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莫大

六神磊磊读金庸  作者:六神磊磊

莫大先生是一个普通人。虽然他贵为堂堂衡山派的掌门,也算是坐镇一方的大人物,衡山城下的小茶馆里都是关于他的传说,就好像北京咖啡厅里一度都是些商业大佬的名字一样。他还会武功,“衡山五神剑”虽然没学全,但“百变千幻衡山云雾十三式”耍得还是出神入化。他还懂音乐,能拉胡琴。

但这些都没用,改变不了他的本质,他仍然是一个普通人。

他很容易害怕。普通人的一大特点就是容易害怕,因为他们力量有限,世上往往有许多人他们招惹不起。在小说里,不时出现莫大先生害怕的字眼,比如“心中一凛”“惊惧惶惑”……看其他那些大枭雄、大人物如风清扬、任我行等会“惊惧”“惶惑”吗?基本不会的,可莫大先生会。

当那些强大、暴虐的人当面质问他的时候,莫大像一个凡夫俗子一样害怕。在嵩山,当左冷禅质问他是否杀了嵩山门人的时候,他便很不争气地“心中一凛”:


莫大先生心中一凛:“我杀这姓费的……难道令狐冲酒后失言……走漏风声?”


等他意识到左冷禅并没有确凿证据,自己尚算安全的时候,他又很不争气地“心中一宽”:


莫大先生心中一宽,摇头道:“你妄加猜测,又如何作得准?”


和普通人一样,莫大先生还喜欢打小算盘。他也会在“面子”和“利害”之间权衡,还会看人下菜碟。五岳剑派掌门人大比剑,出手还是不出手?莫大从一早就打起了小算盘,自己既不能“自始至终龟缩不出”,丢了一派掌门的面子,却又万万不能以卵击石,自找没趣,挑战左冷禅、令狐冲等强人。

他默默地评估着每个人的实力,暗中挑选着最合适的对手,打算稀里糊涂打上一架,场面上说得过去,也就是了。他先是挑中了泰山的老道玉磐子,“拟和这道人一拼”,后来又挑了华山的岳不群,觉得自己不会输给他。这就是莫大先生的小心思。瞧这算盘打的,完全和你我普通人一样犹疑、怯懦,爱面子,又谨小慎微。

他遇事不愿做出头鸟,懂得明哲保身,基本不肯当众太过忤逆强权。左冷禅横行无忌时,他不愿公然作对,最多顶撞几句,被左冷禅一威胁,便“哼了一声”,选择了沉默。

当沉默都不行的时候,他会干脆选择消失。嵩山派来杀他师弟刘正风满门,老幼妇孺都不留,连门人弟子也一起杀了,可莫大却选择了消失。当此时候,他甚至连面子都不顾了。按理说这可是在衡山,是在你莫大的地盘,满地流的都是衡山弟子的血,堂堂一派掌门岂能坐视?可是莫大却于大屠杀中隐身了,从头到尾,踪影全无。

对比一下作为客人的恒山派定逸师太,一介女流,仍激于义愤,向刽子手们拍出了愤怒的一掌。再对比一下华山女侠宁中则,后来在药王庙遭遇嵩山党徒的埋伏,明知不敌,亦有决死一战的勇毅。莫大先生诚然是相形见绌。衡山派托庇于此人,可谓有点不幸。

甚至金庸说他的外表都颇不堪,“猥琐平庸,似是个市井小人”,其实“似”字都多了,有些方面,他实实在在就是个市井小人。可奇怪的是:为什么那么多人又偏偏喜欢莫大呢,甚至包括金庸自己?

先有一点,莫大此人有头脑,不会人云亦云。别人说的话他是不肯盲信的,非要自己琢磨了、查证了才行。可别小看这一点,这不容易的。

人人都说令狐冲是败类、淫贼,结交匪类,把恒山派的尼姑们都变成了女朋友,拐带了到处跑。连令狐冲的师父都发了公开信,宣布划清界线,可谓是言之凿凿、铁证如山。莫大却偏偏不信,非要亲眼瞧瞧令狐冲,并且很快认定:令狐冲并非败类,反而是个好人。

那么,他会力排众议,以尊长身份站出来公开帮令狐冲说话吗?倒也不会的。他是莫大,不会做这样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事。但他却能在汉水之畔的冷酒铺中对令狐冲说一句:“来来来,我莫大敬你一杯。”所谓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

须知,他认可令狐冲,和向问天、任盈盈等认可令狐冲的意义不同。那些都是来自敌方阵营的善意,而莫大代表着己方阵营的温暖。莫大是五岳剑派的尊长,有他对令狐冲点头,就代表着五岳剑派没有完全否定、抛弃令狐冲。

事实上,莫大正是唯一一个和令狐冲单独喝过酒的五岳派尊长。当天下物议汹汹、故旧相疑之际,正教人士对令狐冲都是避之不及,唯独莫大主动来和他结交。人人都说令狐冲是淫贼,莫大却来了一句:“哼,人家都羡慕你艳福齐天,那又有甚么不好了?”当时的名门正派里,大家都爱装出一副道貌岸然、正人君子的模样,只有莫大说:自己要是年轻二十岁,教我晚晚陪着这许多姑娘,要像你这般守身如玉,那就办不到。

所以书上才说,令狐冲“一见到莫大瘦瘦小小的身子,胸中登时感到一阵温暖”。鬼域般的江湖里,能给人温暖的感觉,不容易。

莫大还会杀人。人人习惯了他有一把琴,却忘了琴里藏着剑。嵩山派的人杀了他师弟满门老少,他躲了,躲得颇为猥琐。但在大屠杀的当夜,刽子手之一的费彬落了单。这个嵩山派的四号人物杀了一天的人,如屠猪羊,杀得太轻松了,太容易了,于是把天下英雄都瞧得小了,以为衡山城里全是猪羊了。

此时窥伺在侧的莫大来了。他步出了藏身的丛林,缓缓接近了猎物。费彬看见了他,却毫不在意,只把他当成一个怯懦的掌门。费彬以为自己代表了强权和上意,无人敢忤逆。别人难道不是只能屈服和战栗吗?可他忘记了那是白天的游戏规则,不是夜里的。当费彬信心满满、骄傲至极地问莫大该如何处置刘正风时,莫大答了两个字:“该杀。”然后掣出琴中的剑,直取费彬。

琴中藏剑,剑发琴音。这是《笑傲江湖》里最诡异又最惊心动魄的场景之一。暗夜下,貌似怯懦之人,忽然现出了狰狞面目;形如猥琐之辈,猛地显露了金刚形象;看似绝望的黑沉沉大地,竟然有熔岩从缝隙中汹涌迸发。

瞬间战罢,莫大还剑入琴,转身而去,只剩下费彬躺在地上,胸口血箭如喷泉射向天空。有本署名古龙的书,叫《那一剑的风情》,这个名字可以转赠给莫大。那一剑尚不足以让他顶天立地,但已经可以为他正名。

莫大其人,是怯懦、算计和倔强、勇悍交杂的一个人。他只有在无人时才敢大放厥词,在黑夜下才敢拔剑相向。但他却还是守护住了一条底线,所谓“侠”的底线。在金庸小说里,此人是一个刚刚及格的“侠”,恰好踏在了线上,假如再往下降一降,便够不上“侠”这个字了,但要再往上升一升,又需要付出太多的勇毅和担当,他也不会干的。喜欢莫大者,便是喜欢他这份像我们但又不是我们的气质。他是一个有着庸人气息的侠客,或者说,是有着侠客底色的庸人。

最后,他有个优点,就是说话算话。他承诺要喝令狐冲的喜酒:


别人不来喝你的喜酒,我莫大偏来喝你三杯。他妈的,怕他个鸟?


数年之后,西湖梅庄,在令狐冲和任盈盈新婚之时,果然静夜中响起了胡琴曲《凤求凰》。他一向只奏《潇湘夜雨》,今天破例奏了一曲《凤求凰》,也算是兑现了一个长辈对小辈的“喝喜酒”承诺。在《笑傲江湖》最初的连载版里是没有这一幕的,后来作者在修订小说时给加进去了。这一曲《凤求凰》,与其说是莫大对令狐冲偏爱,倒不如说是金庸对莫大的偏爱:老小子,我还是给你加戏了。

这幽咽曲声,让人想起当年汉水之畔,令狐冲和莫大先生深宵饮酒后告别的场景,这是《笑傲江湖》里最美的文字:


(令狐冲)一凝步,向江中望去,只见坐船的窗中透出灯光,倒映在汉水之中,一条黄光,缓缓闪动。身后小酒店中,莫大先生的琴声渐趋低沉,静夜听来,甚是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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