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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人05:伦敦规则  作者:米克·赫伦

兰姆离开斯劳屋之后,雪莉爬进了他的办公室——说“爬”或许是用词不当,同样地,也不能说兰姆走前她一直在躲藏。但她真的不想被抓到翻他的办公桌,而正因如此,J.K.科站在门口跟她打招呼的时候,她几乎跳起来撞到屋顶。

“在找兰姆的枪?”

“是马库斯的枪。”她过了半天才平静下来。

科耸耸肩。

之前她听到后门开合了几次,以为所有人都已经下班离开了。如果要打赌的话,她肯定会赌科是第一个走的。

“反正跟你没关系。”

“确实。”

左手边最下面的抽屉是锁着的。雪莉在口袋里摸了一阵,掏出了马库斯的万能钥匙。

科说:“反正你或许早晚都会告诉我。只要我在这儿站的时间足够长。”

“他们朝我开过枪,”雪莉说,“就在何的房子外面。如果他们再朝我开枪,我一定要还击。”

“在教堂?”

“对啊。”

“今天任何人胆敢在教堂附近掏枪,二十秒之后就变成猫粮了。”

雪莉没接话。

最小的那把钥匙合适。她打开了抽屉,看到一个鞋盒。

科说:“问题是,我觉得他们不会去教堂。”

“你说的是其他同事?”

“我说的是阿伯茨菲尔德小队。”

“为什么?”

“因为他们之前都是小打小闹,今天的威斯敏斯特教堂可是正经的大阵仗。”

她打开鞋盒的盖子。里面枪口抵枪托放着两把手枪。她猜那把黑克勒·科赫是兰姆的,另外一把格洛克曾属于马库斯。

“并且我不认为这帮孩子能跟伦敦最精英的防御力量对抗。我猜他们还是喜欢捏软柿子。”

“那你为什么不早说呢?”

“现在没人听我的了。”

“那肯定是因为你杀了丹尼斯·金博尔。”

格洛克上了膛,这很好——另一把枪她没动。她觉得,偷兰姆的枪后果肯定比偷午餐还要严重,而从没有人偷过兰姆的午餐。

她拿出了那把格洛克,把鞋盒的盖子盖好,放回原位,然后锁上抽屉。

“他们或许应该给你立一座碑,”她说,“如果这样能让你感觉好些的话。”

“谢谢。”

“不过他们永远不会。他们会把你关进监狱——抱歉。”

“拿到你想要的东西了?”

“对啊。”

“所以你现在要动身去教堂了吧。”

那是路易莎和瑞弗要去的地方,而这两个王八蛋都没等她。而且科刚才说的今天在教堂附近掏枪的后果可能是对的,可她不会举着枪乱晃对吧?只是以防万一。下次再有人朝她开枪,她就不用躲在汽车后面了。

“我以为你已经回家了。”她边起身边说。

“你真觉得我是个精神病人吗?”

“没想过,”她撒了一句谎,“嗯,也许吧。怎么了?”

“只是好奇。”

“你也知道,我也不是专业的。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我知道。”

“我想起来了,你在心理评估部门干过。你觉得呢?”

“说不好。有可能。”

“你最近真的话多了不少。”

“这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吧。”

“也许吧。”她突然感觉拿着一把枪聊天有点儿尴尬。这或许会让他感到,她觉得有必要自卫。

那把枪塞在口袋里有点别扭。她需要一个包,或者别的什么东西。

“你还没问我,我觉得他们会去哪儿呢。”

“你觉得他们会去哪儿?”

“阿伯茨菲尔德。”科回答。

“……真的吗?”

“今天那里也有悼念仪式。跟威斯敏斯特教堂的悼念仪式同时进行。我估计现场会有安保,但跟伦敦的没法比——还会有媒体。”

“同一个地方袭击两次?”

他说:“我不确定有人这样干过。”

“基督骑自行车!”

“也可能是三轮——”

“你得把这件事告诉什么人啊。”

“谁也不会当真的——”他揉了揉鼻子说道,“考虑到斯劳发生的事。”

“是啊,可是——”

“何况我也许是错的。”

“是啊,可是——”

“所以我觉得我现在要做的,就是自己赶过去。”

“……真的吗?”

“开车三小时多一点儿。”

他把一串钥匙抛在半空又接住。雪莉猜,那肯定是何的钥匙。

“万一你要是说对了呢?万一他们真的去那儿了呢?”

“你现在不是有枪了吗?”

她心想,还是应该坚持A计划。其他所有人都在A计划上。她不想为了B计划错过了乐子。

“要么你也可以直奔教堂。随大溜。”他又抛起钥匙,“随你选。”

“为什么你想让我跟着你?”

“大概是我需要个副手?”

他才不需要副手——她心想——他需要的是炮友。

如果换作马库斯的话,会怎么做呢?他会去威斯敏斯特教堂,还是阿伯茨菲尔德?所有人都在教堂。这意味着,万一天上掉馅饼,她也分不到多少,根本无人在意。

“所以你跟我来吗?”

她心想,马库斯一定会确保所有出口都有人把守。

“……嗯,好吧。”

此时,他们已经抵达目的地。

他们花了三个半小时驾车赶路。两人都话不多,两小时换了一次班,由雪莉开完后半程。只有卫星导航偶尔叽叽喳喳地说几句话。放着手枪的口袋依然鼓鼓囊囊的;另一边的口袋里放着那包可卡因。她突然想到,万一他们被警察拦下搜查,这两样东西的组合大概会让人对她的品行产生负面印象。于是她心想,最好还是别被拦下搜查。有些问题比其他问题更好解决。

科下巴上的血已经干了,不过他并未把干涸的血迹擦掉。雪莉的耳朵感到温暖却不适,不过透明胶带至少能让血不要滴下来。

每小时整点,他们都会看一眼新闻:没什么新鲜事。头条依然被丹尼斯·金博尔占据,这或许算是他为了博取关注而做出的最后挣扎。而最新的报道不时透过挤满哀悼者的街道,从威斯敏斯特教堂传来。

“这次最好不是白跑一趟,你这个白痴。”雪莉心里说。她之所以没说出来,并非因为她担心科可能是个神经病,而是因为她害怕科万一不是。如果他真的拥有正常的情感,他的未来已然一片阴暗,不需要雪莉再来伤害他了。

来到了德比郡,他们仿佛进入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周围山丘连绵,绿荫蔽路。灌木树篱连着沟渠,到处是牛羊。

她上一次去乡下时,曾看到一只孔雀。那是俄罗斯间谍之外,她在当地见过的少数活物之一。

下坡处路旁立着一块告示牌,上面写着阿伯茨菲尔德。“您已经抵达目的地。”卫星导航快活地说了一句。大家终于能就一件事达成一致了,真好。

“嘿。”她说。她不知道应该如何称呼他:科?J.K?按说这件事一年前早就已经不是问题了。不管他喜欢别人如何称呼自己,他现在已经睡着了,或者跟睡着了一样。雪莉锤了一下他的肩膀:她下手不重,不过也没轻到他能继续装睡。他睁开了眼睛。“我们到了。”

科摘掉了耳机,环顾了一下四周。

有警察,人数还不少;没带枪,至少看不出带了枪,都忙着挥手拦停往来车辆。科晃了晃他的证件,对方意外地瞪大双眼。汽车都停在主街的一边,街道另一侧则有两个新闻摄制组的记者正对着摄像机镜头进行现场拍摄。更多车辆则停在三条小路上,每条小路的长度都不过一百码左右。主街环绕着教堂,勉强从雪莉眼中教堂的后花园——尽管里面立满了墓碑——与一座深宅大院的高墙之间穿过。乡下有乡下的规则:她可能也不懂。不过不管是什么样的规则,定然都来自那堵高墙背后,或者某个类似的地方。

教堂外停着一辆警用面包车,车附近立着一个门廊形状的装置,上面装饰着鲜花和玩具,以及剪成桃心和小花等各种形状的七彩纸片。另一个新闻摄制组开来的面包车占据了通向教堂的小路,雪莉觉得这样很讨厌。不过话又说回来,她是口袋里揣着一把枪来的。这似乎也有些过分。

不过既然来了,她希望能不虚此行。

她沿路绕着教堂转了一圈,找到一块足够放下何的车的地方,将车停了进去。她熄灭了引擎,下意识地拍了拍口袋——那把枪还在:不然还能去哪儿呢?——然后打量了一番周边环境。教堂后面是一排小屋,缤纷的色彩从窗台上的花盆里流溢出来;别处,路灯柱上绑着一束束鲜花,路上用粉笔画着什么,看似一个孩子的涂鸦:同样的五颜六色。紧接着,雪莉看出那地上画的也是花朵,而她马上又意识到,那就是某个死者倒地的地方。大多数村子都有一座战争纪念碑,而如今,阿伯茨菲尔德处处都是纪念碑。

“你做这些究竟是为了什么?”她问科。

科双眼直视前方,沉思良久才开口:“假如他们为了金博尔的事过来抓我?”

“肯定会的。”

“手里有一些东西或许会好一些。”

所以尽管我杀了一位议员——她心想——可我为了赌能抓到坏人的小概率事件,大老远一路开到了德比郡啊。

她并不认为这两者可以功过相抵。

“现在怎么办?”

他说:“教堂前的街道保护得很好。”

“全是赤手空拳的警察。”

“至少三个人有枪。”他边说边用手指着,“那边街角那两个。还有一个在前面路边。我们最先经过的就是他,就在刚过村名路牌那个地方。”

她还以为他刚才一直睡着。“步枪?”

“有一把步枪和两把机关枪。”

“你还挺擅长啊。”

他说:“有点儿被害妄想。有用。”她不知道对方是否在开玩笑,转念一想这些都不重要。

“那接下来的行动你有什么建议吗?”

他耸耸肩:“来到这儿就已经用光了我的所有点子。”

“我可以进到教堂里面。”

“你那玩意儿或许不应该端在口袋里。”

她可以把枪塞进牛仔裤后腰里。这样一来外面的部分就能用上衣挡住。

她一下车就掖好了枪。科点点头,似乎他也认为她的武装已经没那么显眼了,然后他朝着路远方比画了一下。

“我去那边看看。”

雪莉心想,他那边看完了之后,还可以到另一边再看一眼,然后他们俩差不多就完成任务了。

她一个人穿过街道。他们刚开进村子时还有钟声,这会儿钟声已经停了。那个占路的电视摄制组正把设备从教堂前的路上往人行道上搬。摄制组的人上下打量了她一番,不过显然他们最终认为她没什么新闻价值。

“满了吧?”她问道——当然是指教堂。

其中一个三十多岁、身穿唠唠叨叨字样T恤的工作人员看了她一眼,说:“是啊。”

“今天来了好多电视台的人吧?”

他想了一下说:“四个组?”

就这还控制媒体呢,雪莉心想。

“还有几个电台的正在商店旁边做街头采访。”有人插嘴道。那人说到“电台”一词的口气,就好像她说的是“麻疹”,仿佛在常人看来电台这东西早应该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那伙人离开了,只留她一个人站在穿过墓地、通向教堂前廊的碎石路上。这里堆放着更多鲜花。雪莉忍不住质疑,这一大堆无人看管的花束究竟有何意义:花十五镑或者二十镑,做出一个无人理睬的姿态,除了用来投身一场无差别的滥情大狂欢之外似乎毫无用处。到了最后,只有花店老板感觉好些了。但就在她从花束旁走过时,一股花香像旋转门一样直扑面门。就在这时,她的电话响了。

她好像失了智,第一反应竟然是伸手摸枪。

好在没有旁人注意到。教堂内传出仪式化应答的集体呢喃,接着便是乍听起来不知为何物、实际上却是数量众多的会众拿取赞美诗集的闷声。铃响到第三声,雪莉接通了电话:“啊,怎么了?”

“你在哪儿?”

“问这干什么?你在哪儿?”

“我在教堂,雪儿。瑞弗也在。你不在这附近吗?我们一直找不到你。”

“哦,对啊,我不在那儿啊,”她说,“这不是明摆着的嘛。”

路易莎强忍住自己恼火的叹息。“那你在哪儿呢?”

“我在阿伯茨菲尔德。”雪莉说。

“你说什么?”

“我跟科都在。”

“你们去那儿干什么?”

跟路易莎和瑞弗在威斯敏斯特教堂干的事一样,雪莉心想。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

唱诗开始了。神圣的歌声中蕴含着悲痛的沉重。雪莉知道这首赞美诗的旋律,却想不起是哪首。

“没什么,”她说,“你们那边怎么样了?”

她等了半天也没听到路易莎的答复,这才意识到已经没有信号了。这种乡下地方也难怪,神奇的是刚才电话居然能响。

她把手机揣好,打开教堂的门,溜了进去。教堂里满满当当,人们全都站着、唱着。空气憋闷而温暖,光线透过花玻璃照进来。她进门时有几个人转头看过来,不过并不多,她尽可能轻柔地关上了教堂的大门。后排的长椅上还有空位,不过她并不想待在这里,可既然来了,她也不想立即转身离开。那样会显得不够尊重。于是,她站在门口,环视教堂内部。她多久没进教堂了?她现在有话要对上帝说吗?她猜测,自己可能会想要问问上帝,为何要允许那些残害生命的暴徒侵入这个安宁之地。然而,自太古时代开始,一场场乡村中的屠戮就在上帝的眼皮子底下发生。事到如今,他老人家要么已经有了无懈可击的答案,要么就是根本不在乎。

赞美诗的歌声越来越响亮,逐渐成了回荡整个教堂的合唱。

过了好几分钟,人们才注意到外面的枪声。

标牌上写着阿伯茨菲尔德,并提醒访客小心驾驶。克里斯看到标牌,把车速提到了五十公里,然后五十五公里。

“正常开!”申在背后呵斥道。

可安说:“不用。这样挺好。”

申的衬衣上有血,不过不是他的血,而是丹尼死时喷在他身上的血。他身上还溅了别的东西,看上去有点儿像炒鸡蛋。等他下车来到光天化日之下,那副模样一定狼狈极了。

不过,再次出现在阿伯茨菲尔德街头的他,反正注定狼狈。

“现场会有很多摄像机,”安说,“全世界都将见证我们的胜利。”

然后又怎样呢,申暗想。最高领导人将看到他们的胜利,这倒是不假。可然后呢?

“我们直取教堂。”安说,仿佛是在回答申的问题。“他们现在就聚在那里,一定都在祈祷,但他们所祈求之事注定无法实现。”

五十五公里,六十五公里。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会集中在我们身上。”

面包车在坑坑洼洼的路上上下颠簸,左摇右摆。

前方,一位警官迎面走来,挥手示意他们停下。

J.K.科看到面包车驶来的时候心想:这可不妙。

汽车现在也是武器。任何东西都能用来伤人。

他先是走到了村子尽头上次袭击的现场,然后又折返教堂。当他走到村里唯一一家商店外、立着一排塑料材质读报栏的空地上时,两名记者凑了上来,其中一名举着话筒,不过他张开手回绝了。又走了几步,一位警官拦住了他,他再一次掏出证件给对方看,不过没有解释自己为何出现在此地。我之所以来这个地方,是因为如果我回家的话,只能坐等警察敲门。那位警官仔细看了看他的证件,仿佛是第一次看见这种东西——或许事实确实如此——然后继续慢条斯理地向前巡查。科又花了半分钟绕过了两个电视摄制组,这时有什么东西吸引得他回头看去。一辆面包车正朝这边驶来,并且开得飞快。

这可不妙。

刚才那位警官迈步走到路中间,示意面包车停下。

她没带武器。即便她带了武器,或许也没什么区别:她被直冲过来的面包车结结实实地撞飞出去,直飞到最近小屋的墙上,在上面挂了片刻,便栽到了地上。面包车撞人后急转方向,蹭到一辆停在附近的车,发出刺耳的尖声,紧接着调转车头,继续沿路向科的方向开来。

此时科也趴倒在地,躲在了一辆车的后面。

现场发出一阵喊叫声和奔跑声——不知什么人对着步话机吼了一阵。记者们也纷纷跑向被撞倒地的警官,不过就在面包车从他们身边驶过的一刻,车的后门“哗啦”一下打开了,接着科便听到了“砰砰砰”的枪声。一位记者被撞飞,撞上旁边一辆车的引擎盖,又弹了出去。

有人失声尖叫。

就在面包车飞驰而过的工夫,小路上跑来一位警官,瞄准面包车开了三枪。面包车的后门回弹关闭,正好接住了警官的三枪;而后随着面包车一颠,后门再次敞开。蹲在一旁的科短暂瞥见里面站着一个全身卡其色制服的持枪身影。他闻到空气中的恐惧、金属的味道以及欢乐的气息,他看到刚才那位开枪的警官像芭蕾舞演员那样做出一个单脚脚尖旋转的动作,不过做到一半便栽倒在地,他的步枪也紧接着落在地上。前面的面包车则是车头急转,猛地停住。

科的身后,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你拍到了吗?”

面包车驾驶员吃力地爬出车,刚举起枪,便被同时开枪的两位警官射杀。

科趁乱起身。他的身体似乎不听脑袋使唤,就这样动了起来,他也好奇地想要看看它接下来会做些什么。身体的动作缓慢却有效。面包车后面至少跳出来两个人,有一位持枪警官穿过停柩门冲进了教堂的院子,正在院墙后向外射击。另一位警官则以那辆被歹徒丢弃的面包车为掩护,摆好了射击的架势,却迟迟没有开枪。那位警官似乎在朝什么人喊着什么指令——是对他吗?

科穿过主路,蹲在倒地的警官身边。他本该先检查对方是否还有脉搏,不过此时此刻这一举动似乎已经没有意义,因为这位警官的喉咙几乎完全被炸没了。科好奇警官本人对此是什么感觉,不过转念一想,他应该已经没有任何感觉了。或许警官唯一的感觉,就是希望自己今天没有来过这个地方。这时,他意识到,自己的手正在捡起扔在地上的那把步枪。

“放下!把枪放下!”

这一次,指令很明显是对他发出的,于是他遵令放下了那把步枪,直到接连传来的枪声打断了远处那位警官的发令,把枪放——

他已经分不清枪手们在哪儿。即便假设现场有两个枪手——只有两个枪手——他却一个也找不到,不过,他能看到刚刚还朝他喊话的那个警官:此时他已经倒毙在地。由此可见,枪手在科的视野之外:肯定是教堂侧面,在环绕教堂的那条路上,在丹德尔停车的地方。他们的驾驶员还趴在面包车旁边,身上同样满是弹孔。雌雄大盗啊[《雌雄大盗》(Bonnie and Clyde),是一九六七年上映的美国影片,故事基于美国著名的鸳鸯大盗邦妮·帕克和克莱德·巴罗的故事改编。影片的结尾,男女主角邦妮和克莱德中了警方的埋伏,被打成了筛子,一人死在驾驶席,另一人倒毙车前。],科心想。

一个电视摄制组正在拍摄枪战的场面。

应该做点什么,科心想,不过并没有自告奋勇的打算。可他还是再次捡起了那把步枪,掂了掂分量,仿佛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身后一百多码的地方,有人在哀号:那个声音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即便如此,他依然注意到天气仍旧晴好,天空依然蔚蓝。他双手端枪,走向面包车。

这样不对,他心想。他应该趴伏在地,找个掩体藏起来。可枪手定然藏在拐角处。科明白,子弹可没法拐弯抹角。只要他一直待在大路上,就是安全的。

他走到街角,停了下来。这样的行为是不是精神变态?反正肯定不是明智之举。他想知道雪莉·丹德尔去了哪里,她是否会突然出现、一通爆射——还是说她已经死了。过去这几年,他时常祈祷着太平无事,或者即便出了什么事,也离自己远远的。所以他现在是在干什么?这不是他应该干的。他上一次杀人的时候——公平地讲,他上一次故意杀人的时候——那人手无寸铁,还被绑在暖气片上。杀掉那人并不需要冒多大的风险。可即便如此,手枪的后坐力还是扭伤了他的拇指。

距离最近的电视摄制组正对着他拍摄。他们手里没枪——要不把他们杀了?

虽然心里这么想,可他还是迈步转过了街角。

马路对面,隐蔽在教堂矮墙后的警官起身,猛射了两阵,在停着的车身上留下一排整齐的弹孔。中弹的车辆中有一辆属于罗德里克·何,而那辆车后也正是枪手的藏身之地:他蹲在人行道上,双腿伸开,后背靠着驾驶员一侧的车门。他在科的注视下换上新的弹夹,然后转身跪地,把枪架在车前盖上,朝着那位警官大概的方向一通乱射。教堂侧面的玻璃花窗应声破碎。科暗自纳闷,为什么那个枪手不往他这边看呢。科看他看得清清楚楚,但那个男人好像根本没看到他。两人相距大约仅有五十米,但对方却仿佛画廊里的铁皮鸭。不过,安全终究好过后悔。枪手的武器是半自动的,短时间内能发出的子弹远远超过科手里的这把枪。如果科现在出手却没有命中,后果就不止扭伤拇指那么简单了。

于是他放稳脚步,缓缓靠近,边走边瞄准。

在碎玻璃从天而降之前,歌声就开始渐弱。

在雪莉看来,那是一连串爆炸:先是教堂侧面的窗玻璃碎成了七彩的雹块,横飞到教堂的穹顶中央,然后撒在了教众的头上。那声音像风铃,像冰块。接着,和声也开始变得散乱,赞美诗让位于歇斯底里的号叫。管风琴演奏停止,尖叫开始。人们东躲西藏,和亲友一起躲避着倾泻而下的七彩碎玻璃;坐在长椅两端的人们则更是不管不顾地起身离席,朝着雪莉站的门口冲来。

不能让他们出去,她心想。枪手就在外面。

大门锁眼里插着一把老式大钥匙;她抓起钥匙一转,将钥匙拔了出来,然后伸开双臂面对着人群。不可以!她喊道——或者她以为自己喊了。局面转瞬间便失去控制,她无法确定自己的喊声是否管用。碎玻璃已经掉完了,但突然照进来的强光犹如当头一棒。转瞬间,教堂里的会众变成了暴民,尖叫吞噬了空气。一个年轻人在翻过长椅时被绊倒,紧接着就被他身后急于逃命的男人踩在脚下。雪莉再次高喊“不可以!”但此时人群已经逼近她的面前:她被挤靠在教堂大门上,呼吸越来越困难。祈祷成为惊惶,后者虽然也能让人万众一心,却是一种转瞬即逝的无脑狂热。有人踩到了她的脚,她急忙把脚抽回,却感觉仿佛在独力对抗一群野兽。冲在前面的人很快便跟雪莉一样挤成了一团,后面的人仍一心逃命,毫无意义地继续推搡。雪莉似乎听到外面又传来一阵枪声。不过那已经不是燃眉之急,因为在教堂大门的这一侧,在密集拥挤的人群当中,她的视线已经开始模糊,恐惧正在战胜理智。这样下去,一定会有人丧命。她也注定将是其中一个。又有人踩到了她的脚,有人的胳膊肘杵到了她的脸。有人的头撞到了她的鼻子,接着血就流下来了。

人群后方有一个男人拼命撕扯着前面的人。他一胳膊搂住身前一个女人的脖子,把她撂倒在地。

雪莉闭上了眼睛。她感到教堂的大门正在呻吟。如果这道门现在被挤开,她将被迎面冲来的僵尸大军踩成肉泥。

她应该让这帮人冲到枪手面前碰运气的。

尖叫声越来越响;人们的惶恐越来越强。有什么东西杵进了她的肚子,那是某人的某个身体部位,她说不出来是哪个部位,可那大概将是她生前最后的知觉。她慢慢忘记了如何呼吸。活埋应该就是这种感觉吧。活活被埋在人堆里。她咽下一口血:最后的一餐。假如她能摸得到枪,肯定会自行了断。下定决心的这一刻,感觉像是许了个愿,或者说是她成年以后的人生中最接近许愿的东西。让我摸到我的枪吧。我保证不会伤到别人。

就在这时,突然响起了铃声。

人们还在尖叫着、推搡着;雪莉还在拼命地呼吸,可这一切嘈杂的背后,突然响起一声铃声:那最初掩藏在嘈杂背后的铃声越升越高,终于盖过了一切吵嚷。铃声清晰而悦耳,尖叫声随着铃声的回荡越来越弱。顶在雪莉脸上的胳膊肘拿走了,杵在她肚子上的东西松开了,她终于得以重新呼吸到了空气:那固然是充满汗味、恐惧和将死未死之人腐臭气味的污浊空气,但毕竟是空气。她意识到自己手里抓着什么东西:某人的一条胳膊,然后又放开了它。拥挤的人群向后退却,有些人依然躺在地上,人们依然在哭泣、呜咽,发出恐惧的声响,但尖叫声已经停止,铃声仍在继续。

雪莉终于看清了,在圣坛上,牧师正站在那里,手里摇着一只摇铃。她看过去时,牧师逐渐放缓了动作,停了下来。他身后的玫瑰花窗完好无损。可右侧墙上高高的窄窗已经全部粉碎,它们讲述的故事也都变成了撒在地上、长椅上或者藏在人们头发中的碎片。教堂外,另一个故事也已经收尾。交火已经停止,只剩下对讲机中的噪声和交谈、大声咒骂,以及远处的警笛。

这时,在走道的另一端,出现一个端着短管机枪的年轻人。

刚才挤在门前的人群从雪莉身边散开,雪莉则迈过地上躺着的人们,向前走去。人们逐渐意识到了枪手的存在,却并未重归慌乱,而是绝望地平静以对。那些仍坐在长椅上的人们低下了头,仿佛不看枪手便可以将其行动的后果化于无形,而刚才涌向门口的人们则急于寻找藏身之处。

不过有些人依旧站在原地,直视着枪手。

他是怎么进来的?雪莉心中升起了疑问。

她随即想到了答案:后门。总有后门。

她几乎下意识地抽出了武器,双手紧握着马库斯的枪端在面前。

走了不到十步,她便站上了过道。

“把枪放下!”她冲对方叫道。

那人盯着她。瞥了一眼自己的枪,然后视线又放回了她的身上。

她应该二话不说便朝他开枪。他手里有枪,是个危险人物。他之前来过这里。在场的几十上百人都是无辜的靶子,他几秒之内就能置他们于死地。即便是将死之际,他动动手指也能杀掉他们。她应该现在就朝他开枪,一击爆头。她枪法精湛,这个距离足以将其毙命。

那个枪手看样子不过十七八岁——说不好。

“把枪放下,”她说,“否则我会杀了你。”

他并没有放下枪。

她继续向前逼近。对于本就是神枪手的她来说,他这个靶子越来越简单。

有人从外面捶打教堂的大门。

“放下枪。”她重复道。

她左边的一个小孩害怕地打了一个嗝。

大门上的敲击声再次响起,只不过这一次声音变得更闷、更重,似乎外面的人已经用上了攻城槌。

枪手身后,圣坛上的牧师已经闭上眼睛,低声祈祷。

枪手的嘴唇开始颤抖。

“立刻放下武器!”她说。

只要一枪。如果他继续顽抗,她完全有把握把子弹射入他的眼睛。或者他可以选择放下武器,不过必须是现在。

如果她再向前一步,她的枪口就将抵上他的额头。

他又瞥了一眼自己手里的枪,摇了摇头,似乎在否认现实、否认当下,抑或是否认自己此时此刻出现在此地的事实。

她应该立刻杀了他。趁他记起自己之前。趁他再次给阿伯茨菲尔德带来死亡之前。

她的枪口已经接触到了他的皮肤。

“我一直朝天射击。”他告诉她。

雪莉伸手抓住他的枪,他则乖乖地松开了手。

这时,她身后的大门被撞开,教堂里再次人声鼎沸。

可能是转天,也可能又过了一天。

被午后占据的斯劳屋里,蒸腾着令人窒息的热气。路易莎·盖伊为了打开办公室的窗户,让凉风吹进来,甚至已经磨掉了窗框上的漆皮。瑞弗·卡特怀特正在翻找他那正在响铃的手机;J.K.科则盯着楼下的车流。一股湿气在楼梯上飘荡、在楼梯平台上徘徊,把墙上的墙纸掀开。雪莉·丹德尔仰面朝天,听着钟表飞快的嘀嗒声,好奇究竟是时间变快了还是她自己变慢了。凯瑟琳·斯坦迪什则关着房门梳头发,她梳了九遍、十遍、十一遍,准备梳满三十遍就停下。罗德里克·何不知人在何处。而戴·泰维纳女士则正在爬斯劳屋的楼梯,她尽量不让自己碰到任何东西,如果能连楼梯都不碰就更好了。

“滚蛋!”泰维纳刚要抬手敲兰姆办公室的门,里面就传出了兰姆的吼声。

“我不会装没听见的。”她边说边推门进屋,反手关上房门,然后直奔这房间里唯一的窗户。

兰姆的双脚搭在桌面上,一根烟在临时用作烟灰缸的空烟盒里阴燃,另一根烟叼在他的嘴里。他的衬衣上少了一颗扣子的地方漏出灰色的胸毛,他一边心不在焉地抓挠着,一边看着显然执意要打开窗户的泰维纳跟挡住她的百叶窗较劲。“我必须得说,你这纯粹是浪费时间,”他说,“不过我看得确实很开心。”

她最终放弃了。“这屋里都没空气了。你能不能把那玩意儿掐了?”

“没问题。”他捻灭了嘴里的烟,然后又点了一根。“没别的事了吧?”

“美死你。”她一脸嫌恶地看了一眼访客的座位,然后把它拉得离兰姆的桌子远远的。她双手扶着椅子靠背。“我们得讨论一下关于你小弟的事[原文为“We need to discuss your staff”,其中staff既有“员工、工作人员”的意思,也有“长杆、长柄”之意。]。”

兰姆听了坏笑起来。

“我可不是什么实习生,”她说,“你那些黄段子在我这儿不顶用。”

“人人都是批评家。”

“J.K.科。这个人你怎么看?”

“如果看近来的新闻报道,他就是个英雄。”兰姆打了个哈欠,“可认识他的人都觉得他是个浑蛋。我觉得,真相应该介于两者之间。跟平常一样。”

“感谢你的高见。现场的警官说,科直接走到正拿着半自动步枪射击的枪手身边,近距离对着他的脑袋开了一枪。他用的是一把步枪。”

“是,我看到照片了。就像是杰克逊·波洛克[杰克逊·波洛克(Jackson Pollock,1912-1956),美国抽象表现主义绘画大师。]吐在比萨上了。”

“他们问科,为什么枪手没看到他过来。你知道他怎么回答的吗?他说是因为他靠近时脚步特别特别轻。”

“看来我得开始锁门了,”兰姆说,“他坐那儿盯着手指,本来就已经够瘆人的了。”

“另一方面,雪莉·丹德尔举着一把非法枪支,威胁到了一座教堂里平民的性命。她的目标也举着半自动武器。潜在伤亡人数简直不堪设想。她应该第一时间就将对方击毙。”

“明显是她上的愤怒管理课程起了副作用。不过往好的一面看,这样不是也给你留了一个活口嘛。你那些夹棍什么的不是正好派上用场了吗?只不过,哦,不对——我好像听说了一些谣言?”

“他进入教堂之前在交火中受伤,”戴女士说,“被送到最近的医院后即宣告死亡。”

“有意思,丹德尔可没提他有伤。”他等了片刻,可泰维纳依然面无表情。“嗯,那我只能希望,是某人的非法枪支让他受伤了。完事了吗?”

“差得远呢。你派了两个手下去阿伯茨菲尔德——你是疯了吗?”

“关于这件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相信我,总部的人一致认为你疯了。还有斯劳。科——又是他。金博尔被杀当晚,卡特怀特和科在斯劳。”

“卡特怀特和科,”兰姆说,“听上去像是一家律所的名字,你觉得呢?”

“你们当时应该都在关禁闭的。除非他们俩都有长相一模一样的双胞胎兄弟,否则我们的监控录像拍到的,在案发现场转悠的就是他们俩。”

“你感觉他们俩是不是发现了什么线索?”

“关于这一点,警局会通报我们的。我们已经将这个案子移交给他们。我猜这哥俩——哦——大概二十秒之后,就要被请去问话。”

兰姆拿出嘴里的烟,打量了片刻,面无表情。“你要把那两名特工移交给警方?”

“他们不是特工,兰姆。斯劳屋没有特工。总部勉强同意你管这个地方,是因为你为安全局做的——”

“行了,我记得住。”

“——可凡事都有度,你做得太过了。”

“也没人给我行动方案啊。他们就给我一串钥匙。我现在还留着呢。”

“是,呵呵,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人找你收回钥匙。这个烂摊子已经没救了。你手下这帮残次品就应该老老实实被拴在办公桌边,谁也没让他们到处逞能。说了这么多,我们甚至还没说到罗德里克·何——一个叛徒?竟然出现在这个地方?你的预算连换个挂衣钩都不够,没想到你竟然培养出了一个正儿八经的叛徒?”

兰姆把烟卷放回嘴里吸了一口,嘴唇弯曲起来。如果不是因为吸烟,那么嘴唇的弯曲就是因为他在微笑。很难分辨。

戴·泰维纳说:“所以他——你也要不回来了。绝对没戏。看样子,你的好日子已经到头了,杰克逊。”

“除非——”兰姆说。

“除非什么?”

“除非我能让你的美梦成真。”

她刚要开口说话,不过停住了。

不知道什么地方有一只钟表在嘀嗒作响,可她没看见。

她说:“不会又是关于你‘小弟’的俏皮话吧?”

“看你运气怎么样了。不过首先,来说说我们那位所谓的叛徒。事实是,那份惹来这么多麻烦的机密文件,那份你不想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文件,”他吐出一口烟,“根本就不是密件。”

泰维纳笑了。“又来这一套?那份文件在数据库里:所有数据库里的东西都是机密。”

“可这份不一样。”兰姆打开抽屉,拿出一张纸递了过去。“那份是副本。你先看一下编码。”

她照做了,眯缝着眼睛。“这是开玩笑吗?”

“哦,你想让我告诉你点儿有意思的事吗?不是,这不是玩笑。”他从开着的抽屉里拿出一瓶酒和两只杯子。他把酒瓶和杯子放在桌上,顿了一下,又收起了一只杯子。他在剩下的那只杯子里倒上满满一大杯苏格兰威士忌。“想听个故事吗?”

“反正你总会讲的。”

“倒是不假,不过你还是先坐下。”她纹丝不动,“我说真的。我会讲给你听。不过你得坐下听。”

“在你地盘上就得听你的规矩,是吧?”不过她最终还是在椅子上落座,手里依然拿着那张纸。

兰姆朝那张纸的方向点点头。“正如编码所示,那份文件十九年前已经解密。签署人是查尔斯·帕特纳,因为他是当时的局长。而除了局长之外,其他人无权对文件解密。”

“说点儿我不知道的。”

“可解密并不是他的主意,而是一个名为‘购物清单’的行动的一环。因为当时局里有一个叛徒。哦,不是帕特纳那种大鱼——他的事我们都知道了。那人只是个小喽啰,叫什么不重要,他背负巨额债务,想通过出卖秘密还债。”

他把酒杯举到嘴边,吞了一口。

“可惜这位无名氏先生刚挂出招牌就被抓了个现行——钱是拿不到了。可某个大聪明觉得可以用这件事做点文章。于是,购物清单行动应运而生。无名氏先生之前已经试过了水,有几家有意的机构知道他待价而沽。他们想知道的是,他手里到底有什么好货?”

“于是我们就给了他一份购物清单。”戴女士说。

“哦,对的。他拿到一大堆被捯饬得锃亮如新的陈年秘密。任何事都比不过把一碗装饰成鱼子酱的狗屎喂给对方更令人痛快。可是用这碗狗屎当诱饵之前,必须先解密,否则购物清单行动本身就成了叛国行为。任何人都不能出卖机密文件,即便是为了诱敌深入,即便材料本身已经没有战略价值。”

“比如水源文件。”泰维纳说。

“没错。那是某个前殖民地官员脑洞大开想出来的屁用没有的策略,提出这个计划的时候还流行遮阳帽呢。不过写成摘要确实听着像那么回事。如何颠覆一个国家。只要你不提它是五十年前提出的,肯定有一大堆邪恶博士趋之若鹜。”

“所以后来呢?”

“后来就是:无名氏先生自杀了。他或许是愧悔难当,也没准儿是周五晚上打飞机时绳子系得太紧了。于是购物清单计划仅完成了最初阶段。那就是向有意向的各方散发待售好物的清单。”

“国安部门就是这样得知了水源文件的存在。”

“嗯,对。水源文件就在清单上。只不过商店还没开门,它就下架了。不过你看,二十年后,国安部门认为应该搞到这份文件,因为如果他们能在这片绿色怡人之地将计划付诸实施,一定能让我们大出洋相。看似漫无目的的连环袭击突然满是安全局的痕迹,剧本文件改过日期后看着像是不到二十年前写的——于是就成这样了。”

“于是就成这样了,”她表示同意,“可我还没听到,这怎么能让我的梦想成真。”

“呵呵,”他说,“关键问题就是当初推动这一切的那个大聪明,究竟是谁。”

戴·泰维纳短暂地闭上了双眼。当她的眼睛重新睁开,里面散发着令人捉摸不透的光芒。“克劳德·惠兰。”她说。

“舍他其谁。”

她冲着他手里的酒杯点点头。“给我也来一杯?”

“我可是个宽宏大量的好心人,这点你是知道的。”他说,“不过你自己的酒,你他妈的还是自己买吧。”

“……这件事还有谁知道?”

“到目前为止吗?你知,我知,再有就是茉莉·多兰。我猜,你想亲自把这件事告诉惠兰。”

“跟他说他二十年前抖的机灵刚刚咬了我们所有人的屁股?没错,我想我会享受这段对话的。”

“哦,很好。那我们就都开心了。”

“然后就该开价了。你想要什么呢,杰克逊?”

“就是我一直希望的那样。别来烦我。”

“正合我意。”

“也正合我和我手下人的意。所以对于何,愿打愿罚悉听尊便,完事了给我送回来就行。我还有事让他办。至于另外两个——”

“他们可能与金博尔的死有牵连。”

“是啊,呜呜。不对,我认为最终查明的事实是:金博尔靠在脚手架上抽烟,碰巧有个浑蛋把一桶油漆落在了脚手架上。”他用闲着的那只手比画了一个螺旋下降的动作。“然后地心引力再次出手。”

“……你是认真的吗?”

兰姆耸耸肩。“所有人都告诉我吸烟有害健康。他们总不能全都说错了吧。就算他们都说错了,呃,现场不是还有扎法尔·贾弗里的马仔嘛。把金博尔的死算在一个黑人前科犯身上,这么点小事要是连你都做不到,这个国家得成什么样啊?”说完他摆出一副虔诚的表情。“想必这也是死者本人希望看到的。”

“或许还是意外事故的结论更好一些,”泰维纳说,“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你的手下就都平安无事了?”

“还有茉莉·多兰。她说你要赶她走。”他摇摇头,“这种事不会发生的。”

泰维纳换了一边跷起二郎腿。“我很好奇,为什么你要这样死死拴住茉莉。你是不想让别人在她的小王国里私下打探,是吧?谁知道他们会在那儿找到什么呢。毕竟你可不是什么缺少秘密的人。”

“有了我刚才给你的东西,局长的宝座就是你的了。克劳德作为阿伯茨菲尔德惨案的始作俑者,不可能坐得住。更别提还死了那么多企鹅。而且这件事跟近来其他烂摊子不一样,不是什么系统性的失败,可以完全扣在他一个人头上,这样一来你前进的路上就一片坦途。”他捻灭了手里的烟,把烟灰捻得到处都是。“你就照我说的做,同时保持微笑。就跟其他任何一行的专业人士一样。”

“那弗莱特呢?”

“弗莱特怎么了?她又不是我的人。”

“你这儿自有一套规矩是吧,杰克逊?”她站起身,“那好吧。就如你所愿。我甚至会照你说的,此时此地就面带微笑。可我不喜欢被人指手画脚。从来都不。你或许需要记住这一点。”

“只要涉及你,我所有事都记得清清楚楚。”

见她转身要走,兰姆伸手要再拿一根烟,可这个动作触发了他身体里的什么东西,他的脸一下子变得青紫。他仰靠在椅背上,剧烈咳嗽起来,一只手捂着胸口,另一只手紧抓着桌子,把酒杯打翻在地。他的眼睛不知是因为痛苦还是惊恐而变得湿润,他为了把空气吸进肺里花的气力大概都能砍倒一棵大树。戴安娜·泰维纳暗想,他看上去像一头为了分娩而痛苦挣扎的半水生哺乳动物——声音听着也像。她看着他,脸上浮现出微笑,也算是说话算数。然后她便离开了他的办公室,顺手关上了门。

她穿过楼梯平台,再一次敲响了凯瑟琳·斯坦迪什的房门,没等对方回应便推门进屋。凯瑟琳坐在桌前,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手里拿着一沓文件,正用桌面给文件的边缘找齐。她看到泰维纳,立即停下了手里的动作。

“他没事吧?”

“别提了。”泰维纳倚着办公室的门,“告诉我,凯瑟琳,”她说,“我一直好奇。兰姆有没有跟你说过,查尔斯·帕特纳究竟是怎么死的?”

黄昏终于到来。它钻出蛰伏了一整天的犄角旮旯,先是探出触须,接着化作弥散的乌云,如墨水渗入水中那般蔓延开来,如愿以偿地占据了斯劳屋的每个角落。它的兄长黑夜走起路来无所顾忌,嗓门也更大;可黄昏是家里鬼鬼祟祟的那一个,是秘密的收集者。在每一间办公室里,它都贴着墙潜行,舔舔踢脚线,碰碰管道;在楼梯平台上,它轻抚着球形的门拉手,钻过门缝,然后心满意足。它使劲顶着斯劳屋那扇从不打开也从不关闭的正门,轻轻推着它那无论晴天雨天都艰涩难开的后门;它悄无声息地同时踩上每一级阶梯,从里外两侧同时窥视每一扇窗户。它在紧锁的抽屉里寻找自己年幼的弟弟妹妹,每找到一个就变得愈发漆黑。黄昏也是匆匆过客,并且一直如此。它吃得越快,就越早让位于黑夜。

此时,它来到斯劳屋。它一边走动着,一边膨胀着,一边拾起白日留下的痕迹,用灰暗的手指捧起,榨取其中隐藏的奥秘。它听取白日里这片方寸之地内发生过的对话,贪婪地享用着眼下已轻到人耳难闻的低声细语。它从雪莉·丹德尔办公室的暖气背后,拾起她打开一个小纸包、用一张五英镑纸钞吸取包内之物的记忆。“归零。”雪莉吸完大声说道。黄昏尽管不明白人类的话语——它甚至没有词汇——还是捕捉到了她口吻中不甘的懊悔,将其收入囊中。在罗德里克·何空荡荡的房间里,黄昏一无所获,好在楼上的房间不乏有趣的瞬间和值得玩味之物。路易莎·盖伊留下了一丝香水的气味:黄昏没有嗅觉,可这痕迹中有它熟悉的意图,它认出了其中的目的。黄昏见过太多的你来我往,也欣赏人们为了这样的场合而付出的努力。

它在隔壁的房间流连许久,回味着白日的遗痕。它依然能听见瑞弗·卡特怀特的上一通电话。那通对方仅说了一个“瑞弗?”便挂断的电话,让瑞弗捉摸不定。“希多?”他或许本要如此回答;可一个单词毕竟只是一个孤立的声响,容易夹杂在其他知觉中消失无踪:比如在瑞弗看来,一旦他失去了下等马的身份,兰姆所能提供的任何保护都将荡然无存。因为虽然兰姆会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他手下的特工,但也会饶有兴味地看着其他人自寻死路。这也许并非事实——兰姆的人生中还有瑞弗全然无知的角落——但至少眼下,辞职走人已经不再是选项。这个结论在瑞弗走后依然在房间里回荡。J.K.科同样早已下班,不过他走前在房间里站了好久,似乎还对着从地毯的破洞向外窥视的黄昏露出了微笑。黄昏并不习惯这样的问候,它觉得科是否将它误认成了它的兄长黑夜。或许是时候认识一下了,只是没等黄昏自我介绍,科便已离开。也好,毕竟与黑夜平起平坐会面之人,哪个不是遍体鳞伤。

黄昏顺着楼梯继续上楼。在凯瑟琳·斯坦迪什的房间里,它想起它曾躲在文件柜下,听着戴安娜·泰维纳描述凯瑟琳前任老板生前的最后时刻,讲述杰克逊·兰姆如何谋杀了浴缸中的查尔斯·帕特纳。那固然是一次被获准的谋杀,可终究还是谋杀,而正是这次谋杀造成了兰姆的放逐,让斯劳屋成了他的王国。凯瑟琳如今的生活,全拜杰克逊·兰姆的罪行所赐。戴安娜·泰维纳觉得,这一点应当让她知道。黄昏以为,泰维纳走后凯瑟琳会痛哭失声、大喊大叫,或者大发雷霆,可它什么都没有听见。而等到时辰到了、它爬出藏身之地时,房间里已经空无一人,凯瑟琳·斯坦迪什已经消失不见。

于是黄昏终于来到了杰克逊·兰姆的房间,而后者当然也已久候多时。黄昏发现此地一无所获,因为杰克逊·兰姆随身带着黑暗,并且小心翼翼地不把一丝一毫落在无人在意的角落里。他留下的痕迹,除了洒出的威士忌和烟灰,便是搭在纸篓边缘上的一块已经弄脏的破手绢。黄昏上下打量了那块手绢一番,将其纳入对白日的知识当中——这些知识它过不了多久即将舍弃,因为无论在伦敦还是别处,这都是规则:一切白日发生之事——无论好坏——黄昏都会将其一一找出、吸取,然后统统忘记。毕竟,假如黄昏将一切牢记于心,那分量将压得它动弹不得,让它无法再追寻它的双胞胎兄弟黎明。黄昏永远追赶着黎明,却从未得见曙光。它不是慢了半拍,就是快了半拍。究竟是快是慢,谁也说不清。

这时,黄昏的兄长、过去一小时里一直在头顶上徘徊的黑夜,开始失去平衡,从空中跌落。很快,一切都将改变,而这一点又从未改变。黄昏最后一次环顾四周,可它的视线开始模糊、听觉变得朦胧。它已到过各处、见过一切。是时候离开了。它已然远去。在它身后,在黑暗之中,斯劳屋响起了鼾声,进入了沉睡。

但更重要的是:斯劳屋静待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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