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窦初开,动物凶猛

了不起  作者:冯唐

在我心目中,没有“严肃文学”这种定义,只有好的文学和坏的文学。更严格地说,只有文学和非文学。

严肃文学(好的文学或文学)就像医院,真的能帮你解决生理、心理上的问题;通俗文学(坏的文学或非文学)像按摩院,它让你舒服一时,但不能帮你解决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动物凶猛》是好的文学,是“严肃文学”。

我总觉得,人作为一个生物,有一部分是跟神相近的——我们有道德、有神圣感,甚至愿意牺牲;有一部分是人本身,社会的人;还有一部分是动物性的。十二三岁的时候,我深刻体会到我肉身里的动物性。我一直觉得我的身体里有个大毛怪,你不叫它的时候它不出来,但是你的一些话、行动、情绪,总有这个大毛怪的影子在那里。这种动物性,被王朔“咣叽”抓住——《动物凶猛》。

为什么要读王朔?回看1949年以来的中国汉语文学,如果你不读王朔,当代文学史你就了解得不完整。在我看来,《动物凶猛》有三个特点。第一,了解那个时代、了解那段历史最好的途径,是看关于那段历史最好的小说。如果没有,散文、杂文、诗歌也可以,最好是生活在当时的人写的,能真切地表达的。而在写“文革”的文字里,最直接、最好的还是《动物凶猛》。第二,为了了解一类人,一类浑不论的人,一类不着调的人,一类立志对社会有副作用的人。第三,回到阅读的本源。王朔是个有意思的人,他的文字好玩、有意思、有阅读快感,能让你消磨时光。这是推荐《动物凶猛》的第一个原因。

推荐《动物凶猛》的第二个原因,是帮助大家了解北京、了解大院文化。大院文化有历史特点,王朔非常真诚地描述了真实的二代、三代的大院文化。

推荐《动物凶猛》的第三个原因,就是回忆最初的情欲。情欲,不是应该忌讳的事儿。情欲,发乎情,止乎非礼;发乎情,止乎后代;发乎情,止乎人类繁衍。《动物凶猛》非常生动、真切地描写了小男生情欲萌发的美好状态。

《动物凶猛》主要讲述了主人公的青少年时代,他和玩伴之间的相互调侃、性幻想和打群架,也可以看作他们长大后颓废与犯罪行为的雏形。《动物凶猛》用四个字概括,就是“打架、泡妞”;如果用八个字来概括,就是“打架、泡妞,泡妞、打架”。

那是男生女生更大程度上被激素控制的时候,特别是男生,情窦初开,“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不如你”这么一种状态。

我时常感慨,人为了一口吃的,男人为了一个女的,女的为了一个男的,干过的蠢事之多,真是人类的文字都不够用啊。

谁都纯情爱过一个人,值不值得不重要

《动物凶猛》是非常少见的用情绪、回忆驱动的中篇小说。回忆跟现实产生冲突,用这种形式来推进小说的发展。这种感受到回忆里的不真实,又跳出来讲回忆本身,坦承回忆里有误解、有夸张,反而更真实。

王朔的《动物凶猛》是中文版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个小男生纯洁地、百分之百地爱着一个女生,值不值得不知道,但展现了男生——哪怕他将来变成男人,变成人渣——曾经最纯情的一面。

小说讲述“我”追求米兰,先看到照片,之后才遇上人,有悬念和疏离感,以及层层推进的感觉。

……她在一幅银框的有机玻璃相架内笑吟吟地望着我,香气从她那个方向的某个角落里逸放出来……

这几句话为整篇小说定调。因为女体的照片,“我”在人生中第一次感到情欲萌发。也许那就是个普通女生,有着普通的毛病和弱点,但是不重要,她是长生天进化了多少万年的结果,是老天爷用这么多日子打磨出来的鬼斧天工。

按老天的设计,在她/他的一生中,在青春期里,都会遇上这样一个男生或女生。这主题多棒!

用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开头引用的一首诗来表示:

Then wear the gold hat, if that will move her;

If you can bounce high, bounce for her too,

Till she cry "Lover, gold-hatted, high-bouncing lover, I must have you!"

翻译成中文就是:

那就戴顶金灿灿的帽子,如果那能让她心跳;

如果你能蹦得很高,那就为她蹦得很高,

直教她叫:“亲,戴着金灿灿的帽子的亲,蹦得很高的亲,我要好好要要你!”

这句话能解释两部小说中男主人公的驱动:我就是要表现,哪怕我很幼稚;我就是要吸引这个女生的注意;我就是希望她能跟我“有点儿什么”。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有点儿什么”,也不知道之后会“有点儿什么”,但是我就想现在、一直跟她“有点儿什么”。

作家的法宝:故乡、初恋、睡袍和好酒

我觉得作家有四个法宝:故乡、初恋、睡袍,以及一杯好酒,最好是香槟。

说到故乡,王朔在《动物凶猛》里是这么写的:

我羡慕那些来自乡村的孩子,他们的记忆里总有一个回味无穷的故乡……

我很小便离开出生地,来到这个大城市,从此再也没有离开过,我把这个城市认作故乡。

这个城市他讲是北京。

没有遗迹,一切都被剥夺得干干净净。

我曾经把故乡定义为:你在20岁之前,在一个地方连续待五年以上,这个就是你的故乡。这是你怎么都抹不去的记忆。从这点上,我不同意王朔的说法,城市里的孩子就一定不如农村里的孩子,没有故乡。哪怕城市变得再快,你仔细观察共同点和差异点,反而更有意思。

王朔、王小波、阿城三个人都是北京的,主要生活和写作在北京,我也看到他们仨写作的一些不足,但这不能改变他们曾经是我的文字英雄。这些英雄帮助我走出日常的迷雾,把一些缥缈的目标具体化。

王朔的语言是好的,是生动而有色彩的,是准确而简洁的。

金线之上的语言至少要满足“6C”——Concise:简约;Clear:清澈;Complete:完整;Consistent:一致;Correct:正确;Colorful:生动。王朔基本做到了。

出奇和创新那是另外一回事。对多数作家来讲,太出奇、创新、考究的语言不必要,可能会因文害意。

我从纯个人的角度讲王朔的问题。坦诚地说,老艺术家、当红的艺术家周围会盘踞一些莫名其妙的油腻的人,总在夸他、捧他,以及带着他走不一定该走或想走的路。除了红尘翻滚之外,我不觉得王朔做错了。其实王朔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一直在尝试不同的风格、题材,但写一本换一个写作方式,不能长期投入到一种写作方式里去,造成其中后期没有特点。

我最可惜王朔的地方是他没有坚持写当下,写他的生活,而不是他的臆想。王朔是1958年生人,还年富力强,真心希望他多用自己的天赋、肉身、精力,写一写当下,写一写生活,写一写他耳濡目染的东西,哪怕极其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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