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三部 23 马头星云复仇者 作者:尤·奈斯博 |
||||
哈利被电话铃声吵醒,眯着眼看向时钟。七点半。是爱斯坦。他三小时以前才离开哈利的公寓,然后就找到了埃及的服务器,现在他又有了进展。 “我发了邮件给一个老朋友。他住在马来西亚,有时当黑客作为消遣。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在西奈半岛的埃尔托,那里有几家网络服务公司,可以说是中心据点。你还在睡?” “算吧。你要怎么找到我们要的人?” “恐怕只有一个办法。亲自跑一趟,奉上大叠美钞。” “多少?” “要能让人告诉你该去找谁,还要让你找的人告诉你真正该找的人是谁,然后要让你真正该找的人……” “懂了。这样是多少?” “一千应该够用上一阵子。” “是吗?” “我猜的啦,我哪会知道?” “好吧。你愿意跑一趟吗?” “当然。” “我出不起高价。你坐最便宜的飞机去,住最烂的旅馆。” “成交。” 现在是十二点,警察总署的员工餐厅挤满了人。哈利咬紧牙关,走了进去。他不是因为有什么原则才讨厌这些同事,而是直觉就不喜欢。此外,过了这些年,情况只有更糟。 “完全正常的偏执症状。”奥纳有次是这么说的,“我也有同样的感觉。我老觉得所有心理学家都在关注着我,但实际上大概只有不到一半的人而已。” 哈利扫视房间一圈,发现自备午餐的贝雅特和另一个在她身边的人的背影。哈利从餐桌之间走过,尽量不去注意别人投来的目光。有人含糊说了声“嘿”。但哈利觉得那一定是蓄意挖苦,所以没有回答。 “打扰了吗?” 贝雅特抬头看哈利,一副被逮个正着的样子。 “完全没有。”一个熟悉的声音说着站起来,“反正我也该走了。” 哈利后颈的毛发竖了起来,不是因为原则,而是因为直觉。 “那就今晚再见喽。”汤姆·瓦勒微笑,对贝雅特涨红的脸露出一口白牙。他拿起自己的托盘,对哈利点点头,然后离开。贝雅特低头望着那块山羊奶酪,趁哈利坐下时,想尽办法做出没事的表情。 “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她故作开心地问,假装没听懂。 “你在我的录音电话上留言说有了新发现。”哈利说,“我想应该是急事。” “我想通了。”贝雅特从杯子里喝了一口牛奶,“用计算机软件画出的屠夫的相貌图,我一直在回忆这些图让我想起谁。” “你是说你给我看过的那些打印文件吗?那根本不像脸嘛,只是乱七八糟的线条。” “是没错。” 哈利耸肩。“反正有梭状回的是你。说吧。” “昨天晚上我忽然想起那是谁了。”她又喝了一口牛奶,用餐巾纸把沾到牛奶的嘴角擦干。 “结果呢?” “崔恩·格雷特。” 哈利凝视着她。“你是开玩笑的吧?” “不,”她说,“我只说两者有点像。毕竟,在谋杀案发生时,格雷特距离玻克塔路不远。但我刚才也说过了,我已经想通了。” “怎么说?” “我问过古斯达精神病院,如果是同一个人去抢劫基克凡路上的挪威银行,那人就不会是崔恩。那时候他跟至少三名看护一起坐在电视间里。我请鉴识组的几个人去崔恩家里采集指纹,让韦伯拿来跟那个可乐瓶比对,那肯定不是他的指纹。” “所以你终于错了一次?” 贝雅特摇头。“我们要找的人,跟崔恩的外在特征有几个相同之处。” “贝雅特,抱歉我这么说,可是崔恩并没有任何外在特征。他是长得像会计师的会计师,而且我都忘了他长什么样。” “对。”她说着开始把另一块三明治上的蜡纸剥掉,“但我没忘。这才是重点。” “嗯。我可能有几个好消息。” “哦,是吗?” “我要去波特森。洛斯可想跟我谈谈。” “哇!祝你好运。” “谢谢。”哈利站起来,迟疑了一下,做了个深呼吸,“我知道这不关我的事,不过我想提醒你一下。” “请说。” 哈利看了看四周,确定没人会听见。“如果我是你,跟汤姆相处会小心一点。” “谢谢。”贝雅特在三明治上大大咬了一口,“你说的对,这的确不关你的事。” “我一直住在挪威,”哈利说,“在奥普索乡长大,父母都是老师,我爸已经退休。我妈死后,他就像个梦游者那样活着,偶尔才会来现实世界拜访。我的小妹很想他,我想我也是吧。我想念他们两个。他们以为我也会当老师,我也这么以为,但结果却念了警察学校,还念了一点法律。要是你问我为什么会成为警察,我会给你十个合理的答案,但没有一个是我自己相信的。我现在都不去想了。这是工作,人家付我薪水,而有时候我想我做了点好事。做好事可以让人高兴很久。我三十岁……还是二十岁以前是酒鬼,我想这取决于你怎么看待事情吧,有人说都是基因造成的,有可能。我在成长过程中发现我那住翁达斯涅镇的爷爷,五十年来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我们每年夏天都去找他,一直到我十五岁都没发现这回事。可惜我并没有遗传到他的天分,我做出一些事情,后来还是被发现了。简单来说,我现在还能在警局工作,真是个奇迹。” 哈利抬头看着那个“禁止吸烟”的标志,然后点燃香烟。 “安娜和我当了六周的恋人。她并不爱我,我也不爱她。我提出分手,对她的解脱其实比我还大,但她却不这么想。” 房间里的另一个男人点了点头。 “我这辈子爱过三个女人。”哈利继续说,“第一个是童年时代的恋人,我准备娶她的时候,我俩的情况开始走下坡。我不再去找她,很久之后她自杀了,但这件事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第二个女人死于非命,我在地球另一端追捕一个男人,这人却杀害了她。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我一个女同事爱伦身上。我实在不懂,但我身边的女人都死了。或许这也是基因吧。” “那第三个女人呢?” 第三个女人。第三把钥匙。哈利摸着“亚亚”的缩写和那把钥匙的边缘,钥匙是他进来时洛斯可隔桌交给他的。哈利当时问这把钥匙跟他拿到的是否相同,洛斯可点了点头。 然后他请哈利谈谈自己。 洛斯可的手肘撑在桌上,双手交握,仿佛在祈祷。之前坏掉的日光灯管换了,照在他脸上的灯光像泛着蓝光的白粉。 “第三个女人现在在莫斯科。”哈利说,“我想她是幸存者。” “她是你太太?” “我不会这么说。” “但你们在一起?” “对。” “你准备跟她共度余生?” “嗯,我们没计划。现在说这些还太早。” 洛斯可朝他忧郁地一笑。“你是说,你没计划吧。但女人会计划,她们向来如此。” “像你一样?” 洛斯可摇摇头。“我只知道怎么计划银行抢劫。每个男人在虏获芳心一事上都是新手,我们或许认为这是一场征战,像将军那样攻占堡垒,但等我们发现自己被愚弄时,已经太迟了,有些人甚至从头到尾都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孙子?” 哈利点头道:“中国将军和战略家。他写了《孙子兵法》。” “是大家认为他写了《孙子兵法》。我个人认为作者是女人。从表面上看,《孙子兵法》是本教人在战场上用计获胜的书,但其核心却在探讨如何成为冲突中的赢家。或者,说得更清楚些,是教你如何能以最低代价取得想要的东西。战场上的赢家不见得是胜利者,很多人赢得了王位,却丧失了众多士兵,表面上是击败了敌人,实际上却只能依循敌人的条件去统治。在权力上,女人不像男人那么虚荣。她们不需要让权力被看见,只想透过权力取得想要的东西。安全感、食物、快乐、复仇、和平。她们是理性的追求权力的计划者,不会只想到一场战争或是庆祝胜利。因为她们天生具有看出受害者弱点的能力,凭直觉知道应该何时、如何发动攻击,以及何时停止。你学不会这种事。斯皮欧尼。” “你是因为这样才进监狱的吗?” 洛斯可闭上眼,无声地笑了。“我可以轻易告诉你答案,但你不会相信我的话。孙子说战争的第一原则是欺蒙。相信我,每个吉卜赛人都说谎。” “嗯。相信你?像希腊悖论那样?” “嗯,想不到一个警察竟然知道刑法以外的事。如果每个吉卜赛人都说谎,而我是吉卜赛人,那么每个吉卜赛人都说谎就不是真的。所以真相是,要是我说的是实话,那么每个吉卜赛人就都说谎,所以我也在说谎。这是永远打不破的循环论。我的生活就像这样,而那是唯一的真实。”他轻笑了一声,几乎像是女人的笑声。 “现在你看见我的开局第一步了,该你了。” 洛斯可看着哈利,他点点头。 “我叫洛斯可·巴克斯哈。这是阿尔巴尼亚文,但我爸拒绝接受我们是阿尔巴尼亚人的事实。他说阿尔巴尼亚是欧洲的屁眼,所以他告诉我和兄弟姐妹们,我们是在罗马尼亚出生,在保加利亚受洗,在匈牙利行割礼的。” 洛斯可说,他们家大概是麦卡利,也就是阿尔巴尼亚最大的吉卜赛人团体。他们从恩维尔·霍查对吉卜赛人的迫害中逃出来,翻山越岭来到黑山,慢慢往东移动。 “不管到哪里,我们都被人追赶。他们说我们是小偷。我们当然偷东西,但他们甚至懒得找证据。证据就是我们是吉卜赛人。我告诉你这些,是因为要辨认吉卜赛人,你必须知道他从出生起,额头上就有个低下阶层的标记。欧洲的每个政体都迫害我们,只是法西斯主义者的迫害比较有效而已。吉卜赛人不会特别张扬大屠杀,因为这跟我们习以为常的迫害并没有多大差别。你好像不相信?” 哈利耸肩。洛斯可交叉双臂。 “一五八九年,丹麦判吉卜赛首领死刑。”他说,“五十年后,瑞典人认为所有吉卜赛男人都应该被吊死。摩拉维亚人把吉卜赛女人的左耳割掉,波希米亚人割右耳。美因茨的大主教宣布所有吉卜赛人都应该不经定罪即处死,因为他们的生活方式不合法。一七二五年,普鲁士通过一条法律,所有十八岁以上的吉卜赛人都要不经审判即处死,但后来这条法律被废除了,年龄限制下修成十四岁。我父亲的四个兄弟都在囚禁中死亡,只有一个死于战争。要我继续说吗?” 哈利摇头。 “但就连这种情形都是封闭循环。”洛斯可说,“让我们遭到迫害和让我们生存下来的原因是一样的。我们不一样,也想要不一样。我们被屏除在外,外地人也进不了我们的社群。吉卜赛人是神秘、有威胁性的陌生人,你对他们一无所知,却有各式各样的谣传。世世代代的人都相信,吉卜赛人是食人族。我小时候,在布加勒斯特外围的巴尔塔尼村时,人家说我们是该隐的后裔,注定要落入永恒的地狱。我们的外地人邻居给我们钱让我们逃走。” 洛斯可的目光在无窗的墙上飘移。 “我父亲是铁匠,但在罗马尼亚却找不到工作,我们必须搬到镇外的垃圾场,卡尔德拉什吉卜赛人住的地方。我父亲在阿尔巴尼亚曾经是当地的吉卜赛人首领和仲裁人,但在卡尔德拉什吉卜赛人当中,他只是个找不到工作的铁匠。” 洛斯可深深叹了口气。 “他牵了一只又小又乖的棕熊回家那天,我永远忘不了他眼里的神情——他用仅剩的钱跟一群驯熊师买的。‘这一只会跳舞。’我父亲当时说。有人付钱来看跳舞的熊,这样他们就觉得好过一些。我哥史帝方想喂熊,但熊不肯吃东西,我妈问是不是熊生病了。他回答说他们一路从布加勒斯特徒步回来,只是需要休息。那只熊四天后就死了。” 洛斯可闭上眼,又露出那个忧伤的笑。“那年秋天,史帝方和我从家里逃走了。家里少了两张嘴巴要喂。我们往北走。” “你们当时几岁?” “我八岁,他十二岁。我们计划先到西德,那时西德接受世界各地的难民,还给他们提供食物。我想那是他们弥补的方式吧。史帝方认为我们越年轻,进去的机会就越大。但我们却在波兰边境被挡了下来。我们抵达华沙,在华沙东站附近围起来的区域里,睡在桥下过夜,一人盖一条毯子。我们知道可以找到偷渡掮客。经过几天的打听,我们找到一个会说吉卜赛语的人,他自称边界导游,答应带我们进入西德。我们没有钱可以给他,但他说可以用其他办法:他知道有些男人对好看的年轻吉卜赛男孩会出高价。我不懂他在说什么,但史帝方显然明白。他把那位导游拉到一旁,两人低声讨论着,导游还一面指着我。史帝方不断摇头,最后导游摊开两臂,勉强接受。史帝方叫我在那里等他坐车回来,我照做了。但好几个小时过去,夜晚来临,我躺下,睡着了。睡在桥下的头两个晚上,我都被货车尖锐的刹车声吵醒,但我年轻的耳朵很快就知道不需要对那些声音保持警觉。于是我继续睡,一直到半夜听到轻轻的脚步声才醒。是史帝方。他爬进毯子里,紧贴潮湿的墙,我听到他在哭,但我紧闭着眼,动也不动。不久我又听到火车声。”洛斯可抬起头,“斯皮欧尼,你喜欢火车吗?” 哈利点头。 “导游第二天又来了。他要更多钱。史帝方又搭车走了。四天后,我在黎明时醒来,看到史帝方。他一定整夜都没睡,像平常那样躺着,眼睛半张,我看到他呼出的气息飘在冰冷的清晨空气里。他头上有血,嘴唇也肿了。我拿起毯子,走到车站厕所外那个等着向西旅行的卡尔德拉什吉卜赛人家的住处。我跟他们家里最年长的男孩谈过,他说被我们当成偷渡掮客的男人其实是当地的皮条客,常来车站走动,还曾向他父亲提议以三十兹罗提[兹罗提(zloty),波兰货币。]买下家里最年幼的两个男孩。我把我的毯子给他看,毯子很厚,状况良好,是从卢布林的一条晒衣绳上偷来的。他很喜欢。十二月很快就到了。我问他能不能看看他的刀,刀放在他的衬衫里面。” “你怎么知道他有刀?” “每个吉卜赛人都有刀。拿来吃东西用。就连同一家的人都不会共享餐具,因为怕受到感染[吉卜赛词语marime,意为习惯或仪式受到玷污,其具体含义非常复杂。]。但他这个买卖很划算,因为他的刀又小又钝。幸运的是,我拿到车站的铁匠工作室那里去磨利了。” 洛斯可右手小指上又长又尖的指甲划过自己的鼻梁。 “那天晚上,史帝方上车之后,我问那个皮条客能不能也替我找个客人。他笑着要我稍等。他回来时,我站在桥下的阴影里,看进出车站的火车。‘小子,过来呀,’他喊,‘我找到一个好客人,一个有钱的玩家。快来,我们时间不多了!’我回答:‘我们要等克拉科夫的火车。’他过来找我,抓住我手臂说:‘你现在就给我过来,听懂没?’我还不到他胸口高。‘车来了。’我说着指了指。他放开我,抬头看。我们凝视上方,好几节黑色的金属车厢在我们苍白的面孔前驶过。然后我等待的那一刻来临了:刹车时那钢铁互相碰撞的尖锐声音盖过了一切。” 哈利眯起眼,好像这样比较能够看出洛斯可有没有说谎。 “最后一列车缓缓经过时,我看到车窗内有个女人的脸在凝视我。她看起来像个鬼魂。像我妈。我扬起沾满鲜血的刀给她看。你知道怎样吗?斯皮欧尼,那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感到彻底的快乐。”洛斯可闭上眼,像在重新体会那一刻,“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这是阿尔巴尼亚对血债血还的说法。这是上帝赐给人类最棒也最危险的毒药。” “后来怎么了?” 洛斯可又张开眼睛。“你知道巴喀斯特是什么吗,斯皮欧尼?” “不知道。” “命运。地狱和业。掌控我们生命的东西。我拿起那个皮条客的钱包,里面有三千兹罗提。史帝方回来后,我们抬着尸体越过铁轨,丢进往东行的一节车厢。然后我们向北走,两周后溜进了一艘从格但斯克到歌德堡的船。从那里到了奥斯陆和德扬的一处田野,那里有四辆拖车,吉卜赛人占据了其中三辆,第四辆就是我们的家,我们在那里住了五年。那年的平安夜,我们在车上庆祝我的九岁生日,我们仅剩的那条毯子下只有几块饼干和一杯牛奶。圣诞节当天我们闯进了第一家杂货店,那时我们就知道走对了地方。”洛斯可面露笑容,“就像从婴儿手中抢走糖果。” 他们沉默地坐了一会儿。 “你还是一副不太相信我的样子。”洛斯可打破沉寂。 “有关系吗?”哈利问。 洛斯可微笑。“你怎么知道安娜没爱过你?”他问。 哈利耸肩。 他们铐在一起走进地下通道。 “别以为我一定知道劫匪是谁,”洛斯可说,“也可能是局外人。” “我知道。”哈利说。 “那就好。” “所以,如果安娜是史帝方的女儿,他又住在挪威,那他怎么没来参加葬礼?” “因为他死了。几年前他们在修屋顶的时候,他从屋顶上滚了下来。” “那安娜的母亲呢?” “史帝方死后,她搬到南方,跟妹妹和弟弟去了罗马尼亚。我没有她的地址,我猜她自己可能也没有吧。” “你告诉伊佛森说,安娜的家人没去参加葬礼,是因为她让家族蒙羞。” “有吗?”哈利看出洛斯可棕色眼眸里的调皮神色,“要是我说我是在说谎,你会相信吗?” “会。” “但我没有说谎。家族已经跟安娜断绝关系,对她父亲而言,她等于不存在。他拒绝提到她的名字,以防感染。你懂吗?” “不是很懂。” 他们进了警局,站着等电梯。洛斯可含糊地自言自语了几句,然后又大声说:“你为什么信任我?” “不然我还有什么选择?” “你总是有选择的。” “更重要的是:你为什么信任我?你从我这里拿到的钥匙,可能跟安娜公寓那边寄给你的那把类似,但我可能不是在凶手家里找到的。” 洛斯可摇头。“你误会了。我谁也不信任,只信任自己的直觉。我的直觉说,你不是笨蛋。每个人都有生活目标,一个可以被夺走的东西。你也一样。就这么简单而已。” 电梯门打开,他们跨了进去。 哈利在昏黄的灯光中打量着洛斯可。他坐着看银行抢劫案的监控录像,背脊挺直,双掌交握,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就连那扭曲的开枪声响遍痛苦之屋时,他都不动声色。 “你要再看一次吗?”看到屠夫消失在工业街的最后影像后,哈利问。 “没必要。”洛斯可说。 “哦?”哈利想掩饰兴奋之情。 “还有其他的吗?” 哈利有预感,坏消息就快来了。 “我还有银行斜对面一家7-11的录像,抢劫前他在那里观望。” “放出来看看。” 哈利放了两遍。“怎么样?”他又问,他们面前的屏幕转成一片暴风雪。 “我知道他应该参与过其他抢劫案,我们也该看看那些录像带。”洛斯可说着看了看表,“但那只是浪费时间。” “你不是说你多的是时间。” “那当然是说谎。”他说着站起来,伸出手,“我最缺的就是时间。你最好把手铐铐回去。” 哈利咒骂自己。他替洛斯可铐上手铐,两人侧身从桌子和墙壁间走向门口。哈利握住门把。 “多数的银行抢劫犯想法都很简单,”洛斯可说,“所以他们才会去抢银行。” 哈利停步。 “世界上最知名的银行劫匪是美国的威利·萨顿[Willie Sutton,美国著名银行劫匪,四十年抢劫约二百万美元。]。”洛斯可说,“他被逮捕然后上了法庭,法官问他为什么要抢银行。萨顿的回答是:‘因为那里有钱啊!’这句话成为日常美语历久不衰的一句,我想这是在告诉我们,语言可以多么直接,又简单得多么精彩。对我来说,那只表示一个被捕的笨蛋。优秀的银行劫匪既不出名,也不会说什么名垂青史的话,因为他们既不直接也不简单。你要找的就是这一种。” 哈利等待着。 “格雷特。”洛斯可说。 “格雷特?”贝雅特瞪着哈利,眼珠都快掉出来了。“格雷特?”她脖子上的青筋浮起,“格雷特有不在场证明啊!崔恩·格雷特是神经脆弱的会计师,不是银行劫匪!崔恩·格雷特是……是……” “无辜的,”哈利说,“我知道。”他已经关上了身后的办公室门,身体深深陷进书桌前的椅子里,“但我们说的并不是崔恩·格雷特。” 贝雅特闭上嘴巴,发出吧嗒一声。 “你有没有听过列夫·格雷特这个人?”哈利问,“洛斯可说他看了前三十秒就知道了,但他想把影片看完才好确定,因为已经很多年没人见到列夫·格雷特了。根据洛斯可最后听说的消息,列夫住在国外某个地方。” “列夫·格雷特。”贝雅特说,目光飘到了遥远的地方,“他真是个谜。我记得听我爸说起过。我看过一些他疑似涉案的劫案资料,那时他才十六岁。他是个传奇,因为警察一直抓不到他。后来他完全销声匿迹了,我们还是连他的指纹都没有。”她看着哈利,“我怎么会这么笨?同样的体形、类似的面貌,崔恩·格雷特的哥哥,对吧?” 哈利点头。 贝雅特皱起眉。“但那就表示列夫·格雷特杀了自己的弟妹。” “但也让几件事说得通了,不是吗?” 她缓缓点头。“两人的脸相距二十厘米,他们互相认识。” “而且如果列夫·格雷特知道自己被认出来了……” “当然了。”贝雅特说,“她是目击者,可能会出卖他,他不能冒这个险。” 哈利站起来。“我去叫哈福森把咖啡煮浓一点给我们喝。现在我们来看看录像带。” “我猜,列夫·格雷特不知道丝蒂恩在那里上班。”哈利说,眼睛盯着屏幕,“有趣的是,他大概认出她了,但仍选择用她当人质。他一定知道只要靠得够近,她就能认出他,再说听声音也听得出来。” 贝雅特不解地摇头,凝视着银行大厅的画面,这一刻里的一切都很静。奥古斯特·舒尔茨踩着摇摇晃晃的步伐,正继续前进。“那他为什么要这样呢?” “他是专业劫匪。不能留下任何线索。丝蒂恩从这一刻起就注定要遭殃。”哈利让画面暂停,劫匪从门口进来,打量四周,“列夫看到她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可能会被认出来,也知道她一定得死。所以干脆拿她当人质。” “冷血。” “简直冷到零下四十摄氏度。我唯一不太懂的是,为什么他为了怕被认出宁可杀人,但他本身早就是其他抢劫案的通缉犯了。” 韦伯拿了一托盘的咖啡进来。 “可是列夫并没因任何抢劫案被通缉。”他说,一路端着托盘直到放在茶几上。这个房间看起来像是有人在五十年代布置过一次,之后就再也没变过:厚绒布椅子、钢琴和窗台上积了灰尘的植物,都散发出一股令人毛骨悚然的沉寂感,墙角那座古董钟的钟摆也无声地摇晃着,就连壁炉上那幅裱框画上的白发女郎也悄无声息地笑着。这股沉寂似乎在韦伯八年前丧妻之后就停滞在屋内,让他周围的一切都噤了声,连要让钢琴弹出音符都很困难。这间公寓在德扬区一群老公寓楼的一楼,但户外的车声只强调了这里的寂静。韦伯小心翼翼地坐进一张高背沙发,仿佛那是博物馆的陈列品。 “我们从未找到列夫参与抢劫案的确凿证据。没有目击者的证词,没人泄露过他的消息,没有指纹或其他鉴识线索。报告上只能说他是嫌疑人。” “嗯。所以,假如丝蒂恩不举报他,他就是清白的喽?” “对。要不要饼干?” 贝雅特摇摇头。 今天韦伯休假,但哈利在电话中坚持他们必须立刻跟他谈。他知道韦伯不太愿意在家里见客,那也没办法。 “我们请鉴识组的值勤人员把可乐瓶上的指纹跟列夫之前涉嫌犯下抢劫案时的指纹比对过,”贝雅特说,“但没有结果。” “我不是说了吗。”韦伯说,一面检查咖啡壶的盖子有没有盖好,“犯罪现场从来没找到过列夫的指纹。” 贝雅特翻阅着笔记。“你同不同意洛斯可的话,认为列夫·格雷特就是我们要找的人?” “有什么好不同意的?”韦伯开始倒咖啡。 “因为他之前被怀疑是劫匪时,从来没用过暴力。也因为她是他弟妹。因为你可能会被认出来而谋杀,这不是很薄弱的杀人动机吗?” 韦伯停下了倒咖啡的动作,看着她。他疑惑地瞥了哈利一眼,哈利只是耸耸肩。 “不。”他说,又继续倒咖啡。贝雅特脸红了。 “韦伯有传统调查学校的背景。”哈利几乎是用道歉的语气说,“他认为,谋杀本身就已经不可能有什么合理的动机,只有程度不同的暧昧动机,有时候这种动机看似合理。” “就是这样。”韦伯说着放下咖啡壶。 “我是不懂,”哈利说,“列夫为什么要去国外,反正警方也没有确凿的证据。” 韦伯作势把椅子扶手上的灰尘拍掉。“我不是百分之百肯定。” “不是百分之百?” 韦伯将那细而脆弱的瓷质咖啡杯把手,穿过他那又大又胖的大拇指和沾满尼古丁的食指。“那时有很多谣传,但我们一个也不相信。据说,他不是为了躲避警察。还有人听说,上一次抢银行并未按照计划进行,列夫是在仓皇之中离开同伙的。” “什么叫仓皇之中?”贝雅特问。 “没人知道。有人认为列夫负责接应其他人逃离现场,可是在警方抵达时他却开车走了,把其他人丢在银行里;也有人说那次抢劫很成功,但列夫却把所有的钱带到了国外。”韦伯啜了一口咖啡,小心地把杯子放下,“我们在谈的这件案子,有意思的地方可能不是他为什么如此,而是谁要这么做。谁是另外这个人?” 哈利探询着韦伯的目光。“你是说,是……” 这位经验老到的鉴识专家点点头,贝雅特和哈利互看了一眼。 “妈的!”哈利说。 贝雅特一面注意左边的车辆,一面等右边德扬街上的车流出现空隙。雨水打在车顶上。哈利闭上眼,知道只要够专心,就能让唰唰而过的车声变成打上船头的海浪,他则站在微风里,凝望着下方的白色泡沫,牵着他爷爷的手。但他没那个时间。 “所以洛斯可跟列夫有梁子还没了结,”哈利说着睁开眼,“就选了他来当劫匪。监控录像里的那个真的是列夫,还是洛斯可想利用这个机会报复?或者洛斯可只是又在耍我们?” “不然就是像韦伯讲的,只是谣传。”贝雅特说。右边有车持续驶过,她的手指不耐烦地在方向盘上打鼓似的敲着。 “你可能是对的。”哈利说,“如果洛斯可想报复,不会需要警方帮忙。假设这些只是谣传,如果列夫没涉案,那又为什么要选他?” “一时兴起?” 哈利摇头。“洛斯可是战略家。他不会毫无理由就说出错误人选。我不确定屠夫是独自干下这件案子的。” “什么意思?” “也许有别人帮忙计划。进口枪械的网络、逃亡用车、掩护用的公寓,或是偷偷在事后把衣服和武器弄走的清洁工。还有洗钱的人。” “洛斯可?” “如果洛斯可想混淆视听,让我们不去找真正有罪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叫我们去找一个没人知道去向、已经死亡下葬或是换了个新身份生活在国外的人——一个我们搜查时绝不会把他排除的嫌疑人。他可以让我们费尽力气找人,就是不找他的手下。” “所以你认为他在说谎。” “每个吉卜赛人都说谎。” “哦?” “这话是洛斯可自己说的。” “那他倒是挺有幽默感的。再说,要是他已经向别人撒过谎了,又为何不该对你撒谎?” 哈利没有回答。 “终于有空隙了。”贝雅特说着轻踩油门。 “等等!”哈利说,“右转,去芬马克街。” “噢。”她惊慌地说,转上德扬公园前方的一条路,“我们要去哪里?” “我们去崔恩家里拜访一下。” 网球场的网子被拿掉了,崔恩家没有一扇窗户透出灯光。 “他不在家。”贝雅特按了两次门铃之后说。 邻居的窗户是开着的。 “崔恩在家啦。”细细的声音来自一个女人满布皱纹的脸,哈利觉得跟上次相比,这张脸的颜色更深了一层,“他只是不开门而已。你一直按铃不要松开,他就会出来了。” 贝雅特按着钮,他们听到震耳的门铃声响遍全屋。邻居的窗户关了起来,没多久他们就看到一张苍白的脸和无神双眼下的两个黑眼袋。崔恩穿着黄色的睡袍,一副睡了一周现在才起床,而且还嫌没睡够的模样。他一言不发地举起一只手,招手要他们进来。阳光照上他左手小指的钻戒,光芒闪了一下。 “列夫很不一样。”崔恩说,“他十五岁时就想杀人了。” 他对着空中微笑,好像在回想一段甜蜜的记忆。 “我们似乎有着截然不同的基因。他没有的,我有;反之亦然。我们在雾村路上的这栋房子里长大,列夫是这一区的传奇人物,但我只是列夫的小弟。我记得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学校里,列夫课间跑上了学校的屋顶。那栋楼有四层,没有一个老师敢上去带他下来。我们站在下面欢呼,他伸展双臂挥舞。现在我都还能看见他的身影映衬着蓝色的天空。那时的我并不害怕,我并没有想过我哥哥可能会掉下来。我想大家当时都这么觉得。列夫是唯一一个不向崔佛路公寓的高斯顿兄弟屈服的小孩,即使他们至少大他两岁,还在少年管教所待过。列夫十四岁时就把我爸的车开到利勒斯特伦,回来时带了一袋从车站杂货店偷来的零食。我爸什么都不知道,列夫把那袋零食给了我。” 崔恩似乎想笑。他们都坐在餐桌旁,崔恩泡了可可。他站着凝视装可可粉的锡罐好一阵子,才把可可粉倒出来。有人用毡笔在锡罐上写了可可粉三个字,那是工整的、女人的笔迹。 “最糟的是,列夫搞不好会有一番成就。”崔恩说,“他的问题是太容易腻烦。大家都说他是斯吉德运动俱乐部多年来最有天分的足球运动员,但他被选上国家代表队时,他甚至懒得出席。十五岁时,他借了一把吉他,两个月后就在学校里演奏自己写的歌。之后有个叫瓦克塔的人问他要不要加入格鲁德区的乐团,但他拒绝了,因为人家不够优秀。列夫是可以做任何事的那一型。只要乖乖做功课、不要老是逃课,他可以轻松完成学业。”崔恩露出扭曲的笑容,“他把偷来的东西给我,要我模仿他的笔迹,替他写作文。至少他在语文上的分数是保住了。”崔恩笑了,但马上又恢复严肃的表情,“然后他玩腻了吉他,开始跟亚沃住宅区的一帮大男孩混在一起。列夫似乎从不觉得放弃拥有的东西有什么危险,反正转个弯总会有其他的、更好的、更刺激的东西。” “这么问一个做弟弟的可能很蠢,不过你会说你很清楚他的为人吗?”哈利问。 崔恩想了想说:“不,这不是个蠢问题。是的,我们一起长大,列夫外向、风趣,不管男生女生,所有人都想认识他。但实际上列夫却是独行侠。他有一次对我说,他从来没有过真正的好朋友,只有崇拜者和女朋友。我对列夫有很多地方不清楚,比如在高斯顿兄弟来找碴的时候:他们有三个人,年纪都比列夫大,我和其他几个当地男生一看到他们过来就溜了,但列夫站在原地不动。五年来,他们一直痛扁他,后来有一天,年纪最长的那个男生单独过来了,他叫罗格。我们像往常一样开溜,但我从屋子转角偷看,看到罗格躺在地上,列夫在他身上。列夫的膝盖顶住罗格的手臂,手里拿了根棍子。我走近去看,他们两人只发出粗重的呼吸声,其他什么声音都没有。就在那时,我看到列夫把那根棍子插进罗格的眼窝。” 贝雅特在椅子上换了个坐姿。 “列夫非常专注,好像在做一件需要极大精准度和极谨慎的事情。他好像想把眼球挖出来。罗格在淌血,血从眼睛里流出来,滑下耳朵,从耳垂滴到柏油路上。周围静得可以听见鲜血滴在地上的声音。答,答,答。” “你当时做了什么?”贝雅特问。 “我吐了。我向来没办法见血,我会头昏、想吐。”崔恩摇摇头,“列夫放走罗格,跟我回家。罗格的眼睛复原了,但高斯顿兄弟再也没到我们的地盘来过。只是,我永远忘不了列夫拿着棍子的景象。只有那种时候,我才会意识到这个哥哥有时候可能会成为另一个人——我不认识的人,只在偶然间毫无预期地来拜访。不幸的是,从那次以后,拜访次数越来越频繁了。” “你说他想要杀一个人。” “某个周日早上,列夫拿了螺丝刀和铅笔,在铃环街上的一座天桥上骑自行车。你知道那种天桥吧?有点可怕,因为你要走在金属网格上,还会看到下面七米的柏油路。我刚说过,那天是周日早上,附近没什么人。他松开其中一个网格的螺丝,留下一边的两颗螺丝,又把铅笔放在网格下的凹处。然后他开始等。先是有个女的走过来,根据他的形容,那女的看起来‘就像刚被人上过’。打扮得很漂亮,头发凌乱,穿了一只坏掉的细高跟鞋,边咒骂边一拐一拐地走来。”崔恩沉声笑了,“以十五岁的人来讲,列夫真有一套。”他把杯子举到唇边,惊讶地望着厨房的窗外。一辆垃圾车停在旋转干燥机后方的垃圾桶前。“今天是周一吗?” “不是。”哈利说,他的那一杯碰都没碰过,“那女的怎样了?” “金属网格有两排,她选了左边的走。运气不好,列夫说。他说他宁可是那女的中招也不要是那个男的。后来那男的来了,他走的是右边。因为凹处放了一支铅笔,所以松掉的那一格比其他网格高了一些,列夫认为那男的看出不对,因为他走得越近,速度就越慢。就在他要跨出最后一步的时候,整个人好像凝结在了空中。” 崔恩缓缓摇头,注视着垃圾车在嘎吱声中吞掉邻居所有的垃圾。 “他把脚放下时,网格像暗板门那样开了,就是用在绞刑台上的那种门。那男的跌到柏油路上,双腿都断了。如果那不是周日早晨,他马上会被车子碾过。列夫说这是运气不好。” “他也对警察这样说吗?”哈利问。 “警察,对了。”崔恩说,凝视着自己的杯子,“两天后警察来了,是我开的门。他们问外面那辆自行车是不是我们家的,我说是。原来有人看到列夫骑自行车离开天桥,还形容出自行车和穿红夹克的男孩模样。所以我把列夫穿的那件红色棉夹克拿给他们看。” “你?”哈利说,“你出卖了亲哥哥?” 崔恩叹气。“我说那是我的自行车,也是我的夹克。列夫和我长得很像。” “你为什么要这样?” “我当时才十四岁,还太小,他们不能拿我怎么样。列夫就得被关进罗格·高斯顿也待过的管教所了。” “但你爸妈怎么说呢?” “他们能说什么?认识我们的人都知道是列夫干的。他是会偷糖果、丢石头的狂人,我则乖巧善良,会做功课还会带老奶奶过马路。后来这件事再也没人提过。” 贝雅特清了清喉咙。“你替他承担罪名,是谁的主意?” “我的。我爱列夫胜过爱世界上任何东西。但案子既然已经落幕,现在我就可以说了。而且,事实上……”崔恩又露出心不在焉的笑,“有时候我真希望敢那么做的是我。” 哈利和贝雅特沉默地摸起各自的杯子。哈利心想不知谁会先开口,如果现在他身边的是爱伦,他们凭直觉就知道了。 “你哥……”他俩同时开口。崔恩对他们眨了眨眼,哈利朝贝雅特点点头。 “你哥现在住哪里?”她问。 “列夫……在哪里吗?”崔恩困惑地看着他们。 “对,”她说,“我们知道他离开了一阵子。” 崔恩转向哈利。“你并没有说事情跟列夫有关。”那是责备的语气。 “我们说我们想谈两件事。”哈利说,“现在一件事谈完了,就开始谈第二件。” 崔恩从椅子上起身,抓过杯子,走到洗碗槽,倒掉可可。“可是列夫……毕竟他是我……他到底跟……有什么关系?” “也许没有关系。”哈利说,“但如果有,他会需要你帮他洗清嫌疑。” “他根本就不住在国内。”崔恩呻吟着转身面对他们。 贝雅特和哈利互看了一眼。 “那他住哪里?”哈利问。 崔恩迟疑了十分之一秒才回答——已经太长了:“我不知道。” 哈利看着窗外的黄色垃圾车。“你不太会说谎。” 崔恩只用僵硬的目光瞪着他。 “嗯。”哈利说,“或许我们不能期待你帮我们找你哥。但换个角度想,被杀害的是你太太,而我们有位目击证人指称你哥哥就是凶手。”说到最后两个字的时候,他的视线回到崔恩身上,看到他的喉结在苍白的皮肤下跳了一下。在接下来的沉默中,他们只听到隔壁公寓传来的广播声。 哈利咳了一声。“所以如果你可以告诉我们什么事,我们会非常感激的。” 崔恩摇头。 他们坐了一阵,然后哈利起身。“好吧。如果想起什么,你知道该上哪里找我们。” 站在门外台阶上的崔恩,已经没有他们刚到时的那副倦容了。哈利红着眼睛,抬头看着从云朵间探出头来的低垂太阳。 “我明白这对你并不容易,但也许你该脱下那件红夹克了。” 崔恩没有回答,他们开车离开停车场时,还看到他站在台阶上,把玩着小指上的钻戒,也瞥到邻居窗户后方,有张满布皱纹、晒成棕色的脸。 傍晚,云层散去了。准备从施罗德酒馆回家的哈利停在多弗列街街口,抬头上望。星星在没有月亮的夜空里闪烁,其中一个闪光是往北飞向加勒穆恩机场的飞机。猎户星座的马头星云。马头星云。猎户星座。是谁告诉他这个的?是安娜吗,他纳闷着。 回到公寓后,他打开电视看NRK新闻。美国消防队员的英雄事迹。他关掉电视。马路上有个男人的声音大喊着女人的名字,听起来就是个醉鬼。哈利翻着口袋,找到那张抄下萝凯新电话号码的纸条,也发现自己还带着那把刻着“亚亚”缩写的钥匙。他把钥匙放进电话桌的抽屉深处,才开始拨号。没人接。电话铃响了,他无法肯定会不会是她,结果却在一堆噪声中听到爱斯坦的声音。 “妈的,这里的人怎么都乱开车!” “你不必用吼的,爱斯坦。” “他们妈的都想让我撞死在马路上!我从沙姆沙伊赫搭出租车过来,还想说一路都很顺,切过沙漠、路上车子不多、马路很直。天哪,我完全错了。告诉你,我现在还活着真是奇迹。又热得半死!你有没有听过这里的蚱蜢叫?还是沙漠的蟋蟀?他们会发出全世界最高的蚱蜢噪声,直接穿透大脑皮质,可怕得很。这里的水实在赞,超赞的!清澈见底,带一点绿色,温度跟人体一样,所以你根本没感觉。昨天我从海里出来,都没办法肯定我是不是……” “爱斯坦,别再说什么海水温度了,你查到服务器了没?” “一言难尽。” “什么意思?” 哈利没听到回答。显然他们被电话那头的一阵讨论声给打断了。哈利只听到几个字,如“老板”和“钱”。 “哈利?抱歉,这边这个人有点疑神疑鬼的,我也是。真是有够热!但我想我找到的服务器没错,他们还是有可能想耍我,但明天我会去看东西,亲自跟他们的老板见面。只要在键盘上花三分钟,我就能知道那个服务器对不对,剩下的就是钱的问题了。希望啦。明天再打给你。你该看看这些贝都因人的刀……” 爱斯坦的笑声听起来很空洞。 哈利在关灯前做的最后一件事是查百科全书。马头星云是团暗星云,清楚的人不多,猎户星座也一样,除了那是大家公认最美丽的星座之一。猎户星座是希腊神话人物,泰坦和优秀的猎人。他被黎明女神诱惑,然后被愤怒的森林之神杀死。哈利入睡时,觉得有人在想他。 第二天早上他睁开眼,觉得思绪飘得好远,只剩破碎的片段、半遗忘的几段画面。仿佛有人在他脑袋里东翻西找,把原本整齐收纳在抽屉和橱柜里的东西全都丢在地上。他一定是做了梦。走廊的电话响了又响,哈利强迫自己下了床。又是爱斯坦打来的:他在埃尔托的办公室里。 “我们有麻烦了。”他说。 |
||||
上一章:22 | 下一章:24 |
邮箱:yuedusg@foxmail.com Copyright@2016-2026 文学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