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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栗  作者:索伦·斯外斯特普

蒂姆·詹森坐在警车的驾驶位上,取出手枪里的弹匣,数了数子弹,又塞了回去。大概十分钟之后,支援才能到,不过无所谓,他也没打算等他们来。杀死里克斯的人可能就在楼里,无论对方武力反抗还是束手就擒,他都想一个人先去,至少现在大家都知道他在这里了。要是他行动不顺利,或者别人问他为什么要在支援到达之前单独行动,他就说他别无选择,全是情势所迫。

詹森从车里出来,潮湿的风吹在他脸上。希德码头的老工业区里,各种建筑混在一起,高大的仓库、崭新的自助仓储设施、废品站,工业园地之间还夹杂着一堆住宅。空中飞舞着沙尘和垃圾,他大步流星地向那栋楼走去,街上一辆车都没有。

那栋楼面向大街,上下两层,看上去和普通的民宅没什么两样。等他走近才看到残损墙壁上的半块招牌,这里以前是屠宰场。正门两边的橱窗被黑布遮得严严实实,根本看不见里边的情况。见状,他没进正门,而是沿着车道走进了后院。这栋方方正正的楼很大,正面临街,有点儿向后倾斜。这一定是间老屠宰场,楼周围的大门下面有用来装卸货的载物台。屠宰场后边是个有三四棵果树的公园,公园的篱笆破破烂烂,狂风好像要把公园里的一切连根拔起。转过身,他看到了屠宰场正楼的后门,门上没有任何标识,但门口放着一张脚垫和一盆枯萎的云杉盆栽。他举起一只手敲了敲门,另一只手摸进大衣兜里,打开了手枪保险。

对詹森来说,在马丁·里克斯死后,他的日子失去了真实感。那天穿过城市赶到公共花园时,他首先看到的是救护车上闪烁的灯光和狂吠的警犬,在看到他搭档尸体的那一刻,不真实感立刻将他吞没。从城规小区赶去的路上,他不知道里克斯面临着怎样的命运,看见躺在碎石路上的尸体,他难以置信。他怎么也想不到那具脸色苍白的尸体,会是他朝夕相处的同事,死亡让里克斯变得如此陌生,他只认出了尸体脚边冷冰冰的枪套,但这就是事实。几小时过去了,他还是期望能突然出现活蹦乱跳的里克斯,大声斥责他们,为把他扔在冰冷的地上那么久而大发雷霆,但他终究没有活过来。

一开始他们成为搭档只是巧合,但在詹森的记忆中,他俩从一开始就志趣相投。里克斯头脑不够聪明,反应也不够敏捷,事实上连话都说得不多。不过,只要能把他拉到自己的阵营,他就非常顽固,极为忠诚。此外,很可能是因为他几乎整个童年都在受人欺负,对所有人、所有事都保持一种理智的不信任,詹森很快就知道了该怎么最大限度地激发他的潜能—自己出脑,里克斯出力。两人都厌恶那些根本不懂警察该怎么办案的领导和律师,一起抓了数不清的摩托车帮混混儿、家暴犯、强奸犯还有杀人犯,他们本来应该能一路升迁受勋直到退休。然而,社会不是这样运作的,资源分配从来都不公平,他们常说这种话聊以自慰。两人抓到案犯时会私下庆祝,有时去酒馆和俱乐部喝得酩酊大醉,有时去奥斯特布罗外区的小妓院快活一番。

现在一切都结束了。被刻在局里纪念墙上的名字会是里克斯得到仅有的感谢,他的名字会和其他名字排列在一起。詹森不是多愁善感的人,但他昨天早上来上班时,不由自主地走到了纪念墙前。他已经在家待两天了。谋杀案发生的那天他乱了阵脚,除了通报里克斯的情况,什么都没做。当天深夜,他回到万洛瑟的家中。妻子深夜醒来时,发现他面无表情地坐在温室里,连灯也没开。第二天,詹森的家人出门参加生日宴会,他自己则留在儿子的房间里,组装已经搁置很久的书架。说明书太令人难懂了,没过多久他就选择放弃,开始喝白葡萄酒。妻子下午带着孩子回家时,他已经踉踉跄跄地躲进了花园的小屋里,开始喝伏特加兑红牛。等他在地板上醉醺醺地醒来,意识到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得赶紧回去工作。

周一是他回归的第一天。局里的人都忙着各自的任务,但遇到他时都会同情地点点头。不出所料,尼兰德拒绝了他重新参与案件的请求。他在更衣室里召集一大帮同事,要求他们有关于凶手的重要情报就马上通知他。有几个人不同意,但其他人都和他看法一致:里克斯牺牲都是因为赫斯和图琳办案不力害的。不仅如此,他还认为向媒体通风报信的就是他们两人中的一个,最有可能是赫斯。现在里克斯都死了,他还在质疑哈通案的调查结果,这简直是对他们莫大的羞辱。

不幸的是,詹森的同事们被派到社会事务部时,案情依旧毫无进展。分给詹森的活不怎么重要,所以他索性罢了工,开车去格雷沃郊区,还顺道在报刊亭买了六瓶装的啤酒。他喝了几瓶,然后来到地铁站边底楼一间公寓的门,那是里克斯生前住的地方。里克斯那已经以泪洗面几天的女友请他进了家门。他正在喝茶,一位在社会事务部的警探打电话过来。他们找出了几宗可能与连环杀人案有关的案件—每个涉案人都有充足的动机憎恨国家、体制、社会事务部乃至全世界。他听警探概述了一下几宗案子的基本情况,发现其中一宗案件的动机似乎比其他案件强烈得多。他确认赫斯和图琳都对此不知情后,挂了电话,对里克斯的女朋友道歉,然后出发前往希德码头。

“谁啊?”门后传来一个声音。

“警察!开门!”

詹森不耐烦地敲着门,一只手紧握着口袋里的枪。门开了,探出来一张满是皱纹的脸,他竭力掩饰住了自己的惊讶。开门的是个老太太,身后传出来屋里的烟味和食物变质的臭味。

“我找妮迪克特·斯堪斯和阿斯格·尼尔加德。”

詹森说的是社会事务部同事给他发来的名字,但那个老太太摇了摇头。

“他们六个月前就搬走了,不住在这里了。”

“搬走了?搬去哪里了?”

“不知道,他们没说。你找他们什么事?”

“你一个人住这里吗?”

“对。你不该用这种语气和我说话。”

詹森犹豫了一下,他没料到会这样。屋外冷气逼人,老太太咳嗽了一下,裹紧羊毛开衫。

“我还有什么能帮你的?”

“算了。打扰了,再见。”

“再见。”

詹森走开,老太太随即关上了门。有那么一会儿,他不知道自己该干吗,老太太的回答让他措手不及。他刚想回到温暖的车里,给社会事务部的同事打电话,突然看到二楼窗户里有什么东西。仔细一看,那是个吊在天花板上的挂饰,就像那种经常能在婴儿床上方见到的小鸟挂饰。他马上就意识到,如果那两人真如老太太所说的早已搬走,房里是不会有这种东西的。

他又开始敲门,敲得比上次更响。老太太一开门,詹森就把她推到一边,挤进了屋里。他把枪掏了出来,老人则开始在一旁大声叫嚷,但他还是毫不犹豫地穿过走廊、厨房和原本应该是屠宰间的前厅。詹森确认前厅没人,准备上楼梯。那老太婆挡住了他。

“躲开!”

“上面什么都没有!你不能这样……”

“闭嘴,躲开!”

詹森把她推到一边,一个箭步跃上楼梯,那老太婆依然在他身后哀号着。子弹已经上了膛,他的手指随时准备扣下扳机。推开一扇扇门,前两间是卧室,然后是婴儿房。挂饰悬挂在婴儿床上面,但床是空的。一时间,詹森以为自己判断失误,但之后他看了看门后的墙。马丁·里克斯的凶杀案可以结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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