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二十四章 备审赌注 作者:大卫·格雷恩 |
||||
|
巴尔克利在报纸上读到军事法庭的传唤后,又有个律师告诉他,海军部还签发了一张他的拘捕令。这时巴尔克利身在伦敦,于是跑去找那个正在到处找他的执法官。找到这个人以后,巴尔克利假装自己是从韦杰岛坐大艇到巴西的一个漂流者的亲戚。他问执法官,现在奇普船长回来了,他们会拿那些人怎么办。 “绞死他们。”执法官答道。 巴尔克利大喊起来:“我的天哪,为什么啊?因为他们没给淹死?一个杀人犯,终于回到家了,竟然变成了他们的原告?” “这位先生,他们把奇普船长当成囚犯,对他犯下了那么多罪行,我相信就算别人没事,那个炮长和那个木匠肯定是会被绞死的。” 巴尔克利终于承认,他就是“韦杰号上那个倒霉的炮长”。 执法官大感震惊,但也别无他法,说自己只能把巴尔克利拘禁起来。巴尔克利一直被关押到韦杰号上的另外几名军官也都归了案,才被一起转移。他和贝恩斯上尉、木匠卡明斯和水手长约翰·金一起被送到了朴次茅斯——执法官专门提醒“要特别小心,以防炮长和木匠脱逃”。港口的一艘运输艇把他们送到皇家海军乔治王子号(Prince George)上,这是一艘有九十门火炮的战舰,就停在港口外面。他们被隔离在船上,再次成为海洋上的囚徒。巴尔克利抗议说,他跟亲友的通信都被禁止了。 拜伦和其他船员也都接到了传唤。奇普出于自愿也来到这艘船上,但同样必须交出佩剑。从开始这次远征以来,他一直患有痛风和呼吸系统疾病,但现在他穿着优雅的军官马甲,眼神凌厉、嘴唇坚毅,已经恢复了些许威严。 这是离开韦杰岛以后,这些人头一回又聚在一起。用巴尔克利的话来说,现在他们所有人都必须“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让“正义得到伸张”。十八世纪英国的海军法律以严苛著称,但实际执行中往往要宽和一些。根据军法,很多违法行为(包括值班的时候打瞌睡)都会被处以极刑,但通常都有一个很重要的限制条款:法院如果认为合适,可以判处较轻的刑罚。尽管推翻船长是严重罪行,但“叛变”行为往往会被看成是可以大事化小的较轻微罪行,不需要处以多么严厉的惩罚。 然而针对韦杰号所有成员的诉讼似乎无力回天。他们被指控的并不是什么微不足道的不当行为,而是完全破坏了从最高指挥层级到普通士兵的整个海军秩序。尽管他们所有人都不遗余力地炮制了能让自己的行为看起来合情合理的故事,但法律体系就是用来对这些叙述抽丝剥茧,把一个个故事还原成赤裸裸、冷冰冰、没有情感的事实。约瑟夫·康拉德在《吉姆爷》里就曾这样写道海军的一次官方调查:“他们想要事实。事实!他们只要事实。”而所有这些曾在海上漂泊的人的叙述里,都有某些无可争辩的事实作为内核。任何一方都并不否认,巴尔克利、贝恩斯他们那伙人曾把他们的船长捆起来,把他遗弃在那个岛上,也都承认奇普开枪击中了一个手无寸铁的人,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甚至都没有给出任何警告。这些就是事实! 巴尔克利及其党羽看起来触犯了好多条军法:第19条,禁止“以任何借口举行叛变性质的集会,违者处以死刑”;第20条,说的是任何人“不得隐瞒任何卖国、叛变的行为、计划和言论”;第21条,禁止与上级军官发生口角,更不能殴打军官;还有第17条,规定当了逃兵的任何海员都“应处以死刑”。检察官要是奉行严刑峻法,还能提出更多指控,比如怯懦,因为他们违抗了奇普追击西班牙敌人、支援安森的命令;偷盗,因为他们带走了运输艇和其他物资;乃至“背离上帝荣誉的可耻行为,以及举止失仪”。此外,奇普还指控巴尔克利这伙人不但全面叛变,而且曾试图谋杀,因为他们把他和支持他的人遗弃在那个荒岛上。 然而奇普本人还是需要面对最严厉的指控:蓄意杀人罪。对违反者不得宽赦的罪行为数不多,但这就是其中一条。军法第28条明确规定:“凡谋杀、蓄意杀害船上人员的,处以死刑。” 就连拜伦也无法全身而退。他刚开始也短暂参与了叛变,把奇普扔在那个岛上,准备跟巴尔克利那伙人一起离开。后来他又回去了,但那样就够了吗? 尽管很多被告为了洗脱罪名都写下了书面陈述,但全都有明显的遗漏。奇普的报告从未明确承认他枪杀了科曾斯——只说了他们的争吵导致他走了“极端”。巴尔克利的日记里写到他把奇普遗弃在那座荒岛上时,写得就好像他是在尽职尽责地满足船长的意愿一样。 更糟糕的是,被告们在这次远征期间炮制出来的多份法律文件都恰恰表明他们觉得自己有罪。这些人很了解法律法规,也都相当清楚他们是在做什么,于是每次违法之后都要弄一份书面记录出来,好帮助他们洗脱罪责。 海军军事法庭的目标并非只是宣判受审者是有罪还是无罪,更是意在通过这些程序维护和加强制度原则。有一位专家指出,这个体系“旨在传达国家的威权和力量”,并确保少数几个犯下严重罪行的人可以成为杀鸡儆猴的例子:“背后的理论是,普通海员在目睹了这样的情景后,就会知道要是有一天他们违反了法律,这个巨大的力量——能决定人生死的力量——就有可能被用来对付他们。” 英国皇家海军邦蒂号(Bounty)于1789年发生著名叛变事件后,英国海军部派了一条船万里迢迢远赴太平洋抓捕嫌疑人,并把他们带回英国绳之以法。经过军事法庭审判,其中三人被判处死刑。在停泊在朴次茅斯的一艘船上,他们被带到艏楼,那里的帆桁顶端在脖子的高度挂着三根绞索。那条船的船员站在甲板上,表情肃穆地看着。一面黄旗升起,代表死亡的意思;港口里其他船只也都围拢过来,那些船上的船员也都被要求观看行刑。还有成群的人围在岸上看,里面还有小孩子。 在被判死刑的人祈祷过后,他们被问到还有什么遗言。据围观群众记录,其中一个人说:“海员兄弟们啊,你们也看到了,你们面前这三个年纪轻轻、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就要因为叛变和当逃兵的可怕罪行而不光彩地死去了。从我们身上,希望你们记取,绝对不要抛弃你们的长官。就算他们对你态度恶劣,也一定要记住,你必须拥护的并不是他们,而是你的祖国。” 每个叛变者头上都套了一个袋子,然后又在脖子上套了一根编织成的绞索。正午前不久,随着一声炮响,几名船员开始拉动绳子,把叛变者在海面上高高吊起。绞索收紧了。那三个人拼命捯气,双臂双腿不断抽搐,直到终于窒息而死。他们的尸首在那里挂了两个钟头。 * * * 韦杰号船员还在乔治王子号上等待审判开始时,有个星期天他们参加了一个在甲板上举行的宗教仪式。牧师指出,出海的人往往会堕落到他的“灵魂被融化”的深渊。他警告那些忧心忡忡的会众,他们不应“白费心机”,抱有“得到缓刑和赦免的想法或期望”。韦杰号上幸存下来的这些人,完全有理由觉得自己会被绞死——或者用巴尔克利的话来说,“死于暴虐的权力”。 |
||||
| 上一章:第二十三章 | 下一章:第二十五章 | |||
|
邮箱:yuedusg@foxmail.com Copyright@2016-2026 文学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