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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光父亲的眼泪 作者:约翰·厄普代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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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科医生是个聪明的高个金发男人。他让人觉得,这个世界上的万事万物之中,他最最不感兴趣的,非人类皮肤莫属。他每年检查两次弗里茨·弗莱舍的表层皮肤——童年时它受牛皮癣的折磨,上了年纪后又为日光损伤——他大致看看,毫不掩饰嫌恶。尽管如此,他了解这个领域的最新进展。“有种新技术,”他说,“可以冲洗掉癌变前期细胞。在它们癌变之前。对你的脸可能有帮助。蓝光。” 他说话吞吞吐吐,缺乏自信,目光避开几乎全裸的病人身体。 “蓝光?”弗莱舍重复道。 “有点像普通的日光灯发出的光,不过没有紫外线,没有红外线,只有蓝光,只是比日光灯更明亮。皮肤用丙酮清洁,然后涂上德尔塔氨基酮戊酸,也被称作ALA。它被皮肤吸收之后,对细胞产生反应,粉碎细胞,摧毁它们。”他的声音里有了些热情。他的账单上列着“清除感染性皮肤”以及令人愤怒的收费——比如,二百九十元——往一点点皮肤上喷点儿液氮,两秒钟不到。 “摧毁它们?” “那些坏细胞。”皮肤科医生继续说,仿佛在为自己辩护。 “那些发育不完全的?” 弗莱舍从以前的皮肤科医生那儿学了些术语。那个医生是个老头,退休后没多久便死了。过去他曾靠在转椅上,闭着眼睛,仿佛在头脑里看着显微镜,不急不忙、充满爱意地谈论皮肤。癌变前细胞,他解释道,只不过是没有发育完全,而活性药膏——氟优、卡泊三醇、艾达乐——他开的药帮助它们发育成熟。“成熟”似乎是死亡的委婉说法——肉眼看不到的、挤作一团的细胞最终退去,不会让病人看上去像个十来岁少年那样斑斑点点,影响自信。在头脑里想象着显微镜,弗莱舍的前任医生预见到光明的未来,当皮肤分子结构的秘密全部揭开后,皮肤病便能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疗。 老医生的接班人拒绝使用“发育不完全”这种说法以及它暗含的意义。“受损伤的细胞,”他澄清道,露出一丝微弱的迫切热情,“你将焕然一新,看上去年轻十岁。” “焕然一新?”弗莱舍想到这儿,疯狂地大笑,而另外一位则因看到病人的口腔黏膜而皱眉。“我要试试。” 皮肤科医生冷淡地点点头。“让希拉安排。我们周一和周四做这个。十六分四十五秒——这是皮肤暴露在蓝光下的时间。这个时间看起来有点怪,但就是这样。少了不起作用,多了也没有更大帮助。祝你好运,弗莱舍先生。”当弗莱舍换口气想感谢他时,这位高个子金发男人已大步慢跑过迷宫般的皮肤科的一个拐角,消失不见了。 希拉穿着印度传统纱丽,将这个科室的多元化广而告之。她矮个头,圆牙齿闪闪发亮,还有德拉威人[德拉威人:印度东北部民族。]光滑的黑皮肤。弗莱舍笨拙地高耸在她面前,只觉得自己满身杂斑,麻风病人似的苍白让人恶心。“我该脱多少衣服?” “一点也不用脱,”她轻快地告诉他,“今天只做你的脸部。”她用药棉签蘸了某种无色液体,轻抹在弗莱舍的脸上,像小猫的爪子在挠,然后又换了一种药水。她工作时,像驯象师般机敏地在他身旁走来走去,他用余光看到她鼻子上的钉珠在闪着光。“现在,”她宣布说,“你必须等一个小时,等皮肤吸收,请坐着看会儿杂志。”还有其他人坐在那儿等,男人女人,大部分跟他一样老,全都是北欧人的苍白与粉红,但他看不到他们的皮肤有明显的毛病。弗莱舍想,我们全是相同的广告、广告上喷绘的二十岁模特、自我完美的荒唐美国梦的受害者。焕然一新?不可能。 他拿起一本书页破烂的过期《人物》杂志,看名人们的离婚、怀孕、坦白不快乐的童年、收养非洲儿童等事件。这些俊男靓女大多他从来没听说过,于是他沉浸在财经世界中,仔细阅读起《华尔街日报》上的一栏栏数字、关于倒闭与收购的种种传闻。他从波士顿事务所退休后,开始重读大学时代的经典名著——狄更斯、陀思妥耶夫斯基——让人惊奇的是,他发现,当初他对这些名著尚不成熟的最初印象,认为它们夸大其词、乏味无聊的感觉现在更为强烈,与以前不同的是,现在他没有学业上的压力,并非必须读完整本书不可。在扔满垃圾的海滩上方的人行道上,他每天花一小时跟其他退休人士一道散步,旁边是一排排公寓,从那儿可以看到波士顿深褐色的摩天大楼,就像天边低矮的云层。他关注着自己的投资。他若即若离地跟三个孩子、孩子的孩子保持着联系。 蓝光设备没有他想象的那样精密。一块厚大的马蹄铁形状的东西,半围住他的头,他的脸沉浸在嗡嗡作响的光亮之中,眼睛上戴着小小的杯形护目镜;希拉的声音在他什么也看不见时陪伴着他。“人们告诉我,”她说,“前五分钟最为刺痛,然后不适感会慢慢减弱。” 弗莱舍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海滩边,觉得除了自然的太阳光线,没什么可治牛皮癣,所以他做了大量的日光浴,多得过了量——多风的春天,躺在有遮挡的沙丘上;秋高气爽时,追寻着日渐黯淡的光线;盛夏酷暑时,面朝上躺在大海上,阳光射在大海上形成明亮的光斑、亮片,在他周围的海面上闪耀弹跳。此时,他又体会到了那种在阳光下长时间暴晒的感觉,而且更为强烈,暴晒的时间缩短成了几秒。光线穿透护目镜和眼帘,在视网膜上形成红色光斑,炙热得像千根针扎着他的脸。他可以感觉到,每扎一下,发育不成熟的细胞像小小爆竹一样炸开来。 希拉轻快的声音罩在他的疼痛之上:“你已经做了两分钟了,感觉怎么样?” “十分刺激。” “我随时可以关掉这台机器,休息一会儿再重新开始,”她说,“许多病人都很愿意这样。”“不,我们继续吧。”弗莱舍喜欢在眼睛看不见时谈话;看不见的对话者填满了整个房间,仿佛是那无法逃遁的放射光线发出的声音。 “我随时会帮助你,”那声音还在说,“许多病人觉得他们无法忍受这种感觉。” “跟我说说印度教吧,”弗莱舍说,仿佛火焰正在吞噬着他的脸颊和眉毛,他的皮肤下面沸腾滚烫,“它有没有一个上帝?” “印度教有许多的神。” “我是说,”弗莱舍说,仿佛痛苦给了他成为探求者的权利——仿佛看不见让他成了预言家——“在众神,如湿婆神和沙克提[沙克提:印度教的圣母。]等等之上,有没有一个包罗万象的神——或者说,万物之源的神。”他在头脑里想象着,光线之针像魔爪一样刺进来,每一针都带着毒药。 “我们称之为婆罗门,”希拉空灵的声音回应道,“请不要与梵天弄混。梵天与毗湿奴和湿婆神是主神,不过他没有另外这两位神的传说和自己的寺庙。人们喜爱梵天的程度不及另外两位神,但是在这三位神的身后是婆罗门。他是你可以称之为神中之神的神,言语无法形容。他与你们基督教概念中的上帝最为相近。你已经做了大约六分钟,差不多一半了。” “有谁相信他吗?或者说相信它?” “多得数不清,”希拉向他保证,她柔和的声音听上去有点不自然,“没有不信教的印度人。” “他有没有让你们有种负罪感?”弗莱舍觉得细胞一个接着一个地在他体内燃烧,一个又一个微观小太阳。 她的声音又快活起来。“不,我们不像美国人。我们还太穷了,用不着有负罪感。我不是多嘴。每个印度人都觉得自己被安放在世俗中的某个位置上,并努力完成自己的使命。每个人,从王公大臣到乞丐叫花子,都是各司其职而已。这正是《薄伽梵歌》[《薄伽梵歌》:印度教重要经典,字面意思是“神之歌”。]中,克利须那[克利须那:毗湿奴的一个化身。]在战场上对阿朱那[阿朱那: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中的中心人物,是追求真知的典范。]说的:‘当一名武士,’他说,‘不要为杀戮是否道德而烦恼。’你已经做了八分钟了,大部分病人都向我保证说,现在开始感觉轻松起来。现在是往下走了。你能感觉到吗?” “在我这个年纪,”弗莱舍说道,“一切全是下坡路。”他的眼睛看不见,刺痛无比;嘴唇张不开,像套上了一个针罩,无数根针往里扎着。 弗莱舍的三任妻子各生了一个孩子——女儿、儿子、女儿。他们每人又依次生了两个孩子,全是男孩,奇怪。更为奇怪的是,与美国人的独立精神、各奔东西的趋势不同,他们全都住在斯沃普斯科特公寓一小时车程的范围内,那处公寓是弗莱舍退休后住的地方。他觉得自己是个不称职的爷爷或外公——不像电视广告中的祖父们,他从未带孙子外孙们去钓鱼或玩棒球——他尽量每月去各家一次。在接受蓝光治疗的几周里,他宁愿躲在自己狭小乏味的单身公寓里,拉下所有窗帘,隔绝任何光线,让角落里的电视机嘟囔着,屏幕闪烁着,像个疯子在玩单人纸牌游戏。 但是一日为父,终身为父,内疚促使他出了门。小女儿住在一幢不规则的旧农舍内,农场大部分的田地早就没了,但还保留着谷仓和长长的侧廊。她和丈夫经营着一家由谷仓改建而成的驯马场,还有一家广告公司,在地下室——波希米亚农民接入互联网了。弗莱舍觉得,这些在现实世界里都是不太稳定的生计。他最害羞、最胖乎乎的孩子格雷琴三十多岁时,成了瘦削、黝黑、自信的女骑师,还有种热心但并非总是受欢迎的坦诚。“爸爸,”她迎接他,“你的脸怎么回事?那么红,痛不痛?” “前些天还痛,但现在不痛了。你真该看看五天前的我,像个魔鬼,不但红还肿,好像给人揍过一顿似的。” 格雷琴眨着眼,没有反驳他。她怎么能反驳呢?她又没在那儿,没有在那间无情的蓝光治疗室里。然而,他觉得有点恼怒,他应该获得比这更多的同情才是。他接着说:“我一直躲着,但我想起汤米昨天过生日,我不想让他觉得我忘了他的生日。给,我买了一个电动金刚送给他,我记得他看了电视上的广告后好像说过他想要一个。电路城商店接待我的小伙子觉得这个肯定就是我说的那种,他似乎也不太懂,还一直盯着我的脸看。” “可怜的爸爸,汤米的生日是上周,不过他会高兴的。他在前面的谷仓里帮格雷格干活。我去叫他来。” “别打扰他了,如果他在干有用的活的话,我把金刚留在这儿就好了。” “别傻了,爸爸。汤米老在问起:‘外公什么时候会来看我们?’” 外公——弗莱舍无法认同这个称呼,但另一方面,他又想不出更好的称呼来。他以前就是这样称呼自己的外公的,那个可亲的老头去世前他们一直生活在一起。他外公坐在阳台上他最喜欢的扶手椅上,仰起头,透过厚厚的双焦镜片看报纸或《圣经》,抽雪茄,或在他的卧室里小酌一番威士忌,那些东西散发出过去风俗和药品的奇异味道。小弗里茨每天早上总在外公顽固的烟草咳嗽声,外婆的嘟囔声,嘎吱直响的高帮鞋上下楼梯、在地下室里抖落煤渣的声音中醒来。“大萧条”袭来时,怀孕的女儿和失业的女婿曾去那儿暂住,他们以他的名字给孩子命名。弗里茨,纯粹的老宾州德国人名字。星期天连环漫画《捣蛋鬼》中有个孩子就叫这名字。 弗里茨的外孙、孙子中间没有一个人以他的名字取名的。汤米从侧廊进来了,后面跟着他的小弟弟泰迪。这个九岁大的孩子,赤裸的胸膛上淌着汗,看上去胖得有点过头了。泰迪才六岁,还很瘦长结实,可是他粘着稻草的金发垂到了肩膀上,也没剪,多亏弗莱舍在医院里看过他洗澡,要不然还以为他是个女孩。男孩们走上前来等着他的拥抱,却一点也不配合,懒洋洋地站在那儿,拒绝扬起脸,最多只让他的嘴唇碰碰他们的耳朵。“我希望你没有这个。”他虚弱地对汤米说,递过那个长而扁的礼品。他花了好几个小时在商店里挑选和包装,在当地药房后面架子上仔细搜寻合适的生日贺卡,既要诙谐幽默又不能流于淫秽,更不能怀有恶意。 男孩一把撕开包装纸,盒子里愤怒的大猩猩面对着他,张开血盆大口,似要吞没整台嫩绿色的汽车。“耶!”他狂喜地大叫,弗莱舍觉得有点假,“这正是我问妈妈要而妈妈没给我买的。”“它看起来相当暴力,”孩子的外公谨慎地说,“为什么连个魔鬼都要嚼大堆的钢铁呢?”他内心觉得少打点电脑游戏可以让这个男孩软乎乎、突出的腰腹部减掉几磅肉。 格雷琴听到父亲的言外之意,母性发作,插言道:“爸,关于这个,最新思潮是,暴力不管多可怕,对孩子们也有好处。它让他们的幻想具体化,把不好的幻想带走。难道这不正是亚里士多德有关宣泄疏导的旧理论的重现吗?” “我不知道你还看亚里士多德。我不知道现在还有人看那个,”他对外孙说,“好好玩吧,汤米。泰迪,让他偶尔也给你玩玩。” 可是孩子们没再听他说话了。大的在向他妈妈发牢骚:“我得回去帮爸爸干活了。”小的放弃了,不再眼巴巴地盯着外公。“下次吧,泰迪,”弗莱舍唐突地告诉他,“今天不是你的生日。”不过,这孩子无言的失望还是令他心痛。这个女孩般的孩子让他想起的不是这个年纪的格雷琴,而是六岁时的他感觉到的那种无底的希望,没有任何理由,全然不管身处“大萧条”时代。依他活到那个年纪勉强积累的智慧,他懂得,乐观和无可救药地指望有人爱,是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时随身带着的极为可怜的生存武器。弗莱舍仍然想得到爱,不管他应得的是多么少。他跟格雷琴坐着喝了几杯凉茶,没想到他的小女儿,这个讨厌自己大腿的姑娘,不仅成了个妇人,而且是穿着马裤,集马术、广告、为人母于一身的坚韧母亲。他沮丧地想,当然还有性生活。 临走时,她的道别之吻吓了他一大跳,因为她吻在他的嘴唇中间。不过,她后退时,偷眼看了他一下,查看这个吻的效果。在这一刻,她看起来是那么像——像极了——她的母亲。科琳是他最年轻的妻子,被他抛弃后,也是最看不开的。她不想他离开她;她怀疑自己享受自由、发展新关系的能力,较之她的两位前任,她更缺乏信心。她的不安全感,以及她谨慎、有保留的亲吻,曾是最初打动他的东西。在经历了前面两段年纪相仿、混乱的关系后,科琳让他产生保护欲。但是后来她的恐慌感、无法控制的恐惧感,激起他心中的不耐烦,最后不耐烦变成冷酷。在她的哀求与眼泪的围攻下,他无动于衷、铁石心肠。 格雷琴当时年仅七岁,是个双眼大睁的无辜旁观者。最后科琳还是勉强配合,搬到南岸去住,并和一个年轻点的男人来了一段后现代的同居关系。弗莱舍私底下觉得受到伤害,有种戴绿帽子的感觉。如果她不那么羞涩地抑制自己,虽然吻你却带着一种置疑的讥讽,令亲吻的韵味减弱——这种自我保护的举止在女儿身上叫作动人,可是在妻子身上却难以原谅——如果不是这样,可能在二十五年后的现在,科琳仍是他的妻子。他爱她那婴儿般、信任他人的睡姿,脚趾头从被子里伸出来,柔软而圆润的胳膊绕着脸,粉红的胳膊肘露在外面。 弗莱舍和格雷琴在长长的侧廊上分手了,侧廊上整齐地码着过冬的木材。他的脸发烫,恍惚间她与她母亲的相似温暖了他心里的痛处。 他的第二任妻子,特蕾西,就有很好的深棕色肌肤。在那段短暂的婚姻中,很多日子他们都是在海滩上一起度过,尽管他被阳光灼伤而她变得像波利尼亚人。他曾希望她的黑色素能传给他一点,但她全留给了自己。当他们与各自的配偶离婚后,他们闪电般地结了婚,又闪电般地有了个孩子——儿子杰弗里。杰弗里很小时,他们就带他到沙滩上去,把他放在奶白色油布的摇篮里,再罩上一层纱布,免得沙子吹进来,也能让阳光柔和点。到他两岁时,很明显他的皮肤跟他母亲一样,阳光根本伤害不了他。 还有,弗莱舍发现,杰弗里长到十多岁时,当时他已跟特蕾西离婚很久了,这孩子肤色有点发黄,因为总是待在室内,能不晒太阳就不晒太阳。他成了清醒而谨慎的男人,正如他母亲是个不计后果、光彩夺目的女人一般。当她和弗莱舍还没结婚、各有配偶时,在沙滩上,特蕾西晒黑的脸上绽放出白色的笑容,像是从远方、从天边的灯塔上发出的信号。然后,她走过来,站在他的脸旁,当时他躺在一块毯子上,宿醉未消,昏昏欲睡,旁边是他的第一位妻子。特蕾西裸露的长腿伸展着,简直要伸向天空。啊,那阳光明媚、欢快的六十年代!那些沙滩上耀眼的下午!那时的人们用婴儿油和仙灵葆雅油[仙灵葆雅油:一种法国产防晒油。],而不是现在这种用数字分级的防晒霜。特蕾西的赤脚就在他眩晕的脸旁,那长长的脚趾、古铜色的脚背、苍白的脚底,还有樱桃红的脚指甲,他真想去舔它们,舔每一寸肌肤,可是担心闹出丑闻,再说沙子也会粘在舌头上。 杰弗里四十二岁了,父母开始离婚时他还不到九岁,现在独自一人住在波士顿的公寓里。当他两个十来岁的儿子来看他时,公寓里便会乱成一团糟。他们的母亲,艾琳住在几里路之外的布莱顿。他们分居四年了,商谈过无数次,却没有具体的法律行动。弗莱舍经常想问儿子为什么不离婚,但他害怕答案。儿子可能会说父亲的冲动行为就是先例,他得谨慎行事。弗莱舍觉得,离婚之时,他算帮了特蕾西的忙,让她自由寻找另一位丈夫。特蕾西不忠——与滑水教练、本地工人——乱搞的事浮出水面,既成事实。显然,杰弗里没有这种体贴的想法促使他往前走,虽说艾琳比他年轻,仍然漂亮。他跟他的同龄人一样,结婚很迟,快三十岁才结婚。新娘二十一岁,一头乌发,易怒却端庄,有着瓷器般洁白的肌肤,婚礼上她完美而令人惊叹。隔着婚纱,她的黑眼睛、浓睫毛投下阴影。艾琳的父亲骄傲得眉开眼笑,心满意足,仿佛她把优质基因带到了这个家族中。多少代以来,上溯到打猎、采集的远古日耳曼时代,弗莱舍家族的人一直长相粗朴、疙里疙瘩,脸上红一块白一块的。弗里茨猜他并不是家族里唯一得牛皮癣的人。现在艾琳的大儿子,乔纳森,才十三岁,已露出艾琳微妙而准确的特征:身材颀长、举止潇洒。而他弟弟,一头金发的马丁,他身上母亲的这些特征与父亲的冷淡、不动声色融合在一起,让他变得更加温柔,像天使般英俊。弗里茨尽量履行自己当爷爷的职责,当两个孩子来看他们的父亲时,他也过来看他儿子。 “在学校里怎么样?”他问他们。 “还行。”马丁会答道。 “讨厌。”乔纳森则说。 马丁的沉默是无辜且纯粹的,因为他没有什么可说的,但乔纳森的沉默里则有种故意克制的意味。他盯着电视节目或科幻小说,或某张吸引他的画(他喜欢艺术),头甚至都不动一下,不愿承认爷爷的存在。弗莱舍清楚地记得,孩子的注意力深深地被漫画书、飞机模型、集邮所吸引——进入到他们自己的微小世界里,与更大的、控制不了的成人世界隔绝开来,不过他不知如何表达对此的理解。甚至乔纳森那光滑地梳向脑后、古怪中分的蓝黑色头发,也散发出排斥的气息。他和弟弟正在经历父母争吵不断、无休无止的分居生活,这就像一种疾病,吞噬掉他们原本美好的青少年时光,而且他们怀疑爷爷在幕后也发挥了不光彩的作用。也许这个男孩觉得他要保护和他极像的母亲,他担心任何向他爷爷示好的举动都意味着入侵,意味着背叛了母亲控制着的他的那一大半生活。弗莱舍是这样想的;他想象他的罪过就像他那张被灼伤的斑驳的脸一样一览无余。 马丁对机械而非艺术更感兴趣一点。他堆砌的乐高玩具精巧无比,木工活上的尝试越来越精致,让当爷爷的多少有点机会可以赞美孙子,甚至通过回答些有益而实际的问题参与其中。但是玩积木和工具是弗莱舍几十年前才做的事,这孩子被点燃的兴趣,在大人暂时升起的注意力飘走后,也慢慢熄灭了。孙子们是在一种完全不同的技术、一种有着超强噪声和刺激暴力的电子技术中长大的,弗莱舍老眼昏花、双手哆嗦,这些东西太快了,他应付不来。虽然他把孙子们看成他自己的延续,但还是他自己谜一般受伤的儿子更能吸引他。 “怎么样?”他会这样问杰弗里,让儿子自己去理解这个问题的意思。 “还行,”儿子会这样说,“她的脾气还是坏,不过好些了。”人称代词“她”无疑指的是艾琳。“最近这位调解员起了点作用。”他补充道。 在所有人看来,包括他父亲和他两个儿子,显然任何东西都没有用,这段婚姻在所有人看来都已经结束了,只有两位当事人不这样看。也许这是家族缺陷,弗里茨揣测——不知道如何放手。在他心中,他隐约觉得自己跟三位妻子都还没离婚:婚姻通过爱好和相互理解的渠道在秘密继续着。有时候,当他逗留时间过长或越过界时,他的这位或那位妻子提醒他,他们之间的关系早就断了。女人们,她们一定对自身生存的考虑多于男人,最后不那么伤感的反而是她们。 “不容易。”弗莱舍想了半天只说了这句,他跟唯一的儿子坐在一处,在那张固执地悲伤着、正在老去的脸上寻找自己的痕迹,听着从隔壁房间传来的模糊吵闹声,那是孙子们在打发时间等待长大成人,逃离这灵薄狱。两个成人间无助、内疚、无语的沉默蔓延着,煎熬着。为打破沉默,弗莱舍问道:“我的脸看起来很红吗?” 杰弗里飞快地瞟了一眼,回答道:“我想有点儿。不过你的脸看上去总是有点儿红。” “真的吗?两周前在医院灼伤的。我觉得自己像个晒干了的西红柿。” “现在看不太出来了。你看起来没那么糟,爸。” 弗莱舍觉得很恼火。“杰弗里,你根本没看。你在想别的事。” “你说话的口气像我妻子。她总是这样说话。” 两个男人都沉默了,他们思索着这难以理解的快乐,两人中年轻的这位还能够说出“我妻子”这个词。 “爸,你的脸做过什么?看起来真漂亮!”他在希拉那儿做完治疗四周后,他的长女奥诺拉这样说。 他脸红了,皮肤又记起了蓝光的炙热。“真的吗?刚开始时太可怕了——发肿,通红,等好点儿了我才敢照镜子。” “噢,别,”他女儿喜气洋洋地说。“岂止是一点,爸,我从没见过你的脸这么光滑过。你看上去年轻了十岁。” 他笑了,满怀渴望。“十年?那太多了,我不敢奢望。” “为什么?要我说,尽管享受吧。”奥诺拉比格雷琴活泼,骨子里更快乐。也许是因为超前的新时代名字[新时代名字:奥诺拉的英文是Aurora,原意是“极光”。]的缘故,这是她年轻的父母在享受第一次制造生命的权力与快乐时赋予她的,奥诺拉关心自己的健康,一心要与这个物质世界保持友好关系:她慢跑,练瑜伽,吃东西讲究长寿法则。要不是她丈夫,一个思想传统的肯尼亚人,认为他们的两个儿子应该吃肉的话,她可能会变成素食主义者。奥诺拉五十岁出头,可令她父亲惊异的是,他清楚地记得她刚出生时的情景,比他后来的两个孩子出生时的记忆要清晰得多。她在他怀里轻得可怕,这小小的人儿毫无疑问是活的,想到这儿他的腿都颤抖起来,唯恐自己晕过去,把她掉在地上,他只好在莫琳结实而狭窄的床边坐下。那还是在得克萨斯州布利斯堡的后方医院里。那个年代许多年轻人都参军入伍,不过那时比现在和平得多。 当他从布利斯堡迁到费城沃顿商学院的那两年间,他惊异地观察着奥诺拉每天的细微变化。她青灰色的眼睛慢慢有神了,淡紫色的小拳头开始有力了;她开始爬了,然后是走,然后咿呀学语;她用逐渐增多的词汇说起话来,少不了要犯些可爱的语法错误。他和莫琳开玩笑说她是个有“工业强度”的孩子,很少生病,从不受伤,是带孩子的最好练习。他们原打算生更多,但由于简易避孕手段、寻找自我的新道德观出现,他们五十年代达成的共识破裂了。在那个闪烁而流动的海滩上,特蕾西出现了,到约翰·肯尼迪被刺杀时,他已偷偷地舔过她的脚、晒黑的脚背和樱桃红的脚指甲了。 奥诺拉准是在摇篮里就受到激进主义的熏陶,因为父母离婚后,她进入青春期时,表现出宽泛的性爱兴趣,从别的女生到比她大两倍的大学辅导员,到搞音乐的瘾君子,到来自第三世界的黑色爱人。从乌泱泱的一大群不合适的伴侣中,赫克特·卡诺格里像个救世主似的出现了:奥诺拉和他相识于陶艺课。他只把艺术当成一种爱好,当作严肃工作中的一种休假而已。赫克特在波士顿州立大学南校区任经济学助理教授一职。 卡诺格里夫妇四处旅游。当弗莱舍正在跟特蕾西离婚,而莫琳已再婚的那个时候,他和莫琳一起去一家咨询机构咨询他们女儿这段无药可救、不实际的恋情时,这位治疗师从她的剑桥式发髻上取下铅笔,问他们奥诺拉可有什么兴趣爱好,而让她前夫惊奇的是,莫琳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旅游。”一个女人怎么会知道另一个女人的这些事呢?没错,他们具备“工业强度”的孩子的罗曼史就是各式各样的旅游。而赫克特,每隔一年,会带奥诺拉去非洲、亚洲做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研究。他们位于米尔顿的家里摆满了各种头像、珠饰和雕塑,都是他们旅游的纪念品。 这对他们很好,弗莱舍想,又多了一对缓和西方种族意识的迷人的黑白配夫妇。但是他们的两个孩子呢?阿尔弗雷德和丹尼尔,他们的外公这样称呼他们——他发不出他们基库尤[基库尤:肯尼亚人口最多的民族。]语的名字,那两个名字是在基督教和异教徒的仪式上授予他们的——继承了他们母亲的快乐坚强,以及他们父亲的严谨庄重。但是这些品质,弗莱舍觉得是浮在空中的。在美国,他们被称为黑人,可是等他们成年后,他们缺乏美国黑人的街头智慧与灵巧。去非洲旅行时,他们被别的男孩戏称为wa-zungu——白人。他们身处文明社会中,一旦离开学校强制性的宽容与多元化之后,他们没有种族根基,缺乏出自真心的接纳认可。布莱恩特·冈贝尔[布莱恩特·冈贝尔:莱恩特·冈贝尔(1948—),美国电视记者和广播员,《今日秀》的主持人之一。]做到了,拉尔夫·本齐[拉尔夫·本齐:拉尔夫·本齐(1904—1971),美国政治学家和外交官。]和老虎伍兹也做到了,但是还有那么多人呢?弗莱舍自责,为他有病的白皮肤和自发的自由主义而自责,责怪自己听任奥诺拉体内勇敢的种子肆意萌发生长,而且还结出了这么柔嫩、处境危险的果实。 “皮肤有记忆。”弗莱舍以前的那位老医生曾说过不止一次,说这句话时他闭着眼睛,仿佛在设想这一现象。在裸体海滩上,太阳灼伤了你的屁股;全天海上航行时,鼻子差点被烧焦;受过伤的表皮永远不会忘掉。时间的蓝光冲刷掉所有发育不成熟的东西、考虑欠妥的东西,或者根本没加考虑的东西。因他的错误,这个世界上多了几个人。爱冒险的女儿很可能因为亲眼目睹母亲因另一个女人古铜色肌肤而惨遭遗弃,故而向她父亲、向在欧洲浓雾中漂白肤色的弗莱舍的祖先们,送上了一份直接取自人类非洲故乡的黑色素之礼。 奥诺拉的孩子们是他的头两个孙子。他热心地担起外公一职。他要求带孩子,并坚持不懈,下决心“要认识他们”,自己硬是挤进来,把奥诺拉和赫克特赶出去看他们并不想看的电影。他跟男孩们一起喝牛奶,吃曲奇饼,他从这个家里的藏书中找出没有种族歧视的书,读给他们听。当他们的父母快回来时,他要求他们上床睡觉。孩子们习惯了在父母床上挤作一堆睡觉,非洲风俗。弗莱舍只好很恼火地让步,同意让他们一起睡在上下床的下铺。他们像两个书挡似的靠在一起睡着了,屁股挨着屁股。睡衣有点小了,他俩在挣扎着睡去的时候,露出一些皮肤——轻柔甜美的棕色,光滑的拿铁咖啡般的色泽,一半对一半。 去年六月,他邀请卡诺格里一家人来斯沃普斯科特海滩玩,从他的公寓可以俯瞰沙滩。他观察着这两个男孩,现在哥俩的个头都比他高,身板也比他宽,脱掉牛仔裤穿着泳裤,两人互相挑战,跑向仍然冰凉的海水中,一头扎进水里。眼前的场景令他很吃惊:他们宽阔的后背、闪着光的肩胛骨、长腿上椭圆形的肌肉、竖直有力逐渐变细的脖子,还有阿喀琉斯的脚后跟,当他们在冰凉的蓝色海水里逆风前进时,赤裸的白色脚底板泛着光。他们是成年人了——健壮优美,强而有力。如果在昏暗的小巷里遇上他们,弗莱舍会很害怕。然而他们身上流淌着他的血。丹尼尔的大鼻子上斑斑点点,有很多雀斑,弗莱舍儿时就是如此,奥诺拉也遗传了这一点。 他两次瞥见黑白混血外孙——穿睡衣和穿泳装——而其他时间一片空白,他仿佛根本不认识他们。他们脑袋里装满了学问与求生技巧,跟他没有任何关系。他们是远处的生命,在大海阴暗的水平线下。当他们从水里出来时,哆嗦着,拼命用毛巾擦干身上的水,冰冷的海水水花,他们健康肉体的温暖气息裹住了弗莱舍。 弗莱舍告诉他们:“孩子们,你们可真行。那么冰凉的水怎么受得了?哪怕坚持一秒钟都很厉害。” “没什么大不了的,”阿尔弗雷德向他保证,“只要你下到水里。”他个头比丹尼尔高,也比丹尼尔认真,声音更柔和些。 丹尼尔一脸调皮,正好与他的雀斑相配。“你应该试试,外公,能让你血液通畅。”“下次吧。”弗莱舍保证。 但是生命没有下一次,至少印度以外的人这么认为。今天,父亲来访时,奥诺拉快活的态度里隐藏着一丝悲哀:她的孩子们走了,阿尔弗雷德在亚利桑那州立大学里念二年级,而丹尼尔已是迪尔菲尔德中学的高中毕业生。“他们怎么样?”弗莱舍问她。 “很不错了,可是赫克特还觉得不够好。我跟他说了:‘你是杰出的。你在教会学校里总是班上第一名,总是拿外国奖学金——不过,我不是。都怪我。’我这样跟他说的。” “你另有打算。” 这话让她笑了。她从这句话里看到自己在父亲心中的形象:一个不听话的姑娘。她的笑半路中戛然而止,头扭向一边,露出侧面。像她父母一样,她头发过早地灰白了。她五十岁都过了,弗莱舍想道,她知道她这辈子已过掉大半了。 身为人父,弗莱舍从没想过孩子的头发也会灰白,他们也会有自己的孩子。他只是自私地想创造小生命,敬仰他的小生命,尽管他有那么糟糕的皮肤。他想用孩子阳光般的纯洁来照亮自己的生命,但是当他们的纯真耗尽之后,他将他们、连同他们的母亲一道全抛弃了。现在每个孩子又创造出了下一代,延伸的分支进入这个残酷的世界。他无法想象他的孙儿们会在这个世界上做什么,如何维持生计。他们是尚未成熟的细胞,可能是痛苦的源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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