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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雅克·卢梭和他的恋母情结——兼论某种文化现象风声·雨声·读书声 作者:朱学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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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模样,断不得进天国。 ——《马太福音》第十八章第三节 一 到如今,让人们承认卢梭在临终前已是一个深度精神分裂症患者,已不很困难。既然如此,能否回头从某一心理变态的角度———例如恋母情结,来试读一次他的《忏悔录》、《爱弥儿》,甚至《民约论》、《社会契约论》?从临终前回望卢梭,把他的一生和著述看做向着这一终点的发展,应该说顺理成章。这种尝试如能走通,或许比重重复复地评述他那几本著述更有助于理解他的奇特一生——这个人终其一生都在宣扬非理性主义,与人是理性动物这一来自亚里士多德的正统观点作对。想想看,还有什么能比从他的灵魂深处也释读出几条连他也不自觉的非理性动机,更能证明他的非理性主义? 二 有一次弗洛伊德曾抱怨,人类让那些“疯子,能见到幻象的人,预言者,神经官能症和精神错乱者,曾经起过重大作用”。他说:“某些人对他们的以及后来的时代产生过无法估量的影响。他们发动过重要的文化运动,作出了巨大的发现,也就是说,他们克服了他们的反常。但另一方面,往往恰是因为他们性格中的病态的特点,他们发展的不平衡,某些欲望不正常地强烈,无保留、无分别地献身于一种唯一的目标,使他们具有力量,拖着其他人跟在他们的后面,并能战胜世界的抵抗。”(转引自[法] 阿考斯、[瑞士] 朗契尼克:《病夫治国》,前言,北京,新华出版社,1981)在文化巨人各类心病中,大概以性变态为甚。本世纪初,当弗洛伊德试图解释人类文化起源时,就曾怀疑过人类古老的罪恶感,及其萌生的各种宗教、道德戒律的最终根源就是那个恋母情结。(参见[德]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264 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对于这一点,卢梭的心理记录,或许能提供一个病例。 据《忏悔录》自述,卢梭大约8 岁时,就已经“经常用一双贪婪的眼睛注视着漂亮女人”([法] 卢梭:《忏悔录》,第1 部,15 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同一年,他在一个少妇的温柔体罚中初次敏觉地感到被异性责打的快感,从此染上了被虐症,终生未能摆脱。卢梭什么时候开始手淫,已无从考证,然而直到何时还不能戒除,却有明确记载。迟至31 岁,他担任法国驻威尼斯使馆秘书时,尚不能停止这种“欺骗自己的伤身习惯”([法] 卢梭:《忏悔录》,第2 部,391 页)。他沉溺此癖,又耽于自悔自疚,长期的心理负担终于造成致命的功能损害。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每当欲望越搅越紧,眼见就要登上巅峰时,一阵狂风,就会突然败下来,接着就是一场号啕大哭,哭得像个孩子一样。”([法] 卢梭:《忏悔录》,第2 部,397页)在威尼斯,他两次与妓女野合,两次都灰溜溜地败下阵来。他说:“大自然在我的心里放进欲望,渴望着这妙不可言的幸福,却又在我的狂悖的脑子里放进了毒药,毒害着这妙不可言的幸福。”([法]卢梭:《忏悔录》,第2 部,396 页)现在的学术界可能羞于研究这类秽史,但他自己却严肃声称这类事件是他一生中最足以描画他本性的事件。(参见[法] 卢梭:《忏悔录》,第2 部,396 页) 造成卢梭心理变态的关键是他与华伦夫人的生活史。那是1728年至1742 年,卢梭16 岁至30 岁。他与华伦夫人同居度过了这14年。后者比他年长12 岁。卢梭真心诚意地称呼她为“妈妈”。与此同时,又不断地在肉体上与另一位仆役分享这位“妈妈”。群居兼乱伦,就造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血亲相奸的幻象,正好满足弗洛伊德关于恋母情结的那个著名公式。16 岁,正是一个人在精神上的断奶期。他却掉转头去迷恋上一位“妈妈”,而且一迷就是14 年。他内心不安,却不能自拔,从此再不能摆脱罪恶感的纠缠。“我只是得到了肉体上的满足,有一种难以克服的忧伤毒化了它的魅力,我觉得好像犯下了一桩乱伦罪。”([法] 卢梭:《忏悔录》,第1 部,243 页)这种罪恶感迫使他把批判的矛头折向内心,进入宗教般的内心生活。这种罪恶感越掘越深,既掘松了他的内心土壤,使得以后落进来的任何一颗种子都能疯长;同时,也掘开了他与同时代人的裂沟。 卢梭与百科全书派哲学家们的分裂是哲学史上经常提及而又不易说清的话题。当代意大利哲学家L. 科利特认为,这一分裂的原因是因为“百科全书派都认为社会弊端仅仅是结构性的缺陷,因而只需要缓慢改良;而卢梭却看到了一种‘罪恶’,必须从社会老根上改起”(Lucio Couett,From Rousseau to Lerin,146 页,纽约,1978)。这是一个很有见地的看法,可惜并未指出卢梭哲学中的这种罪恶感是从哪儿带入的,除了通常所列的那几项社会因素,还有没有纯属卢梭个人的心理因素? 近代心理学成果之一,是发现无论文明已进化到哪一阶段,人类类体那部古老的心理发育史都要在每一个个体心头重新经历一遍。母系社会血亲相奸的发展阶段在现代人心理历程上的相应阶段,就是每个人在幼年时期都曾有过自觉或不自觉的恋母(或恋父)阶段。少数心理障碍者把这种情感带入成年阶段,即形成恋母情结。恋母情结中的原始内容与文明社会水火不容,将把它的载体带到反社会、反理性、反文明的阴极一端,酿成个体发育与时代步伐严重脱节的悲剧。如果这种患者恰好是文化名人,那么恋母情结则有可能弥散渗入这些人的社会思想、哲学观念,使之出现复古主义的奇特面貌。对此,伏尔泰等人当时即有感觉。伏尔泰对卢梭第一部社会政治著作的反应是:“读尊著,使人渴慕用四脚爬行。”([法] 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序言,31 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以后又嘲笑卢梭是“不能与人相处的动物”(《十八世纪的法国哲学》,9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狄德罗说卢梭的每一思想都干扰了他的著作,活像他自己躯体内有一个该死的鬼魂,说他们这群人与卢梭的分裂,是“天堂和地狱的分裂”(G.H.Sabin,A History of Political Thought,575 页,纽约,1938)等等,表达的就是对这种复古主义的不满和困惑。但是,伏尔泰等人并没有意识到,在个体与类体的碰撞中,受苦的固然是个体,然而个人的逆反思维被锤打之后,放射出的惨痛迸溢的光芒,却有可能照亮理性主义力不能及的深层意识,反过来补充或纠正理性主义偏差。卢梭在精神上迟迟不愿断奶,确实像个长不大结不熟的大小孩,老小孩。然而,平心而论,不正因为卢梭性格中的这一病态特点,发展的不平衡,某些欲望不正常地强烈,我们才得到了《忏悔录》、《爱弥儿》、《新爱洛绮丝》等这一类极可珍贵的精神遗产?这类精神遗产无论是伏尔泰的《哲学通信》,狄德罗的《哲学思想录增补》,还是爱尔维修的《精神论》,都不能代替。后世所有对理性主义的偏颇心怀不满者都是从这里经受了第一次洗礼,并从这里出发、扩张,逐渐汇成了20 世纪今天不可轻视的一股非理性洪流。 卢梭离开华伦夫人后,带着一颗负罪之心进入巴黎。罪眼看世界,满世界全是罪恶。从中年到老年,他再也没睁开另一双眼睛看过这个世界。青年时期的那段恋母经历造成了沉重的精神包袱,也铸成他奇特的成功道路。1749 年他写作《论科学与艺术》,因持悖论而一举成名,从此一发不可收拾:1754 年写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1759 年写有《社会契约论》,1761 年写有《新爱洛绮丝》,1762 年写有《爱弥儿》……短短几年,一个流浪汉突然蜚声巴黎,声震欧洲,全欧洲上空都响起了那句典型卢梭风格的名言:“人类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卢梭受苦于恋母情结,也得益于恋母情结。在那些著述里,卢梭如何为原始蛮风辩护,现在尽可去读他的原著。原著胜于一切复述,不必在这里赘述。有意思的是,同时也值得引申的是,恋母情结不仅纠缠过卢梭,也纠缠过更多的文化名人,如拜伦和他姐姐那段动人的恋情。甚至在另一个世界的曹雪芹笔下,也出现过对女性意识多少有几分变态的崇拜。这就使人觉得,是否能放宽对恋母情结的心理学限定,把它作为一种更宽泛的文化现象来看待?这些浪漫人物通过他们的文化地位,在人类思想史长河中曾多次掀动复古归源的思潮。在社会进步与人道价值的冲突中,他们异口同声地要后者,不要前者,要把社会发展的指针拨回原始一极。他们主张复归原始统一的执著劲头,总使人想起成年人对社会厌倦后产生的复归永恒母体的心理趋向。与此同时,确也都能在他们的个人生活中找到与母性世界变态交往的感情经历。作为他们社会思想的必要注脚,这些材料是否也可以和其他材料一起进入历史学家的研究视野呢?承认《忏悔录》、《爱弥儿》这些皇皇巨著出自一个手淫患者,确实有些难堪。但是,只接受卢梭那颗硕大的脑袋,不同时接受他那双不洁的手,是否又过于脆弱呢?只要不过高估计或过窄理解恋母情结这类心理学发现,试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观察我们某些文化现象,多少会有些意义。 三 卢梭心是女人心。那颗心在恋母情结中泡涨,充满罪感意识,盈盈欲滴,特别能吸引女人的怜惜。他曾认为:“没有比两人在一起对泣的那种甜蜜滋味更能把心和心联系起来了。”([法] 卢梭:《忏悔录》,第2 部,655 页)这种爱好当使男人倒胃,却令女人倾心。这种变态心理决定了他的读者群更多的是女人,而不是男人,也决定了他最受欢迎的著作在当时并不是呼风唤雨的《社会契约论》,而是哀艳婉伤的《新爱洛绮丝》。对这一点,中国人好像估计不足。我们一直认为卢梭在当时的读者似乎多是聚集街头怒气冲冲的无套裤汉,而不是香帕拭泪欷欷的上层妇女。这种误解从中国的翻译界早就译出了卢梭几乎所有政论著作,却最晚想到译出《新爱洛绮丝》这一现象,可以管窥一二。 据调查过法国大革命前私人藏书目录的莫尔内统计,在500 家藏书中,178 家藏有伏尔泰的著作,126 家藏有《新爱洛绮丝》,78家藏有《百科全书》,67 家藏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只有1 家藏有《社会契约论》。(参见[苏] 沃尔金:《18 世纪法国社会思想的发展》,244 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1761 年《新爱洛绮丝》出版,太子妃读它,称为绝妙作品;王妃读它,一口气读到凌晨四时,卸下已套好的马车,不赴舞会。尽管此书在文学界反应很不一致,但妇女界却同声叫好。“妇女们对作品也好,对作者也好,都醉心到这样的程度”,以至卢梭沾沾自喜地估计:“如果我真下手的话,即使在最上层的妇女当中,也很少是我所不能征服的。”([法] 卢梭:《忏悔录》,第2 部,672 页)人们常惊叹卢梭竟以流浪汉的身份征服了巴黎,但忘了补充一句,他是通过妇女才征服了巴黎。他首先征服了那个世界的感情部分,然后再试图征服那个世界的理性部分。他的阴柔之美与女性读者特有的浪漫气息款款相通,交相渲染,在法国文化,乃至欧洲文化中散发着并不强烈然而却是持久的影响。这种影响方式恰与阴性世界的存在方式符合。至于卢梭形象的另一方面——金刚怒目,确也存在,但对法国社会的影响则如同阳性世界的存在方式——暴烈,却不持久。革命大潮一退,《社会契约论》一落千丈。留在法国文化中的卢梭影响,还是那股忧伤缠绵、神神忉忉的浪漫主义。 卢梭之所以成为男人的弃子,女人的宠儿,当然不应仅仅看成是性别互补的心理现象。在男性为中心的社会,文化是男性文化,性别歧视渗透到最细小的一层文化细胞。女性如有价值,也只有美感价值,而且是生理性的美感价值,不是文化意识上的审美价值。即使在上流社会,也是如此。甚至越向上走,文化程度越高,这种性别歧视就越严重。卢梭相反,他与整个社会文化对抗,是这个社会的自我放逐者。他与这种性别歧视、性别侵略无缘。他走到了这个社会的边缘——女性世界,却找到了足够的温情。他一生与许多女人结交,女人们尤其是法国沙龙的主妇们,以那个世纪特有的感情方式哺育了他一生。从华伦夫人的沙文麦特到埃皮奈夫人的蒙特莫朗,那颗不安的灵魂只有在女性的温情哄劝下才能安定下来。女性不仅仅是他的感情源泉,也是他的文化源泉。他确实也欣赏女性在生理上的美感价值,但他更注重女性在文化上的独到价值,甚至试图引入女性文化来改造补救男性文化。这就从根本上与男性文化发生了冲突。反过来,对妇女而言也是如此。仅仅为了满足虚荣和好奇,并不足以使她们打破阶层偏见,向这位流浪汉哲学家打开沙龙之门。在男性意识坚决排斥的地方,女性起而欢迎,这本身就是一场文化的自然选择。它体现了两种文化之间的根本冲突。 其实,不仅卢梭,即使在狄德罗和伏尔泰那里,我们也能看到程度不同的类似现象。尽管他们看不惯卢梭那样病态的恋母情结,也不同意他的复古主义,但在迷恋女人、寻求母性世界的保护方面,却有许多相通之处。从某种意义上说,启蒙文化就是沙龙文化,而沙龙文化的主持者多为上层贵妇。正是这些沙龙贵妇给了他们讲坛和读者,给了他们灵感和激情,甚至在特殊时刻给了他们保护和避难场所。狄德罗入狱,卢梭首先想到的就是向国王宠妃蓬巴杜夫人求援;卢梭昂然不受路易十五的丰厚年金,却无法拒绝一个王妃50 金路易的赏赐。这种关系甚至超越国界:伏尔泰在法国有难,德国公主——叶卡捷琳娜二世远在俄国也要解囊相助。伏尔泰晚年与狄德罗在俄国女皇跟前争宠,那种酸溜溜的口气使人忍俊不禁。狄德罗的名作《哲学思想录》、《论盲人书简》今天成了哲学史参考书目的首选读物,在当时却都是为应付情妇索取信笔挥就的急就文章。还有更难以想象的,传世之作《拉摩的侄子》竟会以这样的语调开篇:“我的思想就像我追逐荡妇一样”,等等。所有这些都使人设想,在整个启蒙运动与妇女之间是不是也存在着某种恋母情结,只不过更为宽泛而已?是否可以这样说,启蒙运动之母就是这些沙龙主妇?没有这些沙龙主妇,就难有18 世纪法国的启蒙运动?这样的恋母情结应该进入历史课堂,成为那里最富魅力的章节之一! 四 既然恋母情结不仅仅是一种心理现象,对它还可以作出宽泛的哲学—文化理解,那么,就不应该回避卢梭和他的另一位母亲,他和生身阶层——下层劳动妇女的关系。 遗憾的是,这位流浪汉不可能只接受巴黎的沙龙,而不接受沙龙里的时尚。当他把文明标志——怀表典当出去,决心以抄乐谱劳动谋生,实践他自己的理想时,衬衫却有42 件,“而且都是上等细麻纱做的”([法] 卢梭:《忏悔录》,第2 部,449 页)。穿这种衬衫写出来的文章,当然只能在有闲妇女那里找到知音,这就使他的平民意识大大地打了一个折扣。 《新爱洛绮丝》出版后,他不无得意地说:“只要感觉到这部作品里充满着的那种细腻感情,就必须有精审入微的分寸感,而这种分寸感只能从高级社会的教养中得出。……如果这部书是在宫廷里获得了最大的成功,那也是不足为奇的。书中满是生动而含蓄的传神之笔,只有在宫廷里才能得到欣赏,因为宫廷里的人较有训练,易于体会弦外之音。”([法] 卢梭:《忏悔录》,第2 部,673 页) 卢梭素以抨击上流社会著称,然而,骨子里却离不开这一阶层的感情滋润。不错,他是说过这样的话:“在一般平民中间,虽然只偶尔流露热情,但自然情感却是随时可以见到的。在上流社会中,则连这种自然情感也完全窒息了。他们在情感的幌子下,只受利益和虚荣心的支配。”([法] 卢梭:《忏悔录》,第2 部,181 页)可是就在离这一页不远的地方他却说出了另一席令人心寒的话语:“女裁缝、使女、小女贩都不怎么叫我动心。我需要的是贵族小姐。在这一点上,我跟贺拉斯不同。”([法] 卢梭:《忏悔录》,第2 部,103 页。注:古罗马诗人曾在诗中表示,他宁肯要自由的女奴,也不要贵族小姐)“我需要一个贵族小姐”,贵族小姐或贵族夫人也会与他周旋调情甚至短期私通,但不会有一个与他盟订终身,白头偕老;他瞩目贵族妇女,命运却注定他的终身伴侣是一个下女——戴莱丝。这样一来,他和这个下女的家庭关系就出现了一个十分可悲的局面:“我永远不会抛弃她,也永远不会和她结婚。”([法] 卢梭:《忏悔录》,第2 部,409 页)出于自卑心理,他轻易不敢带她出门。可是当她偶尔在贵妇人前应对得体,他又沾沾自喜。与此同时,他竟有心思把这位下女经常使用的一些乡俚俗语汇编成册,拿给一个元帅夫人供其取乐。 还有一件事更使穷人们气馁。《爱弥儿》至今还是大学教育系课堂上的必读课本,但《爱弥儿》的作者却拒不承担教育亲子的起码责任。卢梭和那个下女生了5 个孩子,5 个孩子都被送进了育婴堂。卢梭晚年对此多次粉饰,但也不得不承认,他是顾忌和戴莱丝的关系,怕因此影响孩子的前程。他“一想到要把孩子们托付给这样一个没有教育的家庭,结果教得更坏,心里便发抖”([法] 卢梭:《忏悔录》,第1 部,613 页;又见[法] 卢梭:《一个孤独的散步者的遐想》,151页,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他曾诅咒上层文明、上层文化,甚至上层使用的文字——一代新人爱弥儿12 岁以前不得接触书本,以免那些有毒铅字的污染。可他自己有了孩子,却为他们得不到这些而作出那样卑下的决定!他拒绝把孩子送回生身阶层,正是他本人害怕恢复与这个阶层血缘联系的心理折射。 “我永远不会抛弃她,也永远不会和她结婚”,这不仅是他与一个下女的夫妻关系,也是他与整个生身阶层的母子关系。卢梭也许做得太过分,但他的内心矛盾却不难理解。他或者他们可以不停地为下层社会呼鸣不平,但在生活方式、感情方式甚至思维方式上再也不能返璞归真了,他们站在外面,抚爱那个温暖的子宫,思归不得,唱出了一曲又一曲催人泪下的咏叹调。子宫不语,对牛弹琴,收获的却是来自另一个阶层的击节称赞。他们以此满足上流女子的感情需要,却因此疏远了与生身阶层的感情联系。他只有从无机无识的混沌状态中脱化出来,接受文化,才能抨击这个文化。可是一旦脱化,却咬断了他自己与生身阶层血肉相连的脐带。慧眼一开,再不复有无机无识的原始统一。难道抨击这个文化,是为了更有身价地参加这个文化?难道保护母亲,第一步就是背离母亲?这才是真正的原罪!可是罪源又在哪里? 在历史中,卢梭曾挖出文化与人道二律背反这样震撼人心的悲剧主题,以说明自亚当以来的一切罪恶。在生活中他自己却挣不脱这一悲剧,在罗网中越挣越紧。真可谓“智惠出,有大伪”(《老子》十八章),人有七窍,“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庄子·应帝王》)。无论是他思想上的天才发现,还是他本人的生活悲剧,统统都被可恶的东方人说中!这种噬脐不及的恋母情结,谁能理解它的沉痛?谁能理解它的辛酸?只有那些从下层脱化出来具有相同心理轨迹的人才能理解。拿破仑能理解,司汤达笔下的那个小于连也能理解。 五 逃避正统文化的压迫,历来有两条出路:一是黑社会,一是温柔乡。一本《水浒》,再加一本《红楼梦》,一黑一红,中国人以他特有的简明方式提供了反文化的两种基本形式。无套裤汉铤而走险,逼上梁山,大多走入前者。诗人、哲学家怜香惜玉,容易遁入后者。男性中心的正统文化或称理性文化,斥女性为感情动物,排斥她们进入社会,却不料帮助这些第二性在社会边缘构筑成一个第二世界。在第二世界女性氛围中浸染的作家,最终大多走向与社会激烈对抗的阴极——非理性主义。从卢梭经拜伦到曹雪芹,古今中外可以开出很长一个风流才子的清单。荣格说得并不错:“创作在本质上是阴性行为。”不理解卢梭和妇女之间的那一恋母情结,就很难读到他著作的深处。 深度恋母情结所伴生的乱伦现象或幻象,可以看成人类以特殊形式隐藏下来的一部分早期发育的种族记忆。它造成的罪感意识总使人有意无意地追求返祖道路。因为只有返回原始状态,乱伦才不成其为乱伦,既不受社会压迫,也不受良心折磨。多少人读完卢梭,都有卢梭在教唆人重返森林的感觉。也确实只有重返森林,人类才能卸下五千年文明的包袱。返祖要求在哲学上的选择,往往与科学、理性对抗,倾向非理性主义;返祖要求在社会思想上的选择,则必然是复古主义。卢梭与柏拉图之所以在复古倾向上隔代相应,与同时代的伏尔泰在理性主义上却激烈对抗,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原因之一就在于他的无意识层次里,有这样一个恋母情结在作祟。 种族记忆对作家迷走神经的刺激当然不限于此。更多人更多形式的恋母情结也并未表现出来乱伦现象或幻象,仅仅表现出文化上的泛女性倾向。在这种情况下,恋母情结则通过浓重的阴性氛围促使作家导向强烈的死亡意识——非理性主义的极致。弗洛伊德曾总结男人与女人有三种必然关系:“生他的母亲,同床共寝的伴侣,毁灭者。……或者可以说,打生命开始,母亲这个形象以三种形式出现:母亲,根据母亲形象选择的爱人,最后,拥抱每个人的大地母亲。”([德]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论创造力与无意识》,74 页,北京,中国展望出版社,1986)对男人而言,女性既是他的爱神,也是他的死神。人们在社会学意义上的返祖要求,在生物意义上有一个对应物——返回子宫。撇去漂浮其上的色情泡沫,人们会逐渐发现:恋母情结最终留恋的,是出生前的母体内的安全感,母体内的那种黑色温暖——子宫状态。在爱情的诱惑下,男人们迫不及待地寻求输出生命的机会。输出生命,是爱之巅峰,同时也意味着脱离生命,消耗生命。大约就是在这里,远古先人们惊恐地发现,在爱的欢乐里,可能有死亡之手在播弄。西方古代神话中,灰色和沉默象征着死亡,而供王子们首选的姑娘,往往不是哑巴,就是灰头发。在东方,印度神话把死神与女神结为一体,干脆表现为女性形象。古代神话的作者们是怀着向往与恐怖相伴的心情,在死亡的铅灰色中涂抹爱情的粉红颜色。非生非死,亦生亦死,只有在子宫状态才能融成一片。以子宫为文化吸盘者,必是距离死亡最近者。他们爱得热烈,死得也迫切。那些浪漫才子为何在爱情中向外传递死亡的颓废气息?1743 年春,卢梭刚离开华伦夫人,在巴黎发表第一部文字作品歌剧《风缪斯》,为何以这样凄厉的喊声开场?——啊,死神,来把我苦难的一生了结吧!——道理就在这里。 被恋母情结折磨的人,被生存竞争压迫的人,被正统文化弄得心烦意乱的人都希望复归,复归他们所由出的阴性状态。妇女们远离社会,贴近自然,融生命与非生命为一体,能给这些缺乏安全感的男人提供母性保护,对这些人散发着不可言传的神奇魅力。难怪雨果感叹:“女性是脆弱的,而母性却是坚强的。”难怪歌德在《浮士德》闭幕处要大声叫喊:“永恒女性领导人类前进!”而卢梭呢,他征服巴黎,首先通过妇女;他回归自然,也首先要通过这个阴性世界。他或者他们的内心深处是否都有个哈姆雷特,在那里不停地吟诵那句千古绝唱?那是一个古老而又媚人的诱惑: To be or not?——生,还是死? To be or not?——在,还是非在? ---本文节略发表于《探索与争鸣》,1987 年第6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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