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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  作者:威廉·萨默赛特·毛姆

一九一九年我在去远东时正巧途经芝加哥,出于与本故事无关的原因我在那儿停留了两三个星期。我刚刚成功推出一部小说,为此我一到芝加哥便被约了访谈。次日早晨我接到了电话。

“我是埃利奥特·坦普尔顿。”

“埃利奥特?我以为你在巴黎呢。”

“不是的。我正好来看望我姐姐。我们想今天请你过来共进午餐。”

“我很乐意。”

他留了时间和地址。

我认识埃利奥特·坦普尔顿十五年了,此时他应是五十八九岁的光景,身材高大,举止优雅,相貌堂堂,一头浓密的波浪黑发,几抹渐现的斑白更增添了外表的不凡。他一向穿着考究,日常服饰在“夏尔凡”购买,而正装及鞋帽则要到伦敦置办。他在巴黎左岸时尚的纪尧姆大街拥有一套住房。不喜欢他的人说他是做投机买卖的,但对该指控他一概愤而拒斥。他不乏品位和知识,也不讳言早年定居巴黎时,曾给求购名画的有钱收藏家出谋划策。他通过人脉关系打听到某潦倒的英国或法国贵族准备变卖顶级画作,便很乐于助其牵线美国某博物馆的主管,因为他碰巧知道这位主管正在寻求这样一位大师的这样一幅杰作。法国有众多古老的家族,英国也有不少,他们出于情势所迫不得已出售一件布尔的签名作,或是齐本德尔本人打制的书桌,又希望不要闹出多大的动静来。于是他们很高兴结识这么一位举止无可挑剔的饱学之士,并把交易托付给他悉心打理。人们自然会推断埃利奥特从中拿了好处,有教养的绝口不提,没口德的则到处说他家里的所有摆设都待价而沽,说他请有钱的美国人来享用美酒大餐,几幅名画便随后不见了踪影,或是一件镶花衣柜变成了普通的喷漆柜子。要是问起如此稀罕的东西是怎么不在的,他会一本正经地解释道,那配不上他的品位,于是换了件更精致的。他还补充说总盯着同样的东西看会很乏味。

“Nous autres Américains[法语: 我们美国人。],我们美国人,”他说,“喜欢变来变去。这既是我们的弱点也是我们的优势。”

定居巴黎、自认为了解他的一些美国女士说他家底其实很薄,他能过得这么风光完全是因为总能精打细算。我不清楚他有多少钱,但他那有着公爵头衔的房东向他收取的租金可不少,家里的陈设也是价值不菲。墙上挂的均是名家画作:华托、弗拉戈纳尔、克劳德·洛林等等;镶木地板上铺着华丽的萨伏内里及欧比松地毯,而客厅里还摆放了一套路易十五时期的petit point[法语:针绣挂毯套件。],那种精美或许只能属于蓬帕杜夫人[蓬帕杜夫人(Madame de Pompadour,1721—1764),法王路易十五的著名情妇、社交名媛,颇引起争议的历史人物,曾作为铁腕的女强人凭借自己的才色,影响到路易十五的统治和法国的艺术。],而他也正是这么宣称的。不管怎样,他足以维持他所认为绅士应有的体面生活,而不用为生计奔走,至于过去的那些手段还是不提为宜,除非你不想跟他交往了。没有了衣食之虞,他便投身于自己最有热情的事业,即社会关系的经营。与英法穷酸贵族的生意往来使他早年初到欧陆时就站稳了脚跟,也成为他结交权贵的介绍信。对于收到他信件的那些美国名媛而言,他的家世颇有些分量:来自弗吉尼亚的古老家族,追溯其母亲先祖,曾有参与签署《独立宣言》者。他广受青睐,为人聪明,精通跳舞、射击,还是个优秀的网球手。他能够为任何一次聚会增色。他从不吝惜鲜花和昂贵的盒装巧克力,尽管他很少请客,但只要做了东就一定会别出心裁,让人满意而归。贵妇们很乐意受邀去苏豪的波希米亚风格餐厅或是拉丁区的小酒吧[苏豪(Soho)、拉丁区(Latin Quarter),分别在伦敦和巴黎。]。他随时准备助人一臂之力,总是有求必应,无论那是多么烦人的事情。他花了很大力气来博得半老徐娘们的欢心,于是很快便成为众多深宅大院里的ami de la maison,即家庭宠儿。他把和蔼可亲做到了极致;假如你措手不及,情急之下临时安排他坐在一位无趣的老太太旁边,他也总乐于从命,你可以指望他打趣逗笑,因为他深谙此道。

两三年后,他便在伦敦和巴黎打开了局面,结识了一个美国青年所能认识的所有人物。他定居巴黎,并赶在社交季的尾声,于初秋时节将伦敦城外的大户人家逐个拜访了一轮。原先介绍他进入社交界的女士们惊奇地发现,他的朋友圈已如此之宽广,不禁百感交集。她们一方面欣喜地看到,这位曾栖身她们羽翼之下的年轻人已大获成功,另一方面也略感不快,因为某些与她们自身只有面上往来的人,他也能混得很熟。尽管他仍然乐于助人且帮助得很到位,但她们还是不安地意识到,自己成了他向上攀的踏脚石。她们担心他势利。而他当然很势利,势利得彻头彻尾,势利得寡廉鲜耻。只要能受邀去一个他渴望的酒会或者能与某名头响亮、家底深厚的倔老太攀上关系,什么样的侮辱他都可以承受,什么样的回绝他都可以不顾,什么样的无礼他都能忍耐。他百折不挠。他锁定的猎物一定要捕捉到,就像一位坚毅的植物学家为了找到稀世兰花品种,可以置洪水、地震、高烧及心怀敌意的土著人而不顾。一九一四年的战争给了他最终的机会。大战爆发时他加入了救护队,先在佛兰德[佛兰德(Flanders),中世纪西欧的一个国家,今为欧洲西北部的一个地区,在北海沿岸,包括法国西北部部分地区、现比利时的东佛兰德省、西佛兰德省以及荷兰的西南部部分地区。]服役,后转至阿戈讷[阿戈讷(Argonne),法国东部山林区。];一年后回来时他的衣服扣眼里多了一条红绶带[红绶带(red ribbon),意指获得了某级别的法国勋章。],凭这个在巴黎的红十字会站稳了脚跟。此时他的手头已经很宽裕,在权贵们捐资筹款时他也能慷慨解囊。他总能运用优雅的品位和组织天赋来助推慈善活动,并获取很高的美誉度。他加入了巴黎两家门槛最高的俱乐部。对于法国顶层社会的妇人而言,他就是ce cher Elliott[法语: 那亲爱的埃利奥特。]。他终于达到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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