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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下)黄雀计划 作者:鬼庖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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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荔从办公桌上抬起头来,眼睛看向屏幕。电脑屏幕上,文档大片的空白发出冰冷的光芒。她一时竟然分不清楚那到底是电子屏幕的频闪,还是自己眼皮在跳。 她伸出手指压在眼皮上面,一直在努力回忆,到底是左眼跳财右眼跳灾,还是左眼跳灾右眼跳财。因为她今天右眼一直突突跳个不停。 反正不可能是跳财。张荔看着电脑屏幕上文档空白的部分,这么想着。 这是刑侦支队大队长肖沂对于丢失重要物证的检查报告。她憋了一早上,只写了个开头。 作为一名公安大学毕业,又在警界干了这么多年的职业人士,从唯物主义的角度来说,她本应非常清楚,所谓眼皮跳,只是因为她最近睡眠质量不好。 话又说回来,这段时间谁要是能睡得好,那才真叫奇怪呢。首先是“5·12”谋杀案,整个C市刑侦大队连轴转,加了一次史无前例的班,她都不太记得上一次自己轮休干了些什么。每天回家,洗完澡就倒头把自己往床上一扔,虽然几乎是立刻沉入梦乡,但是睡眠质量却差得要命。 一开始,她总能梦见一双被牙签撑破眼皮的双眼。这不应该。 张荔的职业生涯是从派出所民警开始的,两年后转入市刑侦支队。到现在一共五年,她见过太多血腥也见过太多恶意,但这不是她害怕的东西。自从大学选择了这个专业,她就对自己即将面临的事情有所预期。 她见过太多血肉模糊,有因为在烧烤摊上多看了一眼邻桌就拔刀相向的,有丈夫因为妻子和邻居多说了一句话就拿开水烫妻子下体的,也有夜班女工为了保护一部手机被劫匪砍断胳膊的。 这些她司空见惯,也驾轻就熟。做笔录、验伤、通知法医、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提交检察院、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张荔考公安大学的时候,并没有什么金色盾牌热血铸就的使命感,无非是因为考得上,父母觉得以后就业分配有保障而已。然而就业之后,父母想让她转做文职,却已经拗不过她了。 她选择继续做一线刑侦警员,到底出于一种什么理由,她自己也说不清。但是,每一次看着犯人戴上手铐,钻进押运车的后厢,她就有一种奇妙的释放感,疲惫、满足,又带着一丝喜悦。这种感觉如此复杂而奇妙,还隐约有点熟悉,以至于她在内心深处的角落里翻检多时,才发现,这就是擦抽油烟机的感觉。 每年年前大扫除,清洗抽油烟机都是她的工作。把那架工作了一年、积了厚厚油垢的抽油烟机仔仔细细擦干净,她甚至有了一套自己的程序和技巧,一点点擦干净它的表面、风扇叶片,用卫生纸包住牙签蘸取清洁剂,抠出角落里细小的油腻。最后,那架抽油烟机总能被她擦得焕然一新。 她喜欢这种感觉。押运车的车门“呯”的一声在她面前关上,车子引擎突突发动。这一瞬间,她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架光洁干净的旧抽油烟机。 这就是她一直留在一线刑警岗位上的意义。 所以她并不怕血腥,也不怕加班。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自己并不害怕死亡,无论是别人,还是自己。 她真正害怕的东西并不是这些,而是恶意,毫无来由的那种恶意。 所有有所安放的恶意,所有行凶的源头当中,最让她觉得不寒而栗的,只有这一种。 当胡壮丽被逮捕到案时,她情不自禁地扒着窗口望了他一眼。出乎意料的是,这只是一个平凡无奇的中年男子,身材矮小,面目平庸,甚至并没有特别猥琐一点。 张荔很长时间以来都在想,她该怎么形容胡壮丽这个人。他真的,就只是平凡、普通而已啊! 那么为什么这个平凡而普通的人,却做下了这么大的一连串案子? 他在杀人时会犹豫吗?看着和他完全无冤无仇的生命即将惨死,他不会有一点同情吗?他事后会感到害怕吗?他会不会畏惧法律的惩罚? 周林凯和董伟在审讯的时候,其他人都在玻璃窗后面围观,她也是。 也许大多数人也只是好奇。毕竟这种教科书式的连环杀手,在普通警务人员的职业生涯中实在难得一见。就像非洲草原上的马赛人部落,以猎狮为成年礼的原始部落,也许终其一生,也不会遇到一头白狮。 也许当他们真的猎到这样一头白狮子,也会如此好奇地围着它看:它也吃羚羊吗?它跑起来和别的狮子一样快吗?它的白色皮毛在狩猎时能伪装自己吗? 她隔着一层玻璃看着这头白狮子。 玻璃后面的胡壮丽没有任何感情色彩。无论动作还是语言,他看起来甚至不比智能机器人多一丝一毫的情感。 她当然知道那是一种伪装。任何坐到那个位置的人都会立刻挂上伪装。有些人伪装出愤怒,有些人伪装出冤屈,有些人伪装出镇定,更多的人伪装出无辜。然而,胡壮丽坐在那里,伪装的似乎是一堵水泥砌成的高墙,坚如磐石,仿佛在洪荒之前就矗立在那里一样。 她甚至开始忍不住幻想。难道当他下手杀掉那些女人的时候,也是这样毫无感情吗? 她想起以前看过的自然纪录片,非洲草原上的狮子捕猎时,蹲在草丛中的样子。它们双眸全神贯注地盯着自己的猎物,判断着距离、风向,等待时机。它们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只有一触即发的杀意。 当肖沂拿着那沓照片找她的时候,她并不认为这个主意能成功。首先,最大的困难是她自己,其实她并没有多少化妆品。 张荔连个正式的化妆箱都没有,大多数化妆用品还是她大学时期囤下来的,很多东西搞不好都已经过期了。 临时赶来救场的是封烨。他带来一个看起来很专业的化妆箱,拉开两道小柜门,能拉出七八个小抽屉和三四扇活页,活像个月光宝盒。 他们待在一间闲置的小会议室里,封烨把受害者照片一张一张粘在张荔背后的墙上,然后侧头看着她,仿佛在打量一件未完成的雕塑。 “我从来没想过会做这种事,”封烨开始给她拍粉底的时候说,“对着死人的妆容给活人化妆。” 张荔在他对着自己的脸颊拍粉的间隙睁开眼,看着封烨:“你觉得这样有用吗?” “亲,我只是个法医,”封烨翻了翻白眼,夸张地摊开拿着粉扑的两手,“有没有用我哪知道!那是你们警察的职责。不过要我说,这种预审技巧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我觉得没用。”张荔低下头。这句话在她喉头盘桓良久,终于说出来的时候,感觉就像决堤的洪水一样无法抑制,“你没见过那个人吧?你见过他就会知道了。我觉得他根本不是正常的人类,我怀疑他根本就没有正常人类的感情。这种小花招怎么可能在一个没有人性的禽兽身上管用?” 封烨沉默下来。他垂下拿着粉扑的手,视线越过张荔,看向白墙上那一张张照片。 除了正中那一张胡壮丽母亲年轻时的照片,其余照片上的脸,有些年轻,有些已显衰老,在冷冻柜里存放了一些时日后,尸僵加重了脸部肌肉的纹路。但是它们无一例外地呈现出一种只有尸体才有的冰冷光泽。他几乎能想象到那种触感,和他平时触摸过的尸体并没有什么不同,冰冷而又僵硬,很难让人将它们当作一个曾经有过爱恨情仇的活生生的人类,让他在职业生涯一开始就迅速克服了那种不适,进入了无情无我的法医角色。 然而,张荔不同。触手可及的是年轻肌肤的活力与润泽,这张面庞上的眼睛如今布满了迷茫。 这双眼睛当中有一些深不见底的情绪,如同古井一般,仅在黑黢黢的底部闪出一些幽微的波光。安慰人并不是他的专长。 封烨不自在地咳嗽了一下,恢复了平时那种浮夸谑浪的声线,半开玩笑地说:“那你就当这是真人秀好了,‘妆容大改造’。我说你这个皮肤啊,好干哦!平常有没有好好做保养?不过你放心,只要我一化完,before and after,效果绝对艳压全场!” 说着,他拿粉扑重重地拍了拍张荔的脸颊,逗得张荔笑了起来。 当张荔穿着那身西装套裙坐到审讯桌后面的时候,她发现,胡壮丽那水泥一般坚硬而厚实的面具,终于有了一丝裂痕。 胡壮丽对她投来的那匆匆一瞥之中,眼光含有了太多的东西。愤怒、惊惧、犹疑,甚至还有一丝难以掩饰的恶毒。 所以你终究不是一头白狮。 讯问的间隙,这个念头突然出现在张荔的脑海中。随后她几近轻蔑地在心里补了一句。 你只是一头野兽而已。 电脑屏幕右下角的一个图标突然跳动了一下,打断了她的思绪,思绪到此戛然而止。张荔烦躁地抓了抓头,看了一眼进度遥遥无期的报告,点开了图标。 这是他们对外公布的官方电子邮箱,只要有新邮件进来,那个图标就会跳一下。 抱着“不是垃圾邮件就是会议通知”的想法,她打开了那封邮件,却意外地发现里面有一个很大的附件,是一段影像。 点开看了不到十秒钟,她当即拿起了电话。 放下电话后,张荔的左眼就疯狂地跳动起来。 趁着还没有产生尸僵,尸身被扭曲成适合捆绑的样子:双手掰到背后,双膝弯曲在胸前,用绳子固定住,最后用两层塑料薄膜紧紧包裹起来,确保运输途中不会发生一丝一毫的渗漏。这样一来,一个成年男子,也能塞入一个最大号尺寸的旅行箱。事实上,因为胡壮丽身材矮小,旅行箱里的空间游刃有余。擦干净血迹后,他又把剩下的塑料布、抹布、A4纸、脱下来的手术袍之类的东西塞进了多余的空间。 非常顺利。他拉上旅行箱以后,心里有一点开心。之前有一次,因为实在塞不下,必须卸掉两条腿,整个过程又麻烦又恶心。 胡壮丽的衣物与鞋袜被单独打包,塞进一个纸袋里。他提前抽出了那双鞋的鞋带——那双鞋是胡壮丽前几天才买的,Timberland,崭新。他确实没想到胡壮丽对这个牌子的鞋有如此深刻的执着,也许这种执着又是来自于某种童年的心理创伤或者其他类似的应激反应,但是他已经不大在乎了。 基本上,做完这个“收尾”的工作以后,他就会对猎物瞬间失去兴致。 他把鞋带塞入了一个物证袋,装在自己外套内侧的口袋里。 仔仔细细地清理完现场后,他又打开了一把紫光灯,检查可能留下的任何痕迹。 没有,很好。 他将几个包裹装进一个大号廉价旅行箱,推着它走出屋外,放进了楼下的别克君威里。 今天晚上,那辆别克君威将会被他停在某个治安极差的小区,钥匙留在车上。以他对那个小区的了解,在那里哪怕不被解体卖了零件,也会被运到邻省当二手车卖了。就像胡壮丽对待那台笔记本电脑一样。 把旅行箱抬进后备厢以后,里面几乎就没剩什么空间了。装着衣服的纸袋放在副驾驶的座椅上。 夜色仍然浓郁,车灯映照下的公路像一条灰色的带子,在前方无尽地延伸着。 他心情很好,打开了车里的收音机。午夜两点,电台里除了卖假药的,就只剩一个古典音乐频道。他调大了音量,正好是《魔笛》中那段著名的咏叹调,“复仇的火焰在我心中燃烧。” 女高音炫技的花腔从音响里传出,在寂静的黑夜里听起来如某种水晶艺术品一样,脆弱,然而又因这脆弱产生了令人心碎的美。 ——在我的周围 ——死亡和绝望的烈火吞噬着我! 车辆驶过某个小区门口时,他停下车子,拿起纸袋走向这个小区门口的旧衣物回收箱,随手掏出一件丢了进去。这几件衣服即将被分散、随机地进入不同的回收箱,由于处理得当,那上面既没有毛发也没有血迹,看起来和其他被丢入旧衣物回收箱的衣服没有任何不同。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专业回收机构将这些衣服收走,要么捐赠给慈善机构,要么被打包出售给第三世界国家,要么被拿去打成纤维做成工业毛毡。 他喜欢“回收”这个概念。 衣服和人类,在某种程度上是一样的。回收衣箱里被丢弃的旧衣,当它们还挂在某个人的衣橱里的时候,它们仍然存有实际的价值,而且有某一天为其主人的外表增光添彩的可能。然而一旦被丢入旧衣箱,它们就只是纺织纤维而已。就像现在后备厢里的那堆蛋白质一样。 《魔笛》的咏叹调刚好结束之时,他到达了目的地。 他把皮箱搬到楼上,把东西拿出来,放在了台子上面。 屋子里没有开灯,但是他熟悉每一样东西摆放的位置,就像熟悉自己的身体一样。唯一的光源来自屋子深处的一面墙,那是一盏长条状的日光灯,可以模拟自然光线中的紫外线,因此是特殊宠物爱好者中极受欢迎的装置。 那盏日光灯下面是一个长达五米的鱼缸,占据了一整栋墙面,大的好像一个小型水族馆。灯光下,水质清澈而通透,景观水草翠绿欲滴,随着水流如同女人的长发般缓缓摆动。两台大功率过滤器正在缸底咕嘟嘟冒泡,水泡细小而晶莹剔透,在缸底的水草景观里浮动,显示鱼缸里的小小生态体系正在完美运转。 鱼群在有一整面墙大的鱼缸里游弋。在屋子昏暗的光线里,光源映照下的鱼缸犹如异次元打开的入口,明亮而神秘。鱼群如同游弋其中的精灵,若无其事,宝相庄严。 然而,当他低下头,把脸凑近鱼缸时,鱼群像感知到某种信号般蜂拥而至。他满意地微笑起来,手指轻轻抚上鱼缸,就像隔着玻璃抚摸那些鱼群的身体一般,手指轻轻抚过那倒三角形的身体、竖立的背鳍、口中尖利的细牙,以及那永远圆睁着、毫无表情的小眼睛。 蛋白质就是蛋白质。 他心想。 所以他喜欢“回收”这个概念。 “我是个罪人。” 胡壮丽脸色平静,和缓地说。 “不是说这个。我从小就有这种意识,我降生在这个世界上,生来就是带着罪的。跟宗教没有关系,世人有没有罪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有罪。” 他缓缓地抽了一口烟,手指非常平稳,丝毫看不出颤抖。 “如果不是因为六岁那年我生病需要去抓药,我父亲就不会被车撞死。如果没有我,我母亲大概也能很顺利地再嫁,不用受苦。” “我小时候有一次跟着大人去赶庙会,有扮血社火的。血社火就是,”他把烟从嘴里拿下来,夹在手指上,在空中比画着,“像是一种踩高跷的游行,但是他们扮的不是八仙过海什么的,而是地狱十八景,有各种各样的死相和冤魂。有饿死鬼,还有冤死鬼,我记得有个人头上正中插着一把刀,还有个人被开膛破肚,肠子都流出来了……我印象最深的是地狱里的一种什么鬼,据说是吃人的,走过来的时候嘴里叼着一截人的大腿。我当晚回家就发烧了,烧了两天,晚上做梦梦见我在吃我母亲的肉,那个梦太清晰了,我甚至记得自己怎么把她的大腿骨砸开,吮里面的骨髓。我母亲给我送邪祟,在我卧室窗子下面烧了好多纸。” “所以,也许子女真的是父母前生欠的债,这辈子来还的。这是我母亲的债,但也是我的罪孽。说是依靠,其实是拖累,不仅是拖累,还要敲骨吸髓。 “我第一次做这个,其实是在L省的时候。那时候分公司刚成立,每天都加班,通宵也是常有的事。我前妻在C市,正在跟我闹离婚。我妈给我打电话,又把我骂了一通,说我把她的脸都丢尽了。那段时间我经常失眠,我想与其干瞪眼看着天亮,不如到外面去逛逛。然后就碰见了一个小姐。 “我上了她两次,最后一次她说,老板,这可得加钱。但是我当时觉得特别不可思议,因为我虽然发泄了,但是心中完全没有任何快意。我盯着她看,心里突然觉得,如果要加钱,那么起码老子要爽到吧?所以我下手了。” 胡壮丽深深地吸了一口烟,仿佛要充分享受香烟的美味似的,他仰面朝天,绵长而缓慢地吐出,让白色的烟雾在空气中缭然而上,最终淡化成一层淡淡的白色薄雾。 “那感觉简直无与伦比。我回到宾馆,史无前例地睡了个好觉。第二天我精神百倍,工作效率奇高,灵感迸发……怎么说呢,那种感觉,就好像一个得了慢性病的病人,所有病症突然不翼而飞,不但病痛消失,原本被疾病折磨得了无生趣的生活也突然有了盼头。 “如果你以为我会觉得有负罪感或者愧疚、害怕什么的,那你就想错了。”胡壮丽把抽完的香烟扔到地上,用脚碾灭。 “那晚以后我终于明白了一件事情:我过去的人生为什么活得那么痛苦,每天都像在地狱的油锅里煎熬一样,就是因为我没能明白一个道理,我是天生的罪人。除了做一个罪人,我没有别的路可走。” 胡壮丽抬起头来,微微一笑,笑得轻松又愉快。 “什么正义感真善美,统统去他的。我所需要考虑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磨炼技术。一来我要小心行事,不被警察逮到。二来,那天晚上虽然爽,但我总觉得好像缺了点什么,不够完美。在第二次动手之前,我把第一次的过程在脑子里反复过了无数遍,研究到底是哪里缺少了什么东西。我不能漫无边际地试探下去,对吧?毕竟这又不是做蛋糕,一个做不好还能做下一个,不完美的作品试验得越多,被抓住的概率就越大。 “距离第二次动手,我等了大概差不多三个月。这三个月里风平浪静,死了一个妓女,连本地晚报的边角新闻都没刊登。这给了我一个很重要的提示,那就是妓女是个很好的目标群体。流动人口,背景难以调查,工作性质又让她们的生活本就充满各种危险。最重要的是,我想象了很多女人,始终觉得,妓女最对我的胃口。” 他又笑了笑,这次的笑容里略微有一点苦涩。 “也许真是因为我对妓女有什么特殊爱好吧。让你蒙对了,肖警官。你知道你还蒙对了什么吗?直到你说出来,我给她们用那么贵的化妆品是因为我对我母亲有补偿心理,我才明白也许真是这样。 “我一直以为我对她只有恨。” 他又点燃了一根香烟,盯着烟头闪烁的红光。 “我在网上看到杨玲的直播的时候,我就知道我非杀她不可。这么多年以来,我所完成的所有作品,我都觉得好像缺了点什么。这不是技术的问题。实际上随着我的作品越来越多,我心中的缺憾也越来越大,似乎第一次的快感在逐渐递减。就好像一件好几千块的拼图,图案已经拼出来了,但只差中心那一块,怎么都找不到。在看到杨玲的脸的那一瞬间我就知道,她就是那最后一块拼图。 “我想杀的始终是我自己的母亲。我不认为这是在报复她小时候虐待我,如果这是因为恨意和复仇,我大概早就杀了她了。弑母这个欲望早已超越了这种浅薄的理由。我不知道怎么给这个东西归因,我只知道这是我最原始的欲望,是我作为一个罪人的核心。” “不过现在说起来,除了这些——”他没夹烟的那只手比了比身后的一地血腥,“我倒是能做一点特别让我快乐的事情。我杀不了她。要是下得了手我早就干了。但是我能杀掉她在这世界上唯一的儿子。” 胡壮丽唇边泛起一个愉悦的微笑,仿佛被高僧开示后顿悟的法悦。 “抽完这支烟我就打算这么干。至于我打算怎么干、在哪里干,你就别猜了。为了完成我,作为一个罪人,最后的伟大作品,我会做得非常完美,你找不到的。”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烟,最后对着镜头说:“那么,再见了,肖警官。” 然后胡壮丽从床上站起身来,走向镜头,想必是来关手机摄像头的。当他起身后,闪出的身后空间里是一张床,床单被褥上鲜血淋漓,一个女性躯体躺在上面,没有被血液覆盖的地方显出白生生的赤裸。 视频到此结束。 会议室里围坐一圈的警察沉默不语。没人记得这是他们第几次完整观看这段视频了。 “李局,还再放一次吗?”肖沂问道。 “关了吧。”李其华疲惫地用手揉搓双眼,“我二十岁开始干警察,第一次觉得这么恶心。这破玩意儿再看一次我得去厕所吐出来。” 李其华平时很少如此直白地情绪化,但是在场的所有人都有极大共鸣。 这段视频是用手机录的,像素本来就不高,放大到警局的大屏幕等离子电视上看就更加模糊。第一次观看所带来的震惊褪去之后,剩下的感情让人难以描述,它像是一个各种陈腐恶臭之物搅拌成的黏稠团块,沉甸甸地压在人的胃里,虽然用一个“恶心”来形容这个团块似乎过于简单,但除此之外已经很难找出更精确的描述了。 也许是为了驱散这种不快,李其华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咽下那口浓茶之后,对肖沂做了个手势。于是肖沂清了清嗓子,开始对在场的警员讲述案情:“视频是在老城区一个民房里拍的。胡壮丽失踪的第二天,该区域的派出所接到报警,发现该民房内有一女性被杀。死者是个外地的失足妇女,生前有过性行为,被利刃多次刺中胸部而死。据法医部门鉴定,刀痕共有四十三刀,其中大多数没有检出活体反应。这说明,在凶手最初的几刀刺出之后,被害人就已经死了,其后的刀伤显示凶手有强烈的发泄意图。” “被害人尸体上并没有留下生物痕迹,然而根据视频时间推断,”他回放了视频,把画面定格在胡壮丽站起身之后,“看血液的颜色和在床单上的扩散程度,这是在死亡之后两个小时内录制的。所以我们认为,这起案件的凶手就是胡壮丽,他的作案动机也与此吻合。” “视频是由胡壮丽自己的手机录制,并通过手机上的电子信箱发送,用的是他自己号码的移动数据。技术人员分析了数据源,无法确定这段视频发送时的具体位置。 “这间出租屋是被害者本人租下的,平常用于卖淫活动。这个小区比较老旧,周围没有监控设施,所以我市很多失足妇女都在这一带租房。这也造成了没有任何设备录到胡壮丽出入的影像。目前为止,我们并不知道胡壮丽离开这里之后的去向。 “所以,我们无法确定胡壮丽现在到底是死是活。我首先表达我的看法:我不认为他真的要自杀。胡壮丽的公寓里少了一只旅行箱,还有一些衣物和洗漱用品。如果他真的决定自杀,那么他为什么要准备这些旅行用品? “当然,我们在现场找到了这只旅行箱,里面的东西没有被动过的样子,可以推定胡壮丽并没有带走其中任何一样东西。但是,他既然做好了出逃的准备,那么为什么又突然改变了主意?这说不通。” 李其华在这里补充了一句。 “C大的丁教授,前期对本案有过重大贡献。就胡壮丽的心理状态,我们也咨询了他的专业看法。他认为,如果胡壮丽收拾旅行箱是准备出逃,那么后来因为没能忍住杀人的欲望再次作案,而且因为被捕的压力导致他疯狂地杀害了被害人,他实际上已经出现了精神错乱。在绝望之下,他失去了求生欲,可能性也很大。” 李其华继续道:“虽然到目前为止,无论是公路、铁路、航空,都没有找到他离开本市的证据,我们也不能推定他的去向。无论如何,在没有找到胡壮丽的尸体之前,我们都不能排除他还活着的可能。对这起案件,我想大家都清楚,胡壮丽不是能改过自新,也不是能金盆洗手的那类罪犯。只要此人还活着,他对社会都是一个极大的危害。目前,胡壮丽的通缉令已经下发全国。作为C市各分局的同仁,市局单独召集你们开会,是希望你们不要放松警惕,不要降低防范,心中始终绷紧这条弦。如果胡壮丽仍然还在本市活动,那么,迟早有一天他会露出蛛丝马迹的。” 李其华的声音突然严厉了起来,目光如刀锋一般缓缓刮过在场每一个C市公安分局局长的面孔:“而发现这些蛛丝马迹,就是各位的责任!” 开完会,肖沂拖着一身疲惫走回自己的办公室,却意外地发现丁一惟还没走。 这已经是收到胡壮丽的视频之后的第三个周了。整个C市的公安系统几乎把每一寸C市的土地都刨了一遍,就差拿土壤过一遍筛子了,胡壮丽仍然死不见人活不见尸。公安部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认为他们在整个侦办过程当中犯下了两个严重错误,一是丢失关键物证,二是对胡壮丽的布控出现失误,造成胡壮丽的潜逃。不过依然做出了虽不结案,但也不再继续追查的意见。 整个刑侦大队,对此都是不满意的。然而,继续追查也实在没有方向了,C市的其他犯罪活动又不会等他们。因此这起诡异的案件,势必要作为一件冷案,在档案柜里沉睡许多年月,直到发现胡壮丽的行踪才会重启。 正因为这点,李其华才特地开了这个会。但与会的所有人都知道,这就是尾声了。 今天一整天,作为死马当活马医的最后努力,丁一惟被叫到警局,再次从心理方面分析胡壮丽。他的结论仍然是,胡壮丽已经自杀了。 这时整个办公室已经空了,除了肖沂以外,所有的警员都下班回家。他本来也只是回办公室收拾东西的,却没想到丁一惟仍坐在他办公室那张窄小的沙发上,而且还在看着电视屏幕上胡壮丽的录像遗言。 “丁教授,你还没走啊?” 肖沂本想问他需不需要搭顺风车回家,丁一惟却恍若未闻,连视线也没从屏幕上转开,突如其来地问道:“肖警官,我有一点疑问始终没明白:为什么他在这个视频里反复提到的只有你呢?” 他扭头盯着肖沂,手中按下遥控器,画面回放到胡壮丽对着镜头的叙述:“……让你蒙对了,肖警官……” 他按下暂停键,胡壮丽那平静得反而显得疯狂的表情定格在屏幕上。 “我反复看了这段视频。既然是录像,那就有观众。既然发送到你们警局的公开邮箱里,这就说明他知道将要观看这段视频的会是整个C市警局,但是所有称呼‘观众’的部分,他选择的词语都是‘你’,而不是‘你们’。单数,指向性明确。如果只是为了制造自杀的假象便于潜逃,那么从心理角度看,他面对的就是整个公安系统,说‘你们’难道不是更合理的选择?” 肖沂烦躁地抓了抓头发,有几分粗暴地说:“我现在唯一能确定的事情,就是胡壮丽这个人是彻头彻尾的疯子。疯子干什么都不奇怪了。” “刑侦是你的专长,但是‘疯’这个领域显然我更有发言权。就我所接触的案例来看,疯子有其内在逻辑且自洽,反而是我们普通人的行为充满了随机性。对我来说,这个视频最奇怪、最无法解释的点就在这里。” 丁一惟交叉双手手指,大拇指抵着下巴,饶有趣味地看着肖沂:“肖警官,我在过去的研究当中,接触过差不多二十件自杀者的遗言。无论是遗书还是录像,只要遗言有明确的受众对象,那么它的开头、结尾,都会明确指向这个人。打个比方,很多自杀者在写给家人的遗书中,开头都会非常明确地写,致某某。但是这个视频里没有。反而在结尾处向你告别。而且你的名字是在半途中才出现的。这非常特殊。 “在这个视频里,他明显的针对性,又和这种现象互相矛盾,真的很有意思。” 丁一惟按动手中的遥控器,先静音,然后播放,胡壮丽的面孔又在电视屏幕上活动起来,口唇无声地掀动。静默之中,他吸了口烟,长长吐出烟雾,然后盯着屏幕。丁一惟猛然按下暂停键。 “仔细看他的视线。在知道自己被录像的时候,人的正常反应一般是看向摄像头。然而,胡壮丽的视线,你仔细看——”他用手指着屏幕上胡壮丽的眼睛,“与其说是完全看着镜头,还不如说是看着镜头偏上一点的位置。这说明,在当时那种环境中,除了手机镜头之外,居然还有一样更值得他去注意的东西。” 丁一惟唇边慢慢泛起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 “就好像,他其实是在对着屋子里的某个人说话一样。真是有趣。” 肖沂看他一副谈兴甚浓的样子,不由得苦笑了两声。 “丁教授,我就直话直说了。这确实是你的专业领域,但我一点都不在乎。也许以后有机会咱们可以好好聊聊,但我现在实在是累了,我都怀疑我还能不能安全开车回家。所以咱们今天先到这儿吧。需要我帮你叫个车吗?” 丁一惟如梦初醒般抬起头来,急忙抬腕看了看表,说:“不用,我现在走的话应该还赶得上最后一班地铁。抱歉,我没考虑到你的疲劳状况,我现在就走。” 说着,他拿起外套和公文包准备出门,手摸到门把手的时候又退了回来,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个保温杯向肖沂走过来。 “那个,这里面还有一壶咖啡,我带过来忘了喝了。虽然焖了一天口味会差很多,但是起码能提提神。我怕你这个状态真的会出交通意外。” “哎?不用了不用了,多不好意思。” 丁一惟耳朵尖有点发红,走过来的时候这点红色已经蔓延到了耳垂,甚至有点向颧骨蔓延的趋势,但他还是走了过来,并且用力地把那个保温杯往肖沂怀里塞去。在推让的过程当中肖沂忍不住想,是不是因为孤儿的身份,丁一惟从来没遭遇过过年塞红包和抢着买单这种令人尴尬的境地。但在两人彼此推让造成的小规模撕扯当中,丁一惟还是成功地把那个保温杯塞进了他的手里。 “拿着吧。” 丁一惟留下这句话,然后忙不迭地逃离了他的办公室。 肖沂简单地收拾了一下自己的办公室,拿上车钥匙,开车回家。 他开车向老城区驶去,这是他父亲留下来的那栋老宅,而非自己后来在新城区买的那栋位于二十五楼的公寓。 不知为什么,肖沂总在内心深处感觉,这才是他的“家”。以便利程度而言,这里实在不是一栋理想的住处,没有良好的配套设施——好的医院和学校早已搬迁,要买菜只能去附近脏且乱的菜市场。那栋老房子是1984年建设完工的,没有停车位,楼道里昏暗无比,后来加装的声控灯早已坏掉,后来连灯泡都不翼而飞。厕所是蹲坑式的,下雨天就泛出整个城市的下水道臭气。在他父亲去世之后,这栋房子的老住户早已陆续迁出,只因为传言了三十年之久的拆迁传闻,才使得很多老住户没舍弃这个一夜暴富的机会。 然而对他来说,这栋老房子承载了他人生中最快乐也最灰暗的一段记忆。 他在狭窄的街道上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停车位,停下车。 肖沂走到一楼东户,打开房门,走了进去。 他走进书房,打开书架上一个隐秘的格子。里面放着一个木盒。 木盒是多年前母亲用来装缝纫用品的。他记得她曾经有一阵子痴迷过十字绣,虽然卧病在床不宜劳累,但是对于整天在床上起居的病人来说,这倒是个力所能及的爱好。父子俩都不忍去干涉她这一点小小的乐趣,任凭她如痴如狂地绣着绣件,直到她连坐都不太能坐起来。 母亲去世以后,睹物伤情,父亲每次看到那几幅没有绣完的十字绣就会长吁短叹,肖沂便把盒子收了起来,放进柜子深处。很多年以后,这个盒子又被父亲当时的女朋友翻了出来。肖沂在门口的垃圾堆里看到了这个盒子,里面的绣件都被剪烂了。他把盒子悄悄拿了回去,擦得干干净净,带回了学校。 盒子的木材倒是很普通,但是经过多年手掌摩挲,已经隐隐有些圆融润泽的包浆。 肖沂打开盖子,他知道里面一共有十六个物件袋,大小一样,排列得整整齐齐。物件袋里装的大多是纽扣,有些是风衣扣,有些是衬衫扣,还有两个是拉链头。 他的手指带着一点爱怜和戏弄的味道,像在抚弄宠物一般,缓缓抚过那些物件袋的塑料边。肖沂伸手去摸外衣口袋,在触摸到口袋里东西的一瞬间,他的指尖停住了。 里面有两样东西。 他把它们拿了出来。 一模一样的两个袋子,甚至里面的内容物也一模一样,是两条浅黄色的鞋带。 他知道其中一条是Timberland的鞋带,因为那是他亲手放进去的。 然而,另一条,究竟何时进入他的外衣口袋,他毫无头绪。 肖沂看着这两个物件袋,忽然像拿着一块滚热的炭火一般扔掉,然后在屋里团团乱转,仿佛冬眠中骤然间醒来的熊,却发现外面仍然大雪纷飞,不知道如何是好。 突然间,他停住了脚步。 他想起丁一惟近乎强迫地塞入自己怀中的那个保温杯。 他想起了刚才…… ……丁一惟那身铁灰色的西装。 《黄雀计划》第一卷,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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