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装你很擅长

高兴死了!!!  作者:珍妮·罗森

这点血没什么好担心的,甚至不需要缝针,只不过血会不停地从我肿胀的脚上滴下来。

一月,我去了一趟纽约,为我即将出版的第一本书录制有声书,并参加一场为预售宣传而举行的午餐会。这两项任务在图书出版业中相当常见,但由于我以前从未接触过,它们都让我感到很害怕。午餐会的邀请函比我的婚礼邀请函写得更热情周到,于是大家都来了。他们分别来自《纽约时报》社、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奥普拉杂志》社和其他一些我甚至从没听说过的机构。我的代理人和出版商努力让我意识不到这次午餐会的重要性,因为他们知道,我的焦虑症会给现场带来大麻烦,而且我已经警告过他们(只是半开玩笑地),整个午餐会期间,我可能会一直躲在桌子底下,而他们必须设法向来宾们解释:作家都是一些臭名昭著的怪人。作家确实都很古怪,但我知道自己不止古怪。

我还有精神疾病。

这个词曾经令我害怕,但现在我穿着它就好像穿着一件旧外套,感觉很舒服,尽管很丑陋。当人们用一种好像我已经失去了心智的眼光看待我时,它为我保暖。我没有失去心智,我只是得了精神疾病。两者有所不同。至少在我看来,是有所不同的。我强烈地意识到自己有问题。我知道躲在桌子底下和洗手间里是不正常的。我知道我已经为自己的人生争取到了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躲起来的权利,因为这是我能活下去的唯一方式。我知道,当焦虑症发作时,我的身体并不会像我感觉的那样杀死我。我知道,当自杀的念头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时,我应该告诉某个能帮助我的人,因为抑郁症是一个诡计多端的操纵者。我知道抑郁症会撒谎。我知道每年总有几个星期,我会感觉自己的脸就好像一张陌生人的面具,只有身体上的疼痛才能把我带回我的身体。我知道我能够对自己造成的伤害是有限的,我只要待在自己的床上,就依然是安全的。我知道自己疯了。正是我所知道的这一切,让两者有所不同。

那天的午餐会进行得还算顺利,只是我没能成功地与几位大人物打上交道,但我成功地激起了他们的好奇心。他们想采访我,让我谈一谈自己能在过去的十年里写出这本书的关键因素。这本书有点像黑色喜剧。封面上有一只小老鼠的标本,它穿成哈姆雷特的样子,手里拿着另一只死老鼠的头骨,好像这是一只小小的约里克[《哈姆雷特》中的人物。他生前是皇宫中的一位弄臣,死后头骨被一个掘墓人挖了出来,引发了哈姆雷特的一段思辨生死的独白。]。一开始,我只是跟出版商开玩笑,要求他们把我的死老鼠——哈姆雷特·冯史尼切尔[“冯(Von)”源自德语,表示某地的贵族,“史尼切尔”是Schnitzel的音译,英语的意思是“炸肉排”。]——放在书的封面上,但最终我们竟然没能为这本怪诞不经的小书想出其他更好的封面设计。这就是为什么我现在不停地向这本书的销售团队道歉,是我害得他们不得不去销售一本封面上印有一又四分之一只死掉的啮齿动物的书。

第一轮酒摆上桌后,我的责任编辑艾米发表了一场简短而完美的演讲。这段演讲比我婚礼上的任何来宾致辞都更精彩,不过前提条件是:当年我结婚时能找出几个足够了解我,可以为我致辞的朋友。接着,艾米让我站起来说几句。我颤抖着欢迎大家的到来,感谢他们和我一起踏上这段奇异之旅。说完,我感到有些害怕,因为我想不起来别人通常如何结束他们的演讲。就在这时,我意识到自己站在位于纽约的一家高档餐厅的中央,手里拿着从皮包里取出来的一只(又四分之一只)死老鼠。服务生看上去有些惊讶,我想我当时可能还把脸藏在这只小小的啮齿动物的后面,用老鼠尖细的嗓音,谈论了几句关于“做真实的自己的重要性”。餐厅里的大部分人对我一无所知,对哈姆雷特·冯史尼切尔更不了解。但我的那位有点惊慌无措的代理人向我投来了鼓励的微笑,于是大家跟着她一起微笑了起来。

我对整场午餐会的记忆有些模糊了,但我感觉它是成功的。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件事,是在所有人准备离开时,一个女服务生偷偷溜进来对我说,她是我的一个超级粉丝,迫不及待地想读我的书。我一开始怀疑是我的责任编辑付钱让她这么说的,但我在看见她紧张激动得完全失去了分寸的表情之后,才意识到她和我是同类。我紧紧地拥抱她,感谢她。她也许永远不会明白当时我多么需要她……她是我的定海神针,让我在一大群我不太熟悉的正常人汇成的汪洋大海里保持镇定。

午餐会结束后,我直奔录制有声书的小录音室。我不得不想了很多办法,最后才说服他们让我来念自己的书——需要说服是因为大部分有声书都是由嗓音动听的专业演员完成的,而我的嗓音就好像米老鼠米妮生了病,而且在得克萨斯待了太久。录音的时候,我很紧张,我肯定自己的心跳声也会被磁带录下来。他们几乎能够挑出我胃里的每一次咕噜作响,所以他们怎么可能听不出我声音里的恐惧呢?

然而,事实却是“他们听不出来”。所以,他们每隔几秒钟就会打断我一次,让我把刚才那句话重新念一遍。后来,他们让我去休息一会儿,清空一下头脑。也许在我走开后,他们就可以打电话给贝蒂·怀特,问她是否愿意取代我来念这本书。就在那个时候,我意识到我多么想用自己的声音念出自己的故事。我躲在洗手间里,给我的朋友尼尔·盖曼(一位才华横溢的作家兼讲故事的人)发送了一条狂躁的短信,告诉他我此刻惊慌失措,因为我快要失去亲口讲述我自己的故事的机会了,因为我的声音背叛了我,我知道自己是多么脆弱、多么无足轻重。他只回了我一句话,但这句话我至今铭记在心:

“假装你很擅长。”

这似乎也太简单了,但这也是我唯一能做的。于是,我把这句话潦草地写在我的手臂上,像念咒语一样地念了几遍。我走回录音室,假装自己是一个在念自己的故事时能够给人带来惊艳之感的人。我念了一个完整的段落,过程中没有被打断。我抬起头,制作人正在盯着我看。她说:“我不知道你刚才怎么了,但是请你保持下去。”我说:“我只是吸了很多可卡因。”见她目瞪口呆,我连忙说:“没有,我在开玩笑。我刚才只是从我的一个朋友那里得到了一条真正的好建议。”

第二天的录音依然和前一天一样令人紧张。于是,我又看了看写在手臂上的那句话(“假装你很擅长。”),然后做了一个深呼吸,假装我已经拥有我需要的自信。我说:“你们知道这本有声书里需要加点什么吗?更多牛铃铛的声音!”然后我唱起了电影《安妮》的主题曲。我一直想在纽约的舞台上唱歌,我发现这是我有生以来离梦想最近的一次。我建议他们请詹姆斯·厄尔·琼斯来念完剩下的部分。如果他没档期,也可以找一位达斯·维达的模仿者来完成。他们笑了。我也笑了,我感觉好些了。我假装自己很擅长,而且不知怎么的,我就真的变得很擅长了。

从那以后,每次我不得不上台表演或朗读时,我都会提前把这句咒语写在自己的身上:“假装你很擅长。”我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够把“假装”这个词去掉,但就目前而言,“假装”的效果还不错。它给我信心录完有声书,让我能够绽放笑容并享受这次经历,而不是蜷缩在洗手间里发抖。

可是,到了那天晚上,我在酒店房间里怎么也找不到能够让我开怀大笑的东西。当时是凌晨两点,我正在经历一场中等程度的急性焦虑症的发作。这种时候,你的心脏里好像有一只野仓鼠,你能感到恐惧正向你压迫而来,但垂死的感觉还不明显。我吃了一些抗焦虑药,试着用来回走动让自己恢复过来。然而,严寒使我的手脚因类风湿性关节炎而肿胀起来,其中一只脚肿胀得太厉害,连脚后跟都裂开了,流出的鲜血染红了拖鞋。我坐了下来,把那只裂开的脚放在浴缸里,一边看着水变成红色,一边等着伤口止血。我小心翼翼地做着深呼吸,努力说服自己:被困在一个离家半个国度那么远的狭小的酒店房间里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这是一场冒险,一场我带着一只死老鼠和一只可能会被手术截去的脚一起经历的冒险。我的急性焦虑症慢慢发展到了我忍不住要尖叫的程度,然而,就在这时,我往窗外看去,看见了最令人惊奇的东西。

我看见了雪。

对于大部分人而言,雪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东西,充其量就是个麻烦。但对于一个在得克萨斯州长大的姑娘而言,雪是充满魔力的。大片的雪花纷纷落下,在窗户对面的黑色建筑砖块的映衬下闪耀着光芒。它们美丽可爱,令人心绪平静。我想打开窗,把手伸到窗外,可是窗被封死了,我心里暗暗骂了一句。我一边等着脚上的伤口止血,一边看着雪花落下,就这样一直看了一个小时。我真希望外面的天空能够亮一些,这样我就能在雪地里玩耍了。“伙计们,下雪啦!”我在推特上告诉全世界的人,虽然其实他们并不关心。

到了凌晨四点,我确定唯一能治疗我的失眠和焦虑症的方法是一次长途散步。在雪里散步。我在睡衣外面套上外套,趿着平底鞋,往楼下走去。我踮着脚走到外面时,脚疼得要命。我向酒店值夜班的接待员轻轻地点了点头,他一脸疑惑地看着我穿着睡衣离开酒店。我走出酒店,走入纽约的夜色里。地上覆盖着积雪,好像一条粉末压成的厚厚的白色毯子,还没被人踩过。我听见有人在大街上醉醺醺地冲着出租车嚷嚷的声音,不过这令我感到安慰,因为这说明我不是唯一在这种天气里跑出门的人。没错,我穿着睡衣,我的脚正因为类风湿性关节炎的发作而剧烈疼痛,但至少我算是清醒的,而且离我温暖的床也不算太远。

我的脚很疼。每走一步,剧烈的疼痛会一直延伸到我的脊柱。我只说了一句:“哦,去你的。”随即把脚小心翼翼地从鞋子里拔出来,踩入散发着光芒的雪地里。

太冷了。寒冷毫不费力地冻僵了我的双脚和疼痛的双手。我光着脚,默不作声地走到街区的尽头。我把鞋子留在原地,这样我就能找到回来的路。我站在大街的一头,用嘴接住飘下的雪花,暗自轻轻地笑着,因为我意识到,如果我没有失眠、焦虑症和疼痛,我永远不会醒着看见这座“不眠之城”在冬天里披着冰雪进入梦乡。我笑了,我觉得自己很傻,但这已经是最好的一种犯傻的方式。

我回过头看着酒店,发现自己一路往市中心走去时留下的脚印很不对称。一只又小又白,闪着亮光,而另一只样子畸形,每个脚跟处都汇集了几滴鲜血。我突然意识到,这就是我人生的隐喻。一边光彩明亮,充满魔力,总能看到事物好的一面,总有好运降临;而另一边浑身是伤,跌跌撞撞,永远跟不上现实的步伐。

这就像那首描写耶稣在沙滩上的脚印的诗[指Footprints in the Sand叙事诗,作者不详。这首诗讲的是一个人和上帝一起在沙滩上散步,身后留下两排脚印,代表了这个人一生的经历。每当这个人遭遇痛苦和磨难,沙滩上就只剩下一排脚印,于是这个人质问上帝为什么在那时候抛弃了他,而上帝回答说:“在那些充满痛苦和磨难的日子里,你只看到一排脚印,因为那是我背你度过的。”],只不过没有耶稣,只有流血。

这是我的生活,一半洁白,一半鲜红。我很感激能有这样的生活。

“呃……小姐?”

酒店前台的接待员在大门口试探性地伸出脑袋,脸上带着关切的表情。

“我来了。”我说。我觉得自己的样子有点愚蠢,犹豫着要不要对他解释几句,但我很快就释然了。我没有办法向这位陌生人解释刚才我的精神疾病如何送给了我一个充满魔力的时刻。我知道这听起来有些疯狂,但事实如此。毕竟,我的确有点疯狂。在这方面,我甚至不必假装我很擅长。

我是一个该死的天生的疯子。

上一章:一只脚... 下一章:乔治·华...
网站所有作品均由网友搜集共同更新,仅供读者预览,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图书!如有侵犯版权,请来信告知,本站立即予以处理。
邮箱:yuedusg@foxmail.com
Copyright@2016-2026 文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