼也不例外。在庭外,他们狂妄自大,耳聪目明;然而,一旦进入法庭便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里的每个人都在无声地告诉他们“你是个弱者”。我之前提醒他“带上牙刷”[原句为“bring your toothbrush”,暗指“做好回不去的准备”。],他今天早上真的带来了,甚至把它从口袋里掏出来给我看。那是一把超市里常见的蓝色牙刷,刷头上还粘着一层西装口袋的绒毛。

“不不不,托尼,我不是这个意思。”

“不是你让我带的吗?”

“这是律师的行话。”

他双眼直勾勾地盯着我的嘴唇,想要读出我究竟在说什么。于是我解释道:“意思是‘警方的证据很多’。”

“可是你说过——”

“托尼,他们不会真的让你把牙刷带进监狱!”

“不会吗?”

他在我脸上搜寻着最后一丝希望。

“你先别慌。”

托尼显然被吓坏了,像3岁小孩一般不知所措。难怪他害怕,因为他正处于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经历着从未经历过的事情。他前一晚根本睡不着,喝了吐,吐了又喝。他必须提前熨平衬衫,并求女友或母亲帮他系上领带。他应该是坐火车进城的,在街角凑合吃了一顿麦当劳。他不知道今晚还能不能回家。这场官司对他而言太重要了,因为一旦输了官司,他就得坐好几年的牢。

事实上,吓一吓被代理人很有必要。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听话,对你产生敬畏。同时,万一输了官司,也能起到缓冲的作用。也就是说,要让他们觉得自己很可能会坐牢,你是他们唯一的救命稻草。假如官司打赢了,你就是他们的救命恩人。就算打输了,他们进了监狱,也不足为奇。我在托尼身上看到了我哥哥的影子。此时的他手足无措,状态越来越差。于是我朝他走去。

“嘿,托尼。”

他连忙站起身来,浑身直冒汗。

“你还好吗?”

“还好,还好。”

“一会儿有人过来陪你吗?”

他用舌尖舔了舔嘴唇。毕竟他才25岁。

“我妈在来的路上了。”

“那就好。”

我是他在这个房间里唯一认识的人。其他几位律师发出一阵笑声,另一位则在大声呼唤自己的当事人。在这群充满自信和能力的人面前,托尼垂头丧气,一脸无助。此时的他眼神温柔,我还是第一次见他嘴里既没有口香糖也没有香烟。他不过是个大男孩,完全不像警察在报告里描绘的那个醉酒后神志不清、乱耍酒疯的暴徒。

“你觉得你的证人会到场做证吗?”

他的前女友目睹了事件经过,她能证明不是托尼先动的手。

“不知道。也许吧。我要再给她打个电话吗?”

“好,你打吧。告诉她,上午十点准时开庭。”

我知道她到场的希望很渺茫。她上个月就不辞而别了。事实上,她根本不想与此事扯上任何关系。她害怕出庭做证,毕竟没人喜欢被盘问。但至少打电话能让此刻的托尼不至于无所事事,我也可以借此机会复盘案件的要点,上一趟洗手间,调整一下假发,顺便再补补妆。

走进法庭,托尼拉开我身旁的一把椅子,准备坐上律师席,被我严厉制止了。我转过身去,向他解释他必须坐在被告席上,并指引他朝法警的方向走去。他瑟瑟发抖,但仍然顺从地走了过去。警方报告里那个充满危险、暴力、成天在酒吧闹事的醉鬼,正是眼前这位吓得浑身发抖的25岁大男孩。报告与事实严重不符,这就是法律所认定的“真相”。这时,托尼的母亲走了进来,在旁听席的中间找了个座位坐下。她是一个人来的,正在用手机发着短信。我用手势提醒她把手机关机,但她并没有领会到我的意思。于是,我放弃了。

我回过头来,望了一眼墙上的时钟。四周渐渐安静下来,只听见身后有观众在小声聊天。法官迟到了一小会儿。十点一过,我立刻进入工作状态,将周围一切声音都视为背景杂音。我翻阅着面前的卷宗,拿起桌上的水壶为自己倒了一杯水,并开始整理笔记。

根据以往的经验,此刻的法庭,周围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兴奋与紧张交织的微妙气氛。展现我专业的时候到了。我全神贯注,时刻准备着在自己的舞台上尽情表现。我蓄势待发、目光坚定、镇定自若。这在很大程度上与表演无异。我心无旁骛,思绪里专注于本案的每一个细节。我努力让自己保持冷静,克制冲动,将情绪保持在可控的边缘,从容等待那一刻的到来。终于,法警那一声庄严的号令响起:“全体起立。”

大家迅速起立,向步入会场的法官点头致意。待法官入座后,所有人才重新落座。公诉人和我随即在各自的论点上展开激烈的辩论。尽管能感知到彼此的呼吸,我们却都选择忽视对方的存在,除了那句“尊敬的法官大人,我指的其实是我的同行,本案的公诉人”。在整个过程中,我们没有任何眼神交流。

竞赛的序幕已然拉开。这是一场持久的较量,我必须控制好节奏,不能一味狂奔到底。切勿操之过急,以免因急于求成而导致满盘皆输。接着,控方开始了他的陈述。他站起身来,目光投向陪审团。对托尼而言,最好的结果就是控方的起诉被驳回,也就是在公诉人提出证据后,辩方以证据不足为由,主张“无案件事实可辩”,从而令法官驳回控方的起诉,让托尼得以当庭获得自由。

我早已在脑子里对整个局势进行了详细的推演并制订了计划。然而,当第一个惊喜出现时,我还是忍不住将原有的计划全部推翻。公诉人起身将指控一一列出。我端坐在律师席上,目光掠过面前的长桌,对控方的指控表现得无动于衷,让对方无法从我的脸上读出任何情绪。我一动不动,腰板挺直,专注于眼前的一切,泰然自若,聚精会神地观望着,等待着,对他说出的每一句话进行推敲、质询和整理,同时又要装作漠不关心。此时的我呼吸均匀、眼神平和,一边聆听他说出的每一句话,一边解读他的每一个肢体信号,寻找突破口。如此卖力的表演不仅仅是为了感动当事人,也不仅仅是为了展现个人实力,更重要的是,这种表演本身就是打赢这场游戏的关键策略。我略微调整坐姿,头部微侧,故作放松地靠在椅背上,但我的每一寸肌肉都处于紧绷状态,随时准备从椅子上弹起来。

终于,我发现了一个突破口。此时的控方证人不再只是回答问题,而是在不被允许的情况下,对事件进行详细阐述。我观察到公诉人阿诺德表现出倾向性,似乎有意提出一些他认为具有不确定性的疑问。他在关键时刻流露出犹豫的表情。他马上就要进入正题了,我要少安毋躁,再稍作等待……让他暴露得更彻底一些。此刻是对我的策略与冷静的深度考验,看我如何在风暴来临前保持冷静。

时机到了,我本能地从椅子上一跃而起,发出那声慎重而清晰的请求:

“法官大人!”

我成功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众人纷纷把目光投向我。我没有看任何人,却能感受到场上局势的变化。我保持站立姿势,等候法官将注意力转向我。

此时,我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先生,我对未经预告的起身表示抱歉。然而,我有理由相信,我的同行,控方律师,正试图引导他的证人提供证词。控方的整个论点完全依赖本案的目击证人,他的证词对本案至关重要。辩方主张该证人的证词可信度已受到严重影响。”

我的表达铿锵有力,既解释了我反对的理由,又提出了不允许对方继续提问的申请。公诉人试图保持他的势头,我冲动地想要往下说,但还是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毕竟有些话点到为止即可。我已表明自己的观点,剩下的就让他们去猜吧。法官停顿了片刻,仿佛感受到真正的较量才刚刚开始。他再次把目光投向我。他认识我,他曾经见过我在法庭上的表现。他是在向我致意吗?高居审判席多年,面对阔别已久的唇枪舌剑,他发现自己仍然喜欢战斗,喜欢激烈的辩论,而眼下一场酣战即将展开。他倾身向前,同意了我的申请。

好极了!我在内心深处欢呼雀跃,表面上却表现得波澜不惊。我的事务律师就坐在身边。他初出茅庐,毕业于一所著名的私立学校,发型永远一丝不苟。尽管我压根儿就不需要他,他却从不这么认为,总是认真地研读笔记,准备好做我的左膀右臂。当我转身落座时,我注意到托尼正在被告席上注视着我。他还没意识到我已经在关键的较量中取得了优势,但也能感受到场上局势的微妙转变。证人席上的证人是托尼的旧识。经过此番变故,他们的友谊将彻底结束。他过去常与托尼一起踢球,如今却判若两人。他喷着刺鼻的古龙水,从事房地产行业,大概是做房产经纪人一类的工作吧。这类“混蛋”专门欺负托尼这样的人。对于托尼来说,此人就是他命中的克星,一生都在找他的碴儿,最终以证人的身份将他送上法庭,企图让他身陷囹圄。然而,于我而言,证人就是证人,他不过是这场博弈中的一枚棋子。

我坐了下来,公诉人继续盘问他的证人。他搞砸了一些事情,目前正在极力补救。法庭上还有其他律师,他们坐在旁听席上处理自己的法庭事务。他们时刻关注庭上的辩论,想要学习其他同行是如何运筹帷幄的。这时候,法官发话了。

“恩斯勒(Ensler)女士,轮到你质询证人了。”

这一刻终于来了,轮到我上场了。面前这位证人是我的了。只见他深吸一口气,警惕地上下打量着我。他在评估我的一切,包括我的穿着打扮以及我注视他的眼神,试图判断他能否成功吸引我或是对我肆意嘲笑。我的脑细胞已火力全开,正在马不停蹄地组织我的语言。法庭内鸦雀无声,紧张的气氛弥漫,所有人都在等待我即将提出的疑问。我十分享受这一时刻。

永远不要提没有把握的问题,永远不要让对方认为你已失去信心,除非这是游戏的一部分。我缓缓站起身,并没有急于开口,而是先是整理了一下身上的律师袍,再将西装外套的扣子扣上。法庭内的空气瞬间凝固,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保持冷静,泰莎(Tessa),保持冷静。”我用余光瞥见证人仍在打量着我。在他看来,我年纪轻轻,似乎没什么分量。那是因为他还没见识过我的厉害。我刻意让大家多等几秒钟,随后,开始对证人发起猛烈的攻击。

交叉询问是最精彩的环节,一切全凭直觉。是的,你需要信息,需要把握前进的方向。一旦离开座位,你就必须保持思维敏捷,同时,还得给大脑上紧发条,随机应变。

我将注意力集中到证人身上,蓄势待发,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较量。而证人对我一无所知,或许有人警告过他,我的提问方式千变万化。但至少,现在他的大脑一片空白。

我问了证人一个问题,他转头望向法官,迅速给出回答。

我换另一种方式问了同样的问题,然后快速扫了一眼他的脸。他重复了刚才的回答,脸上泛起一丝不屑的表情,又迅速地望向法官。我重复了一遍他的回答。我虽然没有转头,却能感觉到公诉人在自己的座位上稍稍活动了一下身体。

我假装一脸疑惑地再次重复证人的回答。证人看着我,以为我被他搞糊涂了。我不断翻阅着卷宗,好让他以为我已彻底失去方向。

他按捺不住,试图解释自己的回答,语气里充满了自以为是。他故意放慢语速,以便让大家听出其弦外之音:“此人的理解能力有点差。”

法庭内安静到我能够听见自己的呼吸声,以及公诉人发出的一声窃笑。

很好!非常好!

我又一次翻阅卷宗,并偷偷注意托尼在被告席上的反应,只见他有些坐立不安。我心想很好,我要的就是这种反应。接着,我再次提出一个相似的问题。这时,证人已彻底放松警惕,他将肩膀向后靠,双眼左顾右盼,露出得意的笑容,心里似乎在想:“此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我又看了一眼法官的反应。这位法官见过我之前的表现,一定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面无表情的他,正安静地注视着我的“演出”。

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

我故意对他的回答表现出焦虑的情绪,这使证人更加肆无忌惮了。他在证人席上环顾四周,盼着有人能为他捧场。他轻蔑地扫了我一眼,摆出居高临下的姿态,接着……他该不会是在调情吧?听完他的回答,我点了点头,继续翻阅手里的卷宗,让自己显得笨嘴拙舌,无言以对。我继续观察他,很好,非常好,他已开始进入状态。

我先是鼓励他自由表达,任由他把该说的和不该说的全说出来,然后再给他机会“澄清”。这个过程进行得十分顺利。

“感谢您的回答,但我还是没明白……”

他更加放肆嚣张了,似乎觉得自己应对得流畅自如。他不屑一顾地看着我,心想:“这家伙肯定刚大学毕业,不见得有多厉害。”殊不知,他已经完全被我掌控。他自认为占了上风,彻底放松下来,因此,他不再谨慎、害怕,也不再步步为营。

他的证词开始出现前后矛盾。

我假装一脸困惑地点点头,并要求他对此做进一步解释,内心却始终保持警惕。我轻松破了他的发球局,开始掌控场上的节奏。在我的点头鼓励下,他不断地进行解释,浑然不知自己已越陷越深。

“好的,事情总算弄清楚了一点儿,但是……”

他竟然主动提供了更多信息,这也太容易了吧?!他已经把自己说蒙了。我转过身来,留意到公诉人正在扶额叹息。是的,他知道发生了什么,我也知道。唯独那个自掘坟墓的人还被蒙在鼓里。他仍在喋喋不休。我已设局将他团团围住,但表面上我还在不断地点头,以示赞许,继续让他做进一步解释。

这位证人实在是位“热心肠”!他可能一心想“帮助”这位女士。我迅速瞥了一眼法官的表情。他不露声色,但他很清楚现在的发展势态。我再次转向证人,如鲨鱼闻到了水里的血腥味一般,但仍然让猎物继续往前游。他已无法回头,现在已经没人帮得了他了。

他终于把话说完,放松地坐回椅子上,脸上露出自信的表情。他以为自己已经掌控局面,着实过了一把瘾。殊不知,是我让他沉浸在无知的安全感当中。

我重新调整呼吸,提醒自己,在下一个阶段更要小心谨慎,并控制好力度。

此刻,证人坐在椅子上,双臂交叉。我没有再翻阅卷宗,脚步虽然停了下来,脑子却仍在高速运转。法官和在场的律师都清楚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都在默默地替他感到难为情。可他们喜欢这种感觉,于是,纷纷向前探着身子。旁听席上的观众则感觉有些无聊,他们只看到我“无能”的一面。有人甚至一脸迷茫,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至于那位坐在证人席上的证人更是只顾夸夸其谈,对自己的处境仍然一无所知。

“抱歉,我还有一个问题想搞清楚,希望你不要介意,这有助于理清事情的来龙去脉。”

证人轻轻地翻了一个白眼儿。真是完美!这正是我想要的反应。哪怕他看一眼坐在我旁边的公诉人,就能觉察到事情进展得不对劲。公诉人已经尴尬到抬不起头。我停住脚步,不再翻弄手里那几页纸,也不再假装困惑,两眼直视着证人。

我继续向他提问。

这时,他的表情有了奇怪的变化。他看向公诉人,企图寻求帮助。公诉人什么也不能说,只能用可怜巴巴的眼神哀求他务必谨言慎行,别掉坑里去。我把一切都看在眼里,然后乘胜追击,一连向证人提了四个问题,每一个都像子弹一样直击他的要害。

砰!砰!砰!砰!

他一败涂地,一脸错愕地看着我。

直到此刻,证人才看清我,见识到我真正的实力。

我看着他慢慢回过神来,表情从恍然大悟逐渐变为恼羞成怒。他不仅生我的气,还恨他自己像个傻子一样被我骗得团团转。我笔直地站在那里,尽情地展现自己的实力。他本以为自己已经得逞了,但有我在,他想都别想。他刚才如此看扁我,直冲我翻白眼儿,认为我一无是处,这一切正中我的下怀,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如今我赢得这场较量,他不得不重视我,感叹自己低估了对手的实力。

他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

证人汗流浃背,他正思索着该如何回答。旁听席上的观众已不再感觉无聊。他们刚刚目睹了一场盘问,一如他们在电视上看到的那样精彩。我能感觉到他们眼神的变化,此刻,他们的眼里充满了好奇与敬佩,仿佛在说:“她挺厉害的。”但我并不会就此罢休。

“请回答问题,贝特曼(Bateman)先生。”

我用最专业的语气提醒证人回答。证人无动于衷,而我不慌不忙地享受这最后的一刻。公诉人把头低到几乎碰到桌子了,他的起诉理由全被推翻。对于这个结果,他明白,我也清楚,法官更是心知肚明。但是,既然戏唱到了一半,就得把它唱完。我继续推进,用最甜美的嗓音说道:

“法官大人,证人还没回答问题。”

法官提醒贝特曼先生必须回答问题。我面对着贝特曼先生,耐心等待着。他已经走投无路了。但没关系,我可以继续等。终于,听见他嘀咕了一句。我向前探过身去。

“很抱歉,我没听清。”

法官不耐烦地说:“你必须对着麦克风说话,以便我们录音,贝特曼先生。”

我用手势提醒证人,让他将麦克风挪近一点儿,并一脸仁慈地微笑着。此时的贝特曼先生对我十分警惕,他回答道:

“是的,我是。”

“所以你的回答是肯定的,对吗?先生。”

法官显然已经看够了,他看着眼前这个崩溃的男人,告诉我已经得到了答案。没错!这正是我想要的答案。当被问及是否需要重新询问证人时,公诉人摇了摇头。他连站起身的力气都没有了。对于这个案子,他已无力挽回。法官示意证人离席。证人在离开座位时,似乎还没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还试图与公诉人进行眼神交流。

他满脸疑问,带着一腔怒火离开了。很明显,这些火都是冲我发的。当他从我面前经过时,整张脸都在抖动,不知道自己究竟错在了哪里。对此,我并没有往心里去,这不过是一场法庭上的博弈。我再次起立,请求驳回对我当事人的起诉。托尼压根儿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莫名地感觉良好。我心平气和地向法官提出申请。

“法官大人,我主张‘无案件事实可辩’。”

法官很快做出了决定,当场驳回了起诉。他转身向托尼解释,驳回起诉的原因是证据不足,并示意托尼可以离开。托尼笑容满面地摇了摇头,直到我向他招手,他才离开被告席。我一边收拾桌上的文件,一边转身向他的母亲点了点头。此时,她站了起来,准备离开。律界的行规是赢家不能炫耀胜利。因为今天的赢家,没准儿就是明天的输家。我们甚至不忍心说出“输”这个字,而是委婉地称之为“第二名”,而今天轮到公诉人“屈居第二”了。我向公诉人点头致谢,尽量不和他有眼神接触。我埋头整理好文件,将它们放进挎包里,把包挎在肩上,并解开西装外套的扣子,大步朝门外走去。每一位现场的见证者,都在目送我离开。这种感觉真棒,我放慢脚步,暗地里希望有人为我鼓掌。我走到门口,转身向法官点头致意。托尼和他母亲分别站在我的两侧,我示意他们跟着我一起点头,他们照做了。此刻,这个大块头和他的母亲对我言听计从。是我带领他们走过这段陌生的旅程,并把他们送上回家的路的。走出法庭的那一刻,我大胆卸下了伪装,但还不能完全卸掉,因为我还得给这对母子一个交代。

“托尼,你可以放心地回家刷牙了。”

托尼看着我,仍然有些不敢相信。

“托尼,你自由了,可以回家了。他们告不了你,一切都结束了。”

我意识到,他们尽管听到法官驳回了起诉,但仍然不太清楚结果。当听到我说可以回家时,托尼的母亲泪流满面,她一把抓住我的手放到自己的胸口上。我突然对这对母子产生了一种温暖而奇怪的亲近感,这种感觉简直太熟悉了。我开始有点恍惚,这位母亲和她的儿子,他们相亲相爱。母亲显而易见地松了一口气。在结果宣布之前,她不知度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担心今天可能出现的可怕结果。我无法想象她是怎么熬过来的。托尼将来很有可能还会面对庭审,但至少今天,他可以跟着母亲回家了。托尼的母亲死死地拉住我的一只手不放,我只好将另一只手放在她的手上,轻轻将它从胸前拿开,再缓缓抽出另一只手。

“我得走了,还有其他案子要准备呢。”

我必须始终保持专业的态度,不能感情用事。

我对托尼说:“至于你,不要让我在这个地方再见到你。”

我居然对一个成年人,一个身形完全“碾压”我的男人说出这样的话。可他是托尼,是那个穿着皱巴巴的衬衫,腋下全都湿透了的托尼。他狠狠地点了点头,发誓再也不来这里了。我对此表示怀疑,但他一把抓住我的手,用力握了几下。这个外表凶神恶煞的男人,对我充满了敬意。这一刻,我就是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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