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鬼笑石  作者:呼延云

回到北京,呼延云打了几个电话,给马笑中,给林凤冲,给章敏,给王长顺,甚至还找到了当年分局派驻临时物证库的欧警官……当然,最重要的一个电话他是留到最后打的。

给刘思缈。

电话里,他请刘思缈核实一个信息,该信息存放在鬼笑石案件的卷宗里。

刘思缈说这可不好办,旧案的卷宗统一存放在各分局的档案室,调取手续相当复杂。你为什么不去找林凤冲,他当年不是参与了这个案件的侦办工作吗?

呼延云说我找了,他说调档要写清楚查询事宜,因为我所要核实的信息涉及技术问题。你是刑事技术处的领导,申请的话,档案室给出的回应速度会快得多。

刘思缈还是有些犹豫。

这时呼延云说,看在你多少也跟这起案件有关系的份儿上,就帮帮忙吧。

刘思缈又好气又好笑,说我什么时候跟这个案子扯上的关系?

呼延云说:“你忘了,鬼笑石案件发生的那天,咱们海淀区六个学校在眼镜湖畔搞合唱比赛,你领唱的师院附中合唱队唱的是《蝴蝶飞呀》。后来,袁莹在山上开玩笑说,就是因为你太漂亮了,评委们考虑到新闻播出效果,才把冠军颁给了你们……一晃,都过去二十年了。”

电话里,刘思缈沉默片刻,才轻轻说了声:“那你等我消息。”

拿到核实后的信息的那天下午,呼延云在电视上看到一条新闻:西山森林公园建设中的最后一个拆迁项目——南下洼村已经拆迁完毕。

望着屏幕上的一地瓦砾,他给邓云鹏打了个电话,问康宁医院咋样了?邓云鹏说搬到金顶山那边去了,对了你是不是去北大荒了?呼延云问你怎么知道的?邓云鹏说红姐给我们医院护士长打电话聊天,提了一句。呼延云问张振宇还好不?邓云鹏说他最近很少在医院待着,经常去金山陵园,不知道干啥。

呼延云知道,张振宇在等他。

又是秋天,又一次走在了万安山的山路上。

只是初秋,寒意未浓,所以满山的树色也还未斑斓,但在一片绿意中,偶尔也能窥见一两叶提前染了的淡红,并不鲜艳,入目却十分怡人。天空很蓝,飘着几朵雪白的云,到山顶时,仿佛被鬼笑石系住似的,久久不去。

在停车场,呼延云扶着栏杆往山下眺望:不知什么时候,城市已经扩张得如此庞大,往日的雾霾不复存在。清新的空气,将地平线上那一溜锯齿似的楼宇映现得格外清晰。

呼延云转过身,沿着台阶走上了金山陵园,在如林的墓碑中穿行很久,才看到了肃立着的张振宇。他站在石劲风的墓前,手捧一束鲜花。

孙萍的墓,就在石劲风墓的旁边,单独的一座。

听见呼延云的脚步声,张振宇弯下腰,把那束鲜花放在了石劲风的墓碑前。

你来了?

嗯。

去北大荒了?

嗯。

大老远的,去那儿干吗?

去……

去找真相?

不,不是,是去把我二十年前本该走的一段路走完。

二十年前?

对,二十年前。就在香山公园的那个围墙豁口,你翻过去了,刘恋翻过去了,袁莹翻过去了,后来邓云鹏也翻过去了。你们每个人都走向了鬼笑石,只有我犹豫了。我翻过去,又翻回来了……而原因,竟是因为一个噩梦。

噩梦?

我从来没跟你说过,就在咱们来香山公园参加合唱比赛前一天的晚上,我做了一个噩梦。我梦见深秋的天空下,一个穿着红色圆领毛绒上衣的女孩,站在虎皮石围墙的前面朝我挥手,嘴里似乎在说“再见”,却一点儿声音也没有。我预感到什么可怕的事情将要发生,伸手去拽她,但她消失了,只看到虎皮石围墙上有一个很大的豁口。我想翻墙过去找她,可攀上豁口,才发现墙的另一面是深不见底的万丈深渊……后来,袁莹翻墙过去之前招呼我一起过去时,我惊恐地发现,那场景跟我梦里的一模一样,就连她身上穿的都是那件红色圆领毛绒上衣——我知道这听起来像个灵异故事,可能你会觉得荒诞不经,是我编出来骗你的。然而不是,这是真的,我真的做了这么个梦,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在翻墙的那一刻犹豫了很久,翻过去后又翻回来的原因。因为我产生了一种宿命感,无路可逃的恐惧……

我信,你小子这么多年了,虽然在社会上混,但始终混得半生不熟的,还是不大会说假话。

这些年我总在懊悔,懊悔自己被那个梦魇住了。我一直在想,假如我当时也追上去了,很多事情就会不一样。当然我改变不了鬼笑石案件本身,但或许能够救下袁莹,救下邓云鹏,救下你——

你别说,我还真挺佩服你小子这个总把自己当成救世主的二乎劲儿的。

我还没说完:也救下我自己。

你自己?

当然。

你不是没有走向鬼笑石吗?

但我也从此再没有走出鬼笑石。

也就是说,你去了北大荒,就是为了走出鬼笑石,并且,终于走到了终点?

不,北大荒不是终点,这里,才是终点。

……好吧,那么请问,站在终点线的你,此时此刻做何感想呢?

这句话好像对你也同样适用。

啊?

不是吗?此时此刻,你也是刚刚跑到终点线,甚至比我还慢了一步——尽管你是故意放慢了这一步。

我为什么要故意放慢了这一步?

这就是你在这里的原因,你知道终点线在哪里,也知道怎样才能跨过去。但你在等我,不管出于什么理由,你都要看着我先跨过去,然后,再拉着你一起跨过。

很久很久,张振宇慢慢地点了点头。

那么,就从刚才我说的那句话开始接着讲。假如我翻过墙后,继续追赶袁莹,可能会目击到哪些事,以及为什么会因此改变整个事件的结局。

其实这样的“假如”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我追上了袁莹,跟她一起走上通往鬼笑石的主路。这样一来的话,基本上对结局不会有什么改变。

我要重点说的是第二种情况:那就是我没有追上袁莹,在到达快活林的时候,坐在树林里歇了歇脚。那么极有可能,看到你从那条羊肠小径里钻出来的不是邓云鹏,而是我。

是的,我确信邓云鹏对警方做出的第一遍供述是实话,他那时确实看到了你,还有你手里的红色单肩背包。

得出这一结论的原因有三个:第一是时间。邓云鹏说看到你的时间是五点十五分,此后,那个拿着柴刀满世界找欺负他闺女的人的山民佟宽,在五点二十分见到了走在通往鬼笑石主路上的你。再后来,五点二十五分左右,气象站的电工看到你登上了鬼笑石。这是一个连贯且完整的时间过程,而警方做过试验,正常人的步速,从快活林走到鬼笑石的时间恰好是十分钟。邓云鹏并没有跟踪或尾随你上主路——否则他必然会被佟宽撞见——也就不可能清楚你离开快活林以后的行动轨迹,那他怎么能给出如此精准的时间起点?唯一的答案,就是他说的是实话。

第二是那个红色背包。对这个致命的证据,邓云鹏后来说自己编了瞎话陷害你,但回想他最初的表述,说是看见你“手里拿着个红色背包”。假如他编瞎话,那么更正常的表述,应该说你“背着个”或“挎着个”背包,但他说的是拿在手里,因为当时你本身就背着个迷彩双肩背包,不方便再背挎其他的旅行包。还有就是把背包拿在手里,高度符合一个人在极度紧张时手足无措的表现。

第三,我想从一个小学就跟邓云鹏是同班同学的角度,说说对他的看法。从小到大他都是个敏感、懦弱和神经质的家伙,他在任何环境下都是被动的一方,永远被别人牵着鼻子走,说他第一次进“局子”就敢编瞎话欺骗警方、陷害别人,我不信。别忘了,就算是我这么个初中时因为打群架进过派出所的人,进了审讯室还心惊肉跳呢,何况是他。别看好多人平日里充英雄装好汉,真往审讯椅上一坐,心里没鬼也筛糠。这之后,撑不住柴警官的审讯压力,推翻了自己的真实口供,倒很符合他的心理素质。当然也有人怀疑他就是真凶,因为整个案件中,只有他是“双无人员”:翻墙以后的行动没有目击证人;起火时间没有不在场证明。可要说他去杀人放火,我只有苦笑的份儿:一来他那个塑料体格,俩摞在一起也不是闫虎的个儿;二来就算侥幸成功,一个毫无犯罪经验的人,突然做下那么大的案子,必定闹得漫山遍野都是证据。因此,邓云鹏在案件中的角色,充其量就是个目击者。

所以,我说,假如当时在快活林看到你的是我而不是他,往下发展的结局将大不一样。

这是因为,邓云鹏看到你以后,一言不发就缩头开溜。而我跟他不一样,无论从友情还是性格的角度,我都会主动跟你打招呼。看到你手里的背包,我马上就能认出是刘恋的,必然会追问你是怎么回事,你也只有如实陈述。就算你遮掩过去,当着我的面,你不可能藏起或处理那个背包,继续走下去,碰上佟宽和气象站的电工,多重人证,事后你也无法否认拿过背包,无法否认到过犯罪现场这一事实。

接着说红色背包。我相信你从羊肠小径走进快活林的时候,也注意到了邓云鹏,这时你发现自己在惊慌中犯下了大错——从羊肠小径走出,这不算啥,拒绝承认或者说只是去看看风景,都合情合理。但那个背包不一样,刘恋死了,她的包在你的手上,你断断脱不了干系。何况按照“计划”,你接下来还要走上鬼笑石,尽量多被一些人看到,好为你做不在场证明。可是假如他们也看到背包,岂不弄巧成拙?那么就地把背包扔了或埋了,行不行呢?也不行,因为案子太大了,每一个涉案人事后都难逃盘查,一旦邓云鹏说起背包的事儿,警方挖地三尺也要找到这个重要的证据。于是你急中生智,想出了个办法,藏起了背包,大摇大摆地走上了鬼笑石。

本来,警方没找到背包,佟宽、电工和茶棚老板都说没看见你拿着背包,邓云鹏扛不住审讯的压力,也改了口。谁知半路杀出来个做过箱包生意的孙阿姨,破解了你的“藏包之谜”。

刘恋的背包,外表沾上过秋梨膏,只要在你的双肩背内侧发现相关痕迹,对你而言就是致命一击。但让警方大失所望的是,双肩背的内侧没有提取到任何秋梨膏的成分,而且经过鉴定:背包的里里外外从未刷洗过。

这一下,你彻底“洗白”了。

真相,直到十年后才被我的一位好友破解。他是一位警官,从某种程度上说,他是犯罪学的天才,我想了十年都没想明白的事儿,他一秒钟就搞定了。由于你也注意到了红色背包上秋梨膏的痕迹,想到万一藏包的方法被警方识破,你的双肩背里外都会受到详细的检查,所以你就把刘恋的背包翻了个个儿,再塞进双肩背里……

顺便说一句,我的这位警官朋友,跟我一起分析过鬼笑石案件,他提出了五个问题:第一,案发现场除了闫虎和刘恋,到底存在不存在第三个人?第二,假如真的有“第三个人”杀人移尸,那么他是怎么从案发现场逃脱的?第三,这“第三个人”为什么要在作案后点这么一把大火?第四,闫虎来北京到底做什么?第五,翻墙而过的几位同学,在鬼笑石案件中到底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那一天,就在通往鬼笑石的山路上,我们俩聊了很久。针对第四和第五个问题,得出了相同的结论:闫虎的种种行为表明,他多次来北京的目的,不是做生意,而是敲诈勒索,其间还到山上猥亵过女孩。至于翻墙而过的几位同学,邓云鹏是个目击者,袁莹是个不知情的路人,剩下的你和刘恋。先说刘恋,她是个女生,胆子又小,独自一人不可能往荒山野岭的深处扎,应该是怀疑你有新欢,一直在你身后不远处跟踪。假设红色背包一事为真,说明你到过犯罪现场,所以,你很可能就是那个被闫虎勒索的对象。当天下午你翻墙来鬼笑石,不是为了爬野山看风景,而是和闫虎约好了见面。

上述结论是我们的猜想——也仅仅只是猜想而已,因为归根结底,问题的一、二、三才是关键,找不到答案,四和五根本无法佐证。

翻回头来,重新看第一、第二和第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虽然没有在犯罪现场发现除闫虎和刘恋以外其他人的证据,可是两处现场不仅被大雨冲刷过,还被上山救火的村民们踩踏过,很可能破坏了一些重要的痕迹。此外,正如孙阿姨所言,以她儿子的体格,哪儿那么容易被刘恋反杀?好吧,就算是刘恋一个人又捅刀子又砸石头地把他弄死了,那么按照张万全警官的说法,闫虎的陈尸现场“应该更加凌乱些才对”。也就是说,现场有被人为处理过的可能。

因此,假设现场还有第三个人,这个人才是杀害闫虎的真凶,那么第二和第三个问题其实可以归结为一个问题:真凶到底是怎么逃离犯罪现场这个广义密室的?

“密室”一词你是不是比较陌生?其实这是个推理小说的概念,指的是物理意义上的封闭环境,而鬼笑石的犯罪现场就是这样一个环境:在它的南边和东边,发现起火后,大量山民从不同的道路涌上山;在它的西边,除了一丛丛荆棘,就是为了山顶气象站的安全设置的铁丝网。唯一一条路,便是直上鬼笑石的那一溜石阶,但气象站的工作人员证明,他们在沿着石阶下山救火的路上没有看到任何人;至于北边,整座山坡都是燎天大火,且在起火的第一时间,王长顺和麦有恒可以证明,北边的山坡上“一个人都没有”……那么有没有可能,凶手是混在救火队伍中下了山,或藏在山洞、树坑里蒙混过关的呢?答案均为否。灭火以后,各个村的干部组织点名,没有发现任何陌生的面孔,且排除了其中有人是纵火者的可能。案发不久,民兵和联防队员就封锁了万安山的外围,后来警方又组织了大量人力搜山,没有发现有人藏在山上。

对了,还有那条滑道。我曾经猜想过,真凶是躺进U形槽里,顺着滑道滑下了山,后来才知道,滑道在半途断裂了。这一方面证明了我的猜想:因为在断裂的下边部分,没有提取到上边部分里的消防化学剂成分,说明断裂是救火前发生的事情。与此同时,当天的山水和泥石流只会被导流到山下,不可能冲断滑道,所以它的断裂很可能是被人压断的;另一方面又否定了我的猜想:因为下边部分里面的落叶、积土虽然落了雨,但都保存完好,没有滑行的痕迹,说明滑道断裂后,那个压断它的人,没有再爬进下边部分的滑道,继续下滑……

问题回到了原点,凶手到底是怎么“突围”出去的呢?

还要说一下那场大火,这场人为利用坟地下面的空气流通点燃的大火,与两起命案在时间和空间上相距太近,必然存在着某种联系。但我和警察们一样,怎么都想不通放火的目的是什么:为了烧毁证据破坏现场?两处陈尸现场都与起火地点相距甚远;为了制造混乱趁机逃跑?与其把各路救火人马召上山,给自己锁死在“密室”里,他直接跑不好吗?

就在我被这个问题困扰的时候,我的警官朋友说了一句话:真凶放火的目的,可能“不是破坏现场,而是保护现场”。

当然,他说这句话也没什么证据,只是基于犯罪学的一条基本原则:当行为与动机不符的时候,必有一条为假。

直到不久前我才想明白,朋友的那句话只说对了一半,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凶手放火的目的“既是破坏现场,又是保护现场”。可在当时,由于那位朋友出差去外地办案,回来又马上赴美留学,所以一席推理,止步山间,否则我们两个联手,一定能破获鬼笑石案件。就算一时束手,接下来发生的袁莹案件,也不可能拖到现在还没有破——

因为,我那位朋友简简单单一句话,就勘破了袁莹死亡的真相。

请原谅,说到袁莹,我情绪有些激动……也许你不知道,隔了十年,我在都西医院附近的烧烤店里,得知你的女秘书就是袁莹时,震惊极了,没想到她变成了那么漂亮的一个姑娘。后来她告诉我,她不仅是你工作上的助手,还喜欢着你的时候,我真的七窍生“酸”。再后来她知道你已经有了女朋友,就把自己关在家里,闭门不出,我给她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想直接去她家里找她,可总觉得似乎是“乘人之危”……就这样,我错过了从那个危险的豁口把她拉回来的最后机会。

如果说鬼笑石案件,我多少还算是个涉案者,那么袁莹之死,我则几乎完全是“置身事外”。只能靠着相识警官们的透露,了解到一些案情。这个案子表面上看,比鬼笑石案件简单得多:一个被锁在屋里的姑娘想要破门而出,用锤子砸开玻璃,把手从洞开的豁口里伸出,试图砸开挂锁的时候,手腕不小心割到了玻璃碴儿,导致出血死亡。现场提取到的各种证据也支持这一结论:所有的玻璃碎片都集中在室外的地面上;挂锁的锁身和附近门板上发现了大量的锤击痕迹;锤柄上只提取到死者一个人的指纹……对了,还有,没发现死亡现场有人闯入的痕迹,不仅窗户是反锁的,就连门的插销也是从里面插上的,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密室”。这一切都说明,这只是一场不幸的意外——

然而也恰恰从这里开始,产生了第一个疑点。

既然袁莹想要破门而出,为什么又从里面把插销插上。死亡时不但没有采取任何自救措施,还用背顶着门,这不是又一种“行为与动机不符”吗?

还有那面触发了案件的化妆镜,也从现场失踪了——这一点,我回头再讲。

当然,最重要的疑点,虽然是我发现的,可是由于思维上的盲区,居然被我忽视了:刚才我提到,袁莹之死,我是“置身事外”,其实这个表述不够准确,因为我做过一次努力。在得知她的死讯后,我冲到林间小屋,耍了个花招往里面闯,结果被警察摁倒在距离门口一步之遥的地上。挣扎中,我注意到一件事——

通往窗户的路上有一片地面的落叶比院子其他地方的多,似乎是被人特意扫过去的。

对此,警方经过仔细的勘查,发现了两件事:第一,这个院子只有我看到的那个地方被扫过;第二,笤帚把上只提取到孙阿姨的指纹,而孙阿姨说当天她并没有扫过院子。

警方讨论之后认为,如果袁莹不是意外死亡而是被害,那么上述现象说明,犯罪嫌疑人可能是察觉到门从里面锁上,并被袁莹顶住,便往窗户的方向走,想要破窗而入。之后发现窗户也从里面锁上了,才戴上手套,用扫落叶的方式破坏了自己留在地面的足迹。林凤冲警官不同意这个观点,他说窗户下面没有足迹,更没有打扫过的痕迹,那么犯罪嫌疑人是怎么知道窗户已经锁上的?就此,大家开始围绕着扫那块地的真实目的绞尽脑汁——我也一样。

你听说过蚂蚁的死亡旋涡吧,破案有时就像那样的旋涡,当所有人都朝着同一个方向转圈时,身陷其中的人会不由自主地跟着兜圈子。自己走不出去不说,还会把旁观者提出的异议,自动带入到旋涡里。

在我前面说的那位警官朋友赴美留学之前,我去机场送他,给他大致讲了一下袁莹的案子,他听完之后认为:“通往窗户的道路被扫过,这是一件非常反常的事情,但没有引起警队的足够重视。”我说不是,警队挺重视的,觉得犯罪嫌疑人打扫的目的就是为了破坏试图破窗而入的足迹。

然后他说:“我说的反常,不是说犯罪嫌疑人为什么扫了那一段路,而是——为什么只扫了那一段路?”

这一句话,等于把正确答案放到我的眼皮底下了,而我这只愚蠢透顶的蚂蚁还不明白,还说“因为打扫的痕迹显示:犯罪嫌疑人并没有走到窗户下面,只走了一半,所以只扫了那一段啊”。

可惜,我的朋友虽然具有超凡的洞察力,但他毕竟不是神仙,不可能在没有全面了解案件的详情时,做出更加具体的推断。临别前,他只能建议我说:“要想找到这个案件的真相,恐怕得去历史的深处发掘一番。”

但那时,我没有听他的话,因为满腔的怒火让我失去了理智和耐心。

每当我循着“寻找罪行的受益者”这一定律,思考袁莹遇害的真相时,发现除了你,没有人会从她的死亡中获益。你早就知道她和孙阿姨的关系,一直让邓云鹏暗中监视着她们俩的一举一动。邓云鹏不负所托,得知袁莹拿到了一面可以指证你的镜子,并上山去找孙阿姨之后,向你告密。你马上跑到林间小屋将她害死,还拿走了那面镜子——这一切不是对她的死因最合乎逻辑的解释吗?

一想到这个,我就怒不可遏!袁莹是你的同学、同事,在一起工作多年,你不可能没发现她对你的好感……这么多重情感交织的情况下,你居然还会对她痛下杀手,简直不是人!我决心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拆穿你的罪行,和我同样坚定的,还有孙阿姨。多年以来,袁莹和她相依相伴,情同母女,十年前你害死她的儿子,十年后你又害死了她的“女儿”,此仇此恨,不共戴天。为了指控你,她不惜做了伪证——没想到,那些一向与你为敌的血头们,被你倾家荡产、集血救人的举措感动,站出来证明:那天下午四点到六点,你和他们在旺西写字楼四层的会议室开会。由于警方判断袁莹的遇害时间在四点到四点半之间,因此,你有非常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你入狱以后,我仔细琢磨过袁莹死亡的密室,没有发现可以破解的漏洞。又从你的不在场证明着手,多次找那些血头询问,对于你那天下午的开会时间,他们众口一词,无懈可击。接下来我找到了佟宽和王长顺,他们一再确认了孙阿姨的行动轨迹和时间:不到三点半,她在副食店买了鸡蛋,然后上山,三点四十五分,她走进了往家去的林子。而袁莹的死亡,必定是在她上山去找孙阿姨以后,所以从时间上推断,最早也应该是三点五十分之后的事。而从停车场开车下山到旺西写字楼,最快也要十五分钟——你绝无杀害袁莹的可能。

可是我依然无法减轻对你的怀疑,你问为什么?因为你的认罪和坐牢。

是的,假如你一直硬撑着不认罪,随着时间流逝,我也许会把对你的怀疑转换为对自己的质疑,质疑自己是不是对你心存偏见——可你偏偏认过一次罪,说袁莹就是你杀的。此后虽然血头们为你洗脱了罪名,但你又把“十月血荒”时组织有偿献血的行动,完全包揽到自己的头上,好像死不成就宁愿把牢底坐穿似的。从中我嗅到了一股浓浓的赎罪气味,或者说,就算袁莹不是你杀的,你也默认要对她的死负责。这使我对你在鬼笑石案件和袁莹案件中的面目更加捉摸不透,就像高中时代的傍晚,咱们俩在紫竹院补完课,你跑进竹林里唱的那样:你要人们都看到你,但不知道你是谁……

接下来,该说一说那面化妆镜了。

假如把鬼笑石案件、袁莹案件和孙阿姨去世,看作一出上演了二十年的大戏的三个阶段:开场、中场与落幕,那么毫无疑问,除了刘恋的红色背包外,化妆镜堪称最重要也最离奇的一件道具。

说它重要,是因为依照孙阿姨转述袁莹的话:那面警方在犯罪现场提取到的化妆镜,根本不是刘恋的,而是你的。为此,我脑海中无数次地回忆过那天在香炉峰看到的景象:你从兜里摸出镜子,朝刘恋一抛,她没接住,镜子掉在地上,她捡起镜子就向你砸去,你顺手接住,塞回兜里……虽然我想不起你有没有捡水钻这回事了,但假如没有,袁莹不可能给邓云鹏打电话求证,不可能上山去找孙阿姨,不可能连命都丢了。所以,假如能在袁莹的死亡现场再一次找到那面镜子,证明上面有两颗水钻是自然磕落的,那么它必定属于你无疑,必定能证明你到过鬼笑石一案的犯罪现场无疑!

说它离奇,是因为在它身上始终萦绕着一股诡异的气息:它从密室中消失,又突然出现在停车场下面的山坳里,听起来实在太过巧合了。当然,后来鉴识人员发现,孙阿姨藏在墙里的镜子,上面两颗水钻是人工撬压造成的脱落。加之邓云鹏证明孙阿姨曾经进入你的办公室行窃,说明她根本没有找到那面失踪的镜子,只是用从你办公室盗窃的镜子做了一个伪证,一方面诱骗你上钩被“当场拿下”,另一方面证明“袁莹证词”真实不虚,促使警方重启鬼笑石案件的侦办工作。

可是,我还是想不通,很多地方都想不通。比如,那么多年过去了,你还留着那面镜子,到底纪念个啥?比如,孙阿姨漫山遍野找证据我还能理解,可就像袁莹说过的:就算你真的是凶手,“怎么可能把十年前的犯罪证据藏在自己办公的地方”?而偏偏还真有这么个脑子不正常的,被她撞上?再比如,假如你偷听到了孙阿姨和红姐的对话,知道她“藏证据”的事儿,知道这是她的最后一招,不可能再有什么后手了,理应不动声色,何必急着把一个快要死了的患者的水换成浓硫酸,招致警方上门?还有最最本质的一个问题——

袁莹拿到孙阿姨家里的那面镜子,到底去哪儿了?

此外,我还产生了一种奇异的感受,那就是:你这小子怎么总是这么好运?每一次公安局都动用了那么庞大的人力、物力,就是搞不定你,你简直像开了金刚护体一样,到底是谁或什么力量,在暗中一直保护着你?帮你一次次从险境中成功脱逃?对此我百思不得其解。

当然,对于红姐而言,恐怕心里比我还要五味杂陈。她不顾个人安危,完成了对孙阿姨的承诺,到头来才知道自己是被“利用”了,成了伪证的一环,遭到家人的揶揄。一怒之下,她带着孩子跑到我家,结结实实地给我们上了一课,讲兵团,讲北大荒,讲饱经风雪而又激情燃烧的岁月……我理解她的本意,是想告诉我们,她们那一代人的付出,自有我们这一代人不能理解的理由。其实在高叔叔、窦叔叔、石叔叔还有孙阿姨去世后,红姐的回忆,更像是唱给一个时代的挽歌,主角大多已经退场,只等一曲终了,便是落幕之时……

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挽歌并不只是歌唱死亡,有时,还在不经意间唱出了死亡的真相。

当然,红姐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她只是随口说:“高红军和他那俩兄弟,还有孙萍,都是独立师的。”

但就这么平平无奇的一句话,却让我这双被蒙昧了二十年的眼睛,第一次看到了——不,准确地说,是感觉到了光芒。依稀,朦胧,并不清晰,却有刺痛般的灼热。我惊讶地发现,原本我以为自己对这一系列的案件多少有个大致的了解,其实连一些最基本的情况都掌握有误。可是,这似乎又不完全是我的责任,毕竟,无论袁莹还是高叔叔他们,向我转述的孙阿姨的话都是:因为家庭成分不好,她来到北大荒以后进不了兵团,只能插队。但红姐告诉我们的恰恰相反:孙阿姨在转插队之前,明明是一位兵团战士。

她为什么要撒谎?

就在我大梦将醒,头脑里还一团混沌的时候,一个更加震撼的信息,直接扒开了我的眼皮!

红姐给我背了几句“被兵团领导列为救火之前必背的”“只要是个兵团战士多少还记得几句”的灭火口诀。

其中有这么一句:“火朝山上烧,当心反向燎,火梢抖得急,后撤或卧倒。”

红姐是这样解释这句口诀的:当火沿着山坡往上烧的时候,追着火尾巴打的人要注意观察火梢。一旦发现火梢抖动得特别急,说明上空因燃烧大量空气缺氧,可能造成区域性的气候反常,导致风向逆转,火势反扑,这个时候要抓紧后撤,如果来不及了,可以找个沟渠藏身或原地卧倒,等火从身上烧过去就没事了……”

你能想象我当时从头到脚过了电一般的战栗吗?!

就像一个被锁在黑暗的监牢里,面对着铁门铁窗无计可施的囚徒,突然发现,看上去最厚的一堵墙,居然是纸糊的!

我敢说绝大部分人——除了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战士、消防战士或经常参与山林灭火的人,根本不知道这样一条知识,更不会掌握这样一种技能:在山坡上打火时,通过观察火梢,可以精确地判断出山火的方向即将逆转,从而在火势反扑的那一刻,用衣服包住身子原地卧倒,然后须发无损地穿过火墙!

由于火势逆转前是从山梁南边往北烧的,没有人会在迎着火头的地方停留,所以接下来,只要顺着“一个人都没有”的北坡跑下山就行了。

困扰了我二十年的“火密室”,就这么轻轻松松地破解掉了。

那个跑下北坡的人是谁?在鬼笑石案件的所有涉案人中,只要套上“兵团战士”这一身份,做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排除法,就可以马上得到结论。

不会是高叔叔,不会是窦叔叔,不会是石叔叔,在火势反转的一刻,高叔叔拖着他的两个兄弟逃离了火场,开着推土机拓宽防火道去了。

还有吗?

还有一个人,只是从那以后,她告诉所有人,她从来就不是一位兵团战士。

可是,这不可能啊,无论行为和动机,孙阿姨都没有任何作案的理由:闫虎是她的亲生儿子,她不会杀他;她为儿子报仇的决心和毅力,所有人都看得清清楚楚:拆穿你藏起红色背包的诡计,用大石头把你砸得满脸是血,日复一日地在漫山遍野中寻找物证,敲响北法海寺的铜钟召唤儿子归来,不惜两次做伪证指控你的罪行……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是案件的真凶呢?

直到这时,我才想起那位警官朋友在机场告别时留给我的话——

“要想找到这个案件的真相,恐怕得去历史的深处发掘一番。”

于是我来到了北大荒,找到了可以证明孙阿姨确系兵团独立师战士的档案,里面夹有一张她荣获“抢险灭火先进个人”的奖状。还去了她插队的新安屯,看到了他们一家三口住过的房子。当地人迄今记忆犹新的,是她厚道的丈夫、淘气的儿子,以及离开北大荒时的一路哭声……

我还见到了江远叔叔,就是跟高叔叔他们仨在兵团时情同手足的那个“老三”。他居然还活着,而且扎根北大荒,教书育人,桃李满天下。他提醒我:搞清楚孙阿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隐瞒兵团战士身份,才能知道她这样做的真实原因。后来我跟高碑店市闫家庄联系,有上了岁数的村民回忆,孙阿姨当初带着闫虎从新安屯回到闫家庄,很少提她过去的事。但偶尔也跟丈夫的家人说起过,她和丈夫是在兵团认识的,这再一次证明:孙阿姨是鬼笑石案件发生,来到北京以后,才彻底改口的。

这从一个侧面再次验证了我的推理:她的目的,是尽量避免让有过兵团经历的人,猜到“火密室”的破解方法,并怀疑鬼笑石案发那天,她就混在救火的人群之中。

但是,没有证据的推理,毫无意义。就在我抱着无功而返的心情,登上了返回北京的火车时,在熄灯的车厢里,我看到了还站在站台上、目送我离去的江叔叔。火车前行的瞬间,只有一秒,甚至不到一秒,他的脸,与我那张投射在黑暗的玻璃窗上的脸,恰巧重叠在了一起。

你绝对无法想象,那一刻,我翻江倒海一般的情感:醒悟、震惊、痛悔,还有那么一点点困惑——

怎么会,怎么可能?真相从一开始就摆在了台面上,堂堂皇皇,明明亮亮。然而二十年间,参与这个案件调查的所有人,居然像集体失明了一样,没有一个注意到那个清晰得不能再清晰的矛盾与线索!

请容我平复一下心境,慢慢说来。

首先,我援引一下鬼笑石案件第一次案情分析会的会议记录。当张万全要求尽快确认死者身份时,林凤冲警官的原话是这么说的:“女性死者如果是参加昨天合唱比赛活动的学生,应该很快就能找到。但男性死者比较麻烦,不仅没有任何身份信息,而且脸部有损毁,全身皮肤干净得连块胎记或刺青之类的标志物都没有。”

然后,我委托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处的一位朋友,调取了这一案件的档案。在有法医杨普签字的尸检报告上,同样写明:男性死者全身的皮肤无胎记、刺青或其他能表明其身份的显著特征。

简直不可思议!

二十年来,袁莹听孙阿姨讲过,闫虎小时候“偷水利工人的包子时搞炸了雷管”;红姐听孙阿姨讲过,闫虎当年“偷工人的包子,竟把雷管鼓捣炸了,多亏抢救及时才保住了一条命”;我在新安屯也听当地老人讲过,闫虎“跑到水利工地上,不知咋就鼓捣响了雷管,身上炸开了花”……

然而,当他亡命鬼笑石下面,接受尸检时——“全身皮肤干净得连块胎记或刺青之类的标志物都没有”!

这怎么可能呢?

同样是被炸伤的江叔叔,迄今还有几道长疤从嘴角一直延伸到脖颈。

只有一种可能。

就像江叔叔脸上的长疤,在与我的脸重合时,仿佛长在了我的脸上一样。

那根本就是两张脸,两个人。

换句话说,死在鬼笑石下面的,根本不是孙阿姨的儿子。

但是在“迎宾旅馆”里找到的闫虎的身份证是真的,闫家庄派出所刘所长也通过照片确认了死者就是闫虎。还有,带孙阿姨辨认尸体的林凤冲和杨普都回忆,孙阿姨当时悲恸欲绝的样子“不像是装出来的”。

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接下来我要说的,纯属猜测,是站在历史的河岸边,望着裹挟了无数血泪并不停流逝的滚滚浪涛,浅薄且冒昧的猜测。

从袁莹、红姐和新安屯老人的转述中,我注意到这样三件事:第一,孙阿姨虽然原籍北京,但由于全家已经在那场浩劫中死光,又嫁给了一个河北知青,按照政策,她即便“返城”也不能回北京,只能跟着丈夫回河北,为此她耿耿于怀,由于出身的原因,她从小到大,不知蒙受了多少歧视、欺辱和不平等的待遇,一想到儿子还要延续自己悲苦的命运,便感到巨大的不公,她曾经多次对身怀有孕的红姐说“还是你的娃娃好,早晚能回北京,我那个就不行了,甭管怎么折腾,到头来还是个土里刨食的命”;第二,孙阿姨的丈夫,是下井救人牺牲的,而他所救之人,正是邻居一家的男人,那一家也是刚刚办下返城手续的知青,也留下了孤儿寡妇,甚至在离开北大荒时,是和孙阿姨、闫虎一起坐大车去的火车站;第三,由于兵团解散时的混乱,有不少知青在返城后重新给自己和孩子建档或上户口的现象。

那么,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由于闫虎的爸爸是为了救邻居家的男人而死,而那家恰好可以返京。为了儿子的前途考虑,孙阿姨就对那家的女人提出了一个要求:彼此交换儿子抚养,那家的儿子跟自己回闫家庄,自己的儿子跟对方回北京落户。反正山高水远,分别多年,亲戚们都没见过孩子,那年头也不存在个人信息联网,只要重建户口,谁也分辨不出哪个是狸猫哪个是太子。那家的女人虽然难以割舍骨肉亲情,但毕竟欠闫家一条人命,只能忍痛接受。

于是,邻居的儿子落户闫家庄,把名字改成了闫虎;而孙阿姨的儿子则落户北京,用了邻居儿子的本名,也就是你现在的名字——张振宇。

也就是从那时起,直到我们高中相遇,乃至现在,你穿的衬衫,领口到袖口的扣子从来都系得严实,这样才能遮蔽你满身的伤疤……

如果我的猜测有误,你可以随时打断我。

如果没有,请允许我继续讲下去。

接下来的岁月里,两个孩子分别跟着没有血缘关系的“妈妈”长大。你在北京上学读书,闫虎在闫家庄,一来想念生母,二来为自己的命运感到不公,加之孙阿姨忙于谋生,对他缺乏管教,导致他渐渐走上了邪路。也许是无意间发现养母把做生意挣到的钱偷偷拿给你,他更加愤怒,多次溜到北京,以换回身份为要挟对你敲诈勒索。你知道孙阿姨的一片苦心,只能予取予求,可是闫虎的胃口越来越大,搞得你疲于应付,万般无奈之下,你把情况告诉了孙阿姨。孙阿姨大吃一惊,知道这样下去,再多的钱也填不上养子的欲壑,一旦他把真相公开,两个孩子只能各回原籍,她苦心安排的一切就成了泡影,于是下定决心“铲除”后患——由于时代剧变,日新月异,人们不会深挖两个家庭之间到底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就算警方在鬼笑石案件发生后,顺着档案一直追溯到小学,也没有发现你和闫虎有过任何交集,因为你和他的“交集”远在小学之前,也就不会知道闫虎被杀的动机。而唯一能猜到真相的闫虎的生母,因为无时无刻不想念亲生儿子,已经忧思成疾,精神失常……

到这里,我的猜测戛然而止,因为有个无法逾越的问题,像壁垒一般横亘在面前:假如你真是孙阿姨的亲生儿子,她为什么要一次次地指证你,把你往断头台上推呢,这不合逻辑啊!

就在这时,一列从相反方向开来的火车,与我所乘坐的火车,擦肩而过。

巨大的轰鸣,剧烈的晃动……如果说,红姐的一番话是擦着了火柴,江叔叔和我的面容在玻璃窗上的重叠是点燃了导火索,那么,这一次转瞬即逝的会车,不啻于炸塌一切壁垒,将全部真相暴露在我面前的大爆炸!

方向!

方向方向方向方向方向!

我终于看懂了!

孙阿姨这二十年来所用的一切诡计,归根结底就是这两个字——

方向!

走向相反的方向,是为了达到最终的目标,或者说为了达到最终的目标,故意走向相反的方向!

真的,很多万难破解的疑点,只要换一个方向去思考,瞬间就迎刃而解:比如,谁说在防火道上面放火就不能破坏下面的犯罪现场?比如,谁说大火袭来时只能掉头跑而不能迎着火头上?比如,谁说袁莹既然在林间小屋想要破门而出,就不会后背顶门?再比如——

谁说滑道是只能从上往下滑的?

现在,让我返回主题,从头梳理一下鬼笑石案件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从闫虎来京之后流连西山的情况看,他每次和你见面的地点,应该就在鬼笑石下面的那片树林。孙阿姨了解到这些信息后,肯定去过那里,对环境、作案方法和脱罪方案都进行过缜密的观察和计划。案发那天,她并没有告诉你,而是悄悄来京,埋伏在了附近,想等你和闫虎见面之后,走远了再动手。毕竟做母亲的,不可能当着儿子的面杀人。

就在你从香山翻墙,一路来到约定地点时,一直在后面悄悄跟踪你的刘恋,撞上了正在附近的闫虎。闫虎将她挟持到密林深处,图谋不轨,刘恋一边反抗一边呼救,并抓伤了他的脸。你赶了过去,一见那个情形,捡起地上的石头砸向闫虎——之所以说起这一点,是因为后面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必须由此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惊恐万状的刘恋往山下逃去,闫虎气急败坏,和你扭打在一起,就在这时,孙阿姨突然从埋伏地冲了出来,用戴着手套的手抓起一块石头,砸昏了闫虎。

望着倒在地上的闫虎,你不知如何是好,就在这时,穿上鞋套去追赶刘恋的孙阿姨回来了,告诉了你一个不幸的消息——刘恋慌不择路,挂在了山民们背水用的绳索上,已经断了气。

这一下你可蒙了,十七岁的高中生,突然遭遇女友的死亡,必定方寸大乱。而孙阿姨却表现得异常冷静:她用扛过上百斤麻袋的肩膀扛起闫虎,来到附近的滑道边,将他扔进U形槽里,自己也进到里面,拖着闫虎往上走去。当你木然地想要跟上时,孙阿姨递给你一双鞋套,让你也穿上,并提醒你:走滑道。

你们走了没多远,草草铺设的滑道无法同时承受三个人的重量,猝然断裂,孙阿姨和你跳出来,抱着闫虎的头和脚,将他搬到一块林间空地上。孙阿姨穿上从刘恋身上扒下来的外套,就地找了几块石头,仿照面对面击打的形态,朝着闫虎的头狠狠砸了几下,把他砸死。当她发现外套里有一把木柄折刀时,又拿刀朝闫虎的小腹和阴部捅了几刀,并和你分别换上刘恋和闫虎的鞋,在草地上踩了几圈,她再下到刘恋的尸体边,把鞋和染血的外套重新套在刘恋的脚上和身上。

这样一来,就制造出了警方认定的闫虎死亡的“第一现场”:上下通路及附近地面没有连贯的拖拽痕迹或“负重特征足迹”,只发现了疑似刘恋和闫虎的“搏斗足迹”,以及刘恋逃跑下坡的足迹;砸死闫虎的石块,底部形状与现场草地压痕可以做同一认定;石块上的血液和刘恋上衣袖子上的血液,血型均与闫虎相符;至于刀柄和石块上的指纹,以及刘恋手掌和指甲缝里与石块相一致的成分,则是孙阿姨拿着这些东西在她手上按压和剐蹭的结果……

将几样用于伪造现场的物证“归位”后,孙阿姨还是不放心,她做这一切的目的,就是避免警方发现真正的“第一现场”,并在那里找到你和闫虎扭打时留下的证据。所以她又去搜索了一番,看看有没有遗漏什么。但这样的搜索极有可能留下新的证据,只能控制在很有限的范围内,结果忽视掉了闫虎藏在树坑里的人造革挎包,以及你那面要命的化妆镜……然后她叮嘱了你几句,面对警方侦讯时注意的要点,就让你赶紧离开。谁知你在路上捡到了刘恋丢弃的红色背包,拿在手里,精神恍惚地沿着羊肠小径,走向了快活林。

接下来是孙阿姨的“独角戏”,在非常紧迫的时间里,她必须完成以下几件事:一、销毁犯罪现场有可能存在“第三者”的证据;二、为你制造不在场证明;三、保证自己最终成功地脱离现场。

于是她放了一把火。

对于这把火,警方一直存在着争议,既搞不清它与凶案到底有无关系,也搞不懂究竟为什么要放。事实上,抛开罪恶本身不论,这把火在这起案件中堪称“神来之笔”,它成功地实现了前面提到的三个目标:第一,尸体被发现是避免不了的,如果直接焚尸,虽然可以起到破坏效果,却会让警方意识到现场还有“第三者”。而在坟地放火就不同了,坟地位于防火道的上面,表面上看,与下面的犯罪现场没有直接联系,而且很容易被认定为山民烧纸不慎导致。孙阿姨在农村生活多年,知道由于地下空洞效应,火势很容易变大,大量山民上山来救火时,必然会在混乱与踩踏中,对犯罪现场造成破坏,使警方在勘查中排除现场还有“第三者”的可能;第二,由于思维定式,警方难免将起火时间与犯罪时间联系在一起,而王长顺目睹火起的六点整,你已经坐在了597路公交车上,拥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第三,孙阿姨可以原地不动,等救火的大队人马上山后,混入其中,凭借丰富的山火扑灭经验,在火势逆转的一刻“火遁”,从北坡撤离下山——对于一般人而言,根本不可能识破这个“火密室”的诡计。事实证明,就算是在兵团待过的张万全警官,因为回京较早,没有打山火的经验,所以面对这一难题时,也是一筹莫展。

还有一点,也非常重要,那就是这么大的山火,单靠山民打火是不行的,消防队肯定会来,用掺有灭火剂的消防龙头灭火。那些液体,连同其后突然下起的大雨,因为山势的原因,必然会顺着自然形成的泄洪沟往下流,而泄洪沟上架设着什么?滑道!滑道里残存的拖曳尸体的痕迹,被冲刷得干干净净……

也就是说,除了那把山火,警方对滑道在这一案件中的作用,也都猜错了。它不是用来向下,而是用来向上;它被冲刷固然是自然的原因,也是人为操纵的结果。

回到闫家庄的第二天,孙阿姨被带到了北京认尸。面对闫虎的尸体,她伤心欲绝的表现或许说明了内心的痛苦与愧疚,眼前,也是她亲手抚养长大的孩子,但是为了保住你的前程与安全,她没有别的选择。

这之后,警方展开的一系列工作,无不走上了她精心预设的轨道,被带进了死胡同。本来,她马上就可以放心回家了,谁知,一个始料未及的意外突然发生了——

邓云鹏说,他看见你从羊肠小径走出来时,手里好像拿着个红色的背包。

致命一击!

红色背包是刘恋的,却被你拿在手里,这是你到过犯罪现场的铁证。

怎么办?一想到你将在陡然间面临成倍增加的审讯压力,孙阿姨忧心如焚。她才意识到,面对案发时那样复杂的情况,百密一疏是难免的。而且,接下来,很可能还会发生更多不利于你的事情。

我想大约就在那一刻,孙阿姨再一次想到了那两个字——

“方向”。

作为兵团独立师的战士,孙阿姨一定早就听说过高叔叔他们拖着窦叔叔穿越大烟泡的故事,也一定知道为了帮老三洗脱罪名,感染了出血热的郎股长毅然走向了相反方向的事迹。如果一个看上去一直对当事人视如寇仇的人,被人发现她拿出的“证据”有误或造假,那么无形之中,反而会证明当事人的无辜。

于是,就在警方为红色背包证据的真假左右为难的时候,她主动找上门去,拆穿了你的“藏包之谜”。

受害者的母亲、箱包配件的生产商,无论哪个身份,孙阿姨的这一行为都是自然而合理的——当然,我相信她不会平白冒险。鬼笑石案件发生的当晚,她一定和你通过电话,得知你拿着红色背包被邓云鹏发现,急中生智将背包翻过来藏进自己双肩背的事,以及邓云鹏承受不住多大压力的懦弱性格。孙阿姨想好了应对的预案,随着你的双肩背里没有被检测出秋梨膏成分和邓云鹏的翻供,终于化险为夷。

鬼笑石案件结案后,孙阿姨留在了山上,她无时无刻不扮演着一个想为儿子报仇的母亲的角色。而实际上她漫山遍野搜寻的,确实是不小心遗留的犯罪证据,但目的不是为了提交警方,而是能够及时销毁……当然,长年驻守山间还有一层深意,就是万一警方出于什么原因重启这个案子的侦办工作,第一步必然是重新检验物证和勘查犯罪现场,这样她就能马上获知,并及时对你施以援手。

但目睹生母杀人,对你的刺激太大了。你无法原谅孙阿姨的杀戮,但也绝不忍向警方告发她,只能把一切痛苦藏在心里,默默地远离她,把自己对母亲的爱,全部转移到对生病卧床的养母的侍奉上。

孙阿姨知道你的想法,这也正是她日复一日地去北法海寺擦拭“敬佛”碑和敲响铜钟的原因:前者是求佛祖宽恕她的罪行,后者是为儿子终有一天能原谅她,回到她的身边。

终于,她的苦心孤诣,在十年之后,第二次拯救了你。

鬼笑石案件后你不辞而别,咱俩再次见面,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年。

当我问你好端端地放着劳务公司的生意不做,为什么挣起了非法卖血的钱时,你说,你的一位远房亲戚在都西医院开刀做手术,术前备血时要求亲友去血站献血,于是你了解到了各大医院严重缺血的现状。

从时间上推断,那位“远房亲戚”,或许就是孙阿姨吧?

别看你和她疏远多年,但从你控制袁莹和邓云鹏的手段来看,私下里还是和她保持着联系的。当她生病要开刀时,你不可能袖手旁观。她病愈以后,你耳闻目睹医院缺血的情况,便想有所补救——毕竟在你们母子二人的心里,如何多行善事,以救赎鬼笑石案件中犯下的罪过,一直是块心病,所以孙阿姨也支持你。同时,孙阿姨病后体弱,你也不放心她总是孤零零在山上待着,便编排了出戏给一直照顾她的袁莹看,让她假意要刺杀你,借机通过袁莹,把她调到了旺西写字楼任清洁工,便于照应。这在孙阿姨的眼里,多少意味着你还认她这个生母,无疑会感到莫大的欣慰。当然,为了把戏做足,你也没忘了让邓云鹏暗中监视她们俩,以保持和巩固你和孙阿姨之间“互为仇敌”的人设。

如果不是因为那面化妆镜的突然出现,也许鬼笑石案件就会像渐去渐远的背影,终有一天会淡出所有人的视线。

然而……

还是那句话,由于我对袁莹一案了解得太少,所以无法将全貌拼出,只能根据犯罪现场的一些基本事实,推测当时的情况:当袁莹拿着镜子找到孙阿姨,揭发你的罪行时,孙阿姨一时间也慌了神。把袁莹反锁在房间里,本意是想先稳住她,下山找你商量该怎么办。谁知袁莹误解了,以为她要去杀你,情急之下,用锤子砸开了门上的玻璃,把手从洞开的豁口里伸出,试图砸开挂锁——

接下来,出现了一个我怎么猜也猜不透的谜团:到底发生了一件什么事,使袁莹突然陷入了巨大的恐惧之中?

大约,你在接到邓云鹏的电话后,匆匆上山,找孙阿姨商量对策,你们在小屋门口相遇时,被袁莹发现了……可是屋门上的玻璃是磨砂的,洞开的豁口又不大,应该看不清你们啊。就算看清了,你们也应该能马上掩饰你们的关系,不会让她察觉的啊?

面对这道难解的题,我只能暂时跳过——

但可以断定的是,就在那一瞬间,袁莹察觉到了!她明白了你们的真实关系,明白了鬼笑石案件的真相!面对两个杀人凶手,她害怕极了,只能扔掉锤子,把手缩回,这个过程中,不小心划破了手腕。但她依然把门的插销插上,宁可血尽而亡,也绝不能让你们进入室内!

我相信你是想要救袁莹的,这一点,从门到窗户的那段路被扫过可以证明。因为孙阿姨完全不必清扫自己在自家院子里的足迹,她扫的必定是你想破窗而入时留下的足迹。与此同时,根据窗户下面并没有扫过的痕迹也可以推测出,你只往前冲出几步,就被孙阿姨拽住了,她不停地提醒你:只有袁莹死了,鬼笑石案件的真相才能被继续掩埋。

你犹豫了。

屋子里的袁莹听到,或是感到了你的犹豫,她用后背顶住门,慢慢地坐下,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用这样的方式,表达着对你,她一直深爱的人,彻底的失望……

就在你站在院子里,为无力拯救袁莹而痛苦不堪时,孙阿姨再一次表现出了近乎残忍的冷静,她很清楚感情什么时候可以宣泄,什么时候必须控制。因此她一边抓紧清扫院子,一边琢磨脱罪方案:邓云鹏知道袁莹上山,也听到了袁莹提及镜子一事,所以案子瞒是瞒不住的,与其这样,不如主动触发案件。并再一次利用和你的“仇敌关系”,制造一个难以破解的“时间诡计”——

在袁莹案件中,最终让警方放弃对你的怀疑的,无疑是“案发时间”你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那么不妨多问一句,这个“案发时间”是怎么得出来的?

其实,它是尸检和人证共同推导出的结果。首先,根据角膜的混浊程度,法医预估袁莹的死亡时间应该在两三个小时前,也就是说从发现尸体往前推,三点或四点都有可能。接下来是人证,三点半在副食店工作的佟宽、三点四十五分在停车场闲逛的王长顺,都做证看到了孙阿姨,构成了明显呈上山趋势的证据链。再加上“袁莹的死亡,必定是上山找到孙萍以后的事”这一看似不言自明的前提,使警方将案发时间锁定在了四点到四点半这一区域内。

问题在于,这是一个错误的推理。“袁莹的死亡,必定是上山找到孙萍以后的事”的大前提并没有问题,但佟宽和王长顺的证词,只能证明孙阿姨在接近四点上过山,却无法证明袁莹也是接近四点才上的山。

我猜,袁莹很可能是在给邓云鹏打电话的两点五十分,就已经来到了孙阿姨家的门口。此后她在那里待了十几分钟,这时,在两点五十五分接到邓云鹏告密电话的你,匆匆上山而来——警方给出的时间表明,“从旺西写字楼开车或打车到半山腰停车场,再走到林间小屋需要大约十五分钟”——并目睹了袁莹死亡一幕。也就是说,袁莹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在三点十分左右,完全在尸检鉴定的死亡时间范围以内。那之后,孙阿姨藏在你的车里下了山:你开车回旺西写字楼,并于三点半开进了写字楼的地下车库,被监控摄像拍到。孙阿姨则从山下重新往山上走,故意让佟宽和王长顺看见,使他们在事后给出时间证词。

当然,警方不是笨蛋,对案发时间的可靠性,必然会反复考量。尸检得出的“两三个小时”缘于科学,毋庸置疑,但是否进一步缩小范围,关键还不在佟宽和王长顺的证词,而在于孙阿姨。这就好比一场魔术,骗过临时请上台做证的两位观众固然重要,但能否让台下的所有观众都相信这两位不是“托儿”,还是要看魔术师对全场情绪的调动。

所以,孙阿姨才主动去派出所报案,说起化妆镜的事——当然那面化妆镜已经被她销毁——亲自带着警方上山并发现了袁莹的尸体,并在悲恸欲绝中再一次将矛头直指向你,甚至不惜做伪证来指控你。这一系列的所作所为,强化了她与你不共戴天的仇敌形象,使警方忽略了佟宽和王长顺证词中的“人为因素”,将“案发时间”锁定在了一个完全错误的区域。

当然,这一招的“高明”之处还在于,无形之中,孙阿姨也给自己做了不在场证明:由于从她的住处步行到旺西写字楼大约需要九十分钟,所以那天下午被很多人看到,四点以后在路上匆匆疾行,并于五点半到达旺西写字楼的她,自然也与袁莹之死无关。

只可惜百密一疏。

嗯,我说的就是清扫院子这个细节上,她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同样一句话,不一样的人,出于不一样的思维方式,可能做出完全不一样的理解,比如下面这句——

“犯罪嫌疑人为什么只扫了那一段路。”

无论警员们还是我,视线全部集中在命案现场,所以把这句话的前提,设定在一个局部的范围以内,特指“从门到窗户的一段路”,为什么犯罪嫌疑人只扫了一半?而我前面说过的那位警官朋友,他旁观者清,能够跳出局部,从全局的角度来看待这个疑点。所以同样一句话,他说出来的前提应该是——

“对于整个院子而言”,为什么犯罪嫌疑人只扫了那一段路?

不是吗?对于整个院子而言,嫌犯的步行轨迹既然有从屋门到窗户这一段,那就必然存在着从院门到屋门这一段。那她为什么只扫后者,不扫前者呢?万一命案被发现,难道警方会忽视对前者足迹的提取吗?

因为——

不需要。

再说明白点儿,嫌犯知道,不用扫也会有人“帮”她破坏。因为在几个小时以后,一群只知小屋里有一面镜子,不知小屋里有一具尸体的警察,在没有采取任何现场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会由她带领着,穿过院子,一直走到屋子门口。

正是这个潜意识,使孙阿姨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只扫了从屋门到窗户那段路。而“放过了”从院门到屋门那段路,无形中将自己完全暴露!

我不知道孙阿姨后来意识到自己犯下的这个重大错误没有,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警方对这一问题的忽视,构成了她在鬼笑石系列命案中最大的侥幸。不过对她而言,另外一件始料未及的事情,给她带来了甚至比自我暴露更加沉重的打击。

那就是你的认罪。

本来,按照孙阿姨的规划,她做伪证,说那天下午在旺西写字楼里没有找到你,目的除了固化她恨你恨到丧失理性的人设外,还有一点,就是让警方进一步锁定你是在“案发时间”犯罪的事实,从而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等你挺到血荒缓解之后,拿出人证,反戈一击,就可以大获全胜。但她万万没想到,出于对袁莹之死的巨大悲伤和痛悔,血荒过后,你居然主动承认杀害了袁莹。这一下孙阿姨可慌了手脚,因为她总不能自己站出来说,那天下午其实在写字楼四层会议室里见过你吧。这样有利于你的翻供,必定会引起警方的怀疑……危急关头,多亏了“军三儿”那群血头出于江湖道义,挺身而出,为你做了不在场证明,才化险为夷。但你坚持要为袁莹之死负责和赎罪,所以揽下了非法组织卖血的全部罪名,服刑十年。

这一行为的另一层含义,是告诉孙阿姨,你宁可面对深牢大狱,也不愿再面对她。

直到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得知你被判刑的那一天,孙阿姨坐在青石板院子的屋檐下面,望着天空的一双眼睛空洞无神。高叔叔给我讲起他们穿越大烟泡的故事,不知什么时候,她悄悄地离开了,直到故事讲完的一刻,从北法海寺方向突然响起了钟声。不是过去那样的每天一响,而是急促不停的一串轰鸣,仿佛一个母亲不停地呼唤着远去的孩子归来……

振宇,说了这么多,不知道我对鬼笑石案件和袁莹案件的上述分析有没有错。如果有,请你指出,如果没有,我有一个小小的愿望,那就是希望你能告诉我,袁莹死亡的那天下午,在林间小屋的门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使她一下子就明白了全部真相?

我喊了她一声。

那天下午,我跟杨玉彤坐在都西医院的大树底下,告诉她说,哪怕倾家荡产,我也要救那些遭遇血荒的患者们。她反复劝我慎重,我说这么大的事儿我不能一个人定了,得征求另外一个人的同意。她肯定误以为我说的是袁莹,其实不是。

我开车往万安山走,突然接到了邓云鹏的电话,他告诉我说袁莹发现化妆镜有问题,我心里一乱,没听清他说袁莹去了林间小屋的事。直到把车停在停车场,脑子里还空空的,低着头往树林里走,离着老远看到她站在小屋的门口——隔着磨砂玻璃窗,我没注意到屋里有人,更没看到从洞开的豁口里伸出来的一只手——就随口喊了她一声。

然而我喊的,是她永远不允许我再喊她的那个字。

是的,那个字,从她告诉我,要把我送给邻居阿姨抚养的那一天开始,就不许我再喊她,只能那样喊邻居阿姨,只要喊错了,就打,劈头盖脸地打。别看我那时小,死倔死倔的,偏要喊,她打我时下手就越来越重,撕我的嘴,扇我的脸,打得我脸都肿了,顺着嘴角往外淌血,她又抱着我哭,撕自己的嘴,扇自己的脸,像个疯子一样。她说她没办法,当年她的家人也是这样逼着她跟家庭“彻底划清界限”,不然就得一起受苦,一起死……

最后,我终于不再喊她那个字了……

思念这事儿,堵得住嘴,堵不住心。来到北京以后,我更加想她,有那么一两年,经常在梦里哭醒。身边躺着一个同样泪湿枕巾的养母,她也在想念自己的孩子。

不过,我的养母真的是一个好人,别看她的脸年轻时为了救火烧坏了,但性情依然温柔和善良,对我就像亲生儿子一样疼爱。可能正是因为在她的身边长大,我的性格中才没有那么多暴戾的东西,才是你在高中时代见过的那个张振宇。

初中时,我再一次见到了她。

那是一天下午放学回家的路上,几个校园流氓堵住我要钱,她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把他们全都打跑了。是真的打跑的,别看她是个女的,在北大荒练出来的力气,几个半大小子加起来也不是对手。我一下子认出了她,可出于少年的倔强,强忍泪水,歪着脑袋,不看她、不理她也不喊她。她给了我很多钱,说都是她做生意挣的,今后还会经常来给我。我没拒绝,通通收下了,其实我没有那么在乎钱,你还记得吧,高中那会儿我给班里同学买东西,一向大手大脚的。我要她的钱,就是想将来还能再见到她。

过了好久,突然有一天,闫虎来了,不再是小时候那个可爱的小伙伴,而是身材粗壮,凶神恶煞的,非要我把钱都给他,不然就把什么都说出去。我很害怕,只好答应了。此后接长不短他还会来,来了就是要钱,不给就威胁我。我实在没办法,包括转学到华文大学附属中学,说到底也是为了避开他,但他拐弯抹角总能找到我,命里的克星似的……

我实在受不了了,她再来给我送钱时,我不要了,说我又不是出纳,左手进右手出的。她问我怎么回事,我就把情况讲了一遍。

后来就发生了鬼笑石案件。

案件的过程,大致就如你所说……不过有一点你说错了,你说闫虎之死是她提前策划好了的谋杀,不对,不是。无论她后来变成了什么样子,至少那时,她并没有想用杀人的方法解决问题。别忘了,闫虎是她亲手养大的孩子,她怎么可能忍心一上来就下毒手?不错,她确实从我这里知道了我和闫虎约见的时间和地点,并提前赶到,藏在附近,但她的本意是想等我们见面后,突然现身,对闫虎软硬兼施,一边拿出母亲的身份狠狠训斥,一边承诺从此多给他一些钱,让他不要再来骚扰我。谁知刘恋的出现,把一切都打乱了……为了保护刘恋,我抓起一块石头和闫虎打斗,闫虎则捡起刘恋掉落的一把折刀往我身上扎。躲在树林里的她,看到我有生命危险,冲过来用石头从后面砸向闫虎,正砸在太阳穴上。闫虎一下子就栽倒在地,口鼻流血,不停抽搐。刘恋尖叫着往山下跑,她穿上鞋套又去追她——可能你会问,没有提前准备杀人,怎么会带这些“工具”?别忘了,她在闫家庄做的可是编织和贩运尼龙背带的生意,手套和鞋套这类劳保用品都是随身携带好几副的。

望着闫虎的惨况,又得知刘恋跑下山时失足吊死,我吓得魂飞魄散。她却没有惊慌失措——如果你在北大荒看了她的档案,就应该知道,由于出身原因,她一直属于“重点监控对象”。那年月“少线丢针,先查出身”,所以她早就锻炼出超强的危机应变能力,而且对老一套办案子的方法有所了解——她先查看了一下附近的环境:滑道、防火道、坟地什么的,问清了我返回快活林并由鬼笑石下山的路径和所需时间,然后开始处理现场。全程,我就像提线木偶一样听凭她的指挥。而她始终神情自若,有条不紊,只在我时不时蹲在地上干呕时,提醒我“不要吐,会留下证据”……

处理完毕,她问我有没有带火儿?我就把平时抽烟用的打火机给了她。她叮嘱了我几个应对警方的要点,让我牢牢记住,然后催我赶紧走。一路上我恍恍惚惚的,满脑子都是她冰冷的提示“不要吐,不要吐,不要吐”,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捡起了刘恋丢下的红色背包……

那之后十年,我老是睡不好,一闭眼就是刘恋和闫虎的尸体。快递敲门重了点儿,有人给自行车上链子锁,我都能吓一哆嗦,以为是警察拿着手铐来抓我了,活得提心吊胆的。我最害怕面对的就是养母,她的精神越来越差,一闹起病来就说想儿子,让我把闫虎找来让她看看,看一眼就成。可我去哪儿给她找啊……

人很奇怪,总会预设一些“时间段”,比如十年,二十年,仿佛一到点儿,就过了追诉期似的——咱俩再次相见,恰好是案子过了十年,我以为从此就真的可以脱胎换骨,重新做人了,心里放轻松了很多。尤其是把她弄进写字楼里当保洁,早晚都可以见到,还在楼里找了间带床铺的屋子,让她每天不用再回山里住。记不得什么时候,我趁四周无人时,装作无意地轻轻喊了她一声,她激动得浑身发抖,满眼泪花。我知道:她知足了。

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袁莹发现了那面化妆镜的秘密。

没想到隔着打破的磨砂玻璃窗,袁莹清清楚楚地听见了我喊她的那个字。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瞬间的死寂,站在门口的她望着我,石化一般震惊的表情,随后从屋子里传来袁莹一声凄厉的惨叫,从洞开的豁口里伸出来的手一松,锤子掉到地上。

但接下来的事情,你说错了。

你们都以为,袁莹是把手往回伸时,不小心划破了腕子。

其实是听见袁莹的一声惨叫之后,她立刻转过身,一把抓住袁莹的腕子,压在玻璃碴儿上狠狠地一拉!

然后袁莹才把喷血的手腕缩回了屋里。

我要救袁莹,撞门撞不开,就往窗户那边跑,却被她死死拽住。她一边哭,一边不停地说:难道你要让咱们娘儿俩一起死吗,难道你要让咱们娘儿俩一起死吗?!

我的劲儿一下子就卸了。我承认,那一刻我就是个软弱无能的浑蛋,可我又能怎样?我一个人怎么都好说,坐牢、吃枪子儿,我认了。可把她也牵连进去,我做不到。我知道她是挟持和利用了我对她的感情,可我没办法,真的没办法……

刘恋之死是个意外,闫虎之死或许还有那么一点儿罪有应得,可袁莹呢,袁莹完全是无辜的,却也死在她的手里!所以我恨她。你说得对,我宁可面对深牢大狱,也不愿再面对她。可从另一个角度讲,我并不是杀人凶手,却替我不愿再面对的杀人凶手赎罪,世上还有比这更荒唐的事吗?

坐牢那些年,我想了很多很多,我不知道她年轻时到底经历了什么,心为什么会变得那么狠!养母的死,给了我更大的震撼。我们医院护士长大概跟你说过,最后的时刻,她躺在病床上用含混不清的口齿喊儿子回来,养老院的人都以为她喊的是我,其实不是……等我被监狱特许出来见她最后一面时,见到的只是她的遗容——她给我讲过她在兵团时的故事:一个漂亮的姑娘,在救火中烧坏了脸,别人都以为她牺牲了,为了不拖累深爱她的人,她索性悄然离开医院,改名换姓,嫁给一个插队知青。谁知丈夫意外死去,儿子又被“换掉”,在生命的最后也没能见上一面……望着她死后那张布满了痛苦和不甘的脸,我感到巨大的愤恨,不是恨死神,而是恨我跟你说过的“非人化”的东西,不管是病魔、谋杀还是命运。总之,一切用非人的手段剥夺别人的幸福和生命的东西,我都恨得咬牙切齿,这也正是我出狱之后创办了康宁医院的原因。

再见面时,她已经老得我都快认不出来了,白发苍苍,老态龙钟。她托章所和疯爷说情,想到康宁医院工作,我才知道我入狱后,她又气又恨,接连生了几场大病。在外人看来,是因为她觉得我服刑太轻,其实是对我日复一日的挂念。现在我出来了,她身体也不行了,想多陪在我的身边。一想到养母死前孤零零的惨状,我有心拒绝,可终究狠不下心,只好同意了。谁知没过多久,她就把一面包得很严实的化妆镜给我,让我拿给邓云鹏看,说这是高中时买给自己的那一面,一直当纪念品搁在家里,因为和老婆吵架,拿到办公室保存。又让我以家里和办公室失窃为借口,两次报警。我很生气,问她到底想干什么,她不予解释,别看她老了,下起命令来还是一副不容分说的严厉样子。虽然我照做了,但恨透了没完没了地当一颗任她摆弄的“棋子”,干脆把她开出医院。她啥也没说,就那么走了。章所长来了,给我一通批,我想起她离开时那个孤苦伶仃的背影,叹了口气,没过几天又让她回来了。

那以后的事情,你都知道了。窦叔叔和疯爷先后去世,她被确诊为肺癌晚期。她拿着确诊报告来告诉我的时候,我十分漠然,说正好我是开康宁医院的。听到“正好”两个字,她一双混浊的眼睛怔怔地看了我好久,惨惨一笑,拿起报告,转身走了。

直到她准备打电话给红姐,请红姐来医院前,她才将我约到病房,跟我说了她的“最后一步棋”。

她说,一直以来,她都以我死对头的面目出现,暗中保护着我的安全,现在她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唯一不放心的就是将来警方再翻出鬼笑石这个案子咋办。因此,她想求红姐帮她设下一个局,让我在她死后走进局中,表面上做贼心虚抢夺证据,结果证明是她为陷害我而又一次制造伪证。经过这样一场徒劳无功的折腾,估计警方对这个案子就会彻底丧失兴趣了。我很不耐烦地说,何必多此一举,刺激警方?她说这是她最后的遗愿,我必须听她的。我前思后想,提出了一个要求,我可以配合她下完这最后一步棋,但前提是绝对不许再有人因此而受伤害。她慢慢举起瘦得就剩一把骨头的手,苦笑着说:“你看我现在还能伤害得了谁?”

对了,呼延,既然你那么喜欢推理,能不能猜得出,那面我拿给邓云鹏看过,后来又被她藏进林间小屋后墙里的镜子,到底是谁的?

这个,我当然猜得出。

那你说说看。

一面二十年前的限量版化妆镜,外观、尺寸、重量,都和警方当年在犯罪现场提取的那面一模一样,上面还有你和早已死去多年的刘恋的指纹,唯一的不同,就是它上面的两颗水钻都是人为撬下来的。用最简单的排除法就可以知道答案,那面镜子是且只能是——刘恋的化妆镜。

……

我想,也许是鬼笑石案件发生时,你和闫虎在搏斗中,把自己的化妆镜丢在了现场,而在逃跑中,刘恋也把她的化妆镜丢在了现场。但孙阿姨在检查有没有遗留证物时,只找到了刘恋那面,带走藏好,却没有发现你那面,结果被警方提取。后来袁莹通过水钻的脱落,发现警方提取的其实是你那面以后,到林间小屋找孙阿姨商量办法。孙阿姨把她反锁在小屋里,把你那面化妆镜拿走销毁了。与此同时她还想到,日后可以利用刘恋那面化妆镜,制造一个可以让警方觉察到的伪证。于是从她自觉身体虚弱开始,一步步推进这个计策,包括让你拿给邓云鹏看,两次报警,直到最后利用红姐得以完成,我说得对吗?

是的,她就是这样利用红姐,下完了她的“最后一步棋”。

振宇你错了,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错了,红姐才不是孙阿姨的“最后一步棋”——我才是。

你说什么?!

我知道你非常吃惊,不瞒你说,当我想明白这一点时,也毛骨悚然。这么多年来,我还从未遇到过孙阿姨这样心思缜密、心机深远的对手。一个人再厉害,临死前最多还能给身后下一步棋。但孙阿姨不然,她不但下了一步棋,而且这步棋居然还有后手,更加匪夷所思的是:落子的时间,是在整整二十年前。

也许你听说了,最近几年,由于刑侦科技的进步,尤其是DNA鉴定技术的广泛运用,很多十几年前甚至几十年前发生的、一直未能侦破的大案要案,一个个被成功破获,比如白银连环杀人案等。那么假如警方重启鬼笑石案件的侦办工作,重新提取保存在冷藏库的物证上面的血迹、毛发、指甲等生物信息,用先进技术加以鉴识,结果会怎样呢?

结果是:就算发现了和你可以做同一认定的DNA信息,也必败无疑。

因为二十年前孙阿姨做了两件事,两件看似平常且都被我亲眼目睹的事。

第一件,你、我和邓云鹏被派出所释放那天,咱们仨排成一队往法制科走的路上,孙阿姨突然冲出来,用一块大石头砸得你满脸是血。

第二件,就在那天晚上,我和高叔叔、石叔叔一起回青石板院子的时候,看管临时物证库的一位姓欧的警官给我们开的门。之后突然听见哐啷一声响,跑过去一看,原来是孙阿姨上完厕所后走岔了路,走到了放置物证冷藏柜的库房里,踢翻了椅子,为此欧警官把她赶出了青石板院子……当时我还想是不是孙阿姨踩着椅子偷什么东西,结果我观察到:椅子表面没有足印,冷藏柜的顶部空空如也。正在困惑中,我忽然发现,其中一台冷藏柜表面贴的物证信息卡上用碳素笔写着“鬼笑石”三个字。

也就是说,那台柜子里存放的是鬼笑石案件的物证。

说这两件事“平常”,是因为第一件事完全可以理解为一个儿子被杀的母亲,寻仇泄恨;第二件事,纯粹是孙阿姨眼神不好走错了路而已。

此外还有两件事,“巧合”的是,都发生在刚才那两件事的前一天:第一件,孙阿姨要求到儿子遇害的地方看看,章所就带她上了山。孙阿姨指着地上几块石头问章所,砸死闫虎的是不是就是这样的石头,章所回答说是;第二件,就在那天晚上,高叔叔、石叔叔和欧警官在青石板院子传达室的外屋喝酒,聊起了DNA的鉴定技术。欧警官给他俩说:鬼笑石案件的物证都存放在库房把头那间屋子的冷藏柜里,等将来这个技术成熟的时候,随时可以从物证上重新提取检材进行检测——而孙阿姨当时就在里屋睡觉,门虚掩着。

这两件事,都是我最近从章所和欧警官那里得知的。

综合上述信息,假如警方重启鬼笑石案件的侦办工作,并在检材上——比如犯罪现场提取的石块上发现了你的DNA信息,作为这一案件的证人,我在配合警方调查时,会告诉他们什么呢?

我会告诉他们,检测结果完全不可信。

不是说科学检验的方式方法有误,而是作为证人,我有责任说出一个怀疑,那就是根据耳闻目睹的一切,我无法确认——

孙阿姨是不是把沾有你血迹的石头,放进了装有鬼笑石案件物证的冷藏柜里。

难道这个怀疑不合理吗?她听说了DNA检测技术,她知道砸死她儿子的石头是什么样,她用相同类型的石头砸了“仇人”一脸血。没人看到那些沾了血的石头后来去了哪儿,只知道当晚她趁欧警官开门时,闯进了物证库,并站在了装有物证的冷藏柜前——由于物证库是临时过渡性质的,物证存放时并没有逐一编号,只是根据分类放在不同的纸袋或塑料箱里。加之冷藏柜没有上锁,无论从里面往外拿还是从外面往里放,都是轻而易举的事……

如果我没有猜错,这一策略,是孙阿姨那天晚上在传达室的里屋假寐,听到外屋欧警官他们聊起DNA证据时想到的。她知道,由于案发时你和闫虎有过搏斗,保不齐在警方提取的某样物证上留下了什么细微的证据。九十年代只能靠指纹、血型识别凶手的警方,随着刑侦科技的进步,很可能会在未来的某一天找到那些证据,将你锁定,这是必须未雨绸缪的事。于是她想出了这个办法——顺便说一句,正是因为孙阿姨的所作所为,才让我推理出,你在真正的“第一现场”一定用石头砸过闫虎,过程中手被石头擦伤。混乱中不知道那块石头丢在哪里,也不知道警方在扩大搜索范围时是否提取到了那块石头,所以她才将“疑点”落在了石头上——她深知,再强大的科学技术,只能鉴定物证的真假,却否定不了历史的可能。于是她用一连串行动,在很多目击者的心中种下了怀疑的种子,只等需要的时候,再让它发芽长大。

我和孙阿姨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今年的清明节,给石叔叔扫墓后,回到林间小屋。就在小屋门口,她看似无意地“让”我回忆起了当年她闯进物证库的事,甚至通过“现场有好多沾血的石头,都编好了号,放在冷藏柜里”来暗示她早就知道那些物证的位置。接着又主动提起白银连环杀人案。现在想来,孙阿姨那时很可能已经知道自己患了绝症,她跟我说起那些话,根本不是为了了解什么DNA技术,而是为了“唤醒”我的记忆……也许在你看来,孙阿姨临死前利用镜子做伪证一事,是“多此一举”,其实大错特错,这一举动的本质,是形成某种连贯性,让所有人都认定:她到死都没忘了做伪证“陷害”你。这样一来,即便警方出于对她的同情,重启鬼笑石案件的侦办工作,趁着我的记忆刚刚被唤醒,就算在检材上发现对你不利的证据,我也一定能及时站出来,说出我的怀疑。如果说“一真一切真”,那么“一假一切假”,既然孙阿姨很可能把沾有你血液的石头放进了冷藏柜,那么谁也无法否定她是不是在其他物证上也做了手脚——根据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从此再没有什么能认定你在鬼笑石案件中有罪。

二十年的处心积虑,最后的赢家,还是孙阿姨。

脸色惨白的张振宇,终于撑不住沉重的身体,慢慢坐倒在地,嘴角浮起惨惨的一笑。

你说她是赢家?她到底赢了什么?我的自由?我的快乐?还是我的幸福?我站在这里,等你先我一步跨过终点线,就是想让你回头看看,我还是高中时的那个我吗?我还是鬼笑石案件之前的那个我吗?那时虽然我也有烦恼,也会迷惘,因为身份的错乱,难免玩世不恭,但顶多是一摊烂泥。可鬼笑石上一把大火,把我的一生都烧成了灰,我一次次用力把那堆灰拢在一起,却再也拢不成个人样儿……不光是我,还有多少人被她毁掉了人生:闫虎、我的养母、刘恋、袁莹、邓云鹏,他们的家人,还有疯爷……不错,我确实没有因为鬼笑石案件站在审判席上,但这二十年来,我无时无刻不在接受着良心的审判——这就是她为我赢得的一切!

石叔叔的死,也和孙阿姨有关?

疯爷去世前的一天,她让他去林间小屋帮她搬家,收拾的时候,他无意间发现了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一本书。

什么书?

一本老版的《红楼梦》。

《红楼梦》怎么了?

那本《红楼梦》是疯爷的,是他在兵团时送给一个暗恋多年的姑娘的。而那姑娘就是我的养母,我的养母在交换孩子时,把那本书留给了闫虎……鬼笑石案件以后,她不是从闫家庄搬家到西山么,临来时因为这本书版本珍贵,也带了过来。谁想到二十年后,被疯爷一下子认了出来。

我还是不明白,认出来又能说明什么?

因为那本书包着书皮,所以她不知道,在书的封底上有一幅画,是我和闫虎小时候淘气用钢笔画的。模仿年画上的“桃园三结义”,画的是我们俩磕头结拜的样子,还在脑瓜顶上歪歪斜斜地写了各自的名字……疯爷看那书眼熟,拆开书皮,瞧见了那幅画和上面的名字,十分吃惊,坐在屋里发愣。这时她也上山来了,看到那一幕,知道再编什么瞎话也瞒不住两家的关系了,就把鬼笑石案件和袁莹之死的真相都讲了出来。疯爷一下子受了刺激,他没想到自己当年深爱的姑娘,结局会那么凄惨,更没想到眼前这个准备厮守白头的,竟是这样一个女人。

原来是这样……我说那天在山坡上碰到了石叔叔时,他怎么又惊又怕,好像遇到了什么特别吓人的事儿,满嘴疯话,满眼绝望。而且,我终于懂了,为什么孙阿姨在给石叔叔扫墓时,哭得那么伤心。

流再多的眼泪,她能像疯爷一样大彻大悟吗?她没那个善根,更没那个慧根!

不要这样说孙阿姨,不要这样说曾经无数次被连根拔起的那一代人。

连根拔起?

在北大荒时,江叔叔给我讲过一段话,他说每个兵团战士,一生都经历了至少两次连根拔起:一次是离开从小长大的城市和亲人,来到北大荒;一次是告别北大荒和情同手足的战友,返回城市,两次都是刻骨铭心的痛。

可并不是每一个兵团战士都像她那样——

因为孙阿姨要面临的是第四次。

第四次?

对,江叔叔说,孙阿姨之所以在鬼笑石下面流连了二十年,“就是因为无法接受第三次与亲生骨肉的生离死别”。事实上,为了你的前途,把你交给别人抚养,才是第三次。而在鬼笑石下,当刘恋的突然出现使你卷进这个案子,很有可能导致你前途尽毁时,就是她即将面临的第四次,为此她不择手段……我无意替她杀人辩护什么,罪行就是罪行,再多的话也稀释不了分毫。我只是想告诉你,在经历了那么多次惨绝人寰、痛彻肺腑的分离之后,她的心是怎样从血肉模糊变得硬如铁石。你不了解,我也不了解。

了解又能怎样?

了解才不会遗忘,才不会轻易地斩断亲情、血脉和根源。当初,我也曾经凭着一些浅薄的认识,妄图与那一代人切割,说他们是“荒谬时代的牺牲品”,说他们的所作所为“毫无意义”。事实上呢,就是他们,在一望无际的荒原上,屯垦戍边,整整十年,在那样的年纪,那样的岁月,无时无刻不面对着生与死的考验,甚至献出宝贵的生命。那段历史到底给他们的内心留下了怎样的创伤与怆痛,谁也说不清。返城之后,他们各自走上了不同的道路,改革开放,下岗再就业,历史的大潮一波接着一波,而少年失学的他们,只有拼死挣扎,才能在不断剧变的时代苟延残喘,并在人生的最后关头,做出了不同的选择:高叔叔的选择,窦叔叔的选择,石叔叔的选择。当然,还有孙阿姨的选择,有些选择是对的,有些选择是错的,有些选择是高尚的,有些选择是罪恶的。但我想,他们的每一个选择,归根结底,都是因为无法再承受更多的生离死别。

可她的选择,是以剥夺了别人的选择为代价的,不是吗?!二十年来,每一条生命,每一场悲剧,都源于她的选择!正是她的选择,让那么多人无法再选择好好生活下去——尽管如此,我还是一次次宽恕了她。你以为我为什么要开那个康宁医院,为什么无论如何也要把医院开在西山,就是因为知道她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就是希望能在眼前照顾她,给她养老送终……可是她呢,最后居然自己喝下了浓硫酸,毁掉了声道,连一句遗言都没有留给我。

难道你真的不明白她为什么要那样做吗?

我不明白!

她是为了不在癌症脑转移后神智昏乱中说出真相,说出对你不利的话。她这一辈子,都在守护着你,保护着你,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张振宇猛地站起身,铁青的脸上布满了坚毅:无论怎样,我都不会原谅她,永远不会!在我的心里,她就是一个杀人凶手!只是一个杀人凶手!别的,什么都不是!

他甩开大步,往墓地外面走去。

刚走出几步——

“当”!

一记钟声,从北法海寺传来,在山间飘荡。

悠长如念,不绝如缕。

张振宇站定了身体,久久地。突然,他转过头,踉踉跄跄地走到孙萍的墓前,扑通跪下,双手抱住墓碑,把脸贴在上面,肩膀颤抖着,任凭泪水无声地滑落面颊。很久很久,才轻轻地叫了一声——

“妈妈。”

上一章: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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