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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遗忘者 作者:秦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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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我先去了DNA实验室拿报告,所以抵达专案组的时候晚了一些,专案会已经开始。我悄无声息地坐在专案组的角落,手里拿着DNA的检验报告,苦苦冥想。其实用“苦苦”来形容,并不准确,因为这份报告完完全全地印证了我之前的猜测。此时,我只是在思考,如何才能深入浅出、浅显易懂地将自己对现场的还原情况介绍给专案组。 我的余光瞥见了满会议室疲惫的同事们,心想做技术还是蛮不错的,不仅能体会横刀立马的侦案快感,又不用像侦查员一样整夜整夜地不睡觉。 “肇事车车主余光的嫌疑,基本是可以排除的。”王杰副局长翻动着眼前厚厚一沓调查材料,说,“这不仅仅是我们侦查员的直觉问题,我们的秘密侦查手段也没有发现他的异常。这事儿闹得不小,加上我们的这一招打草惊蛇,不可能对他毫无触动。” “还有,从视频追踪的角度看,也没有问题。”程子砚扬了扬手中的表格,说,“他的车从1号摄像头开到2号摄像头的时间,是二十分钟,如果按照限速来行驶完这段路程,需要二十七分钟。” “也就是说,他还超速了。”王局长说道。 程子砚点点头,说:“换句话说,无论他怎么开车,都是没有时间来停车做些什么的。” 听完这段话,我基本明白了在我来专案组之前,他们汇总了什么消息。看起来,通过程子砚的图侦技术,专案组找到了那辆肇事车辆,车主叫余光,但是通过外围调查和客观的图侦证据,排除了他在肇事后有停车作案的嫌疑。 我看了看DNA报告,果真找到了一份检材的标识是:17号检材,血痕——余光。于是我插话道:“DNA检验也排除了余光。” 这个时候,专案组的诸位才发现我已经坐在了会议室里。 “DNA?”坐在我身边的陈诗羽忍不住好奇,低声问道,“DNA结果出来了?证明什么问题?” “这个,我等会再说吧。”我一时觉得说来话长,不是一句两句可以表达清楚的。 王局长听见了我们的对话,点了点头,对身边的交警说:“不管这案子怎么发展,余光涉嫌交通肇事罪是有证据证明的,这案子你们交警必须彻查。一是调查事发当天晚上余光饮酒的情况,这个因为没有了血液酒精检测的条件,所以调查方面必须给我查死。二是余光车辆上的划痕,以及洪萌冉电动车上黏附的漆片,立即进行痕迹鉴定,锁定余光交通肇事的犯罪事实。” “调查余光涉嫌危险驾驶罪,这个罪名没问题。”我插话道,“但是交通肇事罪,这个,恐怕依据不足。” “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就是涉嫌交通肇事罪了。”那名交警说道,“如果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这样的事故,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就要追究机动车驾驶员的刑事责任了。这起事故中,余光肇事后逃逸,就要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所以怎么能依据不足呢?” 我笑了笑,说:“您也说了,前提是发生致人重伤或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可是,这起案件中的受害人洪萌冉,并不是因为交通事故而死。虽然交通事故导致了她的腿部骨折、全身擦伤,但是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看,这些损伤都构不成重伤。既然事故结果并不是人员的重伤或死亡,当然也就不够罪了。” “你的意思是说,通过你们法医检验,明确了这不是一起交通事故?”王局长问道。 我点了点头,说:“准确地说,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只是在交通事故之后,又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 王局长的眉头一紧,但展现出的却是一种似乎更加轻松愉悦的表情,他说:“依据何在?” 我理解王局长的心情,这起案件明确了是一起命案,虽然接下来会有很多工作,但是比案件性质悬而未决要好得多。至少可以给家属一个交代,给死者一个交代,给民众一个交代。 “轮到我讲了吗?”我指了指自己的鼻尖。 王局长点头道:“现在你的意见是整个专案组最关键的意见了。” 说完,他把自己的发言位置让给了我。 我将U盘上的尸检照片拷贝到了电脑上,在专案组投影仪上,投射出来。 “这里是死者洪萌冉的额部。”我用激光笔指着照片上的星芒状创口,说,“这里的损伤,准确说并不非常严重,但是因为死者的颅骨结构和大多数人不一样,这里的颅骨薄,这一击直接导致了她开放性颅脑损伤而死亡。这里是致命伤,不过,这处损伤是典型的钝性物体击打损伤,而不是交通事故中一次可以形成的损伤,现场也没有可以形成这处损伤的钝器物体。所以,这是一起杀人案件。” “仅仅就这些依据?”王局长问,“这些判断仅仅是法医专业的推断,不是百分之百的可靠吧?” “还有,”我说,“死者的双手内有泥沙和树叶,这说明她伤后,并没有立即死亡。可是,她的头部有损伤、出血。一个人有意识的情况下,受伤,第一反应当然是捂压伤口,手上自然会浸染血液,但是她并没有。” “这说明了什么?”陈诗羽好奇地问道。 “说明她额部受伤之后,并没有能力去捂压伤口。”我说完,想了想,觉得这句话可能听起来像是废话,于是更加详细地解释道,“说明她的双手被别人控制住了,即便是头部受伤,也不能第一时间反射性地去捂压。” “那会不会是打击头部后,死者立即死亡,没有时间去捂压?”大宝插话道。 “有可能。”我说,“不过如果这样的话,那她什么时间去抓握泥沙落叶呢?只有是头部受伤之前,那说明她的所有损伤是分两个阶段形成的,也一样提示有人加害。” “有道理。”王局长沉吟道。 “杀人?杀一个女学生做什么?”一名侦查员插话道,“现场没有翻动,死者的手机都好好地待在储物盒里。死者的衣着又是完整的,没有性侵的迹象。死者就是一个高三学生,社会关系简单到不能再简单了,也没有什么矛盾关系,不会是仇杀。最有可能的,就是司机在交通肇事案件后,灭口杀人。可是,你们刚才又从种种迹象上,排除了他的作案嫌疑。那还有谁杀她?为什么杀她?” “为什么杀她,得从DNA报告上来看吧?”王局长充满期待地看着我,说道。 我点了点头,微微一笑,说道:“王局长说得对,不过这事儿,还是得从尸检的时候说起。” 我打开了这次尸体复检重新拍摄的死者衣物特写照片,说:“关于案件性质的想法,还是得从死者衣物的状态来说。在偶然中,我们这次复检尸体,发现死者的黑裙子下端有一片血迹,就是我用粉笔标识的区域。另外,死者的三角内裤两侧髂部,也有擦蹭状的血迹。裙子上的血迹,我们暂且不说,先来看看内裤上的血。在说这个之前,我们再看看死者的头部血迹,它的流注方向是向脑后的,死者的双手,除了泥沙落叶,什么都没有。” “你是想说,既然死者倒地后没有重新直立的过程,死者的双手也没有血迹黏附,那么内裤上的血迹不可能是自己形成的,所以这一处血迹,应该是别人形成的。”王局长说。 我心中暗暗赞叹王局长理解能力超强,心想现在各地分管刑侦的副局长真的都是很有经验之人了。我说:“不错,不仅能说明有外人在场,而且还能说明这起案件的作案动机。你们看,死者头部的创口不大,并没有太多的出血量,那么凶手在击打形成这处损伤之后,手上也不会黏附太多的血迹。既然不会黏附太多的血迹,那么手上少量的血迹会迅速干涸。然而,在这些少量血迹干涸之前,就被转移到了死者的内裤上,说明什么?” “凶手在击打被害人后,没有做其他的事情,而是直接去脱她内裤?”王局长问。 我点点头,说:“从命案现场的行为分析理论来看,在杀人后立即去做的事情,就是作案动机。你说,立即去脱内裤,他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会场沉默了一会儿。 我见大家都在思考,于是接着说:“还有,死者经过被撞击、地面滑行、撞击路灯杆、跌落沟底这么多过程,可是下身的裙子确实整齐覆盖在腿上的,这种正常反而是一种反常了。” 还是刚才的侦查员说:“可是,你们法医说了,处女膜完整。” “那并不是排除性侵的依据,因为,因为性侵有很多种方式。”我说。 “可是据我所知,你们提取的所有的检材,都没有检见精斑吧?”王局长问。 我说:“是的,没有精斑。不过,我刚刚拿到的检验报告上可以明确,死者的大腿内侧、会阴部、阴道内擦拭物,都检出有一个男人的DNA。” “又是那个‘逆行射精’啊?”大宝低声问我。 我笑着摇摇头,说:“水良那个案子,是精斑预实验阳性,而检不出DNA,这个正好相反。” “会不会是接触性DNA?”王局长问。 “不可能,如果只是简单的接触,那么DNA的量是微乎其微的。在死者身上提取的,都会被死者本身的DNA污染覆盖,是不可能出结果的。”我说。 “那是怎么回事?”王局长问。 我皱了皱眉头,说:“既然没有精斑,又是大量的DNA,我猜,就只有唾液斑了。” 我也是想来想去,只能想到这一种可能。这种方式的猥亵,可以留下大量DNA,又可以不造成任何损伤。 王局长的脸上充满了难以置信的表情,说:“可是,可是为什么会这样?”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我说,“或许是性无能?” “总的来说,你们现在的结果是,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洪萌冉躺在沟里,因为腿部严重骨折,不能移动。此时经过此路段的某人,看到了洪萌冉,色胆包天,去杀人猥亵?完事儿后,还穿好死者的衣物,掩盖他的真实目的?” 我很认真地点头说:“就是这样的。” “那,恐怕要麻烦程警官继续追踪当天所有可能经过事发路段的车辆,然后把车主都拉来抽血比对DNA了。”王局长说。 “可是,我记得你们说过,只有汽车走大路,才能被监控录下。”我说,“如果是三轮车、摩托车什么的,就有可能是走小路的,无法被记录。” 王局长无奈地点头,说:“确实是这样的。在追踪汽车无果之后,我们就只有寻找周围所有的村落了,所有有三轮车、两轮车的人,都拉来抽血比对。好在我们有DNA证据,有明确的甄别依据,所以也不怕破不了案。” “我觉得排查汽车这一步骤可以省略了,只需要查摩托车就可以。不过,即便是那样的话,还是十分劳师动众,而且这个案子的时间也很紧急啊。”我想到和死者家属承诺的三天期限,此时已经过了一天,所以担心地说道。 “怎么确定是摩托车?”王局长问。 “首先,死者的致命伤,是有尖端凸起的硬物形成的。”我说,“虽然我们没有在现场找到这种硬物,但是却看到了一把U形车锁的印痕。我觉得,U形锁锁体的棱角尖端处,就可以形成。” “只是‘可以形成’,不是‘肯定是它形成’,对吗?”王局长问。 我点点头,说:“如果让我推断出一定是什么工具形成的,这个就不科学了。不过,既然现场有正常情况下不该有的印痕,我们就不能牵强附会地认为只是简单的巧合。既然能将两者结合起来,我们就要尽力去结合起来。” “然而这把U形锁却不在现场上。”林涛小声说了一句。 “对啊,这更加印证了现场有其他人逗留的推断。”我说,“长条形的U形锁,一般都是摩托车使用的,电动车和三轮车不需要。更何况,我一会儿再说说,凶手可能还戴着头盔呢。在农村,骑电动车的人戴头盔的都少,更不用说是开汽车或者骑三轮车了。所以凶手骑摩托车的可能性是最大的。” “我不担心会破不了案,但耗费的时间确实不好保证,你有什么好办法吗?”王局长问。 我沉思了一会儿,说:“我倒是有一些想法,仅供参考。” 大家坐直了身子,听我解说。 “话还要从死者裙子上的血迹说起。”我说,“你们说,这处血迹是哪里来的?” “和死者的内裤上的血迹是一样的?用手掀裙子的时候擦蹭上去的?”王局长说。 “不,从内裤上的血迹量来看,死者的手上黏附的血迹是很少的。”我没有卖关子,说,“而裙子上的血迹却不少。裙子不薄,可是都浸透了。后来,我们测量了裙子上血迹到腰带的距离,又量了腰带到头顶损伤处血迹的距离,是一样的。” 王局长想了想,说:“哦,你是说,凶手拉着死者的裙子,将裙摆罩到死者的头上,所以头上的伤口出血留在了裙摆上。” 我点了点头,说:“为什么要这样做?多此一举!我猜,既然现场有路灯,是有光线的,所以凶手是怕死者认出了自己。” “可是,凶手是在击打死者头部之后,再做这个事情的,对吧?不然裙子上不可能有血,头上的创口也不是有裙子衬垫而形成的损伤。”孙法医插话道,“既然是这样,为什么凶手击打的时候不怕死者认出来,反而是击打致死之后,才去蒙头?” “这也是我昨天晚上一直思考的问题,不过我现在觉得有答案了。”我说,“刚才我们说,死者额部骨骼很薄,很容易骨折。而死者头部的损伤只有一下,损伤程度也不是非常重,说明使用的力道也不是很足。凶手既然要去杀人,手上又有钝器,为什么不去多击打几下,确保死亡呢?这个迹象反映出一个问题,凶手的目的不是为了杀人,这个刚才也说过了。凶手在击打死者的时候,并不担心她认出他。在击打之后,凶手虽然用裙子蒙头怕她看见他,但是也没有一定要杀死她的主观故意,只要她失去反抗意识就可以了。” “对啊。死者身上没有‘恐其不死’的加固型损伤,所以之前我们一直认为即便是命案也一定不是熟人作案。可是按你说的,为什么凶手开始不担心她认出来?”孙法医问。 “我猜,是因为当时凶手戴着头盔。”我说,“这是唯一一种可以解释所有问题的方式。本来就戴着头盔、骑着摩托的凶手见到沟里的死者,临时起意,拿着车上的U形锁,击打了一下本来还在挣扎求救的死者,见她不再动弹,就开始脱她内裤。因为某种原因,他只能猥亵,而这种猥亵方式必须要摘下头盔,为了以防万一,凶手用裙子蒙住了死者的头部,摘下头盔,开始了猥亵行为,并在结束后,整理好了死者的衣衫,骑车离去。” “啊。”王局长一脸的恍然大悟,“也就是说,凶手和死者是熟人。” “除了这种推测,就没有其他的可能可以还原所有的案件细节了。”我说,“当然,这一切都只是推测。” “这就好办了,死者是个高中生,社会关系非常简单,熟人就那些,太好查了。”主办侦查员的眼睛里闪着光芒,说。 “何止这些。”王局长说,“洪萌冉的熟人,平时习惯戴头盔骑摩托,可能会在案发时间经过现场附近,使用长条形U形锁,可能是性变态或者性无能,而且还有DNA证据帮助你们甄别凶手。别告诉我这个案子的破获还要等到天黑。” “不会的。”主办侦查员腾地一下站起身,挥了挥手,带着几名侦查员离开了会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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