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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章(治国)老子 作者:老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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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阐发无为而治的思想,重在治国。 老子认为,现实社会中统治者崇尚贤能、占有珠宝、炫耀物欲,是扰乱人心、造成动乱的根源,因此,必须坚决杜绝。所以,圣人治理天下,只关心百姓的饮食身体,要削弱百姓的精神意志,使聪明人都不敢有所作为,这样,没有奸诈和贪欲,回归到质朴淳厚的状态,才能无为而治。 历来认为,老子鼓吹愚民思想,其实他是反对现实社会的物欲横流和道德沦丧,因此主张消除奸诈智慧和贪婪私念,即所谓“虚其心”、“弱其志”,认为恢复纯朴的民风,国家才能大治,这正是老子的社会政治理想。 不尚贤 (1) ,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 (2) ,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 (3) ,使民心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 (4) ,实其腹 (5) ,弱其志 (6) ,强其骨 (7) 。常使民无知无欲 (8) ,使夫智者不敢为也 (9) 。为无为 (10) ,则无不治。 【注释】 (1) 尚贤:崇尚贤能之人。贤,贤能之人。“尚贤”是墨家的主张。《墨子·尚贤上》曰:“夫尚贤者,政之本也。” (2) 难得之货:指珠玉宝器。《九章》曰:“金玉满堂,莫之能守。” (3) 不见(xiàn)可欲:不炫耀贪欲的事物。见,同“现”,显现,炫耀。可欲,贪欲的事物。 (4) 虚:空虚而无欲。 (5) 实:充实,满足。 (6) 弱:削弱,减损。 (7) 强:增强,强健。 (8) 无知无欲:没有心智,没有欲望。《四十九章》曰:“圣人在天下,翕翕焉,为天下浑其心。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之。”《六十五章》曰:“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9) 不敢为:不敢有所作为。 (10) 为无为:以无为的方式行事,即以顺应自然的方式处理事务。《五十七章》曰:“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译文】 在上者不崇尚贤能之人,使百姓不争夺;不珍贵难得的财货,使百姓不为强盗;不炫耀贪欲的事物,使百姓思想不惑乱。 因此,圣人治理天下,要空虚百姓的心灵,满足百姓的饮食,削弱百姓的意志,强健百姓的筋骨。永远使百姓没有奸诈的心智,没有贪婪的欲望,使那些聪明的人不敢有所作为。用无为的方式处理事务,那么天下就没有不大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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