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声

出走  作者:埃德娜·奥布莱恩

生活仍在继续,上帝啊,它仍在继续。我又来到了滑铁卢火车站,当年就是在这里,凯特在自己手腕上划了几道口子,还傻傻地想着会有人来拯救她,来个男南丁格尔,跪下,给她包扎,然后将她一把抱起,带入幸福稳定的生活。二十年了。这期间流了多少眼泪,咬了多少次牙。他们把这个地方收拾干净了,亮得晃眼,整洁得变态,连广告牌看起来都像是每天早晨用肥皂水清洗过。广告牌挂得特别高,太高了,没人能够得着,然后在上面乱写“小便”“军火”“阿拉伯”或“琳达”之类。有一幅画的是威尔士的山,千真万确的山,连绵起伏。绿得太不自然了。真吓人,肯定是要引诱人把办公室建到该死的威尔士去。我紧张得要命。

现在是6月。大太阳,明晃晃的阳光穿过钢架玻璃顶照了进来。就现在这氛围,我并不介意下点雨,雷暴雨都成,跟气氛更搭。好像有我一封信。一定是封悲惨的信……超他妈悲惨。

番茄酱色的塑料柜台那边坐了恩爱的一对。两人都呆头呆脑,戴着眼镜,还都扭扭捏捏,话都不会说了。他要起身了,要去十码外的柜台买甜甜圈还是三明治,知道他干吗了吗?亲了她一下。那她又做了什么呢?低下脑袋,像个壁花一样红了脸。傻帽儿。一个疯婆子戴了顶毡帽,转来转去,骂骂咧咧。她手里拿了把伞,用伞尖在垃圾筐里翻来翻去,要找什么重要信件。这种婆娘,我身上发生了什么她都能猜出来,然后再让我出个大洋相。疯子们的联合统一。那个情郎回来了,拿了个三层大虾蛋黄酱三明治,送到壁花小姐的嘴边,让她咬下爱的一口。难以置信,蛋黄酱糊了她一下巴,他居然给亲掉了。他们要说什么我没兴趣听。就那几句翻来覆去呗。那种表面恩爱让我心烦。不过,像《悄悄走过郁金香园》里唱的那种打情骂俏,那种高速性爱,最近我也没怎么经历了。我这会儿本应想着她,但我不愿意。我正嚼着一片白面包,这面包片跟吸墨纸一样,能吸掉一夸脱墨水。几只鸽子围在我脚下,啄击着一块面包皮。一只是个跛子,这么说吧,它在啄食区可捞不着多少好处。这些鸽子可比聚在这个马蹄形酒吧里的这一堆多愁善感、紧张焦虑、平庸陈腐、颤颤巍巍的肉体要敏捷得多。星期日的报纸已经丢在一边。女王、小王子、巡航导弹、年度最佳运动员都已经装到了某人的脑袋里,和上星期、上上星期的数据一起在脑袋里晃荡,积累这些有他妈鸟用。人的脑袋瓜子就跟筛子一样。除了和利益挂上钩的时候。

我不介意来一大杯金酒,一杯接一杯,像凯特说的,让旧的认知都模糊掉。我是打了一辆出租车赶到这里来的,司机是个有学问的大块头犹太人,非要没完没了地和我谈比基尼。比基尼!一个常去一家公共浴池的知名电视主持人就穿了件白色比基尼,上面印着黑方块图案,淋漓尽致地展示了她性感的身材。好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她还没出名,但他还是看到了她,还和她说了会儿话。

“事情的发生就是这么有意思。”他说。我想说:“没什么意思,老兄。”但他继续发表着意见,像个破留声机,满脑子都是他自己,觉得自己特睿智。

我给自己雇了两个仆人帮忙。两人是外国来的,巴基斯坦,或更远的地方,肯定不是土耳其。我给了他们一张五英镑的票子,解释说等火车到了,有副棺材需要他们抬。他们似乎听懂了。他们讲的是自己的母语、父语,还是谁知道什么语言。反正挺难听。他们可能是在讨论板球比赛,要么就是下午茶。两人不时看我一眼,似乎是在对我做出判断。估计他们在想,我这情形实在是悲惨。在他们国家,这会儿该号啕大哭了,一群群的亲戚该捶胸顿足的;在我的国家,凯特的国家,也一样。我们那些亲戚都怎么了?我想象不出她的样子,也不愿想,我的意思是,我甚至都不知道他们有没有给她穿件睡袍,或修女袍,或随便什么东西。在那种地方,他们肯定怕万一有什么紧急情况,备了修女袍。那些人根本不讲感情,傲慢无礼得不行。他们不想让灵柩放在那儿。那些穿粉色、杏色晨衣的护士巡查时,灵柩能把她们吓得走路踉跄。她为了康复去了家疗养院。还康复!直接撂翻。我想,是那一番饥饿,加上有了思考的时间,让她直接面对了根本现实,认识到她一切都得自力更生,救世主是不会到来的。唉,凯特,你为什么让那些混账东西得逞……为什么要向他们野蛮的冲动投降?我很害怕,也许哪天晚上,我在花园里闻着福禄考花的时候,她忽然出现在我面前,或者她一脸懊悔,扑通一声坐在我的坐浴盆上,跟我讨论些糟糕的事情,比如后悔。后悔什么。人都是恶棍。撞辆车比撞个人代价大多了。

最滑稽的事发生了。一只浅黄褐色的柯利犬挣脱了主人,跑过去,对着那片勾魂的威尔士山叫了起来。嗬,如果这还不算大自然在展示自己的权威,那什么才算。一群人欢呼起来,那只狗得意忘形了,后腿支着转了个圈。威尔士山旁有一群狼,对着一个新月形的金色东西嚎叫,那东西应该是一包香烟。狼墨蓝色的爪子下面,有一条政府发布的焦油健康警示。真是荒谬。我只好又要了一杯寡淡的茶。女服务员很不爽,端着茶壶在塑料杯上方挥来挥去—杯子是圣饼的颜色,真是服了—她猛地从一个杯子挥到下一个,在柜台上把茶溅得到处都是。给她来个赛场三分钟警告,她肯定不会介意。说不定她会扯着惊天动地的嗓音高歌一曲,抒发自我,因为她突然意识到没什么时间了,得把自己心里想的、恨的全说出来。我对黑人并没什么特别的意见,他们的臀部更有弹性,可能让他们整天躺在树下打盹更合适。我就碰到过一个我喜欢的黑人—不管你信不信,他的名字叫雪球。那一年,我和杜拉克关系不怎么样,我的意思是,拳来脚往比平常更多一些,于是他把我送去一个热带岛屿度假—看可可、日落、甘蔗那些东西。我有幢自己的小别墅,还有一帮姑娘给我打扫卫生。她们一直在扫呀扫。不知道有什么好扫的,但大清早六点钟她们就开始扫了,嗖唰唰,嗖唰唰。她们身材挺好,胸挺得像两个椰子,屁股长得很搞笑,飞扬跋扈的。她们为我做好早餐,就站在桌子后面看着我吃。这时另一个女孩会把当地的报纸给我拿来。报纸挺有意思,刊登了一堆案件。我当时正在追读一个叫埃斯梅拉达的女孩的故事,她把来苏尔消毒液泼到了她事实婚姻的丈夫身上,在逃避这门古老艺术上,她可真是个高手。埃斯梅拉达是个严重的拖延症患者。法庭上,她表现得极精彩:“他拿扫帚抽我的背,扫帚断了,他跳到我身上,咬我的肚子。我可就认了真。”每次我问她们知不知道埃斯梅拉达,她们就笑。拜托,埃斯梅拉达可能就是她们的哪个表姐妹。

悠闲生活开始让我遭罪了。机会多着呢。小伙子们走来走去,大摇大摆的,那玩意儿蠢蠢欲动,他们还会点甜言蜜语:“好好享受大海。好好享受风景。”我心想,为啥不干呢,又不用讨论什么,不用说“我们该,我们不该,我的妻子,你的丈夫,你爱我吗,我爱你吗”这种废话。我决定了,挑个帅哥,邀请他在激情澎湃的午休时间来我的别墅。这是那帮姑娘唯一没在打扫的时间。周围那么多风流情种,卖T恤的,卖项链的,卖明信片的,不停地让你“好好享受”。我要坐在海滩上琢磨琢磨。没有什么比琢磨一场无害的性爱更有意思了。硕大的枝条在风中摇摆,海面上卷起浪花朵朵,没人唠叨我,没人抱怨我。我忘了杜拉克,忘了鱼贩子,忘了家里的抛光松木厨房,忘了沙发要不要换罩子,甚至忘了我自己的电话号码。我也忘了家里两星期一次的派对,大家喝得醉醺醺的,突然有人恼了,撕扯起来了,吐着白沫子,这些脑残攻击行为其实全是为了些不相干的破事,比如给谁投票,谁会当首相。可怜的杜拉克,我压根就不想他。我甚至还琢磨了一下,要不要送两个戴着手镯、无忧无虑的姑娘给他当礼物。我和杜拉克又做了夫妻,不过要说什么欲仙欲死的高潮,那没几次,低谷倒是常有,我经常得多喝一些,才能骗骗自己,想象这可是大明星詹姆斯·迪恩,或者和詹姆斯·迪恩一样的大美男,或者类似的什么人。“小妈妈。”他这么称呼我。我那私生女的小妈妈。小姑娘从出生那一刻起就有了自己的意志、自己的想法。给她喂奶,她吐出来了,排斥我,从出生第一天起,她就更愿意喝牛奶,吃固体食物,乱七八糟的东西。不到十三岁,她就离开了家,受不了我们了。相比于我,她更喜欢杜拉克,不过那是因为她能把杜拉克玩得团团转,而且总是能得逞。杜拉克给她买了第一匹小马,圣诞节那天早晨,他把小马拉进了她的卧室,还让马待在那儿。什么后果你能猜到,想象一下:一匹紧张的小马待在一个封闭空间里会做什么。但她和杜拉克挺喜欢,觉得那是极好玩的事,还用她的新拍立得拍了些照片。小马的名字叫贺拉斯。我可不是凯特那样的母亲,她母爱泛滥,掏出充满象征意义的乳房,像掏出个热乎乎的司康饼或烤饼子。我这个小小的女儿,特蕾西,跟我对着干。五岁时,她走进我的卧室说:“你最好爱我,不然我就会弄得乱七八糟。”不到十岁,她就学会了骑摩托车,还花言巧语地说服杜拉克给她买了一大笔保险,这样她就能独立了。她长得够漂亮,只是衣服不怎么样,不是三倍大的工装裤,就是留不出一点想象空间的短裤。她的眼镜框是粉色的,看着像两个棒棒糖。我告诉她,她是私生女,她只是看了我一眼,说:“我一直都知道。”她真是没有感情。朋友倒是有一群。那些朋友一窝蜂地来到她的住处,喝着金馥力娇酒,吃着巧克力,谈论着性:性有多无聊或多不无聊。真是世故得不得了。连她我也给忘了,那会儿我正在憧憬午后的销魂时刻—在地板上,我想象的是那样,或者在一把日光棂格躺椅上,我的手被绑起来,别的姿势也行,总之要有点强迫意味。我想,我们都是孤独的可怜人,得来点风流韵事,这样才不至于觉得自己是具行尸走肉。孩子实际上没什么用。至少长大后是靠不住的,凯特仍然抱着那种错误观念,还相信什么脐带之爱。她想天长地久地和儿子卡什牵在一起。在某个时刻,断裂总会到来的。已经是第二次断裂了,第一次是她那个铁杉树丈夫把卡什带走的时候,她不得不和他战斗,夺回儿子。刚开始,她并没有胆量去斗,但后来有胆量了,是那种母狮的坚毅—她做好了战斗准备。她的律师几乎成了她的收养人,给她热乎乎的午餐吃,圣诞节还给她送了一张购书券。孩子后来跟着父亲回到了英国,住在一个吃“蟾蜍进洞”[英国传统菜肴,将香肠放在面糊里烤制而成。]的无聊郊区。连那个互惠生[互惠生活动起源于英、法、德等国家,指来自外国的年轻人为了学习语言和文化而寄宿在东道主家里,同时为东道主家庭提供做家务或看护孩子的服务。]女孩都走了,看出他是个强盗了,要不就是守不了他那些规矩了。他是个规矩狂人,连怎么呼吸他都要教你。开庭前一天晚上,做父亲的把孩子叫到书房,以男人间谈话的方式告诉他,他母亲脑子有问题,是个神经病,要不是有他这样一个救护天使,她永远都不可能有孩子。简直让人觉得孩子是他自己生的。这番话的关键在于,他想让孩子给法官写封信,说自己想跟着父亲。他备好了笔、墨水、一沓信纸,还有融化好的封蜡,用来封这一纸声明。然而孩子写的是“帕特尼”—她住的地方,那个破房子,阁楼上开了扇窗户,得站到椅子上才能看到愁云惨雾的泰晤士河。监护权拿到后,她和孩子去豪华的萨沃伊酒店吃午餐。孩子当然是没领带的,人家就借给他一条。孩子吃了羊肉和蒸布丁,像个小男子汉了。所有这些,和我们勉强糊口的青春岁月,那些胆大无耻的设想一样,都成了往事。

我正要放弃的时候,他像头黑豹一样从拐角那里过来了。雪球这家伙。我和他聊过几次,还送了他几个秋波,跟《威尼斯商人》里的鲍西娅一样,发送“脉脉含情的流盼”。他怀里抱了一沓胸前印着棕榈树或帆船图案的T恤。我朝他得意地笑了一下,径直从双扇门进去,朝卧室走,心里知道他会跟上来。我听到他关上了门。

“锁上门。”我说。担心那些多嘴的小侍女会偷听,或者她们里面有谁碰巧是雪球的姐妹、老婆,或者有其他什么破关系的人,那我可就和埃斯梅拉达一个下场了,背上得挨一顿扫帚胖揍。我拉竹百叶窗时,他从背后走了过来,像只猫一样。我的衣服不是扒下来的,是让他轻手轻脚褪下来的。怎么脱我倒也不在乎。他伸出一只大手,棕榈树叶子一样大,遮住了我的眼睛,然后拉着我向床边走去,在那张床上,我激情难耐地独自躺了六个晚上。现在,他来了,挺立在我面前,赤裸着身体,皮肤是深棕色,胸毛浓密,黑暗中一双眼睛更亮了。瞧他做了什么,掏出一堆自己带来的花瓣,一片一片撒满了我的肚皮。三角梅,木槿花,红喇叭花,白喇叭花,千真万确。太惊人了!能评年度最佳运动员。我心想,快给我美好旧时光,快给我原始冲撞,让我把那些愧疚感压心的无聊家伙、说再会的情人、喜怒无常的老公全都忘掉。老天,我感觉自己像耶洗别[在《圣经》中,耶洗别是公元前9世纪古以色列国王亚哈的王后,以阴险毒辣闻名。在西方文化中,耶洗别泛指恶毒无耻的女人。]一样。踏过漫漫长路从蒂珀雷里来到这里[这句话改编自一首名为《漫漫长路到蒂珀雷里》的著名爱尔兰歌曲。]。肚子上的花瓣,爱的咬痕,全套的了。而且,我们一个字都没有说,不能让任何东西打破这要命的迷醉。茅草下的铁匠。旧日爱的咬痕。之后,他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我想,他可能是想要什么东西,或者是想要钱,或者是想让我买一批T恤。

“你想要什么我都能给。”我说。他的笑容消失了,脸上的神情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他看上去很生气,同时又很心碎。

“哎呀。”他说,然后摇摇头,笑了,但笑里带着讽刺。他说所有游客都一样,脑子里只有钱,以为钱可以买来一切,甚至连大海的颜色都能买。我觉得自己真蠢,像个拉皮条的。我说我们那么做,都源于所谓文明社会中的一些遭遇,比如抢劫、讹诈、排队、推挤、诽谤、伪装、不择手段。我都要哭出来了。

“哎呀,傻姑娘。”他说,又笑了,不过现在气已经消了。我确实想送他点什么,作为纪念,于是拿起一个烟灰缸,递给了他。知道他干了什么吗?他只是往里面接上水,放在外面喂鸽子。那天,鸽子一群一群地飞来,第二天,第三天,都是如此,鸽子粪是靛蓝色的。一定是吃了什么破水果。他也来,带着鲜花、贝壳,还有两个生育象征物,一个应该是代表他,一个代表我。那时候我总是想,回去后要对杜拉克好,要和他卿卿我我,我能在想象中让自己置身于午睡时分匆匆的旅行中。我们本来计划好了要短途旅行一下,雪球准备问朋友借辆车,很可能是辆老破车,然后载着我开到岛上那个更崎岖的地方去。崎岖!宣传册上的行话他可都知道。我们要从该死的甘蔗里吸着糖水,人就直接躺在崎岖的地面上。然而,如凯特所言,事情总不能如人所愿。第二天上午,我躺在垫子上,身上抹了厚厚的一层凝胶和椰子油,想让自己变得性感一些。这时,我那两个小侍女踩着小碎步来了,我知道出事了,因为她们没有笑,其中一个还往前推着另一个,让她来传递那个消息。是封电报。从家里来的。一开始,我还以为杜拉克凭着什么鬼运气,听到了我干的这档子坏事的风声。电报上写着:弗兰克中风,回家。德克兰。

还以为他喝醉了,大家真是这么想的。他开车撞了一辆停着的牛奶车,撞得牛奶瓶和纸箱子滚过了一条街。有人叫来了警察,警察也以为他喝多了。他趴在方向盘上,嘿嘿直笑。警察问他住在哪儿,他嘟嘟囔囔地说知道自己住哪儿,但不想回去,因为老婆不在家,跑了。警察给他做了呼气测试,结果让他们大吃一惊,试剂没有变绿;我也很吃惊,因为麦芽威士忌和混合威士忌快要从他浑身的每一个毛孔里溢出来了。我是第二天下午返回的,我去医院看了他一眼就知道了,他脑子坏掉了。成植物人了。他眼神空洞,穿着医院的睡衣,坐在那儿等着我,像个丧家之犬。我想逃,逃到机场,直接飞回去,当个服务员,或者去海滩拾荒,干什么都行。他住的病房里差不多有二十个人,都剃了光头,脸上缠着绷带,大多数几乎和他一样,一脸痴呆相。他想拉拉关系,给了我一包烟,让我转一圈给每人发一支,甚至让我给那个戴氧气罩的一支。我站在病房里,身穿一身粉色棉质长裤套装,皮肤晒得黝黑,感觉自己像个冒牌货一样,心里知道我再也不会跑了,会安心在那儿照顾他,给他念关于康复的文章,教他辨别哪个是袜子哪个是鞋。第二天,我进病房时,他正用一大条波点手帕擦着眼泪。他们把他送到病房时它就一定在口袋里了。一个年轻大夫,莽撞的浑蛋,跟他说他永远都好不了了,只能等死了。我只好用陈词滥调安慰他,说他会好起来的,还无中生有地编了一套说辞,给他打气,几根救命稻草罢了。几天后,我带他出院了。我带了一套衣服进了医院,在床上留了张字条,让医院和我们的家庭医生联系。回家的路上,他坚持要去看场电影。

“电影,电影。”我们打了辆米色出租车,以每小时八十英里的速度飙过大理石拱门时,他不停地念叨着。因为要开到温布尔登去,司机很恼火。番红花开了。我在一阵眩晕中看到了这些花,感觉像坐着游乐场的摩天轮往下看。我们下了车,付了钱,进去看了场《1001忠犬》。真希望看的是喜剧,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哭,连哭都哭得很笨拙。打着嗝哭,他没办法把该死的眼泪从泪管里排出去。笑也一样。连笑都笑不顺畅。

回到家,他打量着房子,在房子里转了一圈,亲吻着,在指头上沾了点唾沫,在房子里抹了抹,像中世纪的什么仪式。然后,他看着那截木兰树桩,哭了起来。有一天,他一气之下把树给砍了,神经兮兮地非说里面有花鸡在窥探我们。

“咱们再栽一棵。”我说。这种陈词滥调,还有像“一切都有希望”这样的老生常谈,我现在张口就来。我问几所幼儿园要了些书单,念书给他听,想方设法用各种花木让他能心情愉悦。时刻都想粘着我,依偎着我。有时,他以为我走了,对我说芭芭走了,那时我明明就在厨房,正给他做该死的土豆饼和大麦汤,好让他想起他那个殉难的妈和宝贝爱尔兰糊糊。我一肚子的愧疚、怜悯,还有沮丧。有时他正吃着饭,会突然站起来,把汤碗扣在脑袋上,或者走出门,站在门口的台阶上仪态庄重地往下尿,而且还哈哈笑着叫我过去看一看。啊,亲爱的上帝,那些年我俩吵架拌嘴,拳来脚往,尔虞我诈,痛苦怨恨,到头来不过如此,都变成了他哀求的神情、对我的依赖,像只小狗一样。他会问我要来纸笔,给我写信:

我爱你,你斤[原文为“here”,是“hear”(听)的误拼。]到了吗。现在回答我。

我会点点头,但他不想让我点头,想让我也写信,我们像傻子一样把字条传来传去,他就会越来越兴奋,开始抓耳挠腮,抹来抹去。

“酒瓶子,芭芭。”他会说……“酒瓶子。”

一天,他去商店,更准确地说,是我开车送他去的,他让我快点离开,他想自己待会儿,干点私事。我还想着他要给我买枚象征持久爱情的永恒戒或其他什么玩意儿,但你肯定不敢相信,他去了一家卖蕾丝袜带、吊带、各种情趣用品的商店,都是惨淡婚姻的辅助用品。带回来两本下流书。一本给男的看,一本给女的看,这样我俩就会搂搂抱抱了。太怪异了,和一个大部分身体已经被毁的人做爱,或者说是半做爱吧,看着他连眼睛都在使劲,努力地想表现好。我这时意识到,自己不再讨厌他了,而且,也许从未讨厌过他。我们像两个莫霍克人一样,坐在花布沙发上,研究着这些小玩意儿,努力营造出热辣的激情氛围。我这本小书上画的是一个身材玲珑有致的女仆,留着波波头,戴着褶边帽,系着白围裙,正在服侍一个大块头男人,男人的手在她裆部放着。他那本书上画的是一群维多利亚时代的大胸丰满女人,在自己的闺房里,屁股翘着,一个小胡子绝世罗密欧正从一架屏风上方色眯眯地窥探着。从头到尾,我都盼着该死的门铃能响起来,哪个痴迷于肉身善行[天主教信仰中的七种善行,包括给饥饿者食物、给口渴者水喝、给无家可归者提供住处等。]的朋友能来到我家,带着她自己做的果酱,或者带上她的祷告。圣裘德,绝望者的主保圣人啊。这种好运气根本就不会来。大献殷勤。不停地赞美。说我的皮肤和我们刚认识时一样好。那都是托我们从小长大的那鬼地方的雨水的福,皮肤里浸透了水。凯特也一样。她的皮肤一点都没变,可是,唉,她的神经末梢发生变化了。

他试着自己刮胡子,但只能刮一半,吃饭也一样。他只能从盘子的一边吃,我只好把盘子转过去,让他能吃到另一边的饭。让我真他妈恼火的是,他总是费老大劲想自力更生,问我要了个篮子,好把他的个人物品都放在身边,梳子、钱包、刮胡刀、笔记本、指南针,简直就像要去野外打猎。看到别的男人拥抱我,他两眼冒火,但不会像从前一样用那把破枪杆抽我。他让那些兰斯洛特[亚瑟王的传说里最著名的圆桌骑士之一,与亚瑟王妻子桂妮薇儿有染。]滚出他的客厅,滚出他的地盘,回去干活,因为他们什么都不是,不过是些干体力活的普通人而已。在他的想象中,这些人一定都是穿工装裤干体力活的。其中有几个会在发薪水那天晚上来,还带着礼物,是些关于因尼斯费尔[因尼斯费尔是爱尔兰诗意的名字。爱尔兰著名诗人托马斯·摩尔(Thomas Moore)曾写过一首歌,名为《因尼斯费尔之歌》。]和马拉奇的金项圈[公元10世纪,爱尔兰至高王马拉奇将入侵者杀死,从其中一个入侵者脖子上取下一个金项圈,作为战利品戴在了自己的脖子上。这个故事后来被托马斯·穆尔写入歌词,歌名为《让爱尔兰忆起旧日时光》。]的唱片。这些人称他为老板。他挺喜欢这个称呼。脸都要红了。他那个狗屁教会兄弟德克兰不怎么来了。太愧疚了呗。他和一个叫达诺的工头掌管大局,发号施令。达诺是个横行山野的匪徒,穿件抹布一样的棕色毛衣,满口“保重”“保佑你”,嘴里总嚼着雷尼健胃片助消化。他们买断了杜拉克的资产。这并不是难事,因为他已经欠了几屁股债,投资房地产,觉得搞建筑太粗笨了,跟放牛打短工差不多,不够文雅。于是他们在汉普郡买了个停尸房,打算收拾一下卖给一家美国银行。预计自己将会进入不列颠群岛顶级富翁级别。有那么一年,我们离几百万巨财也就咫尺之遥了,都打算到处购置房产了。我为置办行头简直操碎了心:在不同国家居住该穿什么衣服,厨子和园丁该怎么面试。真是服了自己,连西班牙语我都学了。他们让他当了合伙人,睡着的合伙人。现在基本上来不了钱了,不过他们当然弄了一堆连伽利略都搞不懂的文档和数据来坑蒙我们。

他忧心忡忡,担心我们不得已要卖空家产,我的生活就没着落了,于是他从佳士得和苏富比这些拍卖行叫来几个家伙做鉴定—鼻孔朝天的混账东西们,一脸的粉刺疙瘩,带着袖珍计算器来了。他们没空看我们那些画和橱柜,我并不惊讶,我家那些东西,要么是缟玛瑙,要么是人造革,从这儿到最远的英伦之角,任何高街上都能买到这种东西。我亲爱的女儿,特蕾西,送了我一个拼图玩具—艾米莉·勃朗特坐在一张黑色椅子上,脖子后面是粉红色的。对艾米丽·勃朗特他没什么兴趣。我们把拼图片摊在地板上,然后又拼起来。我们又玩了个没劲的游戏,可以选主题,他选了体育,然后用了四分之三个小时谈热刺队队长丹尼·布兰奇弗洛尔。

我害怕冬天到来,到冬天五点天就黑了。现在,至少我们还能坐在外面的旧吊床上,玩着这些破游戏,灌着鸡尾酒。库尼为了让他高兴,留了下来。她新换了副髋骨,自哥白尼以来,再没什么话题能引起那么多讨论了。新髋骨叫马默杜克。它不喜欢下雨,不喜欢天冷,不喜欢凛冽的东风,跟你说吧,还有一件事它也不喜欢,那就是干重活。我跪在地上擦地板,库尼却一边弄着花草,一边给我讲医院里的那些破事:吃什么,其他病人怎么样,大部分都是些人渣,还有护士大清早就把人叫起来行净礼。她还想着是住三星级酒店吧。我家另一个常客是蒙席,时代在发展,他对教派联合也越来越支持,这就造成了一个事实:他赞成教皇约翰·保罗二世到各国旅行。现在,教皇约翰·保罗二世去旅行了,他则说起了教皇们永生永世都在说的那句话—“勿触犯戒律。”他仍然赞成把女人束缚起来,尤其是性的束缚,似乎女人们还没有受够她们自己的这些器官一样,不管是谁说过世上的所有女人既然和人上床就都应享受—没人享受,我反正是绝对不享受。教皇大力赞同人结了婚就生一堆崽,多多地生,那样就能塞满那些贫民窟和公交车,砸电话亭的人也就更多了,因为自然是贫民窟里的人才那么能生,这是他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就像饭桌上的那盘油炸食品。聪明人都有手段,知道怎么一边跟教皇保持一致,一边照旧寻欢作乐。我没和蒙席讨论这个,不然肯定要闹个脸红脖子粗,还得被布一通道。而且,说实话吧,我挺乐意他来,和杜拉克坐在一起追忆往事。论狡猾,我不比谁差,只是我并不想狡猾。蒙席老兄什么都要追忆,土豆有多少品种—同志,可不只是克尔粉皮土豆和爱德华国王土豆。关于共产主义,他说得怪可怕,讲起了波尔布特怎样饱受折磨,还担心第三世界的神父会忘记神圣召唤。要是有人能把任何人在一小时之内说的那些自命不凡的废话称量一下,一定能装满一草皮袋子。老想跟他开个玩笑,问他天堂里有没有交配,彼得、保罗或硝皮匠西蒙这些使徒会不会遗精。也就是想想,要是问了,他不得吹胡子瞪眼,脖子涨得像头公牛,那我就得打999叫救护车,因为这下就有第二例脑瘤病人了,马上。他现在和杜拉克一起,在卢尔德[法国宗教圣地。],说实话,我并不想去那地方一游—一群怪人缠着裹尸布,从楼梯井里进进出出,嘟嘟囔囔地祷告,呜里哇啦地喊。

如果我要去什么地方,那一定是回到那个岛上,和雪球再拉扯一番。我不考虑出远门,只是有时去去便利酒馆,或者一星期去一趟健身房,以防四肢萎缩。你应该看看雪球住的地方,那是个用木头搭在几块水泥板上的棚子。玩具房子。隔壁还是一个棚子,一模一样。他家客厅里塞满了世上最难看的东西—照片、雕塑、假花,还有台巨大的电视机。他妹妹坐在客厅里,戴一头卷发棒,大中午的在那儿看电视,那时气温能有一百多华氏度。去机场的路上,我顺便去他家告了个别。纯属情感泛滥。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干。

“夫人,夫人……”那两个仆人在喊我了。好像有进展了。该死的火车进了站。他俩站起来,拖着大推车朝隔栏走过去。两人其实是矮子,拇指先生。其他乘客从火车上一拥而下,带的都是孩子,还有手提袋、花束这样的平常东西。我磨蹭起来。只要能把这事拖延一下就行。两个本地壮汉给那两个仆人搭了把手,这两个仆人肩不够宽,也许是因为背井离乡吃不饱吧。我又掏出一张五英镑钞票给了那两个本地人,祈祷上帝保佑,不要让任何人过来对我大发同情。

“现在去哪儿,现在去哪儿,夫人?”那两个稳健的仆人问我。我不由自主地指了指大门,大门庄重地开了,我跟在他们后面。他们爬行向前。我想应该是出于敬意吧。一个列车员刚才把她的手提箱和一封信交给了我。手提箱是黄褐色的,上面有一张她上个圣诞节回老家时留下来的标签。我和她儿子需要把她的骨灰带到那里,撒在沼泽地里,撒在沼泽湖里,撒在淙淙流动的河水里,撒在每一分该死的压抑里,压抑从那片地方的每一角每一段汩汩地渗出,灌了她满脑子狄多[狄多,罗马神话中迦太基的女王。当狄多所爱的埃涅阿斯为了完成使命离开她时,她燃起柴堆,自焚而死。]式因情殒命的癖好。我希望,每天晚上,她会像报丧女妖[爱尔兰传统故事中以哭号预报凶讯的女妖。]一样站起来,和她的先辈共同战斗。

这种事只会发生在我们这样的乡巴佬身上。该死的灵车也不在这里。我立在滑铁卢车站的中央,站在一个卖热羊角面包的商店外面,身边是一副棺材、两个巴基斯坦人,连殡仪员的名字都不知道,因为不是我预订的。

“我们得稍等片刻。”我说。这外国话对他们而言太难懂了。

“还没来[原文是意大利语。]—迟到了,像火车晚点一样。”我说。

“好的,夫人;好的,夫人。”他们蠢得要命,又和善得要命。

疗养院那个蠢婆娘拼命想保守这个秘密。死亡是个意外,他们黎明就叫来了验尸官。死亡就是死亡,意外也好,有意也罢。她当时在上游泳课,有个教练,她抓着一小块塑料板来来回回游着,学得挺不错,那个趾高气扬的贱货是这么说的—学得太好了,她还专门做了强调—因为她忘乎所以了,天黑后去了游泳池,跳了进去。一如既往,独自一人,行动隐秘,不知道是不是故意如此,还是说她只是想给自己所遭受的一切痛苦画上句号。也许是意识到自己机遇不再了,女人的光环,一切的一切,都成了过去。沙龙舞也不会再有。在写给我的信里,她什么都没有说,只说了些关于禁食、跑步、正在康复这些鸡毛蒜皮的事。障眼法罢了,这样就没人能知道真相,这样她儿子就不会知道真相,一辈子追逐想象中的自我,直到生命尽头。

当然了,我内疚得要死。我们失去了联系—生活方式不一样,这事那事的。吵了一架。其实是杜拉克和她之间的矛盾,她满脑子想的是济慈的颂歌,杜拉克却因为没上过大学一直耿耿于怀。我知道有的人即便上过大学也就只看看连环画。例如:特蕾西亲爱的男朋友多米尼克只能说出两个句子—“你有没有打火机?”“你知道几点了吗?”那天是杜拉克的五十五岁生日,半个伦敦的人都来了,都是些不怎么认识的人,拳击手、拳击手的经纪人、赛马会上认识的人、驯马师、赌马登记人、江湖骗子,还有几个有钱人,比如玛格丽特夫人,她切了个乳房,不过正在接受放射治疗。凯特来得很早。那天晚上她会在我家过夜,因为她住在伦敦城外,在一家剧院里开了个书店,她住的屋子像农舍一样,有一扇大门,种了些玫瑰,还养了几只矮脚鸡。我去过一次,远得跟鬼一样,在一个死胡同里,门上连门牌号码都没有。不管怎样,她早早就来了,背了个大包,从里面掏出她的绒皮鞋、黑裙子,还有朵绸缎做的花,花蕊看着像鱼子酱。她总会有些别人都没有的东西,从吉卜赛人手上买的,或从阿姆斯特丹机场或别的什么鬼地方买来的。她家里到处都是火炉,罐子里插着一捆一捆的花,浴缸里堆满了香槟酒。我们三人正喝着酒暖场,然后突然就开始了,爆发了。她和杜拉克吵起来了。屁事都不为。人和人要是不对付,怎么都能吵起来:某个词怎么读,中国人口有多少,渔夫为什么不会游泳。他的中风一定是那时候就有征兆了,因为他一发脾气,血管就像是要爆了,跟轮胎一样。一天工作二十个小时,和美国人耍弄手段,等着出人头地,大吹牛皮,满嘴硬销、软销、被逼无奈之类的废话,英语讲得乱七八糟,还觉得自己是这门语言的发明人。还发明!一卷一卷的钦定本《圣经》应该输入他们的大脑芯片,让他们能吐出个稍像点话的句子。总而言之,他和凯特吵了起来,剑拔弩张的。都是关于什么寻根、价值,不要丢失自己的身份,等等。换作任何其他人,他都不会反对。他对寻根有狂热的执着,甚至还买了几本讲宗谱的书,极力想证明他母亲那边的族根可以追溯到布赖恩·博鲁[布赖恩·博鲁(941-1014),爱尔兰至尊王。]。如果遭受了重创,大多数夜晚,他都会搂着我,说我们总有一天会回到家乡。回到因尼斯弗里[原文中此处是Innisfree,为Innisfail(爱尔兰诗意的名字)之误。]这样的未来让我恐惧。说我们要在巴伦盖个房子,那个噩梦一般的地方,遍地石灰岩,只在春天的时候会长出一星半点龙胆草,大家都把它们当成宝。在凯特面前,他感觉到了自卑。年少的时候,他也曾有过梦想,演过戏剧,谈起托马斯·摩尔和他的《双河汇聚》这种矫揉造作的东西,也可以滔滔不绝。

“所以你认为我是个冒牌货?”他说。

“我没这么说。”她说。

“但你这么认为。”他说。

“弗兰克。”她说,想平息他的怒火,然而对他的伤害已成事实。问题是,他一直都不信任凯特,因为我俩在他登场之前就已经是闺密,而且,我觉得他认为凯特对我那次出轨也负有责任,但他一点都不知道,如果可以,我一天出两次轨都没问题。不管怎样,两人最终达成和解,也亲吻对方了,该做的都做了,但那只是虚情假意的和解。他们甚至还跳了一曲,真是够了,我祈祷那些人赶紧来吧,他们的确很快就来了。

几小时后,又爆发了。凯特那时候不在房子里,可能是去卫生间自怨自艾了。他站了起来,面对着满屋的客人,这些人大多是文盲,宣布他作了首诗以庆祝自己的生日,并以此向祖国致敬。诗名是《科克贝森》[这首诗实际上是爱尔兰诗人、作家艾米丽·劳利斯(1845-1913)的作品。]。他开始念了。

啊,小小的科克贝森,

狂野、荒凉、美丽之地!

啊,小小的多石牧场,

朵朵鲜花如此甜蜜、珍贵!……

这时凯特进来了,接着念了下去。

啊,粗犷狂野的大西洋,

雷霆万钧,宽广无垠……

还雷霆万钧!他抓起一尊狮身人面铜像就朝凯特扔了过去,叫她闭嘴。

“怎么了?”她问。

“哼,滚!”他说,接着一连串精彩绝伦的脏话从他嘴里迸了出来。显然那首该死的诗并不是出自他之手。他的几个伙计开始嘘他,还窃笑起来。凯特眼泪汪汪地跑出了房间,我本来要跟上去,但他瞪了我一眼,眼神明白无误地告诉我待着别动。好在有个百灵鸟唱了起来—“回来吧,帕蒂·莱利,回家吧,帕蒂·莱利,回到我身边……回到巴利耶姆斯达夫。”[《回来吧,帕蒂》是爱尔兰知名作曲家、诗人、作家、画家珀西·弗伦奇(1854-1920)的代表作之一。在这首歌中,爱尔兰的巴利耶姆斯达夫镇被描绘为一个世外桃源般的家园,召唤在外的帕蒂·莱利返回故里。]上帝啊,就让我回到巴利耶姆斯达夫吧。哪儿都行,只要不是在我家客厅里,焦头烂额地喝着酒吃着鲆鱼。我知道自己再也见不到她了。逢上圣诞节或谁过生日,会有礼物往来,那是念着旧日情分,维持着可笑的牵挂,懦夫行为。听说杜拉克中风后,她写了封友善的信,说实话,我觉得杜拉克现在成了这副半傻子样,他们倒是有可能和睦相处了。他们可以尽情讨论消失了的亚特兰蒂斯,也可以聊聊古爱尔兰布雷亨法。可怜的杜拉克。我想他一辈子床事都没爽过,和我肯定是没有的,我之前的那几个女的个个都其貌不扬—无聊透顶,圣母长圣母短;一个以前是修女,真是够了,另一个和她母亲住在一起。当然了,他要装出一副花花公子样,讲着水泥板一样笨重的隐晦段子;看到大胸女服务员,他会戳一戳伙计,色眯眯地挤挤眼,说“伙计,我能去那儿”“太空火箭”[“我能去那儿”和“太空火箭”均出自歌词。],或其他蠢话。

我把更年期当成了禁欲的好借口,常常可怜兮兮地拿头疼或脑热当幌子。信以为真了。男人在有些方面真是傻子,在有些方面又是叛徒。他们是抵挡不了赞美的,哪怕赞美是来自一个酒吧女招待。我想,应该是能让他们的身体恢复弹力,觉得自己又紧实起来了。大自然是个婊子[厄内斯特·贝克尔《反抗死亡》(1973)一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大自然是个残暴的婊子,红牙利爪,摧毁她创造的一切。”这个意象始见于阿尔弗雷德·丁尼生为缅怀亡友所作的《悼念集》(1850)组诗,其中有“大自然,红牙利爪”的诗句。]。说句实话,到了更年期,其实也没什么不一样,只不过不用每个月都在身上垫垫子了,也不用赶在库尼跑进来说我又狂欢作乐了之前,忙着把床单洗干净。我想库尼应该没流过血,她舍不得流出来。我随便编个什么鬼话都会招库尼嫉妒,她像个修道院嬷嬷,一直盯着你,跟你说寡妇怎么了,离婚的女人怎么了,得了癌症的女人怎么了,想让我加入痛哀会。

如果遇到合适的家伙,我仍然愿意做任何事,面朝上、侧躺、屁股朝上—想想这种事,太好笑了,一定是化学反应的缘故。这时我人还在地铁里,站在身边的蠢货简直让人想吐,你得缩起来,免得他们往你身上蹭。那些人会有这种企图,尤其是到了夏天,浑身躁动。在威尼斯情况就更过分了。有一次坐汽艇时,我差点被人强奸了,当时杜拉克离我还不到两米远。他本来要把那家伙的脑袋打爆的。真是一言难尽,那是我们的第二次蜜月,又是搞砸了再弥补,又去了同样的地方,点了同样的菜,还说看自己有多幸运。

那场冲突过后,我再也没见过凯特,直到一星期前,她又来了,浑身哆哆嗦嗦,瘦骨嶙峋的,像根板条。她带了盆紫罗兰,花也哆哆嗦嗦的。我想别的东西她也买不起。我俩坐在厨房里的餐桌前,聊着中风,聊着弗兰克、卢尔德,还有别的鸡零狗碎的事情。她不停地突然起身去给自己加茶。我能看出来,事情开始不对了。我知道又出现了哪个该死的男人,很可能已婚,她每两星期或隔更长时间去见他一次,当然了,两人约会都是在街灯下、雨洼旁、火焰边,总之就是拜伦爵士诗里的那些疯狂之事。这次动真格的了,和前面几次不一样,两人都是认真的,特里斯坦和伊索德[中世纪浪漫爱情悲剧《特里斯坦与伊索德》中的主人公,故事源于凯尔特人的传说。],灵魂伴侣,等等。呃,两人既然都认了真,为什么不在一起?这就是我心里想的,而且为什么她看起来像是从埃塞俄比亚来的?瘦得皮包骨。要不是因为他有孩子、有工作、有自己的原则,两人会在一起的。他可不是什么卡车司机,而是个大人物,听起来似乎还是个位高权重、野心勃勃的人物。她拿出了一张他的照片。他是有点魅力,这我得承认,但也是个一脸自负的浑蛋。而且你能看出来,他还躺在摇篮里的时候,保姆们一定就唱着摇篮曲,对他说这孩子可真了不起。

她去找过巫师、算命的、智者、信仰治疗师,天知道还有什么人。算的结果是,他会抛下来之不易的地位,来到她身边。不过说出这话的时候,她自己心里都明白,那不过是胡扯。她的两个眼珠子像两颗煤球,只不过是更亮点的煤球。我对她特别恼火,有两个原因:第一,为什么她总能时不时地来点风流韵事,而我却只能被迫接受这种乏味的生活,只能在私处抹上凡士林来假装激起一点点遗忘已久的欲望;第二,她为什么就不能明白呢,为什么就看不出来那些人都是强盗,而且,当身边的人都在费劲求得一星半点的幸福却一无所获时,她凭什么还认为世上有两情相悦、天长地久这种事。她打开一个笔记本,里面是她写的一些东西。得做个脑子移植才能理解这些话—“青春年少的红晕与风烛残年的红晕相比不值一提,一个是玫瑰叶一片,另一个是死亡大出血。”大量关于他的文字。在他上班走的街道上漫步,记录下雨和樱花开放的时间,还记录了圣詹姆斯公园里嘎嘎的叫声。都是徒劳。以他闪避的行事方式,他就像虚幻的圣灵。

“给他打电话。”我说,但她摇了摇头;她知道已经结束了。她知道,他已经回到妻儿的身边,把她晾在一旁,直到他八九十岁的时候,老眼昏花,愧疚消了,睾丸萎了,什么都没有了,才会再想起她。他一定语重心长地和她谈了什么名誉、责任,说什么恨不相逢未娶时。她可真是,跟乞丐一样了。

最糟糕的部分来了,她开始自责,说世界上仍有战争,有干旱,有饥荒,有大屠杀,而她却沉溺于悲伤,因此备感羞愧。她不断从一件事一下子跳到另一件,说自己再也做不了祈祷了,向圣安东尼念着祷告,心里却觉得自己是个伪君子。然后她又引用凡·高的话,说凡·高想要画出永恒。我心想,接下来就该她掉耳朵了,问我觉得什么是永恒,生命是否还有更多意义。她说空虚是最糟糕的状态,空洞。接着又否定了自己的说法,说幻觉才是最糟的。她一会儿觉得自己被别针或匕首钉在了空中,一会儿又觉得自己的牙齿太大,嘴里都放不下了,安在嘴巴里像个水槽或饮牛槽,沉重地压着她。她的脑袋像跳托钵僧舞一样转个不停。一会儿又说起她儿子,圆圆的脑袋,长长的睫毛,说儿子六岁的时候,她曾怎样欣赏他的长睫毛,于是他拔了几根下来送给她;接着又说起他的摩托车,有几个气缸,说以前她晚上一直醒着,等他安全到家了才去睡;然后又说到那场巨大的分裂,说他去了美国,在厨房桌上留了封信,写着:“我从来都没有远离你,永远都在电话的另一端。”得了奖学金,上了哈佛。绝顶聪明。可能明白了最好还是溜之大吉吧。

只能由我向他挑明了。我说得直截了当,不能再粉饰美化了。

“她走了?”他说,似乎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并不是因为凯特向他表露过,或者任何类似的缘由,而是他知道,凯特注定要走上那条苦路。天知道他当时是什么感觉,或者他那时候是不是正和一个女孩在床上厮磨,或正在干别的什么事。我一直抓着床头柜,像个烟囱一样呼呼地抽着烟,这样才能举止正常。突然,我想起她给我读过的那句话,什么青春年少的红晕,风烛残年的红晕,谢天谢地,我没有脱口而出。我告诉他,据说她是学了点游泳招式,可能有点兴奋过头了,自己一个人进了游泳池,结果失去了控制。

“可怜的努斯卡。”他说。努斯卡是他对凯特的昵称。他说这话的方式,听起来是那么成熟,还他妈那么温柔,让我痛哭流涕起来。他肯定听到了。他说自己马上就去机场,因为可能会很拥挤。

“我给你付路费。”我说。

“哦,你不用担心路费的事。”我估计他要偷偷蹭车,或者用最省钱的办法来到这里。

连他也从凯特的脑海中逐渐模糊了。她说自己再也想不出他的样子,他就像一簇流苏,或者楼梯扶手一样,一碰就立刻消失了。一切都正在消失。

“你怎么了,凯特?”我问。我尽量让气氛变得正常一点。她正对着茶杯哭,茶水全都晃了出来。

“我不知道,”她说,“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了。”她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自己做过的梦,关于世界末日的梦,基督徒和穆斯林打了起来,武器就是一汪一汪的血,包裹在人的肉体里,高高地抛向空中,像一个个果酱挞,或者玫瑰花结。她在三营,正要投身战斗,忽然,她看到了上帝,上帝似乎告诉她,我们并非因尘世的缘由而战,我们是在经历苦难。还尘世的缘由!她现在就在亚速尔群岛上。

突然,她冷静下来,开始做规划—她打算去做些社会工作,要为囚犯读诗,读里尔克的诗。

“里尔克是谁?”我问。一行就够了—“唯独居者[原文“solitary”既可指独居者、隐居者,又可指被囚禁者。]可见秘境。”

我都能想象出囚犯们听了后乐不可支的样子。

“如果我能过这一关,就没事了。”她说。

“过哪一关?”我问。

“最后的这个大难关。”她说。我一下子全身冰凉,因为我感觉大灾难要降临了。

她把手放在心口,说想把心挖出来,踩上去,把它踏扁,踩死,她的心就是她毁灭的原因。

“那只是个泵而已。”我说,想晃她一下,同时也试图掩饰自己的颤抖。她突然站起身,说自己该走了。我喃喃地说了几句老套的话,说在她房间里摆了香水玫瑰。她向来钟爱各种玫瑰。我跟在她身后往外走,但她不听我说话,只是说第二天会给我打电话。她要去那个人的办公室,她要站在那扇大铁门前,等着他提着公文包出现,然后问他一个问题,那个问题就是:对他而言,那是否曾经有过意义。为什么她这样的人永远都在寻找意义?乌鸦正疯了一般叫着,我本应料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我想给人打电话,但不知道该打给谁。有那么一瞬间,我想,我要打给凯特。你应该能看出来我疯狂到了什么地步。另外,我有一种感觉,还存在第二封信,一封吐露真相的信,有一天,那封信会见到天日。现在,它可能还在邮寄的途中,信上可能会说,她所做的事情是有意为之。我祈祷不要这样。无知是种福气。我那封信的背面,写着几句关于自然的话:“刚才,我在傍晚外出散步的路上,看到了蕨菜的幼苗,嫩嫩的绿,魔杖一样的幼苗,似乎在等待有人将它们摘下,带上舞台,伴着莎士比亚的诗行—啊,莎士比亚,最深刻、最强大的朋友,我们所有人的父亲。”父亲—她人生困境的关键所在。我不敢去想那之前的几个小时内发生的事,那种疯狂,试图逃避,试图绕过。我想,她不能面对的是未来,想到永远都将如此,永远都是这种没有尽头的空洞。这也会让杜拉克受伤害,会把他击得粉碎,会让他想到一些严重的问题,如他自己永不可逆转的困境。这也会让她的儿子终身都带着逃避者的印记。我并不责怪她,我明白,她在一片荒原里。在荒原里出生。而且没有什么救命绳能把自己拉出去。应该去上个夜校的,学一些东西,比如学会几句像“勿信任任何人”之类的人生格言。

我怀疑她并没有去他办公室,并没有和他当面对质,害怕他会伤害她,或者突然隐姓埋名。我期望她还能跑起来,四处奔跑,从一个地方跑到另一个地方,跑上台阶,跑下台阶,沿着河边奔跑,跑进咖啡馆,跑进教堂,匍匐跪拜,希望奇迹能够出现,希望他能感知,能出现,然后两人挽手步入殿堂,迎着那首古老的圣歌:

清晨,破晓,犹如第一个清晨,

黑鸟,啼唱,犹如第一只鸟儿……

上帝啊,人的期望是无休无止的吗?即便到了现在,我仍在期望,一个邮递员会骑着小摩托如风一样驶来,说原来是搞错了。我真是疯了,竟然在想,会不会复活,墓碑能不能推开,我想扶她起来,看着她的双颊恢复活力和血色,我想让时间倒流,我想回到昨日,想让这个不愿发生但已犯下的罪行被消除。没用的。除了唱圣歌,再没任何办法。

我们还要走完所有的过场,完成所有的仪式,花环,玫瑰,奏着莫扎特的曲子、凡·莫里森的曲子,然后,棺材抬起,运往那一块山石崎岖之地,仿佛开向一场盛会,但那并非盛会。现在,我正向灵车走去,心里想起杜拉克的人生格言—“酒瓶子,芭芭,酒瓶子。”我暗自祈祷她儿子不要盘问我,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事你无法问;哦,主的羔羊,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些事你无法回答。

上一章:12
网站所有作品均由网友搜集共同更新,仅供读者预览,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图书!如有侵犯版权,请来信告知,本站立即予以处理。
邮箱:yuedusg@foxmail.com
Copyright@2016-2026 文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