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逵:野兽有野兽的价值

读水浒  作者:押沙龙


读水浒

《水浒传》在古代有几个重要的点评本,比如李贽的容与堂百回评本、袁无涯的百二十回评本、王望如的《评论出像水浒传》七十回本,余象斗的一百零四回简本,当然还有最著名的金圣叹的《第五才子书》七十回本。

这些评本里,对其他人物多有分歧,你说好,我说坏,但是碰到李逵这个人物,所有人都交口称赞。

袁无涯说李逵“人品超绝,真义士,真忠臣”。

余象斗说李逵“义义凛凛,人莫能方”。

金圣叹说李逵“是上上人物,写得真是一片天真烂漫到底。《孟子》‘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正是他好批语”。

李贽说得更夸张,说李逵是梁山泊第一尊活佛。

用现代人的眼光看,这样的评论简直是神经病。只要认真读过原著,我不相信哪个现代读者会发自内心地喜欢李逵。如果你读完《水浒传》,对李逵还非常欣赏,那你一定是跳着读的,在某些段落你没有真正停留。

如果把书从头到尾仔仔细细读一遍,就会发现,李逵实在太像个野兽了。

后来翻拍《水浒传》电视剧的时候,导演们都对李逵的形象做了温和化的处理,肥腻有余,凶悍不足。反倒是早期的央视版《水浒传》保留了一些李逵的野性气息,但还是大大地淡化了。原著里的李逵,恐怖程度至少是央视版的十倍。

他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嗜杀。对杀人,他好像有一种狂热的冲动。比如在江州劫法场的时候,他“火杂杂地轮着大斧,只顾砍人”,砍的多是江州的老百姓。晁盖都看不下去了,在那儿喊:“不干百姓事,休只管伤人!”

李逵不管,就是挨个砍。一路砍过去,从法场砍到了江边。

再比如说扈家庄。

扈家庄已经投降了,扈成捆着祝彪往宋江这儿送。李逵见了,抡着斧子过来就砍,砍了祝彪就要砍扈成。他不知道人家投降了吗?扈成前两天专门到梁山来纳降过,李逵也知道。那不管,就是要杀。接着他跑到扈家庄,把人家男女老少杀了个精光,不留一个。

再比如说回家取母,路遇李鬼的那次。

当然,他杀李鬼是事出有因,虽然手法残暴,还属于情有可原。可后来的杀人就毫无道理了。李鬼的老婆告发了他,李逵被人捉住。在路上,朱贵用蒙汗药麻翻了众人,救了李逵。李逵得救以后,第一件事就是杀人。

设计举报他的仇人,当然杀掉;押解他的三十来个兵丁,躺在地下动弹不得,李逵一个个拿刀搠死;旁边的猎户,也挨个搠死;就连周围看的人,李逵也要追上去全部砍死,“直顾寻人要杀”。后来还是朱贵拦着他,大喝:“不干看的人事!”这才把他劝住。

李逵不光杀外人,梁山自己人也被他杀过。

韩伯龙刚刚投靠梁山,当了朱贵的下线,在山脚下开了一家酒店。李逵去吃了一顿。三角酒,二斤肉,吃完了就走。韩伯龙不认识李逵,拦着他要钱。

李逵拿出斧子,说:“我把斧子押给你吧!”韩伯龙实心眼,伸手来接,被他一斧子砍在面门上。

然后,李逵把值钱的东西掳掠一空,将饭店一把火烧了。

李逵为什么这样不停地杀人呢?原因也很简单,就是单纯的喜欢。李逵经常说:“吃我杀得快活!”从杀人里,他能体会到一种巨大的快感,多少有点类似于正常人类的性快感。

所以书里对李逵杀人的描写,跟其他人完全不同。比如武松在鸳鸯楼杀人,也很残酷血腥,但那是出于一种愤恨。武松是太愤怒了,杀人是情感上的一种爆发、一种宣泄。对武松来说,这是反常之事。可是李逵杀人的时候,你感受不到愤怒,文字里只有一种兴奋感。

武松杀人的时候是愤怒的,而李逵杀人的时候是喜悦的。

李逵不光杀人,而且还吃人。说到这儿,顺便说一句,其实《水浒传》里除了李逵,还有几个吃人的,比如说清风山的燕顺、王英和郑天寿。他们捉到宋江以后,打算拿他的心肝做醒酒酸辣汤喝。而且清风山的小喽啰们做这种汤都做出经验来了,知道先往人心口泼点凉水,因为“但凡人心,都是热血裹着,把这冷水泼散了热血,取出心肝来时,便脆了好吃”。从这里就能看出来没少做,而且燕顺他们也绝不止于喝汤,心肝本身也是要吃的。

除了燕顺他们以外,还有一个“火眼狻猊”邓飞,有点疑似吃人。为什么说疑似呢?因为邓飞刚出场的时候,作者为他写过一首诗:

原是襄阳关扑汉,江湖飘荡不思归。

多餐人肉双睛赤,火眼狻猊是邓飞。

从这里看,邓飞好像吃过很多人,眼睛都吃红了。但是仔细推敲的话,这首诗是有歧义的。“多餐人肉双睛赤”有可能不是形容邓飞本人,而是形容“火眼狻猊”这个外号的。狻猊是神兽,外形很像狮子,能食虎豹,当然也吃人。吃人多了,也许眼睛就红。所以施耐庵写了这句诗。而邓飞只是绰号“火眼狻猊”,未必就吃过人。

无论如何,不管是燕顺他们,还是邓飞,《水浒传》里都没有正面描写过他们吃人,虚笔带过而已。可是施耐庵却细细渲染过李逵吃人的细节:

李逵盛饭来,吃了一回,看着自笑道:“好痴汉!放着好肉在面前,却不会吃!”拔出腰刀,便去李鬼腿上割下两块肉来,把些水洗净了,灶里扒些炭火来便烧,一面烧,一面吃。

读到这一段的时候,金圣叹的评价是“绝倒”,就是咱们说的“笑死了”;而李贽的评价是“好下饭”。

在现代人看来,这种评价真是难以想象。

其实也不止这一段。在其他有关李逵的情节里,他们两位的点评也很让人吃惊。

比如扈家庄被灭门,男女老幼被李逵杀了个干净。李逵因此挨了宋江的骂,却高高兴兴地说:“虽然没了功劳,也吃我杀得快活!”

对于此事,金圣叹评论道:“快人快事快笔!”

李贽评论道:“妙人妙人,超然物外,真是活佛转世!”

这真的很奇怪。李逵干了如此畜生的事儿,这些文人还这么交口称赞,这是为什么呢?


这就牵涉到某类传统文人的独特心理了。

古代文人里,有一类可以被称为“才子”,金圣叹就属于其中的典型。他们对是非善恶并不太执着,对别人的生死苦乐也不太在乎。对他们来说,最要紧的是有趣。

比如说小姑娘掉水里淹死了,这件事就很有趣,才子就会写诗说:“谁家女多娇,何故落小桥?青丝随浪转,粉面翻波涛。”

李逵拿着斧子把男女老少全部杀光,一地死尸,这件事也很有趣,他们就会评论说:“快人快事快笔!”

至于那些被杀掉的人是什么样子,他们想都没想过是什么惨状的,他们是不在乎的。

李贽对此也有过辩解,他说写书又不是过日子,“天下文章当以趣为第一”,其他的不用管。这个说法当然也有道理,但问题在于,什么叫有趣?扈家庄被斩尽诛绝,为什么金圣叹读到此处会觉得有趣?就像看到小姑娘被淹死的尸体,才子又为什么会觉得有趣?道德和逻辑是反思后的结果,趣味却是根源于情感直觉,反而最能说明一个人真实的心理状态。

而且,李贽的这种辩解也有不尽不实之处。他盛赞李逵,并不完全是出于个人趣味,而是跟他的价值判断有关。

李贽和金圣叹赞美李逵,有一个最重要的理由,就是觉得他“真”。用李贽的话说,这就是有“童心”。一个人凭着本能行事,不假矫饰,就是童心,就是真心,就可以是活佛,是圣人。

但问题是野兽也是凭着本能做事的。变态杀人狂也是凭着本能做事的。

这一点却被他们忽略了。

才子在文字堆里打滚,对虚伪和矫饰比较敏感,所以他们往往会有一种幻觉,那就是天下最坏之事无过于虚伪。真小人胜过伪君子。其实这是一种巨大的认知错误。他们错识了人心,也错识了文明。

文明进化的过程,也一定是把大批真小人转变成伪君子的过程。虚伪也是文明社会的一道防护栏。我不能铲除心中的恶念,但依旧以恶念为羞,不敢让人知道,这就好过不知善恶。

人性中有黑暗的东西。对这些黑暗的东西,文明不得不去压抑。这个过程一定会有虚伪产生,但是它也好过全然的放纵。就像李逵这样的人,他的天性比较接近于纯真之野兽。文明会压抑李逵的天性,让他不那么真,但也没那么恶。

而有些文人会有极端化的倾向:金子如果不是真金,那还不如狗屎;善如果掺假,那就不如真恶。

这种想法真是彻头彻尾的愚蠢。

李贽他们觉得李逵杀人有趣,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他们对暴力缺乏感知。

才子只有写字的本领,没有杀人的本领。但越是没有杀人的本领,越是会幻想这类事情。自己可能连引体向上都做不了,但是看到李逵把人“一斧砍做两半,连胸膛都砍开了”“割下两块肉来”,就觉得亢奋。

现实的血被文字的墨冲淡了,暴力就变成了一种游戏。但实际上,暴力不是游戏,它在现实中可以非常非常恐怖。

李贽生活在太平时代。金圣叹虽然活在明清易代之际,但也没有亲身经历过屠杀,所以他们对暴力缺乏真实体验,看李逵杀人只觉得有趣。

倒是像王夫之那样的人物,颠沛流离,九死一生,才会坚定地认为:杀人就是不对的,吃人就是不对的。没有什么童心,没有什么天真。仁暴之辩,就是人兽之辩。

如果让王夫之评点《水浒传》,他会毫不犹豫地断定:杀人一点不好玩,一点不有趣,李逵就是个野兽。


李逵刚出场的时候,戴宗向宋江介绍他的为人:“专一路见不平,好打强汉,以此江州满城人都怕他。”可实际上,这个评价并不准确。李逵自己就欺负人,就在制造不平。

比如他跟宋江在浔阳楼喝酒的时候,想吃牛肉,酒保说了句:“小人这里只卖羊肉,却没牛肉,要肥羊尽有。”李逵听了,就把鱼汤劈脸泼过去,淋了那酒保一身。酒保忍气吞声,也不敢说什么。要顶嘴肯定挨揍。

过了一阵,有个姑娘过来卖唱,宋江他们都专心听歌,影响到李逵吹牛了,只见“李逵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跳起身来,把两个指头去那女娘子额上一点,那女子大叫一声,蓦然倒地。众人近前看时,只见那女娘子桃腮似土,檀口无言”。

这样的事儿后来还发生过很多。比如李逵和戴宗在小饭店打尖,因为等的时间长了,李逵破口大骂,使劲一拍桌子。对面老头正在吃面条,李逵这一拍,把面都泼翻了,溅了老人一脸热汁。老人过来理论,“李逵捻起拳头,要打老儿”。

无论是酒保、卖唱女,还是吃面条的老头,都不是什么强汉,也没主动招惹他,李逵照样要打人家。什么叫路见不平?李逵干的这些事儿,本身就是不平。

但在李逵看来,这些事情可能都不是问题。我看你不痛快,就要收拾你,咋地?什么扶弱锄强,你弱是你无能!

《水浒传》里有一段关于李逵的闲笔,叫《李逵寿张乔坐衙》。李逵跑到寿张县,抢了县衙,穿上官服皂靴,非要审官司。衙役们没办法,就找两个人假装打架,让李逵来审案子过官瘾。

张三说:相公可怜见,李四打我。

李四说:张三先骂我,我才打他的。

李逵说:李四能打人,是好汉,把他放了。张三这个不长进的,怎的吃人打了?与我枷号在衙门前示众!

虽然是个玩笑,但这就是李逵的逻辑:什么平不平的?什么有理没理的?被欺负就是你没本事,活该。窝囊成这样,我碰见了还要再补一脚呢!

说到这儿,可能有读者会觉得不对。因为李逵确实也曾打抱不平,而且态度还特别激烈,比如说李逵“负荆请罪”那一次。

有人冒充宋江,抢走了刘太公的女儿。李逵听了以后,回到梁山泊,睁圆怪眼,拔出大斧,先砍倒了杏黄旗,把“替天行道”四个字扯得粉碎。这还不算,他抡着斧子,抢上堂来,就要砍宋江。

被人拦住以后,李逵破口大骂:“我当初敬你是个不贪色欲的好汉,你原正是酒色之徒!杀了阎婆惜,便是小样;去东京养李师师,便是大样!”

这样看,好像比鲁智深更有正义感。鲁智深在桃花庄也碰到过一个刘太公,也是有人要抢他女儿。鲁智深虽然摆平了这件事,但也没有像李逵这样,痛骂肇事者周通。鲁智深只是拿话逼着周通,让他发誓不再找刘太公的麻烦,事情也就拉倒了。李逵的态度比鲁智深大义凛然得多。很多读者都因此称赞李逵是非分明。

实际上情况并不是这么回事。

李逵生气,并非同情宋太公的女儿,而是憎恨宋江。而他憎恨宋江,也不是因为宋江恃强凌弱,而是因为他贪了“色欲”,让李逵产生了幻灭感。

为什么宋江的“色欲”会让他产生幻灭感呢?这就牵涉到李逵古怪的道德观了。

在李逵看来,打人没问题,杀人没问题,吃霸王餐砍死人没问题,抢劫放火没问题,但是好色沾女人,那不行!那是淫荡,是堕落!

李逵对人的性需求好像非常憎恨。施耐庵也特别强调了这一点。因为就在李逵要砍宋江之前,他还写了一件事。

那是在四柳村。李逵和燕青路过这里,天晚了,要借宿。庄主狄太公就说起家里闹鬼,把独生女给魇住了。“半年之前,着了一个邪祟,只在房中茶饭,并不出来讨吃。若还有人去叫他,砖石乱打出来,家中人多被他打伤了。”

李逵就去帮狄太公捉鬼。其实哪里是鬼?就是狄小姐找了一个情人,到房里来幽会。人家俩小年轻有私情,与他何干?换上鲁智深,肯定是骂两句就走开了。但李逵不是,他一脚踹开房门,先是一斧子把小伙子脑袋砍下来。接着他把狄小姐拖出来审问,问明白怎么回事了,大喊一声:“这等腌臜婆娘,要你何用!”一斧子把狄小姐脑袋也砍下来,然后把两个人头拴做一处,两个尸身也并排摆在一起。

这还不解恨,李逵索性“解下上半截衣裳,拿起双斧,看着两个死尸,一上一下,恰似发擂的乱剁了一阵”。然后才大笑道:“眼见这两个不得活了!”

按理说,人家偷情,碍你李逵哪儿疼?再说了,杀就杀了,至于这么大的恨意吗,还要把人家剁碎?但李逵就是见不得这种男女私情,见了就愤怒,就憎恨。

他甚至把两个人头拿给狄太公看。狄太公看见女儿的脑袋,号啕大哭:“留得我女儿也罢!”李逵还笑话人家:“打脊老牛,女儿偷了汉子,兀自要留他!你恁地哭时,倒要赖我不谢将。”

说完,就没事人似的睡觉去了。第二天,李逵睡醒了,还真大模大样地让狄太公拿出酒肉来谢他。

这倒不是李逵欺负人,他内心深处,一定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大好事,狄太公就该谢他。什么叫替天行道?这就是替天行道!当然,狄太公这条“打脊老牛”肯定不这么想。

四柳村之后,紧接着就是假宋江事件。

施耐庵把这两件连在一起写,就是要说明一件事:触怒李逵的,并不是宋江欺负人了,而是宋江居然有分外的性欲!宋江要是抢了刘太公的金银,甚或杀了刘太公全家,把刘家庄烧成平地,他都不会在乎,因为这种事他自己只要一言不合,也能干得出来。但是宋江居然搞女人,居然是酒色之徒!是可忍孰不可忍!

《水浒传》总的来说,是一本反性的小说。性欲始终被认为是低贱的。就像宋江说的,“但凡好汉犯了‘溜骨髓’三个字的,好生惹人耻笑”。但最多也就是耻笑耻笑,真正对性如此仇恨的,恐怕也只有李逵一个。而李逵偏偏又是全书中最兽性、最暴戾的人物。

有人因此怀疑李逵有生理问题,当然也有这个可能,但还有一个更简单的解释:这种仇恨是一种象征。

性是人性中柔弱的一面。男女在进行性活动的时候,往往也是最脆弱的时候。同时,性带来生殖,意味着繁衍和增多。而杀戮正好相反,它意味着刚硬和暴烈,意味着减少和毁灭。所以说,性与杀是恰成对立的镜像。李逵是梁山的“天杀星”,他对性的敌意是最正常的事情。

总的来说,性爱是富于人性的情感,代表着人类美好的体验。而李逵的仇恨,就是要剪除掉人性中所有的柔软和脆弱,只留下一片黑暗的荒漠。

而这片荒漠的上帝,就是两把滴血的板斧。


李逵像个野兽,而宋江就像驯兽员。

有人说宋江和李逵是主奴关系,其实不是。如果是单纯的主奴关系,李逵就不会拿着斧子要劈他。他们就是驯兽员和野兽的关系。只要训练得法,野兽可以比最忠心的奴才还要听话,但本质上,它还是野兽。

李逵需要宋江,是因为野兽要想在人间求生,就需要一个驯兽员。

李逵身边始终有驯兽员这个角色,一开始的时候这个人是戴宗。在宋江没出现之前,李逵只听戴宗的话。就连江州的酒保都知道,李逵惹事的时候,“只除非是院长说得下他”,其他人他见一个咬一个。

可是戴宗这个人有很大问题,首先他心胸狭窄。宋江刚到江州的时候,故意不给他交保护费,戴宗就急得暴跳如雷,当着下属的面大发脾气,可见此人格局很小。野兽的智力虽然迟钝,但在这方面的嗅觉却往往非常灵敏,所以李逵对戴宗虽然服从,却没有太多敬畏爱戴之情。

而且戴宗在钱上看得很紧,多少有些悭吝,李逵在他手下只能半饥不饱,所以两人在一起,也就是凑合着过。戴宗抱怨李逵老连累自己,李逵则经常念叨要去山东,另投及时雨“义士哥哥”。

结果宋江一出场,就把李逵给接管了。宋江不光在钱上特别大方,足能喂饱这只野兽,而且非常宽容大度。在戴宗眼里,李逵几乎处处是缺点,是个拿不出手的粗人,“全没些个体面,羞辱杀人!”而宋江却能充分欣赏他的朴直,在理解中还带了点宠溺。李逵马上全心全意地投靠了他。野兽终于找到了合适的驯兽员。

而李逵对宋江也很有价值。梁山需要这样的一个人物来制造恐怖。

李逵的武功并不算特别高,跟林冲、武松他们完全不在一个级别上。就连在梁山排名九十七的李云,被麻翻以后刚刚苏醒,都能和李逵战五七回合不分胜负。要是单打独斗的话,李逵在梁山好汉里最多也就是中上水平。

但是李逵的兽性风格能制造恐怖。

打仗的时候,李逵经常脱得赤条条的,像疯子一样往前冲,确实能吓倒不少敌人,有时候甚至能冲散他们的队形。在战场上,谁能杀掉谁,并不完全是武功决定的,有时候气势更重要。有的敌将真打起来,未必打不赢李逵,可是看到李逵凶神恶煞的样子,先就有点手软。所以李逵前前后后杀掉的敌将,比武松还多。从这一点看,李逵在军事上是有价值的。

而在心理上,李逵的价值就更大。

民间老百姓非常害怕李逵。在寿张县,“若听得‘黑旋风李逵’五个字,端的医得小儿夜啼惊哭”。你看,没说他们怕宋江,没说怕卢俊义,就是怕李逵。

梁山需要挑出“替天行道”的杏黄旗,散散粮,爱护一下群众,这都是必要的。但是它也需要李逵这样的人物,来替它制造恐怖。爱戴只能让人聚拢,而恐怖才能让人服从。如果不能制造强烈的恐怖感,宋江的忠义堂是维持不了多久的。

当然,在梁山内部,李逵对宋江也很有用。他可以替宋江说出宋江不方便说的话,做出宋江不方便做的事。说好了,那就达到了宋江的目的;没说好,谁又能跟铁牛较真呢?完全是可进可退。

所以说,野兽有野兽的价值。


李逵不光是被宋江驯服的野兽,李逵同时也是宋江阴暗的另一面。

很多人都注意到了,《水浒传》里的宋江与李逵有一种对比映照的关系。他们就像堂·吉诃德和桑丘,代表着一种“双重人格”。宋江的狡狯算计之下,就隐藏着李逵式恶兽性嗜杀冲动。如果用人体来比喻的话,宋江就像脑,而李逵就像心。

李逵第一次见到宋江,就被他收服了,就像心被脑收服了一样。但反过来,脑也受到了心的冲击。

宋江一直在讲忠孝讲仁义,可就在碰到李逵后,没过几天,宋江就在浔阳楼上写下了这样的诗:“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

这是他第一次说出如此杀气腾腾的话。

从写作的角度看,这很可能只是情节的巧合。可是从隐喻的角度看,这就像是李逵的出现唤醒了宋江的阴暗之心。而宋江在这句诗里表达的愿望,李逵很快就替他实现了。劫法场的时候,李逵抡着大斧子,从法场直杀到江边来,“身上血溅满身,兀自在江边杀人”。

晁盖在那里喊:“休只管伤人!”李逵当然不肯听,他只听宋江的。而此时的宋江就跟在李逵身后。他也看到了这个血腥的场面,他一语不发。

为什么要发呢?血染浔阳江口,多么美好的一幕。狡狯的脑决定让黑暗的心自由奔腾一会儿,让它自由地淹没在鲜血里,感受那种让人战栗的快乐。

这既是野兽的快乐,也是驯兽员的快乐。

直到尘埃落定,驯兽员才会整好冠带,理清思绪,骂一声:“这黑厮直恁地胡为!下次若此,定行不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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