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乐多燕子队诗集》
第一人称单数

第一人称单数  作者:村上春树

首先我想声明,我喜欢棒球,而且喜欢亲自到棒球场去,看比赛的实况在眼前展开。我头戴棒球帽,还会拿上棒球手套——以备在内场席看比赛时接住界外高飞球,在外场席看比赛时接住本垒打。我不太喜欢在电视机前看棒球转播,总觉得在电视上看比赛,会错过什么最重要的东西。如果用做爱来形容……不,还是算了吧。总之,我确实觉得在电视屏幕上看棒球,会错过某些令人欢欣鼓舞的东西。不过,真要让我逐条解释其中的理由,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写。

具体来说,我是养乐多燕子队的球迷。虽然没有狂热到愿意为他们献出一切的地步,但足够称得上忠实,光是支持这支队伍的时间之长就足以说明问题。从它还叫产经原子队的时候,我就频繁地出入神宫球场,还曾经为了看他们的比赛住在球场附近。实话说,现在也是如此。能徒步走到神宫球场,是我在东京寻找住处时看重的条件之一。当然了,我还收藏了好几种队服和棒球帽。

从过去到现在,神宫一直是一座谦逊的球场,踏实稳健,不向外界标榜它招揽客人的能力。若容我用更直接的词语形容,那么它长年都是冷冷清清的。到了球场门口却因满座而无法进场这样的事,只要不遇上特殊情况便不会发生。我指的“特殊情况”,概率大概就和晚上在户外散步时偶然逢到月食,或者在附近的公园遇见一只脾气好的三花公猫差不多。说实话,这样稀疏的人口密度我还是很中意的。毕竟从孩提时代起,我无论做什么,都不太喜欢身处混乱的环境。

话虽如此,我自然不可能只是因为球场多数时候冷冷清清就成了养乐多燕子队的球迷。要是那样的话,养乐多燕子队岂不是太可怜了吗?凄惨的养乐多燕子队,凄惨的神宫球场。大多数时候,客场队伍的应援席总是先坐满。这样的棒球场,恐怕找遍全世界也没有第二座吧。

那么,我为什么会成为这样一支球队的球迷呢?我到底走过了怎样漫长而曲折的路途,才成为养乐多燕子队和神宫球场的长年支持者?我究竟穿越了什么样的宇宙,才将那样一颗遥远而暗淡的星星——光是在夜空中找到它的位置,就要比找到其他星星花去更多时间——当作自己的守护星?说起这个,话就长了。不过借此机会,我就多少讲一讲吧,说不定这篇文字能成为我这个人简单的传记呢。

我生在京都,但出生不久便搬到阪神间[大阪府大阪市和兵库县神户市这两大城市之间的区域,主要为兵库县东南部地区。],十八岁之前一直在夙川和芦屋那一带生活。平时一有空就骑上自行车,或是坐上阪神电车,去甲子园球场看比赛。读小学的时候自然也加入了“阪神老虎球友会”(不加入的话在学校会受欺负)。不管别人怎么说,甲子园在我心中是日本最美的球场。紧攥着入场券,走进爬山虎环绕的大门,快步攀上灰暗的水泥台阶。外场的天然草坪跳入眼界时,少年的我唐突地站在那片鲜艳的绿色海洋前,心中怦然震响,好像有一群充满活力的小人,用我瘦弱的肋骨练习蹦极。

球场上练习防守的选手们身上一尘不染的球服,纯白耀眼的棒球,球棒正中球心时幸福的嗡鸣,卖啤酒的孩子脆生生的吆喝,临开场前归零的得分牌——一切的一切无不预示着一场好戏即将拉开帷幕,欢声、叹息、怒吼已悉数备齐。没错,如此这般,在我心中,看棒球和去球场已然完美地合而为一,毫无置疑的余地。

因此,十八岁离开阪神间去东京上大学的时候,我几乎将去神宫球场给产经原子队加油看作一种必然。在离住处最近的球场支持它的主场队伍——对我而言,这是观战棒球最正确的方式。尽管若是只论距离,后乐园球场其实比神宫球场离我更近一点点……不过,这怎么行呢,做人还是应该有需要守护的原则。

那是一九六八年的事。民谣十字军的《归来的醉鬼》广为流传,马丁·路德·金和罗伯特·肯尼迪遭暗杀,国际反战日那天,学生们占领了新宿站。这样罗列起来,过去竟已像古代史般遥远……总之,我就是在那一年下定决心:“好了,今后就支持产经原子队吧!”也许是被宿命、星座、血型、预言或者诅咒之类的东西指引。如果现在你手里真的有一张类似历史年表的东西,希望你在它的一角用小字加上这样一句话:“一九六八年,村上春树成为产经原子队的球迷。”

我敢向世上的所有神明发誓,当年的产经原子队真是弱得一塌糊涂,没有一位明星选手,球队也是肉眼可见地穷酸,除了和巨人队对战,场上的观众永远稀稀落落的。如果允许我用老套的词语来形容,那简直就是空有杜鹃叫[日本俗语。因杜鹃鸟叫声有孤寂之感,故日本人在形容门庭冷落时会说“空有杜鹃叫”。]。当时我的确经常这样想,球队的吉祥物不要用铁臂阿童木了,干脆用杜鹃鸟吧。虽然我并不知道杜鹃鸟长什么模样。

那时,川上教练指导的常胜巨人军团正处于全盛时期,后乐园球场场场爆满。《读卖新闻》用后乐园球场的入场券做噱头,报纸卖得热火朝天。王和长岛[王贞治和长岛茂雄。二人都是读卖巨人队的核心选手。]毫无疑问成了国民英雄。走在街上,擦肩而过的孩子个个得意扬扬地戴着巨人队的球帽,戴产经原子队球帽的孩子可是一个也看不见。也许这群勇猛的少年都偷偷摸摸地走在小巷里吧。蹑手蹑脚地,从屋檐下走过。唉,究竟哪里才有所谓的正义呢?

不过我一有空闲(应该说,当时的我基本随时都有空闲)就去神宫球场,一个人默默地给产经原子队加油鼓劲。虽说他们输球的次数比赢球多了太多(大概三次里有两次都会输),但我还年轻,躺在外场的草坪上,边喝啤酒边观战,时不时漫无目的地看看天空,就觉得很幸福了。队伍偶尔赢球,我便乐在其中;输的时候,我就想着“咳,这就是人生,习惯失败也很重要”。那时神宫球场的外场还没有座位,只有一斜坡蔫头耷脑的草坪。我在草坪上铺好报纸(当然是《产经运动新闻》),随心所欲地或坐或躺。赶上下雨天,地面自然是泥泞不堪。

一九七八年,球队第一次夺冠的那年,我住在千驮谷,走上十分钟就能到神宫球场,所以我一有时间就会去看比赛。那一年,产经原子队(当时都已经改名为养乐多燕子队了)建队二十九年来第一次获得联盟冠军。队伍乘胜追击,又制霸了职业棒球日本锦标系列赛。那真是充满奇迹的一年。也是在那年,同样二十九岁的我终于写出了第一篇勉强算小说的东西,名叫《且听风吟》,获得了群像新人奖。自那以后,人们好歹开始叫我小说家了。这样的巧合当然不过是种偶然,可我还是不由自主地从中感受到微妙的缘分。

但这是很久以后的事了。在此之前,从一九六八年到一九七七年这十年,我连续目睹了次数庞大到几乎是天文数字(从情绪上说)的败北。换句话说,我已经渐渐习惯了这个“今天又输了”的世道,就像潜水员小心谨慎地花时间让身体适应水压。没错,和获胜相比,人生中失败的次数往往更多。而真正的人生智慧,不是掌握“如何胜过对方”,而是学会“如何输得漂亮”。

“养乐多燕子队教会我们的,你们永远也理解不了!”那时,我常常冲着读卖巨人队的应援席大喊(当然,是不出声的呐喊)。

那段暗淡的岁月宛如穿越漫长的隧道,我独自坐在神宫球场的外场席,一边看比赛,一边在本子上写下诗一类的东西打发时间。以棒球为题材的诗。棒球和足球不同,是一种相当悠闲的竞赛,一球和下一球有一些间隔,即使把目光从球场上移开一会儿,用圆珠笔在纸上写写字,也不会错过决出胜负的瞬间。而且我写这些东西的场次,基本都是一个劲儿换投手的那种无聊的输球比赛(唉,可见这样的比赛有多寻常)。

顺带一提,下面这首是诗集里收的第一首诗。这首诗有短的和长的两个版本,这是长的那一版,后来又稍微做过加工。


右外场手

那个五月的下午,你

守着神宫球场的右外场。

产经原子队的右外场手。

这是你的职业。

我在右外场席的后方

喝着温乎的啤酒。

一如往常。

对方的击球手打出一记右外场高飞球。

一记好接的臭球。

飞得老高,速度也不快。

风也停了。

阳光也不晒。

手到擒来。

你双手轻轻举高

向前三米左右。

OK。

我喝一口啤酒,

坐等球掉落。

仿佛用尺精准地量过

稳稳落在你背后三米开外。

仿佛木槌轻轻敲响宇宙的边沿

发出干燥的,啪嗒一声响。

我想

为什么我会

支持这样一支队伍啊。

或许这才是

庞大如宇宙的谜吧。


这到底能不能算诗,我并不清楚。如果说它是诗,真正的诗人恐怕会生气的。没准儿恨不得抓住我,把我挂在附近的电线杆上。若真被这样对待,可相当教人头疼。既然如此,该叫它什么才好呢?若有人想到合适的称呼,请告诉我。总之,我决定姑且先说它是诗。后来我把这些诗收在一起,出了一本名为《养乐多燕子队诗集》的书。诗人们要是想生气,就随便生气去吧。出版诗集是一九八二年的事,就在我写完长篇小说《寻羊冒险记》前不久。当时作为小说家出道(虽然还不成熟)已经过了三年。

聪明的大型出版社自然不会对出版这种东西表露半分兴趣,所以我几乎是以半自费出版的形式出的这本诗集。多亏朋友开了一家印刷厂,才用很便宜的价格印了出来。装帧朴素、带编号的五百本书,我全部用签字笔仔细地签上名字。村上春树,村上春树,村上春树……但和我想象的一样,几乎没有人把这本诗集当回事。愿意出钱买这种书的人,想必也是闲到一定地步了。实际卖出去的顶多三百本,剩下的都当作纪念,送给朋友或熟人了。如今它已经成了贵重的收藏品,价格高得惊人。这个世界简直让人搞不懂。我手头也只剩下两本,早知道当时多留几本,就能发财了。

父亲去世时,我和三位兄弟在葬礼后喝了不少啤酒,其中两人是堂的(年龄和我相仿),还有一人是表的(好像比我小十五岁)。我们四个喝啤酒喝到半夜,除了啤酒,别的什么都不喝。下酒菜也完全没有,只是没完没了地喝下去。那还是我第一次喝那么多啤酒,麒麟啤酒的大空瓶摆在桌上,总共有二十瓶左右,我们的膀胱竟然没什么事。而且在这场酒局中间,我还在殡葬场附近发现了一家爵士乐酒吧,喝了好几杯双份的加冰四玫瑰。

为什么那天晚上会喝掉那么多的酒呢?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当时并没觉得特别悲伤或空虚,也没有什么格外深刻的感受。但总之那一天,无论喝多少都丝毫不觉得醉,第二天也没有宿醉。早上醒来的时候,大脑比平时还要清醒。

我的父亲是阪神老虎队的铁杆粉丝。小时候,每当阪神老虎队输掉比赛,父亲都很不高兴,连脸色都会变。喝酒后,这种倾向更为明显。因此,阪神老虎队输球的晚上,我总提心吊胆,尽量不去触碰他的逆鳞。我没成为阪神老虎队的热心球迷,或者说是没能成为,也许与这一点有关。

我和父亲的关系,不能说多么和睦。这已经是很客气的说法了。其中自然有这样那样的理由,但直到他人生的帷幕在九十岁时因多处转移的癌症和严重的糖尿病即将落下的前一刻,我和父亲足有二十多年,几乎没有说过一句话。说这样的关系“和睦”,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必然都十分勉强。尽管最后我们达成了微不足道的和解,但说那是和解,又有些太迟了。

不过,我们之间当然也有很精彩的回忆。

九岁那年秋天,圣路易斯红雀队来到日本,和日本国家队进行了友谊赛。那是伟大球员斯坦·穆休的全盛时期,和他对垒的是日本队的王牌稻尾和杉浦。那是一场多么精彩的决战啊。我和父亲两人去甲子园球场观战,坐在一垒侧内场席的前方。比赛开始前,红雀队的选手们绕球场一周,将签好名的软式网球扔到观众席上。人们起立欢呼,争着抢签名球。我坐在位子上,呆呆地望着那场面,反正年幼的我是不可能抢到签名球的。但下一个瞬间,回过神来,球已经在我腿上了。是偶然落到我腿上的,简直如同天启。

“真是太棒啦。”父亲对我说。语气中仿佛带着一半惊愕,还有一半叹服。如此说来,我三十岁作为小说家出道时,父亲也说了差不多同样的话。语气中似有一半惊愕,还有一半叹服。

那恐怕是少年时代发生在我身上最辉煌的经历之一了,多半也是受到祝福最多的一次。我会爱上棒球场,说不定也与这件事有关。我当然把那只掉在腿上的白球小心翼翼地带回了家,不过记忆也就到此为止。那只球后来怎么样了?它到底被我塞到哪里去了呢?

我的《养乐多燕子队诗集》中还收录了这样一首诗。也许是三原教练指导球队的那段时间写的吧。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时期的燕子队在我心中印象最是鲜明,最是让我怀念。每次去球场,都好像会有什么有趣的事发生,让我兴奋不已。


鸟影

那是初夏午后的日场比赛。

第八局的上半局,

燕子队一比九(好像是吧)输着。

连名字都没听过的第六位(好像是吧)投手

正练习投球。

就在此时,

一羽鸟影清晰地

在绿色草坪上飞掠而过,

从神宫球场的一垒

到中外场的防守位置。

我抬头望天,

但看不到鸟。

阳光过于刺眼。

我看到的,只有落在草坪上

黑色剪纸般的影子。

影子是鸟的形状。

这究竟是吉兆,

还是凶兆,

我认真思考。

不过马上摇摇头。

喂,算啦,

这里能有什么吉兆呢?


母亲的记忆愈发模糊,独居渐渐令人放不下心。为了收拾她的住处,我回了一趟关西。看到壁橱里塞满了数量庞大的破烂儿——那些东西我只能认为是破烂儿——不由得呆在当场。她买的净是莫名其妙的杂物,数量多到常人根本难以想象。

比如一个大点心盒子里塞了满满当当的卡片。大部分是电话卡,阪神、阪急电车的预付卡也混在其中。每张卡片上都印有阪神老虎队球员的照片,金本、今冈、矢野、赤星、藤川……电话卡?真是够呛,这年月到底该去哪儿用电话卡呢?

我没有一张张地去数,但卡片总数恐怕超过了一百张。我完全理解不了。据我所知,母亲对棒球什么的应该没有一丁点兴趣。可这些卡片明摆着是她买回来的,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莫非她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因为某些机缘巧合,成了阪神老虎队的忠实球迷?可是她坚决否认自己曾大量购买过阪神老虎队球员的电话卡。“瞎说什么呀,我怎么可能会买这种东西嘛。”她说,“问问你爸,他可能知道是怎么回事。”

她这样说我也很为难,因为父亲三年前就去世了。

于是,尽管我随身带着手机,还是辛辛苦苦地到处找公共电话,勤勤恳恳地将阪神老虎队的电话卡用了个遍。托这件事的福,我也熟悉了阪神老虎队球员的名字。他们之中的大部分人如今已经隐退,或者转到了其他队。

阪神老虎队。

阪神老虎队曾有一位名叫迈克·莱茵巴赫的外场手,性格活泼,我对他蛮有好感。在我写的一首诗中,他以所谓的配角身份出场。莱茵巴赫和我同一年生人,一九八九年在美国因车祸身亡。一九八九年,我在罗马生活,正在写长篇小说。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不知道莱茵巴赫三十九岁便英年早逝。意大利的报纸当然不会报道阪神老虎队前外场手的死讯。

我写的是这样一首诗。


外场手的屁股

我喜欢看外场手的屁股。

或者说,独自一人在外场席看

败局已定的冗长比赛时,

除了静静端详外场手的屁股,

哪里还有乐趣可言呢?

如果有,请你告诉我。

所以

如果要谈外场手的屁股,

我能讲上一整夜。

燕子队的中外场手

约翰·斯科特*的屁股

美得超越了一切标准。

腿长得不像话,屁股仿佛

飘在半空。

如同激动人心的大胆隐喻。

与之相比,左外场手

若松的腿短得出奇,

两人若是站成一排,

斯科特的屁股大概和

若松的下巴一样高。

阪神队莱茵巴赫**的屁股

肌肉匀称,让人有天然的好感。

仿佛光是远望,

就令人心服口服。

广岛鲤鱼队的沙恩***

屁股隐约有种深思熟虑的知性美。

也许该说是自省之美吧。

人们应该叫他的全名

“沙因布卢姆”的。

哪怕只是为了向他的屁股致敬。

那么,屁股不够漂亮的

外场手的名字——

几乎要脱口而出了——还是

不提了吧。

毕竟他们也有母亲、兄弟、妻子

或者孩子嘛。


*约翰·斯科特: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一年任养乐多燕子队的外场手,惹人注目。曾在一日双赛的情况下打出四支本垒打,两次获钻石手套奖。

**迈克·莱茵巴赫: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年任阪神老虎队的右外场手。还和哈尔·布里登一样是能一棒清垒的击球手。他在比赛中总是热情洋溢,受人喜欢。

***理查德·艾伦·沙因布卢姆:一九七五年至一九七六年在广岛鲤鱼队任外场手,曾在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中参加全明星赛。名字很长,所以简称“沙恩”。他说:“这么叫倒也无所谓,虽然我不会骑马。”[日语中“沙因”与“沙恩”发音相同。“沙恩”是著名的美国电影《原野奇侠》中擅长骑马的主角的名字。]

曾有一次,我作为养乐多燕子队的球迷,在甲子园球场的外场席观战阪神老虎队与养乐多燕子队的比赛。那次我独自去神户处理事务,午后的时间彻底空了出来。我从阪神三宫站的站台上贴的海报了解到,那天正巧在甲子园球场有日间比赛,一转念就想到“有了,就去好久没去过的甲子园看看吧”。想来我已经三十多年没有去过那座球场了。

当时燕子队的教练是野村克也,那是古田、池山、宫本、稻叶在场上活力四射的年代(回忆起来,那真是一个幸福的年代)。所以,这首诗自然没有收录在原版的《养乐多燕子队诗集》中。它是在诗集出版后很久才写的。

看比赛时我身上没带纸笔,从球场回到旅馆的房间后,我立刻坐在桌前,用旅馆准备的便笺记下了这首诗(一类的东西)。说它是凑巧以诗的形式写下的备忘可能更合适些。我桌子的抽屉里,堆着许多形式各异的备忘或文章的片段。即使这些东西几乎没有任何实际用处,我仍然保存着它们。


海流中的岛屿

那个夏日的午后,

我在甲子园球场的左外场席

寻找养乐多燕子队的应援席。

花了一番功夫

才找到位置。因为这片区域

大概只有

五米见方。

周围全都是

阪神老虎队的粉丝。

我想起约翰·福特导演的电影

《要塞风云》。

顽固不化的亨利·方达率领的

一小支骑兵队,被席卷大地的

印第安大军包围。

穷途末路之际,

好像滚滚海潮中的小岛,

正中央立起一面勇敢的旗。

说起来,读小学时,就在这座球场,这个外场席,

我见过还是高中生的王贞治。

早稻田实业高中优胜的那年春天,

他是四号击球手,队伍的王牌。

记忆澄澈得不可思议,

就好像从望远镜的另一端往回看。

这么远,那么近。

而现在,我在这里

被一群穿着条纹衫

强悍而凶恶的印第安人包围,

在养乐多燕子队的旗下

送出悲痛的声援。

岂不是离故乡太远了吗?

在海流之中的小小孤岛上,

我的心隐隐作痛。


无论如何,世上所有的棒球场里,我最喜欢待在神宫球场。我喜欢坐在一垒侧的内场席,或者右外场席。喜欢在那里听见各种声音,嗅到各种气息,仰望天空。喜欢让肌肤感知吹来的风,喝着冰好的啤酒,望着四周的人群。无论赢球还是输球,我都无比热爱在那里度过的时光。

当然,赢比输好得多。这个毋庸置疑。但时间的价值或分量,不因比赛的胜负而不同。时间怎么说都是同样的时间,一分钟就是一分钟,一小时就是一小时。无论如何,都是我们必须珍视的。与时间好好和解,尽可能留下宝贵的记忆——这比什么都重要。

我在观众席落座后,喜欢先来上一口黑啤酒。但卖黑啤酒的孩子不太多,找到他们要花点工夫。终于认准了一个,高举着手招呼他过来。他来了,是个年轻瘦弱的男孩子,看起来似乎营养不良,头发很长,可能是来打工的高中生吧。他走过来,先向我道歉:“不好意思,那个,我卖的是黑啤酒……”

“不用道歉,完全不用。”我安抚他,“我一直等着卖黑啤酒的来呢。”

“谢谢您!”他说着,开心地露出浅浅的笑容。

这个夜晚,从此刻开始,卖黑啤酒的男孩子想必还要向许多人道歉。“不好意思,那个,我卖的是黑啤酒……”因为大部分观众想要的恐怕不是黑啤酒,而是常见的拉格啤酒。我付了钱,为他送上小小的祝福:“加油哦。”

我写小说的时候,也常常体会和他一样的心情。我也想朝全世界的人们一个个道歉:“不好意思,那个,我卖的是黑啤酒……”

不过,还是算了吧。小说的事就不要想了,今晚的比赛即将开始。来吧,祈祷球队能获胜。与此同时,也(悄悄地)做好面对失败的准备。

上一章:和披头... 下一章:狂欢节...
网站所有作品均由网友搜集共同更新,仅供读者预览,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图书!如有侵犯版权,请来信告知,本站立即予以处理。
邮箱:yuedusg@foxmail.com
Copyright@2016-2026 文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