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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哥·塞拉诺和螺丝事件螺丝人 作者:岛田庄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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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我的朋友御手洗洁仅仅根据艾刚·马卡特的症状和他所写的那本《重返橘子共和国》就推断出了这么多事实,抽丝剥茧后呈现在我眼前的情景,远比我想象的还要复杂。那是个庞大、深奥、离奇、前所未有,像宇宙那样难以到达的高深境界。 不,这种说法本身就不正确。我由于过于惊讶而失去了冷静,连在艾刚所写的故事背后隐藏着事实依据这个问题都完全没有料到。在被洁一步步引导进的世界里有那么多让我目瞪口呆的事,那个世界里发生的事全都活生生的,呼之欲出,而且事态的发展越来越严重,这着实让我十分恐惧。 艾刚是从东亚某个国家回来的,这点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他在那个国家里遭遇到的异乎寻常的事件,丝毫不比他自己所写的故事逊色。 这起事件既离奇又诡异,充满了无法解释的谜。如果不能了解凶手这么做的目的,也就是罪犯的作案动机的话,就更无法理解接下来发生的毁尸行为。然而,我们还不知道凶手是谁。艾刚应该和这个案子有关,但他到底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明明与此案有关,他又为何能从警方人员的掌控下逃之夭夭?芮娜丝·席皮特是真正的凶手吗?或者正如洁所说的那样,她并不是凶手?既然不是,为什么她会被逮捕?女性被认为是凶手时,一定要有相当充分的理由才行。如果凶手不是她,真凶又会是谁?这个人逃到哪儿去了?为什么没有被逮捕?这一切的一切至今全都是谜。 之所以成为谜,并不是因为手头没有材料而解不开。后来菲律宾警方把案子的详细记录和说明寄过来了,但我们看了后反而更加困惑不解。虽然终于找到了“橘子共和国”的位置,但在那里等着我们的那个名为“弗朗哥·塞拉诺螺丝事件”的案情,却比艾刚出了问题的脑子写出来的奇幻故事更加令人困惑。为什么这么稀奇古怪的凶杀案会发生在菲律宾的海边小城市?割断受害人的脖子也就罢了,为什么还在脖子和躯体里分别塞进螺丝和螺母呢?这样的凶杀案是我前所未见、闻所未闻的。我总觉得似乎每解决一个难题,就又会带来更多、更复杂的难题。 菲律宾警方首先寄来了警察学校教科书里描述的案件经过。因为教科书是为培养将来的警界专业人才而编写的,内容相当专业而详细,一般人可能不太容易读懂,所以我进行了一些简单的概括,摘录如下: 一九七六年一月二十四日,晚九点过后,住在八打雁市经营巴拉旺百货公司连锁店的劳鲁·里格尔,陆续在几家经常光顾的酒吧喝过酒后,回到自己位于皮拉尔大道上杰森大楼二层的办公室。 办公室很宽敞,曾经有六名员工在此办公。但劳鲁已经把巴拉旺百货公司及多家连锁店卖给了老友弗朗哥·塞拉诺,月底前必须将办公室腾出来。他把员工全部辞退了,把办公设备及杂物处理干净,此时房间里显得空荡荡的。由于屋里已经没东西可偷,因此大门也就没有上锁。 劳鲁有自己的住处,但离皮拉尔大道有一段距离。他喝完酒后,准备先在离酒吧街较近的办公室里的沙发上躺一会儿,等酒醒了再回家。他已经不打算继续在位于闹市区的皮拉尔大道做生意了,以后能到这里喝酒娱乐的机会也不多了。 然而,当他打开办公室客厅的大门时,却发现已经有人占据了沙发。走近一看,原来躺在沙发上的是弗朗哥·塞拉诺。虽然没有开灯,但在从窗户透进来的闹市灯光下,弗朗哥的脸可以看得很清楚。劳鲁以为弗朗哥睡着了。或许是有事来办公室找他,等着等着便睡着了。 可是,当劳鲁把灯打开之后,却赫然发现弗朗哥灰色夹克的左胸位置,留有两个带着焦痕的弹孔,透过衣领,可以看见里面的白衬衫已被血染红了。他马上判断弗朗哥中枪了,于是蹲下来靠近弗朗哥,并轻轻拍了拍他的脸颊,摇了摇他的上半身。弗朗哥的身体已经完全冰冷了,但最吓人的是紧接着发生的事:弗朗哥的脑袋竟然从肩膀处松动,咚的一声掉到了地毯上,然后就在地上滚动,一直碰到房间中间的桌子腿才停了下来。 弗朗哥的脖子被切断了,头部和躯体完全分离。吓坏了的劳鲁正想打电话给八打雁警署报警时,恰巧发生了大地震,周围剧烈晃动着。地震持续了十秒钟左右,厨房里橱柜的门晃开了,盘子和咖啡杯都掉了下来,散落一地;窗玻璃也碎了一多半。幸好劳鲁的办公室里什么都没有,破坏程度仅限于此。杰森大楼的外墙却因剧烈震动而出现多处剥落。 外面的皮拉尔大道也处于一片混乱中,到处都是玻璃碎裂和墙壁倒塌的声音,还有人们的惨叫和呼喊声充斥着大街。附近的住宅区里有不少房子坍塌,能听见巨大的轰鸣声。窗外尘土飞扬,什么都看不清。不久街上传来警笛声,似乎是警方的巡逻车从大街上驶过,可劳鲁又不能冲出去拦下警车寻求帮助。 劳鲁想给八打雁警署打电话,但因为地震,线路不通。他认为凶手可能还躲在办公室里尚未离开,于是心生恐惧,赶紧走出办公室,徒步穿过混乱不堪的大街,前往警署报警。 他走到警署后,却发现八打雁警署也受灾严重,为了紧急救护和整理现场,救援人员和警员都忙得人仰马翻。他们听了劳鲁的报案,却没有人可以立刻前往处理,劳鲁被要求在一旁等待。好不容易等到警察腾出人手赶去,封锁完现场已经十点半左右了,这才开始进行搜查。 被害人名叫弗朗哥·塞拉诺,五十六岁,企业家,是一名已加入菲律宾籍的外国人。据说此人传闻颇多,曾从事过高利贷业务,各个领域的仇人相当多。死者已婚,无子女,并已与菲律宾籍妻子分居,是个绯闻不断的人物。 尸体呈异常状态,不但因为其脖子被切断,躯体和头部分离,而且脖子的断面处有一根直径九厘米的螺丝钉。螺丝为金属制成,中空且经过电镀处理,外观呈银白色。更不寻常的是躯体部分,本来应该长着脖子的肩膀中央,开了一个直径九厘米的洞,从洞口处可以看到螺母螺旋状的沟纹。 螺丝和螺母很显然是配对的,警方人员试着将他们拧起来,证实两者的确完全吻合。这副螺丝的用途则不清楚。 弗朗哥·塞拉诺的遗体穿着深灰色的夹克,里面是白衬衫,没有打领带。死因是遭遇枪击,两发子弹均非常准确地穿透他的心脏,毫无疑问这就是致死原因。但这件案子和其他的枪击案不一样,有很多明显的特点。 子弹为点三八口径,是由左轮手枪发射的,这一点也毋庸置疑。以下是关于尸体伤口的描述。 死者上身穿着如前所述,最外面是灰色夹克、里面是白衬衫,以及贴身穿的白色棉质内衣。这三件衣服的胸部左侧,也就是心脏位置都有A、B两个贯穿孔。这两个弹孔在本案中属于重要的证据,详述如下: A、B两个弹孔在外衣上都留有焦痕,据此分析,凶手是将枪口紧贴住死者夹克射击的。产生这一论断的另一依据是,夹克上的A孔尺寸约为三点二乘三点四厘米,里面衬衫上的弹孔大小则约为五点六乘四点三厘米,最里面的内衣上的弹孔大小约为五点六乘五点二厘米。也就是说,越靠近身体的衣服,上面的弹孔越大。B孔的数据也差不多,外衣上是三点一乘三点三厘米,衬衫上是四点八乘四点五厘米,而内衣上是五点一乘五点五厘米。与A孔一样,也是越往里弹孔越大。这也是近距离射击的明显特征。 另外,外衣上的弹孔周围除了残留有火药粉末外,还沾有从枪管中喷射出的黑色附着物,由此可以确定凶手所用的武器是连发式左轮手枪。不久后,进一步证实这把枪为S&W公司生产的。 更特别之处是,弹孔虽然只有两个,但留在死者体内的子弹却有三发,都留在脊椎骨附近。由此判断,凶手应该是先用枪口紧贴着死者外衣左侧(从凶手的角度看是右侧)开了一枪,第二枪则是把枪口稍微往旁边移了一点儿,但同样紧贴着死者身体,并接连扣动了两次扳机。第一个位置和第二个位置的前后顺序有可能颠倒。 两次射击的入射角均为朝下约四十五度。据此可以推断,射出的子弹都是从上向下进入身体,最后三颗子弹均停留在身体下方靠近腰椎的地方。射出的子弹都造成了心脏的严重损坏。至于从A、B两孔射入的子弹中是哪一颗首先致命的,由于体内的破坏程度过于严重,实在很难判断。 之所以说本案中的射击弹道很有特点,原因之一是,通常情况下极近距离射击的入射角多为接近九十度,本案中向下倾斜射入的情况则极为罕见。从这一点看来,凶手的身材很可能相当高大,因为死者塞拉诺的身高有一百八十二厘米。 另外,三颗子弹都造成了对心脏的严重破坏,如果凶手的目的只是杀人,开一枪就足够了。尽管如此,凶手还是连开三枪,这也非常少见。 死者的白衬衫及夹克的领部都比其他部分干净。考虑到领子距离尸体脖子上的切口很近,因此这一点也相当特别。这表示切断死者脖子发生在射杀之后,同时,切断脖子时出血量极少,所以切割和塞入螺丝都应该是在射杀三十分钟后进行的。从沙发上几乎没有沾染血迹,以及切口流出的血很少这两点来判断,死者被杀时并非躺在沙发上。 此外,如前所述,凶手毁损尸体是在射杀后才进行的,这一点毫无疑问。可警方鉴定人员在用鲁米诺血液鉴定剂检查现场地板、浴室地面及排水口时,居然都没有阳性反应。这说明这几处都不曾留有血迹。因此无法认定这里就是毁损尸体的现场,但也不能将此可能完全排除。因此凶手切割并毁损尸体究竟是在这里进行的,还是在其他地方,还无从认定。 还有一点,警方检查房间后发现,挂在墙上的小提琴从上至下被劈成两半,墙上还留有一颗点三八口径的子弹。这颗子弹也被认定是从杀害弗朗哥的手枪里发射出来的。由于子弹上没有血迹,据分析可能是凶手在射击弗朗哥时打偏了。 尸体遗失的部分只有位于食道上部的一小块,而其他部分——包括内脏——则被完整地保留了下来。警方为了调查其完整度,迅速将尸体进行了解剖,发现死者曾在下午六点左右吃过一顿饭。推算的死亡时间范围随之缩小到晚上七点至八点之间。 趁尸体进行解剖和等待鲁米诺血迹反应时,乔乔·拉莫斯和洛贝特·马卡蒂两位警官一同前往死者弗朗哥位于同一幢大楼内的办公室进行检查。结果发现,和死者早有婚外情关系,并在闹矛盾的女子芮娜丝·席皮特正躲在办公室里。两位警官要求她一起回警署协助调查,却遭到她的拒绝和激烈反抗。由于没有逮捕令,警官们也不能强迫,没想到她却突然拔枪射击,一枚子弹击中了马卡蒂警官的腹部,造成重伤。由于芮娜丝·席皮特开枪拒捕且企图逃跑,因此拉莫斯警官掏出枪击中了她的脚和肩膀,席皮特倒地后被捕。 接着,警方在死者弗朗哥的办公室里发现了席皮特的右手假肢,并在假肢的指尖处检出硝烟反应。席皮特在日本人开办的制鞋工厂里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是把橡胶鞋底粘在凉鞋上。虽然她的右手是假肢,但工作时还是可以扣动装黏结剂瓶子的手柄。因此警方认为,即使她装着假肢,仍旧可以用右手开枪射击,杀死弗朗哥。 此外,芮娜丝·席皮特用来射击警官的枪,是S&W公司生产的六连发左轮手枪,子弹与杀死弗朗哥·塞拉诺的口径一致。手枪上只有席皮特的指纹,弹匣内还有一发点三八口径的子弹。如果把打偏的那一发也计算在内,凶手就一共对死者开了四枪,加上对警官开的一枪,子弹数目完全吻合。况且,她如果不是凶手,就不可能开枪袭警。因此席皮特被认定为是杀害弗朗哥·塞拉诺的凶手,并立即遭到逮捕和起诉。 我把菲律宾警方发送来的英文资料打印后仔细阅读了一遍。洁则一直注视着电脑屏幕,看完之后他站起来说:“这篇文章里居然有这么多谜!” 说完,他照例一边踱步,一边接着说:“但同时也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今天我们没有叫艾刚来。 “比如说呢?”我问。 “弗朗哥·塞拉诺遗体上的一切状况我都完全无法理解。”他说。 “你具体指的是什么?他左胸上有两个弹孔……” “这也是其中之一。首先是角度,为什么凶手要从上方,以向下倾斜四十五度的角度射击?” 我回答道:“也许死者弗朗哥是蹲着的,或者坐在椅子上,对了,就是坐在沙发上的吧,而凶手是站着的。这种可能存在吧,洁?” “我们做个实验看看吧,海因里希。你到那张沙发上坐下,”洁边说边朝门口走去,“凶手开门进来,像这样拿着手枪。如果是你,会怎么办?” 我马上站起来。 “对了,会站起来吧?”他说,“看见可疑的人进来当然会站起来。这样的话,双方就会面对面站着,子弹射入的角度就不会是从上向下四十五度了。” “如果是熟人呢?” “对,这样的话,对方是熟人的可能性就增大了。但就算不是熟人也无所谓,凶手可以用枪逼对方跪在地上。海因里希,你跪下来试试看。” 我照做了。洁径直朝我走来,低头看着我说:“这样子,勉强够四十五度了。” “哦。” “可是,有必要贴近上衣吗?为什么不能就这样开枪?” 洁伸长食指,靠近我的左胸说:“现在我和你之间的距离大约是五十厘米,或许凶手担心这样瞄不准心脏?” “有可能,因为射击时会有反作用力。” “不,左轮手枪的后坐力很小。弹匣式的自动手枪在射击时弹壳会往旁边飞出去,枪身相应会朝相反方向抖动。但就算这样,在这么近的距离下,后坐力应该不是问题。” “嗯,是这样的。” “总之,没有必要让枪口抵住上衣,而且凶手根本不能这么做。因为这样的话,握枪的手就进入对方双手的攻击范围了。虽然持枪者还是占有优势,但万一手被对方抓住,互相扭打起来就更不容易瞄准心脏了。既然打算杀人,我看还是在这个位置早点开枪比较保险。” “嗯。” “可凶手还是不顾可能会互相扭打的危险,把枪抵住对方的左胸再进行射击。也许是凑巧打中的……” “哦,对啊!洁,就是因为凶手冒了这么大的风险,才有一发打偏了。” 洁听了,默默地思考了一会儿,然后说:“这样也挺奇怪的。从这个角度开枪打跪在地上的被害人,结果打偏了。能打到墙上去吗?我想应该是打到地板上啊!” “嗯,说得对……”我说。 “莫非凶手也跪着?像这样和弗朗哥面对面?” “嗯。” “可他没有理由这样做,而且这样的话,入射角又无法保持四十五度了。这个问题暂时先放在这里,接下来才是我不理解的地方。凶手用枪口紧紧抵住弗朗哥的左胸,准确地射穿了他的心脏,对吧?” “对。” “接下来弗朗哥会怎样?” “应该会倒在地上吧,或者沙发上。” “你倒下来试试看。” 洁请求道,于是我仰面躺倒在地上。 “对,会变成这样。弗朗哥会仰面躺在地上,就像在睡觉的样子。然后凶手又开了第二枪。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凶手又把枪口抵住了他的胸膛,像这样。” 洁像要跨坐在我身上似的弯下身来,然后用食指抵住我的左胸。 “你看,是九十度,到不了四十五度。” “是的。”我同意。 如果一枪是四十五度,另一枪是九十度的话,倒还可以理解。因为击发两次,这是很自然的状况。可两枪都是向下倾斜四十五度,这里面一定有什么必须这么做的原因。到底是为什么呢?真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吗?” “嗯……”我躺在地上想了想,然后说,“应该不会有吧。” “通常情况下是不会的。”洁肯定地说,“因为这是不自然的行为,这是其一。其二,我们把时间稍微倒回去一点,凶手为什么非要开第二枪?一枪就足以让弗朗哥毙命了呀。” 我爬起来说道:“那是因为不放心吧。为慎重起见,再补一枪。” “不放心什么?” “担心没打中心脏……” “那他为什么又要冒风险用枪抵住对方胸口?为的不就是要让他一枪毙命吗?” “也许凶手以为自己打偏了……” “凭手感就能知道打偏了没有,事实上也没有打偏。凶手根本没必要开第二枪,但他为什么开了两枪?” “可是,洁,也没有人说绝对不能开两枪吧?为保险起见,况且凶手当时一定还有时间,开两枪的话,对方就不会有没死透的可能。这样也许不够干净利落,但可以让对方必死无疑。这不算什么问题吧?” “不,那里是市中心,多开几枪是很危险的,会发出声音。这些问题暂且搁下不说,自动手枪开两枪和开三枪所需的时间差不多。下一个问题,为什么子弹的射入孔只有两个,但死者体内的子弹却有三颗?” “咦?这样不行吗?” “不是行不行的问题,你不觉得很奇怪吗?想开三枪就开三枪也无妨,但为什么只留下了两个弹孔?” 我边往沙发上坐,边回答道:“我不懂你的意思,为什么这么做不行?” “我的意思是,凶手似乎有什么非要这么做的原因,但原因是什么呢?” “你是说,他有非这么做的原因……吗?” “我是这么认为的。我想,这些问题都是由同一个原因派生出来的。子弹有三颗,弹孔却只有两个,对吧?死者在中第一枪时就已经毙命了,凶手没必要再开第二枪,但他还是开了,所以才出现了两个弹孔。” “两个,也就是说,洁——” “原因就在这儿!”他不等我讲完,就抢着说道,“开三枪留下两个孔;开一枪就够了,却还是开了两枪。也就是说,这名凶手非得在尸体上留下两个弹孔。” “啊?一个弹孔不行啊……” “对。而且,超过两个也不行。” “换句话说,一定要两个才行?” “对。而且这两个弹孔,都必须用手枪从上方以向下倾斜四十五度的角度打入才行。” “嗯……” “但就像我们刚才试验过的那样,当时弗朗哥应该是倒在地上。一般情况下,从上面对倒在地上的人开枪,射入的角度应该是九十度。若要弄成四十五度,就要把枪倾斜成这样才能做到。凶手为什么要弄得这么麻烦呢?” “嗯?” “为什么凶手非要让枪口贴住对方,打出这种弹孔才行呢?” “是的。” “为什么?这真像猜谜语。你认为答案是什么,海因里希?” 我想了想说:“再给我一点时间,也许我能想出来。” “那你想想看。” 我想了好久,却还是只能认输,说道:“不行,现在我脑子里一片混乱。能让我安安静静地慢慢想吗?” 洁听了说:“行啊,你一定要好好想,我觉得其实线索相当多。” “两枪都是枪口贴紧着死者的外衣开的,这也算是线索吧?” 洁点点头说:“是的。这名凶手一直让枪口紧贴着对方的衣服。准确地说,凶手的枪一直没离开过被害者。” “贴紧衣服开枪对凶手能有什么好处?衣服上面会留下烧焦的痕迹,还会沾上火药……” “这些倒无所谓。” “贴紧衣服射击的话,留在衣服上的贯穿孔就会越接近里面越大,对吗?” “对。” “那要是远距离射击呢?” “就会越来越小,外衣上的弹孔最大。只要枪离衣服有二十厘米,马上就会出现这个结果。” “所以说……” “但此案跟这方面也没有关系。凶手当时应该是想离开一点的,贴紧的话,因为枪支的结构不同,子弹沾染火药的方式也不同。比如这个案子,很容易就能查出凶器是一把左轮手枪。所以还是和被害者身体保持一定距离为好,但是凶手却没有这么做。” “为什么?” “因为一旦有距离,弹孔就会变成三个。” “变成三个不行吗?” “不行。”洁回答得很肯定。我思考了好久,却仍想不出其中的理由。 “为什么不行呢……” “这也是一个线索。你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利用这些线索想一想吧。” 听洁这么一说,我苦笑着回应道:“我会好好想的。但我还有几个问题,想先问问你这位专家。” “哦,什么问题?”洁走了过来,在我的对面坐下。 我说道:“我很早就存在这个疑问了,一直想找机会问问别人。我母亲很早就去世了,不可思议的是当时她身上并没有出现尸斑。医生告诉我,那是因为她整个身体内的血液都凝固了的缘故。凶杀案中尸体上的尸斑往往是破案的关键,这件案子也是,因为被害者是死后才被分尸,所以从尸体里流出来的血就变得很重要了。” “你说得对,海因里希。你母亲当年是病死的吧?” “是的。” “病死和突然死亡是有可能出现这样的差别的。” “果然不一样吗?” “不一样。病死的话,体内的血液会迅速凝固。但因为被杀等原因导致的突然死亡,血液就不容易凝固。即使凝固了,也会遭到身体中酶的阻碍。”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因此,凶杀案中的尸体会出现明显尸斑,是因为尸体体内的血液还在流动的缘故。” “原来如此。所以在这种状况下,就算脖子被砍断了,血还是会流出来?” “会。” “但不会喷出来吧?” “不会,因为心脏已经停止跳动了。而且血流量的多少还和尸体的摆放姿势有关。” 我点点头说:“这么说,那次事件中凶手是过了三十分钟后才动手切断死者脖子的,所以血才几乎没有流出来……嗯……但既然身体中的酶能阻碍血液凝固,那从被害者尸体里流出来的血难道永远都不会凝固吗?” “不是那样的,血最终还是会凝固的。”洁说。 “需要多长时间?” “八分钟左右,跟普通血液的凝固速度一样。” “八分钟,这么快?” “是的,不需要太长时间。” “水和血,哪个凝固得快?” “哪个快?水通常不会凝固啊!” “那哪个干得快?” “血更快。”洁回答道。 “血干得快?嗯,那么,干了的话,就不会沾到别的地方了。” “你指的是沾染在布料这类材料上的血迹在经过八分钟后会不会又沾到别的布料上,对吧?那只能用涂抹的方法了。” “涂抹的方法?哦……” “就像用红色蜡笔涂上去一样。” “是吗?还有一个问题,我刚想起来的,是和四十五度射入角有关的事。如果是九十度的话,子弹不是会穿透身体吗?” 洁点点头说:“如果是近距离射击,又恰好避开骨头的话,应该会穿透。” “也就是说,凶手之所以把枪斜着射击,目的是为了把子弹留在死者体内?” 洁又摇摇头说:“不是这样的。他不是还在墙上留下了一颗子弹吗?就算穿透身体,子弹还是会嵌入地板啊。” “对。”我点点头说,“螺丝也是一个线索吗?” 洁听了马上点头道:“螺丝当然是,那可是最重要的线索。” “是最大的谜团也是最重要的线索,对吧?” “完全正确。头部装着螺丝钉,躯干里装着螺母,然后做成把头部旋转着固定在躯体上的模样,这应该才是凶手的目的,也就是把头和身子连在一起……” “为什么弄成那种模样才是他的目的?如果不把脖子切断,死者的脑袋原本不就牢牢地和身子连在一起吗?”我说。 “对,你说得没错,海因里希。”洁又想了想,然后说,“所以,其目的并不单单是把脑袋和头连在一起,而是使它们处于既连在一起,又可以随时断开的状态。换句话说,装上螺丝,并把它拧到容易松开的程度,这才是凶手真正的意图。可为什么要刻意做这种事呢? “是做给谁看的吗?可看到的人只有劳鲁而已,顶多再加上办案的警察。” “是啊。” “如果是为了让警察看到,原因又是什么呢?为了陷害谁吗?罪名最后落在了芮娜丝身上。那么,在弗朗哥的脖子里装进螺丝,就是为了嫁祸于芮娜丝?” “这么做无法嫁祸于人吧?”我说,“如果芮娜丝不是在制鞋厂工作,而是在螺丝厂或机械厂工作的话,那倒说得过去。” “这么说,有其他人可以嫁祸吗?不不,嫁祸不了的,因为毫无意义。这是毫无意义的行为,也是完全没有必要的重体力劳动。这样的劳动一点意义也没有。”洁说。 “对,确实如此。为什么凶手还偏偏要这么做呢?” “嗯。” “难道真的是精神异常吗?还是为螺丝的这种形状而深深着迷……” “嗯,一般人大概都会这样理解吧。” “也许凶手在精神上受到‘给尸体装进螺丝’这种愿望的吸引,不管醒着还是睡着,日夜都被这个影像纠缠着,怎么都摆脱不了吧?” “说到芮娜丝,她也很奇怪。为什么她会出现在弗朗哥的办公室里?又为什么要对警察开枪?这些都让人觉得完全没有必要,她身上发生的尽是些莫名其妙的事。正因为这两个原因她才被捕的吧?否则警方根本不知道凶手是谁。对尸体进行这么复杂的加工她做得了吗?又是在哪里做的?是她独自一人做的吗?工具和材料在哪里呢?动机呢?别忘了,她不但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个缺了一只手的女人。” “说得对。” “她根本做不到!这一点,法官到底是怎么处理的?认定是她独自一人作的案吗?真能认定?这太有意思了。总之,尼可是这么说的。马卡蒂警官的枪伤虽然养好了,但可惜已经去世了。不过听说另一名警官拉莫斯还活着,尼可应该会发邮件来,把拉莫斯的地址和电话告诉我。 “如果能和拉莫斯警官通电话,就能多了解一些这个案子的信息。目前手头的材料还不够。马卡特先生的事也一样,现在连他的影子都还没有出现。案发当时他到底在哪里?谜题实在太多了,海因里希。在这种情况下,什么结论都很难做。我想剩下的事还是等我跟乔乔·拉莫斯通过电话以后再说吧。”洁说道。 人形泥偶1 “一切都是从人形泥偶开始的。”一旁的卡尔·扎泽茨基说。他留着八字胡,啜了一口白兰地,又开始用他那充满自信的说教式口吻教训起我们来。不管是在谈论什么,他总能很快开始炫耀自己的知识,把闲聊变得像是在上课似的。 扎泽茨基表情很阴沉,总用轻蔑的眼神居高临下地睨视别人。他有张瘦削的马脸,配上一个鹰钩鼻和整天似笑不笑的嘴,散发出令人厌恶的气息。 “这原本是《圣经旧约·诗篇》第一百三十九章里的描述。大卫对上帝这么说:‘我在暗中受造,在土地的深处被联络,那时我的形体并未向你隐藏。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所定的日子,我被造的肢体尚未有其一,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人形泥偶的出处就在这里,用泥土制造人形泥偶的想法就是由此产生的。 “还有这样一种传说。亚伯拉罕在前往应许之地的途中,遇到了老实人诺亚的儿子闪。两人一起冥想,领会了上帝的旨意。于是他们一起用泥土捏了很多偶人,并把生命吹进偶人里,带到了巴勒斯坦。这是犹太人《创世记》里的故事,这本书的作者据说是亚伯拉罕,但其实是三世纪到六世纪之间的作品。 “犹太教并不把吃了禁果的亚当和夏娃视为原罪,反而承认这是与创造有关的冒险,创造才是上帝的工作。这项工作的核心是什么?就是语言和数字。上帝用语言和数字创造了天地和无数的生命。所谓接近上帝,简言之,就是试图去了解神秘的语言和数字。犹太人中之所以出现了众多优秀的学者,秘密就在这种信仰里。 “犹太教和基督教完全不同。基督教在上帝和人之间设立了教会,但犹太教却不一样,人和神可以直接联系,双方属于一种契约关系。人可以和上帝对话,虽然不能是平等的,但人可以接近上帝。 “在巴勒斯坦被消灭后,犹太人便步入了颠沛流离的时期。他们在巴比伦附近设立了很多犹太教神学院,在此领悟到自己所遭受的诸多苦难背后潜藏着上帝对他们的考验,并彻底研究出了犹太教的教义。他们还以法利赛派学者的知识为基础,加以系统化整理,从中归纳出一部教典,也就是至今仍然存在的《犹太法典》。 “同时,这段时期还出现了另一个流派,他们热衷于神秘主义,把自己所受的苦难归结于恶魔发动的攻击,并在此基础上推测、思考造物主创造宇宙的意义。他们认为,身为造物主的上帝,其力量的代表就是能创造出具有生命的偶人。这一派的神学教士,即‘拉比’,渐渐相信只要自己的修行达到一定水平,就也能拥有创造具有生命的人形泥偶的能力。 “据说一个名为拉瓦的神学教士终于制造出了人形泥偶,但这个人形泥偶无法开口说话。如果能制作出会说话的人形泥偶,拉瓦就也成上帝了。凡人修行者所能制作的最高水平的人形泥偶,也就到此为止了。 “犹太教的某一派一直在思考怎样才能修炼到拉瓦那个级别,也能制作出有生命的人形泥偶来。他们为了找到创造人形泥偶的秘密,日夜不停地进行修行和自我锻炼。他们日复一日地举行连恶魔都会觉得恐惧的神秘宗教仪式,努力探索能把生命吹进泥偶体内的上帝的启示。这个神秘派别被称为喀巴拉教派。 “喀巴拉思想最为盛行是在公元一○○○年左右的西班牙南部。当时的西班牙正处于伊斯兰教的统治之下,南部却迎来了喀巴拉教的全盛期。许多犹太教教士在这里修炼、冥想,还有众多自称获得了上帝教诲的教士,在此留下了许多神秘文献。 “其中有不少文献中记载了把生命吹进尘土或人形泥偶里的方法,许多看似很有道理。这些方法中包括很多咒语、围绕泥偶跳舞的圈数、转圈的方向、舞蹈动作,以及仪式中念的咒语内容,这些组成了当时固定的祈祷人形泥偶成活的仪式。遗憾的是,从来没听说有成功的例子。 “喀巴拉教的全盛时期十分短暂。公元一一○○年左右,那里进入了十字军时代。人们不惜奉献自己的鲜血,力图夺回上帝的尊严和自己民族的圣地。 “这也是屠杀异教徒行动的开始。自从夺回耶路撒冷后,基督徒们的情绪就愈加高涨,屠杀异教徒成为激情的表现,这一狂热甚至席卷了整个欧洲。许多被认为罪孽深重的犹太人被军队或武装民众搜捕出来后,被带到远离市街的悬崖上,在民众的鼓掌和欢呼声中,一个个被推落谷底。当他们头朝下跌落悬崖,脑袋被岩石撞得粉碎时,观众掌声雷动,手舞足蹈。还有些犹太人被活活烧死,甚至被当众开肠破肚。” 卡尔·扎泽茨基走到墙边,掀开白布,露出一座大理石制的人体裸像。乍看还以为是断臂维纳断,但裸像的两只手臂都在。 扎泽茨基站在石像旁边说道:“你们知道为什么从地底下挖出来的维纳斯像缺了两只手吗?” 我坐在吧台的高脚椅上,以臀部为支点旋转了半周,望着站在我旁边的扎泽茨基。 这里是个类似大学教室的地方,这尊有手的维纳斯石像就立在黑板前。我回头一看,阶梯式的座位逐层渐高,坐满了学生,但其实他们都是布制的人偶。 “那是因为石像的双手摆出了表示犹太民族优越性的手势,所以希腊人才把她的双手拧掉,就像这样。” 扎泽茨基说完把维纳斯的右手举到齐肩的高度。石像就像是由柔软的橡胶制成的,弯曲后也没有出现裂痕,可以任人随意摆布。接着,扎泽茨基开始像拧螺丝那样,一圈一圈地拧着石像的手臂。 不久,石像的手臂和肩膀连接处开始出现裂纹,裂纹越来越深,终于断开了。原来维纳斯的右手是螺丝式的,而她的躯体处露出一个装螺丝的洞。 “表示犹太民族优越性的手势是错误的,所以必须像这样拧下来。” 接着,扎泽茨基又把手按在了维纳斯的左手上,看来这只手也是螺丝式的。他抓住手臂,毫不费力地转动,轻松地把它也卸了下来。 “完成这个动作之后,我们就要开始探究生命的秘密了。傲慢的人必须被供奉为科学的牺牲品,这是上帝的旨意。为了让她老实点,最好先放掉她的血。” 扎泽茨基从讲台后面我这里看不到的位置取出一台电钻。接通电源后,电钻的钻头便发出金属的摩擦声,开始转动起来。扎泽茨基看了电钻一眼,确认它在转动后,就把钻头抵住石像的腹部。电钻的声音沉闷了下来,钻头钻进维纳斯的体内,被他用双手握住的把手部分一点一点地贴近石像。 扎泽茨基觉得钻进的深度差不多了,便迅速拔出电钻。鲜血染红了石像白色的身体,同时啪地喷射出一道血线。扎泽茨基又从讲台后面取出一个宽口玻璃瓶,放在血喷洒下来的地方把血接起来。鲜血流入瓶里,发出啪啪的声音。 接下来,他又用电钻在石像的肋部、胸部和下腹部等几个地方打出洞来,等血细细地喷溅出来,再在溅出血来的地方逐个放置玻璃瓶把血接起来。最后,维纳斯石像身上到处都有红色的水柱喷溅而出,就像一座奇妙的喷水装置。 “认识生命的秘密,听懂上帝的语言,为了制作出人形泥偶,有必要肢解人的身体。唯有经过肢解,人体才会暴露出所有秘密。” 说完,扎泽茨基又端起了电锯。电源打开,发出比刚才的电钻更尖厉的声音。 “一切完整的人体,只不过是隐藏上帝秘密的面纱,缺乏变化只会阻碍进步!” 扎泽茨基把转动的电锯随意地放在维纳斯的腿上,发出“吱吱”的剧烈的金属摩擦声,红色的血像喷雾一样飞散开来。仔细一听,我发现那原来是女人的惨叫声。金属声变成了女人的哭喊声,接着又变成激烈的惨叫。声音越来越大,尖锐得让人想捂住耳朵。 当我回过神来时,发现白色的维纳斯石像居然变成了芮娜丝。她全身都在喷血。没有双手的芮娜丝正摇摇晃晃地勉强站立着。 惨叫声停下后,她的一条腿已经从大腿根部被整个锯断,慢慢地掉落在身前。接着,只剩一条腿的芮娜丝站立不稳,缓缓向相反方向倒了下去。 地板表面早就垫上了蓝色塑料垫。芮娜丝的身体不停地在地上痛苦地扭动着、挣扎着,同时血继续喷射出来。蓝色垫子上的血迹在不断扩大。 扎泽茨基又把双手插进芮娜丝的头发里,开始用力旋转她的脑袋,就像在拧一个大型螺丝一样。她的脑袋被不停地转动——她的脖子居然也是螺丝式的。终于,她的脑袋被卸了下来,掉在蓝色塑料垫上,然后慢慢滚动,一直滚到垫子边缘才停下来。 扎泽茨基说:“什么东西可以促进人类科学的进步?是战争。什么东西可以促使医学进步?是死刑和人体实验。” 听到他的话,我吓得猛地惊醒了过来。 B 第二天,我又到乌普萨拉大学找洁聊。我心中有很多疑问,有的当然和案情有关,但也有其他问题。 “菲律宾这个国家,是说英语的吧?”我问。 “嗯,可以这么说。”洁点点头说。 “但菲律宾人的姓名好像全都是西班牙语系的。” “嗯,没错。” “芮娜丝这个名字是他加禄语,难道没有菲律宾式的名字吗?” 洁摇了摇头,笑着说:“没有吧。据说目前基地组织的部分分支机构就潜藏在菲律宾。” “哦,是吗?” “这个国家的背景十分复杂。” “你是指历史背景?” “是的。十五世纪时伊斯兰教传入菲律宾,当时,棉兰老岛完全被伊斯兰化。只是还没有统一全岛政府,可以说基地组织和伊斯兰教之间的联系就是由此开始的。十六世纪,麦哲伦在环游世界的途中经过宿务岛。他以西班牙国王的名义发动战争,并战死在当地。后来西班牙派远征军攻陷了马尼拉。此后的三百年里,菲律宾沦为西班牙的殖民地。而菲律宾这个名字,是从当时的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的名字得来的。” “原来是这样。” “所谓的菲律宾人,原本是指在菲律宾出生的西班牙人。” “哦。” “西班牙人为了统治全岛,强迫当地居民放弃伊斯兰教而改信天主教,所以现在的岛民中有九成是天主教徒。而且为了加快统治步伐,西班牙人还强迫岛民把名字全改成他们容易记住的西班牙名字。” “哦,是吗?后来呢?” “当时的影响一直延续至今天。所以菲律宾虽在亚洲,国民却都取西班牙名字。” “嗯。” “到了十九世纪,一个名为卡的普南[卡的普南(Katipunan),菲律宾反西班牙殖民统治的爱国志士于一八九二年建立的革命团体。]的秘密团体发动武装起义,独立战争从此开始。就在西班牙人对此束手无策时,美国乘虚介入,只用了二千万美元就把菲律宾从西班牙人手中买了过去。” “居然还有这种事!” “是的。两个大国没有事先告知菲律宾人,就私下里完成了交易。接着美国依靠武力镇压了菲律宾的革命。此后的五十年,菲律宾又沦为美国的殖民地。现在菲律宾人说英语就是从那时留下来的习惯。” “嗯。” “到了二十世纪,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人赶走了美国人,也曾短暂统治过菲律宾。战后,菲律宾好不容易才获得独立,成立了共和国。这就是菲律宾的历史背景。” “原来如此,各国的文化入侵,你来我去,层层相叠啊。” “欧洲还有很多这样的国家,但岛国最容易发生这种情形,因为军队可以靠船只运送嘛。” 不久后,八打雁警署的尼可警官把乔乔·拉莫斯的地址和电话告诉了我们。洁看了看地址,说他住在民都洛岛的养老村。说罢马上打了个电话过去,对方也很快就接了电话。估计尼可事先把事情告诉过拉莫斯了,他接到洁的电话一点也不感到诧异。但听得出他已经很老了,洁和他对话有些费力。洁说的话他听不大清楚,洁也好像不太听得懂他说的话。 “你那里是民都洛岛的养老村吧?”洁问。 为了能让我也听得到拉莫斯的声音,洁把电话切换成免提,只听见老人以很难听清的声音给出了肯定的答复。 洁放下听筒,开口说:“你住的那个地方,有没有美国人的别墅?” “外国人居住的村子离我这里还有点儿距离。那里都是独栋房子,而我们住的是公寓。”拉莫斯说。 “弗朗哥·塞拉诺命案发生时,有没有一个名叫米歇尔·巴尔迪和一个名叫克里斯托弗·戴森的美国教授住在那个美国人的村里?他们应该都有别墅。” “这我不清楚,等会儿你问问那里的社区办公室好了。只要告诉他们我这个住宅区办公室的电话,他们应该就会知道。那里也知道那个外国人专用社区办公室的电话。” 老人把电话号码告诉我们。洁一边向他道谢,一边记了下来。 “我想尼可大概已经告诉你了,我现在是从瑞典的乌普萨拉大学给你打电话的。有关弗朗哥·塞拉诺的螺丝杀人事件,我想问你一些细节,可以吗?” “怎么又提起那件事?都是好久以前的案子了……”这位老警察说道。 “无论多小的事情,只要你还记得,就请你都告诉我,好吗?” “可是……你想知道什么呢,还是你来问吧。” “死者弗朗哥·塞拉诺是一名加入了菲律宾国籍的外国人,对吧?” “对。” “是通过结婚而取得国籍的,是吗?” “是的,当时这种方式比较容易。” “你见过他的妻子吗?” “在葬礼上见到过。” “她是个怎样的人呢?” “看上去是个普普通通的女人,但听说好像不太正经。” “她的职业是什么?” “听说她经营一家餐厅,但我觉得可能是酒馆之类的地方。总之,就是那种类型的。” “你调查过弗朗哥的经历吗?” “大致上查过。他是被害者,和黑社会没有关系,所以调查很快就结束了。反正案子当时就破了,凶手也已经抓到了。” “弗朗哥有钱吗?” “嗯,好像挺有钱的,但存款数量也还没到吓人的程度,也就只够买一幢大房子吧。” “那些钱最后到哪儿去了?” “应该是给他太太了。” “调查过她的不在场证明吗?” “查过,好像没问题。据说案发时她一直和一群客人在一起。只是弗朗哥的钱有一大半都变成巴拉旺百货公司的股份了,所以那些产权最后也由她继承。” “这么说,她后来还是得到了很多钱?” “是的,但没过多久,公司就开始经营不善。生意失败后,马上被转手卖给别人。她既没有经营能力,也没有经验。” “弗朗哥在菲律宾的产业只有这些?” “他还买了很多芮娜丝工作的那家制鞋厂的股票,所以弗朗哥应该也是那里的董事之一。” “那些股票也被他夫人拿走了吗?” “是的。” “巴拉旺百货公司是他从发现尸体的劳鲁·里格尔先生手中买过来的,对吧?” “对。” “劳鲁这个人怎么样?” “应该没什么特别的问题。他工作认真,大家对他的评价都很不错,还白手起家创立了巴拉旺连锁百货公司。” “他是菲律宾人?” “是的,但我忘了是他,还是他父亲是在欧洲出生的。因此他才和弗朗哥走得很近。” “他一开始就是经营百货的吗?” “不,一开始只是一家很小的店。餐厅展示柜里不是都有各种食物的模型吗?他原本就是做那种模型的。他曾去日本进修过。生产那种模型的技术,日本是当时最先进的。他从日本学成归来时,菲律宾还没有能做那种产品的公司,所以他一手包揽了所有生意,赚了大钱,扩大了公司规模。接着他又收购了大型餐厅,餐厅赚了钱又开连锁店,然后又在餐厅里附设日用品店,贩卖日用杂货和食品。这又让他大赚了一笔,于是就开办了巴拉旺百货公司。这就是他的发迹史,他是八打雁的传奇人物,在业界人尽皆知。” “他是八打雁人?” “是的。他开的第一家公司叫做里扎尔食品模型股份公司,就在皮拉尔大道上,他就是从那里开始发迹的。” “案发时这家公司还在吗?” “不,那时他已经不做食品模型了。我想那里早就变成百货公司的仓库之类的地方了。” “他现在人呢?” “我不清楚。他从经营第一线上退下来后,过起了隐居生活,大概已经死了吧。反正他退休之后经济上应该也很宽裕。” “哦。此案中凶手使用的是把S&W公司生产的左轮手枪,子弹是点三八口径的,对吧?” “对,后来找到那把枪了。” “被芮娜丝拿在手上,是吧?” “是的。” “芮娜丝是凶手吗?” 这位老警察听了好像很意外,一时竟答不上话来,哼了一声,说:“关于这个问题,我不想回答。当时我只是逮捕了开枪打伤我搭档洛贝特警官的凶手而已,判她有罪的是法庭。” “但是,询问口供的应该是你们吧?” “那个女人对我们什么都没说。至少在弗朗哥·塞拉诺的案子和她之间的关系上只字未提。” “在法庭上呢?” “在法庭上也一样。” “为什么?” “这我就不知道了。” “她为什么要躲在弗朗哥的办公室里?如果她是凶手,应该会选择逃走吧?” “我没有任何想法,芮娜丝·席皮特当年也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她既然不是凶手,为什么要对警察开枪?” “不就因为她正是凶手吗?至少逮捕她时,我是这么想的。” “她当时对你的搭档开了一枪,对吧?” “对。” “她拿的手枪的弹匣里只剩一颗子弹了,对不对?” “对。” “预备的子弹呢?” “她没带。” “弗朗哥·塞拉诺身中三枪,办公室客厅的墙上有一发子弹,然后洛贝特中了一枪。子弹的去向是这样的吧?” 这位老警察沉默了一下,说:“不,现场墙壁上的子弹,不是那把枪射出来的。” 他的话实在出人意料。 “哦?是吗?警察学校的教科书上可是写着,是由同一把手枪射出的。” “写错了。口径是一样,可弹道不同。那是另一把手枪射出去的子弹。” “你是说,有一把同型号的手枪?” “嗯。” “同一个厂家的?” “有可能。当时那种枪非常常见。” “嗯,墙壁上的子弹不一样啊……这么说来,我就有些明白了。弗朗哥的办公室里有手枪吗?” “没有。” “嗯。”洁思考了一下,然后问道,“芮娜丝·席皮特只有一只手,对吧?” “是的,没错。” “假肢呢?” “假肢卸下来了。她自己把假肢卸下来的,夹在腋下。” “夹在腋下?” “对。” “她把自己的假肢夹在腋下?” “是的。” “为什么?她为什么不把假肢装上去?” “我也不知道。总之,她当时只有一只手。” “对这件事,她没做什么解释吗?” “席皮特什么都不肯说,一言不发就进监狱了。” 洁听了,沉默了一会儿,接着问道:“我想再确认一次,她在法庭上什么都没说?” “对,审判期间一直如此。” “逮捕后的审讯呢?” “逮捕后暂时无法侦讯,因为她失去了意识。她中弹了,被送到警察医院,是我开的枪。过了三四天她才能开口说话,但还是什么也不说,一句话都没说。” “甚至没说自己是无辜的?” “没说。” “嗯。她保持沉默的理由是什么?” “不知道。” “她不说,就只能被当做凶手了吧?” “是的,她已经被当做凶手了。” “她和死者之间的关系呢?听说有过争执?” “她是死者的情人。我刚才说过,弗朗哥有个分居中的妻子,也许是为了保留公民权才没离婚吧。总之他有妻子,所以不能娶席皮特。” “席皮特呢?” “啊?” “你们查过席皮特的户籍吗?” “席皮特?那倒没有……” “没关系,真对不起。还有呢?” “我想席皮特当时还未成年。她好像本来是劳鲁·里格尔的女友,而且有传言说,弗朗哥是用钱把她从劳鲁那里买下来的。” “用钱买下来?” “听起来确实有些不正常,也许弗朗哥认为,即使这么做劳鲁也不会不高兴吧。” 我一听,想起了菲律宾被西班牙卖给美国的事。 “劳鲁把巴拉旺连锁百货公司卖给弗朗哥了吧?” “是的。” “顺便把女人也转让了?” “是。” “就像百货公司的附属品一样?” “弗朗哥这个人似乎做得出这种事。对他而言,凡事都像做生意,用钱就能解决一切。” “也许他也付钱给他太太了?” “如果结婚是为了取得公民权,那是自然的。” “劳鲁当时经济上有困难吗?” “这个嘛,不管是百货公司的经营还是个人生活,好像都已经走投无路了。因为事业扩展太快,据说还借了不少钱,不过当年的经济状况的确不太景气。” “女人自己也同意吗?” “不是正因为不同意,才杀了他吗?” “席皮特对劳鲁如何?” “你是说喜不喜欢他吗?这我不知道。” “你没问过吗?” “没有。” 洁稍微想了想,说道:“我想再问问关于螺丝的问题。对于弗朗哥的尸体上装有螺丝这件事,你认为是出于什么原因?” “你问我?我……老实说,我不清楚。” “不是你的想法也无所谓,八打雁警署当时的看法是什么?” “大家都不清楚,就连心理学家也不能理解。我们还问过美国的心理学家,他们也不知道。大概只有处于精神极端不正常状态下的人,才会这么做吧。” “谁的精神状态不正常?” “凶手啊。” “也就是芮娜丝·席皮特?” “应该是吧。” “她是什么时候、在哪里动手安装的?” 老人听了,沉默不语。 “工具呢?她是女的,而且只有一只手。” “她什么也没说,所以我不知道。” “对尸体进行加工的时间已经知道了,大约是在死亡三十分钟以后。这段时间内,她有不在场证明吗?” “没有。” “她是在现场动手的吗?那么必须在地上铺一块很大的塑料垫子才行,还要有锯子、刀子、螺丝和螺母,这些都是最起码的必备物品。” “我知道做起来很困难。” “是否在现场发现了这些工具呢?” “没有。” “她上班的工厂和螺丝有什么关系吗?”“完全没有。” “那个螺丝是哪里来的,查清楚了吗?” “有人说那是灯具上使用的螺丝,就是那种展示用的大型白色球形灯。但实际是不是那样,我没有仔细调查过。” “是因为案子已经破了,才没有仔细调查吗?” “是的。” “很多案子都是因为凶手太容易抓到,反而留下了很多疑问。如果真的是她做的,我想也一定得有个男人帮忙。找到这样的男子没有?” “什么?” “现场找到类似染血的指纹之类的痕迹了吗?” “没有,完全没有。不只没有血指纹,普通的指纹也一个都没找到。喷了鲁米纳检测剂,也没有出现血迹反应。” “凶手肯定是戴了手套,而且非常谨慎小心。或者,尸体加工的地点不在那里。” “也许吧。” “而且,在做完这么复杂的事情后,芮娜丝还一直躲在死者的办公室里等着警察来抓她。谁都能猜想到案发后警察会到死者的办公室来,因为就在同一幢大楼里。看到警察来了就开枪射击,这么做的话,即使是女性崇拜者或女权保护团体,大概也会把她当做凶手吧?” “她确实太笨了。” “那她为什么还要辛辛苦苦地把尸体的脖子切断,再塞进螺丝呢?” “是啊。” “不是为了逃避嫌疑吧?” “说的是。” “我有好几个地方不明白。” “嗯,我也是。” “还有,地震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你问的是……” “劳鲁·里格尔发现脖子被切断、里头被塞进螺丝的尸体时,脑袋还在躯体上吧?” “对。” “然后他拍了拍死者的脸,又晃了晃死者的身子,因此脑袋才脱落掉到了地上。劳鲁因此吓了一大跳,想要打电话报警。这就是事情的经过,没错吧?” “没错。” “地震发生在哪个时间段?是劳鲁发现尸体,手还没碰到的时候吗?是手已经碰到了尸体,但脑袋还没掉下来的那一刻?还是脑袋掉下来之后?抑或是在劳鲁离开尸体,想去打电话的时候?” “是您最后说的那个,劳鲁离开尸体的时候。” “这是谁说的?” “当然是劳鲁·里格尔。当时现场只有他一个人,所以我们只能相信他说的话。” 洁低头想了想,然后抬起头说:“那么,脑袋怎么会掉下来呢?原因是什么?” “是里格尔摇晃尸体的缘故吧。” “这么说来,当时螺丝并没有拧紧,只要摇晃就会松动,对吧?” “应该是这样。” “不管是谁,发现尸体后都肯定会上去摇晃。也就是说,这位凶手早就料到那时脑袋会掉下来。换句话说,凶手想让脑袋掉下来。对吧?” “大概是这样吧。” “看到人头落地,谁都会害怕吧?” “那是肯定的。” “害怕的话,印象就会深刻。” “那就是凶手的目的吗?” “只要再把头多转几圈,让它紧锁到躯体里,脑袋就不会掉了,对吧?” “是啊。” “没有拧紧的原因,是因为螺丝上面有东西吗?” “不是。” “那为什么不好好再拧几圈呢?” “不知道,我也想好好问问凶手。” “是不是因为凶手认定劳鲁·里格尔会摇晃尸体,所以故意要让他看到脑袋掉到地上的那一幕?” 老人沉默着,一时没有回答。过了一会儿才说:“照理说应该是这样。但如果问我这么做有什么意义?我看不出来。” “看到脑袋掉下来,谁都会吓一跳吧?” “这还用说,世界上应该没有人不害怕吧。” “劳鲁目击了当时的景象,并出庭作证,于是杀害弗朗哥的罪名就落在了芮娜丝身上,对吧?” “她开枪打伤了洛贝特,这就够了吧。” “那件事大概凶手事先没有想到吧。前提是明知芮娜丝不是凶手,所以凶手才在弗朗哥的尸体上做了手脚,目的就是想把罪名栽赃在她头上。” “我想应该不是这样。” “为什么呢?” “在弗朗哥的头里塞进螺丝这件事,并不会让芮娜丝承担杀人的罪名。” “那么,当时会因此获罪的人,除了她之外还有别人吗?” “应该没有吧!”老警察马上答道,“把螺丝塞进脖子,这实在太罕见了。连我们警察都被吓了一大跳。当年我们受惊吓的程度应该和你现在差不多。螺丝,这么一种与凶杀案毫无关系的东西,就这么毫无征兆地突然出现了,谁也料想不到。” “以前出现过螺丝的案例吗?” “从来没有。所以我们根本没想过这种东西是要给谁看,或是要嫁祸给谁。” “除了芮娜丝之外,再没有别人被牵连——” “是的。除了芮娜丝之外,谁能和这种案子有关系?应该没有第二个了。” “没有吗?” “嗯,没有。” “那位名叫艾刚·马卡特的瑞典人呢?” “艾刚·马卡特?” “是的,您对他有印象吗?” “没有啊……” “查案时没有遇见过?” “没有,凶手很快就被抓到了。那以后我也不记得有什么人被牵扯进来啊。” “我认为死者弗朗哥·塞拉诺的本名应该是卡尔·扎泽茨基,这是他在西班牙时用的名字,您对此有印象吗?” “卡尔·扎泽茨基……啊……好像隐隐约约有些印象,这个人好像还有点名气呢。我记得在调查死者户籍的时候,好像见过。哦,等等,艾刚,艾刚……啊!我想起来了。印象很模糊,因为隔得太久了。但是我记得……艾刚,艾刚……对,就是这个名字,没错!” “您在哪里见过他?” “不,我没见过他。他怎么了?” “他到我这里来了,回瑞典了。但他的大脑出了点儿问题,失去了一部分记忆,于是他和他的朋友找到我来寻求帮助。我接手调查这件事,然后找到了您,拉莫斯先生。” “哦,失去记忆了?有可能治愈吗?” “您问他能不能恢复在菲律宾那段时间的记忆,我想大概很难吧。” “是吗?如果他能恢复记忆,或许可以提供一些重要线索。” “拉莫斯先生,您想找到一些线索吗?” “想啊,我很在意这个案子,虽然已经是退休的人了,可是这桩案子实在太特别了。” “算是大案子吗?” “对一般人来说也许不是,但对警方来说是。对了,说到那个艾刚……” “是的,艾刚怎么了?” “芮娜丝·席皮特恢复意识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喊他的名字。艾刚·马卡特。现在我突然想起来了,对,就是这个名字。” 洁听了突然皱紧眉头,表情严肃得吓人,问道:“芮娜丝说过什么有关艾刚的事吗?” “什么都没说,一句都没说。只是问艾刚呢?艾刚·马卡特在哪儿?仅此而已。” “其他的呢?” “没有,当时什么都没说。” “她恢复意识时你在场吗?” “是的,当时我恰好在场。” “是吗?那么,后来她还提到过艾刚的名字吗?” “提到过。我记得她后来又提过一两次。记不清是一次还是两次了,差不多就这样吧。其中一次,那是……好像是……命案现场杰森大楼下面停着一辆小型摩托车,放了很久都没人骑走。我起先怀疑那是芮娜丝·席皮特的,但她只有一只手,能骑车吗?于是我就去问席皮特。在警察医院的病房,光是问她这个问题就花了我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最后她承认了,说那是她的。我问她,你只有一只手能骑车吗?她说可以。” “嗯,当时她提到艾刚的名字了?” 老人再次沉默。 “哦,不,没有。当时她什么都没说。后来,席皮特要求看报纸。不是向我要,是向医院的护士要,这件事我是后来才知道的。护士当然以为她想看当天的报纸,但其实不是。她要的是四五天前,确切地说,是二十四日案发当天的报纸,也就是自己被逮捕那天的报纸。一般凶手是不会想看有关自己被逮捕的报道的,所以医院的护士和我都觉得奇怪。不过席皮特并不是想看有关自己被捕的报道,也不是想看发现弗朗哥尸体的报道,她好像是在找什么别的东西。” “她找到了吗?” “不,好像没找到。接下来的好几天,她都在拼命看报纸,把整份报纸从头到尾看了好几遍,大概还是没找到她想找的东西。后来她就不再看报了。” “这一过程中她有没有提到艾刚·马卡特的名字?” “没有。” “什么时候才提到的?” “什么时候……等等,席皮特完全不配合我们,不回答任何侦讯问题,但是偶尔会问我们几个问题。有一次她问,‘塞拉诺的家怎么样了?’大概就是这样的问题。” “塞拉诺的家?” “是的,弗朗哥·塞拉诺的家在八打雁市郊外的海边。房子盖在悬崖边上,多少有些奇怪。” “他的家里是不是有个房间,陈列着人类和动物化石,还有古文书?” “对,有,你很清楚嘛。还有手臂和脚的假肢试验产品。” “手臂和脚的假肢?” “对。总之,那幢房子在地震中遭到了严重的损坏。不仅部分屋顶塌了下来,就连建在外墙上通往二楼和屋顶的楼梯也垮塌了。不过那段楼梯是木造的,早就已经腐朽了。后来我把这些事跟她说了。” “哦,就是在这个时候她提到艾刚的名字了?” “不,这时还没有提到,她只是默默地听我说。后来,我突然生出个念头,就去调查了席皮特那辆摩托车的注册资料,结果发现那部车确实是她的。但在我到她工作的日资制鞋厂打听的时候,那里的很多人却告诉我,其实她自己不常骑那辆车,倒是常常让一个男人骑,自己坐在后头。我就拿这件事去问席皮特,原本以为她还是会什么都不肯说,没想到她却说出了‘艾刚·马卡特’这个名字。而且我还记得,她说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我。” “哦。” “但也就说了这么多。除此之外,她什么都没说。我问她艾刚·马卡特是谁?住在哪里?和她是什么关系?是哪国人?干什么的?她一概不肯回答。” “那他的情况你调查了吗?” “我很在意,当然去做了调查。那人的名字听起来很别扭,不像是西班牙人的名字。不过当时的调查还是以弗朗哥为中心进行的。我想,艾刚这个人如果是可疑人物,在调查弗朗哥的人际关系时就一定能找到。但是查来查去都没发现这个人,后来这条线索就不了了之了。” “哎呀,实在是太可惜了,拉莫斯先生!”洁说,“如果顺着这条线索彻底查下去,应该就能找出案子的真相了。” 短暂的沉默后老警察说:“事情发生之后再说,当然再容易不过了。” “听了您的这番话,我已经对这个案子知道得差不多了,只是还有几个地方不清楚。只要弄清这些疑点,就能真相大白了。” “三十年前的案件,现在还能查清楚?就像上星期才发生的案子那样吗?” “只要材料齐备,一千年前的案子都能破。” 老人听了,发出几声干咳似的声音,感觉像是在笑。然后他说道:“你倒是很有把握啊,先生。但实际破案和你的专业可不一样。” “警察学校教科书上的记载,起码有几处错误。” “也许吧。” “错误的材料无法还原事实,导致我无法对案件有正确的把握。” “说的也是。” “您刚才说过,凶手的精神肯定处于异常状态,所以才会对在尸体的脖子上安装螺丝情有独钟?” “是的,我说过。” “凶手是想让里格尔看见这一幕吗?” 老人突然沉默下来,过了一会儿,说:“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把这种按照自己的幻想加工出来的作品展示给里格尔这个外人看,是想借此方式寻求什么共识,还是想用自己的艺术灵感打动别人呢?” “我听不懂你说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这样的东西,不是该好好保管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吗?如果不这样,就是想让更多的人欣赏吧?要知道那可是千辛万苦才做出来的东西啊。我无法想象他会用那种粗暴的方式来展示,而观赏者只有一个人,赶来的警察大概很快就破坏了这个艺术品吧?还会毛手毛脚地翻腾几下。如果是个艺术家,他应该绝对不能容忍这么做的。” 老人沉默了,想了好久才说道:“也就是说,凶手为了制造这个灵机一动想到的画面,宁可牺牲自己吗?” “我觉得这也太不合算了,这个制作过程很费体力。做到这种地步,凶手多少总会暂时把作品留在身边慢慢欣赏几天吧?要不就是在制作过程中已经获得满足了。这样的结论,无论如何我都无法接受。” “那么,先生,你是怎么想的?做成那个样子的确没少花工夫。” “费了那么大工夫,却草草把它丢弃在现场,除非这能让自己摆脱杀人的嫌疑,达到保护自己的效果,否则也太不合算了吧?” “嗯,我了解。这一点我也考虑过,但是那么做可以嫁祸给谁?谁肯替他顶罪?” “不必让谁顶罪,只要能把自己犯的罪撇清就行了。” “怎样才能达到目的?” “您想听听我的想法吗?” “想听,请务必告诉我。” “刚才您说,你们大家都被塞了螺丝的脑袋吓了一大跳,觉得我也一样,是吧?” “是的,我说过。” “可事实上,我并没被吓着。” “啊!真的?” “我已经收集到了很多材料,有必要的话,我会慢慢说给您听。” “先生,你可真自信啊!我并不讨厌自信的人,反而很想听听。” “全部说清楚还达不到,因为资料尚不完整。装着螺丝的脑袋,完全可以牢牢地固定在躯体上,即使被人轻轻摇晃也不会掉,对不对,拉莫斯先生?” “是的。” “凶手之所以没有这么做,目的是想借助劳鲁的手把头弄掉。” “也许吧……但是……” “我的意思是,劳鲁弄掉死者脑袋这件事,对于凶手来说,可以达到保护自己的效果,对吧?” “对,大概是这样吧。” “所以凶手不能把装有螺丝的脖子和躯体牢牢固定住。” “也就是说,在脖子里塞进螺丝后,却不能把脑袋和躯体固定紧,对吧?故意让劳鲁把头弄掉,就能保护自己不被怀疑,有这种可能吗?” “我觉得很有可能。” “怎么说?” “在这之前请先回答我几个问题。拉莫斯先生,您赶到现场时,看到了弗朗哥的尸体,对吧?” “当然看到了,还看了很多次。” “当时死者的脑袋在什么位置?” “滚到了桌子腿旁边。” “而躯体躺在沙发上。” “是的。” “您到达时是几点?” “晚上十点左右吧,也可能再晚一点……大概是这个时间。” “弗朗哥的躯体上最外面穿着灰夹克,里面是白衬衫,没有打领带,对不对?” “对,这不会错。他的样子至今还记在我的脑子里。” “裤子呢?” “裤子是黑色的。” “灰色夹克的左胸位置有两个弹孔,也就是点三八口径的子弹打出的两个紧挨着的弹孔。是吧?” “是的。” “弹孔周围有焦痕,旁边还沾着一些从左轮手枪弹匣里喷出来的火药颗粒。” “是这样的。” “露出的白衬衫上有血迹吗?” “岂止血迹,白衬衫红了一片。” “嗯。”洁好像在思考似的沉默了一下,说,“那夹克上呢?” “夹克上没那么红,可能因为是深灰色的,所以不太明显。” “问题是里头,我想问的是,夹克里头的颜色变化大吗?” “衬里是黑色的,所以上面的血迹不明显。” “血是不是像抹在上面一样?” “是的,他夹克内侧绣着名字的那部分,确实有这种感觉。” “接触到脖子断面的衬衫领子上,血迹是怎样的?” “领子上没沾什么血。和胸部的那摊血比起来,几乎和没有一样。” “弗朗哥是不是偏瘦?” “他非常瘦,你怎么会想到这一点?” “他的脖子长吗?” “嗯,应该还算长吧。因为已经被切断了,看得不清楚。” “现场是在闹市区吧?那地方很热闹吗?” “是的,的确很热闹。现在萧条多了,可当时很热闹。那本来就是个喧闹的时代。街上总是闹哄哄的,声音很大。杰森大楼的住户大都是租来办公用的,但一楼开了几家餐厅和酒吧。地下室里差不多都是大众餐厅,一到夏天,晚上就都敞开门,成了地地道道的低档酒馆。那个时期,商家都喜欢把刚上市的收录机摆在店门口的椅子上,叽里呱啦地大声播放流行歌曲。” “哦,是吗?” “如果你想问是不是有把手枪就能随便打人,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当时的治安非常差,周边都在打仗,战火一起,大量毒品便会跟着进来害人。” “是的,没有毒品,也就不会打仗了。” “那真是个令人厌恶的时代。街头常常发生打人、强奸、绑架等恶性事件,还有和毒品有关的争斗。老百姓都在骂警察无能。日本人的公司自己组织了保安队,雇用那些兵痞流氓晚上在街上巡逻,说是要保护自己公司的员工。但他们本身就经常惹是生非,麻烦不断。” “当地人对日本人没什么好感吧?” “当时……不,就算现在也没什么好感。日本人在战争时期以残酷手段统治我们菲律宾人,现在在八打雁还时不时惹来众怒呢。” “最近出什么问题了吗?” “八打雁港的扩建问题,也叫甲拉巴松[甲拉巴松(Calabarzon),菲律宾的一个政区,位于吕宋岛南部,首府奎松城。]计划。由于马尼拉附近已经无法建造大型港口了,所以想把八打雁港扩建成大型船只可以出入的港口,为此当地居民就必须迁移。可政府并没有事先通知居民,也没和居民商量,就突然强行进行拆迁,甚至直接毁坏了九十户居民的住宅。而居民被强制搬去的地方不但交通不便,土地又很贫瘠。” “这跟日本人有什么关系?” “这项计划的资金有百分之八十出自日本政府的开发援助资金。反对这项计划的人士称这为日本人的第二次侵略。” “嗯。” “其实我们的政府也有问题。总之,日本人在当地很招人恨。对不起,话题扯远了。还是让我听听你的想法吧。” “弗朗哥的外衣口袋里装着钱包吧?” “嗯。” “里面有钱吗?” “有,有不少钱。” “嗯,办公室里面有什么吗?” “里格尔的办公室里什么都没有。” “我是问弗朗哥的办公室。” “有不少钱和贵重物品。” “这样啊。那么,弗朗哥的外衣里有枪吗?” “没有,只有钱包和手帕。钱包里还放了信用卡和驾驶执照。” “嗯,这就差不多了。如果你想听,我就说说我的想法。目前的这些材料足够了。”洁说。我也赶紧在椅子上坐好。 人形泥偶2 “到了十二世纪至十三世纪,与人形泥偶有关的文献突然开始出现在世界各地。一位叫做哈希德的教士说,自己曾和获得了生命的人形泥偶并肩走过。法国的加昂也说,他终于听到了上帝的秘密启示。创造人形泥偶的仪式正规化了。” 卡尔·扎泽茨基用他一贯充满自信的口吻,又开始了他卖弄式的夸夸其谈。 “公元一六○○年左右,当时属于捷克斯洛伐克的布拉格是世界文明的中心。来自全世界的学者、占星术士、炼金术士、魔术师、思想家、作家和诗人纷纷聚集到这里,竞相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大家都在探寻上帝隐晦的旨意,想重现上帝的奇迹。这些人代表着当时最先进的科学。于是布拉格成为神秘主义者和魔术师的大熔炉,被称为‘一千个奇迹加无数个恐怖的城市’。 “布拉格拥有最先进的学问,但同时也是‘迫害之城’。在这里,天主教之外的宗教都被认为是异端邪说而遭到严重的迫害。城市里设有犹太集中营,大批犹太人在那里强忍迫害、忍辱偷生。就是在这样的城市里,人形泥偶复活了。因为这个城市所弥漫的气氛非常适合犹太教喀巴拉教派。 “在布拉格的犹太人制造了很多的人形泥偶,并编造出许多相关的故事。在这个城市的知识分子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名犹太法典学者,同时也是神秘主义者的犹太教士,名叫雷夫。当时的国王鲁道夫,对雷夫和他的思想,尤其是关于人形泥偶的制作技术有着浓厚的兴趣,还曾召他入宫亲切交谈。据说当时雷夫是用流经市中心的一条河的堤坝上的黏土来制作人形泥偶的。 “人形泥偶在布拉格这个城市中,化身为像耶和华那样凶恶的守护神。面对类似十字军时代的迫害,犹太人的生命受到威胁,他们必须奋起保护自己。他们需要一个守护神,一个一旦站起身来,就连武装民众和国王的军队都无法战胜的、拥有压倒性强大力量的守护神。于是,犹太人渐渐依靠人形泥偶,或者说是操纵人形泥偶来保全性命。 “雷夫使用黏土制作人偶,并用上帝教给他的语言冲它们念咒语,完成把生命吹入黏土的准备工作后,就在人偶的额头上写下西伯来文‘Emet’,这是最后一道工序。这时候,凡是不小心漏写了第一个字母,写成‘met’的人形泥偶就必须捣毁,因为那是泥土的意思,必须让它们回归泥土。 “然而,雷夫所做的事,真的能让人型泥偶活过来吗?不是他想用这种蛊惑人心的把戏,引诱有权有势的人站在自己一边,拉大旗作虎皮来保护自己吗? “人形泥偶的故事有很大的吸引力,所以这种传言不管在什么时代都能得以延续。当人类发现了电这个东西的惊人力量后,玛丽·雪莱[玛丽·雪莱(Mary Shelley,1797—1851),英国小说家、剧作家、传记作家及旅游作家。因创作《弗兰肯斯坦》(也称《科学怪人》)而被誉为科幻小说之母。]便声称自己可以不使用神秘咒语,而是借助电击的力量,把生命灌输进人造物的体内,创造出所谓的‘科学怪人’。这就是当时号称使用科学技术制造出来的人形泥偶。当原子能被发现时,又有人站了出来,说自己能够利用原子能创造出别的怪物。 “其实,犹太人创造的这种古代神秘学说早就揭示了事实的真相。他们认为,上帝使用不同的密码,分别创造了无数不同的生命和天地,就像《创世纪》里所说的那样。不过这些密码被深深地隐藏在细胞核的内部,今天我们才终于发现了这些密码,并试图解读,那就是遗传基因。不久的将来,人类便可以通过改变基因,来制造具有生命的人形泥偶,这种事一定能够成为现实。 “随着时代的变迁,人形泥偶的故事将越来越向科学的方向靠拢,其成为现实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故事和科学同样都是由人类的大脑生成的。但是,犹太教士们所编造的那一套却完全是谎言,因为无论使用什么咒语,生命都不可能降临到黏土制作的人偶身上。人类身体的结构永远无法克服排斥反应,原子能也无法让人偶的身体活动起来。利用基因置换技术来合成新的动物,并使它们得到永久的生命,也是遥远的未来才有可能发生的事情。 “这是犹太人的智慧,也是他们的幻想。这件事本身没有意义,他们只是利用人们的幻想,达到延长自己政治生命的目的而已。 “在关于人形泥偶的幻想中,包括了我们的一切文明,有美、失败和毁灭。我们的科学史,就是人类长期以来对制造人形泥偶的追求历程,就是人类希望了解上帝启示的历史。正是由于我们不断地想制作出更有力的人形泥偶的手、跑得更快的人形泥偶的腿、看得更远的人形泥偶的眼睛,我们的科学才会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然而,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把泥偶做成人的模样,它只要拥有能发挥不同作用的相关部位就行了。 “例如,我们用来作战的枪支,开一枪就能让远方的敌人倒下。为了拥有传说中的人形泥偶的神奇力量,我们制造出了手枪,制造出了机枪,制造出了大炮,制造出了导弹,制造出了氢弹。现在我们那些拥有最新装备的军队,实际上已经比传说中的人形泥偶、甚至比耶和华更强大了。 “制造人形泥偶的幻想,引导着人类的科学技术发展到当今的地步。人为什么要制造枪?希特勒为什么要制造导弹?那是因为无法制造出神奇的人形泥偶,才想出这些东西来代替的。只有人形泥偶才是万能的,它能用自己的眼睛来观察,用脑子来思考,用行动来进行破坏。现在,我终于寻找到制作人形泥偶的方法了。不过不是用黏土做的,人形泥偶必须使用人的肉体才能制作出来。请跟我来。” 说完,卡尔·扎泽茨基转过身去,穿着白袍的背部对着我,大步走了出去。那是一条铺着红地毯的长走廊,长得不可思议,似乎怎么走都走不到尽头。 右边墙壁上有一排整齐的窗户,透过窗户,可以看到被炽热的阳光照射着的战场,到处都是炮弹和导弹落下来后炸出的黑洞洞的弹坑。被炸得血淋淋的、支离破碎的士兵尸体,散在弹坑边和斜坡上。救护兵开着卡车过来,捡起满地的断手断脚,胡乱丢进卡车的车厢里。 “那些就是制造‘科学怪人’所不可或缺的材料。”扎泽茨基疾步行走,同时若无其事地说道,“但那些就不行了,已经太晚了,真可惜。” 扎泽茨基突然回头看着我说:“越南意味着什么,你知道吗?” 我告诉他我不知道。 “美国人正在蒙受羞辱。在丛林中、沼泽里,水蛭不分日夜地爬满他们的全身,慢慢吸干他们身上的血。他们只能忍受、忍受、再忍受,忍受让他们生不如死的屈辱。就算背后有苏联和中国两个国家的大力支持,越南也只是个小国。和这种小国交战,泱泱美国居然吃了败仗,真是意想不到。这是美国独立以来首次尝到的奇耻大辱。再这么下去,美国人的面子往哪里搁?怎么办?我想他们肯定会下定决心花钱加强军备,同时努力开发更加骇人的新式武器吧。接下来他们还会做什么? “是的,介入中东。因为越南战争本来就是美国介入中东的前哨战。介入中东做什么?当然是要控制石油。然后呢?就是支持以色列,支援那些被阿拉伯人团团包围、孤立无援的犹太人。你懂我的意思吗?美国人就是那些人形泥偶!一边大口喝着石油,一边为守护犹太人的利益而疯狂挑起战斗的、实力强大的人形泥偶!如今,犹太人终于彻底操纵了美国人,把这个新型无敌巨人变成了自己手中的人形泥偶。 “这就是犹太人的智慧。而越南,则是把美国变成人形泥偶的最后一道工序。” 扎泽茨基停下脚步,转身面对左边关着的一扇门。 “来吧,就在里面,我的人形泥偶就在这里面。进来吧。” 一进门,我就看见天花板上吊着一个巨大的奇怪鸟笼,明亮的灯光照在鸟笼上。 鸟笼的形状像一个双手水平展开的人,里面关着一个身穿内衣的亚洲男子,看起来十分年轻。他的意识非常清醒,能看出眼珠还在动。 “他是俘虏。”扎泽茨基向我解释道,然后发出愉快的笑声。他很少露出笑容,除非真的非常快乐。 “他说他家里有两个分别为十岁和七岁的女儿在等他回去,她们对他很有感情,非常爱他。” 关着俘虏的笼子,只有手和脚的部分是用网眼较粗的铁丝网做成的,呈圆筒状,大小仅能容纳手脚勉强塞进去。伸进底部的手脚,又用皮带分别捆住手腕和脚踝。躯体和头的部分,被几根粗大的金属棍子由侧面围着。 “我想你该知道手臂和腿两种假肢的构造吧?”扎泽茨基回头问我,“知道它们是怎么活动的吗?最早只是一根单纯的木棍。用木棒做出类似于手和脚的形状,完全不能弯曲,就像木偶一样。不过最近的技术已经可以让它们稍微依照主人的脑部指令进行活动了。当然,也只是稍微而已。 “其实它的构造非常简单。假肢内部的感应器和微电脑连着肢体切断部位的神经,可以接受它所传送出来的电子信号,并进行读取,推测出这些信号代表大脑的什么指令,进而指挥假肢作出动作。怎么读取呢?不是通过电流,而是通过神经脉冲。这样的脉冲一定可以牵动断面附近的某处肌肉,感应器则能读取这些最轻微的肌肉颤抖,然后逆向推测大脑的指令内容。当然目前还是非常原始的方法。 “断面附近肌肉的细微颤动很难被准确读取,因此需要利用手术,把通往手臂的神经回路连接到胸肌上。因为胸肌的面积较大,颤动就会比较强,这样比较容易读取运动中枢的指令。让传给手臂、手腕和每根手指的信号,全都分布在整个胸部,使胸部表面的各部分颤动,再让肌肉感应器读取这些颤动。使用久了,熟练之后,脑部就适应了,从而机械就会记住较易读取的肌肉颤动方式。” 说完这番话后,扎泽茨基轻蔑地从鼻孔里发出“哼”的一声,继续说道:“芮娜丝的假肢也是这种结构。只要提高感应器的精密度,就算不把神经末梢连接到胸部肌肉上,肌肉感应器迟早也能通过手臂断面周围细微的肌肉颤动,准确读取运动中枢的指令。 “然而光是这样还不行。运用这种原理制作的假肢,顶多只能做出抓东西、拉操纵杆或扣下扳机这些简单的动作。为了让上下假肢做出与手脚相同的动作,必须将电极插入大脑的运动中枢,以便正确读取电子信息。但是,这项技术要等到遥远的未来才能实现。目前我们仅能依靠残存在身体断面附近的肌肉,读取运动中枢的指令,指挥假肢做动作。为了提高这一技术的成熟度,我想出了一个很好的办法。” 扎泽茨基说完,揭开盖在鸟笼旁边的白布。原来是把电锯。他打开电源,圆形电锯发出毁灭式的嗡嗡声,开始转动起来。 锯子固定在机械的某个部分上,只要控制操纵杆就能使其自如移动。扎泽茨基手握操纵杆,水平向右推了过去。转动的锯子随之慢慢向俘虏的右腿根部靠过去。金属围栏刚好在这里留了道空隙,锯子的锯齿可以从空隙中伸进去。俘虏大声惨叫道:“我说!什么都肯说!饶了我吧!” 扎泽茨基完全不为所动。电锯切进俘虏的腿部肌肉,那里喷出大量鲜血。随着电锯的持续转动,声音渐渐变得钝浊起来。实际上,我根本无法听到锯子转动的声音,因为俘虏嘴里发出的惨叫声更为响亮。 电锯切进肉里、切断骨头,声音越来越脆。最终圆形锯子把腿整个切断,装着断腿的笼子摇摇晃晃地垂落下来。斜插在地板上的细木棒撑住了下落的笼子,那条断腿便在空中晃来晃去。扎泽茨基用手把笼子推到后面,笼子以和地板接触的那个点为中心,吱的一声转到旁边去了。 鲜血像瀑布一样从大腿断面流了下来,落在地板上,发出啪啪的声音。士兵白色的牙齿紧紧咬住嘴唇,头部激烈地摇晃着,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扎泽茨基戴着口罩的脸上露出微笑,他缓缓戴上橡胶手套,打开一个类似手术台的桌子的抽屉,取出一只透明的假腿。只见他一面操纵着从天花板上垂下来的牙医器具似的手术器械,一面动手往伤者身上安装假腿。这项工作需要花十几分钟时间,而且需要耐性。 不久,沾满鲜血的假腿安装完毕了。扎泽茨基摘下口罩,用白布仔细擦拭沾满鲜血的假腿。白布很快就被鲜血染红,假腿看起来似乎又变得透明了,里头的结构清晰可见。金属芯棒制成的可动式关节、替代肌肉的油压装置、分布在各处的五颜六色的电线等,不一而足。最不可思议的是,假腿里居然没有血。 “这样,可动部分的肌肉纤维就连在一起了。如果他能克服疼痛,努力坚持的话,迟早可以依靠自己的意志,正确做出曲膝、抬脚等动作。假腿里的轻型金属芯棒,在骨头上钉了螺丝。但要想自如地使唤这只假腿,这还不够。” 接着,扎泽茨基又打开了电锯的开关。在士兵再次发出的惨叫声中,他又美滋滋地把士兵的右臂整个锯了下来。锯断的右臂晃动着下垂,在细木棒的支撑下,摇摇晃晃地停留在空中。 血又从俘虏的右手臂靠近肩膀的位置大量流出。因为失血过多,俘虏的脸色变得苍白,又因极度恐惧而开始呕吐,早已叫不出声音来了。扎泽茨基再次打开抽屉,这次从里面拿出的是一条假臂,他戴上口罩,开始着手进行安装作业。 漫长而又细致的作业完成以后,已经安静下来的士兵身上已经装上了沾满鲜血的假臂。扎泽茨基和刚才一样用白布擦拭假肢,假肢马上恢复了原先的透明。里面的金属棒、油压装置和彩色电线,全都清晰可见。 “这样才算完成了!”扎泽茨基拿下口罩,心满意足地说道。 对于那位可怜的士兵,他甚至没有一丝一毫的同情。 他接着说:“等他康复之后,就能依靠自己的意志,像以前一样灵活地控制手脚,还能抱女儿,多么幸福啊!这是科学给予的恩典。” 接着,扎泽茨基指着透明假腿里清晰可见的小黑盒子说:“那就是微电脑,有了它,就能从肌肉纤维直接读取肌肉神经的信息。通过感应器,正确读取大脑发出的指令,再传给油压活塞,使关节弯曲或伸展,指挥假腿做出相应的动作。应该注意的是,不能让切断后的断面伤口愈合,否则神经组织会变异,微电脑就无法正确读取肌肉纤维的脉冲了。要是有其他肌肉或脂肪夹在中间,读取到的信号就会变得模糊,并且很难完整读取。目前这种状态下,裸露在断面外的肌肉纤维能和多个感应器末端直接连接,这才是最理想的。 “而且,如果使用这个方法,最好是同一边的手和脚同时丧失。根据我的理论,这样可以促进左脑的进化,加强其适应能力,很快便能长出特殊的运动中枢神经了。” “会变得比以前更好吗?”我战战兢兢地问道。 “这只假臂和假腿不会比以前的手和脚更有力,大概也多少会比以前的不方便,这是事前设定好的。但这也没办法,因为他是敌军士兵。假臂和假腿所拥有的只是生活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能力而已。但我也可以砍断他的手脚后,不替他安装假肢,让他断手断脚地被弃尸荒野,或者把他的身体磨得粉碎,让他死无全尸。这是胜利者所持有的特权。所以,我的心肠还算仁慈的。 “这个方法存在许多优点。首先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严刑拷打,或切断手脚以后弃之不理,都会产生道德问题。但只要想到已经有一副先进的假肢准备好了,侦察部队就可以放心地砍断俘虏的手脚。这样从俘虏口中得到的情报,或许可以挽救我军数万士兵的宝贵生命。这是其一。也许你会觉得残忍,但我不这么认为。就算我不切断他的手脚,他也有可能因为美军的炮火而失去手脚。到时候,谁能帮他安装如此先进的假臂和假腿呢? “还有一个优点,只要有这种装上微电脑的假臂和假腿,甚至可以把敌军士兵的双手双脚全部砍断。因为就算只剩躯体和大脑,微电脑也可以接收从大脑传来的微弱电流,指挥手脚的动作。只要习惯了就好,人体的适应力很强。依靠这种假臂和假腿,还是可以活下去的。” “切断后必须马上安装假肢才行吗?”我问。 “当然必须这样。”扎泽茨基点了点头,“主要位置的肌肉纤维必须全部连接起来,这项工作必须在肌肉还很新鲜的情况下进行。此外,切断的部位也不是任何地方都行,要选择适当部位的肌肉进行处理。” “卡尔!卡尔!”不知哪里传来微弱的呼喊声。我定睛一看,那个因大量失血而脸色苍白、嘴角沾满肮脏的呕吐物,并不断哭泣的人,居然是芮娜丝。她痛苦地咬紧牙关,喘息着呼叫着卡尔的名字。她也被吊在空中。 “芮娜丝!”我大声叫了一声,心脏似乎要被冻住了。不但右臂,现在的她连右腿也失去了。 “最后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借着安装上去的假臂和假腿,可以把他变成所向无敌的人形泥偶。 “他可以拥有老虎钳般的握力和哑铃般的拳头,成为无敌的勇士,还能用机关枪代替手脚。不管什么武器,今后应该都能研制出来。这就是我理想中的人形泥偶,真正的人形泥偶!” 扎泽茨基的声音越来越远。“卡尔!卡尔!”芮娜丝边哭边喊着扎泽茨基的名字。这个声音却越来越近,刚要产生进入耳里的错觉时,我猛然惊醒过来。 C “用的是点三八口径的手枪,在死者灰色夹克的左胸上留下了两个弹孔,是吧?”洁问道。 “是的。” “因为手头没有照片,所以我只能用已经了解到的材料做一个描述。如果说得不对,请您指出来。” “好。” “夹克上留下的两个弹孔周围都有焦黑的痕迹,还都沾有从左轮手枪弹匣里喷出来的薄薄的一层火药颗粒,是吗?” “是的。” “点三八口径子弹的贯穿孔,从夹克到里面的白衬衫,再到内衣,是越往里越大的,是吧?” “是的。” “两个弹孔的子弹都是从上往下,呈四十五度的入射角射进去的。” “嗯,是的,是这样的。” “弹孔有两个,但留在弗朗哥体内的子弹却有三颗。” “是的。” “内衣和白衬衫都被血染得通红,但是,靠近脖子切断面的衣领上却相对干净。” “嗯。” “夹克的衬里上有擦过的血迹。” “对,不过由于衬里材质的原因,看得不太明显。” “总之,衬里上沾的血并不多。” “也有可能不是这样,因为衬里是有光泽、不易沾水的布料。” “死者弗朗哥的脖子被切断了,还装进了螺丝。脑袋因为在地震发生前被劳鲁·里格尔晃动,从身上松脱掉了下来。” “嗯。” “不是因为地震,而是被人晃动才掉下来的,这么说没错吧?” “没错。” “而当时并没有目击者在场。在现场实际看到并亲身经历了这个情景的,只有劳鲁·里格尔一个人,是吧?” “是的。” “你们赶到现场后,只是事后追认当时发生过的事情,对吧?” “事后追认,嗯,可以这么说吧……” “你们认为,从现场的状况看,劳鲁的说法相当合理,于是就接受了,是吧?” “嗯,应该是吧。” “我得到的全部材料就是这些了。下面我将用这些材料来进行分析。首先,死者夹克上有焦黑痕迹,越往里,衣服上的弹孔就越大,这是近距离射击的特征,因此枪口是抵着外衣射击的。 “但如果情况是这样,就有些奇怪。极近距离射击,一般是针对倒地后无法抵抗的对手,或从背后射击。这样要让枪口贴紧对方的衣服会比较容易。但在这种情况下,子弹射入的角度一般会呈接近九十度。 “而弗朗哥是正面遭到枪击的,子弹从上方呈四十五度角向下射进去。但不知道为什么,却是极近距离射击。如果凶手以站立姿势,面对跪在地上的对手的胸部进行射击,入射角会呈从上向下的四十五度。但在这种情况下,就很难进行极近距离射击了。因为一旦枪身过于接近对方,遇害者就会抵抗。因此,在枪口离衣服数英寸时射击会比较自然。” 老警察没有说话。 “当然也不能说绝对不可能,只是会相当困难,凶手却迅速而自然地做到了。并在一枪之后,继续把枪口抵住倒地的弗朗哥胸口,又连续击发两枪。” “嗯,是的。” “按理说这次射击的角度应该接近九十度。如果凶手采取比较自然的射击姿势,子弹的入射角就不可能是四十五度,因此可以判断,这是有意识动作的结果。 “换句话说,如果保证入射角呈四十五度开枪,外衣上的弹孔周围就不会留下焦痕,衣服上的贯穿孔会越往里越小。相反,如果外衣上有焦痕,而贯穿孔越往里越大的话,射入角就应该呈九十度。这是相互矛盾的。” “嗯,这么想也有道理。只是死者遭到枪杀时的情况有很多种可能,不一定全都合乎道理。” “难道没有让这一切顺理成章的方法吗?换句话说,难道没有一种办法,可以把这些疑点都变成基于某种原因所产生的结果吗?我觉得,可以通过把众多不可思议的情节重叠在一起,再进行分析而找出这个办法。” “所谓不可思议的情节是什么?” “太多了。弗朗哥尸体的脖子被切断并塞入螺丝;衬衫被血染红,而靠近脖子断面的领子却很干净,还有夹克衬里上没有沾到血迹。” “并不是一点儿都没沾到。” “那是抹上去的。而且,还有一个最不可思议的地方……” “那是什么?” “劳鲁·里格尔发现弗朗哥的尸体后,晃了晃死者的身子,死者的脑袋就掉下来了。而发生这一连串奇怪事情时,居然没有一个目击者。” “没有一个目击者?这是……先生,你觉得这才是最不可思议的事吗?” “是的,拉莫斯先生,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 “我还是不懂你的意思,为什么这件事不可思议?” “拉莫斯先生。这件如此奇怪的难解案子,居然就这么顺利地破案了,这到底是为什么?”洁问道。 可是拉莫斯没有回答。洁等了一会儿,最终接着说道:“那是因为芮娜丝开枪击伤了洛贝特,对不对?而且是用杀死弗朗哥的点三八口径左轮手枪。” “嗯。”拉莫斯应道。过了一会儿才又说道:“是的。” “让人感到意外的是,明知道你们的下一个搜查地点一定是弗朗哥的办公室,芮娜丝却还在那里待着。如果她待在别的地方,要逮捕她就会花很多时间。而且她手上还拿着杀死弗朗哥的手枪,竟还用那把枪向警察射击。” “嗯。” “而且那把枪上只有芮娜丝一个人的指纹。” “是的。” “只要欠缺其中的任何一项,事情的发展就会完全不同。请你试着假设,如果没有这些事,情况会变成什么样?” “没有这些事……” “因为凶手应该也是这样考虑的。也就是说,芮娜丝出现在现场,并朝警察开枪等这些对他有利的情节,凶手事前应该并没有指望出现。” “你是说那些情节,对凶手而言是预料之外的事?” “是的,那些应该都是预料之外的事。如果想知道这个案子的真相,就要把那些事情排除之后再作思考。也就是说如果芮娜丝没有开枪,会怎么样呢?你说说看,拉莫斯先生,结果会怎样?” “我们这些无能的警察无法抓获凶手,案件会变得茫无头绪……” “怎么可能?!我可并没有这么说。只是案情会变得非常棘手吧?而现在的监狱里也会少一个叫芮娜丝的犯人。可到底是谁,又为什么犯下这个案子呢?” “嗯。” “这样思考之后,你们应该会积极按程序开展调查行动,进行侦破,对吗?” “对,确实如此。” “这个案子欠缺的就是按程序进行的侦破。因为凶手很快就找到了,出乎意料地顺利破了案。案件便以一种脱离常规的方式,很不自然地终结了。” “嗯……” “凶手应该能预料到警方会开始搜查。那么现在开始,请您设想一下,当初警方可能会采取的行动。面对这么不可思议的案子,首先你们会怎么办?” “先到弗朗哥的办公室去……” “你们确实去了,并在弗朗哥的办公室里找到了一些奇怪的东西。” “没有啊?除了席皮特之外,我们什么都没发现。” “不,你们还发现了假肢。” “假肢?你是说,我们发现了假肢?” “是的。” “那是席皮特拿在手里的。” “那是因为席皮特先发现了它。如果你们早到一步的话,应该就是你们先发现了。” “是这样吗?” “是的。还发现了什么?” “还能有什么?” “手枪。也许你们还会在那里发现一把手枪。” “你是说杀死弗朗哥的手枪就放在那里?” “芮娜丝向警察开枪是个意外……” “等等,那绝不是意外,席皮特是瞄准后开枪的。她是故意开枪的,她想逃离现场。”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承认她是故意开的那一枪。我的意思是,她出现在现场是个意外。而且,如果她不是凶手,那把手枪就有可能是她凑巧在那里发现的。” “你说她是凑巧发现手枪的?” “因为那不是一个年轻女孩平常会带在身上的东西。” “嗯,这么说……” “如果芮娜丝没有出现在那里,你们就会发现那把手枪,还有假肢。并且会发现假肢的指尖上沾了些开枪时留下的火药。这和假肢曾握过那支手枪的想法并不矛盾。” “嗯,这样不就更能确定芮娜丝·席皮特的嫌疑了吗?我们就会立即去逮捕她。” “逮到她之后,万一她能拿出不在场证明,你们怎么办?” “她有不在场证明?” “是的,她有不在场证明。” “我看她没有吧?二十四日晚上七点到八点这段时间内,没有人能证明她不在现场。” “那是因为她已经被捕了。”洁说。 拉莫斯陷入了沉默。 “何况她是因为向警察开枪,造成警察重伤才被逮捕的。于是谁都以为她就是凶手。检察官和法官就算有所怀疑,最终也认定她就是凶手,判她重刑。这是谁都能预想得到的,因此没有人敢出来为她作证。如果有人挺身而出,证明案发时见过她,这个人会怎么样?当然会被当做凶手的同伙。就算无法马上认定,也可以想象那个人会被怀疑,从而给自己惹上一堆麻烦。” “嗯,你是说正因为这样,才没人敢为她作证?” “是的,有点儿常识的人都不会这么做。当时的菲律宾,吸大麻、吃迷幻药的大有人在,一旦惹上麻烦,被追查起来谁能保证自己清清白白?” “你的意思是,席皮特确实有不在场证明?” “如果她不是凶手的话,那是当然的。如果这样的话,就应该有人站出来为她作证,但实际上那个人没有站出来。又因为芮娜丝开枪打伤了警察,等于亲口承认自己就是凶手。 “也就是说,如果芮娜丝·席皮特没有向警察开枪,只是被怀疑对象的话,能证明她不在犯罪现场的人还是有可能站出来的。这个能证明她无罪的人也许是熟悉她的朋友,也许是她的亲戚,总之这个人很可能会出来作证。如果这样,警方会怎么办?她是个女人,而且还只有一只手,要砍断死者的脖子,搬动一个一百八十多厘米的高大男人,这种费力的事情,对她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更何况她既没有办法弄到大型螺丝和切割工具,也没有地方可以对尸体进行加工。” “嗯。” “还有,凶手会把自己沾着火药颗粒的假肢和行凶时用的枪支一起扔在现场附近吗?再怎么样都会带走吧。这样,警方就会马上识破这是有意识的造假布置。在这种情况下,就算逮捕了她,也很难提起诉讼。检察官再怎么能说会道,也很难给她定罪。警方则更难把她从关押转为正式逮捕。同时,在这种情形下,法庭也不会轻易下达逮捕令。” “嗯。” “虽然菲律宾的法庭比较容易签发逮捕令,不过面对这种情况他们会如何处理呢?我想应该不会那么轻易作决定吧? “要是在现场发现了她的指纹也行,或者有谁亲眼见到她从现场离去,要不就是在她家地板上找到弗朗哥的血迹。当然了,得是没有添加过抗凝固剂的新鲜血迹才能说明问题。要是真的发现以上这些证据也就罢了,然而事实却不然。在这种情况下签发逮捕令,就表示法庭认为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一个独臂且尚未成年的女孩能独自犯下如此重大的案子。如果你是法官,肯定不会愿意由你来批准逮捕她吧?” “你是说,如果那个女孩没开枪,就很难逮捕她了?” “说得对,拉莫斯先生。就算她开过枪,但只要对象不是警察,也会变成另一个故事了。也许会以和弗朗哥案子无关的名义起诉她,罪名也会轻些。不过正因为她开了枪,而且是冲着警察,事情才会变成那样。” “对席皮特而言,这是能想到的最坏的结果。” “没错,她被当成了杀害弗朗哥的凶手。如果缺少上述情节中的任何一环,她都应该不至于被怀疑杀害了弗朗哥。” “我能理解。可她为什么要开枪?如果她不是凶手的话,有什么特殊的理由一定要开枪?还是对警察。” “这些我们以后再探讨吧。” “等等,先生,身为一名退休的菲律宾警官,我无论如何都不能同意你的分析。一个不是凶手的人,竟然开枪袭警?这无论如何我都想象不出。” “法官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吧。但我认为她也许真的有非这么做不可的理由。” “什么理由?” 洁似乎不大愿意主动说出来,但被问到了,只好回答道:“我想唯一的可能就是,有一个对她来说极其重要的人身受重伤、濒临死亡了,不立刻赶去救助,那个人就很可能会没命了。如果她被警方当成重要嫌疑人带走,就会暂时失去自由,那个人就会死。这逼得她不得不反抗。这就是她当时的处境。” “哦……”这位老警察似乎很诧异,说,“先生,你说得好像当时就在现场一样,对这个案子似乎知道得比我们还多。” “旁观者清嘛。” “你说,当时有个对她很重要的人刚好身负重伤?有这么凑巧的事吗?”老人好像故意挖苦似的干笑了几声。 “拉莫斯先生,请别忘了那天的地震,当时八打雁不是发生了空前的大地震吗?” “哦,对了,地震!你是说,一位对她来说十分重要的人在地震中受伤了,快要死了?那这个人会是谁呢?当年她的祖父还在,并且在地震中平安无事啊。” “她的祖父是叫荷西吗?” “是的,你知道得可真详细啊。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些事我一会儿再告诉你。她祖父在日本占领时期,鼻子被日军割掉了,是吗?” “是的。你知道的还真多。” “他现在还活着吗?” “早就死了。不过听说他生前经常到监狱去探望孙女。” “哦。” “等等,先生,你说那个人是在地震中负了重伤濒临死亡,但是据我所知,当时皮拉尔大道附近的房子虽然倒塌了几间,却没有发现任何人受了重伤或者死去。杰森大楼这幢商住两用楼里有人受伤,但也不是很严重。受灾严重的反倒是八打雁警署,因为建筑物的年头已经久了。” “那么,那位重伤者所在的位置也许不在皮拉尔大道附近。” “可是,她居住的公寓及附近都没事啊。” “可能也不在那一带。” “那能在哪里?话说回来,这种猜测我们当初的确没想到过。但若果真如此,席皮特为什么要到杰森大楼弗朗哥的办公室去?不是应该直接去医院吗?即使她搬不动伤者,也应该火速赶往医院,告诉警方自己的朋友受了重伤才对。” “她当然也想这么做,但在那之前,她还有一件无论如何都必须要做的事。那件事很快就能完成,而且是救那个人必须要做的。只是,她到达现场的时候,刚巧和你们碰了个正着,还被要求跟你们一起走。在分秒必争的情况下,你们却不肯放她走,她无计可施,不得不用手中的枪对准警察射击。” 沉默了一会儿之后,拉莫斯说:“这真是个很有趣的故事,先生,实在很有趣。隔了三十年,还能从你嘴里听到这个故事,真是很有意思。不过,你的证据呢?” “当然有了。” “那就奇怪了。” “奇怪?” “当然奇怪了。首先,为什么当时席皮特手上会有那把点三八口径、留有杀死弗朗哥痕迹的S&W手枪呢?照你刚才说的,席皮特并没有机会从凶手那里拿到这把杀死弗朗哥的手枪,不是吗?” “嗯,所以我才认为那把枪是她在弗朗哥的办公室里捡到的。” “捡到的?你说枪是捡到的?”拉莫斯大叫起来,接着大笑不止。 洁也笑了。 只听拉莫斯说道:“一个十九岁的女孩,通常不会去捡那种东西吧?” “也许吧。可是,通常女孩子也不会装假肢啊。” “装假肢?说得也对。假肢……为什么提到假肢?” “那应该就是她当时着急要做的事。她急着到办公室取自己的假肢,并且找到了。但假肢的指尖上沾了火药,旁边还有一把枪。她感到不安,才会把假肢和枪都捡起来。这和她是不是十九岁,是不是女孩没有关系,这只是人之常情。” “你说什么?她当时是想干什么……” “来取她的假肢,结果刚巧和你们碰个正着。我想当时弗朗哥把她的假肢硬给收走了。” “弗朗哥?他把假肢收走?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假肢的指尖上沾有火药,是为了证明用它开过枪,也就是想要嫁祸给芮娜丝,不是吗?” “谁要嫁祸给芮娜丝?”老警察的声音仿佛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洁笑了笑,然后说:“除了弗朗哥之外,还能有谁?” “等等,先生,你是不是疯了?”老人说。 我也有同感。 “你是说,弗朗哥想把杀人罪名嫁祸给席皮特?是这样吗?” “正是如此。” “先生,你别忘了,被杀的人可是弗朗哥。你的意思是说,弗朗哥要把杀害自己的罪名嫁祸给席皮特?” “拉莫斯先生,我正要提醒你,别忘了,杀害弗朗哥的凶手不是别人,正是弗朗哥本人。弗朗哥本来想杀的另有其人,他想把杀死那个人的罪名嫁祸给芮娜丝·席皮特。” “证据呢?你得出这一结论的根据在哪里?先生。” “证据就是打进墙里的子弹。那颗把小提琴打成两半,又飞进墙里的子弹。这枚子弹的弹道和其他几枚不一样吧?” “哦,那颗啊……哦,对了,那颗……”拉莫斯似乎想到了什么,却一时说不出话来。 “我认为那一枪不是凶手打的,而是弗朗哥打的。怎么样?事情就此清楚了吧?” “完全不清楚!”老警察说。我也默默同意他的说法。“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弗朗哥其实想把凶手杀掉,所以才到劳鲁的办公室去。但在劳鲁办公室里的凶手,也正想杀掉弗朗哥,而且凶手抢先了一步。他开枪射击弗朗哥时,弗朗哥也几乎同时开了一枪。不过子弹并没有打中凶手,却打中了墙上的小提琴。” 老人没有说话,洁好像说中了什么,过了一会儿,他才喃喃说道:“怎么会……怎么会有如此难以想象的事……” “这才刚开始,难以想象的事情还在后面呢,拉莫斯先生。”洁说。 “不,不,我正是有这种预感才这么说的。那么,那把枪,弗朗哥想用来杀死凶手的那把枪,到哪儿去了?” “如果不在现场的话,就一定是被凶手拿走了。” “拿走了?扔掉了吗?” “是的。” “扔到哪儿去了?菲律宾海沟的海底?” “你大概想不到……”洁有些难为情地说。 “啊,不管你说出什么,我都不再感到惊奇了。告诉我,到哪儿去了?” “我想可能是在弗朗哥的办公室里吧。” “啊……”老人绝望地说,“我无法理解你说的话,怎么可能是这样!” “这没什么不好理解的,因为那本来就是弗朗哥的枪。” “但是,办公室里根本没找到那把枪啊。”老人焦急地说。 “怎么会没有,不是被芮娜丝捡到了吗?” “什么?你说席皮特捡到了弗朗哥的枪?” “是的。” “你的意思是,那把席皮特用来射击洛贝特的枪是弗朗哥的?” “是的。” “喂,你忘了吧?那把枪可千真万确就是射击弗朗哥的枪啊。我敢保证。” 洁轻轻点了点头,说:“所以我认为凶手搞错了。他把弗朗哥射击自己的枪,和自己射击弗朗哥的枪弄混了。” “弄混了?这么重要的东西也会弄混?” “他的确弄混了,把自己的枪放回去了。那时候凶手已经完全乱了方寸,他大概十分惊慌,也非常害怕,慌乱之下才弄混了。其实只弄错了这一件事,也算是个奇迹了。” 老人又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你的脑袋糊涂了吧?你说谁乱套了?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可能弄混?你为什么会这么想?根据在哪儿呢?” “因为你刚才不是说过,那两把枪不仅口径相同,型号也相同,还是同一个厂家制造的吗?你还说过当时那种枪非常普遍。” 老人哑口无言。 “凶手一直想把手枪带走,却惊魂未定,慌乱中带走了意外出现的弗朗哥的手枪。如果他当时考虑周详,其实把枪留在现场也没什么问题。要是觉得放在弗朗哥的外衣口袋里不太好,放在地上就行了。他当时可能太害怕了。” “……是吗?也对。因为两把枪完全一样,凶手一不小心就会弄错。他弄错后,把自己的枪放到了弗朗哥的办公室。后来被席皮特捡到,拿着枪的席皮特正想离开现场,早点儿回到那位受伤的重要人物身边。可我们不知道背后的这些事,强迫她留下来。于是她变得歇斯底里起来,冲动地举枪射击,打伤了洛贝特。” “是的。” “可是,席皮特为什么不把这些实情告诉我们呢?只要她肯说出来,我们就会设法帮助她呀。” “也许她不这么认为吧。我想大概有人告诉她,这些事到警署后再说。” “嗯,也许是这样。但为什么她被捕后还是不说呢?” “人在昏迷状态下说不出来吧?” “苏醒过来后也能说啊。” “也许她有什么不能说的苦衷吧……” “不能说的苦衷?” “也许还有什么事,导致她无法确定能不能把心里的不安向你们说出来,因为她来不及去问本人。” “本人指的是谁?” “那个受伤的人啊。” “哦……”拉莫斯似乎惊呆了,又沉默了一会儿才说,“太让人惊讶了,好像你亲眼目睹过似的。可是,你凭什么这么认为?说出这种小说似的情节,总得有所根据吧?” “芮娜丝·席皮特住院的时候不是要求看报纸吗?想看二十四号那天,还有之后两三天的,总之就是那段时间的报纸。而且看得很认真,对吧?其实她想找的是有没有那个人死亡的消息,但是没有看到,因此她放心了。大概就是这样。” “没有那样的消息……嗯,也许是这样吧。但这样就一定表示他已经获救了吗?也许他死了,只是报纸没登而已。” “不,他获救了。虽然资料还不充分,但我能肯定。我想可能那个人所在的地方很特殊,只要死了就一定会有报道。因此,既然报纸没提,就表示已经获救了。” 老人又惊讶得沉默了一会儿,说:“真有那样的地方吗?” “应该有吧。如果他是在因地震而坍塌的屋子里,也许不会报道。但如果是在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地方,要是死了就会被报道出来。” “嗯,也对。” “她一定是这么想的。她认为那个地方很引人注目,没有报道,应该就是已经获救了。” “你认为那个人已经获救了?” “是的。” “根据呢?” “我认为,如果那个人死了,芮娜丝可能早就把事情和盘托出了。她在警察医院康复以后,之所以还是什么都没说,很有可能是在包庇那个人。” “这是你的想象吧?”老人又显得焦躁起来。 “不,我还能拿出另一些根据。好了,拉莫斯先生,你的问题我回答到这里就差不多了吧?我已经花了很多时间来解释了。总之,这件棘手的案子能够迅速地解决,都是因为芮娜丝开了枪,然后被你们逮捕了的缘故。而她之所以开枪,我认为有她万不得已的理由。” “既然你说针对这件事还能拿出根据,并且以后还会告诉我,那么你今天可以先解释到这里。我大致知道了。” “您说的知道了,是指您也认为芮娜丝·席皮特很可能不是凶手吗?” “嗯……” 无疑,洁问了对方一个最难回答的问题。这位老警察含混地应了一声。身为退休警官,又是亲手把芮娜丝投入监狱的当事人,面对这个问题,确实很难明确表示同意。 “我不能同意你的理论,但是我承认,这种想法是有可能的。” 洁不再苦苦相逼,说道:“让我们再回到刚才的话题。假设芮娜丝·席皮特没有做出一九七六年一月二十四日的举动,也就是说,她没有出现在弗朗哥的办公室里;或者即使她在那里,也没有举起枪;又或者即使举起了枪,也没有冲洛贝特射击,而是乖乖地把枪交给你,按你们的要求跟你们走。只要那天的情况有一丁点和实际发生过的不一致,那么,你和检察官也许就不会以谋杀弗朗哥·塞拉诺的罪名起诉她,我说得对吗?” “嗯,可这不是我能决定的。而且,都是因为听了你一步步的说明,我才对以前的做法产生了怀疑。如果事情真像你说的那样,又会如何呢?” “拉莫斯先生,这正是我想问您的问题啊。如果席皮特不是凶手,你们会怎么做?” “我们会找出真正的凶手来。” “对吧?你们一定会这么做的。那么,你们会先从哪一步做起?” “收集前科犯的相片和名单——” “应该会先从临时起意的盗窃案这条线索开始查起吧?但这太难了。首先,弗朗哥的外衣口袋里有钱包,里面的钱并没有被拿走。当然,也许是凶手没有全部拿走,故意留下一部分在那里。其次,你们在弗朗哥的办公室里找到了枪,就算和席皮特碰个正着,她也毫不反抗地把枪交给你,还会老实说这把枪是从弗朗哥的办公室里捡来的。 “如果你们相信她的话,事情就简单多了,就能知道凶手在射杀弗朗哥后,拿着枪故意来到死者的办公室,把枪丢下后逃走了。很难想象会有这样的强盗,何况办公室里的钱和贵重物品都没有丢失。还有尸体的脖子断了,以及装在尸体里的螺丝,没有一个强盗肯费这种工夫去抢钱,因此这条线索应该很快就会被束之高阁。” “不过,即使不想抢钱,我当了一辈子警察,也没见过有哪个凶手肯花那么大工夫做出如此离奇的事情。” “说得没错,你们只能采取别的行动。接下来会怎么做?还会遇到什么问题?” “这么一来……应该会去查劳鲁·里格尔的不在现场证明吧。” “没错,是该轮到查劳鲁·里格尔的不在场证明了。” “因为也没有其他嫌疑人好查了。” “警方所知范围内的人,看来的确是没有了。当初警方之所以不去调查劳鲁的不在场证明,是因为凶手已经抓到了的缘故,所以认定没有必要再去筛查芮娜丝之外的人。于是劳鲁·里格尔的不在场证明便没有受到追究。这层因果关系就是这样。不过……” 说到这里,洁对着电话那头看不见的对方伸着食指,不紧不慢地继续说道:“这部分非常重要,拉莫斯先生。如果那天芮娜丝·席皮特没有出现在杰森大楼里,劳鲁的不在场证明就一定会被认认真真地追查。难道不是吗?” 在地球另一端的老警察听后沉默不语,大概是在思考吧。我明显可以感到,事到如今他还是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这背后大概潜藏着当警察的一种通病——面子放不下来。 沉默良久后,老警察终于叹了一口气说:“如果没有当场抓到凶手,我们的确会像你说的那样做的。” “先是发现尸体,然后摇晃了几下脑袋就掉下来了,接着又发生地震,想打电话报警却打不通。这些都只是劳鲁的一面之词,没人可以为他作证。要是当初没有抓到芮娜丝,劳鲁的话毫无疑问会被怀疑。你们一定会严厉逼问,是你开的枪吧?是你把死者脑袋砍掉的吧?” 又是一阵沉默。老人大概在慢慢领会洁所说的意思。 “到底是怎么回事?先生,劳鲁他……” “他在案发后还能保持冷静,这说明案发时还有其他目击者。但出乎他本人意料的是,凶手马上就被抓到了,目击者也就不需要了。” “你说不需要了?先生,目击者可以如此轻易地创造出一个,不需要的时候又能让他凭空消失吗?”老人问道。 “是啊,当然可以,拉莫斯先生。目击者之所以能凭空消失,并不是劳鲁让他消失的。而是因为凶手已经抓到了,所以劳鲁不必勉强把他拉出来。我是这个意思。” “嗯,不过我好像还是有些难以理解……先生,你说当时还有其他目击者?” “对。” “你这么肯定?” “当然肯定,确实还有目击者。” 我也大吃一惊,心里不免紧张起来。 “我不这么认为。先生,话说得这么肯定,不大合适吧?” “我可以跟您打赌,想赌什么都行。这一点我敢肯定,否则道理上就说不通了,这是逻辑推理的结论。” “真是闻所未闻。万一是你错了,该怎么办?”老警察挑衅似的说。 “怎么办……”洁抬头望着天花板,想了想后说,“我把八打雁所有的葡萄酒都买齐了,带到您家倒在浴缸里,然后我一个猛子扎进去,把酒喝干了让您看。” 我不禁叹了口气。老人声音沙哑地笑了一会儿说:“真是了不起的场面啊。那万一我输了呢?” “那就请您答应我一个请求。哦,一个小小的请求。我只想请您让我和那个人通一次电话。” “条件还挺优惠的嘛。” “这条线索,说到这里大概也差不多了,反正以后肯定还会再提起。还是回到刚才探讨到一半的问题上来吧,就是点三八口径的子弹打出两个贯穿孔的问题。不过要想继续探讨这个问题,必须以刚才得出的推论为前提。” “哦,好的。那我听你说下去。” “点三八口径的子弹只是要了弗朗哥·塞拉诺的命,准确地说,是打穿了他的心脏,除此之外没有别的目的了,对吧?” “对。” “而且不管哪颗子弹,都确实打穿了弗朗哥的心脏,是吗?” “是的。” “那么,开一枪应该就足够了,一枪过去弗朗哥就已经没命了,是吧?” “嗯,是的。” “对凶手而言,开一枪就能把想办的事办完了。不管那是个多么动荡的年代,附近是个多么嘈杂的地区,凶手都应该不想让别人听到多次枪声才对。” “嗯。” “然而,弗朗哥明明已经死了,凶手却又连开两枪。这样的话,只能说明凶手有什么非得继续开枪的理由,而且还是两枪。只能这么认为了,拉莫斯先生,您怎么认为?” “你是说,凶手必须继续开枪?而且是两枪?” “对,必须再把两颗点三八口径的子弹送进弗朗哥的身体里。您觉得是这样吗?” “是吗……你真的这么想吗?” “我觉得并非如此,凶手的目的是要在尸体上再留两个弹孔。” “再留两个弹孔?但是,最终留在尸体上的弹孔总共只有两个啊。” “是的,但留在体内的子弹却有三颗,这表示凶手开了三枪,只不过留下来的弹孔是两个。这说明凶手的三次射击有两次准确地击中了相同的位置。而且,为了达到这种精确射击的效果,凶手甘愿冒风险进行极近距离射击。” “啊?怎么回事?我还是不太明白你的意思,请你再说得具体一点。” “好的,我来具体说明一下。就从若要满足以上所有要求,必须采取什么行动说起吧。” “嗯。” “好。如果要瞄准被害者胸部,以从上往下四十五度的入射角射击,就必须是极近距离射击,这对于凶手来说十分危险。万一被害者抵抗,就无法准确命中心脏了,所以凶手一开始站在离死者远一点的地方开枪。这样的射击,既能保证子弹顺利穿透心脏,又不会在外衣上留下焦痕和火药颗粒。而且贯通孔从外衣到最里面的内衣,越往里弹孔会越小。” “嗯。” “凶手开枪时,弗朗哥的手应该还在上衣的口袋里,手里也握着枪。他没料到对方会冲他开枪,但却早已做好了开枪的准备。因此他立刻予以还击,只不过打偏了,打到了墙上的小提琴。弗朗哥右手手指上有没有硝烟反应,你们检查过了吗?” “没……没有检测过。” “因为现场没发现另一把手枪,所以你们没想到死者也开了枪吧。” “是的。” “弗朗哥倒在了地上。这时,凶手瞄准自己开第一枪时留下的弹孔,开了第二枪。接着将枪口稍微挪了一点儿,抵住外衣开了第三枪。这样,死者身上的弹孔数量、衣服上的贯穿孔数量,以及事情的经过,就都能得到解释了。因为最后两枪都是极近距离射击,因此两个弹孔周围都有焦痕和火药颗粒,且贯穿孔都是越往里越大。这样,弹孔虽然只有两个,留下的子弹却有三颗。” 一阵短暂的沉默之后,拉莫斯说:“是啊,如果凶手这么做的话,确实如此。但问题是,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必须说清楚这一点才行,不能光是顺着现场的状况,硬拼凑出一个解释来。” “我同意这一点,而这正好也是问题的关键。凶手不是因为好玩才这么做的。他虽然担心枪声会招来危险,但还是非这么做不可。这又是为什么呢?” “是啊,为什么呢?” “答案只有一个。因为外衣上的弹孔和身体上的弹孔对不上。” 老警察和我听了这句话都吃惊得说不出话来,陷入了深深的沉默。显然,洁的这句话击中了整个事件的要害,我们一时不知该作何回应。 “弹孔对不上?”老人好不容易才发出声音,“弹孔居然会对不上……”他又重复了一遍。 于是洁继续说:“是的。为了让外衣、衬衫、内衣和身体上留有的弹孔一致,凶手才会再开两枪。而且,后来的两枪必须和打死被害人的那枪一样,由上往下四十五度入射角。” 又是一阵沉默,老警察似乎一直在思索。然后说:“弹孔对不上……怎么会呢?再说,对不上了又有什么问题……” 洁这次并没有回答他的问话,反而问他:“嗯,您觉得呢?会有什么问题?” “难道第一颗子弹没有杀死弗朗哥?但是,衬衫被血染得通红啊,内衣也是。” “是的。所以衬衫和内衣上的弹孔和身体上的对得上。” “衬衫和内衣上的弹孔和身体上的对得上?” “是的。如果他只穿着衬衫和内衣的话,凶手就没必要再多留一个弹孔了。” “也就是说,原来外衣上的弹孔和里头两件衣服上的弹孔对不上,是这样吗?” “正是如此,拉莫斯先生。因此,凶手必须瞄准外衣上的弹孔位置再开一枪。” “原来是这样啊!”老人扯着嗓子大声喊道。 “外衣、衬衫、内衣、身体,所有弹孔都必须对上,这样外衣上的弹孔才有意义。为了准确地依照外衣上的弹孔再开一枪,凶手不得不进行极近距离射击。”洁说。 “原来如此!” “可是只有这样还不够。因为这样外衣上还是缺了一个弹孔。衬衫、内衣和身体上有一个一致的贯穿孔,而外衣上却没有,因此他还得在外衣的相同位置上再制造一个弹孔出来。于是,他又把枪口对准外衣下面衬衫上的弹孔,以相同的入射角又补了一枪,这一枪也是极近距离射击。这就是凶手采取不自然的极近距离射击的理由,也是尸体上有两个弹孔,但体内却有三颗子弹的原因。” “嗯。”老警察沉吟着,而我着实被洁吓了一大跳。 “这样看来,似乎没有必要两枪都以四十五度的入射角射击,只要其中一个弹孔呈四十五度就足够了。但若在显微镜下仔细观察留在外衣上的弹孔,就有可能被人发现入射角度的不同。只要观察衣服纤维的破碎方向、烧焦的痕迹,以及血迹附着的方式等,就能找到破绽。因此,为了慎重起见,凶手两枪都采取了相同的角度进行射击。” 短暂沉默之后,退休老警察只得服输。 “原来如此,我甘拜下风。事情应该就像先生你说的那样,这样才有可能留下两个弹孔。我终于明白了,你的分析能力实在太了不起了,我向你致敬。” “十分感谢,拉莫斯先生。但这只不过是真相的表层,由此牵扯出来的事情才是更重要的呢。” 老人低声叹了一口气说:“啊,是吗?接下来还能牵扯出哪些事呢?我已经老了,脑子没你转得快呀!” “拉莫斯先生,我想您应该能看出事情有什么地方不自然吧。为什么外衣的弹孔和贯穿衬衫、内衣和身体的弹孔会对不上呢?” “对哦,说得是,为什么会对不上呢?” “其实最大的问题并不在于此。”洁说。 “那是什么?” “对不上的话,就脱掉他的外衣好了。把弗朗哥没穿外衣的尸体丢在现场不就行了?只要衬衫、内衣和身体上的弹孔完全对得上就行了。但是凶手为什么没有这么做?” “嗯……” “因为无论如何都得让死者穿着外衣,并必须要耍这种不自然的小把戏。” “确实如此。可是为什么?” “您认为这是为什么呢?” “不知道,我还是一点头绪都没有。”老人的话里充满失败后的扫兴意味。 “这才是这整个案子的核心。” 洁似乎若有所思。也许觉得老人已经累了,因此并没有再提出任何问题。 他继续说道:“那是因为有人看到弗朗哥是穿着外衣死的。除此之外,还能有别的理由吗?正因如此,凶手才必须做那么多看似多余的事。因为一旦把死者的外衣脱掉,那位目击者便会作证说这位死者和自己见过的被害人不是同一个。虽然最终尸体上多了两个弹孔,但目击者应该看不出这点儿差别吧。” 老人没有说话,大概已经连张口的力气都没有了。 洁说:“也正是因为这样,我才确信这个案子里一定有目击者,只是消失了而已。” 这句话已经没有人愿意再回应了。 人形泥偶3 我先用刀割断脖子,露出食道后又把刀子捅进去,拼命把它挖开。每当我把他的身子扶直或放下时,食道深处就会传来微弱的、仿佛压低了的号角似的声音。同时从胃里冒出一股气。那是一种混杂着胃酸、未消化的食物,以及浓浓的血腥味所形成的令人作呕的难闻气息。 我长时间地抱着这具全身微湿的恶魔的尸体,努力想挖出他的内脏和肉。这个恶魔到底要让我吃多少苦头才肯罢休?他充满自信、口若悬河的长篇大论,总让我像吞了苍蝇似的作呕,只要听上一回,就能让我在接下来的两三天里心情一直极度低落。 他身上的血腥味和脏器的气味,像腐烂变色的臭肉一样难闻。明明才刚死,却能发出如此强烈的恶臭,说明他的身体早已腐烂。活着的时候就腐烂,腐烂了以后却还活着,这就是我手中这个恶魔的模样。他那曾经得意扬扬的样子,让我想起喀巴拉教派召唤恶魔的神秘仪式。那个仪式实际就是利用这种腐臭气味来召唤恶魔的。 据说以前在西班牙南部,喀巴拉教派的神秘宗教仪式曾经相当盛行,穆斯林等异教徒也被允许参加。他们把腐烂的动物内脏丢进锅里,再点燃火咕嘟咕嘟地慢慢熬制。于是宇宙各处的恶魔便会纷纷被这种臭味吸引,聚集到房间里来。恶魔们扇动翅膀,在房间内四处盘旋。仪式的主持者开口发问:“创建这个世界的秘密究竟是什么?世界上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苦难?为什么歧视和杀戮永远无法终止?为什么疾病、贫困、饥饿和卖淫等现象屡屡不绝?上帝是否通过这些苦难,托付你们传递给我什么信息?” “没有。”恶魔马上充满自信地回答,“什么信息也没有。如果看似有,那就是过分期待所带来的错觉。上帝并不高尚,也没有任何想法。他每天忍受着无聊但看似快乐地过日子。” 恶魔还告诉他们,我们人类称之为上帝的家伙,是多么的好色、多么的傲慢、多么的懒惰;他只会享受民众的痛苦,平民百姓是如何被他欺骗而落入他巧妙设计的陷阱,他们天天受尽折磨,却被他视为消遣和娱乐。 那个被称为上帝的家伙,大肆吞咽愚蠢百姓奉献的供品,搂着裸女沉溺于奸淫。所谓的世界,只是耶和华他们用做娱乐的棋盘而已,是那个残暴、嗜人类的血甚于一切恶魔所创造出来的,充满欺骗、矛盾和恶意的杀戮游戏。人类就是棋盘上可怜的棋子。这盘棋的设计是,不管怎样,人类终究都要流血。因为不流血就不刺激,就达不到娱乐他们的目的了。 定期出现饥荒、物资不足或缺女人,如果不从邻国夺取,日子就维持不下去。这都是耶和华设下的陷阱,因此人类必然会互相残杀、流血甚至死亡。这很自然,不这么做的话我们就会灭亡。邻国日后当然也会反攻,反过来掠夺我们的食物和女人。又会血流成河,这也是理所当然的。这就是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这是智者教给我们的巧妙诈术。等下一代长大后,又要去攻打邻国,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一定要报仇,然后又要流血。 魔女们吸干了人民的鲜血,因此人们四处追捕魔女,绑住她们的四肢,把她们和牛马捆在一起,再用力鞭打牛马。牛马吃痛后狂奔,魔女们的身体就被撕裂成八块、飞散开来。魔女的鲜血大量涌出,人们欢声雷动,用面包沾着魔女的鲜血吃下去。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魔女就是恶魔。挟正义之名,必须要把她们彻底打入地狱,让她们万劫不复。然而吃下魔女鲜血的人中又会生出魔女,再来吸食人们的鲜血。 人们从内心信仰神。但是神太多了,每个神都能命令其信徒去杀掉其他神的信徒。信徒们情绪激愤,连对方的小孩都加以杀害。就这样,杀戮永无休止之日。 当初上帝创造世界时,就故意将人间制作成一个棋盘游戏,以供他玩乐。落入陷阱里的人们,在激动的情绪中颤抖着互相残杀,这让耶和华看了更是乐不可支。 人为什么这么喜欢杀人?没有杀人胆量的人,就以看似合理的理由,看着别人被杀。人类怎么会这么爱看这种事呢?难道他们喜欢看着同类被人用极端残酷的方式杀死? 为什么要把人绑起来,开膛破肚,把取出的肠子缠在树干上,慢慢把人折磨至死? 为什么要在众人面前割掉女人的乳房?为什么喜欢把人和狼一起装进布袋,再倒吊起来取乐? 为什么那么想看别人被活活烧死?把活人绑在木头架子上,先割断喉咙让他无法出声,再一片片割下他的肉。割下的肉堆积成山,为什么这样能让人如此兴奋?看着别人在一个活生生的人背部由上而下划上一刀,再把伤口两边的肉和皮掀开,像翅膀一样,并把他长期晒在街角示众,为什么这样能让人获取到快乐? 因为人类的心灵最初被创造时就如此残忍。人们在大家面前说着看似漂亮的谎言,可一旦剥开谎言的外皮,原来人人都想做那种行为,都想看那种场面。人在被创造的时候本就属于体型较小的恶魔。名叫上帝的恶魔创造了和自己相同的人类及世界。 所以人哪,不要引以为耻,尽情释放这种内心的欲望吧!互相欺骗、互相伤害、互相侵犯、互相侮蔑吧。所谓人类,就是为了让耶和华愉悦而创造出的棋子。恶魔低声劝道:“做我们的朋友吧。”这就是当年上帝创造世界的真相。 我割断扎泽茨基的脖子后,只是稍稍从食道往胃里挖了一点,就顿时冒出一股十分难闻的恶臭。这种浓烈的恶臭附着在我身上,也许很长时间都不会消失。这混杂着胃酸、未消化的食物以及浓浓的血腥味所形成的令人作呕的恶臭,就是扎泽茨基恶魔附身的证明。 尽管他身穿昂贵的衣服,挺直身子、趾高气扬地对学生讲授表面高尚的课,他的肠子却已经腐烂成这副样子,他只不过是一具丑恶又腐臭的行尸走肉罢了。我曾经闻过他打嗝时嘴里溢出的味道,简直令人作呕。 人们在喀巴拉教的集会上听到的那些恶魔低语,都不是真相,而是陷阱吗?若果真这样,人们为什么还会如此狂热,如此轻易地疯狂膜拜耶和华?你说那是因为长期受到虐待。可为什么会被虐待?你说那是因为土地贫瘠,缺乏食物。如果这样,迁徙到别处后,为什么不能和当地民众好好相处呢?你说因为过于自信,而忽略了对人表示善意。为什么疏忽了?因为你自认为力量比人强大。 为什么人和人之间会有力量上的差别?为什么这个世界被设计得如此不公?为什么有些力量弱的人反比力量强的人更为嚣张、更喜欢对人挑衅?为什么不嘲笑别人就活不下去?智者为什么不对这些现象加以谴责?为什么人人都希望成为地位更高的领导者,以便嘲笑他人?难道这就是他们努力的原因吗?不是说战争其实不是为了占有这个充斥斗争火焰的危险世界吗?那神为什么还要创造出卡尔·扎泽茨基? 你说其实他不是被耶和华创造出来的?可这个世界无论如何运转,总会有人愤怒,有人不满。难道人们真敢肯定,这不是为了相互杀戮而设计出来的一场游戏? 不懂,我真的不懂。无论如何,即使上帝说不要毁灭他,我也一定要将他毁灭。就算杀死这个恶魔能让耶和华感到快乐、会违背上帝真正的旨意,我也毫不在乎。因为他是该被毁灭的邪恶之徒。 脖子的断面露出他暗红色的肌肉,还有包裹这些肌肉的皮肤,以及夹在皮肉之间的黄色环状脂肪。我得把这些多余的脂肪掏出来。不管多么恶臭扑鼻,也不管血腥味会穿透皮肤永远留在身上,我都必须这么做。那是我的使命,也是生而为人的理由。 恶魔必须毁灭。那些可能被他折磨、被他杀害的生命,必须得到救赎。如果你想享受我的行为,耶和华!就尽情享受吧。 当我把手伸向扎泽茨基的脑袋时,他的头慢慢转了半圈,脸正对着我。然后眼皮慢慢睁开,眯着眼睛小声哀求着:“住手,救命啊……” 是女人的声音。仔细一看,眼前这张脸居然变成芮娜丝的了,这个打击一下子让我完全惊醒了。 D 到了第二天约定的时间,我又领着艾刚,以及他住院时特别关照过他的斯德哥尔摩酒精依赖症康复医院院长,一起来到洁的办公室。只见洁正在敞开的大门边专心致志地拉着小提琴。 他是吉他高手,这我早就知道,可拉起小提琴来却实在不敢恭维。听起来,他正拉的似乎是小提琴曲中数一数二的高难曲目——肖斯塔科维奇的作品。可是却拉得反反复复,音调也不准,听不出什么完整的旋律。 我们走进房间后,他才从这场费力劳神的艰难劳作中抽出身来,愉快地向我们打了个招呼:“哦,各位先生,欢迎你们的光临。” 说完把小提琴和手上的弓轻轻地摆放在会客室的桌子上。 艾刚上前一步,抢先和洁握了握手,说道:“嘿,医生,我叫艾刚·马卡特。” 之所以这次他没有说“初次见面”几个字,是因为事先我已经一再告诉过他了。 “我叫御手洗洁。”洁愉快地说,并表示等待我们很久了。然后以匆忙的口气继续说道:“如你所见,我是从日本来的。日本是个科技相当先进的国家,但在二次大战期间干了不少坏事,给亚洲许多国家的民众带来了伤害和恐慌,和纳粹一样,犯下了许多严重的罪行。不过我想,我们国家再也不会做那种事了。 “你想问那张画吗?那是康丁斯基的作品,不是毕加索的。画的是日本的稻草人,只不过是横着放的。抽象派绘画风格的历史就是从这些画开始的,就像吉卜赛人在罗马尼亚接触到小提琴后,就完全改变了这种中世纪宫廷乐器的演奏风格一样。另外,我丝毫不打算对你进行胰岛素休克治疗或其他粗暴的疗法,所以请你尽管放心。” 对于他突然冒出这一番长篇大论的原因,我完全可以理解,但艾刚和院长先生却如坠五里雾中,不明白他为什么说这些。对他们两个人而言,今天是头一次和洁见面。 “看来,我脑子的问题已经很严重了,对吧?是不是到了无法治疗的程度……”艾刚悲伤地说。 这些话我已经听他说过好几遍了,我发现他的大脑里好像有事先准备好的数套说辞。说话时会随机组合,然后再说出来。但在和洁见面时,不管试多少次,每次说出来的都还是那套东西。 “你觉得自己有必要接受治疗吗?”洁似乎已经接受了这种现状,只是自顾自地念着编好的剧本里自己的台词。 “啊,不。我每天都过得很充实。三餐吃得很好,日子也过得很快乐。我也喜欢像这样和别人见面、聊天。当然,我常常犯错,但人们愿意原谅我。所以,我对自己目前的生活很满足。只不过……”他说到这里,突然停了下来。 “只不过什么?”洁问。 艾刚沉默不语。我在旁边也想了想让他沉默的理由,但是想不出来。 “医生,你刚才拉的是什么曲子?”艾刚问。 “你是问刚刚我拉的那段极难听的曲子吗?那是《流浪者之歌》……” “啊?你拉的那是《流浪者之歌》?” 我不由自主地叫出声来,洁似乎不知该如何回答,应该觉得很受打击吧。 “哎,你们没听出是那首曲子吧。据说这首曲子是萨拉沙泰[帕布罗·马丁·梅利顿·德·萨拉萨蒂-纳瓦斯库埃斯(Pablo Martín Melitón deSarasate y Navascués,1844—1908),西班牙小提琴演奏家、作曲家,他创作了很多颇具西班牙特色和吉卜赛风情的小提琴独奏曲,其中流传最广的是《流浪者之歌》(Zigeunerweisen,Op. 20)。]在匈牙利听到罗姆人[罗姆人(Roma)是起源于印度北部,散居在全世界的流浪民族。罗姆人与跟他们有密切关系的辛提人又被合称为“吉卜赛人”(Gypsy)。他们曾自称是罗马帝国国民的后裔,所以叫罗姆人。]的一段即兴演奏后深受感动,后来以他记下的旋律为基础创作出来的作品。就这样,弦乐史上最伟大的杰作诞生了,这是东西方文化冲突的结晶。” “东西方文化冲突?” “是的。只有西洋乐理论的话,绝对无法创作出那样的曲子。但若没有西方的配乐理论,罗姆乐师们即兴演奏的调子也只会消失在空中,留不下任何影子。正因为结合了这两个条件,这支旋律才能流传百世,为世人所欣赏。你想到了什么吗,马卡特先生?” “不,小提琴的声音……还有你刚刚说到的东西方文化冲突这句话……我说不上来,非常吸引我,但又让我的脑子一片混乱。” “是的,发生在菲律宾的弗朗哥·塞拉诺螺丝杀人事件也正是这样。从各方面来看,这件案子都是东西方文化结合的混合物,是两种文化冲突的体现,若只有东方或西方一种文化,就有可能不会发生。” “海因里希告诉我,我想回去的地方已经寻找到了,是吗?如果是这样的话……” “还得等一等。要回去还需要做些准备。”洁说。 听到洁这么说,艾刚露出不安的眼神。 “洁,你刚才提到的罗姆人是什么人?”我问。 “他们也曾被称为吉卜赛人,据说目前全世界有一千万人口。据说他们的故乡在印度的西北部,大约一千年前,因为异族的入侵,他们被迫背井离乡,成为流浪民族。欧洲大部分国家境内都有一万名以上的罗姆人,瑞典也有很多。罗姆人数量少于一万名的国家,大概只有挪威、芬兰、立陶宛和爱沙尼亚这几个而已。‘吉卜赛’这几个字,在他们本族的语言里就是‘人’的意思。” “你知道得真多。” “嗯,因为我有些朋友就是罗姆人。” “现在不再使用吉卜赛这个名字了吗?” “是的,因为吉卜赛这个名字带有歧视的意味。” “啊?真的吗?我还没交过罗姆人朋友,我以为就是指流浪的人。但我觉得吉卜赛这个名字富有诗意,听起来很响亮啊。” “部分罗姆人只留给别人不讲卫生的流浪汉或妓女的印象,但是他们的音乐才华非常了不起。如果没有罗姆人和美国黑人,就没有我们现在的音乐。我非常喜欢西班牙的弗拉门戈[弗拉门戈(Flamenco),是一种源自于西班牙南部安达卢西亚地区的艺术形式,包括歌曲、音乐和舞蹈。弗拉门戈的形成深受安达卢西亚地区的摩尔人和犹太人的影响,同时吸收了大量罗姆人的艺术元素。当代著名的弗拉门戈舞蹈家大都是罗姆人。]吉他曲,一些古典名曲的基础旋律也同样出自于吉卜赛音乐。” “因为弗拉门戈音乐实际上就是吉卜赛音乐吧。” “对。弗拉门戈音乐来源于西班牙南部罗姆人群居的地方。安达卢西亚地区传统的哀伤旋律,与离开北非到达那里的罗姆人欢快的音乐节奏擦出了火花。两者相结合才诞生了优美的弗拉门戈音乐。萨拉沙泰在匈牙利听到的草原音乐也一样,他创作的《流浪者之歌》的歌名,其实就是《吉卜赛人的旋律》的意思。 “六百年前,罗姆人从罗马尼亚的特兰西瓦尼亚翻越高山来到匈牙利。他们的音乐,在罗马尼亚风格的哀伤曲调中注入了富有热情的节奏,而且他们在演奏时从不用乐谱,从而练就了卓越的即兴演奏技法,也成为爵士乐的雏形。 “这就是《流浪者之歌》的精华。从即兴的快板演奏中生出的奔放华丽的旋律,它那优雅动人的穿透力,像钻石一样闪亮发光。不知为什么,作者将原始的情感思绪编织进西洋先进的乐谱和技法里的想法,我以前一直无法领会,但今天我居然好像听懂了。我理解了这首曲子。这就和当年罗姆人历尽千辛万苦从北非流落至欧洲南部的西班牙,将自己的乐曲与当地的吉他演奏风格相结合而创造出的弗拉门戈一样。他们用相同的精神,演奏出了相同的音乐。现在我已经完全听懂了。” 洁今天不知道怎么了,情绪显得特别激昂。 “这首曲子处处给人以奔放、华丽的感觉,我每次依照乐谱演奏时心里都会涌现一种神奇的氛围,觉得实在不可思议。我想这必须归功于当年匈牙利那位曾打动了萨拉沙泰的无名乐师,他——我觉得应该是位男性吧——即兴发挥的技法和独特的乐感,实在无人能及。 “这些描写流浪民族受尽屈辱的哀伤旋律,至今仍能打动许多听者的心弦。爵士乐也一样,它表现的是受尽虐待的美国南方黑人们心中挥之不去的深深的惆怅……哦,这样的解释也许太俗气了,不是这样!如果这样理解他们的音乐,就绝不能演奏出他们音乐中的灵魂了。他们的音乐是另一种体育形式,就像篮球一样,是从他们体内自然爆发的节奏感,已经与他们的身体极其自然地融合成一体了。 “身体内蕴藏着的巨大能量,使他们的演奏热情而豪放,也是催生出一个个独特音符的源泉。至于那些音乐理论如何解释,之后再慢慢思考好了。其实他们的创作仅仅是为了享受快乐。悲伤就像从他们身体里渗出的汗珠一样,再怎么压制也会自然地流淌。人如果长时间地处于悲伤之中,自然就会想追求快乐,因此,他们的音乐所表现的绝不是单纯的伤感。” 洁说完后,一直呆呆地站着。于是我干咳一声后说道:“喂,洁,音乐的话题说到这里该差不多了吧?这位是艾刚住的那家医院的院长。” 洁似乎这才发现,自己刚才一番不着边际的高谈阔论,在初次见面的陌生人面前显得太不礼貌了。 “哎呀,对不起,院长先生,我说得太入迷了……”说罢他和陪同艾刚前来的老院长握了握手,“来,请坐。” 这时洁才请我们坐在沙发上。 “这没什么,你的话我深表赞同。”院长宽容地说着,一边在沙发上坐了下来。他的岁数已经很大了,让他站了这么久,这和洁刚说的“欢迎”根本沾不上边嘛。 “我也很喜欢罗姆人的音乐,尤其喜欢他们的小提琴曲。比如《小蓓蕾》和《云雀》,等等,你知道吧?” “《云雀》!当然知道,”洁说,“那是我最喜欢的曲子之一。那才是音乐。那是罗姆人在音乐演奏受到权威人士挑剔、人身安全得不到保护,并被繁多的演出礼仪所约束、被指责态度傲慢等各方面的束缚之前,产生的真正的演出艺术。如果说篮球选手跳起后不能碰触到篮筐、乐队演奏没有乐谱的乐曲、乐师边弹唱边跳舞,这些都被视为不应该、不得体的行为,而必须接受惩罚的话,那么人类的文明早就被这些清规戒律消灭了。我叫御手洗洁,院长你呢?” 洁一脸天真的表情,简直像一位高中生在初次参加舞会时偶然碰见外校生时询问对方的名字似的。 “我叫摩尔多万·史蒂芬,很高兴见到你。我常听海因里希先生提到你,听说你很有才华,早就想认识你了,所以今天才一起过来。” 洁苦笑着说:“才华?这从哪儿说起呢?你也看见了,我对乐器的本事也就这么两下子。冒昧地打听一下,史蒂芬先生是哪里人?” “罗马尼亚人。我出生时,那里还是匈牙利的领土。” “哦,是被希特勒占领过的缘故吗?” “是的。说到罗姆人的小提琴,你听过《神奇之马的回归》这首曲子吗?” 洁皱起眉头想了想,随后摇了摇头说:“没,还没听过。” “是吗?那太遗憾了。我最喜爱的吉卜赛小提琴曲就是这一首。那才是你说的,把悲哀隐藏在心头,一味追求快乐的音乐。 “说起艾刚的事,我也很担心,他的症状非常独特,我对他的治疗很有兴趣。所以我当初一听闻他的遭遇,就马上把他从赫尔辛堡接到这里,我办的小医院能得到部分国家拨款,我想或许能对他有所帮助。我盼望他能早日痊愈,完全恢复记忆。希望能得到你的指导,因此特地前来拜访。” “能得到你的协助,真是太幸运了。欢迎,太欢迎你来了。”洁似乎真的很高兴。 史蒂芬院长说:“我十分赞同你的看法,认为只要让患者感觉快乐就足够了,没必要冒险勉强做那些会给他们带来痛苦的治疗。治疗也是把双刃剑。再说让患者恢复记忆,不少情况下反而会勾起他们痛苦的回忆。不过我认为,至少必须让艾刚从酒精依赖症中解脱出来,因为酒精能引发各种内脏疾病,缩短患者的寿命。” “大脑也一样,现在还不能完全排除他的乳头体已经因酒精影响而损坏的可能。马卡特先生在菲律宾时,摄取过大量酒精吧?” “听说他长期待在戒酒中心,以前好像还吸过毒。” “嗯。我并不是认为他可以不必接受治疗,只是普通的方法对他已经没有意义了。手术治疗会有副作用,而药物治疗就像用鞭子逼迫不爱学习的学生做功课一样,是无法持久的。” “说得对,那先生准备采取何种治疗方式?” “只能盼望奇迹发生了。能治好他只能指望奇迹了。” “奇迹?等待奇迹出现吗?” “是的,只需等待就可以了。无论是大陆漂移学说,还是彗星撞击地球导致恐龙灭绝,都是经过很长时间的等待才被证实的。如果某种假设是正确的,总有一天会找到重要根据,获得足够的证明。” “我同意。那都是神的旨意啊。” “然而艾刚的寿命有限,不像大陆漂移学说不会死亡。他和我们一样,迟早会死去,所以他等不起那么长时间。”洁说。 史蒂芬院长听了后没有说什么。 我趁机说道:“洁,可以继续你昨天的分析吗?你只说了一半,很多事情还没弄清呢。” 洁点点头说:“可以,但时间也许不够。你想弄清什么?” “当然是有关弗朗哥·塞拉诺,不,是卡尔·扎泽茨基的螺丝杀人事件啊。昨天晚上我一直在想,之后说给艾刚听时又费尽脑子思考。照你的说法,那件案子中还存在一位目击者,所以凶手必须在扎泽茨基的外衣,不,是扎泽茨基的身体上留下两个弹孔,对吧?” “对。” “也就是说,凶手事后给扎泽茨基穿上了外衣,对吧?其他都维持原状,只是给他穿上了一件外衣而已?” “是的。外衣里面是衬衫,未系领带,那大概是他平常的打扮。还有那条黑裤子,也是他平常的穿着。” “你是说,只有那件外衣不是他的?” “外衣应该是凶手按照扎泽茨基平常的打扮预先准备好的,但凶手似乎弄错了,所以最后必须让目击者见过的那件外衣穿在真正的扎泽茨基身上。此外,如果扎泽茨基打领带的话,事情就更麻烦了。” “这一点我不明白。洁,你说‘预先准备好的’是什么意思?他是什么时候、怎么准备的呢?目击者见到了什么?目击者又是谁?” “凶手必须让死者穿上外衣,是因为目击者见过最后留下弹孔的那件灰色夹克。” “所以,这么做是为了使目击者再次见到时——” “不,凶手是要让赶到现场来的警察们看,警察们看到的扎泽茨基必须也穿着那件灰色的夹克才行。不然,目击者的证词就有可能和警察们看到的不一样了。” “不一样?谁的证词?警察们看到的扎泽茨基的着装会和谁的不一样?” “假的那位卡尔·扎泽茨基。” “喂,怎么又有假的卡尔·扎泽茨基呀?洁!这个说法我可是第一次听到,快把话给我说清楚!” “光靠我说并不能真的解决问题。马卡特先生,你能对我的朋友说清楚这件事吗?” 但艾刚却摇摇头,无力地回答道:“不,我什么也不知道。” “你回想不起来吗?”洁问。 “是的,我什么都回想不起来。”艾刚又摇了摇头。 “海因里希已经把事情告诉过你了吧?” “在来这里的路上,我才跟他说的。”我补充道。然后问洁:“你说的那位目击者究竟是谁?” “当然就是他呀。”洁似乎有些不耐烦地说。 “他?艾刚?”我吓了一跳,不禁反问道。 “是的,海因里希。目击者就是这位肩胛骨上有翅膀痕迹的艾刚,不然还会有谁?快,马卡特先生,赶快发动你的记忆好好想想,否则这件事就无法进展了。你记得劳鲁·里格尔这个人吗?” 艾刚还是摇着头。 “完全不记得了吗?” “刚才听海因里希提到过,所以记得这个名字……不过,并不是我早就知道他,是刚听到的。”艾刚说。 “那天艾刚见到什么了,洁?” “好,让我从头说起吧。艾刚,你和劳鲁·里格尔一起走进杰森大楼二层劳鲁的办公室。对吧?” 洁说完,一直观察着艾刚的表情。但艾刚的脸上没有出现任何变化,他只是呆呆地望着前方,神情茫然。 “你记不起来了吗?那我们就从更早时说起吧。你从晚上六点过后,就一直和劳鲁·里格尔待在一起。你们两个在八打雁的酒吧街一家接一家地喝了很多酒,一直喝到杰森大楼劳鲁的办公室前为止。你喝得醉醺醺的,与劳鲁一起走进他的办公室。” “喝得醉醺醺的?洁,你怎么连这都知道?” 洁听到我的问话,马上不耐烦地摆摆手说:“嘘,嘘,我就是知道,海因里希,这个问题待会儿再回答你。” “我喝过酒……和劳鲁·里格尔两个人?当天晚上从傍晚一直喝到夜里……”艾刚低着头说。 “一九七六年一月二十四日晚上。马卡特先生,你记不起来吗?” “那么久以前了……不,我什么都记不起来。”艾刚痛苦地说道。 “你跟着劳鲁进入他的办公室。事情具体是这样的:你们从走廊推开大门进去,穿过办公室大厅后来到会客室。劳鲁大概走在你前面。接着发生了什么事?劳鲁怎么了?他在喊叫着些什么?在他的叫声中,你又看到了什么?马卡特先生,在沙发上,就在会客室里的沙发上,你现在坐着的这种沙发上。” “不……不,我完全记不起来了。”艾刚垂下眼睛,双手抱着脑袋。 “洁,算啦,他根本什么也想不起来。他得病了,你这样逼他,只会达到相反的效果。”我看不下去,忍不住劝说道。 “海因里希,放心好了,我是脑科专家,不会做没把握的事情。这种方法看起来是老套了点,但对他这种情况来说最合适。他可是写出过那本《重返橘子共和国》啊,所以一定行,完全可以放心。我认为他的大脑里还留有记忆的片段。” 洁说着,瞄了一眼墙上的挂钟。 “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为了恢复他的记忆,难道就没其他办法了吗?” “海因里希,和你说的正好相反。想要治好他的脑子,还有很多其他的办法。但要解决那桩案子,就只能这么做了,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办法。” “哦。” 我双手交抱在胸前,心想,真的是这样吗?想想确实没有错,那毕竟是三十多年前的案子了,除非他能想起来,否则不但摸不清案件的来龙去脉,更无法得到任何证明。 “你说,他就是那位目击者?那他究竟看见了什么?洁,你已经知道了吧?” “我当然知道。”洁说。 “那就请你告诉我们吧。” “不。”洁考虑了许久,然后一口回绝了我的请求。 “这不是很简单吗?对于你来说,不过是给我们做个说明而已。” “是的,是很简单。” “那就请你告诉我们吧。” “对不起,但我还是只能拒绝你的要求。如果我说出来,我的话就会成为他的新记忆。这样,他也许永远都无法靠自己把事情记起来了。”洁说。 “为什么非得让他记起来不可?只要你的解释有道理不就行了吗?” “这在法庭上不会被采信吧?” “法庭?” “是的,我的目的是找出审判时能派得上用场的证据。” “什么审判?只要能揭开真相,事到如今,何必再去打扰法庭……” “海因里希,你以为我为什么要这么辛苦地找出真相?如果你认为我揭开真相的目的只是要在这里向你们说明的话,那你真是想得过于简单了。”洁说。 这时我才明白他如此费心的背后另有深意。 “但这一切你是怎么知道的?”我问道。 “知道什么?”洁瞄了一眼时钟后反问我。 “他那天晚上经历的一切啊,是靠推理吗?” “哦,可以这么说吧。”洁用拳头抵住额头,冷淡地答道。 “靠推理就能知道?很简单吗?” “是的,这很简单。”洁说着又站了起来。 “对你而言也许很简单,这我知道。但是对我而言,却还没摸着头绪。” “为什么?这些内容不都在这里写着吗,还称不上推理。”洁大步走近书桌,从书架上取出一本薄薄的书,说,“都写在这里头了。” 他冲我们挥了挥手上那本《重返橘子共和国》,接着把书摔在桌上,又开始一边踱着步,一边说道:“所有的一切,都完整无误地写在这里了。我想说的已经说完了,你们自己看吧。” “你说他就是目击者,为什么?” “因为他的肩胛骨。”他停住脚,说道,“哦,不。要揭开全部秘密,除了期盼奇迹之外,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采用科学或医学的治疗方法,都没有用吗?” “对于他这样的病例,科学帮不上任何忙,没有任何科学方法可以唤起特定一段时间,或某一件特定事件的记忆。使用彭菲尔德[怀尔德·格拉夫斯·彭菲尔德(Wilder Graves Penfield,1891—1976),美裔加拿大籍神经学科学家及内科医生。他使用微电刺激法,全面而详细地绘制出了大脑皮质的分工图。]的电刺激疗法?心理学医生的催眠术?这些都只会引导出错误的记忆而已。即便混杂着一些正确的记忆,也无法得到足以让法庭采信的结果。因此我认为,办法只有一个。” “就是你说的奇迹?” “是的。” “只需老老实实地等待,奇迹就会发生吗?” 洁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不停地快步在房间里踱来踱去。 “洁,你所谓的解决是什么?” “解决就是解决,解决一切问题。卡尔·扎泽茨基为什么被杀?是谁杀的?为什么切断脖子?为什么在脑袋和躯体里塞入螺丝?为什么要给扎泽茨基穿上外衣?为什么要在尸体上留下两个弹孔?艾刚·马卡特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他为什么会受重伤?他明明应该充当目击者,却为什么中途凭空消失了?芮娜丝·席皮特在这之中起了什么作用?她又知道些什么?为什么始终保持沉默?我所说的解决,就是将这所有的谜底完全揭开,让马卡特先生的记忆得以恢复,帮助那些应该得到帮助的人。” “你认为这些谜都能揭开吗?” “哦,是的,这就是我所说的解决。你所期待的不也正是这个吗?海因里希,我说得对吧?” 听完洁的话,我又想了想,最终接受了他的说法。这时,洁桌上的电话响了。 人形泥偶4 芮娜丝·席皮特从走廊的另一头缓缓走来。她穿着军装似的衣裳,右手拿着手枪。她每次迈出右腿,身体的某处便会发出微弱的机械式的咔嗒声。 日光灯似的冰冷光线从天花板上洒下来。一旦进入光线的照射范围,芮娜丝的身体就像被X光透视一样变得完全透明。 光线透过芮娜丝身体的那一刹那,我定睛一看,才发现她的身体有一大半是由机械组成的。头盖骨和里面的大脑呈半透明状,但这部分并不是机械组成的。脖子上钉着一根很大的螺丝,直接插入到躯体深处,牢牢地固定在那里。 她的躯体内安装了许多用来代替骨头的金属框架,在光线的照射下,闪烁着微弱的银色光芒。躯体里还装有许多用于固定的螺丝和铆钉,在光线下每个钉子都闪闪发亮。甚至能看到存在于她体内各个部分的齿轮似的零件在慢慢地转动着,还有许多真空二极管一闪一闪地发着光。但她还保留着人类的内脏,肺、心脏和消化器官遍布于机械的缝隙之中。 她的右手和右腿完全是机械构成的。手、脚和躯干上的连接部位都和脖子一样,用很大的螺丝固定着。在光线的照射下,她身体里那些螺栓的沟纹,以及螺母都闪着白光。 她的右臂和右腿里用轻金属制成的棍子代替了骨骼。她的膝盖和脚踝上都装着机械式的活动关节。活塞式的小型人工肌肉则负责把这些部位连在一起,里面还有数不清的电线穿过。但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左手和左脚里却都是纤细的肌肉,和一般女孩的手脚没什么两样。 当她从光线中走出来,恢复了人类的外观时,我问她:“芮娜丝,你要上哪儿去?” “我要杀了他。”她马上用坚定的声音回答。 “杀了他?你要杀了谁?” “那个恶魔!我今天就要杀了他。”芮娜丝说道,“我要和他拼了,要报仇雪恨!我已经打定主意了,请不要阻拦我。我现在就要动手了,就是现在!”芮娜丝说。 E 洁拿起听筒,说了一会儿话,然后把电话切换到免提,挂上听筒,朝我们招招手说:“马卡特先生,请到这边来。海因里希,你也过来吧。” 我诧异地站起来,催促艾刚一起向洁那边走去。 洁把一把带轮子的椅子拉到艾刚身后,按住艾刚的肩膀,让他坐下。然后指着靠在走廊墙边的折叠椅示意我,于是我拿过折叠椅,打开后和洁并排坐在一起。 “哈啰、哈啰,艾刚,是你吗?” 那边传来一个细细的女人的声音。艾刚大吃一惊地抬起头来,两眼死死盯住电话机上白色的扩音器。 “艾刚,回答我。艾刚,是你吗?” “请回答,马卡特先生。”洁说。 “谁?你是谁?”艾刚问。 “芮娜丝,芮娜丝·席皮特,你还记得我吗?” “芮娜丝?芮娜丝·席皮特?”艾刚小声重复了一句。一旁的我也惊讶不已。 “二十七年前,我是你的妻子。你还记得吗?” “你是我的妻子?” “我们常和我爷爷荷西一起吃饭啊。我做的卤肉,你还记得吗?你常夸我做得好,很喜欢吃。还有烤鱼肉串,你也很爱吃。我们常在皮拉尔大道的餐厅里一起吃饭,你总爱点烤乳猪,我就陪着你一起吃。你最喜欢烤乳猪了。 “你还记得苏禄海的珊瑚礁吗?我时常能记起我们一起在苏禄海里潜水的情景。你总是对我说,‘想在这里一直住下去。’你说过这句话吧?” “芮娜丝、芮娜丝……是你,你从哪儿打来电话的?” “从马尼拉的监狱,是监狱里的公用电话。按规定我是不能打电话的,是在警方的要求下特别批准的。我是在警方的安排下,用叫什么IP的电话和你通话的。时代真是变了呀。艾刚,喂,艾刚,真的是你吗?真不敢相信,我多么期盼这一天哪。我很好,虽然年纪已经很大了。你好吗?让我多听听你的声音。” “快说呀,马卡特先生!”洁催促道。 “芮娜丝·席皮特……我很好,我在瑞典过得很好。” “你还是回国了呀,我早就知道会这样。也难怪,那是你的祖国嘛。” “瑞典是我的祖国……”艾刚喃喃地说。 “你现在不喝酒了吧?” 艾刚摇摇头说:“早就不喝了,现在一滴酒也不沾。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听说的。听说你戒了。还知道你后来失去了记忆。不过今天还能这样和你说话,真是太好了。你过得很好,知道这个真是太好了,这就足够了……”女子的声音渐渐模糊了。 “真没想到,做梦都想不到芮娜丝·席皮特会打电话来。这太突然了,我真的吃了一惊,原来你还活着……我感觉真像在做梦。啊,你说我该怎么办?” “二十七年了!真想和你说说话。听说你还没结婚……真没想到,还能和你通话,真不敢相信。他们虽然特批我打电话,但不能打得太久,只有十分钟,短短的十分钟……” “十分钟,二十七年不见,却只能打十分钟……”艾刚茫然地低声嘟囔着。 “是啊,不过,这就很不错了。这种事以前还没有过呢。肯定是有什么重要原因吧,他们才肯破例。这座冰冷的监狱,那些蛮横的警察,真难以置信,简直是奇迹。” 芮娜丝的抽泣声中带着笑。 “艾刚,有件事,就一件事,你得亲口告诉我。二十七年来,我每天、每天都想问你,无法不去想它。我在想,如果有机会能和你说话,第一个就要问你这件事。关于这个的梦,我已经做了好几回。 “我问你,二十四号那天晚上,八打雁大地震的那天夜里,你不是赶到我家来了吗?那么大的地震,好多房子都塌了,你不放心还来看我,我多高兴啊!你还记得吗?” 艾刚没有回答,好像一直在想什么事情。过了一会儿,他说:“对不起,我想不起来了。” “是吗……然后我们两个一起骑摩托车到弗朗哥家去取我的假肢,去他海边悬崖上的家。这你也不记得了吧?” 艾刚只是茫然地望着前方。 “还是想不起来吗?那我慢慢告诉你吧。我们进了卡尔家的卧室、客厅,还有他最得意的陈列室,都找遍了,却到处都找不到我的假肢。那天早上,弗朗哥抢走了我的假肢,还把我赶了出来,这种事以前从没发生过。我总觉得他想用我的假肢干什么坏事。我认为他不是放在家里就是放在办公室,想赶快把它要回来。我和他经常吵架,彼此憎恨,我不肯听他的话,他就想惩罚我,毁了我。” 艾刚一直沉默着,但看得出他的大脑此时正承受着强烈的刺激。 “后来我说,咱们出去吧,于是你先走出了陈列室,顺着屋外的楼梯往下走。但你刚一踏上楼梯,楼梯就发出好大的声音坍塌了——是地震把地基震坏了。你和楼梯一起滚到悬崖下的岩石上,我大声叫喊,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我想用弗朗哥家的电话叫辆救护车,但电话因为地震打不通,我又试着报警,同样也不行。最后决定马上骑摩托车赶往医院。” 芮娜丝说到这里停了一下,但艾刚还是没有反应。于是芮娜丝接着说:“那天从你到我家,再到你掉下悬崖,我们没说过一句话。我不知道你怎么了,一点儿也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杰森大楼里出了什么事,一点儿也不……当时你太激动,像孩子一样怕得浑身发抖,说不出话来。 “我觉得你好像想告诉我什么事。只是我太着急,现在想起来,当时我真该好好听完你的话才对。我对你说,有话以后再说吧,然后就跑出了公寓。而且那天晚上你似乎还喝了好多酒。你的样子很古怪,好像没人命令你就不会动似的。 “去医院途中会经过杰森大楼,当时我很犹豫,后来还是觉得上楼一趟比较好。我想也许可以取回自己的假肢,也许弗朗哥办公室里的电话能打得通。 “弗朗哥不在,门也没锁。假肢很快就找到了,可旁边还掉着一把手枪。假肢的指尖有些脏,我用鼻子一闻,有股火药和汽油味。电话还是打不通,我很紧张,就拿着假肢和枪想到走廊那里,却和刚进门的警察撞了个正着。他们让我跟他们走,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警察什么都不肯告诉我。我说我不能跟他们走,他们就想把我铐起来,情急之下,我就开了枪,打伤了警察。因为我那时想如果不赶到医院找辆救护车,你就死定了。接着我也被警察开枪击中,被逮捕了。 “在医院苏醒过来后,警察告诉我弗朗哥被枪杀了的事。老实说知道后我很高兴,也明白你那么生气的原因了。弗朗哥对我干了那么多坏事,我恨死他了,恨不得杀了他,这些你都知道。我好几次说过要杀掉弗朗哥,你都听到过。所以我相信,你是为了我才把弗朗哥杀掉的。 “我躺在病床上,在心里暗暗发誓,如果你能幸运地活下来……啊,我多么希望你能活着啊。如果你能活着,就算我被严刑拷打、被判死刑,也绝不会把你做的事告诉警察。绝对、绝对不会说,我在心里狠狠地发着誓。 “因为……我觉得就算你获救,也只能躺在病床上,毫无抵抗能力。只要我一说,你就会马上被捕。当时在弗朗哥的办公室里我没让警察去救你,真是做对了。 “毕竟我做过那么多对不起你的事。我知道,这通电话一定会被很多人监听,也一定会被录音,但是没关系,我已经不是会害羞的年纪了。除了你之外,我还跟另外两个男人有过男女关系,这一直让你很痛苦。我明知道你很爱我,也知道你心里很痛苦,却还继续同时跟三个男人交往。我明明不讨厌你,相反还很爱你,却还是伤害了你。 “我这么做是为了钱。我从小失去双亲,我不是在替自己找借口,但在菲律宾,女孩子很容易就会堕落成这样子。对菲律宾人来说,NO有时也会说YES。因为长期被外族统治,已经没有了说NO的习惯,被人追求就回答YES,就这么糊里糊涂地同时和几个男人有了关系,问题也严重了。 “对不起,我也爱劳鲁。只是他的事业遇到挫折,就把我卖给了弗朗哥。你是弗朗哥的部下,他让你做我的丈夫,并加入菲律宾籍。但实际上我还是他的女人,要一直待在他身边。他知道我喜欢你和劳鲁,不过他并不介意。 “他还把菲律宾当成他的殖民地,他觉得殖民地的女人就跟动物一样,可以用钱买来买去。他把女人看得和猫狗一样,不,或许还不如猫狗。我特别讨厌他,还背着他继续和劳鲁见面。可我明明有了你,真对不起你啊,我知道你一直非常痛苦。 “我想现在这桩案子已经过了时效期,所以才敢说出来。我自己已经无所谓了,打算就这么在这里过完一辈子。即使出了监狱,外面也没有朋友,祖父死了,也找不到工作,你又在那么遥远的国家。想来想去,出狱后也过不上什么好日子,不如就死在这里算了,在监狱里我还交了朋友。只是,请你一定要告诉我一件事:那就是弗朗哥的案子,真的是我想的那样吗?” 然而,对于芮娜丝提出的问题,艾刚没有给出任何回答。他只是动了动嘴唇,似乎想说点儿什么,但什么都没有说出来。 “艾刚,你怎么不回答我呀?” “芮娜丝·席皮特,我很痛苦。我的大脑一点用也没有,已经完全损坏了。要是我能回答你的问题那该有多好啊!既然菲律宾的时效期已经过了,我也没有任何理由不回答了。就算时效未到,我被关起来也无所谓。但我失去了记忆。我经历过的事无法记在脑子里。晚上睡过一觉后,第二天就全忘了。所以,我的人生经历已经不存在了。这样的话,不管我活在哪里,都和被关在监狱里没两样。原来我做了那种事啊?我杀人了……我完全不知道。如果那是真的,我要马上去你那儿,然后向他们坦白。” “不能这样!”芮娜丝大叫,“如果你这么做,就辜负了我辛苦忍耐到今天的心意了。求求你,千万别这么做。” “但是芮娜丝,我连自己怎么会在这里都不清楚了。我只记得,大概一九七○年前我都在这儿生活,但以后的记忆就全没了,就连我曾在菲律宾待过的事还是这位医生告诉我的。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到瑞典的、为什么会在这里,我都不知道。” “原来是这样啊,你一定很难受吧。” “但是,我一直觉得该回哪儿去。感觉这里不是我该待的地方,必须要回到哪里去。而且,虽然不记得她是谁,但我总觉得必须和一个重要的人在一起。那里才是我该待的地方,才是我的国家。” “谢谢你,艾刚。” “可是,我却不知道那个地方在哪里……在这里,我的双脚好像踩不到地面,轻飘飘的一点也不安稳。现在我知道了,我知道该找的人是谁,那就是你。这样的话,我就非去你那里不可了,不管会发生什么事,我都要回去,回到自己的国家,那里才是我的祖国。” “谢谢你,艾刚。我做了那么对不起你的事,你还对我这么好。但是,我是谁,你真的想不起来了吗?” 听了她的话,艾刚几乎就要哭出来了。这时候,我才真正体会到了艾刚的痛苦。 只听芮娜丝接着说道:“没关系,事情没那么简单,这我很清楚。我一直认为,我现在的处境都是我咎由自取,我太傲慢了。我对欧洲人和日本人都怀着满腔的愤怒和报复心,他们一直统治着菲律宾,干尽坏事。现在,日本人还想用钱毁坏八打雁的环境。我自负地认为,我的年轻、我拥有的那点魅力,都是神赐给我用来和他们斗争的武器。然而其实不然,我之所以这么做,都只是为了我自己。 “哎呀,好像时间不多了。艾刚,谢谢你,能和你说话真是太好了,我真高兴。我忍耐到今天总算是值得了,请替我好好谢谢那位帮我忙的医生。我爱你,爱你高高的身材、蓝色的眼珠、柔软的棕色头发,还有你那颗细致温柔的心。你的一切我都爱。相信我,我真的很爱你。对那时的我来说,你就是我的一切。 “劳鲁也是好人。也许你会认为我水性杨花,但我确实也爱他。他为我,为菲律宾做了很多事。他说过,这都是因为菲律宾是他父亲葬身的地方。 “但我不爱弗朗哥·塞拉诺。他是个聪明人,而且崇拜他的人好像也不少,但我就是不爱他。他像机械一般冷酷,是个真正的虐待狂。他把让人痛苦、折磨别人当做一件高兴的事。我从没见过这种人,这种男人根本不值得女人去爱。 “在苏禄海和你一起游泳的情景,想起来就像昨天的事一样。那时的每天都像是在做梦,但那些时光是真实的,我应该更加珍惜那些日子才对。我的祖国也有漂亮的大海,真希望它永远不要被污染。海水的颜色和你的眼珠一样,只是不管苏禄海还是你的眼睛,我都再也见不到了。 “艾刚,也许你记不起来了,但我们曾一起在劳鲁家吃我做的卤肉,一起喝酒、聊天,一起听劳鲁拉小提琴。我记得那首曲子叫做《神奇之马的回归》,你特别喜欢那首曲子。那是一首欢乐的曲子,而劳鲁是天才的小提琴演奏家。小提琴能像他拉得那么好的人,我想没有第二个了吧。 “啊,再说下去我就忍不住要哭了。再见了,艾刚。也许我们无法再见面,但我仍旧很感谢你。这种感谢,你大概无法体会吧。即使你体会不了,我还是要说。我爱你的蓝眼珠,爱苏禄海的颜色,我会把这些永远记在心里,在铁窗里活下去。你多保重……” “芮娜丝!”有人大声喊叫。 声音是从艾刚身后传来的,是院长在喊叫。 “我本来打算忍住,但实在忍不了了。我就是劳鲁啊,芮娜丝,我是劳鲁·里格尔。” “劳鲁?你是劳鲁?你……你也在那里?”芮娜丝也在遥远的地球那一面大声喊叫着。 “是的,芮娜丝,对不起,真的对不起你。我今天就是打算向这位医生坦白一切才来的,因为听说他已经看穿了一切事情的真相。 “我本来下定决心,在你们对话时完全不插嘴,真的下了很大的决心。但是芮娜丝,你说得那么伤心,让我忍不住叫出声来。听了你的话,我实在无法保持沉默。 “真对不起,把你害得那么惨。我也活不了多少年了,身体很差,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为了赎罪,我在国家的资助下,办了一家治疗重度酒精依赖症患者的医院,打算好好照顾艾刚。但你对我来说更重要,我这就去菲律宾,把我做过的事都说出来,让你离开监狱。我保证!我本该早就去的,但我的工作放不下……不,这只是借口。希望你再等我几天,我一定回去,我死之前一定要去。所以,请你再忍一下。” “劳鲁,是你?你都做了些什么?” “我很想告诉你,但不是已经没有时间了吗?我们见面之后,有时间再慢慢说吧。” “劳鲁,你还好吗?” “好,还可以。虽然身体到处都有毛病,但还能勉强活着,也还走得动路,我把酒戒了。你呢?在那里过得不容易吧?” “是啊,是不容易,但我还能活下去。你居然也在,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啊!” “对呀,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居然也在这里。我看你刚才好像要挂电话了,才忍不住喊你。我想如果不喊你,也许永远都没机会再和你说话了,我无法忍下去。” “看守先生,拜托,能不能再延长五分钟?”只听芮娜丝对电话旁边的人请求着。 这时,一直沉默着的洁突然插嘴了:“我是瑞典乌普萨拉大学的御手洗洁教授。这位女士是蒙冤入狱的,现在我们正在揭开这桩菲律宾最大冤案的真相。我请求你们,在允许的范围内,无限延长这次通话。此外我保证,这个请求也是退休警官乔乔·拉莫斯、尼可警官,以及八打雁警署刑事科所有人员的共同心愿。” 电话那头没有声音。过了一会儿,又传来芮娜丝颤抖的声音:“先生,谢谢你!神哪,请保佑瑞典的这位先生吧!先生,你是日本人吗?”芮娜丝问。 “很遗憾,是的。”洁勉强答道。 “神哪!感谢日本人!”芮娜丝大声叫了起来。 洁双手一摊,对着我表情愉悦地说:“我居然意外地为祖国做了点贡献,海因里希。”接着又转向院长说,“里格尔先生,快,轮到你出场了。快拿起那把小提琴吧。” “小提琴?为什么?”院长吃了一惊。 “创造奇迹啊!现在该让我见识见识你演奏吉卜赛小提琴曲的功底了,就缺你这最后的一臂之力了。光是他妻子出来说话好像还不够,你必须再拉他一把。快!快拉那首《神奇之马的回归》!” 老院长听了忍不住叹息道:“我已经三十年没拉过琴了!何况还是那么难的曲子。当弗朗哥射出的子弹把墙上挂的那把小提琴劈成两半时,我就领会到神的旨意了。当下我就决定,要将父亲留给我的这把罪孽深重的罗姆人的小提琴永远封存起来。” “你现在把封条打开吧,令尊也正在天国聆听着呢。所有受尽苦难而死的罗姆人的灵魂也都在天上聆听。现在正是你施展琴艺的时候,这里有你必须拯救的人。他的病已非现代医学所能救治,最后的治愈方法可能只剩下罗姆人的音乐了。你现在不演奏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快!你不也是艾刚的朋友吗?!” “我当然是他的朋友,我的所作所为,全都是为了他。我随时都在想着如何让他过得更好。再不采取行动,不仅芮娜丝,连艾刚都会死在那个恶魔手里。弗朗哥那家伙无疑是个天才,但骨子里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恶魔,他在全世界都犯过案。芮娜丝的心出现动摇的时候,其实我也很难过。我一点儿也不想把芮娜丝让给弗朗哥。如果是艾刚的话,我或许可能退出这场感情游戏。” “现在能帮助艾刚的只有你了。快!呈现你这辈子最精彩的演奏!” “好吧。”劳鲁拿起小提琴,“我已经老了,不知道还能不能拉。神奇之马太快了。” 老人把小提琴夹在下巴下,说道:“请允许我拉得慢点儿。这是一曲表现神马全速奔驰的欢快曲子,但现在我已经无法拉得那么快了,就让我慢慢拉吧。” 说完,老人开始在地上咚咚地踏起步。洁也和着节奏,用力地在地上踏出声音,似乎想跟上某个节奏。悦耳的琴声从老人手中的提琴里流淌了出来,我不由得暗暗惊叫。 想不到他居然拉得这么棒,光听他说,还以为他只是名普通的业余乐手。老人的换指快得让人目不暇接,富有激情的乐符充满了整个房间,而他只是毫不费力地演奏着。琴声将草原上马匹节奏感十足的奔驰场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在他那动人心魄的演奏下,一股雄浑的气势油然而生,让人不由得伴随着乐曲吹起口哨来。洁也在一旁用手打着拍子,我忍不住一边用脚跺着地板,一边晃着脑袋拍着手。老人手里的弓越拉越快,时而轻轻跳动,时而大幅度地摆动。随着老人指尖的跃动,一串串刚劲、明快、悦耳的音符从小提琴里奔腾而出。 突然,乐音起了变化。明快、活泼的节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阴郁的弦音。节奏也慢了下来,舒缓的慢板会聚成一段段熟悉的旋律。 高亢悠扬的高音、如泣如诉的低音,一串串仿佛夹带着珍珠粉末般闪亮的、纤细柔和的音符,令人联想起被风吹起的多瑙河上的微波,以及黄昏时分古城小巷里的街灯。 舒缓的慢板中偶尔会出现一段异常快速的装饰音,快慢结合得十分和谐,丝毫没有破坏乐曲平稳的节奏和流畅性。拉得实在太精彩了。我完全忘了老人下巴下夹着的只是一个小小的木盒子。听他的演奏,仿佛是在聆听人间难得一闻的天籁之声。乐音低沉时,我甚至以为那不是琴弦和弓发出的震颤,而是老人口中的微微叹息。 一曲奏罢,院长微微点头致意。这个动作带有老年人独有的迟缓。洁在鼓掌,我也开始鼓掌,透过电话线,我似乎也听到了芮娜丝鼓掌的声音。 “我老了。刚才拉的就是《流浪者之歌》,早就想拉一次这首曲子了。早晨听到你的演奏,我就不禁手痒痒了。” “我第一次听到如此美妙的《流浪者之歌》。里格尔先生,不,史蒂芬先生。我眼前似乎浮现出携家带口到处漂泊的旅途中的罗姆人,他们正在悲愤地向人们诉说世世代代所忍受的苦痛。您真是位杰出的演奏家。您本身就是罗姆人吧?”洁称赞过后问道。 史蒂芬点点头说:“是的。不过和我父亲的演奏技巧比起来,我这简直是小巫见大巫,我父亲才是真正的小提琴高手。只要给他时间和舞台,他就一定可以闻名世界,只是他的运气太坏了。” 老人慢慢坐回沙发,将小提琴和琴弓轻轻地放在桌上。 “我出生的地方,是一个位于特兰西瓦尼亚名叫帕拉托卡的村庄。村子里有一千多人,我们罗姆人大约只有五十个。以前罗马尼亚国王曾准许罗姆人在那里定居,作为社会最底层的劳动人口。特兰西瓦尼亚是罗姆人通往西方的主要通道,自古以来就有很多罗姆人经过那里,翻过高山流浪到匈牙利去。” “难怪特兰西瓦尼亚的政治局势那么复杂。” “帕拉托卡村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仍属于罗马尼亚,但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因为希特勒和匈牙利站在一边,匈牙利便借助纳粹的势力将帕拉托卡村变成了匈牙利的领土,纳粹的军队也驻在村里。在那之前,每当村民举行婚礼,都会请我父亲为他们演奏。我父亲是本地的当红明星,每到一处都会围拢大批乐迷前来听他演奏。事实上,不只在村子里,在国内他也是数一数二的顶尖好手。那或许是我父亲最鼎盛的时期吧。 “父亲的乐团也为匈牙利和纳粹军队演奏。每当匈牙利打了胜仗,或是出征之前,父亲都会去演奏几曲鼓舞士气。没有我父亲,整个乐团就表演不下去,因此他总是站在最前面。但实际上这不是我父亲自愿做的事,他是被逼的。 “不久,我们战败了。村子又变成了罗马尼亚的领土。而当时的领导人齐奥塞斯库正一步步走向独裁。我们一家人被视为匈牙利人的同谋,在村里备受虐待。就因为在我父亲演奏的乐曲中被送上战场的士兵,有很多在战场上遭遇死伤,然而这一切并不是我父亲的过错啊。 “父亲被人随意殴打,母亲也几次遭受暴行,这都是因为嫉妒——战争时,村子里好多女人为我父亲争风吃醋。最终我们被村民们用石头砸着赶到了村外。就像刚才你提到的那样,父母带着我这么小的孩子,把仅有的家当全放上马车,开始了漫长的流浪生活。我们在野外搭起帐篷睡觉。只要走过菜园边,马上就会被说成是贼,来偷菜的,然后就朝我扔石头。每到一个地方,父亲就站在街头靠演奏音乐要钱,但根本赚不到多少。那时我还小,丝毫帮不上家里的忙。 “父亲不肯继续为罗马尼亚人演奏,因此我们逃到布达佩斯,最后流落到西班牙。不管到哪里,父亲都找不到稳定的工作,我们越来越穷。在极度贫困中,母亲病死了,因为没有钱找医生看病。带着一个病人四处流浪的生活有多悲惨,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根本无法体会到的,父亲为此常常独自躲在没人的树下痛哭。 “母亲的死,使父亲也变得跟死人差不多,他的演奏技巧也因此迅速退步。当年号称罗马尼亚第一乐手的本事早已不见。流浪到西班牙的卡迪兹时,父亲在街上听人说起到菲律宾能挣到钱,于是决定移居到菲律宾去。以前他还打算去非洲,但后来觉得即使去了非洲也没有我们的活路。 “罗姆人艰辛的旅程并不只发生在中世纪,就在几年前也是如此。啊,我说了这么多无聊的话,影响到你们了吧?” 洁听了,很快用眼睛扫了一下艾刚的表情,接着说:“没关系,你尽管说下去。对这桩案子来说,这些也是相当重要的消息。” “菲律宾也没有什么好工作给父亲做。我在菲律宾长大,一直跟着父亲学拉小提琴。但父亲好像不怎么愿意教我,是我求他教会我的。因为我爱听,也佩服父亲的演奏。 “父亲几乎每天都会说这么一句话,特别是每次教我拉琴时都要重复一遍:‘劳鲁,就算你拉得再好,也不能靠它过日子,那只会让人瞧不起。而且你记住,音乐一定会被政治和战争所利用。’” “你改名字了吗?” “是的,用罗马尼亚名字不方便。有一天,父亲说在日本能找到工作机会,于是又带我去了日本。但当时父亲的演奏水平已经远不如从前,过度饮酒使他的手指不再灵活了,就算当一名街头艺人,也是技艺最差的。相反,那时的我已经拉得很不错了,可是父亲坚决不让我跟他一起演奏。原因是他非常讨厌演奏家这个职业,因此不想让儿子成为演奏家。 “我们走遍日本的各大城市巡回表演。当辗转到九州的时候,在一个四周都是农田的小镇里,我们发现了一家名为‘立花食品模型研究所’的小公司,他们主要生产放在餐厅门口展示柜里的食物模型。我完全被这些栩栩如生的模型所吸引,惊羡不已。如此精致的东西,我在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没看到过。于是我当时就打定主意,这就是我将来要从事的事业。当然,这么精良的食品模型制造技术,当时的菲律宾人还没有接触过。 “以前的食品模型都是用蜡做的,我也曾经见过,但一点也不为之心动。那一次我之所以会被深深吸引住,是因为那是用聚氯乙烯取代蜡作为模型原料制作的。方法是先把硅胶浇盖在食物上,待硅胶凝固后,再把真的食物去掉。接着在完成的模型里注入聚氯乙烯做的仿制食物,凝固后再取出进行着色。有时还会用微波炉将食物模型进行加热。这样做出的模型和蜡制的截然不同,效果非常逼真。这种产品强烈地打动了我。如此加工后完成的模型简直与实物无法区分,尤其是牛排和带肥肉的烤肉模型,几乎可以乱真。不只是外观,触摸到的手感也很相似,它特别柔软,看起来好像真的能吃似的。 “我当时就告诉父亲,我决定留在九州学习这门技艺,并马上到立花食品模型公司就职。不过,说是就职,由于我无法取得签证,因此不能成为正式员工。我请他们允许我以特别研修生的身份在公司工作一年。从此我吃住都在这家公司,从基础知识开始,系统学习模型制造技术。 “当时是食品模型的初创期,还处于试验探索和技术开发时代。该在真的食物上浇盖什么东西来制模?给凝固的聚氯乙烯上色时该用什么涂料?聚氯乙烯本身是透明的,很难上色。大家纷纷拿出自己的创意,仿照食品的形状,用各种材料进行试做。首先,必须让聚氯乙烯本身变成不透明的,才能容易上色。而如果制作饮料的模型,则必须维持透明。另外,肉和鱼是白色的,需要上很多白色的涂料,蔬菜的基色又完全不同。我和老板一起开发出各项技术,最后连啤酒的泡沫和蛋糕上的奶油,都下工夫做得很细致,那时的工作真的很有意思。我想,当初他们决定雇用我,绝不是一桩亏本生意。 “掌握了这项技术后,我回到菲律宾创办了一家公司,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我全身心都扑在了工作上。随着公司规模的逐渐扩大,我又遇到几次不错的发展机会。我投资收购餐厅,不久后又扩大成百货公司。这时,我父亲去世了。他死在我为他购置的位于民都洛岛的家里。那栋房子就在海边,附有西班牙式庭院,是一栋很漂亮的房子。父亲生前能有机会在那里享受晚年,对我来说也算是个小小的安慰。 “然而,在马尼拉人生地不熟的我,最终还是迎来了投资的失败。至今我还在后悔,如果当初不开餐厅,只做橱窗展示产品就好了。也不要去经营我不熟悉、又不感兴趣的女式服饰、女式内衣、食品原料和厨房用品等。我没娶老婆,也没人帮忙。最后,连那些老顾客都离我而去了。在经营餐饮业方面,我认为还是需要天生的悟性。比如意大利人就很在行。另外,由于菜色品种变化得越来越快,许多餐厅都开始不用食品模型了,我的事业也就到头了。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我跟不上时代潮流的变化。 “就在这时,我在西班牙语系企业家联谊会的餐桌上认识了弗朗哥·塞拉诺。他吹嘘自己是个学者,但其实是个令人讨厌的小人,我听说他在世界各地都有房产和女人。不过,弗朗哥的小提琴和钢琴技艺都很好,而且和我一样,他也想在菲律宾创业,因此想结交在菲律宾生活了很久的白人朋友。加上他和我都有在欧洲各国游历的经历——他出身捷克,我是罗马尼亚人——因此感觉上很亲近。最终我和他交上了朋友,这是我人生中犯下的最致命的错误。 “通过弗朗哥的介绍,我认识了艾刚·马卡特。我在民都洛岛的房子就在美国人聚居区的附近,可以和美国学者经常交流。弗朗哥是学者,似乎和那些美国学者很熟,但没人比艾刚更热衷于和那帮美国人打交道了,他常常跑去找他们聊天。因为艾刚是学生物出身的,对他而言,美国学者们的思想不受拘束,就像好莱坞电影一样有趣。 “艾刚是个非常可爱的家伙,我把他当儿子看待。他的求知欲太强烈了,因此才会受到弗朗哥的诱惑,只要弗朗哥一谈到新学问,他就眼珠发亮、听得入神。不幸的是,他受伤后失去了记忆,还因为经常酗酒,最终被送进专为外国流浪汉开设的收容所。我实在无法把他一个人丢在那里,所以当我准备回欧洲时,决定把他带回了瑞典。我想,一个患有记忆障碍的人,回到自己的祖国总比漂流在异乡要好些。 “然而,当我结束四处奔波的日子,回到赫尔辛堡时,却发现他仍然过着凄惨的日子。于是我申请了政府的资助,加上我剩余的全部财产,在斯德哥尔摩开设了一家重度酒精依赖症患者康复医院,并收留了他。 “而我这些年还一直过着单身生活,因为我不希望拥有家庭。我从小看腻了父亲的痛苦,也深深领会母亲作为一个女人所忍受的另一种形式的辛酸。我认为,如果没有我这个幼小的孩子,或许他们就不会过得那么苦。 “况且,如果可能,我宁愿能和像我一样的罗姆人女子生活在一起。我也喜欢亚洲人,但至今还未遇见过能让我狂热地爱上的女人,她们只是比欧洲人更讨我喜欢一些而已。只有芮娜丝不同,我曾考虑过,如果能和她一起生活应该也不错。她有着南亚女子所特有的奔放和无拘无束,而且能歌善舞,我觉得她具备与罗姆女子相似的热情。我对她充满好感。说实话,我发现自己身上的罗姆人血液已经开始骚动。那时我甚至想返回欧洲大陆,去寻找终生的伴侣。我希望能寻找到一位和我同民族、性格类似的女子,但却事与愿违。 “也许是我在经营上下的工夫还不够,同时错误地判断了潮流的变化。加上越战结束,物流模式瞬息万变。总之巴拉旺百货公司很快就经营不下去了。我则不但没有信心挽回公司,反倒觉得该把它处理掉。 “因此,我主动开口要把产业卖给弗朗哥。弗朗哥想在菲律宾做生意,但并不想投资百货业,所以他一口回绝了。于是我放弃与他的谈判转而去寻找其他买主,但没有任何买主愿意以我开出的条件买下公司。就在我几近绝望的时候,弗朗哥又主动找到了我,提出可以收购我的公司,不过有一个附加条件。我问他什么条件,他说要连芮娜丝一起卖给他,这就是条件。 “千不该万不该,我竟然答应了这个条件。因为我察觉芮娜丝的心已经不在我身上了,还误以为其原因就在弗朗哥身上。所以我想既然如此,让她跟着弗朗哥倒也好。况且,当时肯依照我提出的条件收购巴拉旺的人,也只有弗朗哥而已。 “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才渐渐了解了内情。原来,让芮娜丝的心离开我的不是弗朗哥,而是艾刚,因为她爱上了艾刚。另一方面,弗朗哥想投资的产业是四肢的假肢等辅助医疗器材的研究与开发。越南战争造就了大批缺手断腿的残疾人。而且虽然越战已经结束,但战火并没有因此而熄灭。首先是柬埔寨的内战,其次又蔓延到非洲、以色列及中东地区,战况也都有扩大的趋势。弗朗哥看准了这个商机,而开发辅助医疗器材与他自己所从事的研究工作也不冲突。 “这件事本身也无可挑剔,他要从事什么行业,那是他的自由。何况他研制的假肢对那些残疾人也有帮助,变成一项事业同样可以帮助别人。然而,弗朗哥的计划并不止于此,那个恶魔所感兴趣的是芮娜丝——因为她缺了一只右手。她和母亲曾出过车祸,所以从小就失去了右手。 “她的父母都已过世。唯一的亲人是她的祖父,但祖父不多久也死去了,于是芮娜丝成了一名孤苦伶仃的孩子,在菲律宾孑然一身。弗朗哥的如意算盘是,如果能够把她变成自己的情妇,让她照料自己的生活,就能像对待一只小白鼠一样,把她的生杀大权掌握在手中了。芮娜丝孤苦无依的处境正是引起弗朗哥兴趣的原因。 “弗朗哥既像是从中世纪黑暗时代复活的恶魔,又像一个以希特勒为靠山的御用科学家,甚至有点像参透犹太教神秘魔法的狂人。布拉格以前就曾经历过这种为所欲为的时代。我原以为那个家伙对芮娜丝感兴趣,只是出于男女之间的爱情。其实不然,他不仅不把她当女人来对待,更不把她当个人看。在弗朗哥的眼里,芮娜丝无异于一只动物,而且还是供实验用的小动物。 “她没有右手,那家伙欺骗她说,如果再去掉一只右脚的话,她的左脑就会变得异常发达,能具有特殊功能。对科学实验而言,这是极为有意义的尝试。他还说,为了造福那些残疾人,他已经设计好了下肢的假肢,只差试用了。为此,他还曾计划找机会带她到柬埔寨去,借机砍断她的右腿,再假装成被炮火误伤。他跟我说这些话的时候,就像是在讨论一只从路边捡来的野狗一样冷酷无情,他连截肢的具体位置都告诉过我了。 “后来,弗朗哥大概是想把芮娜丝设计成杀害我的凶手,才因此改变了计划。总之,从这件事上可以得知,弗朗哥对待芮娜丝是多么的残酷无情,完全不把她当人看。 “现在我说的这件事,你们都无法相信吧?也许会觉得仿如天方夜谭,然而事实上,当时就是那样的时代。经常有许多缺胳膊少腿的人被从越南运送回来,这些事和情景对那个年代的人来说是再真实不过的了。 “我们的邻国从太平洋战争开始,一直到上世纪七十年代都处在持续的战乱中。你们能相信吗?打了将近四十年的仗,也难怪大家都变得不正常了。 “战争一定会造就一大批恶魔,那些热衷于战争的人,耳边总会不断听到恶魔充满诱惑的低语。弗朗哥就是最典型的想借战争发财的恶魔。他的假肢生产计划并不是为了方便失去手脚的人,那是次要的,不是那家伙真正的目的。他主要的目的是想砍断别人的手脚,拷打战俘,制造出更多的残疾人。砍断他们的手脚才是他的最终目的。手脚被砍断后,可以立刻装上他所生产的假肢。换句话说,他正是为了名正言顺地截断他人的手脚,才愿意投资制造假肢的。所以,他不是为失去手脚的人配制适合他们的假肢,而是为了兜售自己制作的假肢,去砍断更多人的手脚。他还想出了几个合适的截肢部位。的确,如果用这种方法来对俘虏用刑,也许能收到很好的审问效果。但能想出这种方法的人,除了恶魔还能有谁呢?对于芮娜丝,他早就想拿她试试了。 “我知道这个计划后吓得全身颤抖,同时也觉得自己的责任重大,但是事到如今,已经不能把买卖合同收回来了。我想,要终止这个凶残的计划,只有除掉弗朗哥。只帮助芮娜丝一个人逃走不能解决问题,疯狂的弗朗哥迟早会想出下一个计划,再下一个计划,或许会是一些更可怕的方案,并且还会冷酷地执行。这就是他的为人。所以我决定杀死这个恶魔。我的计划是……” 这时,一直在一旁沉默不语的洁举起了右手。 “先停一下!”他说,然后又转向艾刚问道,“马卡特先生,你怎么了?” 在他的催促下,我看了一眼艾刚,只见他双眼闪耀着前所未见的亮光,正坚定地注视着前方。 “啊,《神奇之马的回归》……”他低声喃喃道,“这首曲子,我常听劳鲁演奏。芮娜丝还会随着小提琴声翩翩起舞,左手抓着裙摆,一直旋转不停。” “对,正是这样!艾刚,你想起来了?”从遥远的地球彼端传来芮娜丝激动的叫声。 “啊,芮娜丝,卤肉,是卤肉,真香!还有一道菜,肉馅加茄子的鸡蛋饼……” “那叫蛋包茄子!” “对!我最爱吃这些菜了,我总是边吃边问你,能不能一辈子天天做给我吃?那是我认认真真想向你求婚才说的。” “对,我记得。艾刚,你记起来了啊?” “我记起来了。苏禄海的颜色也记起来了。我搂着你,对你说过好几次,我要在这美丽的地方和你过一辈子。” “是的,是的艾刚,你都记起来了!” “我记起来了,终于记起来了。芮娜丝,你还在监狱里吗?这太不公平了,我一定要救你出来。啊,芮娜丝,我真想念你啊。” “我也想念你,艾刚。” “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才好呢?医生,我想救出芮娜丝啊。” “你记得他吗,马卡特先生?他就是一月二十四日晚上,一直和你在八打雁的街上喝酒的劳鲁·里格尔。” 艾刚转过头,注视着劳鲁。 “我老了吗,艾刚?”劳鲁,不,是摩尔多万·史蒂芬问道。 “啊,劳鲁,好久不见了……”说着,艾刚站起来走近劳鲁,两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两人分开后,劳鲁说:“你终于回来啦!艾刚,欢迎你回来!你终于骑着神奇之马回来了。” “是啊,都是你拉的那首曲子的功劳。” “其实我们天天见面,艾刚。我非常担心你。我虽然已经老了,但还死不了。来,我们一起去把你妻子救出来吧!” 洁在一旁插话道:“请你回忆一下一月二十四日晚上见到的事情,马卡特先生。你跟在劳鲁后面,来到了他的办公室。穿过大厅,打开会客室的门走了进去。在那里你看到了什么?” 艾刚坐回到椅子上,冥思苦想了一段时间。然后说:“我听见劳鲁大喊一声,接着一看,卡尔,不,是弗朗哥·塞拉诺躺在沙发上,仰面朝天躺着。房间很暗,但从窗户透进来的霓虹灯灯光把塞拉诺先生的脸照得很清楚。他像是睡着了,但夹克里面的白衬衫却是鲜红的,夹克上还开了个小孔。劳鲁弯下腰,用手指摸了摸夹克上的孔,说是血。” “艾刚……” 劳鲁刚想说话,洁马上举起右手制止住他:“嘘!马卡特先生,请接着说。” “我感到头晕,站立不住,想吐,也许是酒喝得太多了。塞拉诺先生中了枪,已经不行了,从埃塞俄比亚开始我就一直和他在一起。我想到这里,就蹲下来想呕吐……啊,不行,我现在也想吐了。医生,能用一下厕所吗?” “那个门后面就是……” “哦,我没事了……不要紧,只是有点儿不舒服。” “你还好吗,艾刚?”从远方传来芮娜丝的声音。 “啊,芮娜丝,我没事,只要能听到你的声音——” “马卡特先生,如果你想救出席皮特,就得更努力。你再想想,那是发生在几点钟的事情?” “我想还不到八点。” “里格尔先生是一开始就伸手去摸弹孔的吗?” 艾刚认真思索了一阵,接着说:“哦,不,不是的。他先是靠近塞拉诺先生的尸体,摇晃他的身子,然后又拍了拍他的脸。” “对。于是脸上的肉就微微颤动了起来,对吗?” “洁,为什么连这种事都要问?”我问道。 洁没有回答,只是用手指了指《重返橘子共和国》那本书,催促道:“接着说,马卡特先生。” “然后他又用手指摸了摸夹克上的弹孔说,是血。” “里格尔先生是这么说的?” “是的。” “嗯,这是相当重要的事。马卡特先生,”洁说,“塞拉诺先生胸口处留下的弹孔有几个?” 艾刚继续回忆,然后说:“我不知道,记不得了。我那时喝醉了。” “嗯,说得也是。”洁似乎觉得有点遗憾,接着问道,“那么,墙上的小提琴怎么了?” “你是指——” “是不是从中间被劈成两半了?” 艾刚看着天花板,说:“不,还没有。” “你是说小提琴还好好的挂在墙上?” “是的。” 洁满意地点了几下头,说:“很好,马卡特先生。然后呢?” “我想打电话报警,正拿起电话时,大地震就发生了。一开始是轰隆的一声,跟着脚下突然晃动了起来,还发出很大的声响,地下响起了可怕的声音。紧接着是一阵惊人的晃动,房子摇晃得很厉害,到处传来玻璃和陶瓷品碎裂的声音,还有不知道什么东西掉到地上的噼啪声,大概是墙壁上的瓷砖剥落了吧。然后是人的惨叫、哀号声和车子相互撞击的刺耳声音一起传了过来。同时,房间里突然暗了下来。” “是停电了吗?” “不,我想不是停电,至少杰森大楼并没有马上停电。之所以会暗下来,是因为窗外扬起了灰尘的缘故。灰尘遮蔽了马路上的霓虹灯和街灯。我看了一眼窗外,厚厚的灰尘使四周一片漆黑。” “嗯,摇晃大约持续了多久?” “感觉挺久的,实际大概也就十秒钟左右吧……我无法站着,就慢慢蹲下去。总之,摇晃得很厉害。” “在摇晃的过程中,你见到了什么?” 艾刚双手抱着头,发出一阵呻吟,说:“我简直不敢相信。” “见到什么了?” 艾刚却还是一直低着头。 “你说出来能舒服点儿,马卡特先生,闷在心里可不好。” “就在我面前,塞拉诺的脑袋开始慢慢地往后面转,直到后脑勺完全转到前面来。接着,他的脑袋从肩膀上脱离下来,咚的一声掉到了地上。那一瞬间,我由于惊吓过度而昏了过去,那简直是一场噩梦。” “真的发出声音了吗?” “我觉得我听到了,但也许只是错觉吧。” “是因为周围响声太大了吧……后来呢?” “然后就在我眼前滚,在地板上滚……” “塞拉诺的脑袋?” “嗯,是的。它就在我眼前,我觉得自己能活着真是不可思议。” “到哪儿?” “啊?” “脑袋滚到哪儿了?” “屋子的正中央有一张像这样的桌子,就滚到桌脚旁边了。” “碰到桌脚后才停下来的吗?” “是的。” “你被吓到了吧?” “简直吓破了胆。” “嗯,然后呢?” “我想打电话报警,这时地震带来的摇晃已经过去了。” “屋子里没开灯吗?” “没开。但因为窗外的烟尘已经落下去了,因此能隐约看见屋子里的东西。” “那间屋子里有电话吗?” “没有,电话在隔壁的办公室里。” “嗯,然后呢?” “我想去隔壁房间打电话,但劳鲁说附近或许有凶手的指纹,叫我最好不要碰。而且,由于刚才的地震,电话大概也不通了吧。” “哦。然后你怎么办了?” “我说,那我就步行去报警,劳鲁同意了。也许是看见我神情不安,他问我是不是在担心芮娜丝。” “嗯,然后呢?” “我那时正惊慌失措、魂不守舍,原因自己也不清楚,被劳鲁一提醒,我才意识到自己确实是在为芮娜丝担心。我非常非常担心她,简直坐立不安。她只有一只手,又和老年人一起住,万一房子塌了,应该很难跑出来吧。就算房子没事,也一定需要帮助。我为此十分担心。” “谢谢你,艾刚。”芮娜丝在电话里说。 “于是,劳鲁对我说,你去看看芮娜丝好了,这里我来想办法。我会步行去报警,你不必担心,赶快去看芮娜丝吧。我赶快跑出大楼,一直跑到芮娜丝住的地方。” “原来如此,这样事情就很清楚了。接下来发生的事就和刚才芮娜丝说的衔接上了。” “是的,医生。”是芮娜丝的声音在回答。 “这便是那位目击者消失的原因。事后他已经无法再返回现场了,因为他发生了意外,随着塞拉诺家墙外面的楼梯一起掉到了悬崖下的岩石上,受了重伤。 “另外,由于席皮特急于救助马卡特先生,情急之下开枪打伤了警察,并因此遭到警察开枪还击而受伤,无法动弹了。 “现在轮到你了,史蒂芬先生,对于你来说,目击者回不来了会对你更有利。原因是,为了掩饰这场意想不到的事故,你需要时间。事实上,为了完成这一切,你花费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正因如此,马卡特先生目击到弗朗哥尸体的时间和你前去报警之间,出现了很长的间隔。就算其中发生过地震。” 史蒂芬院长默默地点了点头。 “对警察来说,他们已经不需要目击者了。而你的不在场证明,也无须再有人替你证实。因为凶手很快便现身,并被立即逮捕了。因此你改变了说法,说是你一个人单独发现了弗朗哥的尸体,还把发现时间往后挪了一些。杀人案的发生时间应该是在八点之前,你领着艾刚到现场的时间则更早。但你却说发现尸体是在九点过后。而且,你把尸体脑袋掉落说成是发生在地震之前,并说是你用手晃动尸体的结果,并不是地震造成的。” 院长又点了点头。 “这么说的原因,大概是因为你不想把尸体的头颅掉下来说成是意外。你想把它虚构成凶手有意为之的结果。” “嗯。”院长终于应了一声。 “其实那完全是意料之外发生的,极有可能是你的一个失误导致的。然而这件事如果被发现,真相便可能因此而败露。” 院长又点了点头。 “马卡特先生掉到悬崖下的岩石上,两边肩胛骨都发生了粉碎性骨折。如果真的是这样,他的伤势应该非常严重,可能连后脑、背部和脊椎都受伤了。那下面是海边的岩礁,对吧,席皮特?” “是的,从大路上很难看到,所以我才非常担心。”芮娜丝说。 “可从海上反而容易看到,是吗?” “是的。” “楼梯塌陷后,艾刚掉到了岩石上,他一定是被经过的船只发现,并获救了。” “我想一定是这样吧,现在我也这么认为。” “救助他的人,把他送到了一家有日本医生的医院,他们为他紧急进行了手术,并在他的肩胛骨上安装了当时还处于试验阶段的人造骨骼。安上的骨骼在马卡特先生体内依照理论设想发挥了作用,经同化吸收后伤口得到了完全的康复。但马卡特先生虽然伤势痊愈,却出现了记忆功能障碍。 “史蒂芬先生,对于你来说,他的受伤是个很好的转机,使你幸运地得以逃脱。现场只剩下你一个人,也有足够的时间慢慢考虑接下来该如何应对和处理。” “说得对。然而,我当时的心情并没有特别轻松,因为事情的进展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惊慌失措,觉得自己失败了。” “你的失误只有一个,那就是把弗朗哥的手枪放回到了他的办公室里。既然有一发子弹已经留在墙上,你干脆就把枪放在地上好了。” “但是,这样的话——” “你还把枪拿错了,因此才让芮娜丝背上杀人的罪名。所谓的凶手突然现身,你的不在场证明也就不会被警方追查,因此,你费尽心机设计的艾刚这个目击者也不需要了。你得逞了,对于你而言,整件事并没有失败,只不过制造出了一个不幸的替罪羊而已。” “哎,是啊,所以对我来说还是失败了。医生你说得完全正确。” “不,我被逮捕是因为我开枪打伤了警察。”芮娜丝说。 “芮娜丝,谢谢你。听你这么说,我心里好受多了。” “你那天知道弗朗哥在加班吗?”洁问。 “我知道。那段时间他每天晚上都在办公室待到很晚,为了和巴拉旺百货公司的客户交涉,他天天加班。我熟悉百货公司的业务内容,因此我很清楚,他每天都独自一人在办公室待到深夜。” “洁,你说他费尽心机设计了一个目击者,这是怎么回事?是指史蒂芬先生的不在场证明吗?为什么设计一名目击者就能使他的不在场得到证明?”我问。 “凶手要让马卡特先生扮演的重要角色,并不是和他一起发现弗朗哥被枪杀的尸体,而是要让他证明两人在发现尸体之前,已经一起喝了几个小时的酒。这才是真正的目的。” “嗯,然后呢?” “史蒂芬先生从傍晚起就一直和马卡特先生待在一起,从没有离开过,一直到八点左右一起在办公室发现了弗朗哥的尸体。这样,史蒂芬自然就可以逃脱嫌疑了,对吧?” “当然。”我说道。 “弗朗哥的死亡时间估计在七点到八点之间。而史蒂芬先生从六点刚过就一刻也没离开过目击证人的视线,他一直都和马卡特先生在一起,所以他不可能被怀疑是凶手。” “是的,当然是这样。有什么错吗?”我接着问,“这样,弗朗哥还是史蒂芬先生谋杀的吗?” “这怎么说呢?总之,海因里希,对你说也没什么用处,要出庭的人又不是你。马卡特先生,这个问题你是怎么理解的?” “你要我揭开谜底?” “是的,你是当事人。而且如果你想救出席皮特,就必须把事件背后的真相都说清楚才行。” “你是说,是谁、又是如何杀死了塞拉诺先生吗?” “是的。你必须知道,这个案子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惊天动地的故事。” “首先,我绝不是凶手。”艾刚说。 “嗯。” “因为我是事件的当事人,我知道自己没有杀过人。” “嗯,还有呢?” “里格尔,不,史蒂芬先生也没有杀人。因为他从傍晚起就一直和我在一起,一秒钟也没有离开过。” “嗯,但是,马卡特先生,你有没有想过?这样的话,本案就不存在凶手了。席皮特也没有杀人。” “我没有对他开过枪。”芮娜丝说。房间里一片沉默。 “那么……人到底是谁杀的?” “我认为,这里面有线索,”洁把《重返橘子共和国》这本书高举在手上,继续说,“一切都在你写的这本书里。解开谜题的钥匙,确实就在这里。” 艾刚还是没有出声。 洁翻到书的最后一页,又往前翻了几下,说:“这其实非常简单,答案也显而易见。这里是这么写着的,请允许我读出来:‘因为荷西爷爷这么说,我看了看墙上的小提琴。小提琴依然好好地挂在墙上。’怎么样?” “是的,这段你说过了。” “还有这里:‘我看着芮娜丝的脸被拍得微微颤动,也看到芮娜丝的胸前有一个小小的洞。’对吧?” “啊,原来如此。”艾刚说。我也终于明白了。 “我不是受了伤重吗?到塞拉诺那座海边房子后的记忆全都失去了。现在才好不容易记起来,至于后来又发生了什么,我是一丁点儿也想不起来了,一片空白,甚至连楼梯坍塌时的记忆都没有了。但后来我住进医院后的事情,倒是记得很清楚。我没有机会再见到塞拉诺先生的尸体,不过,我当时看到的情形,的确好像和海因里希以及医生说的不一致。 “我见到尸体时,脖子是被砍断了,颈部被装进了螺丝。听起来似乎一模一样,但我见到的和警察发现的,确实有几处地方不同。首先,我和劳鲁一起发现塞拉诺先生的尸体时,墙上的小提琴还没有损坏。这是事实,我记得十分清楚,因为这是我亲眼见到的。其次是子弹在夹克上留下的弹孔,这一点我记得不是太清楚,但我仿佛记得弹孔只有一个,而不是两个。” 洁听了拍了拍巴掌,发出一阵清脆的响声,然后露出会心的微笑说:“对!这才是问题的关键,马卡特先生,你太出色了,事实正是如此!你所发现的弗朗哥的尸体,和之后到现场的警察们见到的尸体,不同之处只有这一个。当然了,如果加上房间里的,不同之处就一共有两处了。一处是墙上挂着的小提琴,另一处是夹克左胸处弹孔的数量。换句话说,你所发现的尸体,和警察见到的尸体几乎是完全一样的,但其实是不同的两具。” 房间里顿时陷入一片沉默。 F “所谓不同的两具是怎么回事?是另外一个人的尸体吗?”我紧张地问道,“你是说,还有另一具尸体,脖子里也被塞进了螺丝?” “不过,那可千真万确就是塞拉诺先生。”艾刚说。洁慢慢挥了挥手,似乎是在鼓励他往下说。 “医生,那的确是弗朗哥·塞拉诺先生,这一点我看丝毫没有怀疑。我从在埃塞俄比亚发掘化石起,就一直和他在一起工作。他的脸型和体态,我太熟悉了。” “可你当时喝醉了,马卡特先生。”洁说。 “我想,即使我当天喝得烂醉如泥,也应该不会看错。我和他非常熟悉。”艾刚说。 “洁,弗朗哥有孪生兄弟吗?”我问。 “医生,你的意思是,出现的是和弗朗哥·塞拉诺长得一模一样的另一具尸体?”艾刚也不解地追问道。 所有的人都沉默着。 洁看了看四周,或许是认定大家把困惑都完全说出来了,才开口说道:“你们的意思是,卡尔·扎泽茨基有个双胞胎兄弟,而且,凶手同时杀死了他们两个人?”洁冷冷地笑道,“这么说,这桩案子里就有两个人被杀了,凶手的罪行更严重,也更难制造不在现场证明了。可是,另一具尸体到哪儿去了呢?再说,扎泽茨基有双胞胎兄弟这种说法,我从来没有听说过。” “更难制造出不在现场证明?” “是的,马卡特先生。凶手原本想巧妙地利用这个诡计来制造自己的不在场证明,然而在计划实行中途,却发生了一起完全无法预料的重大事件,他所制定的周密计划也随之失败了。但这个偶然的失败,却让整桩案子看起来更加扑朔迷离。如果从整体上把握这桩事件,大致情形就是如此……” “你所谓的‘无法预料的重大事件’是指什么?” “当然是地震了。” “哦,原来是地震。”我说道。艾刚也点了点头。 “我想和马卡特先生说几句话,海因里希。”洁扭头冲我说道。 “哦,没有问题。”我说。 “不,你可以提问,想听听我们的谈话也可以。但是你如果有什么发现,请不要说出来,我希望这些问题都由马卡特先生亲自来回答。希望你先记住这一点。” “可是,艾刚已经恢复记忆了,不是吗?还需要这么费心吗?” 洁听了,摇了摇头说:“很可惜,事情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他目前的状态还相当不稳定,也许到了明天,他又失去所有的记忆了。” “啊?真的吗?” “很遗憾,确实如此。不过既然今天他的记忆能恢复到这个水平,那么明天至少也可以回到今天的状态。今后也许还需要多次反复这样的过程。但只要能逐渐取得进展,我想最终肯定可以完全恢复。况且我们手里还有一件强有力的武器没用,你乐观地静待好消息吧。” “什么武器?” “罗姆人的小提琴。当然,如果能再加上席皮特的声音,效果就更好了。这个条件也许法律上很难实现,但只要有这把小提琴,就可以慢慢地撬开他记忆的闸门。所以,史蒂芬先生,你还得更勤快地练习你那首神奇之马的曲子才行啊。” “怎么会有这种事……”我扫兴地说。 “事情就是这样,所以,以后无论提到什么事,都要努力加深马卡特先生的记忆。光听别人说一遍,他大脑里的神经元物质喷发量很少。一旦记忆被逐渐风化,记下的东西很快就又被遗忘了。 “席皮特,你也听到了吧?请你也加入我和马卡特先生的对话。你可以自由提问,但我希望对话主角由马卡特先生来担任。” “我知道了,医生。地震让凶手失算了,对吧?” “是的。” “他的失算主要体现在哪里呢?” “马卡特先生,你认为凶手做过什么失算的事?”洁问艾刚。 “你是说,由于地震的突然发生,让凶手在什么方面失算了,对吗?”艾刚再次确认道。 “是的,因为发生了凶手无法预料的情况,事先必须隐藏起来的东西被人发现了,你认为那是什么?” 艾刚仔细想了想,但还是回答不出来。 “马卡特先生,推理的原则之一,就是必须站在凶手的立场上来分析问题。他原先的计划是什么,又打算如何实行?” “你想问的是,凶手想让我看到些什么,是吗?” “就是这样,马卡特先生。” “然而,他却无法如愿让我看到……” “是的。” “因为地震来了……” “是的。就是这样,你慢慢想,马卡特先生。然后呢?” “如果地震没来的话……” “对!如果地震没来,将会看到什么?” “谁会看到?” “当然是你呀。看到尸体的人,只有你而已。” “你刚才说过,弗朗哥的脑袋之所以会掉下来,并不是因为身子被人晃动过?” “是的,因为情况发生了变化。由于这个变化,过程便被分成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里,是完全按照凶手设想的原始剧本在演戏;可到了第二阶段,凶手向警察做出的说明却出现与事实不符的漏洞。那事实是什么样的呢?” “晃动尸体,并拍他的脸颊时,脑袋并没有掉下来……”艾刚说。 “那么,脑袋掉下来,是在什么时候?” “地震的时候,因为地震带来的摇晃才掉下来的。” “哦,那么,如果没有地震的话?” “脑袋就不会掉下来……” “对!就是这样!马卡特先生。那么,如果没有地震,你会看到什么?” “这个……塞拉诺先生被枪杀的尸体?” “是的。你只能看到弗朗哥·塞拉诺被枪杀的尸体而已。换句话说,这才是凶手预期的事态发展。” “是吗?” “凶手没想到会有地震。这是当然的,毕竟地震并不是常有的事。如果没有地震,事情会如何进展呢?” “我会打电话报警吧,因为看到了遭到枪杀的尸体。” “到哪里打?” “隔壁的办公室。” “如果有人说,那里可能有凶手的指纹,让你到别的地方打,你会怎么办?” “大概会到外面找公用电话吧。” “附近有吗?” 艾刚认真地想了想,说:“没有,公用电话离那儿挺远的。” “那你还会去打吗?” “应该会的。” “如果有人告诉你,打完电话后,就待在大楼门口等警察,然后把警察带上来,你会怎么办?” “这样……我也许会照做。”艾刚说。 “那么,就有十分钟或更长的时间了。如果再事先把最近的公用电话弄坏,或直接在电话亭外面贴上‘故障’的字条,就可以赢得更多时间了。” “赢得更多时间?什么时间?” “在会客室里和尸体单独待在一起的时间。”洁说。 “啊?!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艾刚问。 “你觉得凶手打算在这段时间里做什么?” 艾刚沉默了一下,摇摇头说:“我不知道。” “凶手的行动会是这样:你一离开,他就迅速跑到弗朗哥的办公室去。因为就在同一层楼里,他很快就能到。然后对着弗朗哥大喊:‘快到我办公室来,有件奇怪的事!’他把弗朗哥带到犯罪现场会客室里,指着弗朗哥的尸体让他看。弗朗哥被自己的尸体吓着了,想凑近看清楚是怎么回事,于是蹲了下来,凶手趁机一枪打中弗朗哥的左胸。” “啊!”艾刚和我都惊呼了一声。 “接着,凶手会把假的尸体从沙发上拉开,再把真正的尸体放在沙发上,摆出完全相同的姿势。然后迅速拆解假尸,装进袋子,从后窗扔到大楼后面的巷子里,要不就暂时先藏在一楼的垃圾桶里。” 这段话太出人意料了,吓得我魂飞魄散。 “开枪射击并不需要太多时间,有五分钟就足够了。事情的经过大概就是这样。” “原来如此……” “你是说,当时弗朗哥还没死,还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吗?” “我们必须反过来想一想。我们太在意脖子里的螺丝了,那情形太惊人、太特殊,导致大家误以为那是凶手故意做的。其实不然,那个螺丝并不是要给人看的,是想藏起来的。事实上,本来别人也看不见。” “原来如此。” “原来如此,怎么会是这样!”我忍不住惊叫出声。 “等等,医生。”艾刚说,“那么,那个是人偶还是什么?” “没有脖子上有螺丝的人。既然装着螺丝,就一定是假人。” “你是说人偶吧?” “用这个词应该也可以。”洁冷静地说。 “但是,我明明看到了弗朗哥的脸被劳鲁拍得微微颤动。” “聚氯乙烯是软的,被拍打的话,应该是会颤动的。” “聚氯乙烯……对了,做食品模型的那种原料!”艾刚说。 “是的。” “但是,医生,他的身体也是软的呀,不像橱窗展示用的模特儿那样硬邦邦的。不管是扶起上身摇晃他,还是把他扶起来,全身都相当柔软、自然啊。” “这又是什么原因呢?马卡特先生。” 艾刚想了一下,马上说:“哦,是假肢吗……” “弗朗哥不是正在研究那些东西吗?” “他家的确有很多假肢的实验品。他还曾叫我试试看,我也试着戴过几次,正好我没有右手。”又传来芮娜丝的声音。 “那么,试戴的结果如何?” “有些部位硬得没法儿动,但大部分都能弯曲,很柔软,做出的动作也很自然。” “那天使用的应该就是那种了。” “那么,凶手是……” “就是你身边的这位史蒂芬先生。” “是劳鲁?” “是的。弗朗哥曾让我看过几次他试做的辅助器材,还有仿真面具。他早就做了一个,还把它挂在卧室的墙上。”史蒂芬说。 “哦,确实,我也见过。”芮娜丝也说。 “我把他的那个仿真面具借来,往里头注入硅胶,套出一个模子,然后再把聚氯乙烯倒进模子里,按照以前制作烤牛排模型的方式,仿制出了一张他的假脸。那是我花了很大工夫做出来的空前杰作。把死人失血的皮肤、每条细细的皱纹,以及一根根胡子,都逐一精心雕琢得几乎可以乱真。我还在假脸的鼻子里放了根芯棒固定住,这样鼻子就不会因为太软而乱晃了。即使把整个假脸拿在手上使劲摇,感觉也会像真人一样。我对自己的制作技巧很有信心。即便如此,我还是在每个细节上推敲了又推敲,唯恐存在什么漏洞。那天晚上把艾刚灌醉,也是为了能让事情更保险。因为若不以喝酒的名义拉他陪我乱逛,就实在找不出别的什么理由和他长时间待在一起了。 “至于头发,我本来是从巴拉旺百货公司的橱窗展示模特那儿找了些和弗朗哥头发相似的灰白色假发,但戴上去后发现并不像,所以又专门跑了趟假发店,购买了一顶中老年男子的假发。躯体部分本来也想使用橱窗模特的身体,但也不合适,因为弗朗哥太瘦了。橱窗模特里没有与弗朗哥相似体型的。而且,就像刚才医生说的,让艾刚看过假的凶杀现场后,必须赶快把假人拆解成小部件。而弗朗哥做的辅助器材里找不到这类东西。即使有,我也不能开口向他借呀。 “况且,橱窗模特的头部太大,无法把做好的聚氯乙烯假面具套在上面。于是,我用展示用的灯具和灯架做框架,自己制作了躯体部分。这样,头部大小可以随意调整,身体的胖瘦也可以控制。最大的优点是,可以把下巴和脖子做得很柔软,摇晃时就不至于因为太僵硬而被看穿。 “因为人偶是用灯具加工制作的,所以脖子只能用螺丝来固定,这样既容易拆解,也可以调整脖子的长度——弗朗哥的脖子比常人要长出一截。接着再装上假手和假脚。 “没想到完成后一看,发现明明已经刻意做得长一些的脖子,看起来还是短了点儿。弗朗哥的脖子真是长得罕见,因此我只能把螺丝松开几圈,这样能让脖子看起来更长一些。然后我朝假人的左胸位置开了一枪,还故意在衬衫上涂了点儿红色染料佯装血迹。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做得天衣无缝了,实际完成后,才发现还有太多的地方没做好,一度心都凉了半截。对不起,我一口气说了这么久,可以吗?” 洁听了,伸出右手,做了个“请继续说下去”的手势。 “因为我把脖子上的螺丝拧松了几圈,所以螺丝没有固定紧。这我心里有数。所以当我拍打他的脸颊,晃动他的上身给艾刚看时,故意把假人的脑袋向后仰,小心不让脑袋掉下来。到此为止,我觉得自己做得几乎没有什么漏洞。 “不料,地震发生了。屋子实在晃动得太厉害,这一晃,螺丝松开了,脑袋掉了下来。说实话,我当时都想放弃杀死弗朗哥的计划了。我计划得如此周密,花大工夫精心制作出那家伙的脸,又配上手和脚,准备好那家伙平常穿的服装,一番苦心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刹那间全打乱了。我心想这家伙真是命大,简直是奇迹,我甚至觉得那场地震是恶魔为了救他而故意制造的。 “但是我发现,艾刚好像并未察觉那是假人,他似乎认为沙发上躺着的就是脖子上装了螺丝的弗朗哥的尸体。 “大概是喝醉了的关系,也可能是由于脸做得太逼真了吧。要不是艾刚已经信以为真,这个计划可能当场就终止了。我当时在脑子里飞快地想了一遍,最后认定,如果接下来一切顺利的话,计划就可以继续进行。 “但我还是有些拿不定主意。仓促之间修改出的计划,实行下去肯定多少都会有些破绽。再说如此一来又会多花不少时间,很难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原定必须在五分钟内完成的,否则就会失败。 “可再仔细一想,也许地震反而可以让我争取更多的时间。只要让艾刚去找芮娜丝,就会多出很多时间来。于是我向艾刚提议,问他要不要去找芮娜丝,万一他说不去,这个计划也得终止。 “艾刚还是非常担心芮娜丝的安全,他说想去,所以我就让他去了。我还告诉他,我一个人能想出办法,让他不用回来。这样,我就可以彻底完成我想做的事了。既然已经走到这一步,就非得把事情做到底不可。艾刚已经看到弗朗哥的尸体了,因此在他的意识里,弗朗哥已经死了。何况弗朗哥要是活着,不止芮娜丝,今后还会有更多的人惨遭他的毒手。 “我依照计划,右手戴上手套,去了弗朗哥的办公室。没准因为地震他已经离开办公室了。如果他不在,这个计划还是得终止。不过他在,而且是独自一人。于是我把事先计划好的话告诉他,‘跟我过来一下,我的办公室里有一个奇怪的东西。’ “弗朗哥很感兴趣,这和我预料的一样。但当弗朗哥走到亮着灯的走廊时,我又吓了一跳。他没打领带,穿着白衬衫、黑裤子,这些都还好办,可是外衣换过了。上午我才确认过,他却又换了件衣服,他从来没有这样过。 “我准备了几套弗朗哥的外衣,但是太迟了,艾刚已经看见尸体穿着灰色外衣,那是既成事实,无论如何都无法改变。事到如今,我只好硬着头皮干下去。 “他乖乖地跟在后头,这是好事,其实那是因为他也想杀我。他预先准备动手杀死我的地方,不是他的办公室和走廊,而是我自己的办公室。 “走进会客室后,我让弗朗哥看了看尸体。他被吓了一大跳。看来他虽然聪明透顶,但我的计划更显高明。我在心里暗暗大喊‘太棒了!’瞅准他蹲在尸体边的那一刻,我拔出口袋里的手枪,毫不犹豫地对他开了一枪,直接命中他的心脏。我反复练习过无数次,不可能打不准。 “然而这时,又发生了意料之外的事,原来他也握着口袋里的手枪,在被击中的一刹那,他正想掏枪打死我。我当时吓得腿都软了。子弹从我身边擦过,打中了墙上的小提琴,小提琴从中间裂成两半。那一瞬间,不知道怎么,我想起了父亲,想起我们一家漫长而艰辛的流浪岁月,还有罗姆人的历史。 “弗朗哥被一枪毙命,倒在地上。但接下来的事还很麻烦。我击中弗朗哥的弹孔位置和假人身上的一样,这和计划相符。尸体胸口不断涌出的鲜血染红了白衬衫,于是我赶紧把人偶拖到地上,再抱起真的尸体放在沙发上。然而弗朗哥那时穿的夹克是深蓝色的,不是灰色的,艾刚应该已经记住了吧。想到这里,我的心里变得不踏实起来,深蓝色和深灰色,艾刚能分得清吗?当时我得出的结论是,管他呢,也许没关系吧。 “接着,我赶紧把假人拆解开,捡起桌脚旁的脑袋,通通塞进衣橱里那个事先准备好的大袋子,提着袋子跑出了房间。当然,我还必须时刻注意不被人发现。我考虑了一下,最终把门锁上,来到了弗朗哥的办公室。惊慌失措之下也想不出什么好主意,我把枪放在办公室的地上,然后从楼梯下了楼,穿过被地震弄得乱七八糟的马路,回到自己公司的仓库。那是我最早开办食品模型公司的地方,当时被用作百货公司的仓库。 “我从里面锁好大门,打开袋子,从袋子里取出假的脑袋,用锯子把脑袋的螺丝部分锯断,再找出喷涂颜色时用的塑料垫子,和刀子、锯子、手套一起装进袋子,打算再返回现场。这时,我又开始对弗朗哥身上穿的外衣担心起来,觉得不换不行。因为深蓝色和灰色毕竟相差太远了,我觉得艾刚应该记得很清楚。于是我把假人身上穿的、绣有塞拉诺名字的灰色夹克脱了下来,一起带回现场。到了现场,我发现死者的血已经有些干了。我十分后悔当初没有立刻把夹克换过来,因为刚换上的灰色夹克大概没办法沾上血了。 “我锁好门,打开大袋子,取出塑料垫铺在地板上。接着戴上手套,把尸体从沙发挪到垫子上,再用锯子锯断弗朗哥的脖子。血已经流不出来了。然后,我用刀子从靠近肩膀的断面往里挖,只挖出少许肉和骨头,再用力把螺母硬塞进去。这真是件令人毛骨悚然的工作,但又非做不可。因为那具假的、带有螺丝的弗朗哥的尸体已经被艾刚看到了,必须制造出相同状况的尸体才行。我不得不像一个恶魔似的拼命加工尸体。 “连着脑袋的脖子也是,我把刀从脖子下方的断面伸进去,切开皮肤和肌肉组织,挖出一圈环状的肉和脂肪。散发出的味道非常臭,现在有时做梦我都还能闻得到,经常半夜吓得跳起来。挖好后,我把中空的螺栓硬塞了进去。 “于是,割掉脖子、装有螺丝的尸体就做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外衣了,非换不可。我脱掉尸体身上的深蓝色夹克,换上灰色的。我知道弗朗哥的尺寸,所以衣服很合身。但外衣上的弹孔和里面衬衫上的位置对不上。这是当然的。因此有必要再补一枪,在尸体身上开一个新的弹孔。我把枪口对准夹克上的弹孔,以倾斜角度向下射击,然后又小心翼翼地瞄准衬衫上的弹孔位置,在外衣上再开一枪。当然,两枪的射击角度一样,如此处理,弗朗哥应该会被视为身中两枪。 “干完这些后,我把没头的尸体放回沙发,把塞了螺丝的人头放到桌脚旁边,弗朗哥的尸体终于呈现出艾刚见过的样子了。然后我赶紧收拾,把所有的工具用深蓝色的外衣包起来,再用塑料垫卷着装进大袋子,脱下的手套也放了进去。这次我没有锁门,一路跑到马路对面的仓库。当然,这次也得时刻小心不被人发现。 “我在仓库的洗手间用肥皂仔细洗了好几遍手,还用钢丝刷子刷过。开枪时虽然戴着手套,但手指上还是有可能沾上火药。如果警方使用鲁米诺试剂检查,我手上还有这个洗脸池恐怕都能测出血迹反应。但既然戴了手套,手上的问题应该不大。 “把沾着血的工具放在仓库我还是不大放心,说不准找不到线索警方会找到这儿来。而且万一自己被带走询问,一时半会儿回不来。要是把善后处理的事交给别人做,也可能会出事。再说我也不相信任何人。现在开船出海把这些通通丢进海里已经来不及了,太晚报警也会引起警方的怀疑。没办法,我把沾了血的刀子等工具先用水清洗了一遍,就藏在自己车子的踏板垫下和座位底下,枪也放在一起。一切处理妥当之后,我赶紧跑到八打雁警署报了警。 “警署也因地震遭到了严重损坏,他们让我坐着等,一直等了很久。这段时间因为心里害怕,我差点歇斯底里起来。早知这样,地震发生时就该马上终止计划!我简直后悔死了。那么奇形怪状的尸体被人看到,一定会使全国哗然,警方肯定会全力侦破,这样我的计划也一定会败露。自己怎么会干下这种蠢事,这下完蛋了。我那时已经彻底绝望了,甚至在认真考虑是否该马上逃离这里。还有气味,我突然发现身上穿的衣服上沾有浓浓的血腥味,应该换件衣服再来的,事先根本没料到要干那些活。 “这就是我当天犯下的所有罪行。我带警察看过现场后,他们出人意料地根本没有怀疑我。我的仓库没有被检查,也没人问我的不在场证明,甚至连衣服上的血腥味都没有遭到怀疑,实在想不通究竟是为什么。其实那是因为芮娜丝被捕了。但之后的很长时间里我都不知道这件事,每天没心没肺地混日子。 “我甚至没怎么被警察盘问。警察自以为是地说这说那,我只需随声附和就能应付过去。我装出被吓得精神恍惚的样子——不过当时也确实如此。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大家就都认为我是单独一人发现弗朗哥的尸体的。 “而且,放在弗朗哥办公室的手枪,竟然是我打死弗朗哥时用的那把。因为两把枪型号相同,惊慌之下我拿错了。虽然枪上没有指纹,但会有哪个凶手笨到把枪扔在现场附近?我为此担惊受怕,以为彻底完蛋了。没想到尽管错误百出,作案手段也根本算不上高明,却不知因为何种原因,竟没人对我有半点怀疑。” “这是因为席皮特被捕了。”洁说。 “当时我根本不知道。因此,我趁案件还没追查到我头上,赶忙逃离了菲律宾。我去了欧洲,在我还拥有国籍的罗马尼亚找了个地方躲起来。我在布加勒斯特租了间普通公寓,过了一段不引人注意的日子。大概一年后,我又开始关注菲律宾的消息。当我得知芮娜丝被捕的事情后,怎么也不敢相信。芮娜丝被捕的消息当时并没有被马上公之于众,也许是因为她受了伤,住进了医院的缘故吧。 “艾刚下落不明,我很担心。为此我又独自辗转回到八打雁,四处打听他的消息。后来终于在一家收容所里找到了他。他已经失去记忆了,名字被改成杰克·约翰逊,被当成了美国人,因为他始终想不起自己的名字。 “他后来可能交了些坏朋友,整天喝酒、吸毒混日子,身体也越来越差。我想尽办法帮助他,但我本身也没什么能力,顶多只能以朋友的身份,从收容所里把他接出来,带他回到瑞典。我在赫尔辛堡租了间房子让他暂住,自己又到处漂泊去了。 “但我一直没有找到什么好机会,每天都过得很失落。我想那是我杀人应得的报应吧。后来我又悄悄回到赫尔辛堡,发现艾刚独自流落在公园,全身脏兮兮的,路上的主妇们看见他全都掩鼻而过。再这么下去,我想他很快就会病死。于是我想尽办法让他进了赫尔辛堡的一家康复机构,并为他预付了部分费用。把他安顿好后,我就来到斯德哥尔摩,办了一家重度酒精依赖症患者康复医院。 “在瑞典,创办这类社会福利机构可以向政府申请资助,即使外国人也可以。而且这么做能更快申请到永久居住权,没有医生资格也能开设。最终我把艾刚从赫尔辛堡接来,让他住进那里。这就是至今为止的全部经过。” 院长说到这里停了一下,我没有搭话。他又接着说道:“我想对于艾刚来说,这样总算像个人过的日子了。但是,随着年龄一天天变大,我心里越来越惦记芮娜丝。每天晚上都会梦见她,醒来后心里特别难受。就在这时,我听说在朋友的介绍下艾刚认识了御手洗先生,还听说你已经彻底揭开了案子背后的秘密。我想,审判我的时候终于到了,于是就和他们一起过来,想对医生坦白一切,希望能救出芮娜丝。这样做的话,我心里的包袱也能卸下,可以安心离开人世了。我非常感激先生给我这个机会。 “卡尔·扎泽茨基是个彻头彻尾的恶魔,杀了他我一点儿也不后悔。如果再回到那个地方、回到那个时候,我还是会杀掉他。但是芮娜丝真的很可怜,如果上帝给我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杀了扎泽茨基,而决不连累芮娜丝,我向上帝发誓。 “这番通话应该有录音吧?我明天准备一下,后天就去菲律宾。我不再潜逃、也不再藏匿,我会带着艾刚一起去。无论要做笔录还是出庭,我都完全配合。我只希望警方能尽快释放和本案无关的芮娜丝·席皮特,希望八打雁警署能尽量给她提供帮助。 “那么,我这就去为前往菲律宾做些准备,先告辞了。这是我认真考虑后的决定,绝不反悔,大家尽可放心。谢谢你让我痛下决心承认一切,御手洗教授。你拥有超凡的智慧和能力,请你今后不仅要帮助患有脑疾的病人,也要帮助因背上犯罪包袱而精神崩溃,或即将精神崩溃的人。这是我的请求。” “我会尽我的绵薄之力的。” 说完两人握了握手。 接着,洁对着电话扩音器说:“席皮特,我想你很快就会被释放了,请再忍耐几天。马尼拉监狱以及八打雁警署的各位,谢谢你们的协助,这次通话可以结束了。摩尔多万·史蒂芬先生和艾刚·马卡特先生后天会去菲律宾,请你们做好案件重审的准备。” “御手洗先生,谢谢你。”芮娜丝叫道。 等洁从椅子上站起来,艾刚马上喊道:“御手洗医生!”然后一把抱住他,哭着说,“医生,谢谢你,我第一次遇到像你这么好的人。” “艾刚,我们会见面,我们还能见到,我真不敢相信。啊,感谢上帝!”芮娜丝说。 “芮娜丝,等着我,我马上过去找你,把你从监狱里救出来。你出来后,我们就在一起生活,我们是夫妻啊。”艾刚说。 “好,如果你不嫌弃我的话。啊,我真担心,我已经老了。” “我也老了啊,芮娜丝。” “御手洗医生,我该怎么感谢你才好?”芮娜丝说。 洁只是淡淡地说道:“下次请我吃顿卤肉就行了。” “没问题,那么我要挂电话了。真的非常谢谢你。” 电话挂断了,房间里一片沉寂。 “医生,我该说些什么好呢?”艾刚蓝色的眼睛里噙满泪水,“我无法表达我的谢意,我很穷,什么都没有。不但没有钱,连记忆也没有。” “你有更棒的东西。”洁说,“后天,你终于要回到橘子共和国去了。然后,你要继续编写你的故事,出本续集让我看。” “好。”艾刚笑了。 “然后我们一起吃卤肉。请你先告诉席皮特一声。” “走吧,艾刚。”摩尔多万·史蒂芬站在门口催促他。艾刚走到门口后,摩尔多万朝洁挥了挥手道别。 “史蒂芬先生,还有一件事。”洁说。 “什么事?” “卡尔·扎泽茨基涉嫌偷盗比利时还是哪儿的教堂里的祭坛画,这件事你知道吗?” “我知道。”院长说。 “是在哪里偷的呢?” “比利时,根特市圣巴夫教堂里《神秘的羔羊》中的一幅,名为《士师图》。那幅油画可是凡·艾克兄弟花了二十年时间才完成的杰作。只是一直不知道是谁盗走的,怎么盗走的。” “原来是圣巴夫教堂啊。扎泽茨基承认是他偷的吗?” “不,他提到过这件案子,但也只是得意地笑了笑而已。我想大概就是他干的,他当时的表情像是在挑衅,好像在说有本事把这件案子破了给我看看啊。” 洁点了点头。 “你对那件案子感兴趣?” “是啊,很早就感兴趣了。” “如果是你的话,一定可以破案,那是目前为止无人能破的悬案。那么,我们就先告辞了。” 摩尔多万·史蒂芬微微欠身行了个礼,转身离开房间走到了走廊上,艾刚也跟着离开了。 “祝你们一路平安!”洁对他们说。然后回到屋里坐在沙发上,小声地说:“也许这是他最后一次旅行了。” 房间里只剩我和洁两个人,我终于解脱似的叹了口气,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累是有点累,但心情很不错。 “洁,你简直太神奇了,瞧瞧你这次破的案子。”我由衷地赞叹道,“我们始终都待在这里,感觉上却好像环游了世界一周似的。不,比环游世界还要来劲。你赶快把这次的破案经历写成书吧。” “是吗?”洁说着笑了笑。 “当我领着艾刚走进这个房间的时候,做梦都没想到会引出这么稀奇古怪的故事。好像坐了一趟过山车,起起伏伏,净是出人意料的结果。” 洁点了点头。 “螺丝原来是起那个作用的啊,洁,完全想象不到。” “逻辑推理本身就有说不完的故事。”洁说,“足够你写好几本书了。” “是啊,这下我完全能理解了。”我说。 “现在,作为工作之余的消遣,这件事该结束了。该回头做点本职工作了。偷懒也不能太过分。但在恢复工作以前,我们再去吃顿鹿肉和腌鲱鱼好不好?那道菜味道真不错。”洁说。 “当然可以。今晚让我请客吧。听了一段如此感人的故事,理应有所回报。”我说。 “这样的话,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说完,洁站起身来,伸手从衣架上取下大衣。 人形泥偶5 “啊,我已经处置了那个恶魔。”芮娜丝说。 “是你亲手处置的吗?”我感觉有些意外,于是问道。 “是的,是我。”芮娜丝肯定地回答,“他已经回到地狱去了。他不是该待在这个世界的人,他不是人,他没有感情,只靠大脑活着。在他眼里,除了自己,其他人都是动物——昆虫和爬虫类动物。” “你也知道这些了?”我问。 “是的,我早就知道了,一直都知道,所以我根本不爱他。看见他,我才相信恶魔真的存在,原来真有恶魔混杂在我们的世界上。但是,有恶魔就有上帝,这我也知道。” 这个回答,让我知道自己还在做梦,因为这个回答是我一直追求的答案,我一直期待她会这么回答我,但她的感知始终没有达到这个水平。 不过,我并没有因为知道自己是在做梦而失望,反而心里非常高兴。我朝四周望了望,发现我们正坐在一艘大船上,航行在湛蓝色的苏禄海。 “不管怎样,你能重获自由,真是太好了。”我满含深情地对她说。 “是啊,太好了!多亏你救了我。” 芮娜丝迎着海风紧紧地抱着我。我闻得到她身上的香水味,同时也能感觉得到她硬邦邦的右手。她的右手是假肢。 “啊,劳鲁,我多么地爱你啊!”她在我耳边说,“我希望能和你过一辈子。和你一起住,生孩子,做孩子的父母,然后一起变老。” 接着她又放开我,说:“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已经老了,无法再生孩子了。”她又说,“你就像我失去的右手,虽然和我的生命一样重要,却不会再回来了。不管多懊悔也没有用。” “四季总是会更替的。”我说,“万物皆有自己的循环,都在变迁、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这是亚洲人的思想。随波逐流也罢,不为所动也好,都是人的生存方式。” “是的,一切都变了。”芮娜丝说,“动荡的亚洲终于平静了、和平了。” “是啊,我们一直希望生活能变得平静。战争只会让人发狂。”我说,“战争就是恶魔们的盛宴。” “是的,但还是会有人被愚蠢的战争所吸引,白白断送自己的性命。” 芮娜丝说完,低头偷偷笑了起来。我看着她,知道提问的机会来了。 “你爱艾刚吗?”我问道。 “爱。”芮娜丝毫不犹豫地回答。我的心里没有嫉妒,只有高兴。 “我是你的右手,艾刚的眼睛是你喜欢的苏禄海。”我不知道自己心里为何感到如此的愉悦。我能成为她身体的一部分,甚至比艾刚更重要。 “我已经旅行很久了,几乎环绕了地球一周。今后,我想以父亲的身份守护着你们。然后像罗姆人那样,在旅途中结束我的一生。请你们多保重,希望今后你和艾刚能幸福快乐。” 我早就想这么说了,差一点来不及说就离开了这个世界。能在有生之年说出口,我非常满足。 涉及其他作品关键内容,请谨慎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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