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欢节Carnaval
第一人称单数

第一人称单数  作者:村上春树

在我迄今为止认识的女人中,她是最丑的一位——这样讲似乎不太公平。比她容貌丑陋的女人,实际上一定还有很多。可若说她是和我人生的关系大体亲密,并在我记忆的土壤里扎下根的女人中最丑的一位,恐怕没错。当然,如果不用“丑”这个词,而是委婉地用“不漂亮”来形容,肯定能让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更自然地接受。但即使如此,我依然执意选择了“丑”这个直截了当(甚至有些粗暴)的词。因为这个词更贴近她这个人的本质。

暂且用“F※”来称呼她吧。在文章里披露人家的真实姓名,从各种角度来说都不合适。顺带一提,她的本名和“F”或“※”一点关系也没有。

也许F※也会在某个地方读到这篇文字。尽管她常说,除了在世的女作家,她对其他人写的东西基本上毫无兴趣,但在某种机缘巧合下注意到我这篇文章,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一旦读了,她毫无疑问会发现,我在此讲的是她本人的故事。不过,就算我写下“在我迄今为止认识的女人中,她是最丑的一位”,想必F※也不会介意。不,说不定她还会觉得很有意思。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她比身边其他人都清楚自己的容貌并不出众——或者该说是“丑陋”,并反而以自己的理解方式接纳并享受着这一事实。

我想,在这个世上,这样的例子一定非常罕见。自觉容貌丑陋的丑女数量本就不多,坦率地接受这一事实,还能从中找到些许愉悦感的女人,就算不是根本没有,恐怕也极为稀少。从这个角度来看,是的,我想她实在是个不一般的人。这种不一般不只吸引了我,还将相当多的其他人吸引到她身边。就像磁铁会吸引形状各异、有用或无用的铁屑一样。

谈论丑陋的同时,也是在谈论美丽。

我私下认识几位漂亮的女人,任谁都会承认她们“是漂亮的”,都会盯着她们发呆。可在我眼中,这些漂亮的女人——至少其中的大多数——似乎都不曾放下自己的漂亮,无条件地享受人生。这让我觉得十分不可思议。生得漂亮的女人们总会吸引男人们的关注,迎接同性羡慕的目光,往往恃宠而骄。她们多半会收到不少价格昂贵的礼物,也从不缺男人交往。可是,为何她们看上去一点也不幸福,有时甚至还让人觉得忧愁呢?

据观察,我认识的漂亮女人中,似乎有不少人对自己生得不美的部分——人类的肉身必然有某些地方是这样的——心存不满或焦虑,整颗心被这份不满或焦虑恒久地折磨。而无论那是多微小的缺点、多不值一提的瑕疵,她们仍旧时常在意,或说是介怀于此。比如大脚趾生得太大,脚趾盖还卷成奇妙的形状,或者左右两边的乳头大小不同,等等。我认识的一位非常漂亮的女人坚信自己耳垂过长,因此永远蓄着长发来遮掩。尽管耳垂的长短之类,在我看来实在是无所谓的(仅有一次,她给我看了她的耳垂,但我怎么看都觉得是再正常不过的大小)。也许所谓的耳垂长短,不过是指代其他某些事物的暗语罢了。

与之相比,能相对享受自己的不漂亮——或者说丑陋——的女人岂不反而是幸福的吗?再漂亮的女人也有丑陋的地方,同样,再丑陋的女人也多少会有漂亮之处。而她们和漂亮的女人不同,仿佛可以毫无顾忌地享受自己的漂亮。这里面没有暗示,也没有比喻。

也许我的想法平淡无奇,但我们生活的世界,往往会由一个看法而彻底改变。仅仅因为光照的角度不同,阴就可能转阳,阳也可能转阴。正的会变成负的,负的会变成正的。这类现象究竟是构成世界的本质之一,还是仅限于视觉上的错位?下这种判断,实在超出我的能力范围。可无论如何,从这个角度来看,F※称得上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光影魔术师。

我是在某个朋友的介绍下认识F※的。那时我刚过五十,她大概比我小十岁。不过年龄对她来说并不怎么重要,因为她的容貌凌驾于除此以外几乎全部的个人特征之上。年龄、身高、乳房的形状和大小,在她的“不漂亮=丑陋”面前几乎无足轻重。大脚指甲的弯曲形状、耳垂的长度之类则根本连人们视线的一角都占据不了。

那次见面是在三得利音乐厅。一场音乐会的休息时间,我在大厅偶然遇到一位男性友人,他正和F※一起喝红酒。那个夜晚的主要演出曲目是马勒的交响曲(第几号我忘记了),节目单的前半部分是普罗科菲耶夫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我的朋友将F※介绍给我,我们三个举起红酒杯,聊了普罗科菲耶夫的音乐。原来他们也是在这里偶然遇见的,也就是说,我们三人都是独自来听音乐会的。独自去听音乐会的人之间,往往会萌生出同类相惜的感情。

和F※初次见面,我心里涌现的第一个念头自然是:这女人真丑啊。但见她笑容可掬,一脸坦荡,我又为这个想法暗自羞耻。说不清是为什么,总之谈笑片刻后,我已经彻底习惯了她容貌的丑陋,并且觉得容貌之类的完全没什么影响。她擅长表达,让人听着舒服,谈资信手拈来,脑子转得飞快,音乐品味似乎也不错。铃声响起,宣告休息时间结束。和她分别后我想:“如果她长相漂亮——或者说,只要容貌再像样一些——肯定能成为魅力十足的女人。”

但后来我便幡然醒悟,这样的想法实在肤浅。因为她强烈的个性——或者是该称之为“吸引力”的东西——正是因其不一般的容貌才能得到有效发挥。也就是说,F※周身散发的洒脱,和其丑陋容貌之间的巨大落差,成就了她独特的生机。而她能够有意识地调节并驱使这份力量。

具体描写她的脸究竟有多不漂亮=丑陋,实在是太难的功课。之所以这样说,首先是因为无论穷尽多少词语去精细地描绘,都不可能将她相貌的特殊性原原本本地传达给读者。唯一能清清楚楚下结论的,是她的五官构成中看不到一丝功能不完备的地方。也就是说,根本不存在类似“这里有点奇怪”“那里要是摆正也许会好些”的问题。其实每一个部件都没有什么缺陷,可一旦将这些部件合而为一,毋庸置疑的、生机勃勃的、综合性的丑陋便油然而生(我对这一过程有个稍嫌蹊跷的比喻:它让人想起维纳斯的诞生)。另外,想用语言或逻辑说明这种综合性的丑陋绝无可能,就算真有可能,恐怕也没有太大意义。摆在我们面前的,是“已然如此的东西”,我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无条件接受眼前的局面,要么从最开始就根本不买账。就像一场决心不围捕俘虏的战争。

托尔斯泰在小说《安娜·卡列尼娜》的开头,写过类似“幸福的家庭大抵相同,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的内容,这话似乎也可以套用在女人容貌的美与丑上。在我看来(希望诸位明白,这不过是个人的见解),大部分漂亮的女人,都可以用“漂亮”这一共性归为一类。每个漂亮女人都背着一只毛色金黄、光艳妩媚的猴子。每只猴子的体毛光鲜程度和颜色搭配难免存在差异,但那种炫目的感觉令一切相差无几。

相比之下,丑陋的女人们则各自背着一只体毛破烂的猴子。每只猴子的体毛枯槁、斑秃、蹭脏的位置都有细微的区别。这些猴子基本上不会闪现一丝一毫的辉光,更不会有耀眼的金黄色将我们迷得晕头转向。

但F※背上的猴子面相千变万化,皮毛也随之生出许多不同的色彩、呈现多种多样的要素——尽管绝不光鲜亮丽。并且随着观察视角、当天的天气或风向变化,以及时间的不同,她背上猴子的样子也会大不相同。换句话说,她容貌的丑陋是各式各样的丑陋要素依某种严格的标准集中于一处,并在特殊的重压之下浓缩的结果。她的那只猴子毫不畏惧地静静附在她背上,似乎闲适得很。仿佛一切事物的起因和结果,都在世界的中心相拥合一。

第二次见到F※时,我已经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这一点(尽管还没能很好地将它用语言整理成型)。理解她的丑陋是需要一定时间的,还要依靠直觉、哲学和伦理之类的东西。另外,大概还多少需要一些人生经验。而我们这些人和她相处的某个阶段,会忽然有那么一丝扬扬自得——毕竟我们刚好掌握了这些或直觉、或哲学、或伦理、或人生经验的东西。

第二次见到她,还是在音乐会的会场。场地没有三得利大厅那么大,是一位法国女小提琴手的音乐会。印象中,当天演奏了弗兰克和德彪西的奏鸣曲。那是一位优秀的小提琴手,那两支奏鸣曲是她得意的保留曲目,但说实话,她那天的表现不是很好。不过,返场时演奏的两首克赖斯勒的曲子倒是魅力十足。

走出音乐厅等出租车的时候,F※从身后向我打招呼。当时她和一位女性朋友在一起,是个身材娇小、面容姣好的女人。总的来说,F※算是个高的,只比我矮一点。

“对了,稍微走一走就有家不错的店,方便的话,去喝点红酒怎么样?”她说。

“好啊。”我回答。夜还很长,我心里总觉得没过足音乐的瘾,还差那么点意思,正想和什么人一起喝上一两杯红酒,谈谈好音乐。

我们三个在附近一条背街小巷里的小酒馆落座,点了小食和红酒。但没过多久,F※那位漂亮女朋友的手机响起,女友立刻离席。电话是她家人打来的,说她养的猫不舒服,于是只剩下我和F※两个。但我并没因此特别失望,因为那时我已经对F※这个女人有了相当的个人兴趣。她的衣品非常好,穿的那件蓝色丝质连身裙看上去很上档次。佩戴的首饰也着实完美:简约,但引人注目。我就是在那时,发现她戴着婚戒。

我和她聊起那天的音乐会。我们一致认为小提琴手的状态不是很好。究竟是身体不适,还是手指哪个地方疼,或者是酒店分配的房间不合意,则不得而知。但多半是遇上了什么麻烦。常去音乐会的人,经常会遇到这种事。

接着,我和她聊到了喜欢的音乐。我们都喜欢钢琴曲,歌剧、交响乐、室内乐[指在家庭等小型室内场所,由数件乐器合奏的音乐,区别于大型管弦乐。]当然也听,但最喜欢的,还是钢琴独奏。更为神奇的是,钢琴独奏中尤其喜欢的作品,竟然也完完全全地一致。我们都无法对肖邦的音乐抱有长久的热情,至少早上起床后立刻想听的音乐不会是肖邦。莫扎特的钢琴奏鸣曲美丽动人,但老实说,实在是听腻歪了。巴赫的平均律十分精彩,可要全神贯注地听则未免太长,须得调整身体状态。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中过于一本正经的部分时而令人厌倦,也没有什么解读的余地了(我们认为)。勃拉姆斯的钢琴曲偶尔听听还不错,听得太勤耳朵就要起茧子,常常还会觉得无聊。德彪西和拉威尔的钢琴曲,要是听的时机或场合不对,也许就无法直抵内心深处。

我们一致认为,舒伯特的几首钢琴奏鸣曲和舒曼的钢琴曲是精彩绝伦的极品,这一点不容置喙。如果在这些曲子中只留一首,那又该是什么呢?

只留一首?

没错,只留一首——F※说——就好比去无人岛时随身携带的钢琴曲。

这是一道难题,需要专心致志,花时间考虑周详。

“舒曼的《狂欢节》。”终于,我下定决心开口。

F※眯起眼,长久地直视我的脸,接着双手放在桌上,十指交扣,掰得手指关节噼噼啪啪地响——准确说是响了十声——声音大到旁边座位上的客人个个偏着头往我们这边看,就像用膝盖折断出炉三天的法棍面包那般清脆。不论男女,没有多少人能让关节发出这么大的声音。后来我才知道,让双手的指节发出十声巨大的响动,是她喜悦兴奋时必然做出的下意识反应。但当时我不清楚这一点,还以为她因为什么生气了呢。大约是《狂欢节》这个回答不太合适吧?不过没办法,我打从前就非常喜欢舒曼的《狂欢节》,就算有人因此生气,将我暴打一顿,我也说不来假话。

“你真觉得选《狂欢节》是可以的?从古今东西的钢琴曲之中,只准挑一首带到无人岛去。”她皱着眉,竖起一根细长的手指向我确认。

被她这样一问,我也没有了十足的自信。为了舒曼那万花筒般美丽且早已超越人类智慧的、错综复杂的钢琴曲,我真的愿意毫不犹豫地舍弃巴赫的《哥德堡变奏曲》、平均律,和贝多芬后期的钢琴奏鸣曲、壮阔迷人的《第三钢琴协奏曲》吗?

一段短暂而沉重的沉默,F※像测试手部功能一样紧紧攥起两只拳头好几次。接着她说:

“你的品位非常棒。而且,我佩服你的勇气。嗯,我也愿意奉陪,挑出舒曼的《狂欢节》。”

“真的?”

“嗯,真的。我最喜欢的也一直都是《狂欢节》,听多少次也听不腻,真是不可思议。”

然后我们就《狂欢节》聊了很久,边聊边点了一瓶黑皮诺葡萄酒,将它喝得一滴也不剩。就这样,我和她算是成了朋友。硬要说的话,是《狂欢节》的同好。尽管这份关系最终只维持了半年左右。

我们俩私下建立了一个类似《狂欢节》同好会的东西。并没规定只限两个人参与,但实际上其人数从未超过两名。也就是说,除了我和她,再找不到像我们这么喜欢舒曼《狂欢节》的人了。

接下来,我们听了相当数量的《狂欢节》唱片或CD。只要有人在音乐会上演奏这支曲子,无论在哪里演出,我们都排除万难,一起去听。根据手头笔记本(听过的每一次演奏我都会做详细的记述)的记录,我们一共去过三场不同钢琴家弹奏《狂欢节》的音乐会,《狂欢节》的唱片或CD一共听了四十二张。我们还促膝长谈,交换对这些演奏的感想。古今东西,的确有许多钢琴家录过这支曲子,看来它是很受欢迎的保留曲目。尽管如此,我们却发现,能得到我们首肯的演奏并没有很多。

无论演奏者的技巧多么完美,哪怕运用的技巧只有一丁点不适合,《狂欢节》这首乐曲便会沦为没有灵魂的手指运动,魅力立刻消失大半。它其实是一首表演难度极大的曲目,水平一般的钢琴家根本驾驭不了。演奏者的名字就不透露了,但即便是被世人拥为大师的钢琴家,也为这首曲目贡献了不少失败而乏味的演奏,还有很多钢琴家对这支曲子敬而远之(我只能这样认为)。弗拉基米尔·霍洛维茨毕生喜爱演奏舒曼的音乐,却不知为何不曾留下《狂欢节》的正规录音。斯维亚托斯拉夫·李赫特也是一样。盼着哪天听到玛尔塔·阿赫里奇演奏《狂欢节》的人也不止我一个。

并且,和舒曼同一时代的人,几乎谁也不曾理解其音乐的精彩之处。门德尔松和肖邦都没有称赞过舒曼的钢琴曲。就连舒曼那位将全身心献给他的作品,并持续演奏它们的妻子克拉拉(她是那个年代为数不多的知名钢琴家之一),也曾打心里觉得,与其心血来潮时创作这些即兴的钢琴曲,不如写一写正统的歌剧或交响乐。舒曼对奏鸣曲之类的古典音乐一概没有好感,所以他的作品往往是难以捉摸、如梦似幻的。他脱离了业已成型的古典主义,决意创建新式的浪漫派音乐。但在和他同一时代的人看来,那不过是缺乏切实基础和内容的古怪作品。不过,最终正是他的大胆和叛逆,成了推动浪漫派音乐发展的强大动力。

总之在那半年里,我只要有空就热忱地听《狂欢节》。当然也不是光听《狂欢节》这一曲,有时也听听莫扎特,听听勃拉姆斯。但只要和她见面,一定会找一版《狂欢节》来听,并互换意见。我担起记录员的职责,将我们的意见整理记录下来。她来过我家几次,但我去她家的时候更多,因为她家在东京市中心,而我住在郊外。在我们听完总共四十二张《狂欢节》之后,她心目中的第一名是阿尔图罗·贝内代托·米凯兰杰利的版本(天使唱片公司发行),我的最爱则是的阿图尔·鲁宾斯坦的版本(美国广播唱片公司发行)。就这样,我们给一张张碟细致地打分——当然,排序并不重要,它不过像一种附赠的游戏。我们最看重的是借此深度讨论自己爱的音乐,是几乎无所求地共享对某一事物的热忱。

频繁和比自己小十岁左右的女性见面,一般来说会在家里掀起一阵轩然大波,但妻子完全没有把她这个人放在心上。要说妻子漫不经心的最大原因就是她样貌丑陋,我倒也无意反驳。妻子似乎从来不曾疑心我和F※之间可能发生性关系,这是她的丑陋带来的再好不过的恩典。两个有好奇心的人——妻子大概这样看待我们。妻子对古典音乐没有特别的热情,大多数音乐会她都感到无聊。她称呼F※为“你的女朋友”,有时还带几分戏谑地称其为“你优秀的女朋友”。

我没见过F※的丈夫(她没有孩子)。不知道是我登门时她丈夫恰好不在,还是她特意挑丈夫不在家的时间将我叫去的,也可能是她丈夫经常不在家。如此说来,我那时甚至不确定她究竟有没有结婚,因为她从未说起关于丈夫的一星半点。并且在我印象中,她的住处几乎感受不到任何男人的气息,也没有男人生活的痕迹。不过,她公开表示过自己有老公,左手无名指上还有一枚闪闪发亮的金戒指。

她对自己的过去也一概避而不谈。在哪里出生,在怎样的家庭中成长,毕业于哪所学校,曾从事哪些工作,这些她完全没有说过。即使我问起这些私人的情况,她也要么含糊其辞,要么只回应给我一个沉默的微笑。我知道的,仅仅是她似乎全靠专业知识吃饭(至少不去公司坐班),生活相当富裕。她开一辆全新的宝马小轿车,住在代官山一栋漂亮的三室两厅公寓里,四周绿意盎然。客厅的音响也十分昂贵——金嗓子的HI-END合并功放机和CD播放器,LINN的智能大型音箱。她的衣服也总是整洁清爽。我对女性服装并没有太多了解,但即便如此,也能看出她穿的每一件衣服都是相当昂贵的一流品牌。

谈论音乐时,她尤其能言善辩。她的乐感极为敏锐,形容感受时选词迅速而贴切,音乐知识也深邃而广阔。可在音乐之外的事上,她对我来说几乎是一个谜。但凡她无意主动提起的事,无论我如何循循善诱,她都决不会说。

一次聊起舒曼时,她说了这样的话:

“舒曼和贝多芬一样,年轻时就染上梅毒,病魔缠身,大脑渐渐不再正常。而且他原本就有精神分裂的倾向,时常为恼人的幻听所苦,身体一开始颤抖就停不下来。他还坚信有恶灵追赶自己,对恶灵的存在深信不疑,终日被无止境的噩梦追赶,因为恐惧过盛,甚至试图自杀,纵身跳入莱茵河中。内部的妄想和外部的现实在他体内杂糅混同,再难剥离。这首《狂欢节》是他非常早期的作品,那时候,他身上的恶灵还没有明白地显出真面目来。作品以狂欢节的祭典为舞台,因此随处可见戴着活泼面具的家伙。但又不只是快活的狂欢节那么简单,日后必定成为他体内魑魅魍魉的恶灵们,在这首乐曲中逐一崭露头角。它们似乎只是简单露个脸,个个戴着狂欢节的快活面具。四下里吹起早春不祥的风,鲜血欲滴的肉摆在所有人面前。谢肉祭[即“狂欢节”(carnaval),日语中译作“谢肉祭”。西方宗教背景下的传统节日,在封斋日前举办庆典,尽情吃肉,以便更好地迎接封斋。],它就是这样的音乐。”

“所以演奏者必须同时用音乐演绎出场人物的面具和面具下的脸孔——对吧?”我问。

她点头:“对,就是这样,一点儿不差。我觉得,如果表现不出这一点,简直就没有演奏这首曲子的必要。从某种意义上讲,这首作品是无拘无束的极致。但要我说,正是在无拘无束的氛围下,那些栖息于意识深处的邪祟才会露出马脚呢。它们被放荡不羁的旋律吸引,从黑暗中现身。”

她沉吟片刻,继续说道:

“每个人都难免戴着面具生活,想要在这个水深火热的世界活下去,根本不可能不戴面具。恶灵的面具下是天使的真容,天使的面具下则藏着一张恶灵的脸,绝不可能只有其中一面。我们就是这样,狂欢节就是这样。而舒曼能够同时看到人们的许多面——看到面具和真容。因为他本就是个灵魂极度分裂的人。他活在面具和真容之间,活在那令人窒息的狭小空间里。”

也许她真正想说的是“丑陋的面具和美丽的真容”与“美丽的面具和丑陋的真容”吧。那时我这样想。也许她说的是关于自己的一些事。

“说不定有些人的面具戴着戴着,就粘在脸上摘不下来了。”我说。

“是啊,可能也有这样的人。”她平静地说着,微微一笑,“但即使面具真的粘在脸上摘不下来,面具下面还是另有一张素净的脸。这一点是不会变的。”

“只不过谁都看不到它了。”

她摇头:“一定有人是能看见的。一定有的。”

“罗伯特·舒曼倒看见了它们,可他最终也没得到幸福。都怪梅毒、精神分裂和恶灵们。”

“但舒曼将如此精彩的音乐留给了后人,他写出了其他人写不出来的那种好音乐。”说罢,她逐一按动双手的指关节,发出脆生生的巨大声响,“拜梅毒、精神分裂和恶灵们所赐。所谓的幸福往往是相对的。不是吗?”

“或许是吧。”我说。

“弗拉基米尔·霍洛维茨曾为广播电台录制过一首舒曼的《F小调奏鸣曲》。”她说,“你知道吗?”

“不,好像没听说过。”我回答。舒曼的这支第三号奏鸣曲对听众和演奏者来说,(大概)都是相当辛苦的代名词。

“他在广播中听到自己的演奏,抱着脑袋,意气消沉了很久,说自己的演奏很糟糕。”

她手中把玩着剩下一半红酒的酒杯,定睛看了它一会儿:

“接着,他这样说:‘舒曼疯了,但我白瞎了他的疯狂。’你不觉得这是最妙的评价吗?”

“是很棒。”我表示认同。

尽管我认为她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位有魅力的女人,却不曾想过和她发生性关系。在这一点上,妻子的判断是正确的。不过,我没和她发生性关系的原因,根本不是她样貌丑陋。我想,她的丑陋应该不会成为我们发生肉体关系的阻碍。我没有和她上床——不如说,根本没能动这念头——也许不是碍于她面具的美丑,而是害怕直视藏在那张面具下面的东西。无论那张脸孔,是天使,还是恶魔。

进入十月不久,F※便断了和我的联络。我刚入手了两张新的(而且颇感兴趣的)《狂欢节》CD,想和她一起听,打了几次电话,但她的手机总是无人接听。我发了几封邮件,也没有回音。就这样,属于秋天的几周过去,十月也结束了。进入十一月,人们穿上了外套。和她交往以来,我们从未断绝音信这么久。也许她去什么地方长途旅行了,或者是身体不太舒服。

是妻子先看见她出现在电视上的,当时我正坐在自己房间的桌前工作。

“不知道怎么了,电视新闻里正播你的女朋友呢。”妻子说。想来,妻子口中从未提起“F※”这个名字,永远是“你的女朋友”。不过我走到电视机前的时候,那条新闻已经播完,换成熊猫宝宝的新闻了。

我等到中午,看了新的新闻节目。F※出现在节目的第四条。她正从类似警察局的建筑里走出,走下台阶,坐上一辆漆黑的面包车。摄像头拍下了她慢慢走过这一小段路的画面,那毫无疑问就是F※。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不可能认错那张脸。她好像戴着手铐,双手放在身前,上面遮着一件深色外套,两位女警官从左右两侧抓着她的胳膊。尽管如此,她还是没有低下头。她紧紧抿着唇,若无其事地目视前方,可一双眼睛里没有任何情感,就像鱼眼一般。头发稍有凌乱,除此之外,和平时的她没什么两样。也就是说,她一如往常地维持着自己一成不变的容貌。可那张映在电视屏幕上的脸,失去了我平时常见的某种生机。也可能是她有意识地将其隐匿于面具之下了。

女主播报上F※的真实姓名,讲述了她作为大型诈骗案共犯被※※警局逮捕的经过。据报道,案件的主犯是她的丈夫,已于几天前被捕。媒体公布了他被捕时的录像资料,我因此第一次见到她的丈夫,却由于这个男人的长相过于端正而一时失语。男人长得像职业模特一样,几乎可以说漂亮得不真实,年纪也比她小六岁。

当然,即使知道她和帅气的年轻男人结为夫妇,我也丝毫没有震惊的必要。容貌不般配的夫妻遍地都是,我认识的人中就有几对。但不知道为什么,饶是如此,一旦具象地想到F※与那位帅得惊人的男人在一个屋檐底下——那座代官山的漂亮公寓里——共度再正常不过的夫妻生活,我便会油然生出一股猛烈的困惑。恐怕世上很多人在电视新闻里看到他们两个的脸,都会惊讶于二人容貌美丑的巨大落差。而我当时感到的违和则是非常个人化的、集中于一点的东西,甚至让我浑身上下都火辣辣地痛。其中有一部分可以说是偏激,还有——没错,那是一种绝望的无力感,就像遭遇了不同寻常的诈骗。

他们二人因投资诈骗被逮捕。随便捏造一个投资公司,承诺高额利息,从普通市民手中吸纳资金;实际上根本没把这些钱用于投资,不过是简单粗暴地拆了东墙补西墙。任谁想想都会明白,这种走钢丝的行径迟早会露出破绽。看起来就冰雪聪明的她,深谙并钟爱舒曼钢琴曲的她,为何要参与如此天真而拙劣的犯罪,为何会走上这条无法回头的路?我不得而知。或许是她和那个男人的关系中蕴藏的某种负能量将她卷入了犯罪的旋涡吧,又或许是她内心的恶灵悄然藏身在那旋涡的中心。除此以外,我再无其他头绪。

涉案总金额超过十亿日元,受害者多为靠退休金度日的老年人。那些走投无路的老人出现在电视上,他们宝贵的毕生积蓄被人连根夺走,确实非常可怜,但多半已经回天乏术。并且追根究底,这不过是一种常见的犯罪形式。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被如此常见的谎言吸引,也许反而是它的普通吸引了人们。这世上的骗子无穷无尽,上当受骗的人也无穷无尽。无论电视里的评论员怎么讲解、批评哪一方,这都是潮起潮落般明白无误的事实。

“那现在要怎么办呢?”新闻播完,妻子问我。

“怎么办,没什么办法吧?”我用遥控器关掉电视。

“但她不是你朋友吗?”

“只是时不时见个面,聊聊音乐罢了。这以外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

“她没劝过你投资吗?”

我默默摇头。无论发生什么,她都不会让我卷到这类事情里来,只有这一点我能确信。

“我们之间聊得不多,但她不像是会做坏事的人啊。”妻子说,“真是让人搞不懂啊。”

不,也不是完全搞不懂的——那时我忽然这样想。F※身上有某种特别的、类似吸引力的东西。并且其中——她不同寻常的容颜中——似乎有某种吞噬人心的力量,也正是这股力量引发了我对她的好奇。而她这种特殊的吸引力,如果与她年轻的丈夫那堪比模特般端正的外形相结合,说不定能将许多事变为可能。人们也许难以抗拒这种复合产物的力量,会被其牵着鼻子走。也许由此出现了某种犯罪公式,能够越过常识和情理。但究竟是什么东西,又是如何使这两个不般配的人结为一体的,则根本无从得知。

接下来连续几天的电视新闻都有报道这起案件,同样的画面反复播出了许多次。F※用同一双鱼一样的眼睛凝视前方,年轻帅气的丈夫则以端正的脸面向镜头。他薄薄的嘴唇两端微微上扬,大概是下意识的反应吧。就像电影演员们常做的那样,露出职业性的笑容。这笑容使他看上去像是在朝全世界送去微笑。也不妨将那张脸看作一张精致的面具。但无论如何,一星期后,这起案件便被大家忘得一干二净,至少电视台已经不再关心。我一直关注报纸和周刊杂志上的案件动向,可相关的报道也像水流被沙地吞噬一样,逐渐式微,最终消失殆尽。

于是F※又一次从我面前完全消失了。我不知道她到底在哪里,是在拘留所,还是进了监狱,或者被保释后回了自己的家,我全都无从得知。哪里都看不到她被告上法院的消息,但说不定审判已经结束,根据涉案总额的多少,她已被判处若干期限的刑罚。根据我读过的报纸或杂志的报道,她积极帮助丈夫犯法,已经是明确无误的事实。

那之后又过了相当漫长的岁月,事到如今,只要有演出舒曼《狂欢节》的音乐会,我都尽量前往聆听。我的目光每次都在听众席上殷切地逡巡,或者在中场休息时来到大厅,一面举起红酒杯,一面寻觅她的身影。尽管一次也没有真的见到她,但我总有一种预感,似乎她随时会从人群之中出现。

每当收录《狂欢节》的新碟发行,我依然一而再地购入,然后在笔记本上打分。出了很多新版,但我心中的第一名仍然没变,还是鲁宾斯坦。鲁宾斯坦的弹奏不会竭力揭下人们头戴的面具。他的钢琴如风,在面具和真容的罅隙中轻柔优雅地拂过。

所谓的幸福往往是相对的。不是吗?

还有一个故事,发生在更早以前。

我上大学时,曾与一个女孩子约会,她的长相不算丑陋,但至少其貌不扬,也许该说是相当其貌不扬。朋友邀请我参加四人约会,来做我约会对象的便是她。她和我朋友的女友住在女子大学的同一栋宿舍,比我低一个年级。我们四个简单吃了一顿,之后分成两组各自活动。那是一个秋天的末尾。

我和她到公园散步,然后走进咖啡厅,一边喝咖啡一边聊天。她个子不高,小眼睛,但看上去性格很好。似乎有些害羞,说话时声音很小,但音色明亮,想必有一副好嗓子。听说在大学里加入了网球部。她说父母喜欢网球,自己从小就和他们打。听上去像是成长于一个健康的家庭,大概家庭关系也很和睦。可我几乎没打过网球,在这方面也没什么能和她聊的。我喜欢爵士乐,而她对爵士乐几乎一无所知,我们一时没找到太好的共同话题。不过她想听我讲讲爵士乐,于是我讲了迈尔士·戴维斯和亚特·派伯,讲了我怎样喜欢上爵士乐,以及爵士乐的有趣之处。她热忱地听着,尽管不知道听懂了多少。后来我将她送到车站,我们在那里道别。

临别前,我要了她宿舍的电话号码。她在手账的空白页上写下号码,将那页纸整齐地撕下来递给我。但最终我还是没有给她打电话。

几天后,邀请我四人约会的朋友见到我时,向我道歉。他说:

“上次带来一个那么丑的女孩子,真是不好意思。本来想给你介绍一个更漂亮的,临了那女孩突然有事,没办法才带了这个女孩过来。当时宿舍里只剩下她一个人了。她也说对不住你。下次我会安排妥当的。”

朋友这样向我道歉后,我想必须要给她打个电话了。她的确不是漂亮的女孩,但也不能说是丑女。这其中有细微的差别,而且我不想对此熟视无睹。该怎么说呢?这对我而言是很重要的,关乎心意。也许我不会和她恋爱,应该不会吧。但再见一次面、聊聊天,也未尝不可。尽管不知道该聊些什么好,但总会有的可说。哪怕只是为了不让她成为一个丑女。

可写着电话号码的那张纸怎么也找不到了。我明明将它放到口袋里了,却怎么找也没有。可能和没用的小票之类的一起,不小心扔掉了。大概如此吧。总之因为这个,我没能给她打成电话。如果跟朋友说说,他也许会告诉我她宿舍的电话号码。但想到对方可能有的反应,我无论如何也开不了口。

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件事被我忘得一干二净,从未想起来过。但现在写着F※的故事,描述着她的容貌,却让我忽然想到了这里,清清楚楚,历历在目。

二十岁那年的晚秋,我曾和那位其貌不扬的女孩约会了一次,一起在黄昏的公园散步。我一边喝咖啡,一边向她详细讲述亚特·派伯的中音萨克斯有时会发出多么美好的吱呀。我说,那不是偶然的失误,对他来说,那是一种重要的心理状况的体现(没错,那时我确实说了“心理状况的体现”)。后来和她道别时,她给了我一张写着电话的小条,我把它丢在什么地方,永远找不到了。永远,当然是很漫长的。

这不过是两件我细碎的人生中发生的微不足道的小事。如今看来,只是两段走了点弯路的插曲。就算它们不曾发生,我的人生大概还是和现在一样,几乎不会有什么变化。但关于它们的回忆有时也许会走过漫漫长路,来到我身边,然后以令人难以置信的力量,撼动我的心。就像晚秋的夜风一般,卷起森林中的树叶,吹倒芒草丛生的荒原,有力地叩响家家户户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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