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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格拉斯哥谜案角落里的老人 作者:奥希兹女男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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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场人物 和记者小姐讲这个故事的角落里的老人 卡米歇尔夫人(被谋杀的房东) 亚德利先生(住在她房子里的诗人) 詹姆斯·卢卡斯先生(她的另外一个房客) 厄普顿(她的男佣) 埃玛(她的厨师) 1 “人们常常认为,”角落里的老人评论道,“一个谋杀案——我是说一个成功的谋杀案——绝不可能是由这繁忙都市里的某一双手完成的,总得有一个帮手。一旦这案子有多个人参与,那其中的一个同伙必然会背叛其他人。这就是为什么悬而未决的案子,相对来说少之又少。现在,我必须得说,我还挺赞成这个理论的。”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角落里的老人的几个星期之后,也是见识那根他只要一破案就必然会在手上玩个不停的绳子的几个星期之后。不过是在他冷酷地讲述珀西街惨剧之前。这个故事,后面会讲到。 我曾给自己立下一个狠规矩,那就是无论他说什么,我都要先反驳一下。这绝对能激发他,让他变得出奇的兴奋,然后拿出他那根绳子,开始飞快地玩弄他的把戏。他先要对我,以及整个女性记者这个群体进行一次很不友好的批判,然后便开始他那令人头晕目眩的旅程,把我带进一个个荒诞不经的真实故事里。 “那么,格拉斯哥谋杀案呢?”我置疑道。 “呵,格拉斯哥谋杀案,”他重复了一遍我的话,“是啊,那格拉斯哥谋杀案呢。我知道,你,还有其他人以及警察们,你们都相信亚德利是凶手的从犯。而且你们还一直巴望着,迟早有一天,他和另外一个家伙厄普顿会碰面分赃。这时就能把他们一起送到守株待兔的格拉斯哥警察手里了。” “你是不是想告诉我,你不认为亚德利和这个谋杀案有任何的关系?” “我这样的小人物、门外汉对这个或那个案子的想法又有什么要紧的?哼!”他一边说,一边拆他骨瘦如柴的手指中间的那条绳子,莫名的兴奋着。“这到底为什么?花个一分钟好好想想这件事情是多么简单。卡米歇尔,一个药剂师的寡妇,年轻,漂亮,收入丰厚。她公司的收入只是她实际收入的一部分,她还有在伍德宾花园的房产,那里风景如画,引了不少人来花钱租房子。她别墅里的家具很豪华——我告诉过你,她收入丰厚。所以,她想找房客点也不困难。 “别墅很快就住满了。她现在有十来个房客了。大部分都是男人,白天都出去工作了。其中还有一对夫妇,一个职员的寡妇和她的女儿,还有两个记者。开始的时候,她有四个女佣;直到有一天,男房客们都在抱怨,她们没有给他们的鞋子打够蜡,清洗他们衣服也很粗枝大叶。抱怨得最凶的就是亚德利先生,这个年轻人给杂志写点短诗,就自称为诗人。这种人嘛,总是沉迷于各种各样的怪癖,他喜欢到处说人闲话,从厨房到客厅,一刻也不停。 “就跟我说的一样,抱怨鞋子没打好蜡的人里,就数他声音最大。当卡米歇尔说,她愿意为她的房客做点改善的时候,也正是这个人,他推荐了一个叫厄普顿的人。他说厄普顿很忠厚安静,可以每天来这里工作几个小时,清理鞋子、刀叉、窗户、书架,会发挥他最大的用处——我想这大概是个很有技巧的表达方式吧。亚德利先生和厄普顿认识有一段时间了,后者经常帮他跑腿送信什么的。连一家很有声望的诗歌刊物也经常差遣他做事,让他跑腿去各种各样的编辑部。 “那是去年的七月,是不是?格拉斯哥——这个呆板、繁忙、没有生活情趣的城市——忽然被晚报上的一则小消息狠狠地刺中了。那是最卑鄙、最骇人听闻的凶案之一。 “在下午两点钟,伍德宾花园的卡米歇尔夫人,被发现死在自己的房间里,是谋杀。她的保险柜被打开了,所有的东西——里面应该有相当数量的珠宝和钱——都不翼而飞。晚报说,警察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毫无疑问,很快就会把他逮捕,好好‘款待’他一番。 “那天早上在伍德宾花园当班的仆人是玛丽。女仆们每天早上七点钟要给卡米歇尔夫人送一杯茶。这女孩可不能进她的房间,只能轻轻地敲门,等着里面女主人的回复,然后把托盘放在门口的垫子上。 “一般来说,卡米歇尔夫人都会马上把托盘拿进去,然后八点半的时候下楼和她的房客们一起吃早餐。但是,就在事发当天的那个早上,玛丽似乎非常忙碌。她记不清那天她敲门时,到底有没有听见女主人的回复。不过,她很肯定地说,她绝对在早上七点的时候把托盘拿上去了。 “几个小时后,每个人都下来吃早饭了,他们发现卡米歇尔夫人没有像往常一样,拿走她的茶杯托盘。有些人议论,这位和善的房东是不是身体不舒服了,所以才这样。但那天早上,仆人们并没有显得太焦急。玛丽在这个屋子里待了两年了,她说以前也有过一次这样的情况,卡米歇尔夫人头很疼,一直在床上待到下午一点才起来。 “不管怎样,午餐的时间都渐渐过去了,房客里年纪稍长的特瑞尔夫人开始警觉起来。她来到女主人的门边,一遍一遍大声地敲门,但没有一点回应。我得提醒你,那门是从里面锁起来或是闩起来的。在和其他几个房客商量之后,最后,特瑞尔夫人觉得肯定有什么事情很不对劲。所以她去叫了警察。雷警官来了,他也又敲又叫又晃,最后把门给撞开了。” “不用再向你描述,”角落里的老人继续说,“展现在警察、仆人、女房客惊愕眼前的是怎样一个场景。你对此的印象应该比我还深刻。 “简单地说,这位可怜的女士躺在她的床上,她的喉咙被人割开了。这就足够了。 “门内并没有发现什么钥匙。也就是说,泯灭人性的凶手把他的受害人反锁了起来,很可能自己带着钥匙跑了。要不是厨娘埃玛的话,这个可怕的事情很可能没人发现得了。她在又惊又怕中几乎要歇斯底里了,她扑到警察的面前,紧紧地抓住他的手臂,在急促的呼吸中紧张地哼着:‘厄普顿,厄普顿。这是他干的,我知道了……我可怜的女主人,他早上用切鸡肉的刀割了她的喉咙。我看见那刀在他手上……警官,就是他干的!’ “‘他人呢?’警察急迫地问,‘似乎没有人离开过这个屋子,谁看见了这个人?’ “把屋子上上下下彻底地搜寻一遍以后,才发现厄普顿已经消失了。不管是警察也好,其他的在场者也好,都觉得这是在意料之中的事。” 2 一开始的时候,当然了,案子看起来似乎很简单。不管是在公众还是在警察的心中,厄普顿就是这件惨无人道事件的元凶,这点毫无疑问。到现在为止,这案子唯一的难处在于,厄普顿不仅在案发当天失踪了,而且他还刻意地躲开了警察在整个城市里严格的搜查。我告诉你,这样的搜查就连业余侦探也很愿意加入。 “庭讯被推迟了一两天,他们希望在这个时间内能找到厄普顿。然而,三天的时间悄然过去了还一无所获,庭讯却不能再拖了。警察们一点都没有想到,这个从一开始就案情清晰的案子,在这里还会有什么耸人听闻的大进展。 “验尸报告的结果没什么新鲜的,就和往常一样,一般都是为案情增加一些含糊不清的不明成分,使警察们更头昏脑涨。大概是下午两点钟左右,直接负责这个凶案的雷警官找来了法医。道利什医生说,死者是在好几个小时之前丧命的,很可能是九到十个小时之前,不过也有可能是十一或者十二小时之前。 “然后,雷警官又见了女厨师埃玛。她的证据,当然了,她的证据是最重要的,她说她就在案发当天的早上注意到了厄普顿,并且和他说过话。他就像往常一样来工作,六点四十五左右,但他一来,厨娘就发现他看起来很亢奋。 “‘你说的奇怪是指什么?’审讯员问。 “‘嗯,他那时就是很奇怪,先生。早上一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清理刀叉。要知道早饭之后,他会有数不清的刀叉要清理。’ “‘是吗?他开始清理刀叉。那接下来,他又干了什么?’ “‘哦,他在磨餐刀的机器上磨来磨去。我告诉他,再磨下去的话,餐刀都要被他磨光了。他突然拿起切鸡肉的刀,跟我说:“这个切鸡肉的刀太他妈钝了——磨这个刀的东西呢?”我跟他说:“应该在餐具柜里,餐厅那边,”然后他就拿着切鸡肉的刀走了,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那把刀,以及厄普顿这个人。’ “‘你认识厄普顿很久了吗?’审讯员又问。 “‘并不长,先生,他那时来了只不过两天而已。亚德利先生给他写了一封推荐信,女主人就雇佣了他来清理靴子和餐刀。他的工作时间是六点半到十点,但他习惯六点四十五才到。他看上去很听话,很乐于助人,但工作并不太努力,也不多话。在女主人被谋杀的那个早上之前,我从来没见过他这么滑稽。’ “‘你说的是这把刀吗?’审讯员说,示意警察把他手上的刀拿给证人看。 “随着一阵歇斯底里的痛哭,埃玛证实这就是她最后一次见厄普顿时他手上的那把刀。刀是侦探麦可·默多克在大厅的垫子底下发现的,在一起的还有卡米歇尔夫人房间的钥匙。非常耸人听闻,是不是?”角落里的老人笑了,“就像廉价小说里的情节一样耸人听闻,但却一点也算不上是个谜案。 “然后就问到特瑞尔夫人了。她是第一个对卡米歇尔夫人被杀有警觉的人,也正是她叫的警察。不知道是出于恶意,还只不过是这么一说,特瑞尔夫人坚持说,亚德利先生需要为这个可怕的悲剧负直接责任。因为是他把厄普顿介绍到这里来的。 “审讯官对此十分感兴趣,他想向亚德利先生提几个问题。亚德利先生被传唤来的时候,看上去绝对让人难有好感。而且,从一开始,大部分人的证词里都对他很有成见。我说过,他可是个‘著名’的诗人啊,专门为周刊和杂志炮制那些短小的边角料。 “他很矮很瘦,面色发青,四肢很长,几乎没有中间的身子。他的头朝一边歪着,看起来像是畸形一样。这里是一张他的照片,不过不是在法庭上的。他可算不好看,是吧? “不过,他的行为举止、纤细修长的双手以及文雅的声音还是能证明他是一个有教养的绅士。 “在所有的住户中,他可是出了名的性格古怪。不过这是诗人的特权,行为再古怪也没有人觉得不妥。他最古怪的习惯就是,起床的时间总那么反常,有时候居然是早上四点钟,然后就在格拉斯哥的街道上晃荡。 “‘我最好的作品就是这样完成的,’在审讯员就他这一怪癖提问的时候,他这么回答,‘在凌晨五点钟靠在舒切霍尔大街的路灯下完成的。下午的时候,我的时间都是在各种各样的公共图书馆里度过,在那里看书。我到这里才住了两三个月的时间,但你可以去问问仆人们,我每天早上在他们起床之前就早早离开了,从来没有在那里吃过早餐或午餐,但每次晚餐的时候我都在。一般来说,我晚上很早就睡觉了,因为我既要早起又要保持充足的睡眠。’ “然后,亚德利先生就被步步紧逼地问到,他所知道的关于厄普顿的事。 “‘我第一次见到这个人,’亚德利先生回答说,‘大概是在一年之前。他当时在布彻南街瞎混,就在赫尔德办公室的外面。他跟我说话,跟我说了一个很可怜的故事,说他从前是个排字的工人,但因为视力退化,不能再干下去了,他苦苦努力了好几个星期乃至好几个月,想再找一份别的工作。这个时候,他又花完了他好几年辛辛苦苦攒下来的钱。两天之前,他花光了他的最后一个先令。现在不得不沦落到乞讨的地步,不是讨钱,而是希望能讨份工作,什么工作都行,只要能赚几个让人安心的钢镚儿就行。’ “‘嗯,怎么说呢,我有点喜欢这个人了。而且凑巧的是,我正想往城的那边送份快递,于是我让厄普顿去了。从那开始,我几乎每天都会见到这个人。他把我的手写稿送到编辑部去,还干些杂七杂八的差事。我向好几个朋友推荐了他,他们都觉得这个人很忠实可靠。就是通过这样,他才能勉强维持生计。当卡米歇尔夫人说,她需要找一个男仆到家里来做临时工的时候,我想,我把厄普顿推荐给她应该算是做了一件善事吧。我万万没有想到,我的这一好心之举居然酿成如此可怕的大祸。我到现在都不敢相信,如果不是他一时神经错乱了,他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 “亚德利先生把这一切说得推心置腹而且非常顺畅,没有一丁点儿的紧张或不安。审讯员和法官都希望能在他那里挤出更多的关于他和厄普顿的事,但是他的态度一直都保持着镇定。在审讯员种种严酷的审讯后,他还很为自己在这方面的天分而自豪;虽然他觉得在大众以及法官的心中,对他的怀疑依然存在。所以他开始请求要两三个仆人出来作证,来证明他们早上下楼的时候,已经发现他绝对不在屋子里了。 “一个女仆完全证实了他说的话。她回忆说,亚德利先生的房间是在第一层,紧挨着餐厅。她在六点半刚过一点儿的时候进去过,去收拾床铺,整理房间。 “另外还有一个证人的传讯也很重要。那是詹姆斯·卢卡斯先生,他是一位年轻的新闻从业者,受雇于《格拉斯哥旗帜报》当编辑。 “他被特别传召的原因是,他是这里人人皆知的‘特权住户’,他和遇难者的亲密关系是其他住客所不能比的。这种特权包括,能在晚餐之后和卡米歇尔夫人在她的私人客厅里喝咖啡,或者是威士忌和苏打水。甚至,其他的住客们普遍认为詹姆斯·卢卡斯先生对他的这位可亲的女主人抱有某种想法。不过他比这位女主人要年轻好几岁,说不定她从某种程度上也助长了他的这种想法。 “詹姆斯·卢卡斯先生和诗人亚德利先生恰恰相反。他很高,英俊,身材健美。他的样貌让所有的人一看就心生好感。他看上去十分伤心。他叙述了在谋杀之前的那天晚上,最后一次见到受害者的情景,述说中不免夹杂着浓浓的情意。 “‘我和卡米歇尔夫人在她的客厅里待了大约一个小时,’他说,‘大概在十点钟的时候离开了她。然后我去了一家俱乐部,在那里待到很晚,一直待到他们关门。然后,我去闲逛了一会儿,直到我的表指向两点十五才到家。我用我自己的钥匙开了门。 “‘外厅里一片漆黑,我摸索着寻找我的蜡烛,然后我听到了楼上开门关门的声音,紧接着,有人走下楼梯。你们也可以看到,外厅和内厅是由一个玻璃门隔开的,那扇玻璃门那个时候是开着的。当时内厅里有一点点昏暗的光,是从楼梯口那边透过来的月光。借着这昏暗的光线,我看见亚德利先生走下台阶,穿过客厅,进了他自己的房间。他没有看见我,我也没说话。’ “顿时,所有的人都陷入一片令人窒息的安静中。审讯员用手托住下巴,坐在那里,他的眼睛停留在证人的脸上,似乎在搜寻什么。法官则一言不发。最后,审讯员提问了: “‘卢卡斯先生,这里是法庭,你敢发誓你早上两点十五左右看见亚德利先生从楼上下来,走进自己在一层的房间吗?’ “‘千真万确。’ “这就足够了。卢卡斯先生下去了,亚德利先生又被传上来。他再一次站在审讯官前。他奇怪的半边佝偻,面色发青,过长的四肢,这些比刚才更明显了。他的面色极其苍白,但无论是他的双手还是他的声音都没有一丝一毫的颤动。 “审讯官问话了,他毫不犹豫地就回答了: “‘卢卡斯先生绝对搞错了。在他说的那个时候,我在床上睡觉呢。’ “当詹姆斯·卢卡斯先生说完他的证词时,法庭里曾有过一段紧张又窒息的期待。但跟这次的紧张又窒息的气氛比起来根本算不得什么。每个人都惊讶得目瞪口呆,这个面有菜色、半畸形的小破诗人,居然如此坚定地说前面的那位证人在撒谎。 “审讯官深吸了一口气,继续发问。他都不知道如何才能保持自己的专业素质了。 “‘那么你能在法庭上发誓,事发当天两点十五的时候,你在床上睡觉?’ “‘千真万确。’ “这听上去仿佛是亚德利先生故意重复另外那个证人坚决又简洁的回话一样。他的声音很坚定,眼神也很明净,举手投足就和卢卡斯先生一样冷静。审判员和法庭一起陷入了沉默。亚德利先生回到卢卡斯也在的房间一角,他们两个人的眼神相遇,仿佛是两个决斗者刺出最后一击之前的剑,没有一个人退缩。其中总有一个在撒谎。这个可怕的谎言会让一个声名扫地,甚至摧毁他的生活。但同样的,没有一个人退缩。记住,有一个人在说谎。这时,每个人的脑子中都升起引人关注的问题‘谁?’以及‘为什么?’” 3 有关法庭戏剧化的激动人心的叙述让我听得很入迷。要不是角落里的老人跟我转述——就跟他当时在场一样——我还真不会注意到。 “我是从一个目击证人那儿知道这一切的,”他怯生生地回答我,仿佛他能够读懂人心,“但这一定非常戏剧性,而且,更重要的是,使人困惑不解。你看,有两个人,都有身份,受过良好的教育,他们发誓的内容却截然相反。对于法官来说,他不可能完全信任其中某个人的证词,也不能证明哪一个在说谎。卢卡斯先生这样做可能是因为误会。说他在俱乐部里喝了太多的威士忌也是有可能的。另外一方面呢,如果是亚德利说谎,那他一定是想隐藏什么事情。这件见不得人的事一定非常糟糕。 “当然,道利什医生又被传来了,他带来的是他已经叙述过的,那完美精确的医学证据: “‘当我和我的同事们一起检查尸体的时候,斯沃顿医生认为,死亡显然是在几个小时之前发生的。但我个人认为,死亡时间绝对不止七个小时,怎么说也有十二个小时以上。 “除此以外,他什么都说不出来。原谅他们吧,医学也是有自身局限的啊。 “然后厨娘埃玛又被带进来。很奇怪,在此之前,有一个很重要的东西竟然被忽视了。终于有人问到关于地垫的问题了,就是藏有刀子以及卡米歇尔夫人房间钥匙的垫子——已经是血迹斑斑了。埃玛可以为这一点做详尽的解释。她打扫了客厅,并在早上六点半抖过那个垫子。在仆人为亚德利先生整理床铺的时候,他肯定已经离开了屋子。那个时候,垫子底下绝对没有钥匙或者是刀子。 “现在,证据又扯平了。在某个短暂的时刻,也许人们有一点儿倾向于相信亚德利先生在撒谎。但现在,一切又回到原点,回到了对厄普顿的怀疑上。没有什么东西真的对亚德利先生不利。在案子递交给法院之前,审讯员做了一份案情的简介。 “在简介里,他简单概述了所有的证据。所有的证据都强烈的、无可辩驳地指向厄普顿,法官几乎可以闭着眼睛断定凶手就是这个人。然后,还有法医的证据。这证据对厄普顿来说倒不是完全糟糕的。你还记得吧,两位法医都无法给出死亡的确切时间,他们的证据不能说对任何人有利或不利。 “屋内的两位绅士卢卡斯先生和亚德利先生的证据之间,存在着绝对的、让人难以相信的矛盾。他们两个人以及他们两个人的良心道德,从现在开始都会成为别人审视的焦点。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那个叫厄普顿的家伙——这个不容置疑的凶手——是由亚德利先生介绍来的。法官清楚这样的事实到底应不应该影响到他们的最终决定。 “所有的证据都在那里。陪审团做了一个很简短的总结。法官宣布了最后的判决:‘这个一意孤行的杀人凶手就是厄普顿。’然后就该说亚德利先生了。他们会说什么呢?他们没有任何对他不利的证据——至少不足够——来永远地玷污他的名声。 “在这样的一个案子里,记住,法官非常清楚,警察们不会轻易放过亚德利先生这样勉勉强强摆脱嫌疑的人。他们相信他们很快就会逮捕厄普顿,也相信这个家伙总会背叛同伙的,如果他真有同伙的话。像这样携手共犯的案子基本上都是这个下场。就在这个时候,亚德利的一举一动都被监视着,以免他企图逃到别的国家去。当然,这一切他自己都不知情。至于厄普顿——” 角落里的老人停顿了一会儿,从他那副大框架眼镜后面看着我,看到我听得如痴如醉,他可能觉得很好笑吧。我对格拉斯哥谋杀案记忆犹新。我记得在住客中的那些议论、争执甚至争吵。亚德利先生是从犯吗?他到底有没有在早上两点钟的时候杀了卡米歇尔夫人呢?他在撒谎吗?如果他真的撒谎,他为什么要这样呢?然而,詹姆斯·卢卡斯先生撒谎了吗?我记得很多人都相信詹姆斯·卢卡斯先生是说谎者,特别当几天以后,卡米歇尔夫人的遗嘱公开的时候。人们发现,她把所有的钱都留给了卢卡斯先生。 有那么一段时间,公众们不倾向于他。一些人认为,如果他真是无辜的,他就不会动那遗产里的一分钱;另外一些人,想法更符合实际一些,觉得他没有理由拒绝这份遗产。他是个艰难谋生的小记者;那位夫人显然爱上他了,而且想和他结婚;她完全有权利这样选择她的遗嘱继承人——她没有孩子,也没有其他关系亲近的亲戚。因为一些恶棍的行为,他现在的处境一落千丈,既没有妻子,也没了财产。 当然,就是那个厄普顿——厄普顿!厄普顿!这个警察找不到的家伙!他现在肯定很后悔,必须得把自己藏起来,他永远都不会再用那把刀犯事了。他为什么要把注意力往自己的身上引,然后逃跑呢?这就好比是在杀人现场放了一张自己的名片一样。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呵,是啊,为什么呢?”角落里的老人说,就像他是我脑子里古怪的回声一样。“我可以看出,尽管我试图教你去理智、清晰地分析一个案子,但你总是要从一个先入为主的概念开始。这自然会让你迷失方向,因为这是个先入为主的概念!这跟这愚蠢岛国里的任何一个笨蛋侦探没有什么两样。” “先入为主?”我愤愤不平地反驳道,“根本就没有什么先入为主的问题。不管亚德利先生是否早就知晓这个案子,不管究竟亚德利先生或者是卢卡斯先生哪个是从犯,有件事是确凿无疑的——在这件案子里,厄普顿绝对不是无辜的。” “我想你从来就没注意过,”角落里的老人讽刺地反驳道,“在那个特殊的早上,厄普顿做的那些非常可疑的事。” “当然,他做的事情非常可疑。这正是我的论据啊。” “那么,你从来就没有注意过我分析案件的方法?一件案子,一个聪明的手法,当它看起来那么一目了然,像是个没头脑的人干的时候,你就应该分析分析他在警察面前布下的聪明的诱饵了。” “我就是这样的啊!这就是为什么我,其他一些人以及媒体,我们都相信厄普顿故意把事情搞得如此笨拙,来掩护他的同伴。剩下的问题就是,到底谁是他的同伙。” “那他一定是一个极度无私的人,还特别具有牺牲精神。” “你什么意思?” “根据你的说法,厄普顿故意把一堆自己的犯罪证明撂在那里,只是为了掩护他的同伴。最开始,他故意表现得那么夸张、不自然;接着,大声宣布他要带走那把切鸡肉的刀;最后,他利用临走前的一点点时间,把那把血迹斑斑的刀和卡米歇尔夫人的房门钥匙一起藏在垫子下。你一定觉得这个人无私极了吧,要知道,一旦他被抓到,只有死路一条。并且,除非能找到更多的证据,不然他的同伙会一直逍遥法外。” “是啊,有可能就是这样,”我若有所思地说;“这当然是周密计划的一部分。很多人认为厄普顿和亚德利是很好的朋友——甚至是弟兄俩。谁知道呢。” “是啊,谁知道呢。”他轻蔑地重复了一遍我的话,他越来越激动,他那修长的瘦手指又在不停地摆弄那根绳子,打出复杂又令人入迷的结,然后狂热地解开它们。 “兄弟两个一般来说会这么肝胆相照吗?以至于他们愿意为对方上绞刑架?你难道从来就没有怀疑过,为什么警察就是找不到厄普顿呢?他是怎么逃跑的呢?他在哪里?难道是地球把他给吞了吗?” “一个像他那样的傻瓜,犯罪时一点后路都不给自己留的傻瓜,他不应该藏得连警察也找不到。这个笨蛋,他在证人面前挑选作案凶器,然后又把血迹斑斑的凶器留在必定马上会被找到的地方。你怎么就会相信,这么彻头彻尾的笨蛋能逃脱警察的追捕呢?不是一天,一个星期,也不是一个月,而是将近两年的时间啊。这能说明什么呢?既然你们都相信,这个从头到尾计划这桩凶案的同犯,在变成混球之前是个天才。为什么警察们,跟你一样傻,还愚蠢地相信,二十四小时之内他一定会落网。” “这就是我说的啊。他这样做是为了掩护他的同伙。” “他的同伙!”滑稽的老人几乎没有喘息的机会,他甚至比刚才更激动了。“是啊,一个他挚爱的同伙——你说可能是他的兄弟。不可能,他爱这个家伙比对自己亲兄弟还多一万倍。” “那你的意思是——” “他自己,当然了!难道你就看不出来?天啊,救救我吧。这个年轻人——不管是诗人也好,混球也好——他来到这个屋子里,然后发现女主人十分有钱。他仔细研究了屋子里的种种规矩,女主人的习惯,她的钱,她的保险柜和珠宝,然后制订了他的邪恶计划。这个计划真是太完美了。这个人应该成为出色的外交家,或者出色的将军——可惜他只是一个出色的混球。 “这种遮掩方法,他觉得很容易处理。永远要记住一件事情,哪个傻瓜会在犯罪后把自己的身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让那些求之不得的警察们轻而易举地就找到呢?为了他将来的打算,他下定了决心要扮演这个他选中的角色,每分每秒。他要改变他的声音,他走路的姿势,他的行为举止。不然的话,像亚德利先生这样的聪明人怎么生活下去? “他选择了他的伪装,并在真正谋杀之前就开始实施这个计划。只需要几天的时间而已,然后一切就都解脱了。那个人,所谓的罪犯,会消失掉。然后,你要知道,这些漏洞都是他设计好的,他一定要让这个罪犯被揪出来。然后,他把厄普顿介绍到这里来,有天晚上这个家伙打电话过来说是亚德利先生介绍的。卡米歇尔夫人和他见了几分钟的面,商议好关于工作和薪水的事。然后,他每天早上都来,脸脏兮兮的,头发乱糟糟的,带着假胡子——典型的干他这种活的人常有的古怪长相——他的工作都是在厨房里,楼上没有人会瞧见他,同时,厨房里的人也从来没见过亚德利先生。 “在一段时间之后,可能会有什么事——也许是粗心大意——这个小伎俩会曝光。但他只要骗两天就好了。然后谋杀案就发生了,紧接着厄普顿就消失了。这个时候,亚德利先生还是继续着他的怪癖。他每天一大清早就出门;他写诗;厄普顿拿把菜刀可笑地杀人的时候,他并不在房间里。他知道不可能有任何证据对亚德利先生不利。他把所有的一切都指向厄普顿,彻底地、毫无希望地、必死无疑地! “然后,他就让警察们去浪费时间和精力寻找厄普顿了。他只是暂时保持低调,过段时间他就出国了,我敢说他已经远走高飞了。一个来自维也纳,或者圣彼得堡的珠宝商会买下他的这些石头,这些他从卡米歇尔夫人胸针和戒指上抠下来的石头。至于金子嘛,他会先熔了它,然后再卖。支票嘛,他能在任何一个外国的海滨浴场里提现,不会有任何人问他一个问题。英国的银行支票在国外市场上就是能快捷方便地兑现,什么问题都不会问。 “做完这些之后,他会回到他格拉斯哥的朋友当中,继续为杂志写他那些考究的短诗。唯一的不同之处是,他可以花更长的时间慢慢推敲了。而与此同时,警察们还在苦苦地寻找厄普顿呢。 “这一切很聪明,是不是?你有他的照片吗?我这就给你一张。一副聪明相,是不是?扮演厄普顿的时候,他要带假胡子,每天早上都要把头发染黑。每天早上他肯定忙得一团糟,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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