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流浪的家  作者:安·帕切特

梅芙到巴纳德学院[巴纳德学院:位于纽约市,私立女子本科学院,创建于1889年。]上学才六周,就被叫回了埃斯蒂斯帕克参加婚礼。在会客厅里范赫贝克夫妇画像的注视下,我们的父亲娶了安德烈娅。布莱特在西班牙萨伏内里地毯上撒下一把把粉红色的玫瑰花瓣。诺尔玛靠着她的母亲,举着放了两枚结婚戒指的粉红色天鹅绒垫子。我、梅芙和大约三十位客人站在一起。到了婚礼上,我们才知道安德烈娅还有母亲、一个姐姐、一个卖保险的姐夫,外加数位朋友。蛋糕送上来的时候,这些朋友仰着脑袋,张着嘴,望着餐厅的天花板。(餐厅天花板是那种深沉而热情的蓝色,再覆盖上雕刻的叶子,图案错综复杂,颜色金黄,其实是镀了一层金。镀金的叶子繁密茂盛,组成团,外面加一圈还是镀金的叶子,然后再来一个方框,还是镀金的叶子。天花板看上去更像是凡尔赛风格,而非宾州东部风格。我小时候觉得天花板怪吓人的。我、梅芙和父亲用餐的时候,都刻意盯着盘子。)招待会上,桑迪和乔斯林端上香槟酒,她们身穿安德烈娅为婚礼买的黑色制服,制服有与之相配的白色衣领和袖口。“我们看上去就像是女子监狱的舍监。”乔斯林举着手腕说道。每次到了又要开香槟酒的时候,梅芙就去厨房。她之前勇敢地宣布,上大学后,她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开香槟。对于桑迪和乔斯林而言,香槟无异于上了膛的枪。

婚礼是在秋天举行的,多么明媚的一天呀,发光的似乎不仅仅是太阳,还有草地和树叶。为了这场婚礼,父亲居然前所未有地打开了房子后面所有的三层落地窗,形成了十来道通往后平台的玻璃门,平台下面的池子里全是睡莲。谁又知道睡莲也是可以租的呢?大家都在说多漂亮呀,这房子、这花、这光线,甚至瞭望台上弹钢琴的女人,都是那么美。但我、梅芙、桑迪和乔斯林知道,这都是浪费。

父亲离过婚,安德烈娅也不是天主教徒,因此父亲不能在圣灵感孕教堂娶她,也不能请神父布鲁尔到家里主持婚礼,他们这就不像是结婚。主持婚礼的是谁都不认识的法官,父亲花钱请他到家里来,就像是花钱请电工一样。婚礼仪式后,安德烈娅频频举起酒杯对着光线,说香槟的颜色与她裙子的颜色一模一样。我真是第一次看到了她有多漂亮、多幸福、多年轻。我父亲第二次结婚,49岁,他的新妻子穿着香槟色的绸缎裙子,31岁。但我和梅芙还是搞不懂父亲为什么要娶她。回首过去,我不得不说,我们缺少想象力。


“你觉得有可能看清楚过去本来的面目吗?”我问姐姐。那是初夏的一天,大白天里,她把车停在荷兰屋前,我们坐在车内。欧椴树挡住了我们的视线,目光所及,除了欧椴树还是欧椴树。我小时候觉得这些树好高大,但它们还在长。也许有一天,它们会长到安德烈娅的梦里去。我们摇下车窗,各自伸了一只胳膊搭在车外,梅芙是左臂,我是右臂,两人都在吸烟。我在哥伦比亚大学医学院的第一学年已经结束。我们差不多就是在那个夏天戒了烟,但那天还只是在考虑戒烟的事情。

“我看过去,就是看的本来面目。”梅芙说道。她在看那些树。

“但我们会把现在叠加在过去之上。我们通过现在的透镜看待过去,我们不是原来的我们,而是现在的我们,这一来,过去就彻底变了样子。”

梅芙长长地吸了一口烟,露出了微笑。“我喜欢这个。你在医学院学的?”

“精神病学概论。”

“你一定要成为心理医生。那可真是太好了。”

“你想过去看心理医生吗?”那是1971年,精神病学非常时髦。

“我不需要看心理医生,我看过去看得非常清楚,但如果你需要拿人练手,那我就悉听尊便。我的心理就是你的心理。”

“你今天怎么没上班?”

梅芙一脸惊讶:“这问题蠢得可以。你刚刚回来,我当然不去上班。”

“请病假了?”

“我跟奥特森说你要回家。我什么时候在公司,他不在乎的。工作我都做好了。”她往窗外抖了抖烟灰。大学毕业后,梅芙一直都在奥特森公司做会计。他们做包装和运输冷冻蔬菜的生意。姐姐在巴纳德学院得了数学奖章。那一年哥伦比亚大学得数学奖章的人,绩点还不如我姐姐的高,这么好的消息是奥特森的妹妹告诉我姐姐的,她们是朋友。凭着梅芙的学识和能力,她不仅管账报税,还改善了送货系统,保证冷冻玉米能快速送到整个东北地区的杂货冷冻柜中。

“你要一直在那儿干?你应该回学校继续学习。”

“医生呀,我们在谈论过去,不是将来。你不要跑题。”

我弹了弹手里的香烟。安德烈娅是我想要谈论的过去,但布克斯鲍姆太太从她房子里走出来取邮件时,看到我们坐在车里,就径直走到我开着的车窗旁,靠了上来。“丹尼,你回家了!”她说道,“哥伦比亚大学怎么样?”

“跟以前一样,只是学的更难了。”我本科也是哥伦比亚大学的。

“嗯,我知道这位见到你可高兴了。”她冲着梅芙点了点头。

“嗨,布克斯鲍姆太太。”梅芙说道。

布克斯鲍姆太太一只手放在我的胳膊上。“你得给你姐姐找个男朋友。医院里肯定有某个不错的医生,忙得没时间找老婆。高个子的医生。”

“我的标准可不只是身高。”梅芙说道。

“我说这话,请不要误会:每次看到她回来,我总是很高兴,但也很担心。”布克斯鲍姆太太只对着我说话,仿佛车里没有梅芙这个人。“她不应该一个人单独坐在这里。有些人会误解的。当然,我没有不欢迎她的意思。”

“我知道,”我说道,“我也担心,我会跟她谈谈的。”

“街对面的那个,”布克斯鲍姆太太的头冲着欧椴树稍微偏了偏,“没动静。她开车经过,也不挥手。她看到什么人,都当没看见。我觉得她肯定是个伤心人。”

“也许不是呢。”梅芙说道。

“有时我会看到那两个女孩。你们见过面吗?她们有礼貌一些。要我说呢,她们才让人同情。”

我摇了摇脑袋:“我们不见面。”

布克斯鲍姆太太捏了捏我的前臂,又向梅芙挥手道别:“有空到家里来坐坐。”她说道,我们表示感谢,然后她走开了。

“布克斯鲍姆太太证实了我对过去的记忆。”又只有我们两个人了,梅芙如此说道。


安德烈娅带着两个女儿住进了荷兰屋,梅芙回了学校,我和父亲的关系更近了些。照顾我一直都是姐姐的责任,现在她不在家,父亲对我的学业和篮球赛产生了意想不到的兴趣。没人觉得安德烈娅可以替代梅芙在我生活中的角色。真正的问题是,11岁的我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自主地生活。桑迪和乔斯林还是照旧履行她们的职责,给我吃的,告诉我不论何时出去都必须戴上帽子。她们都能敏锐地察觉到我的孤独。我在自己房间里做功课时,桑迪来敲门:“下楼来学习吧。”她这样说完,也不给我回答的机会,转身就走。我拿着代数书下楼。到了厨房,乔斯林关上她的小收音机,给我拖出一把椅子。

“吃点东西,脑子更好使,人人都是这样。”她拿出烤好的面包,切下硬的一头,为我抹上黄油。我一直都喜欢硬硬的面包头。

“梅芙给我们寄来了明信片。”桑迪说道,指了指冰箱。冰箱贴下面有一张卡片,上面是白雪覆盖的巴纳德学院。明信片被明目张胆地贴出来,证明了安德烈娅从不进厨房的事实。“她说,我们要记得喂你东西吃。”

乔斯林点了点头:“她走之后,我们都觉得不用再喂你了,但梅芙这样说,我们就得这么办。”

梅芙给我写长信,跟我说纽约的事情、她上课的事情,还有她同学的事情。梅芙有个叫莱斯利的同学,每天在餐厅供应晚餐的时候打工,这是大学助学金的一部分,等她坐在床上想要学习的时候,穿着衣服就睡着了。信中,梅芙没有表现出半点学业艰难或是想家的意思,但她一直都说,她想念我。现在没有她在身边辅导我功课,我才第一次想到在她小时候,是谁辅导她功课呢?菲菲毛?我表示怀疑。我坐在厨房的桌子旁,打开课本。

桑迪站在我身后:“让我看看,我以前数学不错。”

“我自己能行。”我说道。

“你只想着摆脱你姐姐。”乔斯林一边说话,一边坚定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免得我尴尬,“结果呢,她不在家,你就想她了。”

桑迪大笑起来,用洗碗巾打乔斯林。

她说对了一半。我从未想过要摆脱梅芙。“你有姐妹吗?”我问乔斯林。

桑迪和乔斯林都在笑,然后她们同时停下来。“你在开玩笑吗?”乔斯林说道。

“没有呀。”我说道,不知道她们在笑什么、怎么又不笑了,但还没等她们纠正我,我就看了出来——这两个女人长得很像,我一直都看在眼里,但没往心里去。

桑迪歪着脑袋:“丹尼,你认真的?你不知道我们是亲姐妹?”

那一刻,我本可以告诉她们,我知道她们有多相似,又有多不同,但说不说并不重要。我从未想过她们的亲人是谁,也没想过她们回家见的家人是谁。我只知道,她们负责照顾我们。我记得,桑迪的丈夫生病了,她有两个星期不在,接着她丈夫死了,她又有几天不在。“我不知道。”

“这是因为我漂亮得多。”乔斯林说道。她想搞笑一下,放我一马,但我也看不出谁比谁漂亮。她们比我父亲年轻,但比安德烈娅年长,再多的,我就区别不出来了。我知道不能问。乔斯林高一些,瘦一些,头发是不自然的金色。桑迪总是用两个发夹把厚厚的棕色头发别在后面,神情也许要和蔼些。她的脸颊是粉红色的,眉毛非常漂亮——如果还有“眉毛漂亮”这一说,我也不清楚。乔斯林已婚,桑迪丧偶。两人都有孩子,我知道这个,因为我们穿不下的衣服,梅芙都给了她们;因为遇上孩子病得厉害的时候,她们就不来上班。她们回来之后,我有没有问过是谁生病了?有没有好点?我没有。我非常喜欢她们两个人,桑迪和乔斯林,我都喜欢。让她们失望了,我感觉很不好。

桑迪摇了摇脑袋:“男孩子呀。”她说了这么一句话,免除了我所有的责任。

梅芙宿舍的前台有一部电话。我背了电话号码。我给她打电话,她们就派人到三楼去敲门,看她在不在,而她通常都不在,她喜欢在图书馆看书。从派人去看她在不在,到给她留个口信,整个过程耗时至少七分钟,而我父亲认为长途电话不宜超过三分钟。我绝望地想要跟姐姐说话,想要问她是否知道乔斯林和桑迪是姐妹。如果她真的知道,那我就要问她为什么这么大意,不告诉我——但我没打电话。我走进会客厅,站在她的画像前,在她10岁的亲切目光下,暗自咒骂。我决定等到星期六时问父亲。那个星期一天天地过去,桑迪和乔斯林的相似之处变得灼然醒目:每天早上,我出发去搭学校巴士,她们并排站在厨房里,两人真像呀;她们冲我挥手,就像两个花样游泳运动员一样,真像呀;当然了,她们的声音也是一样的。我才意识到,我在楼上的时候,从来分不清是她们中的哪一个在叫我。我全都没注意到,我到底是有什么毛病?

“有什么关系呢?”终于等到了星期六,我们出发去收租,我父亲如是说道。

“但你是知道的。”

“我当然知道。我雇了她们,或者说是你母亲雇了她们。你母亲总是在雇人。一开始是桑迪,没过两个星期,桑迪说她妹妹也需要一份工作,于是我们就把她们两个人都雇了。你对她们一直都非常好。我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我想要说,问题就是我对世界是麻木的。即便是在自己家里,我也不知道周围的情况。我母亲雇了她们,她知道她们是姐妹,也就是说她是好人。我甚至不知道她们是姐妹,也就是说我是个混账东西。但这也是我把现在叠加在过去之上了。当时,我甚至没去想我为什么会觉得堵得慌。有好几个星期,我都尽量回避桑迪和乔斯林,但那是不可能的。最后我决定相信我本来知道她们之间的关系,但后来却忘了。

桑迪和乔斯林在管理家务方面,有完全的自主权。也许我们偶尔会说,再来一顿炖牛肉配汤团多好呀,或者再做一次可口的苹果派吧,但这样的时候很少。她们知道我们喜欢什么,我们不用说,她们自己就做了。家里从来不会缺苹果或是咸味饼干,图书室桌子左手边的抽屉里总是有邮票,浴室里总是放着干净的毛巾。桑迪不仅熨烫我们的衣服,还有床单和枕套。只要梅芙在家,冰箱门的搁架上总是有一排闪闪发光的胰岛素瓶子,一打开冰箱,就看见瓶子在抖动。还没有一次性针管的时候,她们还会给针管消毒。我们从来不用嘱咐她们洗衣服或是擦地板,事情总是被处理得井井有条,我们根本就没机会注意到有事需要做。

安德烈娅来了之后,一切都变了。她制订每周的食谱,让乔斯林照着做,她每道菜都要进行点评:汤的盐味不够;乔斯林给她女儿盛的土豆泥太多。她们怎么可能吃得完那么多土豆泥?她已经明确说过要比目鱼,为什么乔斯林端上来的是鳕鱼?就不能劳神到另一个市场去看看有没有比目鱼吗?安德烈娅需要事事关心吗?她每天都在找额外的事情给桑迪做:给储藏室的架子掸灰,或者清洗薄窗帘。我再也没有听到过桑迪和乔斯林在过道里说话的声音,再也没有听到过乔斯林早上来时气势磅礴的口哨声。她们不可以站在楼梯下面大声提问,得像文明人一样,走上来找我们。安德烈娅是这样说的。桑迪和乔斯林刻意少露面、讲礼节,哪儿看不到我们,她们就在哪儿干活。或许是我自己的缘故:梅芙离开后,我更多的时候都在自己卧室待着。

房子的二楼有六个卧室:我父亲的;我的;梅芙的;布莱特和诺尔玛的卧室阳光充足,有两张床;还有一间客房,但从未有客人住过;最后一个房间被改成了家庭办公室。楼梯平台上有一个休息区,但在诺尔玛和布莱特出现之前,从未有人在那儿坐过。她俩似乎很喜欢坐在楼梯顶部。

一天晚餐的时候,安德烈娅宣布要重新安排房间:“我要让诺尔玛搬进那个有窗座的房间。”她说道。

我和父亲只是看着她,桑迪正在往玻璃杯里加水,往后退了一步。

安德烈娅什么都没注意到。“现在家里最大的女孩是诺尔玛。那是给大女儿住的房间。”

诺尔玛的嘴巴微微张开了。我看得出来,她之前也不知道这事。如果之前她想到梅芙的房间里去,那是因为她想跟梅芙在一起。

“梅芙还要回家的,”父亲说道,“她只是去了纽约。”

“她回家探望的时候,可以住三楼,三楼的房间挺漂亮的。桑迪,你收拾一间出来吧,对吧,桑迪?”

但桑迪没有回答。她把水罐抱在胸前,仿佛如果不加克制,就会把罐子扔过去一样。

“我觉得没必要这样,”父亲说道,“这里又不缺睡觉的地方。诺尔玛想要自己的房间,可以睡在客房。”

“客房是给客人用的。诺尔玛就睡在那个有窗座的房间吧。整栋房子里,那个卧室最好,视线也最好。人不住这里,还像神龛一样给留着,太傻了吧。说真的,我还想过,也许我们应该用那个房间,但壁橱不够大。诺尔玛的裙子都那么小,那个壁橱你用正好,是不是?”

诺尔玛缓慢地点了点头,一方面是害怕她母亲,一方面是着迷于那个窗座。多好的窗帘呀,一拉上,就挡住了整个世界。

“我想要睡梅芙的房间。”布莱特说道。布莱特还没调整过来,不习惯住在这么大的房子里,就像我之前一样,她紧紧抓住她姐姐不放。

“你们都要有自己的房间,诺尔玛会让你进去玩儿的,”她母亲说道,“每个人都会适应过来的。就像你们父亲说的那样,这房子够大,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房间。”

这话一出口,整件事情就画上了句号。我一个字都没说。我看着父亲,如今他显然也是诺尔玛和布莱特的父亲,我希望他能再试一试,但他就那样算了。安德烈娅长得非常漂亮。父亲可以当场遂了她的心愿,也可以等等,之后再遂她的愿,但不管怎样,她终归都会遂愿。

那时,我正好爱上了范赫贝克家的一个女儿,或者说爱上了她的画像,我称呼她为朱莉娅。朱莉娅有着窄窄的肩膀,黄色的头发用绿色的绸带绑在脑后。她的画像在荷兰屋三楼的一间卧室里,悬挂在无人睡过的床头。除了我,只有桑迪星期四会来这里,她要给房间吸尘,还要用抹布把东西擦一遍。我相信我和朱莉娅本是天生一对,只是错生在了不同的时空。我越想越是觉得不公,最后我犯下了错误,给在巴纳德学院的姐姐打去电话,问她是否想过三楼卧室画像里的那个女孩是谁,就是灰绿色眼睛的那个女孩,范赫贝克家的女儿。

“女儿?”梅芙说道。那天我运气好,她在寝室,接了电话,“他家没女儿。我觉得那是范赫贝克太太还是女孩时候的画像。你把画像拿到楼下,放在一起看。我觉得是同一个人。”

姐姐取笑我时毫不留情,可以说到我耳朵流血,但她常常也像对待同龄人一样和我说话,无论我提什么问题,她都诚实回答。听她说话的语气,我知道姐姐没开玩笑,甚至还特别留心地听我说话。我跑上旋转楼梯,到了三楼,站在没人用过的床上,从墙上取下我心爱女孩的镀金雕刻画框(她可能不愿意要这么华丽的画框,但这画框还不够华丽,还配不上她)。我的朱莉娅不是范赫贝克太太,但是,等到我把画拿到楼下,靠在壁炉架上,显而易见,梅芙是对的。这是同一个女人在生命两端的画像,范赫贝克老太太的黑丝绸扣子一直扣到脖子,年轻的朱莉娅则如沐春风。说真的,即便这不是同一个女人,如此相像的面容,总有一天女儿也会变成母亲的样子。这时,乔斯林从拐角处出来,看到我站在那里看两幅放在一起的画像。她摇了摇头。“岁月不饶人呀。”她说道。

桑迪和乔斯林把梅芙的东西搬到了三楼。至少这个房间跟她的老房间一样,也朝着后花园。至少望出去,景致多少是一样的,甚至还可以说更好一点:树枝少一些,树叶多一些。但当然了,窗户是老虎窗,也没有窗座。比起原来的房间,新房间只有巴掌大一块,顶上就是屋檐,天花板是倾斜的。梅芙那么高的个子,分分钟都会撞到头的。

把梅芙的房间变成诺尔玛的这件丧气事,谁都没有想到会花那么长的时间。梅芙的东西一被搬空,安德烈娅就想重新粉刷房间,等刷完之后,她又改变了心意,开始往家里搬回一本本的墙纸样本。她去购物,买新床罩,买新的小地毯。两个星期的时间里,我们所有人就只听到她说重新装修的事。但直到梅芙回家过感恩节,我才发现没人敢告诉姐姐,她被驱逐了。这事当然归我父亲,我们其他人当然也知道他是绝对不会干的。梅芙进了前厅,抱着我转圈,亲吻桑迪和乔斯林,亲吻两个小女孩。突然我们都意识到,她要上楼了,就要看到自己以前的床上满是布娃娃的样子。就在这时,有着大将风范的安德烈娅展示出了她处变不惊的本事。

“梅芙,自从你走了后,我们另做了安排。你的房间在三楼。是个非常不错的房间。”

“阁楼?”梅芙问道。

“三楼。”安德烈娅重复道。

父亲拎上梅芙的行李。他无话可说,但至少愿意和梅芙一起上楼。他膝盖不好,上楼不方便,从来不上三楼。梅芙还穿着她的红色外套,戴着手套。她笑了起来。“这就像是《小公主》!”她说道,“小女孩的钱没了,他们就让她住在阁楼,还让她打扫壁炉。”她转身对着诺尔玛:“小姐,别打什么主意。我才不会帮你打扫壁炉呢。”

“那还是我的差事。”桑迪说道。几个月了,我都没听到桑迪说笑,可梅芙搬到三楼这件事还真没什么可笑的。

“嗯,那我们上去吧,”梅芙对我们父亲说道,“路途漫漫。我们得早点出发,否则没法准时赶回来用晚餐。好香的味道。”她看着布莱特:“是你这么好闻吗?”

布莱特笑了,但诺尔玛眼泪汪汪地跑出房间,拿走梅芙的房间可能对梅芙意味着什么,她突然明白了。梅芙看着她跑开,我从梅芙的脸上看得出来,她不知道该安慰谁:诺尔玛?桑迪?还是我?父亲拿着她的包,往楼上走。她犹豫了片刻,跟了上去。他们真的去了好久好久,但没人上三楼催他们,没人去告诉他们餐桌已摆好,我们在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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