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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时代黑铁时代 作者:王小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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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白银时代 大学二年级时有一节热力学课,老师在台上说道:“将来的世界是银子的。”我坐在第一排,左手支在桌面上托着下巴,眼睛看着窗外。那一天天色灰暗,空气里布满了水汽。窗外的山坡上,有一棵很粗的白皮松,树下铺满了枯黄的松针,在干裂的松塔之间,有两只松鼠在嬉戏、做爱。松鼠背上有金色的条纹。教室里很黑,山坡则笼罩在青白色的光里。松鼠跳跳蹦蹦,忽然又凝神不动。天好像是要下雨,但始终没有下来。教室里点着几支荧光灯,其中有一支总是一明一灭…… 老师说,世界是银子的。然后是一片意味深长的沉默。这句话没头没尾,所以是一个谜。我把右手从腮下拿下来,平摊在桌子上。这只手非常大,有人叫它厄瓜多尔香蕉—当然,它不是一根厄瓜多尔香蕉,是一排。这个谜好像是为我出的,但我很不想进入这个谜底。在我身后,黑板像被水洗过,一片漆黑地印在墙上。老师从讲台上走下来,这位老师皮肤白皙,个子不高,留了一个娃娃头,穿着一件墨绿色的绸衫。那一天不热,但异常的闷,这间教室因此像一间地下室。老师向我走来时,我的脸上也感到一阵逐渐逼近的热力。据说,沙漠上的响尾蛇夜里用脸来看东西—这种爬虫天黑以后什么都看不见,但它的脸却可以感到红外线,假如有只耗子在冰冷的沙地上出现,它马上就能发现。我把头从窗口转回来,面对着走近来的老师。她身上墨绿的绸衫印着众多的热带水果,就如钞票上的水印隐约可见。据她说,这件衣服看上去感觉很凉快,我的感觉却是相反。 老师的脸非常白,眉毛却又宽又黑。她把问题又说了一遍,世界是银子的,我很不情愿地应声答道:你说的是热寂之后。这根本不是热力学问题,而是一道谜语:在热寂之后整个宇宙会同此凉热,就如一个银元宝。众所周知,银子是热导最好的物质,在一块银子上,绝不会有一块地方比另一块更热。至于会不会有人因为这么多银子发财,我并不确切知道。我又把头转向窗口,那里拦了一道铁栅栏,栅栏上爬了一些常春藤,但有人把藤子截断了,所以常春藤正在枯萎下去。那一对松鼠已经不在了。只剩了这面窗子,和上面枯萎的常春藤,这些藤子使我想到了一个暗房,这里横空搭着一些绳子,有些竹夹夹住的胶卷正在上面晾干。教室里光线暗淡,空气潮湿,与一座暗房相仿。 ……天气冷时,这位老师穿一件黑色的皮衣,在校园里走来走去,在黑衣下面露出洁白的腿—这双腿特别吸引别人的注意。有人说,在皮衣下面她什么都没有穿,这是个下流的猜想。据我后来所知,不是这样:虽然没穿别的东西,但内裤是穿了的。老师说,她喜欢用光腿去蹚冰冷的皮衣。一年四季她都穿皮凉鞋,只是在最冷那几天才穿一双短短的皮靴,但从来就不穿袜子。这样她就既省衣服又省鞋,还省了袜子。我就完全不是这样:我是个骇人听闻的庞然大物,既费衣服又费鞋。学校里功课很多,都没什么意思。热力学也没有意思。但我没有缺过课。 如今是太平盛世,我在写作公司上班,二十年如一日,写一本叫做《师生恋》的小说。这本小说有八万多字,我已经写了二十遍,每年一遍。所以这部小说有二十个版本,每版的开始都是这样的。现在我又在写第二十一次,开始也是这样。这部小说已有六次被搬上了银幕,每次的开始都是这样。现在又要第七次上银幕,开始也是这样—在热力学的教室里。据说,假如有个女人在一间屋子里上吊,她的吊死鬼就要在那间屋子里做祟—在找到替身之前,每晚都要把自己吊死一回。现在我就是这个吊死鬼,再一次出现在那间教室里…… 早上,我驾车驶入公司的停车场时,雾气正浓。清晨雾气稀薄,随着上午的临近,逐渐达到对面不见人的程度—现在正是对面不见人的时刻。停车场上的柏油地湿得好像刚被水洗过,又黑又亮。停车场上到处是参天巨树,叶子黑得像深秋的腐叶,树皮往下淌着水。在浓雾之中,树好像患了病。我把车停在自己的车位上,把手搭在腮下,就这样不动了。从大学时代开始,我就经常这个模样,有人叫我扬子鳄,有人叫我守宫—总之都是些爬虫。我自己还要补充一句,我像冬天的爬虫,不像夏天的爬虫。大夫说我有抑郁症。他还说,假如我的病治不好,就活不到毕业。他动员我住院,以便用电打我的脑袋,但我坚决不答应。他给我开了不少药,我拿回去喂我养的那只绿毛乌龟。乌龟吃了那些药,变得焦躁起来,在鱼缸里焦急地爬来爬去,听到音乐就如人一样立起来跳迪斯科,一夜之间毛就变了色,变成了一只红毛乌龟—这些药真是厉害。我没吃那些药也活到了毕业。但这个诊断是正确的:我是有抑郁症。抑郁症不会让我死去,它使我招人讨厌,在停车场上也是这样。 现在没有下雨,但停车场上却是一片雨景。车窗外面站了一个人,穿着橡胶雨衣,雨衣又黑又亮,像鲸鱼的皮—这是保安人员。我把车窗摇了下来,问道:你有什么问题?他愣了一下,脸上泛起了笑容,说道:这话应该是我问你才对。这话的意思是说,停车场不是发愣的地方。我无可奈何地耸耸肩,从车上下来,到办公室里去—假如我不走的话,他就会在我面前站下去,站下去的意思也是说:停车场不是发愣的地方。保安人员像英国绅士一样体面,脸上挂着意味深长的微笑。相比之下,我们倒像些土匪。我狠狠地把车门摔上,背对着他时,偷偷放了个恶毒的臭屁—我猜他是闻到味儿了,然后他会在例行报告里说,我在停车场上的行为不端正—随他去好了。走进办公室,我在桌后坐下,坐了没一会儿,对面又站了一个人,这个人还是我的顶头上司。她站在这里的意思是说:办公室也不是发愣的地方。到处都不是发愣的地方。我把手从腮下拿出来,放在桌子上,伸直了脖子,正视着我的头头—早上我来上班的情形就是这样。 现在我对面放了一台电脑—单色的老古董。只能用来写文章,不能用来玩游戏,这东西是我的灾星。我继续冥思苦想着,只是把手放在了桌面上,不把它托在腮下,这样一来,就没人能找我的麻烦—虽然我什么都没有写—但我手下的职员还要来找麻烦。他们把稿件送到我办公桌上,然后离去。过上半小时,或者一个小时,我把那篇稿子拿起来,把第一页的第一行看上一遍,再把最后一页最后一行看上一遍,就在发稿签上签上我的名字。有些人在送稿来时,会带着一定程度的激动,让我特别注意某一页的某一段,这件事我会记住的,虽然他(或者她)说话时,我像一个死人,神情呆滞目光涣散,但我还是在听着。过半小时或一小时之后,我除了看第一行和最后的一行,还会翻到那一页,仔细地看看那一段。看完了以后,有时我把稿子放在桌面上,伸手抓起一支红铅笔,把那一段圈起来,再打上一个大大的红叉—如你所知,我把这段稿子枪毙了。在枪毙稿子时,我看的并不是稿纸,而是盯住了写稿人目不转睛地看着,这个被枪毙的人脸色涨红,眼睛变得水汪汪的,按捺着心中的激动低下头去。假如此人是女的,并且梳着辫子,顺着发缝可以看见头皮上也是通红的—这是枪毙的情形。被毙掉以后,说话的腔调都会改变,还会不停地拉着抽屉。很显然,每个人都渴望被枪毙,但我也不能谁都毙。不枪毙时,我默默地把稿件收拢,用皮筋扎起来,取过发稿签来签字,从始至终头都不抬。而那个写稿人却恶狠狠地站了起来,把桌椅碰得丁当响,从我身边走过时,假装无心地用高跟鞋的后跟在我脚上狠命地一踩。不管怎么狠命,结果都是一样。我不会叫疼的,哪怕整个脚趾甲都被踩掉—有抑郁症的人总是这样的。 二、性的符号 在公司里,除了看别人的稿子,我还要写小说。想要混到只看不写的地位还遥遥无期。我在电脑上写道:“在教室里,我答出了那个谜,那节课就结束了。同学们从教室里走了出去,这间教室静了下来,但老师没有走,继续站在我身后,时间就这样定住了。假如是我独自一人,此时应该懒洋洋地离开这间房子。但老师既在,一切都不同了。我等着她的主意。忽然间,她小声说道:到我宿舍里来一下,就转身走开了。我从课桌上爬起来,就如一只卧地的骆驼爬了起来,摇摇晃晃地跟她走了。就这样走过了整个校园,走进老师的宿舍。在此之前先走过了一段狭长黑暗的楼道,我不断地撞在两边的东西上。这里放满了橱柜、灶具、大大小小的破烂东西,在这些东西里,隐藏着不计其数的蟑螂。我身材高大,身材过于高大的人往往软弱无力—请不要从字面上理解,我并不缺少撞倒柜子的力气。我只是克服不了身体的惯性,所以总要撞在柜子上;因此我就惊动了不少蟑螂和耗子,对此我感到十分惭愧。” “现在可以说说在我老师卧室里发生的事情了:走进那房间的大门,迎着门放了一张软塌塌的床,它把整个房子都占满了,把几个小书架挤到了墙边上。进了门之后,床边紧紧挤着膝盖。到了这里,除了转身坐下之外,仿佛也没什么可做的事情,而且如果我们不转身坐下,就关不上门。等把门关上,我们面对一堵有门的墙,墙皮上有细小的裂纹,凸起的地方积有细小的灰尘,我们待在这面高墙的下面。我发现自己在老师沉甸甸手臂的拥抱之中。她抓住我的T恤衫,想把它从我头上拽下来。这件事颇不容易,你可以想象一个小个子女士在角落里搬动电冰箱的样子,这就是当时的情形。后来她说:他妈的!你把皮带解开了呀。皮带束住了短裤,短裤又束住了T恤衫,无怪她拽不掉这件衣服,只能把我拽离地面。此时我像个待绞的死刑犯,那件衣服像个罩子蒙在我头上,胡乱摸索着解开皮带。老师拽掉了衣服,对我说道:我可得好好看看你—你有点怪。这时我正高举着双手,一副缴枪投降的模样。这世界上有不少人曾经缴枪投降,但很少会有我这么壮观的投降模样。我的手臂很长,坐在床上还能摸到门框……”对此未必需要补充些什么。你肯定在银幕上看到过了。 假如你在街上看到我,准会以为我是个打篮球的,绝不会想到我在写作公司的小说室里工作。我身高两米一十多。但我从来就没上过球场,连想都没敢想过—我太笨了,又容易受伤—这样就白花了很多买衣服和买鞋的钱。我穿的衣服和鞋都是很贵的。每次我上公共厕所,都会有个无聊的小男孩站到我身边,拉开拉锁假装撒尿,其实是想看看我长了一条怎样的货色。我很谦虚地让他先尿,结果他尿不出来。于是,我就抓住他的脖子,把他从厕所里扔出去。我的这个东西很少有人看到,和身坯相比,货色很一般。在成熟甚至是狰狞的外貌之下,我长了一个儿童的身体:很少有体毛,身体的隐秘部位也没有色素沉积,像这样一个身体正逐步地暴露在老师面前,使我羞愧无地—每天早上我上班以后,坐在办公室里写小说,写的就是这些。上大学时我和老师恋爱,这是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正逐步暴露在读者面前,使我羞愧无地。 我的故事另有一种开始,是这样的:热力学课上,老师说,未来世界是银子的。这位老师的头发编成了高高的发髻,穿着白色的长袍。在她身后没有黑板,是一片粉红色的天幕。虽然时间尚早,但从石柱间吹来的风已经带有干燥的热意。我盘膝坐在大理石地板上,开始打瞌睡,涂蜡的木板和铁笔从膝上跌落……转瞬之间我又清醒过来,把木板和铁笔抓在手里—但是已经晚了,错过了偷偷打瞌睡又不引起注意的时机。在黑色的眼晕下,老师的眼睛睁大了,雪白的鼻梁周围出现了冷酷的傲慢之色。她打了个榧子,两个高大的黑奴就朝我扑来,把我从教室里拖了出去。如你所知,拖我这么个大个子并不容易,他们尽量把我举高,还是不能使我的肚子离开地面—实际上,我自己缩成了一团,吊在他们的手臂上,像小孩子坐滑梯那样,把腿水平地向前伸去。就是这样,脚还是会落在地下。这时我就缩着腿向前跑动,就如京剧的小丑在表演武大郎—这很有几分滑稽。别的学生看了就笑起来。这些学生像我一样,头顶剃得秃光光,只在后脑上有撮头发和一条小辫子,只有一块遮羞布绕在腰上—他们把我拖到高墙背后,四肢摊开,绑在四个铁环上。此后我就呈X形站着,面对着一片沙漠和几只骆驼。现在有一片阴影遮着我,随着上午的临近,这块阴影会越来越小,直至不存在,滚烫的阳光会照在我身上。沙漠里的风会把沙粒灌进我的口鼻。我的老师会从这里经过,也许她会带来一瓢水给我解渴,但她多半不会这么仁慈。她会带来一罐蜜糖,刷在我身上。此后蚂蚁会从墙缝里爬出来,云集在我身上—但这都是以后的事了。现在有只骆驼向我走来,把它的嘴伸向我的遮羞布。我想骆驼也缺盐分,它对这条满是汗渍的遮羞布会有兴趣—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它是只母骆驼……它把遮羞布吃掉了,继续饶有兴致地盯着我,于是我赤身裸体地面对着一只母骆驼。字典上说,骆驼是论峰的。所以该写“我赤身裸体地面对着一峰母骆驼”,我压低了嗓子对它说:去,去!找公骆驼玩去……这个故事发生在埃及托勒密王朝时期。我的老师是个希腊裔的贵人—她甚至可以是克利奥佩屈拉本人。每天早上我都要挖空心思,给自己的故事一个全新的开始,但总是通不过。我的上司会把这个开始毙掉,正如我会毙掉下属作品中的新东西。 最近我回学校去过,老师当年住的宿舍楼还在,孤零零地立在一片黄土地上。这片地上满是碎砖乱瓦,还有数不尽的碎玻璃片在闪光。原来这里还有好几座筒子楼,现在都拆了—如果不拆,那些楼就会自己倒掉,因为它们已经太老了。那座楼也变成了一个绿色的立方体:人家把它架在脚手架里,用塑料编织物把它罩住,这样它就变得没门没窗,全无面目,只剩下正面一个小口子,这个口子被木栅栏封住,上面挂了个牌子,上书:电影外景地。人家说里面的一切都保留着原状,连走廊里的破柜子都放在原地。什么时候要拍电影,揭开编织袋就能拍,只是原来住在楼里的耗子和蟑螂都没有了,要用人工饲养的来充数—电影制片厂有个部门,既养耗子又养蟑螂。假如现在到那里去,电工在铺电线,周围的黄土地上停着发电车、吊车;小工正七手八脚地拆卸脚手架—这说明新版本的《师生恋》就要开拍了。这座楼的样子就是这样。我有十几年没见过老师,又没勇气找她。老师现在是什么样子,我不知道。 我在公司的办公室里,对面的墙是一面窗子,这扇窗通向天顶,把对面的高楼装了进来,还装进来蒙蒙的雾气。天光从对面楼顶上透了下来,透过楼中间的狭缝,照在雾气上。有这样的房子:它的房顶分作两半,一半比另一半高,在正中留下了一道天窗。天光从这里透入,照着蒙蒙的雾气—这是一间浴室。老师没把我拴在外面,而是拴在了浴室里光滑的大理石墙上。我叉开双腿站着—这样站着是很累的。站久了大腿又酸又疼。所以,我时常向前倒去,挂在拴住的双臂上,整个身体像鼓足的风帆,肩头像要脱臼一样疼痛。等到疼得受不了,我再站起来。不管怎么说罢,这总是种变化。老师坐在对面墙下的浴池里,坐在变幻不定的光线中。她时常从水里伸出脚来,踢从墙上兽头嘴里注入池中的温水。每当她朝我看来时,我就站直了,把身体紧贴着墙壁。在她看来,我永远是写在墙上的一个符号“X”。如你所知,X是性的符号。但我是个符号而已。 三、银色的混沌 在办公室里,我看完了大半稿子,挨完了大半的踩,该写自己的小说了。但我对这一切烦得要命,所以我宁愿口干舌燥、满嘴沙粒,从石头墙上被放下来,被人扔到木头水槽里。这可不是个好的洗澡盆:在水槽周围,好多骆驼正要喝水。我落到了它们中间,水花四溅,这使它们暂时后退,然后又拥上来,把头从我头侧、胯下伸下去,为了喝点水。那些在四堵方木垒成的墙中间,积满了混浊、发烫的水。但我别无选择,只能把这种带着羊尿气味的水喝下去—这水池的里侧涂着柏油,这使水的味道更臭。在远处的石阶上,老师扬着脸,雪白的下巴尖削,不动声色地看着我—她的眼睛是紫色的。她把手从袍袖里伸了出来,做了一个坚决的手势,黑奴们又把我拖了出来,带回教室,按在蒲团上,继续那节被瞌睡打断了的热力学课—虽然这样的故事已经被枪毙,但我坚信,克利奥佩屈拉曾给一个东方人讲过热力学,并且一定要他相信,未来的世界是银子做的。 后来,我就到了这个银子的世界里。晚上,停车场上满是夜雾,伸出手去,好像可以把雾拿到手里—那种黏稠的冷冰冰的雾。这种雾叫人怀念酷热的埃及沙漠……昨天下班以后,我和女同事F2走在停车场上,拣有路灯的地方走着,但还是遇上了一大伙强盗。他们都穿着黑皮衣服,手里拿着锋利的刀子,一下子把我围住。停车场上常有人劫道,但很少见他们成群结队地来。这种劫道的方式颇有古风,但没有经济效益—劫我们用不着这么多人。我被劫过多少次,这次最热闹,这使我很兴奋,想凑凑热闹。不等他们开口说话,我就把双手高高举了起来,用雷鸣般的低音说道:请不要伤害我,我投降!脱了衣服才能看见,我的胸部像个木桶,里面盛了强有力的肺。那些小个子劫匪都禁不住要捂耳朵;然后就七嘴八舌地说:吵死了—耳朵里嗡嗡的—大叔,你是唱男低音的吧。原来这是一帮女孩,不知为什么不肯学好,学起打劫来了。其中有个用刀尖指住我的小命根,厉声说道:大叔,脱裤子!我们要你的内裤。周围的香水味呛得我连气都透不过来。真新鲜,还有劫这东西的…… 我苦笑着环顾四周,说道:小姐们,你们搞错了,我的内裤对你们毫无用处—你们谁也穿不上的。除非两个人穿一条内裤—我看你们也没穷到这个份上。你们应该去劫那位大婶的内裤。结果是刀尖扎了我一下,戳我的女孩说道:少废话,快点脱;迟了让你断子绝孙—好像我很怕断子绝孙似的。别的女孩则七嘴八舌地劝我:我们和别人打了赌,要劫一条男人内裤。劫了小号的裤衩,别人会赖的,你的内裤别人没得说—快脱罢,我们不会伤害你的。这个说法使我很感动:我的内裤别人没得说—我居然还有这种用处。我环顾四周,看到闪亮的皮衣上那些尖尖的小脸,还有细粒的粉刺疙瘩。她们都很激动,我也很激动,马上就要说出:姑娘们,转过身去,我马上就脱给你们……我还想知道她们赌了什么。但就在此时,她们认出了我,说道:你就是写《师生恋》那个家伙—你的故事老是不变,真是臭死了。我用隆隆的声调答道:你们说得对—真是臭死了。但我很是愤怒,脑子里面也有点疼:想想看,连劫裤衩的小丫头也看不起我了…… 公司的停车场上,所有的路灯从树叶的后面透射出来,混在浓雾里,夜色温柔。不管是在停车场上,还是在沙漠里,都是一天最美好的时光。在停车场上,我被一群坏女孩围住,在沙漠里,我被绑在十字架上,面对着一小撮飘忽不定的篝火。在半干的畜粪堆上,火焰闪动了一阵就熄灭了,剩下一股白烟,还有闪烁不定的炭火。天上看不到一颗星,沙漠里的风变得凛冽起来。那股烟常常飘到我的脸上来,像一把盐一样,让我直流眼泪。因为没有办法把眼泪擦干,就像是在哭。其实我没有哭。 此时我扭过头去,看着老师—她就站在我身边,是茫茫黑夜里的一个灰色影子。她把手放在我赤裸的腿上,用尖尖的手指掐我的皮肤,说道:你一定要记住,将来的世界是银子的……这是沙漠里的事。在停车场上,我大腿里侧刺痛难当,刀尖已经深深扎进了肉里—与此同时,我头里有个地方刺疼了起来。这个拿刀子的小丫头真是坏死了。另有一个小丫头比较好,她拿了一支笔塞到我手里,说:等会儿在裤衩上签个字吧。我常给一些笨蛋签字,但都是签在扉页上,在裤衩上签字还是头一回。我叹了口气说:好吧,这可是你们让我脱的;就把裤子脱了下来。那些女孩低头一看,吓得尖叫一声,掩面返走;原因是我的性器官因为受到惊吓,已经勃起了,样子十分吓人。出了这种事,我禁不住哈哈大笑:在停车场的路灯下,提着裤子,挺着个大鸡巴,四周是正在逃散的小姐们,是有点不像样子。但非我之罪,谁让她们来劫我呢。 小姐们逃散之后,一把塑料壳的壁纸刀落在了地上,刀尖朝下,在地下轻轻地弹跳着。我俯身把它捡了起来,摸它的刀片—这东西快得要死,足以使我断子绝孙。我把它收到口袋里,回头去看F2。这女人站在远处,眯着眼睛朝我这边看着。她像蝙蝠一样瞎,每次下班晚了,都得有人领她走过停车场,否则她就要磕磕碰碰,把脸摔破。上班时别人在她耳畔说笑话,她总是毫无反应。所以她又是个聋子,最起码在办公室里是这样。她大概什么都没看到、没听到。这样最好。我收敛起顽劣的心情,束好裤子,带她走出停车场—一路上什么都没有说。但我注意到,停车场上夜色温柔。 整整一夜,我被吊在十字架上,面对着燃着的骆驼粪。整个沙漠像一个隐藏在黑夜里的独眼鬼怪。老师在我耳畔低语着,说了些什么我却一句也没记住。她把手伸进我胯下的遮羞布里,那只手就如刀锋,带来了残酷的刺激。F2则在我对面站着,眯着眼睛,始终无动于衷。在睡梦中,我终夜兴奋不已,这是很少有的事。今天早上来上班,我觉得老故事很难持续下去了。 四、我的老师 “在老师的卧室里,我想解开她胸前的扣子,但没有成功。失败的原因是我手指太粗,拿不住细小的东西;还有一个原因是空气太潮,衣料的摩擦系数因此大增。她自己解决了这个问题,从绸衫下面钻了出来,然后把它挂在门背后。门背后有个轻木料做成的架子,是个可以活动的平行四边形,上面有凸起的木钉,她把它作挂衣钩来用,但我认为这东西是一种绘图的仪器。老师留了个娃娃头,她的身材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纤细,而是小巧而又结实……” 这故事我写过二十遍了,每次都是这个样子。第二十一遍还要这样写,除此之外毫无出路。今天早上一到班上,我就对上司说,要把这个故事彻底翻新,让它变成克利奥佩屈拉和一个东方男人的故事。上司当然会说:不能这样写—读者和观众习惯了老故事。老故事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看起来比较真实。我个人已是成名作家了,再写什么新花样没有必要。这些都是道理,叫人心服口服。我起身回去工作时,笨手笨脚地撞了他的办公桌—那桌子翻倒在他怀里,差点散了架。谈完以后回到办公室,我把别人老套里一切创新的成分通通毙掉,然后他们就来踩我。挨过这几脚后,我继续写道: “然后她从书架上拿了一盒烟和一个烟灰缸回来。这个烟灰缸上立了一只可以活动的金属仙鹤。等到她取出一支烟时,我就把那只仙鹤扳倒,那下面果然是一只打火机。为老师点烟可以满足我的恋母情结。后来,她把那支烟倒转过来,放到我嘴里。当时我不会吸烟,也吸了起来,很快就把过滤嘴咬了下来,然后那支烟的后半部就在我嘴里解体了,烟丝和烟纸满嘴都是;它的前半截,连同燃烧着的烟头,摊到了我赤裸的胸口上。老师把烟的残骸收拾到烟灰缸里,哈哈地笑起来了,然后她和我并肩躺下。她躺在床上,显得这张床很大;我躺在床上,显得这张床很小;这张床大又不大,小又不小,变成了一样古怪的东西。她钻到我的腋下,拍拍我的胸口说:来,抱一抱。我侧过身来抱住老师—这是此生第一次。在此之前,我谁都没抱过。自己不喜欢,别人也不让我抱。就是不会说话的孩子,见我伸出桅杆似的胳臂去抱他,也会受到惊吓,嚎啕痛哭……后来,我问老师,被我抱住时害不害怕。她看看垂在肩上的胳臂—这样东西像大象的鼻子—摇摇头上的短发,说道:不。我不怕你。我怕你干什么?”二十年如一日,总在说着这点事。不用那些坏女孩说,我也觉得自己真是贫死了。 我的同事F2不分季节,总穿棕色的长袖套装。她肤色较深,头上梳着一条大辫子,长着有雀斑的圆鼻子和一双大眼睛,像一个卡通里的啮齿动物。现在她朝我走来了。一般来说,她长得相当好看,但这不是我注意的事。我总是注意到她长得人高马大,体重比一般人为重,又穿着高跟鞋。所以每次她要踩我时,我总有一种冲动,想把脚藏起来,不让她踩到—但我也知道,作为老大哥,最重要的是公平,这双脚别人可以踩,不让她踩,就不是公平。怀着这样的心情,我把脚放在可以踩到的地方,但心里忐忑不安。假设有一只猪,出于某种古怪的动机蹲在公路边上,把尾巴伸在路面上让过往的汽车去轧,那么听到汽车响时,必然要怀着同样忐忑不安的心情想到自己的尾巴。怀着这样的心情,我被她踩了一脚,疼痛直接印到了脑子里,所以,我禁不住哼了一声。因为这声呻吟,F2停了下来,先问踩疼了没有,然后就说:晚上她要和我谈一件事。虽然要到晚上谈,但我现在已经开始头疼了。 “后来,老师躺在我怀里,把丝一样的短发对着我。这些头发里带着香波的气味。有一段时间,她一声都不吭,我以为她已经睡着了。我探出头去,从背后打量她的身体,从脑后到脚跟一片洁白,腿伸得笔直。她穿着一条浅绿色的棉织内裤。后来,我缩回头来,把鼻子埋在她的头发里。又过了一会儿,她对我说(轻轻地,但用下命令的口吻):晚上陪我吃饭。我在鼻子里哼了一声来答应,她就爬起身来,从上到下地端详我,然后抓住我内裤的两边,把它一把扯了下来,暴露出那个家伙。见了它的模样,老师不胜诧异地说道:怎么会是这样!这是我第二次提到此事,我感到羞愧无地,但也满足了我的恋母情结。其实,她比我大不了几岁,但老师这个称呼就有这样的魔力。” 在我自己的故事里也有这样一幕:在沙漠里,老师把我的缠腰布解开,里面包裹的东西挺立起来,就如沙漠里怒放的仙人掌花。呼啸的风搅动沙粒—在锐利的沙粒中间,它显得十分浑圆,带有模糊不清的光泽。老师带着笑意对我说:怎么会是这样的?我低下头去,看到脚下的麻袋片里包裹的东西:一个铜锤和若干扁头钉子。老师拾起一根钉子,拿到我的面前:钉头像屎壳郎一样大,四棱钉体上还带有锻打的痕迹。这就是公元前的工艺水平,比现代的洋钉粗笨,但也有钉得结实的好处。老师就要把我钉死在十字架上,在此之前,她先要亲吻我,左手举着那根钉子,右手把那根直撅撅的东西拨开,踮起脚尖来……我抬起头来,环视四周—灰蒙蒙的沙漠里,立着不少十字架。昨天的同学都被钉在上面。人在十字架上会从白变棕、从棕变黑,最后干缩成一团,变得像一只风干的青蛙、一片烧过的纸片—变成一种熔化后又凝固的坚硬胶状物,再然后在风沙中解体。然后我又去看老师,她已经拿起了铜锤,准备把钉子敲进我的掌心。这是变成风干青蛙的必要步骤。老师安慰我说:并不很疼。我很有幽默感地说道:那你怎么不来试试?她大笑了起来,此时我才发现,老师的声音十分浑厚。顺便说一句,我仔细考虑过怎样处死我自己:等到钉穿了双手和双足之后,让老师用一根锋利的木桩洞穿我的心脏。这样她显得比较仁慈—虽然这样的仁慈显得很古怪。最后,她又一次说道:记住,将来的世界是银子的……假如这个故事有寓意的话,它应该是:在剧痛之中死在沙漠里,也比迷失在白银世界里好得多。这个寓意很是恶毒,把它毙掉是对的。 “在老师的卧室里,我抱着她,感到一阵冲动,就把她紧紧地搂住,想要侵犯她的身体;这个身体像一片白色的朦胧,朦胧中生机勃发……她狠狠地推了我一把,说道:讨厌!你起开!我放开了她,仰面朝天躺着,把手朝上伸着—一伸就伸到了窗台下的暖气片上。这个暖气片冬天时冷时热,冷的时候温度宜人,热的时候能把馒头烤焦,冬天老师就在上面烤馒头;中午放上,晚上回来时,顶上烤得焦黄,与同合居的烤馒头很相像—同合居是家饭馆,冬天生了一些煤球炉子,上面放着铜制的水壶,还有用筷子穿成串的白面馒头。有一回我的手腕被它烤出了一串大泡,老师给我涂了些绿药膏,还说了我一顿,但这是冬天的事。夏天发生的事是,我这样躺着,沉入了静默,想着自己很讨厌;而老师爬到我身上来,和我做爱。我伸直了身体,把它伸向老师。但在内心深处还有一点不快—老师说了我。我的记恨心很重。 “她拍拍我的脸说:怎么,生气了?我慢慢地答道:生气干什么?我是太重了,一百一十五公斤。她说:和你太重没有关系—一会儿和你说。但是一会儿以后,她也没和我说什么。后来发现,不管做不做爱,她都喜欢跨在我身上,还喜欢拿支圆珠笔在我胸口乱写:写的是繁体字,而且是竖着写,经常把我胸前写得像北京公共汽车的站牌。她还说,我的身体是个躺着很舒服的地方,当然,这是指我的肚子。肚子里盛着些柔软的脏器:大肠、小肠,所以就很柔软,而且冬暖夏凉,像个水床。胸部则不同,它有很多坚硬的肋骨,硌人。里面盛着两片很大的肺,一吸一呼发出噪声。我的胸腔里还有颗很大的心,咚咚地跳着,很吵人。这地方爱出汗,也不冬暖夏凉—说实在的,我也不希望老师睡在这个地方。胸口趴上个人,一会儿还不要紧,久了会就透不过气来。如你所知,从小到大,我是公认的天才人物。躺在老师身下时,我觉得自己总能想出办法,让老师不要把我当成一枚鸡蛋来孵着。但我什么办法都没想出来。不但如此,我连动都不能动。只要我稍动一下,她就说:别动……别动。舒服。”我和老师的故事发生了一遍又一遍,每回都是这样的。我只好在她的重压之下睡着了。 五、F2 晚上,办公室里一片棕色。F2穿着棕色的套装。头顶米黄色的玻璃灯罩发出暗淡的灯光,溶在潮湿的空气里,周围是黑色的办公家具。墙上是木制的护墙板。我伸手到抽屉里取出一盒烟来—我有很多年不抽烟了,这盒烟在抽屉里放了很多年,所以它就发了霉,抽起来又苦又涩,但这正是我需要的。办公室里灯光昏暗,像一座热带的水塘—水生植物的茎叶在水里腐烂、融化,水也因此变得昏暗—化学上把这种水叫做胶体溶液—我现在正泡在胶体溶液里。F2首先提出要看看我的脚丫子,看看它被踩得怎样了。这是从未有过的事:以前他们都是只管踩,不管它怎样的。先是解开重重鞋带,然后这只脚就裸露出来:上面筋络纵横,大脚趾有大号香皂那么大。它穿五十八号鞋,这种鞋必须到鞋厂去定做,每回至少要买两打,否则鞋厂不肯做。总而言之,这只脚还是值得一看的。但是F2无心细看,也无心听我解说。她哭起来了。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她为什么要哭?我觉得自己穿上了一件新衬衣,浆硬的领子磨着脖子,又穿上了挤脚的皮鞋。不要觉得我什么谜都猜得出来。有些谜我猜不出来,还有些谜我根本不想猜。 昨天晚上遇劫后,我在家里洗澡时看到腰间那个壁纸刀扎的伤口。它已经结了痂,就像个黑色的线头,对我这样的巨人来说,这样的伤口可以说是微不足道,我还在上面贴了创可贴。但它刺疼不已,好像里面有一根针。我把那把刀找了出来,仔细地看了半天,刀片完好无损,没有理由认为伤口里有什么东西。现在没什么可做的,只好让它疼下去了。也许因为疼痛的刺激,那东西就从头到脚直撅撅的,和在停车场上遇劫时一样。细说起来它还不只是直,从前往后算,大约在三分之一的长度上有点弯曲—往上翘着,像把尼泊尔人用的匕首。用这种刀子捅人,应该往肚子上捅,刀尖自然会往上挑,给人以重伤。总而言之,这种向上弯的样子实在恶毒。假如昨天夜里F2看见了它,我就会有点麻烦。我老师在校园里走夜路,遇上过露阴癖,我准备用她的话来安慰F2:“他直他的,我走我的路。”当然,这话要改成“我直我的,你走你的路”。除此之外,我不是露阴癖。人家用刀子对着我,我才脱裤子的。这一点一定要说清楚。也许我该为那三分之一处弯曲向她道歉,但也要说清楚:人家拿刀子对着它,它才往上弯的。谁知F2没有提起此事。她哽咽着说道:老大哥,我要写小说啊,然后就嚎啕大哭起来了。我们在写作公司的小说室里工作,每人每星期要写一篇短篇小说,一个月要写一部中篇小说,一年要写一部长篇小说—这是一般的定额,我负责审稿,可以少写一些。每个人都对写小说烦得要命,现在有个人在我面前痛哭流涕,要写小说,实属古怪,但罪不在我。我试着说:我们不是在写着吗?她哭得更厉害了,说道:不,不写这样的。我要写真正的小说。我耸了一下肩膀,不说话了。 我们的办公室在一楼,有人说,一楼的房子接地气,接地气的意思是说,这间房子格外潮湿,晚上尤甚。潮气渗透了我的衣服,腐蚀着我的筋骨。潮湿的颜色是棕色的。我的老师也是棕色的,她紧挨着我坐着,把棕色的头发盖在我肩上,告诉我说,未来的世界是银子的。这就是说,这世界早晚要沦为一片冷冰冰的、稀薄的银色混沌,你把一片黄铜含在嘴里,或者把一片锡放在嘴里反复咀嚼,会尝到金属辛辣的味道—这就是混沌的味道。这个前景可不美妙。但是老师的声音毫无悲怆之意—她声调温柔,甚至带有诱惑之意。她把一片棕色的温暖揉进了我的怀里。在这个故事里,老师的身体颀长,嘴唇和乳头都呈紫色。在一阵妙不可言的亢进之中,我插入了一片温暖的潮湿。在这个故事里,我和老师坐在一棵大树的树根上,脚下是热带雨林里四通八达的棕色水系。只有潜入水中,才发现这种棕色透明的水是一片朦胧。有些黄里透绿的大青蛙伸直了腿,一动不动地漂在水里。你怎么也分不清它是死了,还是活着的。这就是这种动物的谋生之道……世界上各种各样的人,他们的生活中都会有一些乐趣,否则就难以生存。但像我们这种人就没有什么乐趣,起码在办公室里时是一点都没有的。我在这间办公室里坐了二十年了,我的生活就是一遍又一遍地写着我和老师的恋情,这恋情的片段就是短篇小说,它的部分是中篇小说,它的全体则是长篇小说。我被这故事魇住—我的生活整个被它给毁了。F2比我还不如。她是儿童文学作者,她的生活整个就是一只刺猬。刺猬这种东西看上去很善良,所以就成了儿童文学的主角。有一次,有人提出,刺猬是种果园里的害兽,不宜成为儿童文学的主角,险些把刺猬给枪毙掉。那时候F2刚进公司,听说人家要枪毙她的故事,如丧考妣。要是现在还巴不得哩。当然,经过讨论,刺猬还是留下来了。在我们这里,一个东西要么初次出现就被枪毙,要么就永远不被枪毙,长命百岁。我小时候玩过不少刺猬,这种动物小的时候,身上的刺锋利无比,像钢针一样;随着年龄的增长,刺也钝下去。老刺猬根本就没刺,只是长了一身坚硬圆疙瘩。刺猬的天敌是黄鼠狼。后者是懂得这些的。见到了老刺猬就想:这家伙皮糙肉厚,肯定不好吃;何况还长了一身老疙瘩—就把它放过去,不吃它了。有一回我对F2说起刺猬,她听得两眼发直。原来她从来就没见过刺猬。至于这世界上还有黄鼠狼,她根本就没听说过。 坐在F2面前,我的心情(假如我有心情的话)很坏,就和这支烟一样。有个小子每礼拜三都要在停车场上劫我。我有责任马上出去被他打劫—他等得不耐烦,会拿垒球棒砸我的吉普车。我怀着忐忑的心情等着,电话铃响了。不等拿起耳机,我就知道这个电话肯定是场灾祸。我的吉普完蛋了。吉普的零件很难找,因为车子早就停产了。要是去买辆轿车,我又坐不进去。谁让我长这么大个子—我天生是个倒霉蛋…… 公司的保安员用内线电话通知我说:该下班了。他是知道有人在等着劫我。所以他是在通知我,赶紧出去给劫匪送钱;不然劫匪会砸我的车了。车在公司的停车场上被砸,他有责任,要扣工资。我不怕劫匪砸我的车,因为保险公司会赔我。但我怕保安被扣工资—他会记恨我,以后给我离楼最远的车位。车场大得很,从最远的地方走到楼门口有五里路。盛夏时节,走完这段路就快要中暑了。这一系列的事告诉我们的是:文明社会一环扣一环和谐地运转着,错一环则动全身。现在有一环出了毛病—出在了F2身上。她告诉我说,她要写真正的小说。 F2对我说,她要写真正的小说,这就是说,没有人要她写,是她自己要写的—正如亚里士多德说过的,假话有上千种理由,真话则无缘无故—还扯上了亚里士多德,好像我听不懂似的—实际上我也是不懂,但这种说话的方式使我感到不舒服,脑袋里面有点疼,但我没有恼怒。我想要劝她别写,但想不出话来。把烟抽完之后,我就开始撕纸。先把一本公用信纸撕碎,又把一扎活页纸毁掉了:一部分变成了雪花状,另一部分做成了纸飞机,飞得办公室里到处都是。顺便说一句,做纸飞机的诀窍在于掌握重心:重心靠前,飞不了多远就会一头扎下来;重心靠后则会朝上仰头,然后屁股朝下地往下掉—用航模的术语来说,它会失速,然后进入螺旋。最后,我终于叠出了最好的纸飞机,重心既不靠前,也不靠后,不差毫厘地就在中央,掷在空中慢慢地滑翔着,一如悬在天上一样,半个钟头都不落地。看到这种绝技,不容F2不佩服。她擦干了泪水,也要纸来叠飞机。这样我们把办公桌上的全部纸张都变成了这种东西—很不幸的是,这些纸里有一部小说稿子,所以第二天又要满地捡纸飞机,拆开后往一块对,贴贴补补送上去。但这已经是第二天的事了。 不知不觉地到了午夜,此时我想起了自己是老大哥,站起身来,说道:走吧,我送你回家。这是必需的:F2乘地铁上下班,现在末班车早就开过了。奇怪的是:我的吉普车没被砸坏。门房里的人朝我伸出两个指头,这就是说,他替我垫了二十块钱,送给那个劫道的小玩闹。我朝他点了点头,意思是说,这笔钱我会还他的。保安可不是傻瓜蛋,他不会去逮停车场上的小玩闹—逮倒是能逮到个把,但他们又会抽冷子把车场的车通通砸掉,到那时就不好了。以前发生过这种事:几十辆车的窗玻璃都被砸掉。这就是因为保安打了一个劫匪,这个保安被炒了鱿鱼。那几辆车的碎玻璃散在地下,叫我想起了小时的事:那时候人们用暖水瓶打开水。暖水瓶胆用镀银的玻璃制成,碎在地下银光闪闪。来往的人怕玻璃扎脚,用鞋底把它们踩碎。结果是更加银光闪闪。最后有人想把碎玻璃扫掉时,已经扫不掉了—银光渗进了地里……在车上F2又一次开始哭哭啼啼,说她还是想写小说。我感到有点烦躁,想要吼她几句。但又想到我是老大哥,要对她负责任。所以,我叹了一口气,尽量温存地说道:如果能不写,还是别写罢。听到我这样说,她收了泪,点点头。这就使我存有一丝侥幸之心:也许,F2不是真想写小说—她只是想要哭一阵,寻求点安慰。如果是这样,那就太好了。 送过了F2我回家。天上下着雨,雨点落在地下,冒着蓝色的火花。有人说,这也是污染所致;上面对此则另有说法。我虽不是化学家,却有鼻子,可以从雨里嗅出一股臭鸡蛋味。但不管怎么说罢,这种雨确实美丽,落在路面上,就如一塘风信子花。我闭灯行驶—开了灯就会糟蹋这种好景致。偶尔有人从我身边超过,就打开车窗探出头来,对我大吼大叫,可想而知,是在问我是不是活腻了,想早点死。天上在打闪,闪电是紫色的,但听不到雷声。也许我该再编一个老师的故事来解闷,但又编不出来:我脑袋里面有个地方一直在隐隐作痛。 六、老大哥 “我在老师的床上醒来时,房间里只剩了窗口还是灰白色。那窗子上挂了一面竹帘子。我身上盖了一条被单,但这块布遮不住我的脚,它伸到床外,在窗口的光线下陈列着。这间房子里满是女性的气味,和夹竹桃的气味相似。老师躺在我身后,用柔软的身体摩挲着我。”—以前这个情景经常在我梦里出现。它使我感到亲切、安静,但感觉不到性。因为我未曾长大成人。我今年四十三岁,刚开始长粉刺疙瘩。最近刚长出了腋毛和阴毛,喉结也刚开始长大。我的声音变得很浑厚。上班时,我喜欢在办公室里卖弄一下,窗玻璃随之嗡嗡地共振。同事们听了就捂耳朵,高叫道:省点气罢,头儿!知道你变嗓子……书上说,这种情况叫青春期。我有点怀疑:四十三岁开始青春期,是不是太晚了? 年复一年,我醒来时的情形总是这样。我渴望有新的醒来的方法,比方说,四肢摊开,醒在一个随波逐流的小小竹排上。不知不觉,它已经漂进了一条伟大的河,极目远望,到处都是棕色的水,只有极远处有渺小的岸,就像两条黑线。这里还属于陆地,是因为水里带着泥土的腥味,天空是灰白色的。等到见到蓝色的天空,驶入蓝色的水域,我们就到了海里。像我这样的陆地生物,到了海里可怎么生活呢?此时老师在我身后说道:能不能生活,又有什么关系呢?这故事继续发展下去,我们就要在汪洋大海里渴死。这正是我的本意。我很想在极度的孤寂之中,在炎炎的烈日下和老师一起死掉。死掉还要拉老师做伴,这说明我是越来越坏了。 早上,我懒洋洋地起身,出门,又懒洋洋地驶入停车场。公司的停车场是我的伤心之地。起初,这里非常辽阔,上面能停上千辆汽车。走在中央时,感觉天苍苍,野茫茫……盛夏时节,这里是一片黑色的热浪。中午吃完饭回来,在停车场上走上几步,就觉得鞋不跟脚;然后鞋底就被牢牢粘在了地面上,此时你就如粘蝇纸上的苍蝇一样。好在被粘住的人预先有准备,撑起了阳伞,戴上了随身听,虽然脚不能动,但可以随着音乐扭动身体,小姐们还可以拿出粉盒和小镜子化妆—总而言之,被粘在停车场上,这也是种过得去的生活,只是必须有水喝。自己带水是不行的,它会变得温吞吞的让人恶心。身上必须有大哥大,以便叫门卫室的人来送水。要是把大哥大落在了车里,就只好碰运气了—只好等门卫开着车来卖水。有一年八月,全公司五千多人,有四千多被粘在了停车场上,与此同时,开着冷气的办公室里却空空荡荡。这使领导上下了决心,花大价钱改造停车场,移来了很多大树,把这里变成了一条弯弯曲曲的林荫道。还把地面用柏树和冬青的矮墙分割开,使它变成一片迷宫。白天还看不出什么特色,天黑以后,它就成了一片劫匪出没之地。众所周知,假如一个地方有很多黑暗的角落,它就一定会成为盗匪出没之地。停车场上灯杆林立,但很快就有一半灯不亮了。白天换好灯泡,晚上马上被打碎。白天停车场上保安员很多,但天黑以后一个都看不见。有人说,这些劫匪里有一半是保安公司的保安员,但写作公司禁止自己的职员这样说,因为这是破坏安定团结—从此之后,中午我们再不能借口被沥青粘住不进办公室,但晚上却经常遭遇到劫匪,给生活增加了很多乐趣。 每天晚上,王二下班走到车位前,小树丛里都会跳出一个蒙面的小个子,穿着一件黑皮夹克,手里拿着一把小手枪,大喝一声:大叔,打劫!给我钱包!有件事不妨事先说到:王二长得像个狗熊,横着裁、竖着裁,都能裁出盗匪两个。相信你已算出,他能切成四个劫匪,因为二二得四。但他乖乖地举起手来说:不要开枪,钱包在上衣口袋里。那个盗匪招招手,示意他把钱包递过来。王二放下右手,到胸口掏出钱包,交给那个强盗。他把钱取走,把钱包递回,王二又用右手接过来,在此期间,王二的左手一直是高高地举着,像一个交通警察在指挥交通。把自己的钱包放回口袋以后,他又高高举起了双手,身上穿的夹克衫下襟扬起,露出了半截肚皮。然后,劫匪说道,谢谢了大叔,就消失在小树林里。王二又站了一会儿,才放下手臂,去开自己的车,一路上摇头晃脑地说:小兔崽子,还知道说谢谢—不错。 后来,那个劫匪说话更为简约,变成了:大叔,钱包!连“打劫”二字都省掉了。王二连手都顾不上举,马上把钱包给他。钱包里有证件、信用卡等等,还有钱。劫匪只要钱。把钱拿走后,把钱包扔了回来,王二笨手笨脚地接住:他这个人手脚都笨。那个劫匪说:大叔,你该锻炼一下身体。王二听从了他的建议,每周都去健身房两次,还抽时间去打网球。此后他的身手敏捷了一些,接钱包不再有问题。 再后来劫匪说话更简约:大叔,钱!把个“包”字也省掉了。王二把钱包里的钱都掏出来给他,就像在农贸市场买东西时付钱那样。把钱拿走后,他也顾不上说谢,因为还要赶去劫别人。在停车场上劫人毫无风险,但被劫者身上也没有多少钱。为了弥补单个被劫者的不足,就得多劫一些人。所谓萝卜快了不洗泥,一切客套话全免。这使王二感到失落,他以为一回生,二回熟,和劫匪熟络了,还能聊聊天;谁知熟络以后劫匪却轻贱起他来,这使他的脑袋里面又麻又痒,服用大量的阿斯匹林也不见好转…… 再后来劫匪还嫌话多,就只说一个字:钱!同时做个手势。终于使王二勃然大怒,喝道:怎么?连个称呼都没有?劫匪感到内疚,说道:对不起,大叔!掏钱吧。王二把钱掏出来给他—但王二已经狂怒了。大个子的人不容易发火,一旦火了起来则不容易平息,王二气得手指在发抖,但天太黑,劫匪看不见—趁劫匪接钱时不备,一把扭住他脖子,把他放倒在膝盖上,打了他一顿屁股,还教育他说:劫道也要像个样子,不要只认得钱!劫匪哭哭啼啼地说:记住了,大叔。你手真狠(顺便说一句,王二的手肿了半个月,还得了肩周炎、腱鞘炎,还有一种肘部疾病)。你不会把今天的事告诉别人吧?王二说:放心罢,我谁也不告诉。小个子劫匪从地下拾起了手枪,变得胆壮了一些,擦擦眼泪说:我怎么能相信你呢?王二就说:我用人格保证,绝不告诉别人今晚的事。但事实证明,王二的人格一文不值。第二天他就把这件事当笑话讲了出去,搞得人人都知那个小个子劫匪被他打了一顿。今后,这个劫匪不管再劫谁,那个被劫者都会说:我知道你,你被王二打过一顿……认识你很荣幸。大家想方设法要抓住他,打他一顿屁股。搞得他很难堪,只好单劫王二。收入大为减少,所以他总抱怨说王二带的现钱太少了,还要押着他拿信用卡去取钱。这时王二就说:太过分了吧?你的手枪是假的—声音极为难听。说着就把高举的双手放了下来,摆出一个要打人的模样。此后劫匪只好讪讪地说道:谁说是假的?是真的,别逼我开枪打你啊……一步步退到小树丛里去。以后他就从停车场上消失了,估计是到别的地方去打劫了。王二和一个小个子劫匪的故事就是这样的。但这件事的结局却是他始料不及的。公司有严格的规定,要求见到劫匪要猛扑上去和他们英勇搏斗,搏斗者有奖励,不搏斗者要扣工资—这规定对大家有什么激励作用,谁也不知道。人们知道的只是:英勇搏斗之后,人家就不来劫我们了,这样太寂寞。还有,被劫了以后不要去报案,免得被扣工资……现在总算有人和盗匪搏斗过,还把他赶出了停车场。这个人(即王二)当然会受到表彰,还被提升了一级,做了小说室的负责人—也就是俗称老大哥的角色。这个人就是我。我和大家一样,是本分人,从不想惹是生非。只可惜有点脾气,落到了这个地步。我可不想做老大哥。既然已经做了,也就无法可想。我只能以身作则,坐在自己座位上,循规蹈矩地写自己的小说。 七、我自己 “晚上,老师叫我陪她去吃饭,坐在空无一人的餐馆里,我又开始心不在焉。记得有那么一秒钟,我对面前的胡桃木餐桌感兴趣,掂了它一把,发现它太重,是种合成材料,所以不是真胡桃木的。还记得在饭快吃完时,我把服务员叫来,让她到隔壁快餐店去买一打汉堡包,我在五分钟内把它们都吃了下去。这没什么稀罕的,像我这样冥思苦想,需要大量的能量。最后付账时,老师发现没带钱包。我付了账,第二天她把钱还我,我就收下了。当时觉得很自然,现在觉得有些不妥之处。 “我和老师吃完了晚饭,回到学校里去。像往常一样,我跟在她的身后。假如灯光从身后射来,就在地上留下一幅马戏团的剪影:驯兽女郎和她的大狗熊。马路这边的行人抬起头来看我一眼,急匆匆地走过;在马路对面却常有人站下来,死盯盯地看着我—在中国,身高两米一十的人不是经常能见到的。路上老师站住了几次,她一站住,我也就站住。后来我猛然领悟到,她希望我过去和她并肩走,我就走了过去—人情世故可不是我的长项。当时已近午夜,我和老师走在校园里。她一把抓住我肋下的肉,使劲捻着。我继续一声不吭地走着—既然老师要掐我,那就让她掐罢。后来她放开我,哈哈地笑起来了。我问她为什么要笑,她说:手抽筋了。我问她要紧不要紧,她笑得更加厉害,弯下腰去……忽然,她直起身来,朝我大喝一声:你搂着我呀!后来,我就抱着她的肩头,让她抱住我的腰际。感觉还算可以—但未必可以叫做我搂她,就这样走到校园深处,坐在一条长椅上。我把她抱了起来,让她搂着我的脖子。常能看到一些男人在长椅上抱起女伴,但抱着的未必都是他的老师。后来,她叹了一口气,说道:你放手吧。我早就想这样做,因为我感到两臂酸痛。此后,老师就落在了我的腿上。在此之前,我是把她平端着的。”写完了这一段之后,我把手从键盘上抬了起来,给了自己一个双峰贯耳,险些打聋了—我就这么写着,从来不看过去的旧稿,但新稿和旧稿顶多差个把标点符号。像这么写作真该打两个耳刮子—但我打这一下还不是为了自己因循守旧。我的头疼病犯了,打一下里面疼得轻一点…… “那天晚上,我一直抱着老师,直到天明,嗅着她身上的女性气味—我觉得她是一种成熟的力量。至于我,我觉得自己是个小孩子。这种想法不能说没有道理,如你所知,现在我刚刚开始青春期,嘴角上正长粉刺疙瘩,当时就是更小的孩子。晚上校园里起了雾,这种白雾带有辛辣的气息。我们这样拥抱着,不知所措……忽然间,老师对我说道:干脆,你娶了我吧。—我听了害起怕来。结婚,这意味着两股成年的力量之间经常举行的交媾,远非我力所能及;但老师让我娶她,我还能不娶吗……但我没法干脆。好在她马上说道:别怕,我吓你呢。既然是吓我,我就不害怕了。 “我对老师百依百顺,因为她总能让我称心如意。当然,有时她也要吓吓我。我在长椅上冥思苦想时,她对我耳朵喊道:会想死的,你!我抬头看看她的脸,小声说道:我不会。她说:为什么你不会?我说:因为你不会让我死。她愣了一下,在我腿上直起身来说:臭小子,你说得对。然后,她把绸衫后的乳房放在我脸上,我用鼻子在上面蹭起来。校园里的水银灯颜色惨白,使路上偶尔走过的人看起来像些孤魂野鬼,但在绸衫后面,老师的乳房异常温柔—你要知道,在学校里我被视作尼斯湖怪兽,非常孤立。假如没有她肯让我亲近,我可真要死掉了。”写完了这一段,我毅然站了起来,到医务室去看病。结果是拿到了阿斯匹林,却没拿到去疼片。大夫说,我看你病得没那么厉害。她还给我做了检查,宣布说,她行医多年,从没见过这么健康的屁眼。这位笑容可掬的老太太是肛门科大夫,除非得了痔疮,谁也休想从她那里开到病假。医务室是间背阴的房子,窗上贴了蓝色的膜,向着停车场。这里总是静悄悄的。偶尔有个男人感到极端无聊,就到这里来,让老太太看看他的屁股;或者有个女人感到极为无聊,就到这里来坐一下,就毛衣的花样等问题和老太太交换看法。老太太见到的人都极为无聊,她也感到极为无聊,就写几首歪诗,在公司的刊物上发表。 得痔疮的人让人羡慕,这种病是作家的职业病,不但可以歇病假,还可以享受全工资,这是工伤待遇。我觉得自己早该得痔疮。书上说,人在坐着时,肚子里的内脏往下坠,全部重量压在底部;肛门部位的静脉难以承受,就会弯曲、肿胀,人也就得了痔疮。我坐的时间不比别人少,肚子里的内脏又比别人多(起码有普通人的两份),不得痔疮是不公平的。但我从未得过。厕所隔间的板壁上有一则偏方(那地方写满了文字,信息丰富,还不只是有偏方,我们叫它写作公司里的信息高速路),说在适当的部位拔火罐,可以导致痔疮。其机理是:假如来自腹部的正压力不足以使该部位产生痔疮,来自外部的负压总可以帮些忙。这方子有家有口的人用起来比较方便—好歹有人能帮把手,像我这样的光棍汉用起来有相当困难。我试了一次,结果是疼痛难当。不但没有开出病假,还沦为全公司的笑柄:因为造成的病变不是痔疮,而是局部二度烫伤。医务室的老太太说:你倒来解释一下,怎么能烫到那里呢?我的回答是:我也不知道,反正是烫到了。 从医务室回来以后,我在自己位子上坐下,两眼发直。有个同事问我说:情况怎么样?我该答道:还好。然后他再问:没烫着吗?我就说:没烫着。这样同事们就会交换一下会心的微笑—这是个不登大雅之堂的小玩笑。但我无心凑趣,就恶声恶气地答道:你说怎么样呢?同时把拿来的阿斯匹林全部丢到嘴里,吞了下去。其实,我就该这样服药:因为个子大,我的剂量是常人的三倍。问题在于我极少当着外人吃东西。我吃得太多,那样子不雅观。而且我吼声如雷,有一百二十分贝。说话人见我这个模样,耸耸肩膀,把头缩了回去。然后听见他们窃窃私语:“头儿今天怎么了?”平日我对这种议论很在意,但今天我不在意。我还放了个响屁,好像吹小号一样响—要是你不介意,我要说,它延续了整整一分钟,曲调像军队里的熄灯号,屋里的人都禁不住笑。有人大声说道:头儿,我出去一下,你不介意吧?屋里空气不好。我用一百三十分贝的声音答道:我不介意。于是稀里哗啦一阵桌椅响,他们全都跑掉了,估计是上楼顶花园去了,不到下班时绝不会回来。但我真的不介意。我伸长了脖子盯着屏幕,手放在键盘上:这个故事虽是令人厌恶的老调重弹,但也是早完早好。 因为这部小说写了这么多次,这回我想用三言两语说说我和老师的性爱经历。那时候老师趴在床上,仔细端详我的那个东西。颠过来倒过去看够了以后,她说道:年复一年,咱们怎么一点都不长呢。后来,她又在我身上嗅来嗅去,从胯下嗅到腋下,嗅出这样一个结论:咱们还是没有男人味。我一声不吭,但心里恨得要死。看完和嗅完之后,老师跨到我身上来。此时我把头侧过去,看自己的左边的腋窝—这个腋窝大得不得了,到处凹凸不平,而且不长毛,像一个用久了的铝水勺。然后又看右面的腋窝。直到老师来拍我的脸,问我:你怎么了?我才答道:没怎么;然后继续去看腋窝。铝制的东西在水里泡久了,就会变得昏暗,表面还会有些细小的黑斑。我的腋窝也是这样的。躺在这两个腋窝中间,好像太阳穴上扣上了两个铝制水勺—我就这样躺着不动了。 从老师的角度来看我,就会看到一张大脸,高鼻梁、高颧骨,眉棱骨也很高,一天到晚没有任何表情—我知道自己长得什么样子。老师送我到医院去看过病,因为我总是不笑,好像得了面部肌肉麻痹症。经过检查,大夫发现我没有这种毛病,只是说了一句:“这孩子可真够丑的。”这使老师兴高采烈,经常冷不防朝我大喝上一声:真够丑的!做爱时我躺着不动,就像从空中看一条泛滥的河流,到处是河水的白光;她的身体就横跨在这条河上。我的那个东西当时虽小,但足够硬棒,而且是直撅撅的;最后还能像成年人一样射精。到了这种时候,她就舔舔舌头,俯下身来告诉我说:热辣辣的。因为我还能热这一下,所以她还是满意的…… 从老师的角度来写我,是个有趣的想法。老师留着乌黑的短发,长着滑腻的身体。我们学校的公共浴池是用校工厂废弃的车间改建的,原来的窗子用砖砌上了半截,挡住了外来的视线,红砖中间的墙缝里结着灰浆的疙瘩。顺着墙根有一溜排水沟,里面满是湿漉漉的头发。墙边还有一排粗壮的水管连接着喷头,但多数喷头已经不见了,只剩下弯曲的水龙头,像旧时铁道上用来给机车上水的水鹤。在没有天花板的屋顶下挂了几个水银灯泡,长明不灭。水管里流着隔壁一家工厂的循环水,也是长流不息。这家浴室无人看守,门前的牌子上写着:周一三五女,二四六男,周日检修。这个规定有个漏洞,就是在夜里零点左右会出现男女混杂的情形。一般来说,没有人会在凌晨一点去洗澡,但我就是个例外。我不喜欢让别人看见我的身体,所以专找没人时去洗澡。有一回我站在粗壮的水柱下时,才发现在角落里有个雪白的身体……这件事发生在我上大一时,老师还没教过我们课—从她的角度看来,我罩在一层透明的水膜里,一动不动,表情呆滞,就如被冻在冰柱里一样。她朝我笑了笑,说道:真讨厌哪,你。然后就离去了。这就是一切故事的起因。 从老师的角度来看我,会看到有一根水柱冻结在我头顶上,我的头发像头盔一样扣在脑袋上。一层水壳结在我的身上,在我身体的凸出部位,则有一些水柱分离出来,那是我的耳朵、眉棱骨的外侧、鼻子、下巴。从下巴往下,直到腰际再没有什么凸起的地方了。有一股水柱从小命根上流下来,好像我在尿尿。那东西和一条即将成蛹的蚕有些相似。现在我不怕承认:直到不久之前,王二虽然人高马大、智力超群,却是个小孩子。直到不久之前,我洗澡和游泳都要避人。虽然我现在能把停车场上的小姐吓跑,但不能抹煞以前的事。老师说过我讨厌之后,就扬长而去,穿着一条淡绿色的内裤,趿拉着一双塑料凉鞋。她把绿色绸衫搭在手臂上没穿,大概是觉得在我面前无须遮挡。我站在水柱里,很不开心。小孩子不会愤怒,只会不开心。这就是这个故事的起因。它是真实的,但没有写出来。所有写出来的都不真实。 我继续写道:“毕业以后,我还常去看老师。开了一辆黑色的吉普车,天黑以后溜进校园去找她,此时她准在林荫道上游荡,身上穿着我的T 恤衫—衫子的下摆长过了她的膝盖,所以她就不用穿别的东西了。但她不肯马上跟我走,让我陪她在校园里遛遛。遇到了熟人,她简单地介绍道:我的学生来接我了。别人抬头看看我,说道:好大的个子!她拍拍我的肚子说:可不是嘛,个子就是大。有些贫嘴的家伙说:学生搞老师,色胆包天嘛!她也拍拍我的肚子说:可不是嘛,胆子就是大……咱们把他扭送校卫队吧。但这不是事实,我胆小如鼠,她一吓我,我就想尿尿。有时她也说句实话:这孩子不爱说话,却是个天才噢。假如有人觉得她穿的衣服古怪,她就解释说:他的T 恤衫,穿着很凉快,袖子又可以当蒲扇。有人问,天才床上怎么样(实际情况是,着实不怎么样),她就皱起眉头来,喝道:讨厌!不准问这个问题!然后就拖着我走开,说道:咱们不理他们—老师总是在维护我。”我的稿子总是这么写的,其实这事并未发生过。所有我写的事情都未真正发生过。 八、真正的小说 我的小说将近写完了。也许你还记得,二十年前这部小说初版时,被称为“伤风败俗师生恋”,成为传媒关注的焦点,遭到最猛烈的批判,所以销得不错。现在出到二十一版,总是这老一套,谁都懒得批我,大概也卖不出几本。对此应有种达观的态度:哪能年年都关注我。公司给我开份薪水,我也不能给公司招灾惹祸。我把电脑关上,转向窗子。今天出了太阳,阳光投射到玻璃上,整面窗子变成了棕色。 所有的人都到楼顶上去了,但F2没去。抓住这没人的机会,她正好对我“诉求”一番—我不知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但我觉得这词很逗。她在我面前哀哀地哭着,说道:老大哥,我要写小说啊……大颗大颗的泪珠在她脸上滚着,滚到下巴上,那里就如一棵正在融化的冰柱,不停地往下滴水。我在身上搜索了一阵,找到了一张纸餐巾(也不知是从哪里抄来的),递给了她。她拿纸在脸上抹着,很快那张纸餐巾就变成了一些碎纸球。穿着长裤在草地上走,裤脚会沾上牛蒡,她的脸就和裤脚相仿。我叹了口气,打开抽屉,取出一条新毛巾来,对她说:不要哭了,就给她擦脸。擦过以后,毛巾上既有眼泪,又有鼻涕,恐怕是不能要了。F2不停地打着咽,满脸通红,额头上满是青筋。我略感不快地想道:以后我抽屉里要常备一条新毛巾,这笔开销又不能报销。—转而想道:我要对别人负责,就不能这么小气。然后,我对F2说:好了,不哭—回去工作吧。她带着哭腔说:老大哥,我做不下去。—再扯下去又要哭起来。我赶紧喝住她:做不下事就歇一会儿。她说坐着心烦。我说,心烦的时候,可以打打毛衣,做做习题。她愣了一会儿说:没有毛衣针。我说:等会儿我给你买。—这又是一笔不能报销的开支。我打开写字台边的柜子,从里面拿出一本旧习题集,递给她;叫她千万别在书上写字。—这倒不是我小气,这种书现在很难买到了。 过去,我做习题时,总是肃然端坐,把案端的台灯点亮,把习题书放在桌子的左上方,仔细削一打铅笔,把木屑、铅屑都撮在桌子的右上角,再用橡皮膏缠好每一支笔(不管什么牌子的铅笔,对我来说总是太细),发上一会儿呆,就开始解题了。起初,我写出的字有蚊子大小,后来是蚂蚁大小,然后是跳蚤大小,再以后,我自己都看不到了。所有的问题都沉入了微观世界。我把笔放下,用手支住下巴,沉入冥思苦想之中。F2的情况和我不同,她把身体倚在办公桌上,脖子挺得笔直,眼睛朝下愤怒地斜视着习题纸,三面露白,脸色通红,右手用力按着纸张,左手死命地捏着一支铅笔(她是左撇子),在纸上狠命地戳着—从旁看去,这很像个女凶手在杀人—很快,她就粉碎了一些铅笔,划碎了一些纸张,把办公桌面完全写坏。与此同时,她还大声念着演算的过程,什么阿尔法、贝它,声震屋宇。胆小一点的人根本就不敢在屋里待着。不管怎么说吧,我把F2制住了。现在习题对我不起什么作用,我把这世界所有值得一做的习题都做完了。但我是物理系毕业的,数理底子好。F2则是学文科的—现有的习题够她做一辈子了。 我面对着窗子,看到玻璃外面长了几株绿萝。这种植物总是种在花盆里,绕着包棕的柱子生长,我还不知道它可以长在墙角的地下,把藤蔓爬在玻璃上。走近一点看得更清楚:绿萝的蔓条上长有吸盘,就如章鱼的触足一样,这些吸盘吸住玻璃,藤蔓在玻璃上生长,吸盘也像蜗牛一样移动着,留下一道黏液的痕迹,看起来有点恶心。然后它就张开自己的叶子。这些叶子有葵叶大小,又绿又肥,把办公室罩进绿荫里。科学技术在突飞猛进,有人把蜗牛的基因植到绿萝里,造出这种新品种—这不是我这种坐在办公室里臭编的人所能知道的事。我知道的是,坐在这些绿萝下,就如坐在藤萝架下。这种藤萝架可以蔓延数千里,人也可以终生走不出藤萝架,这样就会一生都住在一道绿色的走廊里,这未尝不是一种幸福。这不是不能实现的事:只要把人的基因植到蚂蚁里,他(或者她)觉得自己是人,其实只是蚂蚁;此后就可以在一个盆景里得到这种幸福……我回头看F2,她穿着棕色的衣服,在绿荫的遮蔽下,显得更棕了。她吭吭哧哧地和一些三角恒等式纠缠不休。这是初中二年级的功课,她已经有三十五岁了。我不禁哑然失笑:以前我以为自己只有些文学才能,现在才发现,作践起人来,我也是一把好手。 F2说,她要写真正的小说。如果换一个人说这话,我听了心会往下一沉。我也想写真正的小说,而且一直都在想着,但我没有写。听见这话心里不是滋味。她说这话,我心不沉,头里面倒有点疼。如前所述,我头疼是动怒的标志。我总在努力克制着自己,不要说出那四个字来;F2听了这四个字就会扑上来咬我—这四个字是:凭你也配?全公司都知道这位F2是个缺心眼的人,有下列事实为证:本公司有项规定,所有的创作人员每隔两年就要下乡去体验生活—也就是说,在没自来水、没有煤气、没有电的荒僻地方住上半年。根据某种文艺理论,这会对写作大有好处。公司虽有这项规定,但很少有人真去体验生活—我被轮上了六次,一次也没去:一被轮上我就得病,喘病、糖尿病,最近的一次是皮肤瘙痒症。除我之外,别人也不肯去,并且都能及时地生病。只有F2,一被轮上就去了。去了才两个星期,就丢盔卸甲地跑了回来。她在乡下走夜路,被四条壮汉按住轮奸了两遍。回来以后,先在医院里住了一星期,然后来上班。这个女人一贯是沉默寡言的,有一阵子变得喋喋不休,总在说自己被轮奸时的感受,什么第一遍还好受,第二遍有点难忍了云云。后来有关部门给了她一次警告,叫她不要用自己不幸的狭隘经验给大好形势抹黑,她才恢复了常态—又变得一声不吭。老实了半年,才撒起了癔症,要写什么真正的小说。要写真正的小说也不用这么嚷嚷,自己偷偷去写好了。我看她是不知道自己有多笨,所以出几道题给她做做。像她那么笨的人,做点数学题有好处,也许就此变聪明了也不一定。 九、我的家 天终于晴了。在雾蒙蒙的天气里,我早就忘了晴天是什么样子,现在算是想起来了。晴天就是火辣辣的阳光—现在是下午五点钟,但还像正午一样。我从吉普车里远远地跳出去,小心翼翼地躲开金属车壳,以免被烫着,然后在粘脚的柏油地上走着。 远远地闻见一股酒糟味,哪怕是黑更半夜什么都看不见,闻见这股味儿也知道到家了。 停车场门口支着一顶太阳伞,伞下的躺椅上躺着一个姑娘,戴着墨镜,留着马尾辫,穿着鲜艳的比基尼,把晒黑了的小脚跷在茶几上。我把停车费和无限的羡慕之情递给她,换来了薄薄的一张薄纸片—这是收据,理论上可以到公司去报销。但是报销的手续实在让人厌烦。走过小桥时,下面水面上漂着密密麻麻的薄纸片,我把手上的这一张也扔了下去。这条河里的水是乳白色的,散发着酒糟和淘米水的味道。这股水流经一个造酒厂,或者酱油厂,总之是某个很臭的小工厂;然后穿过黑洞洞的城门洞—我们的宿舍在山上,是座城寨式的仿古院子—门洞里一股刺眼睛的骚味,说明有人在这里尿尿。修这种城门洞就是要让人在里面尿尿。门洞正对着一家韩国烧烤店,在阳光下白得耀眼。在烧烤店的背后,整个山坡上满是山毛榉、槭树,还有小小的水泥房子。所有的树叶都沾满了黑色的粉末,而且是黏糊糊的—叶子上好像有油。山毛榉就是香山的红叶树,但我从没见它红过。到了秋天,这山上一片茄子的颜色。这地方还经常停电。为了这一切—这种宿舍、工资,每天要长衣长裤地去上班,到底合算不合算,还是个问题。 当然,我现在穿的远不是长衣长裤。刚才在停车场上付费时,我从那姑娘的太阳镜反光里,看清了我自己的模样。我穿着的东西计有:一条一拉得领带,一条小小的针织内裤,从内裤两端还露出了宽阔的腹股沟和黑毵毵的毛—还有一双烤脚的皮鞋,长衣长裤用皮带捆成一捆背在了背上;手里还提着一个塑料冰盒子。那个女人给我收据时,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可见别人下班时不都是这种穿着。她的嘴角松弛,脖子上的皮也松弛了,不很年轻了。但这不妨碍我对她的羡慕之情。看守停车场和我现在做的事相比,自然是优越无比。 我住的房子在院子的最深处,要走过很长的盘山道才能走到。这是幢水泥平房,后院里长满了核桃树,核桃年复一年落在地下,终于把地面染得漆黑。这座院子的后墙镶在山体上,由大块的城砖砌成,这些砖头已经风化了,变成了坚硬的海绵。但若说这堵墙是古代遗留下来的,又不大像。我的结论是:这是一件令人厌恶的假古董—墙上满是黑色的苔藓。不管怎么说吧,这总是我自己的家。每当我感到烦闷时,想想总算还有自己的家,感觉就会好多了。 大学毕业以后,他们让我到国家专利局工作—众所周知,爱因斯坦就是在专利局想出了相对论,但我在那儿什么都没想出来。后来他们把我送到了国家实验室、各个研究所,最后让我在大学里教书。所有天才物理学家待过的地方我都待过,在哪儿都没想出什么东西来—事实证明,我虽然什么题目都会做,却不是个天才的物理学家;教书我也不行,上了讲台净发愣。最后,他们就不管我了,让我自己去谋生。我干过各种事:在饭店门口拉汽车门,在高级宾馆当侍者—最古怪的工作是在一个叫做丰都城的游乐宫里干的:装成恶鬼去吓唬人。不管干什么,都没有混出自己的房子,要租农民房住,或者住集体宿舍。最后我只好到公司来工作。同事还都很羡慕我,惊叹道:你居然能在外面找到事情做!但这并不是因为我明白事理,达练人情—我要真有这些本事就不进公司。这只是因为我个子大罢了。 每回我从停车场里出来,都要经过看车人住的小房子。那房子只有里外两间,合起来也没有我的客厅大,面对着一条小山沟,沟里满是烧过的蜂窝煤。我很喜欢这样的小房子—我需要一间房子放张大床来睡觉,还需要另外一个小房间,供我在其中遐想、写点东西,这么大小的窝正合我意,我现在住的房子实属大而不当。但看停车场的事我也干不来的:人家会在我眼前把车偷走。偷第一辆、第二辆,我都不敢说什么,让保险公司去赔车主车—这太过软弱了。偷到第三辆时我就会暴怒起来,抄起铁棒冲出去,一棒把窃贼打死,这又是反应过度。正常的反应我就是做不出来,像我这样的人只能进公司,把《师生恋》写上二十一遍。这是前生注定的事。 当年我在丰都城里掌铡刀,别人把来玩的小姐按到铡刀下,我就一刀铡下去—铡刀片子当然是假的—还不只是假的,它根本就不存在,只是道低能激光。有的小姐就在这时被吓晕过去了,个别的甚至到了需要赶紧更换内裤的程度。另外一些则只是尖叫了一声,爬起来活动一下脖子,伸手到我身上摸一把。我赶紧跳开,说道:别摸—沾一手—全是青灰。不管是被吓晕的还是尖叫的,都很喜欢铡刀这个把戏。到下一个场景,又是我挥舞着钢叉,把她们赶进油锅:那是一锅冒泡的糖浆。看上去吓人,实际只有三十度—泡泡都是空气。这个糖浆浴是很舒服的:我就是这么动员她们往下跳,但没有人听。小姐们此时已经有了经验,不那么害怕,东躲西藏,上蹿下跳,既躲我手上的钢叉,又躲我腰间那根直挺挺的大阴茎。但也有些泼辣的小姐伸手就来拔这个东西,此时我只好跳进油锅去躲避—那是泡沫塑料做的,拔掉了假的,真的就露出来了。既然我跳了油锅,就不再是丰都城里的恶鬼,而是受罪的鬼魂。所以老板要扣我的工资,理由是:我请你,是让你把别人赶下油锅,不是让你下油锅的……作为雇员,我总是尽心尽责,只是时常忘了人家请我来做什么。作为男人,总这样逃避也没什么意思。现在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不妨承认:《师生恋》的故事是我瞎编的。我是有位热力学老师,我和她在教室里说过话。我还和她在浴室里见过一面。除此之外的一切都是我虚构的。我没和任何人谈过恋爱,更没和女人做过爱。我完全是个童男子。 十、吾爱吾师 我没和老师做过爱,但我很爱她。如果不爱的话,真人假故事连写二十一次,就太过肉麻了。我相信,老师也是爱我的。她的幽灵经常穿过山下那个黑门洞,爬上弯弯曲曲的山道,到这里和我幽会。我把以往的二十稿《师生恋》旧稿全找了出来,把那个破纸箱翻到底,就找到了最初的一稿。打印纸都变成了深黄色,而且是又糟又脆,后来的稿子就不是这样:这说明最早的一稿是木浆纸,后来的则是合成纸。这一稿上还附有鉴定材料:很多专家肯定了它的价值,所以它才能通过。现在一个新故事也得经过这样的手续才能出版、搬上银幕—社会对一个故事就是这么慎重。每页打印纸上都有红墨水批的字:属实。以下是签字和年月日。在稿上签字的是我的老师。为了出版这本书,公司把稿子交她审阅,她都批了属实。其实是不属实。不管属实不属实,这些红色的笔迹就让我亢奋。假设小说的女主人公是克利奥佩屈拉,就没人来签字,小说也就出不来。更不好的是:手稿上没有了这些红色笔迹,就不能使我亢奋。 现在出版的每本小说都得有人来签字,小说有一个人物,就得有一个人的签字,有十个人物就得有十个人的签字。每个人都要在稿件上批上属实,书才能够出版。就连F2写的那本有关刺猬的书,也有动物学家的签字,批的不是属实,而是符合该动物习性。我就不知道刺猬的习性是扶老奶奶过马路(F2尽写这样的故事):这还不得把老奶奶扎死。要写惩恶扬善的故事,就得有反面人物的签字—公司会派人到监狱找死刑犯做工作:你都要死了,还不想给人民做件好事吗?那些人一想,已有的罪名够枪毙的了,也不怕多点新罪名,就都认下来。正面人物也没人肯认,除非你付人家一笔钱。我这种小说不能惩恶扬善,公司也不肯为我费心。要不是老师自己认下来,我还真不知怎么办。面对着这些红色的字迹,真的很爱她…… 现在那个看停车场的姑娘爬进了我的后院—她顺着那堵寨墙爬了进来,那堵墙不直,向后倾斜,城砖凸起像阶梯一样,很好爬—她肯定是来偷我东西的。但我还在房子里,这让我感到很不好意思。我想离开这座房子,但已经来不及了。我只好倒在沙发上装睡,把西服上装盖在了脸上。我想她进门以前会从窗口往里看看,看到我躺在这里,就会自行离去。但我却听见她在撬我的门—这使我感到难堪。贼和失主见面总是个难堪的场面。 从衣服下面我看到一双染黑了的小脚走进屋里。它一直走到我的面前,站住不动了。我不能不有所表示—撩开衣服坐了起来,把双手举得高高的,大声说道:你想拿什么就拿什么吧。与此同时,我那个东西也变得挺然翘然。那姑娘嗤笑了一声说:谁稀罕你的东西!她在屋里走来走去,在每个房间门口都探了一下头,然后走回来,对我说道:你就住在这里吗?我没有回答,因为她是没话找话……后来,她用一根手指点我的额头,我就顺势躺了下去。她把我的内裤一把扯了下来,然后咂着嘴,用讽刺的口吻说:咱们这回可长大了……听了这话,我脸上感到一阵刺痒,就如长了桃花癣—她的脸晒得黝黑,还有不少雀斑,鼻梁上架着的墨镜始终没拿下来—朝我吐吐舌头,就把比基尼脱了下来……与此同时,我的脑袋在疼—怎么?就这么把我一指头点倒就干吗?也不打听一下我是谁?我可是在丰都城里装鬼的……我满腹牢骚,但一句也说不出来,因为我心里有鬼。这个人很面熟,但我认不出她是谁。 事情做完之后她就离去,没和我说什么。如前所述,老师皮肤白皙,但也可以在停车场上晒黑。老师留着娃娃头,但也可以长成马尾辫。说实在话,我根本不知道老师会是什么样子—我当然不敢问她是谁,问出的结果肯定是:我是你妈!我现在已经几乎肯定遇见的是老师。但是我已错过了认出她的机会。 第二天一早,我到停车场去取车,她坐在门前躺椅上,身上裹了一床毛巾被抵挡早上的寒气。她抬头看着我,乌黑的墨镜上全无表情—我迟疑了很久,最后还是走过去了。我驱车前去上班,一路上想着在大二年级的热力学课上,老师说过:将来的世界是银子的……一切和本文开始时一模一样,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唯一的区别就是:我头里面很疼。头疼是愤怒的标志。我憎恨自己活得这么窝囊—苍天作证,我的确很爱我的老师。 十一、难解的谜 我在公司里上班,面对着F2。如前所述,她想要写真正的小说……和前面所说的不同之处在于:我见到她不头疼了。我甚至还想和她聊点什么。话题一下就跳到她被人强奸的事上。她说:那件事发生以后,她坐在泥地上,忽然就怕得要命。也不知为什么,她想到这些人可能会杀她灭口……她想得很对,强奸妇女是死罪,那些乡下小伙子肯定不想被她指认出来。让我惊讶的是她还能知道这些:就我所知,别人把她卖了,她还会帮人数钱。虽然当时很黑,但她说,看到了那些人在背后打手势。这是件令人诧异的事:我知道,她像蝙蝠一样的瞎。但我平时像个太监,被刀尖点着的时候,也变得像一门大炮;所以这件事是可信的。有一个家伙问她:你认不出我们吧?她顺嘴答道:认不出来,你们八个我一个都认不出来。那些人听了以后,马上就走,把她放过去了。这个回答很聪明:明明是四个人,她说是八个。换了我,也想不出这么好的脱身之策。但她因此变得神经兮兮的,让我猜猜她为什么会这么怕死。如你所知,我最擅长猜谜,但这个谜我没猜出来。这谜底是:我这么怕死,说明我是活着的。这真是所罗门式的答案!现在恐怕不能再说她是傻瓜了。 早上我去上班之前,要花大量的时间梳妆,把脸刮干净,在脸上敷上冷霜,描眉画目。这是很必要的,我的脸色白里透青,看上去带点鬼气,眉毛又太稀。然后在腋下喷上香水,来掩饰最近才有的体味。我的形体顾问建议我穿带垫子的内衣,因为我肌肉不够发达。他还建议我用带垫子的护身,但现在用不着了,那东西已经长得很大。然后我出门,在上班的路上还要去趟花店,给F2买一束红色的玫瑰花。在花店里,有个穿黑皮短裙的女孩子对我挤眉弄眼,我没理她。后来她又跟我走了一路,一直追到停车场,在我身后说些带挑逗意味的疯话……最后,她终于拦住我的车门,说道:大叔,别假正经了—你到底是不是只鸭?我闷声喝道:滚蛋!把她撵走了。这种女孩子从小就不学好,功课都是零分,中学毕业就开始工作,和我们不是一路人。然后我坐在方向盘后面唉声叹气,想着F2从来就没有注意过我。要是她肯注意我,和我闲聊几句,起码能省下几道数学题。 现在F2每天提前到班上来,坐在办公桌后面,一面打毛衣,一面做习题。她看起来像个狡猾无比的蜘蛛精,一面操作着几十根毛衣针,一面看着习题集—这本习题集拿在一位同事的手里。她嘴里咬着一支牙签,把它咬得粉碎,再吐出来,大喝一声:“翻篇儿!”很快就把一本习题集翻完,她才开始口授答案。可怖的是,没有一道做错的。我把同事都动员起来,有的出去找习题,有的给她翻篇儿。我到班上以后,把这束玫瑰花献给她,她只闻了一下,就丢进了纸篓,然后哇哇地叫了起来:老大哥,这些题没有意思!我要写小说!她一小时能做完一本习题集,但想不出真正的小说怎么写。按理说,我该揍她个嘴巴,但我只叹了一口气,安慰她道:不要急,不要急,我们来想办法,然后坐到自己的位子上了。与此同时,我也常想想什么是真正的小说。如你所知,我是个天才人物,可以破解一切哑谜。但这个谜我还没有解开。 *本篇最后一节原稿无标题,标题系编者所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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