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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成身退的商圣之道帝王业与百姓家 作者:陈舜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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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反国,范蠡以为大名之下,难以久居, 且句践为人可与同患,难与处安,为书辞句践曰: 『臣闻主忧臣劳,主辱臣死。昔者君王辱于会稽, 所以不死,为此事也。今既以雪耻,臣请从会稽之诛。』句践曰:『孤将与子分国而有之。不然,将加诛于子。』范蠡曰:『君行令,臣行意。』 乃装其轻宝珠玉,自与其私徒属乘舟浮海以行,终不反。 ——《史记卷四十一·越王勾践世家第十一》 人要懂得急流勇退,这很重要。 范蠡就是一个全身而退的成功范例。当越王勾践灭掉吴国、势力达到顶峰时,这位第一功臣毅然选择了离开。关于范蠡当时的心境,《史记》是这么记载的:“范蠡以为大名之下,难以久居。”[大名之下,难以久居:在显赫的名声下,难以保持长久。] 勾践灭掉吴国时,以不忠为由杀掉了吴国大臣伯嚭。前文已经说过,勾践被吴军围困于会稽山而走投无路时,收买了伯嚭才渡过难关。而且,也是伯嚭谗言诬陷,才除掉了伍子胥。从结果来看,伯嚭对越国功不可没。可以说,伯嚭是吴国政权核心中的“亲越派”。借用日俄战争时期的一个词,他就是一个“越探”[越探:日俄战争发生于1904—1905年,日语里称俄国为“露西亚”,所以当时把俄国的军事侦探称为“露探”。“越探”正是借用了“露探”一词。]。当然,勾践杀伯嚭的原因也不难理解。无论他如何在暗中帮助过越国,对于吴国来说,他就是不忠。 伯嚭之死,给乱世中的人们发出了警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莫名其妙地被杀了。 范蠡写了一封信向勾践辞行:“常言道,主公受辱则为臣该死,从前大王在会稽山受辱,当时我没死是为了报仇雪耻。现在,既然已经雪耻,还请大王以会稽山未死之罪处死下臣。” 勾践回复:“我想和你平分越国,分而治之。如果你不答应,我就以违反命令之罪处死你。” 范蠡回信道:“君行令,臣行意。”意思是:国君可以任意执行命令,臣子也可按自己的意志率性而行。 于是,范蠡逃出了越国。他把财产置换成轻便的珠宝,装载到船上,从海路来到齐国。当时的齐国大致位于现在的山东半岛一带,国都是临淄。而后范蠡改名为“鸱夷子皮[鸱夷子皮:指古代牛皮做的酒器,“酒囊皮子”的意思。]”,在海边耕作,成了大财主。 当时齐国的国君齐平公想邀范蠡出任宰相。 范蠡叹道:“久受尊名,不祥。”这和他离开越国时所说的“大名之下,难以久居”一个意思。他把积蓄的财产分给好友和乡亲,然后离开了齐国。 之后,范蠡到了陶地——大概位于今天的平阳县,从山东省济南市沿黄河上溯约六七十公里。当时,陶地是天下的商贸中心。他很快就获得了巨额财富。《史记》里记载了他的经验之谈:“候时转物,逐什一之利。”意思是:看准时机买进卖出,获取十分之一的利润,逐渐积少成多。 于是,范蠡再次改名,自称“陶朱公”。在中国,“陶朱”和以制盐致富的山西省商人“猗顿”齐名,“陶朱猗顿之富”是为“大财主”的代名词。 【陈说】 后人总是把烈焰般燃烧至熄灭的伍子胥和明哲保身的范蠡进行比较。范蠡深谙处事之道、得以尽享天年,且最终成了大富豪,因此深受众人景仰。这归功于通过改编而塑造出了一个三次都大获成功的人物。不过也有人认为,伍子胥燃烧自我直至熄灭,亦有难以言说的魅力。 ---陈舜臣《中国的历史·第一卷·南风骤起》 有一次,范蠡的次子外出经商,在楚国杀了人,被抓了起来。 范蠡心想:“杀人者偿命,估计难逃一死。但俗话说:‘千金之子,不死于市。’还是得想办法救他。” 当时,死囚犯会被押送到人来人往的闹市中行刑示众,但据说大财主的儿子可以不用这种死法。所以范蠡打算出钱救儿子一命。他把黄金千镒装上牛车,让末子去楚国打点关系。 一镒为二十四两,一两为十六克,千镒就相当于三百八十四千克。那时的黄金产量远不如现在,可见千镒黄金是非常了不得的。 正要出发时,长子却反对:“家有长子称为‘家督’,现在有事要办,却派小弟去,无视我这个长子,莫非是因为我不肖?” 他一时愤怒,扬言不让自己去就要自杀。 无奈之下,范蠡只得让他去。临行前,范蠡取出一封信,叮嘱道:“到楚国都城后,把这封信和这些黄金交给一个叫庄生的人,一切由他去办。你千万不可生事。” 长子立功心切,希望把事情办成,以博得“不愧是陶朱公之后”的赞誉。于是,除了父亲托付的黄金千镒之外,他还偷偷带了几百镒黄金。他依言来到庄生住处。 房子十分破旧。庄生看过书信,说道:“好的,我知道了。你赶快回去吧,不可在此处逗留。救出你弟弟后,也不要问为什么。” 长子却心生不满:“就这么回去的话,岂不是跟小孩子跑腿似的?”而且,这庄生看起来穷困潦倒,一点儿也靠不住。父亲恐怕是看走眼了,这位大叔并不像有能耐的样子,还是自己想办法吧。于是,他继续留在楚国都城,用私带的几百镒黄金买通了楚国高官,打算另找门路。 实际上,庄生深得楚王信任。他本没有收取这千镒黄金之意。他吩咐妻子:“这些黄金暂且放着,以示我受托于人。千万不要用。万一我有什么不测,你就把它还给陶朱公。” 几天后,庄生见到楚王,说某星宿运行到某个位置,对楚国不利。 楚王一向深信庄生的占星术,便探身问道:“这可不妙。那要怎么化解呢?” “只能靠大王广施恩德,才能化凶为吉。” “好的。那就按你说的办吧。” 所谓“广施恩德”,就是说要怜惜百姓,具体而言,就是颁布大赦令。 楚王先令人封存府库,这是惯例,以防有人趁着大赦之际劫取府库里的金银。大家一看见封存府库,就知道大赦将近。 那位被买通的高官说:“马上就要颁布大赦令,你弟弟有救啦。” 范蠡的长子听到这个消息,顿时觉得那千镒黄金白给庄生真是太可惜了。于是,他厚着脸皮来到庄生家里,说道:“既然天下大赦,那我弟弟自然也就得救了,所以我来向您辞行。”他在“自然”一词上特别加重了语气,言外之意是:不用你出力就解决了,那千镒黄金花得真冤枉。 庄生看透了他的心思,愤然说道:“那些黄金就放在隔壁房间,原封没动,你自己拿回去吧。” 范蠡的长子非常高兴,弟弟救出来了,父亲交给他的黄金也分文未用。 庄生却怒上心头:“让你立刻回去又不听,不相信我,还在楚国都城到处晃悠。这大赦令明明是我努力争取到的,你不了解,还瞎说什么‘自然’。我绝不善罢甘休!”他立即求见楚王,又道:“我刚才在半路上听到大家议论说,陶朱公为救自己儿子的性命,用黄金贿赂了大王的侍从,可见这次大赦是为了有钱人,而不是为平民百姓呀!” 楚王大怒:“那就先把那什么陶朱公的儿子杀掉,然后再颁布大赦令,好让那些说闲话的家伙知道我的仁德!” 最后,范蠡的长子只能带着弟弟的遗体回去了。全家人都沉浸在悲伤之中。 范蠡落寞地苦笑道:“我早就知道会变成这样……”他起初让末子去,自然有他的理由——末子是在陶地发迹后才出生的,从不懂得钱财之宝贵;而长子则生于颠沛流离的途中,亲眼见过父亲辛劳,自己也一同吃过苦,所以深知钱财来之不易。要搭救一个犯了死罪的人,就不能吝惜钱财。所以,不知道钱财可贵、习惯了挥金如土的末子更适合担当此任。 那位身居陋室却能令楚王言听计从的庄生,究竟是何许人也? 有人认为,他就是和老子齐名的庄子。 庄子出生年不详,但据《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记载,他和梁惠王同时代。梁惠王元年是公元前370年,而越国灭吴国时正值周元王三年,即公元前473年——相差了一百多年。 这个故事也许只是范蠡子孙后代的杜撰。 出仕而为将相,归隐则成富翁。也许,范蠡的理想形象,是古人描述和加工而成的。其实,他本来就是个谜团重重的人物,关于其出生地就众说纷纭——有说是吴人,有说是徐人,而《吴越春秋》则说他是南阳人。成书于《史记》之前、由盲人左丘明撰写的《国语》则记载,范蠡离开越国后,“莫知其所终极”[莫知其所终极:没人知道他最后的结局。]。而《春秋左传》里却连范蠡的名字都没出现。 至于伯嚭被越王勾践杀掉一事,也许只是后世之人认为“奸臣罪不可恕”而杜撰出来的吧。因为根据《春秋左传》记载,伯嚭并没被杀,后来还作为越国高官出场了。 史实如何另当别论。《史记》里说越王杀掉伯嚭,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后世人的愿望。而范蠡明知儿子杀人有罪,却仍设法周旋搭救,这种人情味儿,也是理想人物的修养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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