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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小巫见大巫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 作者:曹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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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乘兴而来 重视人才历来是秦国的优良传统。姚贾成功地主持了四国合纵,其才能已经得到了足够的证明。对这样的人才,嬴政和李斯自然是志在必得,是以不惜贿赂郭开,将姚贾逼上咸阳。 关于姚贾来到咸阳之后的接待工作,嬴政和李斯已作了周密而细致的安排。两人之所以如此重视姚贾,不仅仅是因为姚贾人才难得。他们的目光放得更加长远。他们要通过姚贾来秦这个契机,对秦国多年来的外交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以便更好地为秦国的终极战略——统一天下服务。 姚贾日夜兼程,到了咸阳,立即得到嬴政的亲自接见。嬴政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先生啊先生,你可把寡人给害苦了。” 所谓善戏谑兮,不为虐兮。嬴政这句半玩笑半认真的话,一下子让气氛活跃起来。姚贾风尘仆仆地笑道:“姚贾当日为赵臣,食人之禄,忠人之事,让大王不痛快,正是姚贾的职责所在。大王如此说,是对我姚贾的赞美了。” 到今天为止,天下七王,姚贾算是见全了,而且都是零距离观察。天下七王,秦王最美,看来诚非虚言。另一方面,姚贾虽然早就知道嬴政是一个年轻的王,但真当嬴政那青春的面庞闪耀在眼前时,他还是忍不住暗暗吃惊。很难想象,地球上最强大的秦帝国就掌控在这个才二十四岁的小伙子手里。 文未必如其人,君却必然似其国。嬴政的气质就是秦国的气质,同样锐利、强悍、不可战胜。在他举手投足间,都让人强烈地感受到,天下没有他不能掌控的事物。姚贾曾经是他的敌人,给秦国带来了一场巨大的危机,而且这场危机目前还在持续,也不知道能不能安然化解过去。可嬴政对待姚贾,非但不予责备,反而还有心戏谑。这份气定神闲的威严,仿佛在告诉姚贾:是的,你不能伤害到我,你只能被我伤害。 寒暄过后,姚贾试图切入正题,开始谈论国际大势,彰显自己的核心价值。嬴政却岔开话,道:“来日方长,不忙不忙。先生远道而来,定然身心皆疲,寡人也不便久留。先生且于国尉府中好生歇息,他日寡人再听先生教诲不迟。” 姚贾无奈告退,心中不免嘀咕:这是唱的哪一出?嬴政的热情固然是无可挑剔,但终究是顾左右而言他,让他心里没底。尉缭在邀请信里,可是将他描绘成嬴政心中的天使、秦国热盼的救星来着。四国合纵,说急不急,说缓却也缓不得。而要拆散四国的合纵,难道还能有比他更合适的人选吗?莫非嬴政变卦了不成?在嬴政的眼中,难道只要把他召到咸阳,让他从此不再为四国谋划,就算顺利地达到了目的? 姚贾患得患失,心神无主地来到尉缭府中。他和尉缭虽是故人,但终究是差着年纪和辈分,见面也没有多少话好聊。姚贾想试着打探一下嬴政对自己的确切态度,尉缭却瞪了他一眼,不耐烦地道:“年轻人,镇静!”谈话于是就此结束。 尉缭为人简朴,清心寡欲,也没有什么夜生活,每天比小朋友还乖,不用人催,很早就乖乖地上床睡觉了。姚贾一个人待着,也甚觉无趣,只得怏怏睡去。 姚贾囫囵过了一夜。第二天,没有等到嬴政的召见,却接到了李斯的请柬,邀他赴家宴。对咸阳的政局,姚贾大致有些了解,对于李斯这个名字,也可以算是久仰了。别看李斯在秦国政坛的排名只在第五六位的样子,却是嬴政面前的第一红人,最得势最用事。名为廷尉,却朝政事务一把抓,什么都管。作为秦国最显赫的大臣,李斯主动邀他赴家宴,这背后又藏着什么玄机? 要知道,家宴是私人性质的会面,非极度亲密之关系,一般不会把人往家里引。倘若丈母娘邀请一男子赴家宴,基本上就是承认他的女婿地位了(当然,急着嫁女儿的除外)。李斯此举,很难说不是出于嬴政的授意,至少也是经过嬴政的默许。姚贾如此一想,于是应允。他曾听过尉缭对李斯的评价,尉缭道:“辅佐秦王得天下者,必李斯也。”对于尉缭的这个评价,姚贾颇有些不服气。他倒要去会会李斯,看看传说中那个和他一样白手起家的牛人,亲手验验他的成色。 2.廷尉府 李斯的家庭如今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李家只有可怜巴巴的四口人——李斯、李斯之妻、李由、李瞻。连只苍蝇飞进家来,也能知道是来找谁的。现在的李家已成了显赫的廷尉府,人丁急剧膨胀,算上舍人、仆从、奴婢这些外围人等,已有千余口之多。而李斯的家属,也就是他的女人和孩子们,人数也得到了迅速壮大。 今日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对男人来说,这也就意味着旧的不去,新的不来。那时候可不是这样。对李斯来说,想要纳新,也用不着吐故,抛弃糟糠之妻,从而背上一个始乱终弃的骂名。更何况,李斯的妻子乃是李斯在这个世上最信任也最愧疚的人,抛弃她的念头,他是从来也没有动过。王宝钏十八年寒窑苦等薛平贵,传为千古佳话。李斯的妻子为了李斯,也在上蔡独守了十一年空房。虽在时间上不能和王宝钏媲美,但其深情和痴心却别无二致。 妻子对他的不离不弃,让李斯由衷地感激和骄傲。尤其是每当他想到,在未来的二十一世纪,爱情已沦为一种易消耗品,人们有耐心等待地铁到站、等待比赛开球、等待股票上涨、等待房价下跌,却再也无人愿意为了一份虚无的坚贞,甘心守候离去的爱人,李斯对妻子便越发充满敬意,越发备感珍惜。 妻子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但纳妾乃是那个时代的惯例,李斯也不能免俗。李斯的小妾数目可观,面容更是可观,个个皆是难得一见的美人。在李斯身上正应了那句老话:娶妻娶德,纳妾纳色。 对于李斯纳妾,妻子倒也想得开。男人嘛,好比是茶壶,总不能只给它配一个茶杯吧。再说了,人一多,家里也兴旺热闹,否则,堂堂的廷尉府,却冷冷清清,既配不上老爷的身份,也没的坏了老爷的心情。就这样,李斯妻妾成群,枝繁则叶茂,子女自然也渐渐多了起来。 对于姚贾的造访,李斯显然极其看重,特意让家人都出来拜见叙礼。看着李斯这温馨和睦的一大家子,娇艳如花的妻妾,天真烂漫的孩子,姚贾忽然百感交集,几欲垂泪。 3.单身汉 多年以来,姚贾颠沛流离,居无定所,形近盲流。家本应是世上最温暖的地方,就连贩夫走卒都能拥有一个,而他却偏偏没有。他何尝不想安定下来,经营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看孩子吐口水,为妻妾画柳眉。然而,他怎么能安定得下来。他的前半生,终日来去奔波,游说诸侯,无奈穷神附体,始终没能置下半份产业。他可不想和那些贩夫走卒一样:“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心高气傲的他连独善其身都还来不及,又哪里敢构建家庭,既束缚自己,又拖累妻子? 姚贾压抑着对家的向往,孑然一身地与世界对抗,而这也让他一直处于麻木的“亚快乐”状态。当他出入六国宫殿,他不快乐;当他揖让人主之前,他不快乐;当他挥金如土,他不快乐;当他颐指气使,他不快乐。他也曾大惑不解:难道,自己已经丧失了快乐的功能? 直到今天,姚贾看到了李斯和他的家庭,看到了李斯那微微发胖的身躯,也看到了李斯的平和淡定,他这才明白过来:他想要有个家,他需要有个家。他感受到了一种饥渴,一种召唤。可是,他的家在哪里? 奥德修斯在他的神奇之旅中,战胜了各种艰辛危难。而当奥德修斯漂泊绝望之时,是什么支撑他不曾倒下?是对家的信念,是对家的热爱。而他姚贾呢,他的家在哪里?他旅程的方向又在哪里?这么多年来,他就像是伟大的Beatles(披头士乐队)在歌曲Nowhere Man(《无根之人》)里唱的那样: He’s a real Nowhere Man,(他是一个无根之人,) Sitting in his Nowhere Land,(坐于他的无根之地,) Making all his Nowhere Plans,(想着他的无根之计,) For nobody.(和谁都没关系。) Doesn’t have a point of view,(他既无立场可取,) Knows not where he’s going to……(亦不知何处能去……) 姚贾羡慕甚至妒忌李斯。李斯只比他大四岁而已,然而,所谓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至少在“齐家”上,李斯已经大大地领先于他,甚至是远远地将他甩在身后。即便天崩地裂,李斯也还有家这个港湾,可他姚贾呢?从不曾有人在清晨为他束发,从不曾有人在深夜为他留门,也从不曾有人在他沮丧时安慰他,从不曾有人在他得意时和他分享。他永在黑暗的旷野之中,两条腿,一个人。 是的,他过着残缺的人生,而这究竟该怪罪于谁?他是一直坚信自己必将大富大贵的。在他的意识里,也只有到那时,他才应该安定下来,许妻子以幸福,给孩子以未来。而他四处游说,谋求利禄,正是在为那个将来的家添砖加瓦。他也知道别人对他这样的游说之士的评价,说他不忠不义,唯利是图,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可是,那些高贵的批评家先生,有哪一个体会过家徒四壁的凄凉,又有哪一个品尝过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滋味?孟子有云,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他作为一个典型的无产者,凭什么要求他有恒心?况且,他并非视忠义为无物,他其实也不愿意被人戳着脊梁骨骂作没品位没格局,可是六国国君从来都将他当临时工对待,给着微薄的(当然是相对于姚贾认为自己理应得到的而言)俸禄。他凭什么忠?他凭什么义?又要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岂有这样的道理! 而这次,他被赵国驱逐出境,他好不容易积攒的财富,都被赵王无情地全部籍没。他破产了,他成了一个穷光蛋,again(再一次)!当他从赵国进入函谷关,秦国的官吏要他申报随身财物,以便征税之时,他只能像王尔德那样,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解嘲地说道:除了我的天才,再无他物可以申报。 4.舞者的光荣 且说李斯大开筵席,款待姚贾,蒙恬作陪。姚贾由于方才的刺激,不免情绪低落,神情游离。李斯见姚贾心不在焉,也不急着步入正题,只是殷勤劝酒。 酒过三巡,姚贾这才慢慢兴奋起来,开始进入状态。即便如此,姚贾的话却也不多,大部分时间还是李斯一个人在不着边际地闲谈。作为一个职业说客,姚贾始终认为,好钢用在刀刃上,平时的他,总是能不说话就不说话。把口才用来闲聊,不仅浪费时间,更损伤元气。 再尽一觞,李斯大笑道:“美酒虽好,也须美声美色相伴。李斯为先生请乐舞。”李斯拍掌,一时间,云之君兮纷纷而来下,仙之人兮列如麻。数十位绝色舞姬充斥堂内,艳光生发,香风习习,浑不似人间凡尘。 舞姬含羞浅笑,向姚贾盈盈拜倒,再起身时,忽然都凝固不动,宛如一尊尊曼妙的雕塑,呈现出千姿百态。 目睹这样的情形,有那么一刹那,姚贾产生了一种奇怪的错觉,以为自己其实是希腊神话中的蛇发女妖美杜莎,能用目光把人变成石头。不过他很快意识到那只是神话罢了,于是保持着礼貌的克制,期待起戏剧的后续。 一童子抱筝而入,置于阶前。蒙恬长身而起,于筝前肃然端坐,凝神片刻,然后以修长的手指轻轻拨下第一根弦。 宛如雨滴伤感了离别,音符淹没了静寂,原本定格的娇艳舞姬在音乐中骤然复活,翩跹而舞。 空旷高远的大堂,演奏效果极其出色。此时的蒙恬已不再是秦国最著名的少年公子、尊贵的将军之孙,他只是一个物我两忘的乐师,用魔力的手指次第释放出被囚禁在筝弦中的精灵。 而在蒙恬和舞姬之间,仿佛存有一份神秘的契约。筝声时而温柔,如同爱人的抚摩,舞姬颤动着迎合;时而绝情,如同鞭子抽打,让舞姬痛苦地闪避;时而如狂风,吹拂着舞姬的腰肢,似柳条恣意飘荡;时而如夜色,宁静地经过那些青春而饱满的身体,让她们慵懒而忧伤。 筝声的穿行渐慢渐歇,音符以消失的姿态上升,漫过屋顶,穿越云层,直至永不可再闻。而舞姬也停住了她们的身躯,一个个面泛红霞,轻汗薄衣,呼吸潮湿,目光迷离。 一曲就此终了。姚贾恍惚失魂,久久不能动弹。他知道,自己被感动了,被征服了。至于为什么会这样,他却说不上来。也许是美吧,他想。音乐、舞蹈、美人、美酒,今夜的一切都只和美有关。这让他想立即大醉一场,然后赶紧将这一切遗忘。 无疑,对姚贾来说,这些感受只是脆弱而廉价的瞬间情绪,他不能允许自己在其中沉溺。李斯和他素不相识,无端邀他赴宴,必定有所企图。他必须清醒过来,让自己回到现实。 5.艺术理论课 说起来,姚贾也是见多识广之人,出入六国宫殿之时,国宴、国乐、国色,他都没少领略过。那里的佳人比这里的更美,那里的舞蹈比这里的更华丽,那里的音乐更是这里的所不能比,仅说乐器,就有鼙、鼓、钟、磬、吹苓、管、埙、篪、鼗、椎、瑟等等,数十乃至上百人合奏,绝不会仅仅用一把简单的筝而已。可那时候,他是多么冷静沉稳,永远分得清轻重缓急,从不会像今天这样迷失自己。 也许是他变弱了。在赵国的惨痛失败,是对他的沉重打击。来到咸阳之后,嬴政的态度不明,又让他失落不安。他的意志不再坚定,他的信心开始动摇。未来是吉是凶,他一无所知。更可怕的是,他甚至懒得去想,懒得去关心,他已经丧失了对未来的饥饿感。在这廷尉府里,他整个人处在放松状态,甚至是放弃状态。 这可不是一个好现象。姚贾用力地甩甩头,他必须让自己重新坚强起来,不能让李斯看出自己内心的虚弱。是的,美色舞蹈,障眼而已;音乐,障耳而已;美酒,障口而已;芬香,障鼻而已。诸般种种,皆是虚幻无稽。就连“缸中之脑”,也可以轻易地制造出这一切。正如同时代的印度经卷《吠陀》和《普兰纳》所宣扬的那样,他目前所感知的一切,都只是摩耶之幕。“这是摩耶,是欺骗之神的纱缦,蒙蔽着凡人的眼睛而使他们看见这样一个世界——既不能说它存在,也不能说它不存在,因为它像梦一样,像沙粒上闪烁着的阳光一样,行人从远处看来还以为是水,像随便抛在地上的绳子一样,人们却将它看作一条蛇。”而他姚贾正为这幕布遮掩,不辨真实。 姚贾内心交战,李斯却已笑着对他说道:“先生解舞蹈乎?” 姚贾摇摇头,道:“不解。” 李斯又道:“先生解音律乎?” 姚贾道:“不解。” 李斯笑道:“方才我观先生甚为舞乐所动,心中必然有所感慨。今日之舞蹈和筝艺如何,还请先生品鉴。” 姚贾的艺术修养基本等于零。他单知道好看好听而已,其中的子丑寅卯,他是半点也说不上来。 看着姚贾发窘,李斯的表情多少有些享受。享受过后,李斯再道:“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于舞蹈音律也知晓一二,愿为先生言之。” 看起来,李斯是想给姚贾上艺术理论课了。这样的话题对姚贾来说,实在有些无聊。姚贾痛恨理论,他只关注实际的存在。就像歌德笔下的墨菲斯托曾感叹过的那样:“我亲爱的朋友,生活的宝树青葱,而一切理论都显得朦胧。” 然而,尽管姚贾兴致不高,他最终还是决定客随主便,听李斯教授开讲。否则又能如何?在这个陌生的国度,他还能找出别的事情可做吗? 6.意在言外 李斯于是道:“精神错乱者也能够手舞足蹈,然而观者不乐。猿猴也可以弹琴弄音,然而听者不乐。何故也?” 姚贾不吭声。他知道,如果自己接话,李斯就变成是在授课了。而他不接话,李斯就显得是在卖弄。他就是要让李斯感觉到自己在卖弄。 卖弄就卖弄吧,李斯也不客气,自己回答自己道:“欲晓其理,尚须正本清源。先生可知乐和舞的由来?” 姚贾继续沉默。卖弄,接着卖弄! 李斯耐性十足,道:“远古之时,朱襄氏之治天下也,多风而阳气蓄积,万物散解,果实不成,因此士达制五弦瑟,以来阴气,以定群生。音乐于是诞生。 “后来,等到陶唐氏治天下之时,阴气过盛,滞伏沉积,水道壅塞,民气郁阏而滞著,筋骨瑟缩不达,因此,陶唐氏创建舞蹈,以宣导之。这就是舞蹈的由来。 “可以看到,最初的舞蹈是为了对抗阴气,散发阳气。说句题外话,先生可能知道,燕国名将秦开有个孙子,年十二杀人,号为勇士,其名为秦舞阳,大概就是由此而来。” 姚贾闻言,不由得莞尔。李斯也跟着笑,又道:“由此可知,先有乐,后有舞。乐之不足,乃舞之。就拿舞姬刚才的舞蹈来说,相信先生已经注意到了,虽风骚各异,但有一点却是共通:其首之所向,手之所挥,肩之所倚,腰之所转,足之所履,膝之所屈,莫不中音,与蒙恬之筝声相合而动。换而言之,舞蹈之美,必合于音乐之律也。” 李斯饮酒再道:“说到音乐,我只能算是好之者。知之者,蒙恬是也。音律之道,自当由蒙恬为先生解之。” 牛人和非牛人的区别大概就在于,牛人知道自己之牛,非牛人不知道自己之不牛。以蒙恬对于音乐的造诣,也实在用不着再谦虚。尽管以他的境界,要向姚贾讲解基本乐理,有如牛鼎烹鸡。蒙恬却也不嫌委屈,道:“乐谚曰:黄钟之宫,音律之本。何谓黄钟之宫?当年黄帝令伶伦作律。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阴,取竹于嶰溪之谷,以生空窍厚钧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其音名为舍少,定为黄钟之宫。再以三分损益之法,黄钟生林钟,林钟生太蔟,太蔟生南吕,南吕生姑洗,姑洗生应钟,应钟生蕤宾,蕤宾生大吕,大吕生夷则,夷则生夹钟,夹钟生无射,无射生仲吕。即为十二律。凤凰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正与十二律无意而合。因此,十二律虽为人造,实为天设也。音乐纵然千变万化,终不能出此十二律之外。” 李斯接话道:“吾虽不善音,解音莫如我。同样都是十二律,甚至乐器也一般无二,如何鉴赏音乐之优劣?以吾之见,只在两条——观法于节奏,察度于句投。夫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节奏和句投,音乐之规矩也。一旦逾越,必为恶乐无疑。” 听到此处,姚贾已感觉到李斯话中藏话。他明明是在谈音乐,却又好像是在借题发挥,隐有所指。 李斯起了谈兴,刹不住车,又道:“音乐之道,只在于节奏和句投。然而,许多人终生习乐,却如逆水行舟,忙煞不离原处。为什么?因为他们错解了节奏和句投的意思,未能领悟其中之奥妙。句投,后世人称为板眼,即节拍之意。节拍之节与节奏之节,意皆为节制约束是也。不明此理,即使习乐至白头,终不能进乎道也。” 李斯所言古乐之精神,与古希腊人可谓异曲同工。古希腊人以为,The rhythm in music and dancing, is not flow, but pause, the steady limitation of movement(音乐舞蹈之韵律,其要不在流动,而在停顿,正如运动自有其不可到处)。这一见解想来应是受爱利亚学派的影响。 回到李斯。李斯又道:“书法和音乐,其道一也。李某不才,暴得书名。常有人前来求教笔法,李某也无可言他,但云,运笔如御马,必加以嚼络缰绳,然后乃可如意驰骋。书者一明此理,其艺必当大进也。” 姚贾也久闻李斯乃是天下第一的书法家,李斯笔法之论,乃他多年感悟而得,其中自有真意,未可等闲视之。一顿饭吃到现在,席间所谈,无关政治,只是音乐、歌舞、书法,皆闲雅之事,而这些方面,远非姚贾所长,这不免让他觉得,自己和整个气氛有些格格不入。 姚贾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李斯。就目前而言,李斯不仅在家庭上比他成功,事业上也远比他成功。他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他和李斯的区别在哪里?又是什么决定了他们不同的际遇? 看到李斯,他不免又想到了韩非。他知道,韩非和李斯是同学。他在韩国时,和韩非是打过交道的,两人的关系甚至称得上亲近。韩非和李斯,都有着“天上知道一半,地上全知道”式的渊博。而他呢,他只是精通游说的。 古希腊悲剧诗人埃斯库罗斯有一句名言:The fox knows many things, but the hedgehog knows one big thing。钱钟书先生将这句话翻译为:狐狸多才多艺,刺猬只会一件看家本领。英国思想史家柏林根据这句话,把有智慧的人分作两类:刺猬型和狐狸型。如此说来,他姚贾就是刺猬,而李斯和韩非都是天生的狐狸。只不过,李斯安心地做狐狸,韩非却偏想做刺猬。 7.切入正题 且说李斯自顾而谈,口水滔滔。李斯此举,究竟只是因为他身为主人,有义务维持筵席的气氛以免冷场,还是因为他好为人师,习惯显摆学问,非要在姚贾身上找到足够的征服感不可呢? 作为当局者,姚贾心里很清楚,这两者无疑都不是李斯的真实用意。尽管李斯的言谈东拉西扯,漫无边际,但姚贾已分明感觉到,这些一盘散沙的闲谈,终究将会聚到一个中心点上。而这个中心点,必然和他姚贾有关。 姚贾并不是在自作多情。今天的筵席之上,李斯确实有一重大目的需要达成,那就是要彻底驯服姚贾,使其能为秦国之统一天下献计出力。 姚贾对于未来秦国的重要价值,连姚贾本人都未必全然明了。 昨天嬴政已经唱过了红脸,今天轮到李斯来唱白脸。 筵席终于切入正题。李斯向姚贾敬酒,笑道:“不瞒先生,李斯年少之时,也曾有意做一个纵横家,廷说诸侯,威加天下,三寸之舌,可当百万雄师;七尺之躯,能济四海之急。大丈夫倘能成就如此,此生何憾!及今日见先生,乃知先生之才,诚非李斯可以争锋也。李斯也不免暗自庆幸,还好没有坚持当初之梦想。不然,有先生在,恐诸侯之宫前殿下,无复李斯立锥之地也。” 姚贾遭到李斯露骨的吹捧,心中越发不安。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果然,李斯话锋一转,悠悠说道:“不过……” 姚贾脸色一变。“不过”之后,通常都没好话。 李斯接着道:“李斯未能如愿成为纵横家,却在秦国做了廷尉。蒙秦王错爱,以国事相委任。相信先生也听过官场中的一句名言:地位决定立场。如今,李斯身为秦臣,一心为秦规划筹谋,对纵横家的看法也随之有大改变。我此时对纵横家的看法,先生未必爱听。在李斯看来,对一国而言,纵横家不足为利,适足为祸。纵横家是什么人?外使诸侯,内耗其国,伺其危险之陂,以恐其主曰‘交非我不亲,怨非我不解’,而主乃信之,以国听之,卑主之名以显其身,毁国之厚以利其家。如此之臣,乱之源也,国之害也。” 姚贾也是纵横家,李斯这么说,分明就是指着和尚骂秃瓢,姚贾脸上顿时有些挂不住。李斯见姚贾有恼怒之色,却也不稍加安抚,又问道:“敢问先生,纵横之术,起于何人?” 被李斯如此一问,姚贾心中更是愤怒:好你个李斯,你也太欺负人了。瞧你这问题问得!哦,老兄,我将给你怎样的睥睨? 放在平时,如此简单的问题,姚贾本是不屑回答的。可现在,他却不能不答。他知道,在李斯背后站着的是秦王嬴政。也就是说,这问题不是李斯在问他,而是秦王嬴政在问他。直到这时,姚贾才回味过来:敢情今天的筵席,是一次变相的面试?有些话,嬴政不方便对他说,所以要由李斯代劳。他在秦国的命运,也许就取决于他在这一场筵席上的表现。 姚贾于是没好气地答道:“纵横之术,首倡于鬼谷子。苏秦、张仪、庞涓、孙膑,皆其门下弟子。”说完,又带着反讽的语气,心有不甘地补了一句,“姚贾才疏学浅,也不知道有没有答对。” 李斯大笑道:“先生误会了,李斯可不敢考问先生。”说完却马上面色一沉,毫不客气地冷声说道,“然而,先生错了!” 8.纵横之术可以休矣 姚贾闻言一愣,李斯却已说道:“世人多以为纵横之术源于鬼谷子所创,实则大谬不然。据李斯所知,早在孔子的弟子端木赐,便已持纵横之术游说天下了。” 经李斯这么一说,姚贾想了起来。嗯,是有这么一回事。端木赐,字子贡。当年,端木赐周游列国,十年之中改变了五国的命运——存鲁,乱齐,破吴,强晋而霸越。[端木赐事迹可参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然而,李斯说姚贾回答错误,姚贾却不太服气。在他看来,李斯在这里有些偷换概念。从严格意义上说,所谓纵横之术,纵者,合众弱以攻一强也;横者,事一强以攻众弱也。这是近世齐、秦两国逐渐强大,从战国七雄中脱颖而出之后才有的产物。当然,从游说诸侯的广义上来说,李斯所言也不错,端木赐的确可算是开了纵横之术的先河。可是,纵横之术的起源究竟如何,又有什么要紧的呢?李斯啊李斯,莫非你真的别无其他用意,单纯地就是要在我面前炫耀你的学问?哦,老兄,我将给你怎样的睥睨? 李斯又道:“说到端木赐,就不得不说到他的另一身份。端木赐,巨商是也,鬻财于曹、鲁之间。孔门三千弟子,以端木赐的身家最为饶益,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端木赐全盛之时,可谓名震天下、功业显赫。然而,孔子对端木赐的评价却并不能算特别高。孔子拿他和颜回作过比较,说道:‘回也其庶乎,屡空。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意为:颜回无论学问道德都已经够好的了,却时常穷困得没有办法。端木赐不守本分,跑去囤积投机,却总能猜对行情,富有得不行。]。’端木赐又曾当面问过孔子:‘赐何人也?’孔子曰:‘汝器也。’孔子,圣人也,见识诚非常人可及,一眼便已将端木赐看穿,将其定为器用之人。 “由此可见,纵横之术由商贾之人首创。商贾者,渔利乃天性也。自端木赐之后,纵横之徒,如苏秦、张仪之辈,也不脱此路。乱人国,谋私利,而诸侯竟不能察,任由摆布,岂不哀哉!” 李斯眼睛盯着姚贾,一字一顿地再道:“然而秦国不比诸侯六国。如今的秦国,不需要端木赐,不需要苏秦、张仪,不需要纵横家!” 姚贾大怒。妈的,逗我玩呢?你们秦国不需要纵横家,那还找我来干什么?害老子干坐在这里,听你半天白话!姚贾拂袖而起,便欲离去。 李斯大笑道:“先生欲去乎?苏秦、张仪,何足道哉!超越二人,名垂后世,只在先生一念之间。” 姚贾顿住脚步。李斯道:“先生请宽坐,容李斯徐徐道来。” 姚贾复又坐下。李斯道:“先生之才,岂纵横二字可以囿限!先生是聪明人,李斯也不用多说。秦王,雄主也,志在统一天下。欲统一天下,则纵横之术可以休也。李斯请言,秦国需要什么样的使节。” 姚贾静静倾听。李斯再道:“舞蹈之美,必合音乐之律。音乐之道,必在节奏句投。书法之理,运笔如御马,必加以嚼络缰绳。秦国欲灭六国,一天下,则其使节不仅应能通辩辞,会机变,全智勇,长谋略,更重要的是能知大局,善揣摩。虽出使千里之外,不能与咸阳时通消息,然其所言所行,无不与大王之意暗合,与秦国之利相契,不越轨,不逾矩。” 姚贾一点就通。李斯对使节的要求,归根结底一句话——一切行动听指挥。也就是说,时刻和咸阳的意志保持高度一致,不能擅自做主。姚贾是搞外交的,他自然清楚,如果使节和国君在外交政策上有分歧意见,不仅会削弱本国在与别国谈判时的地位,更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 事实上,不仅是国家之间的谈判,就连外国黑社会之间的谈判,统一意见、一致对外也是必须遵守的一大法则。在电影《教父》里面,有这样一个情节:黑手党科里昂家族虽然常干违法的勾当,但老大维托·科里昂(也就是教父本人)却坚持一个原则——决不贩毒害人。当毒枭素洛佐来和他谈判,要求他加入一起贩毒案之时,教父拒绝了,而他大儿子桑尼却表现出了兴趣。教父事后狠狠训斥桑尼道,Never tell anybody outside the family what you're thinking again(永远不要再让你的那些和我意志相违背的心声,在家族之外的任何人面前响起)!可是,训斥已经晚了。素洛佐敏锐地察觉到科里昂家族内部的不和谐,于是派人暗杀教父,以便由对毒品买卖持温和态度的桑尼接管科里昂家族的生意,从而可以和自己合作,一道贩毒。 9.请君不朽 话说回来,知大局方面的确一直是姚贾的软肋,罔顾大局则一直是姚贾的强项。姚贾为什么要选择纵横游说作为职业?就是不甘贫穷,就是为了过上好日子。他穷怕了。他也没有颜回那样的境界:“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他承认,在他的职业生涯中,为了维护自己的声誉,为了谈判成功,他的确时常自作主张,甚至违背委托人的意愿,并以“使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作为推搪。而现在,他的软肋就暴露在秦国的面前。秦王嬴政没有立即任用他,眼下李斯又重言警醒他,正是因为对他在这方面的操行不太放心。 李斯又道:“秦国虽然独强,但外交仍有必要,不可或缺。一味以武力逞强,显非智者所为。在外交上,我们的原则性必须是坚定的,我们也要有为了实现原则性的一切许可的和必需的灵活性。原则性出于大王,灵活性决于使节。对使节来说,自由度是有的,但必须在大王允许的范围之内。” 李斯音调铿锵,侃侃而谈。只有一个权力在握者,才能有这样充沛的信心,让自己说的每一个字,听上去都显得不容抗拒。 姚贾看着李斯,一时迷惘起来。在他眼中,李斯和嬴政这两人的形象,影影绰绰地重叠于一处,不能明晰分辨。姚贾向来自命不凡,以为自己是人类的精英。在面对六国国君时,他也能应对自如,甚至有空藐视之。但在李斯面前,他竟然不能抵抗。通过李斯,他第一次知道了自己的局限性。他明白,在看问题上,他和李斯不在同一高度。两人的区别,就是大智慧和小聪明的区别,大谋略和小权术的区别。他也意识到,只要有李斯在,嬴政身边No.2的位置就不会被别人抢走。 古往今来出过无数二号人物,而在其中,为后人传诵的并不多。这些被后人传诵的二号人物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开国型,一类是治国型。姜子牙、张良等等,属于开国型,即所谓的Kingmaker(制造国王的人,即拥立者);王安石、张居正等等,属于治国型。而李斯的仕途经历表明,只有他,曾集两类之长于一身。 李斯继续道:“对秦国来说,战争是政治的延续,外交是战争的延续。这便是目前秦国外交的最高原则。也就是说,我们需要的是这样一位使节——他相当于是秦国驻扎在六国的代表,全权打理外交事宜。当秦国的统一之战来临之时,他必须确保,除了被攻打之国外,其余诸侯皆作壁上观,并不发兵相救。这边秦国在攻打,那边他则要告诉那些未被攻打之国,秦国打得好,打得有理,打也是为了你们好,消弱其志,安定其心。当然,可想而知,这活不好干,即便苏秦、张仪复生,也未必能够胜任。我们一直在找这样一个人。能担当此重任者,必先生也。” 李斯再道:“秦王属意先生久矣,又恐先生未必首肯,自愿担当此任。李斯受秦王重托,故而先行求同于先生。从今往后,秦国一切外事,先生其听之。日后天下混一,四海清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纵横之术,不攻自亡也。史书也将如是记载,纵横之术,端木赐首创之,苏秦、张仪光大之,而先生结束之。 “先生如能不负使命,助秦得天下,则先生之功绩,较诸攻城灭国之将帅,不遑多让,天下不会忘记,秦王更不会忘记。试想,一个空前的帝国,一件不朽的功勋,而先生便是其中最明亮夺目的一部分!” 听完李斯所言,姚贾那颗曾经贫贱的心刹那间也充满了高尚的激情。 李斯再敬酒,道:“明日大王廷议,为四国合纵之事。希望能见到先生出席。” 姚贾道:“姚贾有一难处,不得不先行表白。如君所知,姚贾乃赵国逐臣,不能进入赵国国境。不能入人之国,安能说人之君?” 李斯大笑,于是将赵国驱逐姚贾的实情相告,姚贾听罢惊愕不已。李斯又道:“先生虽然受了委屈,然而这一番曲折,也正可见大王之爱重先生也。至于赵国之事,先生大可放心。李斯可以保证,先生一旦使赵,赵王必除道郊迎,身御至舍而问。而且,容李斯先卖个关子,从明天开始,李斯可要羡慕先生了。” 赵王为什么会自己打自己嘴巴,要亲自迎接他姚贾的造访?李斯又为什么要羡慕他姚贾?这两个悬念,看来李斯暂时也不想为姚贾解开。姚贾心想,目前看来,似乎有美好的命运正在召唤他,只要他点头同意。尉缭在给他的邀请信中,已经代表嬴政给他开出了不菲的条件,但是那信中的条件虽然不错,也不至于到了能让李斯艳羡的地步呀。本来姚贾已经是走投无路之人,只要能保住信上的条件,不被坐地杀价,将原定待遇打折,他就已心满意足了。难道,嬴政即将开给他的条件,还要比信中许诺的高上许多? 另一方面,他真的要将个人的命运和秦国的战车绑在一起吗?四国合纵本是他心血的结晶,现在他舍得亲手去摧毁他一手缔造的事业吗?明天的廷议,他应该出席吗?即使出席,他应该点头吗? 姚贾心思百转,昏昏沉沉地回到尉缭那里。夜深仿佛三更,尉缭早径睡下,鼻息已如雷鸣,敲门都不应。只余姚贾一人,在陌生的咸阳街头,倚杖听取风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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