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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书路空中小姐 作者:小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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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我是一个残缺的人。 我害怕许多莫名其妙的东西,比如香蕉、老鼠、雾和跳跳糖。 我记忆力好到令人烦躁,读过的东西会像复印般贮存在脑袋里,但在现实中却是轻度脸盲症加中度路痴。 我讨厌任何一成不变的事物,却经常待在书堆里整日不挪动位置。 我只真心爱过一个女人,她却一去杳无踪迹。 我唯一愿意坚持的东西就是每天早晨九点钟准时出现在书店门口,亲手打开挂锁摘下铁链,等到第一个客人进门再去做其他事情。这会让我心安。 书店门口的招牌是块木板,一个朋友用漆把甲骨文般的几个大字涂在上面。“莫须有书店”,很少有过客能顺利念出这五个歪七扭八的图形,这也正是经常有想到隔壁买烘焙点心的小妹或者到对门修炼瑜伽的白领美眉误闯进来的原因。 我怀疑如果把它们变成简体写得大而清晰,就不会再有这些奇遇。一家书店,可笑而危险的古董,行色匆匆的城市里还有几只需要阅读的人类呢?即使她们真的想找一家书店买一册菜谱或是爪哇语教材,可推门进来却只发现满满一屋子没有分类没有主题库存不详的旧书仓库和一个《西山经》里西王母一般“其状如人,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而戴胜”的店主,恐怕当场就会捂着害怕灰尘的敏感鼻子转身逃离。万一,我是说万一有那么几个固执的人非要进来看个究竟,那么“莫须有”这三个字也会带来一种虚幻的印象:改天来退货的时候,这个小书店还会存在吗? “莫须有”的含义在历史上争议很大,但我只是随意借用而已。我必须拥有这么一家书店,它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真正拥有的东西,是我退到生活谷底时最后的寄托。鲁汉在《作品214号》中曾经把人生比作一张标满了地形坐标的靶子,标志你出生的飞镖扎在哪个小小的格子里完全随机,生在山顶的小小富饶区你也许就成了王子公主,最不济也是个富户,而不幸落到悬崖边缘就要穷尽一生与坠落的危险相搏。我倒没有这种高级烦恼,只是感觉自己直接被大头朝下扎在沼泽里,命中注定与绿毛水怪为伍,偶尔能见到几个选错了地方自杀的仙女。简言之,就是一个苦水里泡大的看戏人。 不过老罗死后,我的书店也升级为两层,似乎从崖底抬上去那么一块距离。也许一个人的离开真的会给另一个人解开一道枷锁? 不管怎么说,我还有想做的事情,暂且保佑我一段。 塞着耳机,慢慢蹬着破旧的自行车轧在被日光晒软的路上,开始放弃一切思考。 这对于我来说是多么珍贵的一段时间,强力吸尘器般的大脑只在这时愿意自降身份,把转速调至飞鸟勉强能跟上的程度。 虽然并不想承认,但我知道这是种病。 我虽然时时为自己复印机般的记忆力而苦恼,然而一旦停止摄入信息,脑袋就会如被焦炭烧灼般滋滋作响。旁人以为我阅读成痴,其实大部分时间大脑是在补充冷却剂。放在别人身上这可能叫天赋异禀,可我倒宁愿自己真的变成一张伯尔尼德牌馅饼,实心儿的,没有馅,献身口腔后就再无烦恼。然而我不能。我只能拒绝阅读一切与所谓“超忆症”有关的东西。 误打误撞接手了这家小书店后,我的生活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拯救。在收购与买卖的过程中我学会了敬惜字纸,并且把《文昌惜字功过律》里最显眼的那段写在随身背着的大挎包上,“平生偏拾字纸至家 香水浴焚者 万功 增寿一纪 长享富贵 子孙荣贵”。我开始相信永不止歇地阅读也是一种合理的存在方式。 当然这也带来了不小的副作用,比如说,头脑中日积月累的大量信息就像《紫色行星》中悄悄渗入人类生活每个角落的智能液体一样渐渐代替了独立的思考,我仿佛《键盘杀人狂》里那个完全倚靠网络和搜索引擎完成犯罪的凶手一样,凡事先从知识库中搜寻答案,失败和暴露的机会渺茫。 这一百三十个字中我就调用了两次小说实例,看来我的病况没有什么好转的迹象。“你无法仅仅以一棵树的手段来逃避树”,蓬热早就说过。 因此我开始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一些真实案件材料(当然包括林莫忘特供的那些漏洞百出的档案),每当一件比较有创意的“不可能犯罪”发生时,我就试图用脑海中贮存的一切信息去比对,当比对失败,结果又出人意料时,便将作案者的姓名列入犯罪艺术家的行列,在幻想中编织一场跨越时间与空间的史诗交锋。当然那种自发的感谢之情必须强压在心底,毕竟犯罪者在绝大多数时间里是危害世界平稳运行的异端。 不过从某个角度来说,整个世界都在向深渊沉落,而人类的集体癌变也许会将这个痛苦的过程尽量压缩。 耳机里传来的不是音乐,而是谁都无法了解的声音。 只有我清楚那是什么。 沉默如谜,沉默如谜。 “咣——当!” 我必须承认刚才走神了。 这辆形状古怪的车我经常遇到,正常情况下一偏车把就能轻松绕开。我对私家车完全不了解,买车开车是我根本没有办法也没有必要扛起的一种负担。想不清楚为什么当下人们会对代步用的车子趋之若鹜。“人生中总有些地方需要用车轮去征服”,硕大的汽车广告天天闪烁在眼前,对,我知道,我这不正跨在两个轮子上征服世界吗? 这辆车看上去比奥拓矮点也长点,黑乎乎地像半只翻倒在地的可乐瓶,车尾巴上有个披头散发的“B”和土气的“GrandSport”。最糟糕的是,它居然只有两个座位。 我的自行车把准确地戳进它的车头灯里,使劲一晃荡,哗啦啦玻璃碎了一地。 一个女人——确切地说是一个贵妇——优雅地从副驾驶座上下来,水晶高跟鞋,修长的双腿半包裹在丝质裙子里,造型古怪的米黄色手纹丝巾搭在肩头,巨型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但形状姣好的下巴依然格外显眼。《黑色段子》里告诫所有男人切勿为戴着墨镜的女人着迷,因为她的年龄、欲望和凶残都被隐藏起来,除非她是一只熊猫。只有那种“毛墨镜”是露眼珠子的。 这个贵妇人当然不是熊猫。她招手让我上车,我望望驾驶座上那个韦陀般的巨汉,使劲摇摇头。 她说了一个古怪的词:“MATATA。”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名字,反正巨汉打开车门挤下来,落地时我周身一震,身旁消防栓的链子叹息着掉落。 他伸出巨掌揪起我的后脖领,像丢小野猫一样把我扔进了副驾驶的位置,然后若无其事地骑上我的车先行离开。那一瞬间我想起了《金字塔之谜》里漫画家绘制的巨幅插图,一块黑色巨石放在几块木头搭成的山寨版小车上,被几条细绳拖着缓慢前进。 一种持续的车轮钢圈磨地的声音缓缓远去。 我坐在车里。 虽然我熟悉这辆车的模样,但真正坐进来还是头一遭。 套用卡不起挪小姐在轻小说《海生糖》中的一句口头禅:“舒服得让人想去死!” 车速一直保持在惊人的三十迈,旁边无数自行车和滑板少年掠过,有几个回头窥视时撞上了电线杆。她不为所动,安全驾驶。之前的某些早晨,这辆车也是以这样的速度跟在我车后。三十迈很难发生刚才那种碰撞事故,我不是傻子,猜得出自己摊上事儿了。 她的右手落在我左腿上方的左手上。 以她的车技居然还能空出一只手来做其他事情,女人当真是复杂而奇妙的物种。我没有抗拒,因为她的手只是静静地搁着,冰凉得吓人。记得《恶魔的右手》中,母亲那只右手因为种种原因渐渐变冷,直到脱离身体也没有得到一丝温暖的安慰。我觉得有义务做一次暖手炉。 但这毕竟是一只美丽的、洁白的、成熟而柔软的女人的手。 而我也只是一个平凡的、单身的、成熟而坚硬的健康男性。 我开始有点心神迷乱。虽然这个年纪的女人能够给予的应该是慈爱和关怀,然而我还是感受到一种让人呼吸粗重的气氛。 她果然提出了要求:“去收这本书。” 收书?跟踪我这么多次,撞歪了我的破车,强押着我上车,还把手放在我腿上,说出的第一句话居然是“去收这本书”!没有请求,没有修饰,连个基本的称呼都没有! 去你奶奶家收! 我还没来得及骂出口——其实我怀疑自己根本不具备骂人的潜质。记得那本很恶搞的《世界粗俗语言大典》开头就写了一个老人游历世界多年,归来著书演说,立志向世人传达世界的美好。然而抑郁加狂躁病症突然降临到他头上,家人束手无策。弥留之际,他忽然清醒坐起,运用各种来路不明的语种狠狠地骂了一天零一个晚上,待他心满意足地咽气时,整座房子似乎不堪羞辱,垮塌下来。“编辑从废墟里爬出的家人口中辑录了所有珍贵的粗口”,这当然是鬼扯,但整本辞典般的厚书啃下来,我的确丧失了骂人的能力,因为这个领域实在是太过精深广博,寻常人根本难以掌握其精妙之处,遑论灵活运用了。所以现在我顶多在三代以内的伦理学上找找素材,“你奶奶”已经需要鼓足勇气才能说得出口。 我刚张开嘴,就看到了她伸过来的修长手指——上面戴着一枚巨大的骨瓷戒指,其薄如纸,几乎透得出光线。戒指上有一个奇怪的手绘纹样,像一只岩洞壁画上挥动的人掌。她的手指比骨瓷还要莹白,我的指头禁不住贴上去。 她的手迅速抽回去,我手里只留下一张卡片。卡片上印着三个橄榄灰色的古体字“密紋會”,还有网址。是家名字古怪的美体俱乐部吗?没听说过。卡片空白处有两行手写的文字,看来是地址和书名。 “Dionysus”?魔法图鉴?我想象自己扛着麻袋在夜店迷幻的吧台前要上杯gimlet边啜饮边翻动黑魔法图册的情景,很蒙克,很寺山修司。 “我,我没、没空!”这三个字被我说得夹枪带棒含糊不清。 “去替我收来。”她不再看我,彻底收回了右手,专心开车。我用余光瞥见她墨镜下的小半截侧脸,被朝阳勾上了淡金的边,尖俏的下巴冰冷如卡瓦格博,神秘而高傲,只能膜拜,无法征服。 “凭什么?我又不是你的奴隶!”这话出口我又后悔了。《人体素描》中的男孩说完这句话后就被比他母亲还要年长的老师踩在脚下玩弄,他心甘情愿成为奴隶的那刻又被她用更加另类的方式彻底抛弃。记得那本书漆黑的封底还用血红色的小字写着:“你也可以认为书中的记录全是想象的产物”。 她扶了扶墨镜,继续用没有丝毫感情的冰冷语气说:“我需要。” 她的小动作使古怪的手纹丝巾向两侧滑开,露出半截胸口,那里雪白的皮肤上浅浅地文着一只古怪生物。 最难沧海意,递与路旁花。 愿为波底蝶,随意到天涯。 名叫《桃花鱼》的怪词我只顺序倒错地记着这几句。它们描写的就是这种一生处于“悬命”状态,飘浮无着落又倔强地妄图征服四海的生物。 生长在这座海岛之城,对于水母自不陌生,但把它文在身上的人这还是生平仅见。 “下午三点,冰蓝大厦顶层见。”她甩来一个信封,摸上去钱不多,不过足够办张“Dionysus”的VIP卡片。 好吧,看来魔法书我是不得不坐上扫帚去收回来了,可惜大白天的“Dionysus”里肯定没有“饕餮”的影子,不然也许有一窥芳容的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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