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

乖,摸摸头  作者:大冰

我写这篇文章并未征得老兵的同意,我也做好了被他扔下河的准备。

无他,在这个不懂得反思的时代,有些故事应该被后人知晓。

不奢望铭记,知晓即可。

有庙堂正史,亦应有民间修史,何为史?末学浅见,五个字:真实的故事。

是对是错,是正是反,百年后世人自有分晓,但无论如何,请别让它湮没,那些鲜活和真实的细节,有权利被人知晓。

写就写了。

我等着老兵来把我扔下河。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

我还有一个比烈酒还烈的故事。

今天盛满,端给你喝。

(一)

老兵打架,爱用灭火器。

油锤灌顶的招式他是不使的,灭火器十几斤重,几类李元霸的大锤,砸到肩膀上必须是粉碎性骨折,砸到脑袋上指定出人命。

老兵不是马加爵,他不抡,只喷。

臭鼬厉害吧,没干粉灭火器厉害,拇指轻轻一扣压,砰的一声,白龙张牙舞爪地奔腾而出,对手立马被扑成了一个雪人,眼泪鼻涕一把一把的。

老兵喷完一下后,倒退两步扎好马步,等着对方咳嗽,对方只要一咳嗽,立马又是一通喷,对着脸喷,粉尘瞬间堰塞住舌头,呛得人满地打滚儿。

挨喷的人连呕带吐,连告饶的工夫都没有,白色的口水拖得有半尺长,咯吱咯吱地牙碜。

老兵一边喷一边斩钉截铁地喊:让你再借酒装疯,爆你的菊!

干粉弥漫了半条街,烽烟滚滚,他威风凛凛立在其中,中国版的“终结者”。我站在一旁暗暗称奇,爆菊居然爆到脸上来了。

老兵是开火塘卖烧烤的,专注消夜整十年,专做酒鬼生意。

店名“老兵烧烤”,一度被《孤独星球》杂志列为环球旅行之中国云南丽江站最值得体验的十个地点之一。

他们家的炭烤鸡翅、锡纸培根白菜名气很大,但大不过他们家的青梅酒、玛卡酒和樱桃酒。半人多高的大酒瓮有十几个,最香莫过酒气,封盖一开,酒气顶得人一跟头一跟头的,顶得人舌头发酸、口内生津。

管你是不是好酒,都忍不住想来点儿尝尝。

他们家没酒杯,一水儿的大号军用搪瓷缸子,二两酒倒进去不过是个缸子底儿,根本不好意思端起来和人碰杯,于是大部分客人站着进来,打着醉拳出去,小部分客人空着肚子进来,空着肚子回去。

没办法,夜风一吹,酒意作祟,一手撑墙一手攥拳,腰自觉地一弯,嘴自觉地瞄准脚下的水沟,喉咙里像有只小手自己在拧开关,满肚子的烧烤连汤带水地倾泻而出,不倒空了不算完。

酒是话媒人。

每晚来消费的客人大多已在酒吧喝过一两场,大多大着舌头而来,坐到火塘里被热烘烘的炭火一烤,酒意上头上脸,再木讷的人也难免话多。

烧烤店的午夜浮世绘有意思得很,四处嗡嗡一片,有人逼账,有人借钱,有人打酒官司,卡着对方的脖颈子灌酒,有人秀真诚,攥紧别人的手掏心窝子,有人觍着脸聊姑娘,仗着酒意觉得自己英俊非凡,有人不停地拍马屁,对方随便说一句冷笑话也哈哈大笑,夸张地龇出十二颗门牙,颗颗都泛着谄媚的光。

话多了,是非自然也多。

夜店、酒鬼、炭火熊熊,难免起摩擦。争端日日有,由面子问题引发的占三成,一言不合丢酒瓶子是小事,闹得凶的直接肉搏混战,酒精上脑,下手没轻重,常有人被揍晕在桌子底下。

人真奇怪,在自己的城市谨小慎微,来到古城后各种天性解放,喝大了个个觉得自己是武林高手,人越多越爱抖威风。想想也可怜,几十岁的人了,抖的哪里是威风,找存在感而已。

很多架哪里是为了自己打的,大多是打给别人看的。

寻常推推搡搡的小架,老兵是不理会的,你吵你的,他忙他的。

他操着大铁铲子伺候炭火,间或端起温在炭火旁的白酒遥敬一下相熟的客人,只当那些起小摩擦的人是群在过家家吵架架的小孩子。

一般的中度摩擦,他也不怎么理会,自有老板娘拉措出马。

拉措是泸沽湖畔长大的摩梭女子,模样比杨二车娜姆漂亮,性格比杨二车娜姆还要锋锐,嗓门又高又亮,力气也大,一个人可以拎着两个煤气罐健步如飞。拉措像个楔子,硬生生地往拳来腿往的人堆里扎,她两臂一振,白鹤亮翅,两旁的大老爷们一踉跄。拉措的手指头敢指到人的鼻子上,她劈头盖脸地骂:你们都是多大的人啦!吃饭就好好吃,打什么架!你妈妈教你吃饭的时候打架吗?!她挑着细长的丹凤眼挨个儿人地瞪着看,成人之间的斗殴被她一句话骂成了小朋友间的胡打乱闹。

拉措一发威,酒鬼变乌龟,没几个人敢再造次,大都讪讪地转身坐下,偶尔有两个抹不开面子的人刹不住车,嘴里骂骂咧咧,音量却并不敢放大。

金波、狂药、般若汤,古人称酒为狂药是有道理的,醉酒的人大多易狂。

伦理道德是群体中建筑起来的,环境条件不同,尺度和底线不同。人性是需要约束的,而酒是解开这种约束的钥匙之一。

午夜的烧烤店酒气四溢,“钥匙”晃荡在每一只酒杯里,故而道德尺度的弹性尤为明显。

一把钥匙开一层锁,一杯酒火上浇油增三分狂意。

有一些人狂得蛮天真,醺醺然间,把自己的社会属性和重要性无限放大,总以为自己的能量可以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穿越大半个中国辐射到滇西北,故而不畏惧和旁人的摩擦升级。他们大着舌头,各种好勇斗狠,各种六亲不认,开了碴口的啤酒瓶子乱挥瞎舞,谁拦都不好使。

这种时候,就轮到老兵出场了。

电线杆子上的“老军医”专治各种疑难杂症,火塘烧烤店里的老兵专治各种不服、各种混不吝1。

他噘着嘴踱过去,钳子一样的大手专擒人手腕,擒住了就往门外扔,不管挣扎得多厉害,手腕一被锁,皆难逃老兵的毒手。也没见老兵身手有多敏捷,但对方的拳头就是落不到他身上,他腰微微一晃,不论是掏心拳还是撩阴脚全都擦身而过。

部分被扔出门的人大马趴摔在青石板上,贴得和烙饼一样,哎哟哎哟哼唧半天,才一节一节地撑起身体,旁边早蹲下了拿着计算器的烧烤店小弟,笑眯眯地说:结了账再走吧,赖账不好。

又说:您还有东西没吃完,要不要打包?浪费食物不好……

还有一部分人士越挫越勇,爬起来又往门里冲……然后再度拥抱大地,屁股上清清楚楚烙着一个鞋印。

怎么说也是一百五六十斤的人,怎么就被这么个瘦巴巴的小老头儿给打了个颜面扫地呢?更丢人的是,人家一拳都没出,这也不算打架啊。

他们都蛮委屈,揉着屁股,噙着泪花蹒跚离去。

能享受干粉灭火器待遇的人士是极少数,老兵只对一类人使此狠招。

这类人有个共性,嘴欠,从地上爬起来后大多喜欢堵着门放狠话,南腔北调,九省乡谈:你知道我是谁吗?!你知道我认识那个谁谁谁吗?!工商、税务、消防、公安……总有一样能拿得住你吧!妈的,明天就封了你的店!

再不然就是打电话叫人,张嘴就是:给我带多少多少人过来,我就不信治不了他!

还真治不了,不管多么气势汹汹,统统折戟于老兵的干粉灭火器之下。

一堆涕泪横流的雪人连滚带爬地逃,临走还不忘撂狠话:老兵你给我等着……我弄死你!

老兵火塘和大冰的小屋打对门,我有时蹲在门口看看,真心悲悯那些雪人,有时候实在忍不住就插话。

我说:你还真弄不死他……

我还真不是个爱挑事的人,妈妈从小教育我要实话实说,我说的是实话,真的,就你们这点儿道行还真弄不死他。

AK47都没弄死他,美式M79式40毫米榴弹发射器都没弄死他。

苏制14.5毫米高射机枪都没弄死他。

地雷和诡雷都没弄死他。

他的一只耳朵、一块头盖骨都留在了中南半岛的热带丛林里。

老兵曾是侦察营营长,历经枪林弹雨,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兵。

20世纪80年代初的国境线上,他是战斗英雄。

(二)

我和老兵是忘年交,他的岁数当我舅舅都富余,但若干年来大家兄弟相称。

他平时喊我“大冰兄弟”,高兴起来了,喊我“小浑蛋”“小不死的”。礼尚往来,我喝醉了酒后,一口一个“老不死的”喊他。

这是有典故的,我大难不死好几回,他死里逃生无数次,我残了几根手指断过几根骨头,他废了一只耳朵还伤了脑袋,大家都是身残志坚的不死小强,一个小不死,一个老不死。

全丽江都尊称他一声老兵哥,估计也只有我敢这么大逆不道地喊他了,同样,全丽江能让我喝成醉猫的,也只有他老兵一人。

我傲娇,虽开酒吧,却最烦酒局中的称兄道弟,也懒得听醉酒的人吹牛B说车轱辘话,不论在座的有多少大人先生,杯子端得也不勤,极少喝醉。

不是不爱喝,但分与谁醉。

酒是狂药,也是忘忧物,若要酣畅,只当与老友共饮,比如老兵。

很多个打烊后的午夜,街面由喧嚣回复宁静时,他推开大冰小屋的木门,伸进脑袋来自言自语:真奇怪……有烤牛肉,有烤鱿鱼,有酥油馒头,还有樱桃酒,怎么这个小浑蛋还不赶紧滚过来,非要麻烦我来请吗?

我含着口水锁门,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樱桃酒哦,馋死我了。

还有的时候,他脑袋伸进来就一句话:紧急集合!目标,老兵火塘。

我跟在他后面,踢着正步走出门,他正步踢得太快,我一步跟不上,下一步就顺拐。

他喊口号:一、二、一……一二三四!

我配合他,顺着拐喊:A、B、C、D!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中年人大多被世俗的生活覆上了青苔,棱角未必全被磨平,只是不轻易揭开示人而已。

我却有幸,屡屡见识老兵孩子气的一面。

他经常走着走着,忽然下达战术指令,比如正步踢得好好的,高喊一声:卧倒!我卧倒了,他又嫌我屁股撅得太高。

还有一次,有只虎皮大猫嗖地蹿过去,他高喊了一声“隐蔽”,就一骨碌躲进了墙角的阴影里。

我哪儿经历过这种场面啊,慌慌张张地也找了个阴影往里骨碌,结果一屁股坐进了河沟里。

他跑过来捞我,嘴里还不忘了说:警报解除……

水真凉,我想骂娘。

我们的午夜对酌一般分三个步骤,先就着烤肉喝啤酒,然后啃着烤蚝饮青梅酒或樱桃酒,最后是大杯的老黄酒。

我把它分为三个时代:啤酒是青铜时代,青梅酒是白银时代,老酒是黄金时代。青铜时代,大家不说话,抢着吃肉,吱吱作响的烤肥牛烫得人龇牙咧嘴,那也得吃,要抓紧垫底呀,不然撑不到黄金时代,白银时代就被放挺了。

老兵不读王小波,我跟他解释了半天他也搞不明白,他不像我,喝酒不矫情,只是干净利索的两个字:干了!

樱桃酒是我的最爱,肚里有肉心里不慌,故而酒来碗干,从不养鱼,然后必端着酒碗上桌子……酒是狂药,我本俗人未能免俗,喝酒喜欢上桌子这一良好习惯保持了多年,或歌或啸,或激昂文字或击鼓骂曹,或技击广播体操。

老兵火塘里的桌子是青石条垒成的长方框,中间是炭火,四边是半尺宽的石头面,脚感颇佳,我每每一爬上去就不肯下来了。

有时候来劲了,还非拽着老兵一起站上来,我激他,说他不敢站上来是怕被拉措骂。

他还真不经激,端着酒缸子站上来和我碰杯,两个人摇摇晃晃地像在推手一样。盘子踩碎过几次,脚踩进炭火里,鞋烧坏过两双。

老兵被拉措关在房门外数回,睡沙发若干次。

我和老兵的午夜痛饮常常持续到天亮,我们边喝边大着舌头聊天,尺度颇大。老兵只剩一只耳朵,且耳背,和他讲话必须扯着嗓子,不知道的人以为我在和他吵架。他是诸暨人,江浙口音重得一塌糊涂,喝了酒以后说话几类鸟语,我平时听他讲话是蛮费劲的,但奇怪的是,喝了酒后却句句都听得真切。

一般到了夜未央、天未白的时分,我会借着酒胆,从他嘴里有一句没一句地抠出点儿陈年往事。

他不太爱讲过去的事,清醒时若有人随意和他攀谈过往的行伍生涯,他要么冷脸要么翻脸,不论对方是在表达一种尊重还是在恭维奉承,都不给人留情面。相识这么多年,我懂他的脾气,故而就算是喝得再醉,也不忘了在套话之前先来一通战术迂回。

最常用的方式是:欸,我说老家伙,扣林山战役是不是比法卡山战役打得惨……他嗤之以鼻,摆着手说:你懂个屁啊。

话匣子一打开就关不上了,他拿杯子、盘子排兵布阵,石板桌面是沙盘,战略布局一讲就是几十分钟。

只要在他长篇大论的过程中随意提一句“当时你在哪个高地”事就成了,他立马上套,通红的眼睛眯成一条缝,从猫耳洞讲到无名高地战,字字句句硝烟弥漫。

他不看人,自顾自地说话,语气平稳淡定,只描述,不感慨,却屡屡听得我心惊肉跳。

(三)

老兵1984年初次参战,二山轮战,又名中越边境战。

参战前写血书,老兵把手指切开,刚写了一个字,伤口就凝住了,旁边的战友打趣他:你凝血机制这么强,想死都难。

一语成谶,老兵的血小板密度保了他一条命。

老兵时任侦察连副连长。

侦察连一马当先,是全军尖刀中的刀尖,沿文山一线,自麻栗坡扎入,最远深入敌后400公里。因侦察需要,穿的是敌军的军装,最近的时候隔着两三米的距离和敌方打照面,随时做好杀人和被杀的准备。

丛林遭遇战是家常便饭。1984年6月3日,老兵经历了记忆里最深刻的一次肉搏战,双方都用了56式军刺,老兵的右腿肚被捅穿,他割断了对方的喉管。是役,敌军大多是特工级的侦察员,单兵作战能力突出,却被老兵的侦察连整队歼灭。

老兵虽是江浙人,却骁勇得很,扣林山战役时,他领着一个排伪装成一个营,据守高地一昼夜。增援的队伍一度被阻在半途中,老兵领着手下的几十个兵一次又一次击退敌方整营建制的波浪攻击。

辗转征战的数年间,老兵到过74个高地。

斥候难当,无给养、无后援,初入丛林时没有经验,单兵配备不过五块压缩饼干、两个军用罐头,几天就吃完了,然后他们吃蛇,生吃,吃各种虫子。

吃毛毛虫时,用军用雨布一蒙,点起羊油蜡烛灼去毛毛虫的硬毛,整个儿囫囵塞进嘴里,一嚼,满嘴黏稠的汁儿,像鲁菜上勾的芡。

最常吃的是蚯蚓,雨林潮湿,有成千上万的蚯蚓,红的、黄的、粉红的,取之不竭。

人手咸,触碰到蚯蚓的体表,它立马浑身分泌出恶心的黏液,实在难以下咽。必须翻过来吃,找根树枝,像翻洗猪大肠一样,把整条蚯蚓从外到里翻起来,不管什么颜色的蚯蚓,翻过来后都是生猪肥肉一样的雪白,蚯蚓食泥,把泥巴揩掉,闭上眼睛往嘴里丢,咯吱咯吱地嚼,抻着脖子往下吞咽。

味道好像啃了一口中南雨林的腐殖红土。

猫耳洞自然是要住的,进洞前全员脱衣服,不脱不行,水汽一浸,湿气一泛,人会烂裆。最潮湿时,洞中有半米多深的水,人蹲靠在其中,湿气透骨,瘙痒难耐,挠出血来还是痒,终身的后遗症。

烦人的还有蚂蟥,钻进肉里,揪不得拽不得,越拽越往里钻,火也烧不得,否则半截烧掉半截烂在体内,蚂蟥有毒,整块肉都会糜烂。

扣林山、法卡山、八里河东山……老兵两只胳膊上布满了蚂蟥眼,戒疤一样,但数量没有他杀的人多。

大大小小的阵地战及遭遇战,他毙敌20余人,还不包括远距离击毙的。

参战一年后,老兵已从副连长升为侦察大队代理营长,彼时他二十三四岁光景,手底下的几百名士兵大多只有18、19或20岁。

这几百名年轻人,大多殒命于1985年5月28日。

当日,他们为了应对越军的6月反击,深入敌后侦察火力配备、弹药基数、换防兵力。刚刚完成侦察任务,返程行至麻栗坡,离国境线只有48公里处时,忽然遭遇重火力伏击,被包了饺子。

敌方看来蓄谋已久,把他们围在了坝子底,围起的口袋只留北面一隅,那是无法去突围的敌方阵地。

包围圈越缩越小,平射机枪和火焰喷射器交错攻击,眼瞅着老兵和他的侦察大队就要全体被俘被歼。

枪林弹雨中,老兵组织大家做了一次举手表决,然后呼叫后方炮火覆盖:以侦察大队为中心,500米半径内炮火覆盖。

他们请求的是一次自杀式的炮火覆盖。

若用四个字解释,就是:向我开炮。

在和后方争犟了13分钟后,呼啸的炮火覆盖了整个包围圈。

顷刻,越南的重炮开始了反覆盖,双方的炮战不断升级,雨点一般的炮火揭开的是后来被军事战略学家载入史册的“5·28”炮战。

他什么都听不见,不停地中弹,被炸飞,又二度被炸飞,气浪把他挂到了一旁报废的坦克炮筒上。

手下的人全都没了,只留下老兵一条命。

他原本也活不了,第一次打扫战场时,人们以为全员阵亡,并无人发现他还有一丝气息。直到次日凌晨,他才被人发现。

整整两个月后,老兵在千里之外的昆明陆军总医院恢复了几分钟意识,然后继续堕入沉沉的昏迷。

他当时的伤情如下:

胸椎骨断4截

腰椎断2截

左肋骨断5根

右肋骨断9根

左手手腕断裂

右耳缺失

右肺穿透伤多处

右肩粉碎

双眼眼膜灼伤

上下门齿缺失

脑部颅骨变形,3公分的弹孔2处

全身弹片无数

……

几乎已经稀巴烂的老兵命不该绝,他奇迹般地活了下来,这或许归功于他过人的凝血机制,或许冥冥中上天希望留下一个活口做见证。

全队阵亡,只余他一条人命。

“5·28”之后的七个月内,老兵时而昏迷时而苏醒,历经了24次大手术,被定为二等甲级伤残,医生费尽心力救治后,笃定地下结论:全身瘫痪,终生卧床。在术后的昏迷中,军委嘉奖他为一等功臣,终生疗养,享受正团待遇。

老兵全身瘫痪,一动不动地躺在疗养院病床上,躺到1988年8月1日时,他将自己的终生俸禄捐献给了希望工程。

他说:把这些钱花在该花的地方吧。

老兵当时每月领取的各种补贴是1300元。在1988年,1300元不是个小数目,随着时间更迭,这个数字水涨船高,但不论涨得有多高,26年来,老兵分文未动,几百万元的人民币全部捐了出去。

他的战友们都死了,只剩他一人孑立世间,理所应当的俸禄他不要,他不肯花这份饱浸热血的钱,固执地选择终生捐赠。

老兵瘫痪了整整四年。慢慢恢复了一点儿上肢力量,可以轻轻地挠挠雨林湿气遗留的瘙痒。

一天,他夜里睡觉时,迷迷糊糊中挠破了肩胛处的皮肤,抠出了一枚弹片。

半睡半醒间他继续抠,抠得床单上鲜血淋淋,抠得背上稀烂,到天亮时,他抠出了几乎一瓶盖的弹片。

奇迹发生了,老兵不可思议地站起来了,疗养院的人都震惊了。

一年后,疗养院的人们再度震惊:老兵跑了。

他是国家天经地义要养一辈子的人,但他决绝地认为自己既已康复,就不应再占用资源。

他用了一整年的时间恢复好身体,然后跑了。

翻墙跑了。

拿命换来的一切全都不要了,不论是荣誉、光环,还是后半生的安逸,随手抚落,并未有半分留恋。

八千里山河大地,他两手空空,独行天涯。

老兵在人们视野中消失了很多年,家人、朋友、战友,无人知晓他隐去了何方。直到很多年后,他家乡的一位亲友无意中走进了一家烧烤店……

这时的老兵已经自力更生,拥有了另外一种人生。

他选择了一个离他的战友们不算远的南方小城,吃饭、睡觉、喝酒、做小生意,安安静静地生活。

那座小城叫丽江,位于中国西南——边陲云南。

(四)

老兵的心里揣着一个血淋淋的世界,他并不屑于话与人知,隐居滇西北的多年里,并没有多少人知晓他的过去。

曾有位报人如我这般机缘巧合了解了他的故事后,把他的行伍生涯撰成数万字的长文。那人也算是老兵的好友,因为事前未打招呼,老兵获悉后,找到那人,在文章发表前悬崖勒马,连人带笔记本把人家扔进了河里。

那人在河里扑腾着喊:妈的,绝交!妈的,为什么!……

老兵不睬他,盘腿坐在水边抽烟。没什么可解释的,不过是一个执拗的老兵,不肯用他兄弟们的血给自己贴金。

我写这篇文章并未征得老兵的同意,我也做好了被他扔下河的准备。

无他,在这个不懂得反思的时代,有些故事应该被后人知晓。

不奢望铭记,知晓即可。

有庙堂正史,亦应有民间修史,何为史?末学浅见,五个字:真实的故事。

是对是错,是正是反,百年后世人自有分晓,但无论如何,请别让它湮没,那些鲜活和真实的细节,有权利被人知晓。

不论是这个国度还是这个民族,都不应遗忘:那些人曾经历过那些事,然后那样地活。

写就写了。

我等着老兵来把我扔下河。

老兵归隐滇西北后,一直以卖烧烤为生。最初的烧烤店不过是个摊位,他那时招募了一名服务员,就是后来的老板娘拉措。

有时候,女人就是这么神奇,不论你曾经沧海还是曾惊涛骇浪,她都会成为你前段人生的句号,后段人生的冒号。

关于这段公案,老兵和拉措各执一词,老兵信誓旦旦地说最初是走婚:当年拉措居心叵测,邀请他这个老板去泸沽湖玩,晚上偷偷爬进他的房间把他给办了……他力气没人家大,不得不就范。

拉措挑着丹凤眼推他,咬着后槽牙说:你再说一遍!你再说一遍!你再说一遍!

说一句推一下,她力气果然大,老兵被推得像个不倒翁一样。

拉措说:大冰你别听他瞎说,明明是他追的我,这家伙当年追我追得那叫一个凶哟,从古城追到泸沽湖,一点儿都不怕羞,哎呀,我都不好意思说……后来把我给追烦了,就嫁给他了。

老兵借酒遮面,闷着头嘿嘿笑,半截儿耳朵红通通的。

拉措告诉我说,摩梭人的传统风俗浓郁,敬老、重礼,老兵陪拉措回泸沽湖过年时深受刺激。

村寨里的规矩是,大年初一要磕头,家族的长辈一字横开,坐成一排,小辈排着队,挨个儿磕过。和汉民族一样,头不会白磕,长辈是要当场给压岁钱的,钱不多,十块二十块的是个心意,重要的是荫庇的福气,长辈给得高高兴兴,晚辈收得欢天喜地。

老兵是新女婿,照例磕头,一圈头磕完,他快哭出来了。

长辈们给他的压岁钱是其他人的三倍,他不敢接,人家就硬塞,好几个大婶子一脸慈祥地拍着他的手,用泸沽湖普通话说:啊呦,应该的应该的喂,不要客气的喂……你那么老。

光从面相上看,老兵和婶子们真心像同龄人。

老兵来不及细细品味悲愤,酒席开始了。大杯的咣当酒盛在碗里,干完一碗还有一碗,他是远客,敬他酒的人很多,浓情厚意都在酒里,不干不行,他还没来得及伸筷子,就已经被几个大婶子给灌趴下了,他挣扎着往外爬,被人家揪着衣服领子拖回来,捏着鼻子灌。

一顿酒下来,老兵醉了两天。

咣当酒是泸沽湖的土酿,当地古谚曰:三碗一咣当——咣当一声醉倒在地上的意思。

拉措嫁给老兵后生了个大胖儿子,取名小扎西,彼时老兵已是50岁上下的人了。孩子满月酒时,我去送红包,看见老兵正用筷子头点着咣当酒喂扎西,拉措幸福地坐在一旁,美滋滋的。

我真惊着了,白酒啊,亲爹亲妈啊。

小扎西长到三岁时,已经是五一街上的一霸,整天撵猫撵狗,还调戏妇女。

他是汉人和摩梭人混血,漂亮得要命,特别招女游客喜欢,人家赞叹:哇,好可爱的小孩儿啊。他立马冲人家招手,奶声奶气地说:漂亮姐姐……过来。

姐姐刚一蹲下,他立马凑上去亲人家,不亲腮帮子,专亲嘴唇,被亲的姑娘不仅不恼怒,还搂住他蹭脸,夸他乖,对他各种疼爱。

运气好的时候,他一天能亲十来个如花似玉的软妹子,我在一旁替他数着,恨得牙根痒痒。

我说:我也蛮乖的……

人家理都不理我。

小扎西乖吗?扯淡啊,我就没见过这么皮的孩子。

他遗传了老爹的基因,爱玩枪,动不动就端着玩具水枪往大冰的小屋里滋,还扔手榴弹,他的手榴弹是蘸水的泥巴块,吧唧一声糊在人身上,气得人半死。

他经常冲菜刀扔,菜刀那时在小屋当义工,他被小扎西磨没了脾气,只要一见这小子露头,立马举手投降,投降也不管用,人家照扔不误。

熊孩子爱捏软柿子,却不敢招惹我,他怕我。

有一回,他冲我扔了枚手榴弹,我二话不说冲出去把他的裤子给扒了,然后找了截塑料绳子把他的小鸡鸡扎了起来,他光着屁股哇哇大喊着逃回了家。

不一会儿,老兵拖着小扎西黑着脸出来了。

老兵冲我吼:你个小不死的,怎么打了个死扣!

我和老兵手忙脚乱地解绳子,半天才解开。小扎西的小鸡鸡被摆弄了半天,居然支棱了起来,硬邦邦的,像颗大花生。

老兵伸手弹了弹,然后骄傲地看了我一眼。

亲娘啊,三岁就能这样?

我震惊了,由衷地敬仰老兵的遗传基因。

我也伸手去弹,结果弹出来半掌热乎乎的童子尿。

小扎西后来养成了一个习惯,只要一看见我,立马提着裤子逃窜,从三岁躲到六岁。

我说:扎西你干吗去?

他慌慌张张地跑出一个安全距离,然后比着手指冲我开枪:biu biu biu……

(五)

虽然与老兵交好,但我一度认为他开的是黑店。

老兵火塘的酒价和菜品定价着实不低,高于丽江古城其他的食肆。说来也奇怪,却日日爆满,来消费的人一边嫌贵一边排队,老兵的银子挣得像从地上捡的一样。我曾闲来无事毛估了一下他的年收入,被得出的数字吓了一跳,富豪算不上,小财主却是一定的了。

老兵财不露白,挣了钱不花。

穿衣服他也不讲究,迷彩裤一穿就是一整年,被炭火烧出不少小洞,隐约透出底裤,红的,三角的。

他冬天一件山寨迷彩服,夏天一件迷彩T恤,领口早就被搓洗得变了形,肩头和胸口被水洗得发白,面料太低劣,上面起了一层球球,胳膊一抬,噼里啪啦生静电。农民工穿成什么样他就穿什么样,打眼一瞅,真真像刚扛完水泥钢筋空心砖,刚从工地里跑出来的。唯一的区别是他一年四季内扎腰,军用皮带杀得紧,裤脚也全被塞在靴子筒里。

我实在是看不下了,送他一件牛津纺的天蓝色手工衬衫,他也穿,套在破迷彩T恤外面穿,硌硬得我三天懒得搭理他。

老兵也不买车,整天骑一辆破电动车。此车历史悠久,绝对是电动车里的祖宗级别,他安了两个装菜的车筐,有时候采购的东西多,背上再背上一个塑料背篓。正面看背面看,活脱脱一个赶集卖鸡蛋的农民大爷。

我坐过一回他的电动车,北门坡的坡度不大,车开到一半怎么也爬不上去了,一边发出诡异的声音,一边往下出溜,我嫌他的破车肾虚,马力太小,他嫌我身体太沉。

没拌几句嘴,车子歪倒在路旁,筐子里的鸡脖子扣了我一身,旁边骑自行车的游客嗖嗖地路过,好奇地瞅瞅我们。

我说:老家伙,你挣的钱买辆大哈雷摩托都买得起吧,抠吧你就,抠死你!他忙忙叨叨地捡鸡脖子,觍着脸笑,不接我话茬儿。

一谈到钱,老兵就装聋作哑。

丽江是一方江湖,既是江湖,难免多是非。有些闲来无事的人爱嚼舌头根子,他们不生产八卦,只是家长里短的搬运工。

老兵火塘的生意火得一塌糊涂,难免让人眼红,故而常常占据丽江八卦的风口浪尖。

有人说老兵往死里挣钱是为了将来举家移民,有人说他用这些年挣来的钱收购了好多个纳西院子,早已跻身丽江客栈地产大炒家的行列。

对于前一个说法,我嗤之以鼻。

移民,移你妹啊,这老家伙一口江浙年糕普通话,听得人一个头两个大,我不信他忍心去祸害其他国度的人民群众。再说,他移民了能干吗?摆摊卖烧烤吗?

对于后一个说法,我无从替他辩解什么。

2009年后,很多集团行为的连锁客栈入驻丽江,大手笔地收房子、收院子,只要位置好,付起款来眼睛都不带眨的,商会模式的运作慢慢侵蚀丽江古城固有的客栈市场,把价格泡沫吹得很大。

市场受到这么猛烈的刺激,不论高端的客栈还是低端的客栈,整体的价位上浮是无法避免的。

拿最偏僻的文明村来说,当年一万元一年的院子,现在八万元都拿不到手,这还只是房租,如果租下院子后,略微装修打理一下,开门做上几天生意,倒手一转就是几十万元的转让费,赚的就是这个转让费。这种钱虽风险大,但来得容易,投入产出比实在是诱人,不少人用此手段短短一两年谋出了百万身家。客栈房地产在丽江古城是种变相的期货,至于接收的下家是否能继续接着转出去,那就各安天命了。

我傲娇,自诩古城清流,抹不下脸来染指这一行当,周遭交好的朋友都穷,也没什么资本,都玩不了这种心跳。

老兵是我身边唯一干这事的。

其实也没有传言中那么大手笔,他算不上大炒家,但手头五六家院子是有的。按照一家院子几十万元的收益来算,几百万元的身家是妥妥的了。

我曾在他其中一家客栈里借住过几日。短短几日里,光我遇到的过来询价要盘店的人就有四五个,老兵心狠手辣,报价高高的,讨价还价锱铢必较,各种玩心理战,一副恶俗的生意人嘴脸。

我看不太惯,刺激他说:牛B啊,加油加油,多挣点儿养老钱哈。

他笑而不语,顾左右而言他。

一和他谈到钱,他就装聋作哑。

我没有资格对老兵表达失望,世人谁不爱财?他不偷不抢,你情我愿地倒倒房产而已,谈不上有什么错。

只是在我心里,一个那么有骨头的人,一个曾经那么英雄的人,一个曾经把终生俸禄全部捐献给希望工程的人,居然在晚年如此逆转,如此入世爱财……说实话,心下实在是难以接受。

或许是我太苛责老兵了吧,或许是我还太年轻……

我找了个借口,搬出了老兵的客栈。

若干年来,我有个习惯,每年都会在丽江过春节。

老友太多,年夜饭一般要赶四五场,一般最后一顿是陪大和尚吃,而第一顿一定是在老兵家吃,我若晚到,他举家停箸等我。

但2013年春节前的除夕,我没去老兵家吃年夜饭。

他打电话过来,我找借口推托,他在电话里叹口气,说:你这个小浑蛋……明天早上别忘了来给我拜年,不来没有压岁钱。

老兵每年大年初一都会给我封一个压岁钱红包,祝我好好发育、茁壮成长。

第二天是大年初一,我用短信向老兵拜年,没去拿红包。

整个2013年,我太忙,没回丽江几趟,每次都匆匆忙忙的,一整年只在8月1日那天和老兵喝过一次酒,春节时的那次爽约,他不提,我不说。

关于老兵的房地产生意,我不提,他也不说。

8月1日那场酒,主角不是我和他,有酩酊大醉,但没有白银、黄金和青铜时代。2013年是古城的多事之年,新店铺和新客栈一堆一堆地冒出来,不堪重负的老房子接二连三地着火,火势汹汹,烧得人提心吊胆的。古城的消防支队日日严阵以待,但丽江的店铺实在太多了,冷不丁就在哪个犄角旮旯闹出幺蛾子来。我从外地打电话回去,朋友们细细给我描述火场的情形,有些火灾仅仅是因为一个烟头或一根老化的电线,听得人一身冷汗。

朋友告诉我说,鉴于火灾隐患,如今的古城禁止明火,原先家家户户惯用的火盆、火塘和蜡烛台如今通通被取缔。

他们说,老兵火塘烧烤本是特批的唯一一家可以用炭火烧烤的店铺,但老兵主动改造,把炭火烧烤改成了电磁炉烧烤,常客不习惯,生意大不如前。

他们还说,听说老兵把手头的院子全部出手了,他现在手头汇拢了一大笔钱,大家都揣测老兵快离开丽江了。

对于老兵火塘的改造,我略惊讶了一下,并未太当回事。

但听闻他即将离开的揣测,心里还是很难过,这老家伙,挣够了钱要走了么?

2014年春节,我回到丽江,不用老兵请,年夜饭我主动跑了过去,老兵火塘里一堆生面孔,服务员全都换成了一水儿的大小伙子,个个结实得要命,吃起菜来和打仗一样。

老兵高兴坏了,一口一个小浑蛋地喊我,他舀了一大瓢樱桃酒灌我,还让拉措加菜,给我煮空运过来的螃蟹。

我打小在海边长大,从小吃够了海鲜,实在没必要跑到云南来吃螃蟹,他不管,逼着我吃。

拉措用做红烧肉的做法做螃蟹,吃得我皱着眉头龇牙咧嘴的。

樱桃酒酒劲儿大,我很快喝红了眼。

这么好喝的樱桃酒,以后喝不到了。

桌上盘子太多,摆得太满,我站不上去,我挤坐到老兵旁边,搂着他的脖子敬酒,话一出口就拐了弯带了呜咽,我说:老家伙,我舍不得你走……

一桌子的人停了筷子,拉措嫂子一头雾水地问我:谁说你老兵哥要走了?

我说:别演戏了,你们不是把手头的院子全都变现了吗……谁知道你们接下来打算颠到哪儿去?

拉措哈地笑了一声,两手一合,啪地拍了一下巴掌,她说:钱都打水漂儿了……老兵呵呵笑着,一桌子的大小伙子嘿嘿笑着。老兵照我脑袋抽了一巴掌,他说:你个小不死的……人在阵地在,我他妈妈的哪儿都不会去!

老兵火塘多年来的盈余变成了数家客栈院子,客栈院子变成了几百万元的现金。这一大笔钱被花得干干净净。

老兵招募了一堆退伍的消防兵,月薪5000元起,又斥资200万元盖了宿舍营房,还购买了近180万元的专业灭火器材,并计划再购置四辆一吨半的消防车。

隐居丽江的多年里,他一直在默默地卖烧烤挣钱,默默地倒院子挣钱,一分一厘地积攒资金。

越南战场上死里逃生后的第29年,老兵倾家荡产,以一己之力组建了一支消防救援队。

全国唯一一支个人组建的消防救援队。

他用他的方式护持着这个世界。

傻倔傻倔的,像根老旗杆一样,始终屹立在往昔的年代里。

在那个早已远去的年代里,人们价值观虽一元,却朴素而单纯地崇尚奉献。

老兵的消防救援队赶上了牡丹园大火和狮子山大火,他们和丽江消防支队的官兵几乎同时到达,联手协作。老兵的消防救援队先后参与了十余次大小火灾的救援。

2014年中,老兵的消防队在“云南省民间消防大比武”中拔得头筹,集体一等奖,他的队伍一水儿的退伍老兵,经验丰富、素质过硬,集结第一、出水第一,着实震惊了赛场。

令老兵震惊的不仅仅是赛场,同时还有闻讯赶来的几位退休老将军。

将军们来自公安部,个中数人当年曾与老兵持戈于同一方烽火边疆,他们感慨于老兵的往昔和当下,当场电示《人民公安报》和《解放军报》重点报道这一拥军先进案例。

老兵再三婉拒,万语千言端在一碗酒中。

将军们比他犟,一定要树立他这个拥军先进个人的光辉形象。

老兵尿遁,跑了,关了手机,躲到大冰的小屋。

小屋那天来了一些背包客和一些毕业旅行的大学生,我向他们介绍老兵,他们客气地和老兵聊关于战争的话题,好奇地问:1985年、1986年还在打仗吗?不是早已经改革开放了吗?

他们大多是80后和90后,其中数人的家乡,位于边陲云南。

我坐立不安,为自己和他们汗颜。

瞅瞅一旁的老兵,他淡定地抽着烟。此类问答,看来他早已习惯。

……

有个英文单词叫hero(英雄)。

牛津词典对hero的释义有四:

一、具有超人的本领,为神灵所默佑者。

二、声名煊赫的战士,曾为国征战者。

三、其成就及高贵品格为人所敬仰者。

四、诗和戏剧中的主角。

有英雄,就有英雄崇拜,关于英雄崇拜,《史记》中的一句话最为精当:“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我没通读过《史记》,这句话是从朱光潜先生的文章中读到的。

朱光潜先生认为,崇拜英雄的情操是道德的,同时也是超道德的,所谓的超道德,是具有美感的。故而,崇拜英雄是一种好善,也是一种审美。

另外,他在著述中言及英雄这一话题时说:

敬贤向上是人类心灵中最可宝贵的一点光焰,个人能上进,社会能改良,文化能进展,都全靠有它在烛照。英雄常在我们心中煽燃这一点光焰,常提醒我们人性尊严的意识,将我们提升到高贵境界。

崇拜英雄就是崇拜他所特有的道德价值。

一个人能崇拜英雄,他多少还有上进的希望,因为他还有道德方面的价值意识。

朱先生是主张维持英雄崇拜的,他认为人在青年时代,意象的力量大于概念,与其向他们说仁义道德,不如指出几个有血有肉的人给他们看。

一个具体的人才具有真正的人格感化力。

……

我该怎么和那些懵懂的孩子介绍老兵?

挑明了说“你看你看,你面前的这个老兵是个活生生的英雄”吗?

指缝黢黑的老兵,酒气醺醺的老兵,衣服上油渍斑斑的老兵……

我不确定他们会有怎样的反应。

我也不确定我是否有资格来做这个介绍人。

相交多年,我并不知晓老兵的真实姓名,只知他籍贯浙江诸暨,1981年入伍,二等甲级伤残,耳背、好酒、抠门儿,打架时爱用灭火器,建了一支牛B的消防队,开着一家叫老兵火塘的“黑店”。

(六)

从二十出头到三十四五,我兜兜转转驿马四方,但很多个8月1日,不论身在何方,都会赶回丽江。

也没什么重要的事,不过是陪一个老兵过节。

这一天,老兵一定会失态,一定会喝醉,一定会嘶吼着高歌,涕泪横流的。

照片墙前供台已摆好,供香青烟直插云天,他立正着,大声唱歌,从《血染的风采》唱到《望星空》,咬牙切齿,荒腔走板,唱得人心里发抖。

“如果我告别,将不再回来,你是否理解,你是否明白……”

他一手端着满杯的白酒,一手攥着拳,在每首歌的间隙高喊一声:敬……礼!

啪的一个军礼,半杯酒泼进地里,半杯酒大口地吞咽,一杯接一杯,一杯接一杯。

每年的8月1日,我负责站到一旁给他倒酒,这一天不论他喝多少、醉成什么样子都不能去劝,他一年只疯这一次。

老兵已经醉了,上半身找不到重心地摇晃着,腿却一动不动地站着军姿在地面上扎根,他把杯子塞进我手中,说:来,和我的兄弟们喝杯酒。

半身的汗毛竖了起来,不知为什么,真好似一群血衣斑斑的人如山如岳地矗立在我面前一般,血哗哗地涌上了脑子,一口酒下肚,热辣辣地烧痛了眼。

我说:我×,我他妈算个什么东西……怎么配给你们敬酒……

老兵在一旁青筋怒张地朝我大喝一声:干了!

声音的后坐力太强,他摇晃两下,咕咚一声仰天倒下,砸得墙板乱颤。

挟着三十年的是非对错,砸得墙板乱颤。

我盘腿坐下,把老兵的脑袋放在我大腿上。

他摊开手脚,躺成一个“大”字,仿佛中弹一样大声呻吟着,声音越来越轻、越来越轻,然后沉沉睡去,在这个风花雪月的和平年代。

门外日光正好,路人悠闲地路过,偶尔有人好奇地往屋里看看。

我扶着老兵的头颅,滚烫的,沉甸甸的。

酒打翻了一地,浸湿了裤脚,漫延而过。

如同坐在血泊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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