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克拉多克太太  作者:威廉·萨摩赛特·毛姆

然而,爱德华绝不是热情似火的爱人。伯莎刚开始察觉到他的冷淡时,还不能断定这一点。起初,她只知道自己全心全意爱丈夫,只知道自己的激情照亮了他稍显暗淡的爱慕之情,直到他的感情似乎跟她的一样绚丽夺目。可她逐渐开始觉得,自己倾注了这么多感情在他身上,他却鲜有回应。造成她不满的原因简直难以理解:一个退缩的小动作,一次对她感受的漠视——都是些看似近乎可笑的小事。一开始,伯莎把爱德华比作菲德拉的继子希波吕托斯[希波吕托斯是雅典国王忒修斯之子,因拒绝继母菲德拉的勾引而遭诬陷。],未经驯服,没有开化,女人的吻让他受惊。她把他的冷静当成淳朴、未开化的表现,刚开始很讨她喜欢。她还说,自己的热情能融化他心中的冰柱。可没过多久,她不再觉得他的这种被动有意思了。有时,她会因此责怪他,但往往是一个人偷偷抹泪。

“不知你有没有意识到,你有时伤我有多深。”伯莎说。

“嗨,我想我没有做过伤害你的事。”

“你没看出来……我吻你的时候,你第一反应就是把我推开,好像——就好像你受不了我一样。”

“瞎说!”

在爱德华看来,自己和刚结婚时没两样。

“当然,你不能指望男人在结婚四个月后,还跟度蜜月似的。不可能老是打情骂俏,搂搂抱抱的。到了什么时候,就该做什么事,”他接着说,语气里带着男人对哲学谚语一贯的热衷。

干完一天活,他喜欢静静地读《标准报》,伯莎要是凑上来,他就轻轻把她推开。

“让我单独待会儿,乖。”

“噢,你不爱我了。”于是她叫道,感觉心都要碎了。

他盯着报纸,头也没抬,也没答腔;他正在读一篇社论。

“你怎么不说话?”她叫道。

“因为你在胡说八道。”

他是脾气最好的男人,伯莎的火气从来搅不乱他的安宁。他知道女人有时候容易发脾气,但只要男人由着她们出气,一会儿这气自然就消了。

“女人就像母鸡,”他跟朋友说过,“让它们痛痛快快跑上一通,再用结实的铁丝网好好圈着,便闹不出什么乱子来;它们咯咯叫的时候,你只管坐着不动,别去搭理。”

婚姻没有让爱德华的生活发生多大的变化。他的生活习惯一直很有规律,这些习惯他婚后也继续保持。当然,他比以前活得舒服了。

“不可否认,男人需要女人来照顾。”他跟拉姆齐大夫说过,有时候在拉姆齐大夫巡访时能碰上他。“没结婚的时候,我经常没多久就把衬衫给穿坏了,而现在,要是我看到袖口有点破,就丢给老婆,她会把衣服变成新的一样。”

“现在你还要负责家用农场,又多出来一堆活要干,对吗?”

“嗨,多谢你牵挂,我可享受了。实际上,这点活还不够我干的。在我看来,这年头想靠务农赚钱,就得铺开了干。”

爱德华整天都在忙,不是在农场上忙,就是在黑马厩镇、特坎伯雷和法弗斯利的生意场上忙。

“游手好闲这种事我可不赞成,”他说,“人们常说,你不找事干,魔鬼就会帮你找事干。说实在的,我认为这话很有道理。”

格洛弗小姐听他这么说,自然十分认同,爱德华说完马上出去了,剩下她和伯莎,她便说道:

“你丈夫真是个好男人!我这么说,你不会见怪吧?”

“不见怪,你高兴就好。”伯莎不动声色地打趣道。

“我听各方都对他称赞有加。当然,查尔斯对他的评价最高。”

伯莎没有作声,格洛弗小姐继续说:“你无法想象,看到你这么幸福,我有多高兴。”

伯莎笑了笑。“你心肠真好,范妮。”

这场谈话单调乏味,冷场了五分钟后,格洛弗小姐起身告辞。门关上的时候,伯莎颓然倒回椅子里,陷入了沉思。这一天她过得不开心——爱迪去了镇上,她本来想陪他去的。

“我认为你最好别跟我去,”他说,“我赶时间,会走得很快。”

“我也能走得快。”她说,脸色阴沉下来。

“不,你走不快,我知道你所谓的快是多快。你愿意的话,可以在我回来的路上接我。”

“噢,你想尽办法让我伤心。看样子一有机会你就想伤害我。”

“你真是蛮不讲理,伯莎。你没看见我赶时间吗,我没时间闲逛,没时间跟你闲扯什么毛茛植物。”

“那好,我们驾车去。”

“不行。母马身体不舒服,矮种马昨天累坏了,今天得休息。”

“你就是不想让我去罢了。总是这样,天天如此。你为了打发我,什么借口都编得出来。”

她突然泪如雨下,明知自己说的话有失公允,却还是觉得受了莫大的委屈。爱德华面露微笑,脾气好得令人恼火。

“等你冷静下来,就会后悔说了刚才那些话,到时候就会让我原谅你。”

她抬起头,涨红了脸。“你以为我是个幼稚的傻子。”

“没有,我只是觉得你今天心情不好。”

然后,他吹着口哨出门了。她听见他跟花匠吩咐了几句,语气跟往常一般,高兴得跟个没事人似的。伯莎知道他已经忘了这个小风波。什么事都影响不了他的好心情。她可以哭,可以把心掏出来(打个比喻),砰地砸到地上,就算这样,爱德华也不会在意;他依然会气定神闲,性情温和,宽宏大量。用他的话说,狠话伤不到骨头——“女人就像母鸡,它们咯咯叫的时候,你只管坐着不动,别去搭理!”

爱德华回家后,似乎没瞧出妻子正在气头上。他总是心平气和,而且没有眼力见儿。她用一两个字应付他的话,他却喋喋不休说个没完,得意地说着自己在镇上的谁那儿做了笔划算的买卖。伯莎盼着他关心她几句,这样她就可以大吐苦水,但爱德华迟钝得无可救药;要不然就是他已经看出来了,但不想给她机会发作。这几乎是伯莎头一回当真生丈夫的气,把她自己都吓到了——突然间,爱德华似乎成了敌人,她想要让他吃点苦头。她都搞不懂自己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为什么不问问她,好让她倾吐肚子里的苦水,然后跟他和好如初!天色渐渐暗了,她依旧闷闷不乐,心里要命地疼了起来。到了晚上,爱德华还是没有反应,她到处找机会挑起这一架,可就是逮不着机会。伯莎假装要去睡觉,临睡前没有吻他,这可是爱人之间天长地久的吻,两人每天都会互相亲吻。这下他总能察觉到了吧,他总能问她有什么烦心事了吧,然后,她就终于能让他屈膝投降了。但他什么也没说。干了一天的累活,他筋疲力尽,一句话也没说便睡了。过了五分钟,伯莎听到他沉重而均匀的鼾声。

于是她崩溃了。没有跟他道晚安,没有他的吻,她怎么可能睡得着。

“他比我坚强,”她说,“因为他不爱我。”

伯莎默默流泪,她不忍对丈夫发火。她什么都能忍,就是不能窝着火过夜,把难受留到明天。她感到颜面扫地。终于,她再也忍不了痛苦,把他叫醒了。

“爱迪,你还没有跟我说晚安呢。”

“哎呀,我给忘干净了,”他睡意蒙眬地回答。伯莎忍住一声抽泣。

“嘿,怎么了?”他说,“你不会是因为我忘了亲你就哭了吧,我累得要死,你知道的。”

他确实什么都没注意到;她在饱受痛苦的时候,他和往常一样高高兴兴、扬扬得意。可伯莎的火气冒上来片刻,便马上消了下去。此时,她要不得自尊心了。

“你没生我的气吧?”她说,“你不吻我,我睡不着。”

“傻丫头!”他低声说。

“你是爱我的,对吗?”

“对。”

他以她喜爱的方式吻了她,她高兴得把怒火忘得一干二净。

“你若不爱我,我便活不下去了。噢,我若能让你明白我有多爱你就好了……我们又和好了,对吗?”

“我们从来没有不好过。”

伯莎松了口气,躺在他的怀里,感到幸福极了。一分钟后,她从爱德华的鼾声中听出来他已经睡着了。她不敢动弹,生怕吵醒他。

夏日给伯莎带来了新的乐趣,她决心享受曾经幻想的田园生活。莱伊府前的榆树此时已枝繁叶茂,浓密的青葱草木紧挨着房子,令其尽显宏伟庄严。榆树是最体面的树,或许有点自命不凡,但出身非常高贵。就连树荫也非同寻常,既浓密又自恃,与郡中世家的庄园很相称。倒在地上的树干已经搬走,到了秋天,就会在空地上栽种树苗。爱德华下定决心要把这地方收拾像样。春天的时候,莱伊府外面新刷了一层漆,看起来像证券经纪人的郊区别墅一样焕然一新。多年来无人照料的花坛如今整齐地长着讨人厌的毯状花草;正方形的红色天竺葵和圆形的黄色蒲包花形成对照;蔓生的黄杨木被剪到适当的高度;山楂树篱在劫难逃,爱德华安排好了,用木栅栏和月桂灌木把庭院围住。车道上铺了几车的石子,如此一来,这古老而萎靡的家族的新继承人便能以此为荣。克拉多克取而代之,当家做主还没满两个礼拜,林荫道两旁的草坪上,满身污垢的羊群就被赶了出去,此后草坪常常有人修剪和推平。现在,地上已划出一片网球场,如爱德华所说,这就像个家了。最后,铁门漆上了黑色和金色,气派极了,配得上绅士宅第的入口。翻新过的门房向所有人证明,莱伊府如今当家的男人明事理,懂规矩。

尽管伯莎憎恶所有新事物,她还是逆来顺受地接受了爱德华做的修缮,这些改进引起了讲不完的话题,他的热情总叫她欢喜。

“哎呀,”他搓着手说,“这些变化肯定会把你姑姑吓一跳,对吗?”

“还真会。”伯莎笑着说。

一想到莱伊小姐要说的那挖苦人的好话,伯莎就有些不寒而栗。

“到时候,她都快认不出这地方来了。房子跟新的一样,这庭院五六年前就该好好布置一番……再给我五年时间,就连你也会认不出你的老家的。”

莱伊小姐最终接受了爱德华执意送去的雪片似的邀请,写信说,她会下乡一周。爱德华自然高兴得很。如他所说,他想和所有人成为朋友,而伯莎唯一的亲戚要是故意回避,似乎说不过去。

“她这个样子,就好像是不赞成我们结婚的,还惹人闲话。”

他去车站接这位有教养的小姐,迎接她的时候热情得让她有些反感。

“啊,您终于来了!”他吆喝道,还是那友好而快活的样子。“我们以为您再也不会来了。到这儿来,脚夫!”他拔高嗓门,连站台都轰隆隆地为之一震。

他抓住莱伊小姐的双手,她脑中闪过一丝可怕的念头——他会在众人面前亲吻她。

“他在学乡绅的样子,”她想,“但愿他别再学了。”

他拿起她数不清的行囊,分给了侍从。他甚至作势想让她扶着他的胳膊走上双轮马车——如此殊荣,她断然拒绝。

“好,请绕到这边来,我扶您上去。行李随后由矮种马送到。”

他张罗着一切,一副自信的当家派头。莱伊小姐注意到,婚姻让他不再腼腆,这曾是他身上相当迷人的特质。他越来越大大咧咧、热情奔放,也越来越胖了。富足的生活和上升的地位让他腰板变宽,肩膀变挺。他的胸围比她初见他时足足宽了三英寸,腰围也相应增加了。

“照这样下去,”她想,“到了四十岁,帅小伙就成庞然大物了。”

“当然了,波莉姑姑,”他说,擅自去掉了他此前一直称呼的“莱伊小姐”这一尊称,虽然他的这位新亲戚不是哪个男人都敢跟她套近乎的,“你一个礼拜后就走实在太荒唐了,起码得住上几个月。”

“你这是好心,亲爱的爱德华,”莱伊小姐冷冷地回答,“但我另有安排。”

“那就别去了,我不能让人刚来我家就走。”

莱伊小姐扬起眉毛,笑了笑。都成“他家”了?天哪!

“我亲爱的爱德华,”她回答,“我去哪儿住都不会超过两天——第一天我对人家说话,第二天我让人家对我说话,第三天我就走了……我在旅馆住一个星期是去寄宿[原文为法语。],是去把衣服洗好、晾干。”

“你这是拿我们这儿当旅馆呢。”爱德华笑着说。

“我这可是非常看得起这儿,私宅往往招待极其不周。”

“好啦好啦,不说这个了。不过,我会叫人把你的行装搬到储藏室,钥匙我来保管。”

莱伊小姐干笑了一声,意思是对方的话并不好笑,她自己想到的倒挺好笑。不一会儿,两人到了莱伊府。

“跟你上次走之前相比,看出什么两样了吗?”爱德华欢快地问。

莱伊小姐环顾四周,噘起了嘴。

“好得很。”她说。

“我就知道你会吓一跳。”他笑着嚷嚷道。

伯莎在门厅欢迎她姑姑,用严肃而端庄的姿态拥抱她,她俩的关系从来都是如此。

“你真是聪明,伯莎,”莱伊小姐说,“竟然保持了曼妙的身姿。”

随后,她郑重地决定,对这对小夫妻婚后的幸福生活好好考察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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