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毒杀的艺术

绿胶囊之谜  作者:约翰·迪克森·卡尔

当晚八点,四人围坐在艾略特投宿的“蓝狮”旅馆房间的壁炉周围,菲尔博士开始发言。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他伸出手指盘点着,“谁是凶手,他的作案手法,他的作案动机。我们知道这一系列谋杀都是他独自完成的杰作,没有任何同伙。我们掌握了可以将他绳之以法的铁证。案件即将水落石出。”

波斯维克警司信心满满地咕哝了两声。

克罗少校满意地点点头。

“一切都美妙极了,”他说,“但一想到这家伙就在我们之中兴风作浪——”

“顿时就很煞风景。”菲尔博士接话,“的确如此。警司也正为此烦恼。这种影响虽不造成实质损害,但总会波及它所碰触的一切事物。无论你是端起茶杯,还是开车,或是去买相机胶卷,你的一举一动都会因这种影响而出点差错。世界的平静一隅也会被搅得天翻地覆。花园里发生枪击事件,而瞠目结舌的在场众人之前甚至没见过枪。街上有人扔石头。一只蜜蜂在警察局长的帽子底下嗡嗡叫,另一只在警司帽子底下。这一切都源于那人一手掀起的风浪。”

菲尔博士掏出怀表看了一眼,放到身旁的桌上。他从容地填满烟斗,点燃,吸了一口,继续说道:

“因此,当你们专心研究证据的时候,我倒想探讨毒杀的艺术,给各位一些提示。

“鉴于我要阐释的毒杀艺术是本案的核心,首先,我们不妨将这部分凶手放在一起讨论。奇怪的是,我还从未见谁将他们归于一类,虽然他们的性格特征惊人相似,甚至可视彼此为精致的复制品。为人妻者永远都应警惕这种人,他们是生来的伪君子——我指的是男性毒杀者。

“女性毒杀者也非常危险(天知道)。但男性毒杀者对社会的威胁更大,因为除了毒杀手段的隐秘性,他们还拥有魔鬼般的统治力,拥有将商业原理付诸实践的能力,拥有使用砒霜或番木鳖碱牟取利益的欲望。虽然他们这个群体规模很小,但却臭名昭著,而且他们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当然,也有个别无法归类的例外,比如塞登[需要说明的是,这份名单中没有克里平。笔者是特意将其排除在外的。很多人始终怀疑,克里平从未蓄意杀害贝莉·埃尔默,过量的东莨菪碱只是意外。著名律师爱德华·马绍尔·霍尔爵士即持这一观点(参见爱德华·马乔里班克为其撰写的传记)。克里平拒绝采用意外死亡的辩护策略,因为那有可能牵连到他的情人埃塞尔·德尼芙。——约翰·迪克森·卡尔]。但我认为,如果从现实生活中提取十来个著名的案例,就会发现他们几乎都带着同样的面具,邪恶的脑回路也如出一辙。索布里克洛斯的这名凶手,就属于这类人。

“首先,这些男人往往想象力丰富,受过良好教育,甚至极有修养。从他们的职业便可见一斑。帕尔默、普理查德、拉姆森、布坎南、克里姆都是医生。里奇森是牧师,韦恩莱特是艺术家,阿姆斯特朗是律师,霍克是药剂师,韦特是牙医,瓦奎尔是发明家,卡莱尔·哈里斯是医学院在读学生。[本章中提到的这些人均为历史上真实案例中的毒杀犯。]

“我们的兴趣立刻被挑起来了。

“我们根本不关心在酒吧里殴打别人的目不识丁的蠢货。文化程度较高的罪犯更令人感兴趣。当然,说到底我不否认,以上绝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罪犯都是蠢货。但他们蠢得比较迷人,他们的想象力令人折服,行动力也是第一流的,其中一些人的作案手法,或是为自己洗脱嫌疑的计策,可谓相当高明。

“乔治·哈维·拉姆森医生、罗伯特·布坎南医生、阿瑟·沃伦·韦特分别于1881年、1882年、1915年犯了谋杀罪,动机均为谋财害命。我们知道,那个时期侦探小说还处于起步阶段。但他们的作案手法可不简单。

“拉姆森医生谋害的是年仅十八岁的残疾侄子。他在葡萄干里加了乌头碱,作为水果蛋糕的烘焙辅料。他胆大包天,竟在那孩子和孩子学校的校长面前切蛋糕,三人围坐在茶几旁各吃了一块;拉姆森意图由此洗脱自己的嫌疑,虽然中毒的只有男孩一人。这种手法我似乎在小说中读到过。

“布坎南医生用吗啡毒害妻子。吗啡中毒者的瞳孔会缩小,所以这种毒药很难逃过法医的眼睛。布坎南医生深知这一点,便在吗啡中添加了少量颠茄制剂,用于防止瞳孔收缩,使得被害人表面上一切正常,进而从法医那里搞到了自然死亡的证明。这一手法十分巧妙,要不是布坎南医生自己在和朋友闲聊时漏了口风,他几乎就要逍遥法外了。

“看似天真无邪的凶手阿瑟·沃伦·韦特,企图用肺炎、白喉、流感病毒杀害他的岳父母,但见效太慢,最终他改用不那么隐蔽的毒药。不过,他起初的计划是在鼻腔喷雾器中添加肺结核杆菌,好让他的岳父染病而亡。”

菲尔博士稍作停顿。

他谈兴正浓,完全沉浸在这番演说中。倘若哈德利警司在场,一定会大喊大叫,制止他的高谈阔论。但艾略特、克罗少校和波斯维克警司唯有频频点头。索布里克洛斯毒杀案凶手的轮廓已渐渐清晰。

“那么,毒杀犯最显著的特征是什么?”菲尔博士继续说道,“他的人品在朋友中口碑极佳。他性情开朗,慷慨大方,乐于助人。有时他可能稍有些道德洁癖,恪守宗教信条和公序良俗,但好友们并不介意,因为他本来就是个极有分寸的人。

“托马斯·格里菲斯·韦恩莱特,非常重视社交礼仪,堪称百年前最懂得待客之道的主人;而他毒杀别人以攫取他们的保险金。鲁格里镇的威廉·帕尔默自己滴酒不沾,却特别喜欢请朋友喝酒。波士顿的克拉伦斯·里奇森牧师所到之处无不受到信徒们的欢迎。秃顶、留着棕色胡子的爱德华·威廉·普理查德医生被格拉斯哥兄弟会奉为偶像。你们看,这类特征与我们要找的凶手是否吻合?”

克罗少校点点头。

“是的。”艾略特深表认同。在“蓝狮”旅馆被炉火照亮的房间里,凶手的轮廓逐步成型。

“然而,在他们的性格深处,与展现在人前的那一面相反,他们对于他人的痛苦漠不关心——最可怕之处在于他们竟可随意对人生杀予夺——这远远超出了我们普通人所能想象的范围。或许最令人惊骇之处在于,他们不仅无视死亡本身,而且无视死亡过程中的极度痛苦。大家都听过韦恩莱特那句著名的回答,‘你为什么要毒害阿贝克罗比小姐?’‘老实说,我也不知道,可能因为她的脚踝太粗吧。’

“当然,他是在虚张声势,但这的确反映了毒杀犯轻贱人命的态度。韦恩莱特想要钱,所以有人就得死。威廉·帕尔默需要一笔钱去赌马,所以他的妻子、他的兄弟、他的朋友活该服下番木鳖碱。在他们看来,这种因果关系不证自明。他们甚至还有一种‘迫于无奈不得不为之’的心态。克拉伦斯·里奇森牧师睁着迷人的双眼,流着泪否认他娶埃德蒙兹小姐是贪图她的金钱或者地位;但他用氰酸钾毒杀原来的情人,以免她碍手碍脚。多愁善感的爱德华·普理查德医生花了四个月以酒石酸锑钾毒害妻子,却获利甚微;而他毒杀岳母到头来也只弄到了几千英镑;但他渴望自由,他是‘万不得已’才下手。

“于是我们谈到毒杀犯的另一个特征:极度的虚荣心。

“所有杀人犯都有虚荣心。但毒杀犯的虚荣心尤为膨胀。他陶醉于自己的智商,自己的外表,自己的风度,自己欺骗他人的本领。他热衷于表演,恨不能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而且他往往确实称得上出色的演员。普理查德打开棺材吻别死去的妻子;卡莱尔·哈里斯在被押去上电椅的途中,还有闲心与牧师辩论科学与神学;帕尔默在调查者面前表现出义愤填膺的姿态。这类场面不胜枚举,其根源都在于虚荣心。

“虚荣心未必一眼可见。毒杀犯可能性情温和、人缘颇佳、极具学者风度,例如赫伯特·阿姆斯特朗律师,杀妻之后还试图毒杀事业上的对手,手法是喝下午茶时在烤饼上加砒霜。而当凶手的狂妄在调查过程中,或是在被告席上化为泡影时,情况更是不可收拾。男性毒杀犯的虚荣心表现得最突出之处,就是他拥有主宰女性的权力——或者说,他自诩拥有这种权力。

“我刚才列举的这些人,几乎全都具有(或是自认为具有)主宰女性的权力。阿姆斯特朗正是如此,虽然他隐藏得很好。韦恩莱特、帕尔默、普理查德动用这种权力去杀人。哈里斯、布坎南、里奇森则因这种权力才陷入困境。就连患有斜视的尼尔·克里姆都以女性的主宰者自居。他们的一切举动,很大程度上都源于极度的自负和炫耀的心态。‘蓝胡子’式的凶手霍克,以钢笔中暗藏砒霜的手法杀害了好几任妻子。比弗利村的毒杀犯让·皮埃尔·瓦奎尔在码头上抚弄着他油腻的胡须阴笑不止,还有什么能比那场面更荒唐?瓦奎尔在酒馆老板的头痛药里加了番木鳖碱,以为凭借他操控女人的力量,便可将被害人的遗孀和酒馆据为己有。他被拖去行刑时还高喊‘正义何在’,可能他还以为自己蒙受了天大的冤屈呢。

“层层分析下来,可以看出,这些人谋杀的动机,都与金钱有关。

“克里姆却是个例外。因为克里姆是疯子,他那些疯狂的勒索行径不可过于当真。但其他人的罪行,从根本上说都出于对金钱的渴望、对地位的追求。毒杀妻子或情人,是为了得到一个更富有的女人,原配就成了绊脚石——没有她,他或许活得更自在;没有她,他或许能更功成名就。在他看来,他早已功成名就了,这世界给他的回报却还不够。所以那多余的妻子或情人只是一个象征符号,她也可以是姑妈、隔壁邻居或者‘水手巴纳克尔·比尔’。这类凶手的大脑已经腐烂,我想,索布里克洛斯的毒杀犯,也正是如此。”

一直注视炉火凝神思索的克罗少校猛地一动。

“的确,”他看向艾略特,“你已经证明了。”

“是的,我有同感。”

“但他所做的每件事都让人恨不得绞死他,”克罗少校咬牙切齿,“就连他没能逍遥法外的原因也那么可恨——如果我没理解错你的意思。他的表演之所以失败,是因为——”

“因为他企图改写整部犯罪史,”菲尔博士答道,“那永远不可能成功,相信我。”

“等等!”波斯维克说,“我跟不上你们的思路。”

“如果你动过用毒药杀人的念头,”菲尔博士神色肃然,“请牢记,在所有杀人方式中,下毒是最难逃脱制裁的。”

克罗少校瞪着他。

“慢着,”他反驳,“难道不是最容易的?你知道,我算不上你口中那种想象力丰富的人,但有时我会想——唔,听我说!我们周围每天都有人去世,医生开具的证明几乎都显示是自然死亡;但谁知道其中有多少可能是谋杀?我们不知道。”

“啊!”菲尔博士深吸一口气。

“你这个‘啊’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听过这种论调,”菲尔博士答道,“或许你是对的,我们不知道。我只想强调‘我们不知道’。你的观点很独特,激发了我的思路。我们假设,在维甘这个地方每年有一百人去世。你怀疑其中一部分可能属于中毒身亡。以此为前提,你向我提出质疑,认为毒杀是轻而易举的事。你的观点或许相当正确,全英格兰的墓园里或许躺满了嚷嚷着要报仇雪恨的尸体。够了!假设一件事真实存在之前,总该掌握确切的证据才行。”

“那你的看法是?”

“我们只能以确认无误的案例为讨论基础——”菲尔博士不慌不忙地说,“——也就是通过验尸发现中毒症状的情况。因此不难看出,毒杀是最难逍遥法外的犯罪,因为迄今为止能全身而退的毒杀犯寥寥无几。

“我的意思是,毒杀犯的性格特征,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他的结局。他无法收手,永远都收不住手。当他第一次侥幸脱身之后,他会继续下毒,直到落入法网为止。前面提过的那些人都一样。背叛他的正是他自己的性格。你我杀人的方式也许是枪杀、刺杀、用棍棒击打或者勒毙,但我们不可能对锃亮的手枪、明晃晃的新匕首、裹了皮革的棍棒或是一条丝巾产生疯狂的迷恋,进而一用再用。但毒杀犯对于毒药的感情则不同。

“他面临的风险非常大。与普通的凶手相比,毒杀犯的风险系数要乘以三。与枪杀、刺杀不同,毒杀犯下手之后,任务还远未结束。他必须确保受害者活不到有机会揭发他的时候,这一层风险就不算小;他必须证明他根本没有机会接触毒药,也没有任何理由获取毒药,应付这第二层风险的难度非常大;他还得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弄到毒药,这可能是最最危险的一步。

“惨剧一次又一次重演。X死亡的情形引起怀疑,已知Y有动机除掉X,而且有机会接触X的饮食。尸体被送去解剖,发现了毒药。接下来只须追查Y如何买到毒药;后续一系列场景我们不难推想:逮捕,庭审,宣判,行刑。

“索布里克洛斯这位朋友很清楚这些。他无须对犯罪学有多么深入的了解,每天读报纸就足够了。因此,他精心设计了谋杀诡计,以三重不在场证明来抵消以上三层风险。他妄图达成历史上任何凶手都没能达成的目标。他失败了,因为聪明人(比如你们)有可能看穿他这套诡计中的细节破绽。现在我给你们看点别的东西。”

菲尔博士从内侧衣袋里摸出一个便笺盒,里面装满了各种各样的纸片。这些东西他总是塞在口袋里,随身携带。他从中找出一张信纸。

“之前我说过,”他接着说道,“马库斯·切斯尼前些天给我写了封信。我一直没拿出这封信,是为了避免影响你们的思路。信里藏有太多的证据,可能会严重误导你们。但现在既然真相已经明晰,是时候展示这封信了,看看你们怎么理解。”

他将信纸展平在桌上,放在怀表旁边。信的抬头写着“贝勒加大宅,十月一日”。接下来信中阐述了众人早已熟知的那套理论。但菲尔博士的手指指向结尾部分的一段话:

“所有的证人都如同戴着墨镜。他们既看不清、也说不清看到的究竟是什么颜色。他们不知道舞台上发生了什么,更不知道观众席里发生了什么。事后为他们播放一段黑白影片,他们就会相信你;但即便到那时,他们也说不清自己究竟看见了什么。

“不久后,我将在一群朋友面前进行一次小小的演出。如果进展顺利,过些天,你能否拨冗前来观赏?我知道你现在人在巴斯,若你应允,我会派一辆车去接你。我保证,你会被骗得团团转。但是,鉴于你是初来乍到,鉴于你对在场的人并不熟悉,公平起见,我给你一点小提示:请盯紧我的外甥女玛乔丽。”

克罗少校吹了声口哨。

“好,”菲尔博士咕哝着将信折起,“这封信,加上今晚我们即将看到、听到的东西,就足以结案了。”

一阵小心的敲门声。菲尔博士深吸一口气,看看表,环顾众人,所有人都点头示意准备好了。菲尔博士把表放下,门开了。一个熟人探头进来,他没穿平时的白大褂,所以看上去反而有点陌生。

“请进,斯蒂文森先生。”菲尔博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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