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早餐

空中小姐  作者:小米

7:45

起床整整一小时后,早餐终于上齐。

其实作为一个社会“四缺”人员的代表(缺钱、缺女友、缺正经工作、缺觉),早餐这种可有可无的琐碎事情常常被我忽略掉。这种“特权”每个月总会被剥夺几天,这段时间我会像一个五岁大的孩子一样乖乖地坐到餐桌边,不情愿地嗷嗷待哺。

这几天,林阿姨会来给我们做早餐。

吃早餐的通常只有我们三个,想在餐桌边见到那位永远缺席的林大小姐比见总统还难。不过每次在餐桌边齐齐坐下,总让我有一种拥有美满家庭的错觉。

这个城市不是我出生的城市,

这个妈妈我叫不出名字,

这个车站我等不来马车,

里面驮满我童年的镜子,

镜子里映着绿色的原野,

还有姑娘粗粗的黑色辫子,

我帮她解开头绳儿的那天,

麦子熟落在田边,

那是细细的面和白白的馍,

妈妈亲手摆上餐桌,

那是一只粗瓷大碗,

里面装满了滚烫的心事。

每次回家路上,听到天桥底下的流浪歌手弹唱这首无名的歌,我都会忍不住鼻酸嘴涩。人本质上是一种群居生物,漂泊只是一种生存方式,但绝非骨子里的本性,所以每次看到“波普范儿”流浪汉热爱生活之流的报道我都觉得是扯淡。

人到处游走的原因不明,我在一本童书里找到过最能接受的答案——要生存下去不能太宅。那本全彩图的《绝灭动物大全》告诉我们,但凡总是待在一个地儿不挪窝的动物,就算进化得再完备体形再魁伟种群再庞大也难逃脱灭绝的厄运:适应了环境天敌来了,抗过了对手天灾降了,熬过了灾变温度转了,好歹适应了温度,大时代变了,连弱不禁风的人类都掌握了大屠杀的本领。书里虽然没说,但人类最终也要面对与此相同的命运,避无可避。到时候,那些血腥的案件记录在后来者眼里不过是动物们之间一场场愚蠢可笑的自相残杀。

“咔嚓!”

一声脆响打断了我跑马一般的思路。

原来是林莫忘啃下一块排骨肉的声音。

早餐吃排骨本来就是一件很不合时宜的事情,而这块排骨如果通体焦黑、状似《鉴证百科》插图中烧死之人的大腿就很有可能引发一场消化系统的惨剧。

并且这排骨的肉(而非骨头)居然硬到可以咬出声音。

林莫忘小姐现在正有滋有味地啮噬着这样一块排骨。

说实在的,除了体格棒运气好长相还算可以之外,林莫忘最让我佩服的是她与年龄和性别完全不匹配的强悍生存能力。对她来说,蹲点时半个月不洗澡什么的根本不在话下,对食物的要求基本上处于原始人的水平。我曾亲眼见过她如何在一分钟内就着浇花用的凉水啃掉两个点缀着轻柔绒毛的面包充饥。

她对任何食物的概念只有两条:吃起来是否方便,吃下去是否充饥。

带她去餐厅绝对是件痛苦的事情,她会用廉价的点心填饱肚子后对接踵而至的正餐不着一箸,也经常在等待上菜的过程中把各个盘子中的香菜叶萝卜花扫荡一空。

对于世间的美食家,她就是一个BUG。

“咔嚓!”

又是一声。

“有点硬!”她吞咽着满嘴的黑渣子嘟囔了一句。

我扭头惊恐地看看排骨制造者林阿姨绚丽花镜后面那双充满期待的大眼睛,低声嘟囔道:“我、我先去拿把餐锤。”

餐锤这种东西是否在历史上存在过我并不清楚,反正手里这把是仿照书上写过的形状自制的。那是本我很中意的科幻小说,名叫《僵硬的舌头》,写了一群寻找替代居住地的星际远征军被困于某个低温星球时想尽一切办法果腹的故事,其中敲击硬物的餐锤就像我们手里的勺子一样必不可少。

出于对书中大量生动细节描写的热爱,年少的我溜到朋友家的车库里自己试着做了一把形状古怪的小锤子,还在侧面车上了花纹,原本只想着掏出来砸个核桃什么的会显得很有性格,谁知多年以后,它竟然在饭桌上成功再就业,并且荣升为家居必备之餐具。

我就着齁咸的蛋花汤咽下几口扎嘴的排骨粉,好在锤得够匀,应该不会重现那次被肉茬子扎破喉咙入院急救的惨剧。

看到林莫忘已经用面包片卷起了香肠往嘴里塞,我果断决定更换目标。林阿姨及时发现了我的小意图,善解人意地将瓷碟子往我眼前推了推。

我用筷子夹起一截香肠,马上后悔。

我承认自己是个因阅读时间太长而联想力过剩的人,但这截香肠的形态实在是太过生动,也只有对面那位猛女才能将它视若人生初见。

受害者:细香肠一截

死因:煎炸过度

生命反应:无

现场:有挣扎搏斗痕迹

指压:不褪色

尸表:表皮呈对称状向两侧炸开,状如虫足

内脏:焦煳,呈微黑色,有绿色辛辣物覆盖

我感觉自己的手上有一只被当作虫肉炸弹使用后挂满绿色分泌物的大蜈蚣在抖啊抖。这应该是林阿姨跟电视上学来的菜,俗称“香煎辣肠”,它出众的形态使我正式怀疑“O记厨房”是一档法医学节目。

我对自己说你是一只鸟你是一只鸟,你是腐尸鹦鹉乐园鹦鹉马岛鹦鹉,你不吃下这只大虫就会彻底灭绝,然后豁出性命把它塞在嘴里咀嚼了一下,味道竟还说得过去,过分的辣和过头的苦互搏后得到了中和,残存的一丝肉香变得无比珍贵。

最后一道菜“混凝土色拉”上桌的时候,我只能眼含热泪,默默地回忆着自己珍藏的那本《大饥荒实录》图册,默默地吃下眼前这成分难料而口感像泥土一般的东西。那些在社交网络上对赌吃土的大V实在太LOW了,不如赌一个我们家的早餐名额。

我说过自己把早餐当作一种修行,也当作一种寻找家庭感觉的寄托。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理由让我忍受这一切奇葩菜品,它被我埋在心底三万英尺的深处。

“咣当!”

林莫忘把剩下的半截面包片扔在碟子里。对,就是那片曾经柔软的面包,差点儿砸碎瓷碟。

她打了个饱嗝,抬头看看表,大叫着“糟糕糟糕”冲上楼去。

我发誓自己只是无意识地抬起头来瞟了一眼,她淡绿色的旧真丝睡衣下摆扬起,春光一览无余。我迅速收回目光,林阿姨正赞许地看着我狂吞眼前的色拉,她难道不知道我吃定它只是因为它是桌上最软的东西?兵法云:胜于易胜。

我偷偷回味着刚才定格在脑袋里的美好瞬间,修长白皙大腿下蹬着黑色的战靴,的确有种夜店女王的感觉。

夜店女王,今早我已经两次把这个不相干的比喻强加在了野蛮女警的头上。

第一次见到这个词语是在一捆当作废纸收购回来的过期海报上,当时全城搞过一次名为“午夜情迷”的夜店女王大评比活动,各种海报让我窥见了一个从未进入过的世界,在书本上从来未曾领略过这类厉害女人,夜色的皮装、浓黑的眼影、张扬的文身、氤氲的烟气——这些我不喜欢的东西融在一起,居然成了一种魅。

我开始有意识地收集夜店女王们的故事,最诡异的一个恰恰与食物有关。

这城市里最出名的一家夜店叫作“Dionysus”。

“Dionysus”中人气最高的一位夜店女王是“陶姑娘”。其实没有人知道她的真实姓名,她总是戴着不同的狂欢节面具端坐在同一个位置,露出一身白瓷般雪嫩成熟的美肉,质地仿佛店内那具造型张扬的白陶女神像,于是她就成了众人嘴里的“陶姑娘”。

“陶姑娘”这个名字并没有流传多久就被新绰号代替。

人们发现她是个“来者不拒”的女人。

当然她不拒绝的只是酒和食物这些能入嘴的东西,但是在“Dionysus”这种地方,大家都以为只要能撬开姑娘的嘴巴就能占有她的全部。于是有人请她喝酒,喝各色烈酒甚至劣酒,但她似乎千杯不醉并且身怀连接异次元的秘穴,连洗手间都不必去。又有人请她吃各种乱七八糟的食物,她一般不回避,但一次只尝一口。

后来店里传说若要“陶姑娘”离开她的神位,必须要捧出她没有喝过的酒或未曾品尝过的食物。这个传说太童话,但却极大激发了红男绿女们的征服欲望。夜店里最不缺少的就是寻求刺激的人皮空壳。

于是——更多的酒,更多的吃食端上来。

她仍然端坐不动。

她几乎成了“Dionysus”的一挂活招牌,凡驾临即免单不说,还配上专人保障安全。

她甚至有了一个全新的代号:“饕餮”。

饕餮是神话中的异兽,因为被后人用来形容贪婪无度而变得妇孺皆知。我曾在《龙图腾大全》中见过它的各种形象,无有不凶恶者。遍翻典籍,几乎找不到为饕餮说一句好话的人,更有《异兽志》上记载曰:“擒饕餮,斩颈仍劲嘶不休,食健马而无腹盛之,化肉骨血泥坠地,亡。”完全杜撰了一个人克神的意淫故事。

我一直认为饕餮之所以不停地吞吃东西只是因为没有遇到可以果腹之物而已,人的胃只是一只维持生存的肉袋子,而饕餮的胃却可能通向宇宙深处,那里充满了洪荒之力。

据说“Dionysus”的“饕餮”只要得到满意的食物或者饮品就会满足提供者的任何要求,但至今只有两个半人疑似得手过。

第一个人是个废人。

几乎没有人会比他废得更彻底。他头上稀疏的白毛扎成一条辫子,眼睛因为苍老而浑浊不堪,双手双脚都已经不能动弹,被人用竹椅抬着来到了店里。他的随从捧出一个砂罐,说他家爷爷用身上还能动的地方做了一道菜,现在听说姑娘是有名的吃主,特来亲眼见识。

没人看清罐子里盛的是什么,只看到“饕餮”掀开半截面具尝了一口,豆大的泪珠就掉落下来。随后她默默地随着竹椅消失在夜色里。店里众人傻愣了一会儿,开始发出不满的叫声,更有好事者开始编排残废老妖折磨美少妇的变态故事。但这些谣言很快便被有见识的玩主扑熄了。

那老头是高爷爷,前朝宫中的大厨,《老饕点将录》中位列前十的名勺中唯一在世者,算算也该一百多岁了,有那变态的心也没那活儿了,并且当年他可是净身入宫的。

第二个人是个肥人。

这人我本不认识,然而接下来的某个古怪场景当中,我见到了他。当然,那时他已经变成了一具比场景还古怪的尸体。

另外半次是一个没有露面的女人。调酒师按照她送来的一封信配制了看似普通的三杯酒水,不料“饕餮”饮过之后居然离开了座位,在舞池中发狂似的表演了一段舞蹈。当时的情形恰可用《暴君艳史》中某皇帝的一句话形容:“朕阅女千万,未尝见柔肌雪肤有若此女者!”

林阿姨刚刚将盘子收走,楼梯方向又传来熟悉的巨响。

时间只过去了一两分钟,我竟已经在思维的平行世界里游走了一大圈。这种情况最近愈发频繁起来,我会不会最终也像《不去异世界去哪都无聊到想死》里的主角那样分不清现实和虚幻的区别,最终彻底迷失在一片旁人无从拯救的荒凉区域里?

穿上制服的林莫忘的确英挺过人,一跃从傻乎乎的睡衣丫头变成了看上去颇具说服力的女警官。不过以她的这种个性,即使有一个加强连的男人追求恐怕也近不得身。话又说回来,除了我,除了善解人意的她老哥我,谁又能深层次体会她这种既自恋又不修边幅,既暴力又正义感十足的白痴个性呢?

从本质上来说,她们最先是人,是女人,我们没有理由认为披上了制服的她们就会变成冷硬的钢铁制品。

虽然这段话的来路比较不正(好像是盗版印刷的外国制服女优写真画册腰封上随便翻译过来的宣传文字),但我很喜欢,并且把它当作阅读林莫忘这个注定传奇的女警官的伟大指南。

她又一次掠过我面前,咚咚咚地跑上楼,姿势相当古怪。

“看什么看,忘记穿内裤而已!”

我很镇定,因为从玛丽莲·梦露到莎朗·斯通,高不可攀的女神和男人们的低俗欲望之间,只不过隔了一块遮羞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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