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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克拉多克太太 作者:威廉·萨摩赛特·毛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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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吃完午餐,莱伊小姐便躲进客厅,打开包裹,取出刚从米迪图书馆送来的书。她粗略地翻了翻,跳着读了几页,看了看大致的内容,一面还在想刚吃完的那顿饭。当时,爱德华·克拉多克有些紧张,在椅子上坐不住,见莱伊小姐需要,就总是给她递盐和胡椒这类东西,显得有些过分殷勤。显然,他想表现得亲切友好。同时,他也很克制,没有热恋中的人应有的快活和热情。莱伊小姐不禁自问,他是不是真的爱她侄女。在这个问题上,伯莎显然深信不疑。她满面春风,一个劲地盯着小伙子看,仿佛他是她见过最讨人喜欢、最令人赞叹的物件。莱伊小姐没想到,这姑娘还有这么奔放的一面,尤其是跟她以往的矜持相比。现在,就算全世界都知道她的感情,她似乎也不在乎一丝一毫。她不仅爱得幸福,而且爱得自豪。大夫自以为可以搅和这段感情,莱伊小姐可要笑出声了……莱伊小姐很清楚,理智的洒水壶浇不灭爱情的烈焰;她既然因此无意妨碍这对恋人,也就不想目睹这场姻缘的开始。于是,吃过午餐,她就说乏了,想去躺会儿,便独自去了客厅。一来成全了这对恋人,他们落得舒坦,二来给自己行了方便,她也落得自在,这样一想她就高兴。 她从那捆书中挑了本看着最顺眼的读了起来。不一会儿,仆人打开门,通报格洛弗小姐来访。莱伊小姐的脸上掠过一丝厌烦的神色,紧接着又换上一副甜美而亲切的面孔。 “噢,不用起身,亲爱的莱伊小姐。”见女主人缓缓从沙发上站起来,这位客人便说道。 莱伊小姐跟她握了手,便攀谈起来。她说很高兴见到格洛弗小姐,心里想的却是,这位可敬之人的知礼守礼真叫人生厌。上个礼拜,格洛弗兄妹到莱伊府赴宴;七天后,格洛弗小姐便准时来登门道谢。 格洛弗小姐为人正派,却很呆板,这让莱伊小姐无法忍受。在她看来,做一个蓓姬·夏普这样的邪恶之人,比做一个爱米莉亚这样的愚蠢之人[《名利场》中的两位女性角色。]要好上一万倍。 “抱歉,女士,众所周知,萨克雷给我们呈现了爱米莉亚这样内心纯洁、心地善良的英国姑娘,她的这种优良品德正是大不列颠之所以伟大,盎格鲁-撒克逊民族之所以高贵的根源所在。” “我毫不怀疑,萨克雷的本意确是如此。但是依你看,小说家在描画普通的英国姑娘时,为什么把她们无一例外地写成十足的傻瓜?” “女士啊女士,您这可是异端邪说。” “不,先生,这不过是个问题,出于好奇而提出的问题。” “想必是他们缺乏技巧。” “是这样倒好了。” 格洛弗小姐是天底下脾气最好、心肠最好的大善人,有惊人的克制力和无私精神;不过,谁要是觉得她风趣,那此人绝对是个十足的疯子。 “她真是个可敬的大好人,”莱伊小姐这样评论她,“在教区做了一件又一件好事,可她真的太无趣了,只适合待在天堂!” 这时,莱伊小姐的脑海中闪过一幅画面——格洛弗小姐年事渐高,却神采依旧,苍白的头发披在背部和羽翼后面,手抚一把金色竖琴,从早晨到中午,直至晚上,用她的尖嗓子唱着赞美诗。实际上,一般对于天堂服装的概念在格洛弗小姐身上并不适用。她是个二十八岁上下的女子,但看上去从二十到四十岁之间皆有可能。你会感觉她从来都是那副模样,岁月丝毫无法磨灭她那股精气神。她没有什么身段,衣服挺括,而且硬邦邦,感觉像是穿了副盔甲。她几乎总是穿着一件紧身的黑色罗纹短上衣,一看就非常耐穿,裙子极其朴素,脚上穿着一双结实的靴子,真的很结实!她的帽子不论阴晴冷暖都能戴,而且是她自己做的!她从不戴面纱,脸上的皮肤又干又硬,紧紧绷在骨头上,棱角显得异常分明。她突出的颧骨红扑扑的,红得不均匀,毛细血管清晰地露出来,形成一张网。她的鼻子和嘴巴,说得好听点,显得性格坚毅。她浅蓝色的眼睛微微凸起。吹了十年的东英吉利[在英国东部,包括诺福克郡和萨福克郡。]寒风,她脸上的柔滑全给吹走了,凛冽的狂风似乎把她的头发也吹白了,说不出是褪了色的棕色,还是失去了光泽的金色。发根从头盖骨上冒出来,间距异常远,莱伊小姐总是想,记录天使[基督教《圣经》所载专门记录人的行为善恶供末日审判用的天使。]数起她的头发丝该有多轻松。不过,尽管她外表看起来强硬不妥协,让人以为她意志坚定,但其实,格洛弗小姐特别忸怩,特别怕难为情,动不动就脸红,一见到生人就痛苦得要命,半天憋不出一句话来。同时,她心肠极软,体恤他人,有同情心,心里充满了对人类同胞的爱和怜悯。她还格外多愁善感! “令兄近来可好?”莱伊小姐问。 格洛弗先生是利纳姆[虚构地名,对照现实中肯特郡的一个行政教区“莱纳姆”。]的教区牧师,利纳姆临近特坎伯雷公路,距莱伊府约一英里。他任职后,一直由格洛弗小姐替他操持家务。 “噢,他很好。当然,他最近在为不奉国教者[指不顺从英国国教的新教徒。]的事发愁。要知道,这些人正在利纳姆盖一座新的教堂,太可怕了。” “午餐时,克拉多克先生说起过此事。” “噢,他和你们一起用午餐了?我不知道你们跟他的交情都到这份上了。” “我想他这会儿还没走,”莱伊小姐说,“他没来道别过。” 格洛弗小姐看着她,想知道更多信息。但在事情变得更复杂之前,千万别指望莱伊小姐会把一切说清楚。 “伯莎最近好吗?”格洛弗小姐问,她的话题无非是打听双方都认识的人。 “噢,当然好了,她乐得飞上了七重天[西方传说中的至善之地、极乐世界。]呢。” “啊!”格洛弗小姐说,她完全不明白莱伊小姐的意思。 她有些怕这位年长的女士。她的哥哥查尔斯说,恐怕莱伊小姐是个老于世故的人,尽管如此,格洛弗小姐不得不敬重这位在伦敦和欧洲大陆住过的女子——她跟法勒教长[弗雷德里克·威廉·法勒(1831—1903),英国圣公会牧师、教师、作家,曾任坎特伯雷大教堂教长。]碰过面,还见过玛丽·科雷利小姐[玛丽·麦基(1855—1924),英国小说家,笔名玛丽·科雷利,是当时的畅销书作家。]。 “当然,”她说,“伯莎这么年轻,自然是朝气蓬勃。” “嗯,真的,我希望她过得幸福。” “你一定很担心她以后的生活,莱伊小姐。”格洛弗小姐发现这位女主人的言论真是晦涩难懂,倒感觉自己傻乎乎的,脸上一下子火辣辣的。 “一点也不担心。她能自己做主了,而且跟大多数年轻女子一样,四肢健全,头脑清楚。当然,话说回来,这也是一大隐患。” “抱歉,莱伊小姐,”牧师的妹妹说,语气中透着忧虑,让莱伊小姐感到一阵内疚,“可我真的不明白,隐患是什么?” “婚姻,亲爱的。” “伯莎要嫁人了?噢,亲爱的莱伊小姐,恭喜你。你一定又高兴又骄傲!” “亲爱的格洛弗小姐,别激动。你要是想恭喜谁,那就恭喜伯莎,别恭喜我。” “可我太高兴了,莱伊小姐。想到亲爱的伯莎要嫁人了,查尔斯也会高兴坏的。” “她要嫁给爱德华·克拉多克先生。”莱伊小姐不动声色地说,生生打断了对方的一腔热情。 “啊!”格洛弗小姐吓得张口结舌,脸色都变了,接着又回过神来。“不会吧!” “你好像很意外,亲爱的格洛弗小姐。”这位年长的女士说,淡淡地笑了笑。 “太意外了。我以为他俩不怎么熟,况且——”格洛弗小姐突然不说话了,看起来很尴尬。 “况且什么?”莱伊小姐尖刻地问。 “唔,莱伊小姐,克拉多克先生当然是个不错的青年,我很喜欢他,可我从没想过他和伯莎般配。” “那就要看你怎么理解‘般配’了。” “我一直期望伯莎能嫁给托尔斯那儿的小布兰德顿先生。” “哼!”莱伊小姐说,她可不喜欢邻乡那位乡绅的母亲,“真不知道布兰德顿先生好在哪里,除了拥有四五代特别愚蠢的祖先留下的财产,还有两三千英亩租不出去也卖不出去的田地。” “克拉多克先生当然是个优秀的青年,”格洛弗小姐接着说,她怕自己多嘴,“您要是认可这门婚事,别人谁也不能多说什么。” “我没有认可这门婚事,格洛弗小姐,但我还不会傻到提出反对。对一个有足够的钱养活自己的女人而言,结婚从来都是不可救药的愚蠢之举。” “婚姻是教会的制度,莱伊小姐。”格洛弗小姐相当严肃地应道。 “是吗?”莱伊小姐反驳道,“我一直认为,婚姻只是一种协议,是给离婚法庭的法官赏碗饭吃。” 格洛弗小姐倒是识趣,没有接这茬。 “你觉得他俩在一起会幸福吗?” “我觉得不大可能。”莱伊小姐说。 “嗯,你不觉得你有责任——恕我多嘴,莱伊小姐——做点什么吗?” “亲爱的格洛弗小姐,我认为,他们不会比大多数夫妻来得更不幸。人活在这个世上,最大的责任就是不管闲事。” “这我可不敢苟同,”格洛弗小姐不以为然地说,“要是责任来得那么轻松,那还配叫什么责任。” “啊,亲爱的,你眼里的幸福生活就是老干些不讨好的事,而我则喜欢采集玫瑰,及时行乐——而且要戴上手套,免得被棘刺扎到手。” “这可不是赢得成功人生的办法,莱伊小姐。我们都得努力奋斗。” “我亲爱的格洛弗小姐!”伯莎的姑姑说。 她想,一个比她小二十岁的女人规劝她,让她更努力地生活,这有些无礼。可是,她想到这样一幅画面——这个可怜兮兮、打扮难看的姑娘和一个有角有尾的分趾蹄魔鬼在搏斗——就觉得虽很可笑,却也可怜。于是莱伊小姐勉强克制住内心的冲动,没去与她争论,没去吓唬她这位可敬的朋友。 就在这时,拉姆齐大夫走了进来。他和两位小姐握了手。 “我想我该顺道来看看伯莎。”他说。 “可怜的克拉多克先生又多了个对手,”莱伊小姐说,“格洛弗小姐认为,我应该严肃对待此事。” “我的确这么认为。”格洛弗小姐说。 “我还是少女的时候,”莱伊小姐说,“就总是尽量不严肃地对待事情,恐怕我现在是轻浮得无药可救了。” 这番断言和莱伊小姐古板的样子放在一块儿,对比之下,着实好笑,但格洛弗小姐只觉得无法理解。 “说到底,”莱伊小姐接着说,“十有八九的婚姻多少是有些不如意的。你说小布兰德顿更合适,但事实上,祖宗再多,对婚姻幸福也没什么特别的帮助。除此之外,我没发现他和爱德华·克拉多克之间有什么明显的区别。布兰德顿先生上过伊顿公学[英国著名的贵族中学,创办于1440年。]和牛津大学,可他本事真大,居然让人瞧不出来。实际上,他比克拉多克先生这样的绅士农民好不到哪儿去,只不过一家走上坡路,一家走下坡路。布兰德顿家代表过去,克拉多克家代表未来。尽管我不喜欢改革和进步,但放在嫁人上面,我个人更喜欢振兴家业而不是败家的人。天哪!你这是在逼我说教呀。” 真是奇怪,反对的声音倒让莱伊小姐成了爱德华·克拉多克的捍卫者。 “嗯,”大夫用他严肃的声音说,“我喜欢那些安分守己的人。这年头,谁都想往上面一层爬,干苦力的学做买卖的,做买卖的模仿专业人士。” “而专业人士是所有阶层中最糟糕的[指医生、律师等,暗讽拉姆齐大夫。],亲爱的大夫,”莱伊小姐说,“他们学贵族老爷的样子,而贵族之中很少有值得钦佩的榜样。有趣的是,每一个阶层都认为自己跟上面的阶层同样出色,同时对下面的阶层不屑一顾。事实上,唯一正确看待自身地位的社会阶层是仆人。我一直认为,南肯辛顿[伦敦一高级住宅区。]那些绅士家里的仆人比他们的主子要讨人喜欢多了。” 这个话题不是格洛弗小姐和拉姆齐大夫有资格讨论的,所以冷场了片刻。 “你能说出这桩婚事的哪怕一个好处吗?”大夫突然发问。 莱伊小姐看着他,样子像是在思考,接着又冷冷一笑,说:“我亲爱的大夫,克拉多克先生是个实在人,就算他把月亮给望穿了,也诗情画意不起来。” “莱伊小姐!”牧师的妹妹说,带着恳求的语气。 莱伊小姐逐一扫了两人一眼。“要我认真说吗?”她问,样子比平常严肃许多,“姑娘真心爱他,我亲爱的大夫。毕竟,婚姻有风险,只有情欲,才让人值得冒这个险。” 一听到“情欲”这个词,格洛弗小姐不自然地抬起头。 “不错,我知道在英国大家都怎么想,”莱伊小姐说,她捕捉到了那个眼神,也明白其中的含义,“大家认为,结婚的理由可以是千千万万种,却唯独不是天经地义的那个——而那正是繁殖的本能。” “莱伊小姐!”格洛弗小姐惊呼,脸一下羞红。 “噢,你不小了,也该理智地看待此事了,”莱伊小姐回答,语气有些冷酷,“伯莎不过是个被男性吸引的女性,这是婚姻唯一合情合理的基础——要是反过来,在我看来只能说是下流。男方的社会地位不同又有什么关系,本能与社会阶层毫不相干。我要是爱上了谁,就算是个跑堂的我也不在乎,只要他向我求婚——我一定会嫁给他。” “哟,这话倒是不假!”大夫说。 然而,莱伊小姐的兴致来了,便插嘴道:“女人的特定功能是繁殖后代,聪明的女人会选择强壮健康的男人来当孩子的父亲。我可受不了那些看脑子嫁人的女人。会算深奥的数学题的丈夫有什么用?女人就需要男人有强壮的臂膀和牛一样的消化能力。” “莱伊小姐,”格洛弗小姐打断了她,“我争不过你,但我知道你说得不对。我觉得不应该听你的,查尔斯也一定不爱听。” “亲爱的,你跟大多数英国姑娘一样长大——也就是说,跟傻瓜一样。” 可怜的格洛弗小姐涨红了脸。“无论如何,我从小受的教育就是把婚姻当作神圣的制度。我们生在世上要禁欲苦行,而非沉迷其中。希望我绝不会动了心思,把这种事想成你说的那样。我要是嫁人,我知道我根本想不到肉欲。我把婚姻视作精神上的结合,我的责任是爱、尊重、服从我的丈夫,协助他、照顾他,与他共度一生,直到生命走到尽头,也能从容面对。” “一派胡言!”莱伊小姐说。 “我本以为,在所有人当中,”拉姆齐大夫说,“你是头一个要反对伯莎下嫁的。” “他们不可能幸福。”格洛弗小姐说。 “为什么?我以前在意大利认识一位尤斯蒂蒂娅·肖夫人,她嫁给了家里的侍从。她让他跟着她姓,两人经常豪饮。他们非常幸福地在一起过了四十年,后来男的饮酒过度死了,可怜的尤斯蒂蒂娅夫人过于伤心,后来震颤性谵妄[又称戒酒性谵妄,急性脑综合征,多发于酒精依赖者突然断酒或减量。]发作,也一命呜呼了。怪可怜的。” “我不能想象,你会饶有兴致地盼着自己唯一的侄女遭此厄运,莱伊小姐。”格洛弗小姐说,她对待什么话都那么严肃。 “要知道,我还有个外甥女,”莱伊小姐回答,“我的妹妹,沃德雷太太,有三个孩子。” 这时,大夫插嘴道:“噢,我认为你不必操心此事;我有权向你宣布,伯莎和小克拉多克的婚约就此解除。” “什么!”莱伊小姐叫道,“我不信。” “真的吗?”格洛弗小姐同时喊出声来,“啊,我可算放心了。” 拉姆齐大夫满面笑容,得意得直搓手。“我知道我该阻止这事,”他说,“莱伊小姐,现在你怎么想呢?” 看到她窘迫的样子,他显然很得意,莱伊小姐变得十分生气。 “你不把话说清楚,我能想什么?”她问。 “他昨晚来见我——还记得吧,他主动要求和我面谈——我把事实摆在他面前。我跟他谈了,告诉他这门婚事不可能成。我还说,利纳姆和黑马厩镇的人会说他攀高枝儿。我恳求他为伯莎着想。他是个诚实坦率的男人,我总是这么说他。我让他明白这样做是不对的,最终他承诺解除婚约。” “他不会信守那种诺言的。”莱伊小姐说。 “噢,是吗!”大夫叫道,“我可是看着他长大的,他宁死也不肯食言。” “可怜的小伙子!”格洛弗小姐说,“他一定难过死了。” “他像个男子汉一样挺住了。” 莱伊小姐嘬起嘴,都快看不见嘴唇了。“那他应当什么时候把你那荒谬的建议付诸行动呢,拉姆齐大夫?”她问。 “他说他今天到这儿吃午餐,会借此机会叫伯莎放手。” “这男人真蠢!”莱伊小姐自言自语地嘀咕道,但叫人听得很清楚。 “我觉得他太伟大了,”格洛弗小姐说,“我一定要当面夸夸他。” “我说的不是克拉多克先生。”莱伊小姐厉声道。 格洛弗小姐看着拉姆齐大夫,想看看他面对无礼有什么反应。可就在这时,门开了,伯莎走了进来。莱伊小姐瞥了一眼就看出了她的心思。伯莎显然一点也不难过,脸上没有泪痕,不过双颊比平常更红,嘴唇紧紧抿着。莱伊小姐断定,侄女这是粉面含煞。然而,她驱散了脸上的怒气,满面笑容地跟客人打招呼。 “格洛弗小姐,你能来,真是太好了。你好!拉姆齐大夫……噢,对了,我想我必须请你,嗯,今后不要干涉我的私事。” “亲爱的,”格洛弗小姐插嘴道,“这么做是出于好意。” 伯莎看向她,脸更红了,说:“啊,我算看出来了,你们一直在合计着这件事。你们可真行!爱德华一直在劝我跟他分手。” 拉姆齐大夫满意地点点头。 “被我拒绝了!” 拉姆齐大夫一下子跳了起来,格洛弗小姐抬起手,叫道:“哎呀!哎呀!”莱伊小姐放声大笑,她这一辈子,别人难得有机会见她这么笑。 这会儿,伯莎确实喜形于色。“他声称要解除婚约,被我一口回绝。” “你的意思是,他求你,你也不会放他走?”大夫说。 “你以为我会让我的幸福毁在你手里?”她轻蔑地问,“我发现你一直在捣鬼,拉姆齐大夫。可怜的人儿,他认为,我不谙世故,是占了我的便宜,这样做不光彩。我告诉他,我跟他说过一千遍,我爱他,不能没有他……噢,我觉得你应该感到害臊,拉姆齐大夫。你拆散我和爱德华,居心何在?” 最后一句话伯莎说得怒不可遏,喘着粗气。拉姆齐大夫吓了一跳,格洛弗小姐则低下头,心想,这种说话方式有失淑女风范。莱伊小姐敏锐的目光玩味地从这几个人身上扫过。 “你以为他真的爱你?”格洛弗小姐终于开口了,“依我看,他要是爱你,不会这么轻易就想放弃。” 莱伊小姐笑了。向来如天使般善良的一个人,居然提出如此狡诈的意见,真是稀奇。 “他主动提出跟我断绝来往,是因为他爱我,”伯莎自豪地说,“他这么做,让我更爱他一万倍。” “我真受不了你,”大夫叫道,气得不能自已,“他娶你,是看上你的钱。” 伯莎轻轻一笑。此时她正站在炉火旁,于是转身对着镜子……她看着自己搁在壁炉台边缘的双手,生得小巧玲珑,手指纤细,指甲呈最柔和的粉色。这是世上最纤柔的一双手,专为爱抚而生就。她知道自己的手有多美,所以没戴戒指。这双手让伯莎颇为满意。接着,她抬头瞧了瞧,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她对着自己深色的眼眸凝视了一会儿,这双眸子有时闪着光,有时热切地传达爱的信号。她望着自己的耳朵,小小的,呈粉红色,像贝壳一样;这双耳朵让人觉得,没有什么材料比组成人类身体的材料更受艺术家那双手青睐的了。她的头发也是深色的,如此浓密,都不知道该怎么打理才好,只能任其拳曲,叫人看着都想用手抚过她的发丝,可以想象摸起来一定很舒服。她用手指在一侧拨弄,捋了捋一绺散乱的头发。她心想,随便别人怎么说,她的头发就是好看。伯莎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浑身都是深色的。实际上,她橄榄色的皮肤使人想起南方炽热的激情:她有翁布里亚[意大利中部和北部一地区。]美女般的肤色,光洁而柔滑得难以形容。有个画家曾说,她的皮肤蕴含落日全部的色彩,是落日边缘那光辉与天空交织的色彩,里面有许多柔和的色调——奶油色、象牙色、玫瑰花蕊的浅黄色,还有最浅最浅的浅绿色,统统焕发着灿烂的光华。她又瞧了瞧自己饱满的丹唇,简直性感得要命。伯莎对着自己笑了,露出整齐又白亮的牙齿。这一番打量,让她自己也脸红了,姣好的暗色面容显得更标致了。她缓缓转过身子,面对正在看她的三人。 “你认为没有哪个男人会看上我这个人?您真不会讨人欢心,亲爱的大夫。” 莱伊小姐心想,伯莎确实胆大得很,竟敢如此招惹两个女人的非难,两个还都是未婚;但她没说出来。莱伊小姐的目光从那雕塑般的脖子,移到那细巧的胳膊上,再望向那姣好的身段。 “你美得不能再美了,亲爱的。”她微笑着说。 大夫面露愠色,说:“你拿她这种疯狂之举也没办法吗,莱伊小姐?” “亲爱的拉姆齐大夫,我自己的生活就够我操心的了,可别叫我再掺和别人的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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