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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然死亡  作者:理查德·谢泼德

皇家检控署终于就安东尼·皮尔逊的案件与我联系。他的女友特里萨·拉曾比被指控犯下谋杀罪,而庭审行将开始。

在此之前,有一场审前会议(在辛普森教授执业的时代,他始终可以享有此项奢侈的流程,但在我的职业生涯中,这一制度却走向终结),我开始翻阅笔记,查看照片,回忆案情。检方律师为我提供了更多的材料,其中就包括特里萨接受警方讯问时的笔录。

读着读着,我想起讯问被告人的警探认为,很难将被勒死的成年男性和这位年轻女性联系起来,以及他们话语中流露出的对被告人的维护。很快,我就明白了其中原委。

笔录中,特里萨供述,自己和安东尼已经相识五年,并为他生下了一名现年四岁的女孩,现由她的父母照顾。她每天的生活分为两半,晚上和受害者一起在两人的公寓过夜,白天则回到附近的父母家。

安东尼死的那天,特里萨的父母带着外孙女外出度假。根据被告人的描述,这本是非常普通的一天,却以某种非常怪异的方式走向结尾。二者放在一起,颇具超现实主义色彩。特里萨为一位朋友购买了生日卡片,为外出远游的父母录制了他们中意的电视节目,前往祖母家问候身体状况不佳的祖父。她还试图借点钱,以凑足和朋友前往西班牙特内里费岛旅行的费用,但最终未果。到目前为止,一切都看似平常。

后来,她在一家酒吧遇到了安东尼,后者喝得烂醉如泥,因为她过早出现而莫名其妙地大发雷霆。他非但不支持特里萨的旅行计划(“你这个荡妇!”),还向她索要钱财买酒和大麻。

特里萨从同在酒吧里的老板那里替安东尼借了点钱。在酒精、大麻和怒火之下,这个夜晚变得复杂起来。她当晚只喝了半杯淡爽啤酒,没有吸食大麻,她的供词将自己描述为始终在安抚行为乖张、很难相处的混蛋男友的乖女孩。两人点了外卖比萨带回家,这时她说他的行为逐渐失去控制:

我进前屋把比萨给他,听见他说把大麻烟搞丢了。我告诉他,别傻了。在我翻找他的口袋时,被他一把推开,撞在墙上……他还把两个玻璃烟灰缸往墙上扔……我说,你非要砸东西吗?他的回答说:是呀,你说得对。

他开始发狂,将壁炉架上放的录像带丢得到处都是,大喊大叫,还把录像机砸碎,我过去拉住他,想阻止他(啜泣),被他一拳打在脸上,摔倒在地,手也被划伤了(向警方展示右手掌伤口),到处都是碎玻璃,我瘫坐在客厅门口,他因为没有办法开门,便使劲用我的头撞门。

他走进卫生间,叫我过去,我进去时才发现他正在故意用剃刀割自己的胳膊……我赶紧拿起一条毛巾,说:你别犯傻。我拿毛巾包在他的胳膊上,我想应该是右臂吧。他好像是一把把手巾丢开。然后拽起电灯插座的电线……

我返回卧室,他开始变本加厉地摔东西,包括我收集的小玩意儿。他后来走进厨房,那里有我的一张玻璃餐桌,于是我求他别把桌子砸碎了,他却拿起放盐和胡椒的罐子,将它们从卧室窗户丢了出去。最后,他把镜子从墙上摘下来,我赶忙把窗户关上,抓住他的手,结果我们两个人都倒在了床上(啜泣),这个时候我拉住他。

他割伤了我的手臂。我不知道怎么搞的,但我动了下胳膊(向警方展示了右前臂的伤口),他一胳膊肘打在我肚子上。我再次用手拦着他,他开始又切又咬(向警方展示了右上臂的瘀伤和伤口)。我顺手拿起床边的一条领带(啜泣),就在左边的床头柜上,用领带勒住了他的脖子。我真的不想伤害他,只是想让他别动,别再伤害我,我不知道,只是不想让他再伤害我了。我对他大喊,别烦我了,离我远点。离我远点!离我远点!然后他不再打我,我从家里跑了出来,到了这里。

问:当你在勒托尼的时候,你在他上面,他在你上面,还是你们并排躺着?是哪种情况?

答:差不多并排吧。我在床的左侧,仰面躺着,他躺在我的腿上。我没被困住。他朝我肚子打了好几拳,我就把领带缠到了他的脖子上……(啜泣)

问:你继续说……

答:我把领带勒在他的脖子上,使劲拉,好让他不要继续打我。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不再打我,我就从家里跑出来,来到这里。

问:你想杀死他?

答:(啜泣)不,我不想杀死他。

问:你没想过自己这样会杀死他吗?

答:我知道自己可能会让他受伤,因为他看起来好像透不过气。他脸色发紫,舌头也伸出来……我盯着他看,我知道自己在伤害他。所以我一定要出来,跑到这里找人去帮助托尼。我告诉那个警察,赶紧过去。

特里萨继续说,托尼此前也曾对自己动过手,但痛哭流涕的被告人表示,自己深爱着他,而托尼也需要她。被告人看起来十分年轻,她和托尼一定都还没有成年便有了孩子,因为确信他需要自己,她才深陷这段充满家暴的关系。

我被她的申辩触动了,她坚称这是自己第一次还手,是在面临托尼严重的肢体伤害的情况下。有些时候,行凶者看起来更像是受害者,而特里萨显然对自己的行为痛苦万分,追悔莫及。然而,检方还等着倚仗我提交的证据。而证据必须不偏不倚。于是,我决定坚持真理,用简单明了的事实说话,不让任何情绪及其可能导致的所有歪曲,玷污简明的真理。

审前会议在位于中央刑事法院楼上的皇家检控署的某间办公室召开。这里的法庭庄严巍峨,实木装修:在英国,因其历史与重要性,没有任何法庭像中央刑事法院一号法庭那样,给在场人士带来如此强的正义感。

但在楼上的办公室里,寻不到任何类似的庄严气氛。

我在一间家具破旧,窗户还关不严的办公室里等候,突然,一名高级出庭律师带着一名初级出庭律师走了进来。他们刚刚结束楼下的庭审,身上还穿着长袍,在正式程序开始前,两人与我互相寒暄,然后把假发丢在桌子上。两名警探稍后赶到。在停尸间的共同经历像一种亲密的联结,我们像老朋友那样热情地握手致意。

我们围坐在一张布满划痕的大桌子旁,喝着瓷杯泡的茶——出庭律师可从来不用塑料货——面前散落着卷宗及照片。伦敦警方提供的所有照片,都会放进有呆板的褐色封面的文件夹,用黑色塑料圈固定。

在其他人讨论特里萨·拉曾比的答辩时,我沉默不语。检方指控的罪名是谋杀,同时认为,辩方律师很可能会做非预谋杀人的有罪答辩,并提出减轻责任,非预谋杀人罪的刑期当然更短。而警探非常希望能够达成这个结果,他们都很喜欢特里萨,相信她的行为是出于自卫。实际上,对于被指控谋杀的被告人来说非常罕见的是,警方居然没有在她保释时提出反对。

“你读过警方的笔录吗,谢泼德医生?”高级出庭律师问道。

“读了。”

“在被告人抓起领带前,受害者对被告人的所作所为,那些照片你看过了吗?”一名警探问我。

“没有,我没有收到这些照片。”

照片数量过多,出庭律师为此专门做了一个文件夹。通常我所看到的警方照片只包括犯罪现场及验尸现场的照片。但眼前的这本影集不同,第一张照片便是一位看起来栩栩如生的年轻美女。

“那么,”我说道,“这就是特里萨?”

她的青春活力呼之欲出。她面色红润,红发及肩,整齐梳向身后。正如几个月前警探向我感叹的那样,这真是位漂亮女孩。她与通常被指控实施谋杀的犯罪嫌疑人有着天壤之别。

我仔细翻看每张照片,其他人则啜着热茶在闲聊。终于,我把头抬了起来。

“我认为……”

我没说下去。我能确定吗?我不希望被本案的任何预设蒙蔽双眼,忘记鉴定出错的可怕后果。

警官满心期待地看着我,出庭律师眉头紧皱。

停顿没有持续多久。

“然后?”高级出庭律师的语调是在暗示,我再迟疑下去,会让我下面讲的话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我想起了验尸当天困扰我的那个问题。当时,事实和讲述之间的不符就让我深感困惑,现在我又发现特里萨的说法和真相之间相去甚远。

是的,现在我可以肯定了。

“我认为,特里萨身上所有的伤痕都是自己造成的。”

检方的出庭律师睁大了眼睛。

“什么?!”

“这些伤痕都是她自己做的。”

年轻律师接过了照片。

“这些胳膊上的伤痕,你说都是她自己弄的?”

“是的,我不认为她杀死安东尼·皮尔逊是因为受到后者使用玻璃、刀片或什么东西的攻击而采取的自卫行为。”

他们彼此交换了下眼神。

“你会在出庭做证时这么说?”

“是的。当然,我还需要点时间对此加以研究。”

“怎么回事……”督察并不震惊,但看起来很悲伤,“你怎么能够肯定托尼·皮尔逊没有割伤被告呢?”

事实上,照片上的所有伤痕都呈现出典型的自伤特征。如果遭遇攻击,你为了挣脱可能会扭打、移动,做任何可能的事情,对此你根本无法控制。除非你被牢牢控制住——特里萨对此矢口否认;或者因为醉酒或吸毒而动弹不得——显然她也没有陷入此种境遇,那么你肯定不会任由某个人沿着相同方向,在同一位置,在你的皮肤上切来切去。

有进一步的证据可以证明。这些伤痕大体上集中在易于自伤的部位(因为这些部位容易下手),伤害的力道也只能说是适中。如果你是在暴怒之下伤害他人,力道不会这么轻。但在伤害自己的时候,你很难下重手。

我将以上的道理解释了一遍。

“这些肯定不是防御伤。”我表示。

两位出庭律师面面相觑,然后又看向警官。我再一次发现,虽然警探们提出了谋杀指控,但他们都对特里萨心存好感。其中一位警探拿起装有特里萨照片的文件夹。

“看看这张脸。托尼·皮尔逊一定抓伤了这里。”他说。

我摇了摇头。

“不,这是指甲造成的伤痕而已。”

我把手放在脸上,在完全相同的区域,以完全相同的方式,模拟照片中出现的痕迹。

“如果我没记错,受害者的指甲被咬得很厉害,因为太短,根本无法造成你所说的这种伤痕。”

我拿出验尸文件夹。里面有我在验尸时所做的笔记,而在翻动时,空气中弥漫起一股若有若无的停尸间的气味,像折断的枯枝的味道。

我快速翻找,直到找到那张清楚显示安东尼指甲的照片。

“没错,他绝对是经常咬手指甲,他的指甲不可能尖锐到可以抓伤被告人面部的程度。”

我把文件夹递过去。两位警探看了半天,然后又递给高级出庭律师,后者戴上眼镜,认真端详了片刻,之后把照片放在年轻律师面前,年轻律师勉强瞥了一眼,便啪的一声合上了文件夹。

我拿起特里萨的照片。

“另一方面……”我举起另外一张被告人的指甲清楚可见的照片,“她的手指甲虽然修剪过,但依然足以达到抓伤自己面部的程度。”

大家传阅了这张照片,之后便陷入沉默。

“胳膊上的咬痕怎么解释?”高级出庭律师询问。

“她完全可以咬到自己的上臂位置。”

我继续示范,虽然稍显笨拙,但我也可以咬到自己的胳膊。接下来,我再次翻开文件夹。

“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咬痕对应的嘴应当很小,对于男人来说,尤为如此。我们可以通过测量她的口唇部尺寸来证实,但这项工作只能交给法医口腔学家。咬痕具有高度的个体识别度。”

屋子里再次陷入沉寂。

“我的确在你提交的书面材料中注意到,”我转向督察,“当特里萨出现在警察局外面时,你马上叫救护车,接下来——”

“等检查完伤势后,我们又叫停了救护车。”他同意道。

“因为你也认为不够严重。”我提醒他。

出庭律师询问:“你今天来这儿的时候,是不是已经准备好告诉我们这些?”

“我当时还没见过这些照片。但我早就想告诉你们,特里萨的故事不是真的。在阅读审讯笔录时,我就意识到了这一点。”

检方律师看起来兴高采烈,而两位警官表情疲惫,仿佛疑心自己被愚弄了。

我对这个结论颇为自信,至少是因为此前我已经和盖伊医院的同事进行过研判,大家的观点一致。从勒痕来看,绝非像她所说的那样,将领带套在脖子上,环绕一圈,然后用力拉动。死者的脖颈处并无完整的环绕勒痕,而仅仅存在于喉咙部位。

我说:“乍看起来,我还以为她是在受害者的身后,用双手拽住领带用力拉拽,但她准确地描述了被害人被勒死时的面部状态。”

“她的确说过当时在受害者的面前。”

“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但如果她以自己描述的这种方式勒住他,对于一名清醒的成年男子来说,想要制止这一切轻而易举。”

他们在等我把话说完。其中一位警探看起来疑惑不解,低声问道:“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

“托尼·皮尔逊当时烂醉如泥,体内酒精浓度几乎是酒驾标准的三倍之多。并且,他还吸食过大麻,这会加剧其醉酒的状态。最为可能的情况便是,受害者仰卧在床上,毫无还手之力。我认为她是直接从受害者前面拉扯领带压迫他的颈部,不省人事的受害者根本无法反抗。如果说受害者俯卧,被告人将领带从下穿过,然后两手向上拽领带,也能成立。但如此一来,被告人就没有办法如此准确地描述受害者死亡过程中的面部表情。”

律师凑过身来。

“你是想说,公寓里根本就没有发生过打斗?是被告人伪造了现场,以证明自己当时是在正当防卫……?”

“我认为公寓里的确发生过争吵,因为邻居们听到了声响,但与被告人描述的程度相去甚远。没有证据显示被告人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没有证据证明她的行为是为了自卫。恰恰相反,我相信,被告人是在受害者完全丧失意识或几乎丧失意识的情况下,将其活活勒死。然后,自伤,制造假象。”

大家面面相觑。

“对于本案,我们不能以非预谋杀人罪指控,”高级出庭律师表示,“这纯属谋杀,我们不能让她借口自卫逍遥法外。”

我们握手作别,各奔东西。庭审被安排到数周之后,下一次,我们将在法庭见面。

最早开始出庭做证时,我总是非常紧张,只有在任何一位律师向我提问时,我才敢抬头看对方。偶尔,如果来了勇气,我还会与法官对视。

伊恩·韦斯特曾目睹我在证人席中的表现。事后,在酒吧小聚时,他说道:“那么,你觉得是谁需要相信你所说的话,理解你提交的证据?”

根据伊恩的风格,他总是不等对方回答,先行揭晓答案。

“不是律师,这点可以肯定。他们知道你要说什么,甚至知道该如何引导你这样去说。至于法官,你也不需要承担说服他的责任。”

“陪审团。”

伊恩点了点他的大脑袋。

“陪审团,迪克,”他操着一口苏格兰口音,“陪审团,切记,是陪审团。”

当然,他是正确的。在法庭上,伊恩简直如鱼得水。12名好公民、公众、新闻媒体,都是他的观众,而他的表演永远不会让他们失望。我不是一名好演员,正如我没有办法成为贤夫慈父那样,我也没有在法庭上表演的才能。

尽管如此,我还是努力向伊恩学习。我仔细观察,在中央刑事法院,他如何听取律师的提问,然后思考片刻,面向陪审团,深吸一口气,双手置于证人席栏杆上,这样就可以做些夸张的手势,然后如同回答陪审团的提问那样回答律师的问题。伊恩会始终让自己的目光集中于陪审员的脸上,他的回答沉着、自信。对陪审团来说,这就像在自家客厅里观赏皇家莎士比亚剧团的全员演出。

我肯定没办法效仿伊恩的精彩表演,但拉曾比案之前,我正在尽最大努力直面陪审团。因为出庭的目的是提供科学证据而非下判断,所以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我都尽量不去看被告人。但在最开始的时候,我往往无法控制自己的好奇心,想要看看被指控犯下此恶劣罪行(我亲眼见证了罪行的后果)的人,到底长什么样子。我惊讶地发现大多数谋杀犯看起来非常普通。他们中很多人就像平时在火车上坐在你旁边的人,你根本不会注意这个举止温和的人,直到他热心地捡起你掉下的车票,你才会留意他。

当我踏入雷吉纳诉拉曾比案的证人席时,还是禁不住瞥了一眼被告人。

但见眼前的这位年轻女性,正如案发后立即拍摄的照片所显示的那样,面容姣好,脸色红润,神情警觉。一头红色长发梳成了整洁的马尾辫。当我出示证据时,她看起来眼噙热泪,律师还体贴地递纸巾给她。她轻轻擦了下自己的脸颊,将头埋了下去。我能感觉到陪审团的某些人目露同情。

这位体态娇小、五官精致的女性,如何成为英国历史为数极少的女性绞杀犯之一?她是如何极其冷血地实施犯罪,然后想到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最后泪眼婆娑地主动前往警察局?看起来毫无可能。我也差一点对自己的结论产生怀疑。

然而,在交叉询问环节,我坚持了自己的意见。后来我才了解到,辩方聘请的病理学家对于我的发现、观点及验尸报告的主要内容,均没有提出异议:他也同意,被告人身上的部分甚至大多数伤痕,都是自己造成的。

检方基于我所提交的证据坚持认为,特里萨在男友丧失意识或者无力反抗的情况下将其勒死。所有的迹象都表明,特里萨当时根本不需要面对烂醉如泥的受害者采取任何所谓自卫手段。除非她是为了自救,否则人们很难接受如此动人而懊悔的女性怎么会犯下如此恶劣的罪行。陪审团更是无法相信,他们接受了被告人自卫的辩解,判定其无罪。

特里萨的律师成功地说服陪审团相信,检方并未排除合理怀疑,证明谋杀指控。排除合理怀疑,实属极难跨越的证明门槛,但如果我身处被告席,我也希望申请适用这项标准。尽管如此,我还是对特里萨能全身而退感到无比震惊。我清楚,安东尼·皮尔逊通过我说出了真相,只不过陪审团显然没有听进去。我认为,陪审团并没有充分考察本案的证据,仅仅因为同情一个声称遭受了虐待的女性,便草草作出了无罪裁断。

当天晚上,在我滔滔不绝、直抒胸臆时,珍皱了皱眉。我告诉她,我认为实施了谋杀的被告人居然无罪离开法庭。我怀疑她的年轻貌美是其获得无罪判决的重要原因,而这显然有失公允。

“一个可爱的女孩成了受害者,这改变了一切。”珍指出了问题所在。平时不喜形于色的丈夫对本案流露出明显的情绪化反应,她多少感到不解。即便是我自己,都感觉自己踏入了通常努力避免的气愤情绪,有些不太对劲。

“我需要控制一下情绪,”我说,“我不能对每个错判的案子都如此沮丧。”

当然,我最终还是控制住了。拉曾比案很可能是最后一个让我对审判结果如此情绪化的案件。我的工作是厘清科学真相,并把真相告诉陪审团,他们有权作出任何裁断,毕竟他们听取了涉案的所有陈述及细节,而我很少这样做。现在,提供事实之后,我不再过多涉足。

如此一来,我无须继续背负情感负担,不用继续暗中观察被告人或如坐针毡的警官来判断审判结果。通常情况下,不会有人告诉我案件的审理结果,因此如果没有在报纸上读到,我不得不询问负责该案的警官,或者向其他参与案件的同事打听。此案之后,我下定决心绝不再问。无论什么结果都漠然视之,我只对我提供的证据感兴趣。我必须努力不让自己因为看到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而由衷欢喜,不因一时意气在陪审团面前维护自己的发现。让伊恩·韦斯特继续全身心投入法庭表演吧,等陪审团作出不利裁断时,看他有多难受。从现在开始,在证人席里,我必须继续精进此前在停尸间里开始修炼的情感抽离。

我把这件事告诉珍,她看上去很难过。

“更冷漠,”她慨叹,“就是你对所有事情的反应。”

“我不应该让自己太关心判决结果,我肯定这样做是对的。”我说道。

珍耸了耸肩。“看到你如此激动地讨论一个案件,还挺有趣的,或许你该更经常这样。”

我不禁打了个冷战。激情。我肯定不希望再产生类似的感受了,更别说经常这样做。激情,会给你带来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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