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心目中的海明威

回到种子里去  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我突然看见他的时候,他正和他的妻子玛丽·韦尔什沿着巴黎圣米歇尔林荫大道散步。那是一九五七年春天一个阴雨绵绵的日子。他在对面人行道上朝卢森堡花园的方向走着,穿了条旧牛仔裤,苏格兰大方格衬衣,头上戴了顶棒球帽。唯一不像他的风格的是一副金属框的眼镜,小小圆圆的,让他看上去像个未老先衰的老爷爷。他已经满五十九周岁了,个头很高,很显眼,但给人的印象却不是他梦寐以求的那种健壮的感觉,因为他的胯骨比较窄,腿也稍微有点儿细。他在一排排旧书摊和一群索邦大学的学生之间显得生气勃勃,很难想象此时的他离去世只有四年的时间了。

在几分之一秒的时间里——正如我经常经历的那样——我被自己身上两种互斥的身份一分为二。我不知道是应该对他进行一次新闻采访,还是穿过大街去向他表示我的无限景仰。然而无论出于哪一种目的,都存在一个巨大的不便:那时我讲一口蹩脚的英语,其实我后来一直都是如此,而我又对他那斗牛士式的西班牙语毫无把握。因此,这两件可能破坏那个瞬间的事情我一件都没做,而是像丛林里的人猿泰山那样,用双手做出喇叭的形状,从这边的人行道向另一边高喊:“大师——”欧内斯特·海明威身处一群学生中间,当然明白这不会是在叫别的老师,他高举一只手,转过身来,带着儿童般的天真用西班牙语喊了一声:“再——见——朋友。”那是我唯一一次亲眼见到海明威。

那时的我是一个二十八岁的新闻记者,出过一本小说,在哥伦比亚得过一次文学奖,可当时正搁浅在巴黎,不知道往哪个方向发展。我最重要的两个导师都是美国小说家,两人似乎没有任何共同之处。我拜读过他们到那时为止出版的所有作品,不是作为互相补充的阅读,而是恰恰相反:作为两种完全不同,甚至互相排斥的文学创作形式。他们一位是威廉·福克纳,我从未亲眼见过他,只能想象他是个单穿了件衬衣的农场主,挠着胳膊,身边有两条小小的白狗,就像卡蒂埃·布列松为他画的那幅著名肖像上的模样。另一位就是那个一闪而过、刚刚从对面人行道上对我说再见的人,他让我觉得在我的生命中已经发生了一件大事,而且已经永远地发生了。

不知是谁说过,我们这些写小说的人读别人的小说,只是为了看看这些小说是怎样写成的。我认为这话说得有道理。我们不会满足于书页正面揭示出来的秘密,我们会把它翻到背面,连装订线都要看个究竟。有时候出于无法解释的原因,我们还会把书页按它的基本单元拆开,在了解它的构造底细之后再重新装订起来。用这种办法去对付福克纳的书,结果一定是令人沮丧的,因为这一位好像并不按照某个有机的体系来写东西,而是蒙上双眼遨游在他自己的圣经世界里,好像闯进一家玻璃器皿店的自由自在的羊群。把他的一帧书页拆开,你会觉得多出了很多弹簧和螺丝钉,再想把它还原根本不可能。而海明威,少了一点儿灵感,少了一点儿激情和疯狂,但却带着一股明晰的严苛,把螺丝钉都安在外面能一眼看到的地方,好比火车车厢上的那样。也许正因为如此,福克纳是一位和我的灵魂多有交集的作家,而海明威则和我的职业更密切相关。

这倒不全然是因为我阅读了他写的书,更多的还是因为他对写作这门科学的技艺有着令人惊异的认识。在记者乔治·普林顿为《巴黎评论》对他进行的那次历史性采访中,他说——和那种罗曼蒂克的创作观唱起了反调——经济的宽裕加上良好的健康状况都是非常有利于写作的,最大的难处就是如何组织好文字,又说一时写不下去的时候回过头来重读一下自己写过的书会大有裨益,能帮你回想起写作从来都是如此艰辛,他还说只要没有客人和电话的打搅,他在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写作,至于不少人口中当记者会毁了一个作家的说法,他认为没有道理,前提是得知道及时收手。“一旦写作成了你难以割舍的主要恶习,成了你最大的乐趣,”他说,“那就只有死亡才能止住你的脚步。”总之,他的教诲使我发现,只有知道明天的工作应当怎样开始,你才能允许自己停下今天的工作。我以为,对于写作,世上再也没有比他这句话更有益的劝诫了。凭借这个终极法宝,作家们才能对抗最可怕的鬼魂:在清晨面对一张空白稿纸时心中的苦痛。

海明威的所有著作都表露出他天才的魄力,只不过持续时间不长。这不难理解。像他那样紧绷着的内心,却要服从严格的技术要求去写作一本内容广阔、灾难迭起的小说,确实是很难持久。本来这种特质也是因人而异,而他的错误就在于试图超越自己的光辉极限。因而在他的作品里能看到比任何别的作家作品更多的过剩之处。他的小说就像是一些不知道爱惜笔墨的故事,有太多画蛇添足的成分。反过来说,作品中最精彩的部分都给人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这正是其美妙与神秘之所在。我们这个时代的伟大作家之一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也同样给自己设定了某些界限,可他的智慧在于他从不去跨越它们。

弗朗西斯·麦康伯对狮子开的那一枪不但可以被当作狩猎的教科书,还可以作为对写作方法的一种总结。在一篇短篇小说里,他写道,一头斗牛在擦着斗牛士的胸膛冲过去之后掉转身来,“活像一只在墙角转弯的猫”。我满怀谦卑之心想道,这样堪称天才又傻里傻气的洞察力,只有在最厉害的作家身上才看得到。海明威的作品中到处都有这样简单又惊艳的发现,显示出他是何等忠于自己给文学创作所下的定义——就像冰山一样——只有水面以下有八分之七的体积支撑着的时候,它才是有效的。

毫无疑问,这种对写作技巧的重视完全可以解释为什么使海明威取得辉煌成就的并非他的长篇小说,反倒是严密精准的短篇小说。说到《丧钟为谁而鸣》,他自己讲过写这本书时并没有一个事先想好的计划,而是每天现编现卖,写成什么样算什么样。这话他本不需要挑明的:这点显而易见。与之相反的是,他那些突发灵感写出的短篇小说每一篇都无懈可击。就比如某一年五月十六日下午,一场大雪使得原本要在圣伊西德罗举行的斗牛被取消,他在马德里的出租屋里一挥而就的那三篇。它们是——据他自己对乔治·普林顿所说——《杀人者》《十个印第安人》和《今天是星期五》,每一篇都是精品。

在这个范畴内,以我的品味,最能集中体现他优点的是他最短的那几篇之一:《雨中的猫》。不过,我觉得他最美也最有人情味的是他最不成功的那篇《过河入林》,尽管这话说起来有点儿像拿他的命运开玩笑。他自己透露过,一开始是想写成短篇的,写着写着就迷路误入了长篇小说的沼泽。很难理解,像他这样一个技艺精湛的人写出的作品怎么有那么多结构上的漏洞和文学技术上的失误,像他这样一个在文学史上光芒四射的能工巧匠又怎么可能写出那些生搬硬套的对话。一九五〇年这本书出版的时候,批评之声鹊起,因为其内容并不合乎情理。海明威觉得受到奇耻大辱,从哈瓦那发出一封怒气冲冲的电报为自己辩护,与他这种身份的作家并不相符。这不但是他最好的一部小说,也是最贴近他个人的一部,因为它是在一个个秋日的清晨,作者满怀着对过去日子无可挽回的伤感和对自己来日无多的预感完成的。在他别的著作里,没有一篇能像这样发自内心,也没有任何一篇能如此美妙温情地展现出他作品里和生命中一种本质的情感:成功带来的无力感。小说主人公看上去如此温和平静,淳朴率直,他的死暗示了作者本人的自杀。

和一个怀着真挚感情作家的作品相处时间一长,最后就会情不自禁地把他的作品和他的真实生活混在一起。我曾一连好多天、每天好多个小时地在圣米歇尔广场那家咖啡馆里读书,因为他觉得那里的环境友好、暖和、干净又亲切,是写作的好地方。我心中一直期待着能再遇见他在一个寒风凛冽的午后眼见走进来的一个姑娘,她美丽大方,头发斜搭着,像只乌鸦的翅膀。“你是我的,巴黎也是我的”,他用自己文字那不可抗拒的征服力为她这样写道。他描写过的一切,曾经属于他的每个时刻,都会永远属于他。每次路过巴黎奥德翁路112号,我总觉得还能看见他在那家已经不复当年模样的书店里同西尔维娅·毕奇聊着天,一直磨蹭到下午六点,因为说不定詹姆斯·乔伊斯会来。在肯尼亚辽阔的大草原上,只需看一眼草原,他就变成了水牛和狮子的主宰,熟练掌握了最复杂的捕猎技术。他成了不少斗牛士、拳击手,也有艺术家和枪手的主人,他们的存在相当短暂,但都是属于他的。意大利、西班牙还有古巴,在半个世界里他只是提到了一些地方,它们就成了他的专有领地。科希玛,离哈瓦那不远的一座小渔村,是《老人与海》里孤独的渔夫居住的地方,那里有一座纪念馆和镀金的海明威半身像。维西亚庄园,他在古巴一直住到去世前不久的藏身之所,那座房子在浓密的树荫掩映下被原样保存下来,同时被保存下来的还有他那些非同寻常的藏书、狩猎的战利品、写作桌、颜色暗淡的巨大皮鞋和无数他弃世之前从属于他的世界收集来的小摆设,现在物是人非,然而件件都浸透着他用魔法般的能力注入的灵魂。几年前,我坐上菲德尔·卡斯特罗的汽车——他也是个忠实的文学读者——看见座位上有一本包着红书皮的小小的书。“是海明威大师的。”他告诉我。在现实生活中,海明威仍然存在于最出乎意料的地方——要知道他已经去世二十年了——还是那样永世长存,那样一闪即逝,就像在那个也许是五月里的上午,他在圣米歇尔林荫大道对面的人行道上对我说:朋友,再见。

---一九八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国家报》,马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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