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圈独家文学手册
译后记 众妙之门

文泽尔

荒原狼  作者:赫尔曼·黑塞

导语

无论在日耳曼语言文学领域、欧美还是中国,无论在身居象牙塔尖的大儒之间,还是普通大众读者当中,自1927年《荒原狼》出版面世之日算起,近百年来,关于本书的探讨与研究几乎从未中断过,甚至随着历史大势的起伏,更有一浪盖过一浪之声势。在文化界,它为战后的嬉皮士运动提供了一份纲领,并被20世纪六十年代欧美大部分青年视为必读之书。单论销量,在任何一份与现代德语文学相关的权威榜单上它都稳居前十,德国、奥地利、瑞士几乎每间书店的架子上都能觅得它的踪迹,各种语言的译本遍布全球,总销量数以亿计,它在苏联、日本甚至泰国也是家喻户晓的世界级名著。论影响力,1946年,黑塞凭借此书获得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首届诺贝尔文学奖;半个多世纪后,《明镜》周刊评选“二十世纪百大图书”、费舍尔出版社联合《法兰克福汇报》评选“德语百大”、《纽约时报》评选“全球百大名著”,《荒原狼》全都位居前列。早在出版的第二年,德国文豪托马斯·曼就在写给黑塞的信中盛赞道:“《荒原狼》令我在时隔多年之后,再次品味到了阅读的妙处。”1948年,在为美国版《德米安》撰写的导读中,托马斯·曼则将《荒原狼》与《尤利西斯》《伪币制造者》划为一类,认为其“实验性之激进”开创了一代写法之先河。

二十世纪德语文坛的闪耀群星当中,若论对中国文化的热爱之炽烈、理解之深刻,几乎无人可望黑塞项背——这种热爱与理解当然不可能凭空得来,也不可能引而不发。作为黑塞诸多作品中的里程碑式杰作,《荒原狼》对东方的致敬不仅深沉而含蓄,也是全文如万花筒般变幻莫测的核心连锁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本文尝试以介绍《道德经》与黑塞之间建立关联的过程引绪,结合书中细节及创作年代、背景,在探索伟大作家心路历程的同时,以抽丝剥茧的方式为广大读者逐一开启《荒原狼》的“众妙之门”。

为《荒原狼》奠基

《道德经》首章有云:“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短短三十余字,却仿佛字字契合《荒原狼》之神髓,尤其是“众妙之门”这一提法,简直可作为全书后半段哈利·哈勒进入魔幻剧场后大段遭遇的最精妙简洁之概括。但凡同时熟读本书与老聃《道德经》的读者,很难不去联想两者之间这种跨越漫长时间与遥远空间的紧密联系,也很难不去质疑两者之间或许存在着某种超越偶然巧合的因果关系,即出生于南德小镇卡尔夫的德语作家赫尔曼·黑塞,在“五十而知天命”这一年龄节点上,或许是受到了《道德经》的启发,至少是受到了部分启发,才最终创作出《荒原狼》这部以极为克制的篇幅精心勾勒出一战后欧洲知识分子精神风貌的鸿篇巨制的。作为我国先秦时期的一部重要哲学制作,《道德经》全书仅五千余字,却仿佛包罗万象,内容涉及宇宙万物与人类个体、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其核心思想在于“道法自然”,套用部分现代心理学的理论,即认为人应该借由对“道”的认知与理解来达到和谐自在的“自我”调和境界;“道”的定义如段首所述,可以用言语宣讲描绘的,都并非“常道”,真正的“道”是“不可道”的、“玄之又玄”的,我们通常将之理解为大自然正常运转所呈现出的亘古不变之规律,人唯有顺应这些规律,才能自在坦然地生活:这恰恰也是《荒原狼》全书试图阐明的主旨。

想要真正理解伟大作家的伟大作品,必然要从对作家个人经历的了解开始。

1877年,赫尔曼·黑塞出生于一个不算太典型的南德基督教新教传教士家庭。他的母亲玛丽·古德特是在印度出生的符腾堡王国公民,母亲的父母是瑞士巴色会(Basler Mission)印度支部的骨干成员,因为忙于传教,将四岁的女儿送回欧洲,托亲戚抚养长大。黑塞母亲的家族在毗邻王国首都斯图加特的卡尔夫一带很有势力,祖业殷实,相比之下,父亲的家族却是实打实的“外来者”:黑塞的爷爷卡尔·黑塞是爱沙尼亚古城魏森斯坦(今派德市)的一名教区医生。当时的爱沙尼亚并非独立国家,而是俄罗斯帝国位于波罗的海地区的一处行省。魏森斯坦本身是条顿骑士团13世纪中叶建立的军事据点,慢慢发展为聚居地。由于常被周边国家占领,居住于此的民族非常多,但黑塞家族的上几辈又不是本地人,而是居住在德国北部港口吕贝克的商人,因为生意才选择定居在俄国境内,生活圈子也还是集中在讲德语的波罗的海的日耳曼人之间。

1847年,黑塞的父亲约翰内斯·黑塞出生于魏森斯坦,是地道的沙俄德裔。1873年,德意志统一之后不久,由铁血首相俾斯麦牵头,联合奥匈帝国与沙俄,建立了三皇同盟,三个帝国境内的居民流动相对宽松。同一时期,英国的经济大萧条逐渐蔓延至欧陆,由于新兴资产阶级尚未成型,经济上主要依赖中西欧贸易的爱沙尼亚一度变得很不景气,居住在魏森斯坦的不少侨民都选择迁离,时年26岁的约翰内斯·黑塞在卡尔夫市的出版协会找到了工作,便千里迢迢地前往卡尔夫就职。看到这里,诸位读者心里可能会想,黑塞父亲家的人可真能折腾,从吕贝克辗转至爱沙尼亚,又从爱沙尼亚搬回到刚统一的德国,在交通并不发达的那个年代,动辄横跨小半个欧洲,茨威格笔下哀叹痛惜的“欧洲人”理想岂不是早就实现了?如此率性自在的家族性格,也很容易令人联想起黑塞洒脱飘逸的文风,相比较于那些祖祖辈辈居住在欧洲某个小地方的人们,这种近乎游商的出身,似乎更容易培养出眼界更为高远豁达的孩子。有趣的是,这只是第一层表象,根据黑塞本人的说法,对自己世界观的形成施以最大影响的,却并非父亲这一脉,而是他的外公。拙译黑塞自传体散文《魔法师的童年时代》中,对这位赫尔曼·古德特先生有着如下的一番描述:

他是这样一位长者、尊者、位高权重之人,蓄着一大把宽宽长长的白胡子,他什么都知道,比父亲和母亲都更有力量。

非常简短,但又极为精准。“长者”,确实如此,赫尔曼·古德特生于1814年,黑塞诞生时,他就是60多岁的老人,当童年黑塞在他那间放满各式各样东方陈列品的大书房里嬉戏奔跑、探寻各种奥秘、问他许多天马行空的问题时,他已年近古稀;“尊者”,既泛指他在家庭中的整体地位,也特指他在童年黑塞心中难以企及的高度;“位高权重之人”,作为卡尔夫出版协会的主席、瑞士巴色会在世的传奇人物、德高望重的东方学者,他在符滕堡王国内享有的虚名与实权,超过平平无奇的王室枢密院成员也不足为奇——事实上,黑塞的父亲约翰内斯·黑塞就是由他一手栽培起来的,除了在出版协会内为这名爱沙尼亚出生的年轻人安排前途一片光明的职位之外,还推荐他加入了门槛极高的巴色会,撮合他跟自己的女儿结婚。对此,部分传记中甚至夸张地称约翰内斯·黑塞为“不远万里招来的上门女婿”,是“性格古怪的大儒”早就物色好的接班人。一个重要的例证即是:20年后,赫尔曼·古德特去世,“上门女婿”接了岳父的差,成了继任的出版协会主席。

既然已经提到这样一种说法,那么,不妨让我们再来梳理一下黑塞父母结婚时的具体情况:母亲玛丽·古德特,出身卡尔夫当地名门望族,比约翰内斯·黑塞年长5岁,是位丧夫的寡妇,再婚时膝下已有两个孩子;父亲约翰内斯·黑塞,初来乍到的德裔爱沙尼亚人,岳父是他的顶头上司。值得注意的是,近百年大大小小的战争一路打下来,德国青壮年男性死伤甚多,这类为丧夫女儿招婿的家长在当时的德国其实并不罕见,但黑塞父母结婚之后的感情却相当好,他们都很爱黑塞,并且在很早的时候就注意到了他的才华。1881年夏秋季时,因为巴色会的传教工作,黑塞全家陆续迁往巴塞尔,约翰内斯先行前往。8月2日,玛丽给丈夫写了一封信,这封信的内容如今经常会被黑塞研究者们引用,作为客观存在的例证,来说明家庭环境对黑塞创作带来的影响,信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

这小子身上有一种生命力、一股巨大的力量、一派强健的意志,并且,相比较于他四岁的年纪而言,还有一个相当惊人的头脑。

寥寥数语之间,熟练地运用带有两段递进性质的排比手法,对童年黑塞的品性进行了颇为全面的概括。通读《荒原狼》一书,我们可以找到大量类似的排比运用,虽然形式上更为华丽,并且经常使用富于德式浪漫主义色彩的排比呼告,但其根源显然是日常书写时即习惯使用排比句的这样一种家风:要知道,在黑塞家族现存的许多信笺中,无论是父母或祖父母辈的往来家书,还是兄弟姐妹间的通信,大段的排比句俯拾即是。虽然其他同时期的德语作家如茨威格、霍夫曼斯塔尔、里尔克等人也常常使用排比句式,甚至可以认为频繁出现的排比是他们不可忽视的抒情风格之一,但这些作家却始终没有将大量的排比运用内化、发展为自身写作的一项基本特质——恰如黑塞在《荒原狼》中呈现给我们的那样。

查阅19世纪末20世纪初南德知识分子发表的报刊文章,政论性质的排比运用并不鲜见,但其中往往缺乏炽烈的感情色彩,而“尼采式排比”虽然极具感情色彩,却又过于刚烈,不够调和。从纷繁复杂的现存资料来考虑,尤其是在参考了黑塞60年创作生涯诸阶段具体而微的语境变化之后,或许可以得出如下结论:黑塞作品中独特的排比运用,实际上是出自一种瑞士巴色会式神学书写的传承。与此同时,这种传承也很容易使人联想到《道德经》中大量出现的排比、对偶、联珠手法运用。受此传承影响的远不止本书创作过程中频繁使用的排比手法,我们在前文中提到的《道德经》与东方文化对黑塞思想的强势输出,都与这条家族源流的主脉脱离不了关系。

所谓的“瑞士巴色会”,实际上是“瑞士巴塞尔福音新教传教士协会”的简写。巴塞尔这座城市,不只是作家童年时期的第二故乡,也是《荒原狼》故事的发生地点。在母亲玛丽写完上文引用的那封信件之后不久,4岁的黑塞即随她一同去了巴塞尔,直到10岁才返回卡尔夫。长达6年的学前启蒙期,这人生中语言与思维认知发展最快的阶段,他是以最无忧无虑的状态在巴色会教士们围绕身边的耳濡目染中度过的。可以说,这6年的经历对黑塞作品中的东方元素,入籍瑞士的人生选择等等,起到了决定性的、潜移默化的作用。

巴色会传教的主要目的地就是东方,尤其是印度东北部、中国的关外和华南地区。早在1847年,巴色会教士韩山文(Theodor Hamberg)和黎力基(Rudolf Lechler)即乘船抵达了香港,上至广州、佛山一带传教。他们以惊人的毅力学习当地语言,不止能讲一口流利的客家话,还能用汉字帮人写诉状,熟谙当地风俗与迷信。看似匪夷所思的高度“本土化”,正是巴色会对所辖教士们的基本要求:唯有做到比当地人更当地人,才能使当地人心悦诚服地皈依。

阅读本书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出,《荒原狼》主角哈利·哈勒作为老派知识分子博闻强识的一面,主要是通过与印度史诗《梨俱吠陀》相关的一系列印度教术语及各种对应的梵文表达来体现的;故事进行到中段,哈利·哈勒与房东“姑妈”闲聊时,亦信手拈来地将组装收音机时的“无线”概念与古代印度人的世界观联系到了一起;进入魔幻剧场后,与印度文化相关的内容更是比比皆是。

那么,为什么是印度呢?或者说,为什么要以印度为表征来阐述东方?将黑塞人生的“奠基阶段”深挖到这里,答案实际上已经呼之欲出:赫尔曼·古德特曾在印度传教24年,终生钻研东方文化、达到普通欧洲人难以企及高度的同时,又找到了同样愿意献身于东方的接班人约翰内斯·黑塞,并且也成功地将自己的衣钵、专门出版神学相关书籍的卡尔夫出版协会主席位置传给了他。倘使没有“一战”和“二战”,没有统一不久后又分崩离析的德意志帝国,没有那终究不复存在的“昨日的世界”,被寄予厚望的外孙赫尔曼·黑塞理所当然也会成为巴色会印度支部的一员,他生命的大半时间也会奉献给东方,最后回到符滕堡王国,再为下一位“黑塞”奠基——单凭外公将自己的名字“赫尔曼”毫不犹疑地给了女儿众多孩子里拥有惊人头脑的“这小子”,我们仿佛就已经隐隐听见了家族史缓慢生长的悸动声。可惜历史并无假设,因为无法忍受教会学校的严苛要求,赫尔曼·黑塞在16岁时主动辞别了德意志帝国引以为傲的教育体系,同时也断绝了古德特家族一代接一代的象牙塔式传承。自此,世界上少了一位孤高的东方学者,却多了一名伟大作家。

《荒原狼》与“荒原狼”:不朽名著与不朽人物

《荒原狼》中的印度始终只是一鳞半爪式的表述,其核心依旧是《道德经》力陈的二元性,诚如作家本人在自传体散文集《温泉疗养客》中所提到过的那样:“老子为我们留下了大量不朽篇章,生活的二元性在中国似乎唾手可得。”黑塞小说的永恒母题,就是二元分裂给人造成的痛苦,以及这种分裂最终是如何弥合或崩溃的实战解析。细细考察这位创作颇丰的大师笔下留存传世的诸多作品,诗歌、散文、童话且不论,单是中长篇规模的小说就有15部之多,其中最著名的六部,依出版年份顺序排列为:《在轮下》《德米安》《悉达多》《荒原狼》《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和《玻璃球游戏》,它们无一例外地对应了前述的两段式二元性母题,需要进行“阴阳调和”的人物永远成对出现,比如《德米安》中的少年辛克莱与德米安,《悉达多》中徘徊于“阿特曼”(梵文中的“自我”之意)之外的悉达多与如隐语般藏身于文字之外的佛陀本人等等。相比之下,《荒原狼》所呈现出的《道德经》式的二元性是黑塞全部作品当中最为深刻且醒目的,书中以二元对立的方式如棋子般摆放在读者们面前的人物极其之多:赫尔敏娜与哈利·哈勒,赫尔敏娜与玛丽亚,第一部分的出版者“我”与哈利·哈勒,巴勃罗先生与赫尔敏娜,魔幻剧场中的哈利·哈勒与小学同学古斯塔夫,以及镜中世界内部成对出现的各种哈利·哈勒等等,其中最核心的二元对立,当数哈利·哈勒自认为的“人”与“狼”的对立,关于这种二元性,书中有一段非常经典的论述:

在过去,我只允许自己随心所欲地发展极少数自己本身就很擅长且喜爱的知识与技能,将其糅合成一个独立自主的存在,进而勾勒出一个单独的哈利人格,过着只有一个哈利的生活。然而,这个所谓的哈利,实际上只不过是一名受过非常细致训练的诗歌、音乐和哲学专家罢了——至于我个人剩下来的其他所有部分,所有富余的、混乱不堪的大大小小能力、驱动力、愿望,我都觉得很讨厌,于是便将它们统合起来,并给它们取名为荒原狼。

自出版以来将近一百年的时间里,无数读者认为《荒原狼》难读,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大家没有对本书强烈的现代性表述产生足够的认知,难以接受这种过于“先锋”的写法——《荒原狼》全书的行为动机恰恰高度集中在了上面的一段话里,所有的人物都是为解决这段话中的二元性矛盾而服务的。现代性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身份的瓦解,在本书中,“身份”对应的正是哈利·哈勒的“自我”认知,这种认知向读者们呈现出来时就已经是一种不可调和的状态,它不再像过去传统的小说那样拥有一个或数个具体的形式或目的,而是类似于某种神秘的心理疗愈过程,因为矛盾在主角进场时已经存在了,所以它并不需要复杂的外部情节来推动。

哈利·哈勒的所有探索,追求的都只是一场自我和解,也正因此,我们才会在小说中读到大量恍若幻觉与梦境的内容。乍一看去十分超现实的、支离破碎的情节描绘,本质上都是主角“荒原狼”哈利·哈勒,以及藏在这一层薄薄外壳之下、知天命之年的赫尔曼·黑塞本人力图解决内心二元性矛盾的艰辛尝试。所以,某种程度上讲,《荒原狼》其实是一份记录极为详尽的患者病历,只不过形式是小说体裁而已。

在这样的一本小说中,我们的主角不再如传统意义上的小说那样,需要去解决一系列外部矛盾。他面对的始终是内部矛盾,那么自然就需要用内化的方式来解决,需要反复踏上内心之旅。以这样一种视角去读《荒原狼》,就会发现一切光怪陆离皆是合情合理。黑塞甚至还很体恤读者,专门用第一部分篇幅相对短小的《出版者序》向大家提供了一个基于传统小说模式的外部观察者视角,来为后继内容进行平滑过渡处理。熟读推理小说的读者们很容易就会发现,《出版者序》实际上是很典型的悬疑布局,行文上甚至有些像是当时十分流行的《罗杰疑案》式侦探小说,通过观察一位身上显露出各种矛盾与疑团的怪租客哈利·哈勒,逐渐铺垫、展开剧情,娓娓道出这位租客的失踪之谜,进而拿出一份或许可以揭晓所有秘密的“仅供狂人”手稿,很轻易地就调动起了读者们的探索欲望。

不得不说,假设《出版者序》结束后的内容是通过手稿来揭发一宗发生在瑞士巴塞尔的命案,本书或许会是一部颇为成功的侦探小说,但我们的黑塞先生显然没有这样去写。作为读者,我们只需要理解本书的“破解谜题”架构,是针对主角面临的二元性矛盾困境即可。早在荒原狼手稿起首的一段,哈利·哈勒就已借奥地利作家阿达尔贝特·施蒂弗特以剃刀自刎一事,明确说出了一个人在自身困境中退无可退的情况下将会选择的最终解决方案,后文亦多次提到“剃刀”这一实物线索。

在理解了阅读本书的核心思路之后,我们当然又会追问:“人”与“狼”之间的矛盾为何如此难以调和,竟会让哈利·哈勒这位文化人宁愿选择死亡?若打算真正回答清楚这个问题,势必需要把握住两个要点,这两个要点又可以归纳为两个问题:第一,主角哈利·哈勒究竟是谁?第二,书中的“人”与“狼”应该如何界定?

第一个问题,其实前面已经粗略回答过一遍,即知天命之年的赫尔曼·黑塞本人。

创作《荒原狼》时的黑塞是个什么状态呢?“一战”结束后黑塞的个人生活其实是过得比较凄惨的,虽然陆续出版了《德米安》《悉达多》等脍炙人口的作品,却因为反战而失去了一切,家庭状况只能用“混乱”来形容。他的父亲约翰内斯死于1916年,爱子马丁身患重病,第一任妻子玛丽亚·伯努利的家族精神病发作,住进了疗养院。战争结束后一年,黑塞结束了在德国战俘救济所的工作,一贫如洗,三个儿子全寄养在亲戚家,婚姻名存实亡,他自己也濒临崩溃,多次接受精神分析治疗。到了1923年,黑塞正式入籍瑞士时,他已经46岁了,书中的哈利·哈勒正是这个时期的他自己,身体和精神状况都不怎么好,酗酒、独居、租房,常常要用上当归药膏。他在蒙塔诺拉镇的著名建筑“卡木齐屋(Casa Camuzzi)”租了四个房间,其中有一间是阁楼房。这是一栋建成于1853年的带有些许新哥特风格的巴洛克式建筑,占地面积很大,内里总共有几十间房,内部的楼梯间结构、台阶、小庭院等细节跟本书中房东“姑妈”出租的那栋吉屋颇为相似。蒙塔诺拉镇位于瑞士的提契诺州,意大利语区,“卡木齐屋”因其设计师阿格斯蒂诺·卡木齐而得名。卡木齐曾为沙皇尼古拉一世工作,其设计本身亦凸显出强烈的沙俄风格。黑塞住在这里,生活方式跟笔下的哈利·哈勒如出一辙,但他的心至少有一半仍留在巴塞尔。《荒原狼》的故事也发生在记忆中的巴塞尔——其中很大一部分应该是源自黑塞1899年至1904年居住在巴塞尔近郊马丁斯弗斯塔特一带的回忆,包括古老修道院、泥泞旧街区、浴场、小餐厅和夜生活场所等,书中的描绘与现实场景大多是对应的。值得注意的还有黑塞的第一任妻子玛丽亚·伯努利,这位名噪一时的女性摄影师不仅与《荒原狼》中的舞者玛丽亚同名,她本身也是瑞士巴塞尔人,伯努利家族更是巴塞尔最知名的“天才”家族,诞生过多位数学家。

即便是完全没有读过任何黑塞作品的人,想必也对黑塞“德国浪漫派最后一位骑士”的头衔耳熟能详,给出该评价的是黑塞的一生挚友、达达主义的重要奠基人雨果·巴尔。具体到《荒原狼》这本书,雨果·巴尔也有一句精妙的评价:

黑塞五十岁这年,一下子就出版了两本关于他的传记。

这句话是很值得玩味的,因为雨果·巴尔为黑塞撰写的传记《赫尔曼·黑塞:他的人生与他的作品》同样在1927年由柏林费舍尔出版社出版。至于另一本黑塞“传记”,显然是指《荒原狼》这本小说。顺带一提,《荒原狼》中的部分内容也受到雨果·巴尔的达达主义艺术影响,比如魔幻剧场中的马戏表演、狩猎冒险等,尤其是结束汽车狩猎之后,一次性列举大量木门铭文的一段,完全可以视作对1916年雨果·巴尔所发表诗作《沙漠商队》(Karawane)的致敬(《沙漠商队》本身是十七行非常任性的音律的集合)。甚至视其为致敬也包含了某种基于客观现实的情感因素:1927年,雨果·巴尔在给出上面那句精妙评价之后不久便去世了,年仅41岁。

故此,当哈利·哈勒讲出“在我看来,玛丽亚恐怕是我有生以来第一个真正的情人。”这句话时,无论之后他与玛丽亚之间的剧情再如何发展,无论她是否在化装舞会上选择了放手,是否将哈利交还给赫尔敏娜(即黑塞本人)、还黑塞的“自我”以自由,都不再重要了。时光回溯35年,回到卡尔夫镇外的石山,偶遇罗莎·克莱斯勒,初次迷失在对爱情如梦似幻般的懵懂渴望之中时,时间、空间,甚至连记忆本身是否准确都不重要了,黑塞通过《荒原狼》这本独一无二的自传从黑塞角度还原了真实的心理境况,某种程度上讲,比雨果·巴尔基于他者视角写出的黑塞传记要真实得多,毕竟心迹除了自省之外,再无其他可供窥探的途径。

“二元性”作为一种艺术特色

探讨完关于主角身份的问题之后,我们再来聊第二个问题:书中的“人”与“狼”应该如何界定?

一旦我们清楚意识到,哈利·哈勒的困境就是黑塞本人的困境,《荒原狼》几乎瞬间就演变为作家对自我认同的深刻关切。首先,站在整个人类文明史的高度上,黑塞定义了名为“不朽者”的一类人群,其中包括歌德和莫扎特。他们都是在自身专业领域内获得非凡成就的人物,并因此成为“真正的人类”,超脱于俗世的中产阶级之外,他们高高在上,生活在另外的一重冰冷、与世隔绝的时空当中。可是,随着情节的发展,读者们不难看出,哈利·哈勒对“不朽者”的认知本身就是有着严重偏差的。书中的哈利反复多次与歌德、莫扎特接触,每次发生的事情读起来都很不严肃,其啼笑皆非的程度,大大超出哈利的预料之外,一系列带有强烈对比意味的两极反差,雄辩般地说出了黑塞真正想要告诉读者们的观点:“不朽者”应是懂得幽默的,是“会笑”的。《荒原狼》中出现的歌德和莫扎特总是在用各种方式消解自身的严肃性,其中最经典的一段莫过于全书临近结尾时,莫扎特对哈利的一通喊话:

嘿,我的年轻人啊,你的舌头会不会咬你,你的肺泡会不会夹你?想想你那些读者,囫囵吞枣者,可怜的暴食者;还有你那些排字员——那些排斥员,一帮杀千刀的诽叱员,磨刀霍霍专员?这些可真让人忍不住想笑。还有你这条龙,更是让人捧腹大笑,让人惊呼怪叫,让人裤子里飙尿!噢,你这颗虔诚的心哟,你挥霍印厂的黑油墨,你的灵魂痛苦又困惑,我捐你一根蜡烛来暖心窝,无非是想一笑而过。废话连篇,浮想联翩,沸反盈天,无法无天,摇尾乞怜,不耽误多少时间。愿上帝保佑你,催魔鬼来接你,为你写的破玩意儿和浪费的油墨揍你、抽你,所谓欺世盗名者,指的就是你。

读出声来,大家就会发现,这一整段疯言疯语是有多处押韵的。原文中,黑塞为了实现押韵,故意让莫扎特咬文嚼字,使用了大量在德语口语中很不常用的词汇,例如“磨刀霍霍专员”,属于非常罕用的组合词。后半段为实现夸张的连续同词尾押韵,甚至不惜采用自造词。

通过这样一大段“超级押韵”的嬉笑怒骂,黑塞成功地将莫扎特对哈利固有思维的批驳从周遭“平庸”的文字之间凸显了出来。像这样一类具有极强“炫技”性质的文学表现手法,书中各处皆有运用:哈利·哈勒创作的荒原狼诗歌,运用了四音步抑扬体这样一种要求相对严格的德文韵体;与歌德对话时,则回忆起歌德创作的古诗《暮色》,并引用《浮士德》典故来对应自身不可调和的“人”与“狼”;手稿的开头和结尾,有两段故意采用大量短句进行叙述的文字,非常醒目,让读者一看就知道情节恐怕会出现突变。黑塞在本书中的“炫技”手法千变万化,为的是强调,将一部分文字凸显出来,从而引起读者警觉。值得注意的是,如此苦心孤诣的创作手法,无一例外的都是在为“剖析二元性”这一根本上的创作目的服务。一段段如惊涛骇浪般跃出文字之海的妙笔,在造就了《荒原狼》本身作为文学作品艺术高度的同时,也是在反复暗示荒原狼身上的二元性矛盾即“人”与“狼”之间的矛盾截至目前还没有得到解决。玩弄“炫技”手法带来的突兀、激进、不协调感,恰恰又是故事必须继续往前推进的绝佳证明。

在哈利·哈勒眼中看来,“人”究竟是什么呢?回答很简单,就是所有与文明相关的部分:高高在上、阳春白雪的诗歌、音乐、哲学……就是“人”;除了这些以外统统是“狼”,划归不了人性的,都是“狼”,不做区分。

想想看吧,如此单调、粗暴的划分方式,人与狼之间又怎么可能达成互相理解、互相调和呢?

在创作《荒原狼》这一时期的黑塞看来,想要解决上述的二元性矛盾,只能依靠老子在《道德经》中所传播的思想。1922年,《悉达多》出版之后,黑塞给茨威格写了一封信,其中已经谈到了《荒原狼》这部新作的一部分创作理念,对于道家思想如何调和二元性矛盾,黑塞是这样告诉茨威格的:

眼下《道德经》虽在德国极为流行,但人们普遍认为其中蕴含着的思想颇显矛盾。实际上,这种普遍看法却是错误的,因为《道德经》在强调二元对立的同时,也在辩证地看待世界。

笔者曾多次前往位于斯图加特市近郊的赫尔曼·黑塞博物馆参观。相比于欧洲的其他数座黑塞博物馆,这里的实物藏品主要与黑塞1912年迁居瑞士之前的生活经历相关。藏品中有一册卡尔夫出版协会1902年印刷出品的德语版《道德经》,史陶斯译本——这是1907年时,父亲约翰内斯送给而立之年的儿子黑塞的一件礼物。

1870年,《道德经》首次进入德语世界,很快便掀起了日耳曼人研究、探讨道家文化的第一波热潮,这一波热潮一直持续到了魏玛共和国晚期,影响了德语区好几代人的世界观与价值观,并为战后六七十年代的《道德经》大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汉学家顾斌直接将德国现代文学的诞生归功于道家思想的传入,因为德国首部现代小说《王伦三跳》就是阿尔弗雷德·德布林在《道德经》的启发下创作而成的。文学之外,黑格尔、叔本华、海德格尔、谢林、尼采等大哲也都深入研究过老子。德国人素来崇尚理性、重视思辨,这样一种民族特征,跟《道德经》意图传播的理念不谋而合,《道德经》在德语文化界擦出持久火花也是理所当然。史陶斯译本《道德经》译自中国西汉的《河上公章句》注本,该译本素以准确闻名,且拥有详尽的注释,力求说清原文中每个单音节汉字的含义,对黑塞更好地理解道家思想也起到了很大的帮助。

黑塞的早期作品与中后期作品之间是有着很大差别的,早期作品比较偏向于传统的德国自然主义文学风格。1906年出版的重要作品《在轮下》是当时很典型的成长小说,主要起到劝诫、教育的作用。《在轮下》中的二元性矛盾最后并没有得到解决,导致此书结局成了一桩悲剧。两相对比,20年后的《荒原狼》主角哈利·哈勒虽然总是将“自杀”一事挂在嘴边,反复提及,但最后却成功解决了自己身上的二元性矛盾,与生活达成了和解。结合黑塞正式接触道家思想的这个时间点,不难发现,从1910年的《盖特露特》开始,再到战后的《德米安》与《克林索尔的最后夏天》,接着是《悉达多》,一直到我们手中的这本《荒原狼》为止,黑塞对笔下人物二元性矛盾的处理越来越得心应手,最终实现了对这类矛盾的超越,在过程中亦成功糅合各种文体、语言、结构、考据来“炫技”,形成了自己独一无二的艺术风格。

《道德经》中又是怎么处理类似矛盾的呢?

结合“众妙之门”一段对“道”的定义,老子进一步对二元性矛盾进行了举例论证:“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这句话的意思是,假设天下人都有美的标准,丑就会显形;假设都有善的标准,恶就会显形。试想想,前文中我们已经说过,“道”本身是“玄而又玄”的、“法自然”的、不可言说的;那么,清晰具体、界限分明的“美”与“善”,是否顺应“道”所表达出来的思想呢?答案应该是显而易见的——这种泾渭分明的状态,实际上是远离“道”的,是无法调和的。推及《荒原狼》一书中哈利·哈勒的二元性理论:“人”的定义太过明确具体,“狼”当然就显形了,矛盾避无可避。

面对这种矛盾时,应该怎么解决呢?《道德经》中提供的应对方法是:“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很容易看出,此处的“圣人”针对的恰恰是《荒原狼》中的“不朽者”,要达到这样一重境界,要做到的就是“无为”和“不言”,这就又回到了“道法自然”的本源上。再来看《荒原狼》中的解决办法,无非是顺应内心无数种不同的哈利,放下对“人”与“狼”这种强硬二元区分法的执念,进行无数次棋子游戏,无论天意如何变化,始终都要用幽默和笑去面对人生——瞧瞧,模板一般的“道法自然”,简直可以拿来作为德文版《道德经》中此段内容的注解了。

黑塞在写给罗曼·罗兰的信中明确表示,多年以来,道家思想给了他极大的智慧与慰藉,“道”对于他而言,意味着生活的全部真谛。与其他一些译本不同,史陶斯版本的“道”在德语中被音译为Tao,这也是符合“玄而又玄”思路的。可以说,黑塞的创作真正理解了“道”的妙处。《荒原狼》中随处可见的精妙语言与优美句式,不过是最上层的表象;以“道”为容器来承载故事、抚平时代夹缝之间世人们心灵上寂寥难言的病症,乃至超越其创作年代,让我们这些身处未来、身在异国的读者们也能在阅读过程中产生共鸣,这才是《荒原狼》能够作为一代经典而传世所奉行的至高美学。

结语

关于《荒原狼》一书的研究,如今已有许多“公论”,但以老子《道德经》为根基、从二元性矛盾角度来理解全文的思路上,却未见几篇考据翔实又足可令人信服的解读。中文世界常见的《荒原狼》研究,往往会将全书的解读方向与黑塞所受精神分析治疗、荣格心理学等内容结合起来。殊不知过分强调西方影响而忽视东方源流,如今已逐渐成为相关研究中的一种陈词滥调。

本导读在重视以往研究方法论的基础上,尽量让思维发散,考据之余,联系黑塞一贯无比重视的东方文化,尝试为读者们提供一种全新的视角,为这部流行近百年的经典小说带来全新的观感。

为完成本导读,笔者查阅了大量相关资料,并结合自身在德国卡尔夫、斯图加特及瑞士巴塞尔、蒙塔诺拉生活、参观的经历,给出了许多之前在中文领域鲜有论及的《荒原狼》资料,奈何时间、个人精力有限,难免挂一漏万,且限于篇幅,言不能尽述,还请读者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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