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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明星的魅力关键词是谋杀 作者:安东尼·霍洛维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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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走到地铁站时,霍桑的手机响了。他接起这通来电,但是没有称呼对方。他默默地听了大约半分钟,然后挂断了电话。 “我们要去趟砖巷。”他说。 “为什么?” “那个败家子回来了。达米安·考珀回伦敦了。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赶回来,对他来说一定不容易。他妈妈已经死了一个多星期了。” 我思考了一会儿他刚才说的话。“刚才是谁?”我问他。 “什么?” “电话里。” “这有什么相干?” “我只是对你获取信息的途径感兴趣。”霍桑没有回答,所以我继续说道,“你知道朱迪思·戈德温去过南肯辛顿站,有人帮你取得了观看监控录像的权限。你还清楚安德莉亚·卡卢瓦涅克有过前科。作为前任警察,你的消息似乎格外灵通。” 他露出了那个标志性的表情,好像我刚才的话既让他意外又冒犯了他。 “这不重要。”他说。 “这很重要。如果我正在写关于你的书,不能凭空捏造。如果你会在车库和人接头,就要告诉我。你乐意的话,我们可以叫他‘深喉’。不行,算了。我需要知道真相。你显然有帮手,那个人是谁?” 我们穿过街道,经过一群穿着哈罗公学校服的男生:蓝色外套,系着领带,戴着平顶硬草帽。 “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意识到自己看起来就像傻瓜一样。”霍桑说。 “他们看起来挺好的,不要转移话题。” “好吧。”他皱了皱眉头,“是我之前的总督察。我不会告诉你他的名字。他觉得我离开是因为被扣了个不该戴的帽子,所以对之前发生的事不太满意。事实上,他知道那些都是胡扯,总之,他需要我。我的意思是,你也见过梅多斯。就算你把重案组一半警察的智商加起来,还是达不到三位数。他让我以顾问的身份加入,自那之后就一直在用我。” “像你这样为警方效力的人有多少?” “只有我一个。”霍桑说,“还有其他顾问,但他们查不出什么结果。纯属浪费时间。”他的语气中没有恶意。 “砖巷……”我琢磨着这个名字。 “达米安·考珀是昨天坐商务舱从洛杉矶飞回来的。他的女朋友陪着他,她叫格蕾丝·洛威尔,他们有一个孩子。” “你没提过他有孩子。” “我提过他可卡因上瘾。据我所知,那对他来说更重要。他在砖巷有一幢公寓,我们现在就要去那儿。” 我们经过哈罗公学,然后折返,下山去车站。我开始思考我在整件事中扮演的角色。我天天跟着霍桑在伦敦四处奔波,这让我不由得担心:照这样下去,这本书不知会变成什么样。从不列颠尼亚路到殡仪馆,再到南艾顿、大理石拱门、哈罗山丘,接着是砖巷……比起侦探小说,倒更像是从A到Z游伦敦。我生气的是,杰里米·戈德温这条线索一无所获。戴安娜·考珀发短信说见过他,但他不可能独自在这座城市穿行,当然也无法施暴、有预谋地作案。可如果勒死她的人不是他,那凶手是谁?如果是我掌控着案件进展,到目前为止,我一定已经让凶手登场了。可现在,我没有丝毫把握目前见过的人中有谁是凶手。 还有一件事在困扰我。我还没有向我的文学经纪人提过这本书的事,她信心满满地期待与我的下次见面,还以为我会兴致勃勃地和她分享《丝之屋》之后构思的新作。我知道我迟早要面对她,可我有预感,她不会高兴。 我们乘地铁来到砖巷。要从伦敦西边一直到东边,打车的话不知猴年马月才能到。我们面对面坐下,车厢里几乎没什么人,门刚合上,霍桑就探着身子,问我:“你想好名字了吗?” “名字?” “书名!”这么说,他也一直记挂着这本书。 “现在还为时过早,”我告诉他,“首先,你要破案。然后,我才能知道该怎么写。” “你不先起书名吗?” “不,当然不是。” 我从来没觉得起书名是件信手拈来的事。每年在英国出版的书有二十万册左右,尽管其中一些有知名作者的加持,大部分书封上却只有两到三个单词,占据不到零点零三平方米的陈列面积。书名要简洁、巧妙,意味深长,朗朗上口,便于记忆,还得是原创。要满足诸多要求。 许多让人眼前一亮的书名其实另有出处。《美丽新世界》《愤怒的葡萄》《人鼠之间》《名利场》……这些书名都另有出处。阿加莎·克里斯蒂创作的八十二本书中,许多书名都受到了《圣经》、莎士比亚、丁尼生[阿尔弗雷德·丁尼生(A.L.Tennyson,1809—1892),英国十九世纪的桂冠诗人,代表作有《悼念》],甚至《鲁拜集》[《鲁拜集》是十一世纪著名波斯诗人奥玛·海亚姆所作的四行诗集,由其学生整理而成。十九世纪,英国作家爱德华·菲茨杰拉德将《鲁拜集》翻译成英文,此后成为流传后世的文学经典]的启发。我最中意的是伊恩·弗莱明的书名:《俄罗斯之爱》《你只能活两次》《你死我活》。他的书名能以现在的形态广为人知,就连他本人也觉得不容易。《你死我活》差一点就以《送葬者的风》为名出版了,《太空城》的备用名有“攻城秘密”“攻城阴谋”“攻城计划”,甚至一度还叫过“该死的礼拜一”。而《金手指》最初的名字是“世界首富”。 我没有为这本新书起名,我甚至不确定能否成书。 霍桑和我相对无言。任思绪游离,我看着眼前掠过一个又一个站点:温布利公园站、南汉普斯特德公园站,然后是贝克街站。贴着瓷砖的墙壁上浮现着福尔摩斯的剪影。[英国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塑造的侦探人物歇洛克·福尔摩斯和其助手华生就居住在贝克街221B号,贝克街由此闻名。当地铁刚驶进贝克街站的时候满目的福尔摩斯剪影遍布车站的每一面墙上]这时,我又想起了一位擅长起书名的大师,虽然柯南·道尔也常常再三思考,可倘若《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是英国著名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于一八八七年所创作的推理小说,也是第一本以名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沿用最初的名字“一团乱麻”,它还会那么触动人心吗? “我一直在想,可以叫‘霍桑探案’。”霍桑突然说道。 “你说什么?” “书名。”车厢里的人流越来越多,他来到过道这头,在我旁边坐下。“总归是第一本。我想,每本书的封皮上都会印着我的名字。” “我从未想过要创作一个系列。”我必须要说,我的血液都快冷却了。 “我不喜欢这个名字。”我说。 “为什么不喜欢?” 我搜肠刮肚,终于想出一个理由:“有点俗套。” “是吗?” “《派恩探案》[《派恩探案》是阿加莎·克里斯蒂一九三四年出版的一部作品,讲述了侦探帕克·派恩的探案故事。中文熟知的译名为《惊险的浪漫》],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还有《海蒂探案》[《海蒂探案》,又名《海蒂·温斯洛普探案集》,是BBC出品的一部探案题材的电视剧,讲述了六旬奶奶海蒂作为私家侦探探案的故事经历],之前太多了。” “是的。好吧。”他点点头,“我再想想。” 我说:“不,你不用想了。这是我的书,书名我来想。” “那要想个好的。”他叮嘱道,“和你说实话,我不太喜欢《丝之屋》这个名字。” 我不记得我什么时候和他提过这本书。“《丝之屋》是个非常好的书名,”我激动地大声反驳道,“这是个完美的书名。这听起来就像是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故事,整个剧情就围绕这个展开。出版社非常喜欢这个名字,他们甚至打算在书里放一段白丝缎。”我的喊声盖过了轰隆作响的地铁噪声,这时我突然发现地铁到站了。列车停在了尤斯顿广场站,其他乘客正盯着我看。 “老兄,没必要这么敏感。我只是想帮点忙。” 车厢门关闭,我们再次被带进了黑暗中。 实际上,我已经对达米安·考珀相当了解。我昨天晚上用谷歌查了他的资料。通常,我会避免使用维基百科。如果你有目标地寻找信息,维基百科很有帮助,但它包含太多错误信息,如果你是一个想表现得很权威的作家,最好不要轻信维基百科。不仅如此,成功的演员也可能会亲自编辑修正自己的词条,因此我更倾向于通过其他渠道搜索信息。幸好,相当一部分报纸刊载过报道达米安的文章,让我得以拼凑出他的过往经历。 一九九九年,他从英国皇家戏剧学院毕业后,就被知名的星探汉密尔顿·霍德尔挖掘。霍德尔的客户包括蒂尔达·斯文顿[蒂尔达·斯文顿(Til da Swinton),英国演员、制作人、编剧,出演过《地狱神探》《奇异博士》等]、马克·里朗斯[马克·里朗斯(Mark Rylance),英国演员,参演《间谍之桥》《敦刻尔克》等]和斯蒂芬·弗雷[斯蒂芬·弗雷(Stephen Fry),英国演员、编剧、制作人、导演。参演《王尔德》《万能管家》等]。之后的两年,达米安在皇家莎士比亚剧团中出演了一系列角色:《暴风雨》中的缥缈精灵爱丽儿,《麦克白》中的马尔科姆,《亨利五世》的主人公。之后,他转战电视荧幕,出演了BBC制作的阴谋惊悚片《政局密云》,该剧于二〇〇三年播出。因在BBC另一部电视剧《荒凉山庄》中饰演的角色,他赢得了生平第一个英国电影与电视艺术学院奖提名,同年他凭借在《不可儿戏》中阿尔杰农一角斩获了晚间标准戏剧奖颁发的新人奖。据传闻,他拒绝了出演《神秘博士》的机会(大卫·田纳特接替了这一角色),到目前为止,他的事业在大荧幕颇有起色。他曾出演伍迪·艾伦执导的《赛末点》,接着出演了《凯斯宾王子》、两部《哈利·波特》、《社交网络》,还有二〇〇九年重新启动的《星际迷航》。同年,他搬到好莱坞,出演了两季《广告狂人》。当时,飞行员一角还没有人选。最后,他在《国土安全》系列中担任主演,搭档克莱尔·丹尼斯和曼迪·帕廷金,他母亲去世时这部剧正要开拍。 我不确定他是在哪个阶段买下砖巷这间两居室公寓的,但那就是他在伦敦的住址。那间公寓在一间仓库的三楼,经过精心改装,刻意还原了仓库原本的特征:斑驳的木地板,裸露的横梁,老式的暖气和大量的砌砖。对于这间格外宽敞、双倍挑高的客厅,我的第一印象是:像假的。就像电视里的布景一样。客厅划分出不同的生活区。左边是一个工业风的厨房料理台;然后是一片配有复古真皮沙发和扶手椅的休息区,围绕着咖啡桌摆放;最后是一处升起的平台,装有玻璃门,通向屋顶阳台。我能看见阳台上摆着很多赤陶花盆,另一头还有一个煤气烧烤炉。沃立舍点唱机靠着远处那面墙摆放。公寓精心装修过,泛着金属光泽,还用霓虹灯装饰。一截螺旋形的楼梯通向上层。 我们赶到时,达米安·考珀已经在等我们了,他坐在厨房料理台旁的高脚凳上,身上同样散发着一种不真实的感觉:慵懒的姿态,衬衫敞着领口,金项链紧贴着胸毛,皮肤晒成了古铜色。他就像是在为时尚杂志的封面摆造型。他看起来帅气逼人——也许他自己也知道,乌黑发亮的头发梳成背头,蓝色的眸子炯炯有神,留着恰到好处的小胡子。他面带疲惫,也许是倒时差的缘故,可我知道他大部分时间都在警察局录口供。还有一场葬礼等着他安排——或者,至少说,出席。当然,葬礼已经有人事先替他安排好了。 他用对讲机为我们打开门,一边用手机通话,一边向我们挥手致意:“好的,好的。听着,我会尽快回复你。我这里有客人。照顾好自己,宝贝。再见。” 他挂断电话。 “嗨,抱歉。我昨天才回来,最近发生的事……简直太疯狂了。”他跨大西洋的口音就足以让人反感。我记得霍桑告诉过我,他遇上了财务危机,私生活不检点,还吸食毒品上瘾,我立刻就相信了他说的话。达米安·考珀让我浑身不舒服。 我们握了手。 “你们要喝咖啡吗?”达米安问道。他指着沙发,邀请我们坐下。 “谢谢。” 他家里有一台全自动、可以打奶泡的胶囊咖啡机。“真是一场噩梦。我可怜的母亲!昨天下午我和警察聊了很久,今天早上也是。他们告诉我这个消息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至少一开始的时候是。”他稍作停顿,“你们想知道什么,我一定知无不言。只要能帮你们抓住那个浑蛋……” “你上次见母亲是什么时候?”霍桑问道。 “是我上一次结束工作,十二月的时候。”达米安打开冰箱,取出一些牛奶。“她想看看孩子,她有一个孙女。我们来这里比较容易。反正我有事要办,就一起过了圣诞节。她和格蕾丝相处融洽,我很高兴她们能多增进些感情。” “你和你母亲很亲近。”霍桑说话的时候目光中闪过一丝异样,仿佛是在暗示什么。 “是的,当然了。我的意思是,我搬去美国,这对她来说不容易,可她非常支持我的工作。她为我做的事感到骄傲。我父亲很久以前就死了,而她始终没有再婚,我认为我的成功对她来说意义重大。”他冲了两杯咖啡,甚至在回忆他已故的父亲时,还不忘给咖啡拉花。他匆匆瞥了一眼他的作品,然后把咖啡杯递给我们,补充了一句:“我刚听说这件事时伤心欲绝。” “她已经去世一个多星期了。”霍桑说,语气中并没有敌意。 “我有事情要处理。我们正在排演一档新剧,我不得不把家门锁好,把狗托人照顾。” “你养了一只狗。真好。” “是只拉布拉多犬。” 正是这最后一句话让我不禁怀疑这位忧心忡忡、关怀备至、刚失去亲人的达米安·考珀或许不像他表面上那样真诚。他不光把他的新剧排在了第一位,竟然还告诉了我们他养的狗的品种——就好像这会对调查他母亲惨死的案件有所帮助似的。 “你们母子多久联系一次?”霍桑问道。 “大概一周一次。”他稍作停顿,“不管怎么说,至少半个月一次。她以前常常来这里,帮我照看这个地方,给阳台上的植物浇浇水之类的。她会回复我的邮件。”他耸耸肩,“我们不常联系。她很忙,时差也是障碍。我们会发很多短信和邮件。” “她去世那天给你发过短信。”我说。 “是的,我告诉警察了。她说她很害怕。” “你知道那条短信的意思吗?” “她指的是那个在迪尔受伤的孩子。” “他可不只是受伤。”霍桑插话道,他坐在沙发的角落里,跷起腿,颇有些慵懒,那样子更像是一名医生而不是什么侦探。“他脑部受到严重损伤,需要人全天候的照料。” “那是个意外。”达米安突然变得激动起来。他在口袋里摸索,我猜他是想抽支烟,霍桑拿了自己的一支递给他。达米安接过来,两人都点着了烟。“你是想说他与案子有关吗?我花了半个下午的时间配合警察问话,他们没有提起他。他们认为母亲死于一场失控的入室盗窃案。” “这一推测也许成立,考珀先生。但我的工作是掌握全面的信息。我感兴趣的是,关于迪尔,你有什么想告诉我们的吗?毕竟,你当时也在。” “我又不在车里,老天哪!”他的手指穿过完美无瑕的发型。这是一个不习惯面对提问的男人——除非是接受时尚杂志的采访。这一次,房间里可没有公关人员来指导他如何回应。 “你看,那是十年前的事了。”他说,“妈妈还住在迪尔附近的村庄沃尔默。我们之前常住在那里,那是我出生的地方。爸爸死后,她想留下来。那栋房子对她来说很重要——房子,还有花园。那次是她过生日,我去陪了她几天。当时我在皇家莎士比亚剧团的一个角色刚刚杀青,还在读剧本,思考下一步的计划。那起事故发生在星期四。她去打高尔夫。我们原本打算那天晚上出去吃,可当她回到家后,魂不守舍。她说她忘记戴眼镜了,开车撞到了人。她知道他们受了伤,但她不知道自己撞死了其中的一个。” “她为什么不停车?” “霍桑先生,我不介意和你说实话。毕竟,你现在也不能起诉她了。事实上,她是担心我。我的事业刚有起色。我在《亨利五世》中的表演颇受好评,他们甚至说要把它带到百老汇。她觉得负面舆论会伤害我,而且,我不是说她没打算自首,她从未有过这种想法。她只是想先和我商量一下。” “她杀了一个孩子。”霍桑忽然身体前倾,指责道。对于他突如其来的身份转变,我早已习以为常:从目击者变成公诉人,从朋友变成危险的敌人。 “我告诉过你,她不知道。”他稍作停顿,“总之,不管是否有价值,我必须要说,那起事故有很多地方说不通。” “比如?” “呃,保姆说,两个孩子跑过马路是要去对面的冰激凌店。但冰激凌店当时关门了,所以根本说不通。还有,那个消失的目击者也是一个疑点。” “什么目击者?” “就是最先出现在事故现场的那个人。他试图提供帮助,但当警察和救护车到达后,他突然就离开了,没人知道他是谁,也不知道他看到了什么。审讯和庭审时都没见过这个人。” “你是在暗示你的母亲没有责任吗?” “不是。”达米安吸了一口香烟。他拿烟的姿势就像黑白电影里的明星,拇指和食指圈成了一个O形。“我母亲应该戴上眼镜的,她自己也知道。你不知道那件事让她多难过。她再也没开过车。而且尽管会让她心碎,她还是意识到不能继续住在沃尔默了。几个月后,她卖掉了房子,搬到了伦敦。” 另一个房间里传来了手机铃声,几声铃响后,有人接起了电话。 “至于戈德温一家?”达米安耸耸肩,“她确实和他们有后续交流。毫无疑问,他们从未原谅她,也从未接受法院的判决。事实上,那家的父亲艾伦·戈德温在她去世前几周还纠缠过她。” “你怎么知道的?” “妈妈告诉我的。他还去不列颠尼亚路上的那栋房子找过她。你们能相信吗?他找她要钱,让她资助他快破产的生意。她让他离开,他还给她写了一封信。要我说,那就是骚扰。我叫她去报警。” 艾伦·戈德温失去了一个孩子,另一个孩子残废了。我很难想象达米安·考珀竟然成了这背后的受害者。霍桑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一位风姿绰约的黑皮肤年轻女人优雅地走下了螺旋楼梯,她牵着一个小女孩,另一只手拿着手机。 “达姆[达米安的昵称],是杰森的电话。”她语气很紧张,“他说有重要的事。” “没问题。”他接过电话,走向阳台。“抱歉,是我的经纪人。我得接一下。”他在窗前驻足,皱着眉头对女人说,“我还以为你在哄艾什莉睡觉。” “她在倒时差,她不知道现在是晚上还是白天。” 他走到外面,屋里只剩我们,还有那个女人和她的孩子。想必这位就是格蕾丝·洛威尔了。毫无疑问,她之前做过模特或演员。她身段迷人,身上散发着之前那份职业练就的自信,轻而易举就能抓住人的目光,颇具镜头感。她三十出头,身材颀长,高颧骨,天鹅颈,直角肩。她穿着紧身的牛仔裤和宽松的粗线针织衫,一看就价格不菲。一旁学步的儿童应该还不满三岁。她用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盯着我们。我想,她一定已经习惯了被父母带着满世界跑。 “我是格蕾丝,”她说,“她是艾什莉。你要打招呼吗,艾什莉?”孩子没有吭声,“达米安给你们泡咖啡了吗?” “不用了,谢谢。” “你们来这里是为了黛安娜的事吧?” “是的。” “这件事给他打击很深,虽然你们可能看不出来。达米安非常擅长隐藏情绪。”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觉得有必要维护他。 “他听到这个消息时伤心欲绝,”她继续说,“他崇拜他妈妈。” “他说去年圣诞节是你陪她过的。” “是的。我们确实一起过了圣诞,虽然比起我,她对艾什莉更感兴趣。” 她从冰箱里取出一盒果汁,在塑料杯里倒了一些,然后递给孩子。“也很正常,毕竟艾什莉是她的第一个孙女。” “你也是演员吗?”我好奇道。 “没错。好吧,我之前是。我们就是在皇家戏剧艺术学院认识的。他扮演哈姆雷特。那出戏排得很好。这么久过去了,还有人在谈论。每个人都知道他会成为明星。我演的是奥菲莉亚。” “那你们在一起很长时间了。” “没有。从皇家戏剧学院毕业之后,他被皇家莎士比亚剧团选中,去了埃文河畔斯特拉福德[皇家莎士比亚剧院(简称:RSC,皇莎),坐落在英格兰埃文河畔的斯特拉福德,这里以莎士比亚故居而闻名]。我拍了好几部电视剧……《霍尔比市》《幻术大师》《同志亦凡人》,等等。实际上,几年前我们才再次相遇,在国民乐团第一晚的聚会上。然后我们就在一起了,再然后艾什莉出生了。” “这对你来说一定很难。”我说,“不得不成为家庭主妇。” “也不完全是,这是我的选择。” 我不相信她。她的目光中透露着不安。她在递给达米安电话时,眼神中有着同样的不安。她担心他会一把夺过她手中的手机。事实上,她可能是害怕达米安。我毫不怀疑,功成名就让他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早已不是她当年在戏剧学院遇见的那个男人了。 达米安打完电话,回到了屋里。“刚才对不起,”他说,“他们都快疯了,我们下周要开始拍摄。” “他想怎么样?”格蕾丝问。 “他想知道我什么时候回去。老天!他真是个浑蛋,我才刚到伦敦。”他看了一眼手表,一大块钢质表盘上有几个齿轮。“洛杉矶现在才早上五点钟,他已经在跑步机上了,他说话时我听见的。” “你什么时候回去?”霍桑问道。 “葬礼星期五举行,我们第二天回去。” “哦。”格蕾丝脸色一变,“我还指望能多待一阵子呢。” “我现在本该在排演,你知道的。” “我想花点时间陪陪爸妈。” “你已经陪了他们一个星期了,宝贝。” 他说“宝贝”时的口吻听起来既像是在施恩,又隐约似在威胁。“你们还有其他需要吗?”他问我们,显然他的心思已经跑到了别处。“我不知道怎么才能帮到你们。我把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了警察,说实话,他们的调查方向似乎与你的南辕北辙。丧母之痛已经难以承受,但是不得不再次回忆起在迪尔的遭遇,这种感觉实在糟透了。” 霍桑做了个鬼脸,仿佛继续询问下去确实让他感到抱歉。然而,这并没有阻止他发问。“你知道你母亲提前为自己安排好葬礼这件事吗?”他步步紧逼。 “没有,她没有告诉我。” “她为什么做出这个决定,你有什么想法吗?” “没什么,她是一个很有条理的人,性格如此。葬礼、遗嘱,所有这些……” “你知道遗嘱内容吗?” 达米安生气时,他的脸颊两侧各浮现出一小片红晕,就像两只电灯泡。“遗嘱我一直都知道,”他说,“但我不打算和你们讨论。” “我想她应该把一切都留给了你。” “正如我先前所说,这是隐私。” 霍桑起身:“我们葬礼上见,我知道你会上台演讲。” “不完全是。妈妈留下遗言,让我说两句。还有格蕾丝,她要读一首诗。” “西尔维娅·普拉斯[西尔维娅·普拉斯(Sylvia Plath,1932—1963),美国二十世纪最有影响力的女诗人,自白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代表作《钟形罩》《爱丽儿》]的诗。”格蕾丝说。 “我不知道她喜欢普拉斯。但是我接到了殡仪员的电话,是一个名叫艾琳·劳斯的女人打来的。显然,一切都安排好了。” “你不觉得她在死亡当天为自己安顿好了后事,整件事有些蹊跷吗?” 这个问题似乎惹恼了他:“我认为这就是巧合。” “有趣的巧合。” “我从中看不出什么有趣之处。”达米安径直走向大门口,为我们打开门。“很高兴见到你们。”他说。 他甚至都没有想过要让语气显得真诚。我们起身离开,走下几级台阶,来到车水马龙的大街上。 一出门,霍桑就停下脚步。他回过头,陷入沉思。“我遗漏了什么线索。”他喃喃自语。 “什么?” “我不知道是什么。当时你在询问他戴安娜·考珀发的那条短信。我不是都和你说过了吗,你为什么就不能把嘴闭上呢?” “该死的,霍桑!”那一瞬间,我真的忍无可忍了。“你再这么和我说话试试。我听你问话。我做好笔记。可如果你认为我会像只宠物狗一样跟着你在伦敦四处跑,那你就错了!我不傻。问他那条短信有什么问题吗?那显然和案情有关。” 霍桑瞪了我一眼:“那是你以为的!” “好吧,难道不是吗?” “我不知道!也许是,也许不是。但是他刚刚向我透露了一条重要信息。你打断了我的思路,我现在还连不起来。这就是我要说的。” “那你可以在葬礼上问他。”我大步流星地走开,“让我知道他说了什么。” “星期五上午十一点!”他在我身后喊道,“布朗普顿公墓。” 我停下脚步,转身说:“我去不了,我很忙。” 他跟在我身后,喊道:“你必须去,关系重大。这就是整件案子的疑点之一,还记得吗?她想要举行一场葬礼。” “我有一场重要的会议要参加。抱歉。你只用记记笔记,之后再转达给我。反正,我相信你会比我记得更准确。” 我看到一辆出租车,挥手把它拦了下来。这次,霍桑并没有试图阻止我。我刻意不去转身,但在出租车加速拐弯的时候,我透过后视镜,看到他还站在那里,又点燃了一支香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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