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北魏奚官

漫长的余生  作者:罗新

王钟儿“掠没奚官”发生在宋明帝泰始四年,即北魏献文帝皇兴二年(468)。奚官是魏晋以来管理宫廷奴婢的机关,两晋少府属官有奚官令[《晋书》卷二四《职官志》,中华书局点校本,1974年,第737页。],南朝梁的奚官署属大长秋[《隋书》卷二六《百官志上》,中华书局点校本(修订本),2019年,第806页。],北齐奚官署属长秋寺[《隋书》卷二七《百官志中》,第844页。],唐代“奚官局掌宫人疾病死丧”[《旧唐书》卷一八四《宦官传》,中华书局点校本,1975年,第4753页。],是管理皇宫内侍事务的机构。如《隋书》所说,“后齐制官,多循后魏”,既然北齐官制多继承北魏,北齐有奚官署,北魏大概也有。

在王钟儿(慈庆)去世四五年前,也就是孝明帝神龟二年至正光元年(519—520)间[这一事件《魏书》在卷五九《刘昶传》和卷一一一《刑罚志》都有记录,前者记在“正光初”,后者记在“神龟中”。刘辉与兰陵长公主不和离婚又复婚家暴,前后至少两年,离婚大概在神龟二年,家暴闹大应该在正光元年胡太后被软禁之前。],因刘昶(被刘子业逼迫投奔北魏的刘宋宗王)之子刘辉与妻子兰陵长公主积年不和,刘辉另爱张、陈二女,公主与刘辉吵架忿争,引发家暴,刘辉把公主推下床殴打,手脚并用,造成公主流产并死亡。根据《魏书·刘昶传》,兰陵长公主是宣武帝的二姐,胡太后于情于理都要为她出头。于是严惩刘辉之余,还不能放过与刘辉相好的张、陈二女及其家人,“二家女髡笞付宫”。“髡笞”就是剃去头发并施以鞭笞之刑,“付宫”就是剥夺自由,发到宫里为婢[对这个故事的详尽讨论,请参读李贞德《公主之死》,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魏书·刑罚志》记司法官员三公郎中崔纂反对这样处理,理由是二女以奸私细过,“何得同宫掖之罪,齐奚官之役”。可见“付宫”即“没奚官”。

北魏皇宫(肯定不限于宫廷)里的奴婢,无论是男性宦者还是女性宫女,其来源多为罪犯与俘虏。《魏书·阉官传》为25名宦官立传,其中22人不是战争中俘掠而来,就是因家庭陷罪而横受宫刑。一般印象,觉得成为阉官要求年少,史料中阉官亦多见少小入宫,比如常珍奇的少子常沙弥就是一例。其实宫刑并无年龄区别,只是罪犯之家成年男性多被处死,仅剩少年入宫。宫女更不分年龄,上述兰陵长公主案件中的张、陈二女,“付宫”时都在成年,我们故事的主人公王钟儿入宫时年已三十。

常珍奇在悬瓠举兵叛魏之时,忠于建康的东徐州刺史张谠驻守团城,正在面对尉元率领的东进魏军。团城在今山东沂水,是抵抗魏军进入青冀二州的要塞之一。常珍奇从悬瓠拥众南逃时,团城也被团团围困。尉元派人劝降,走投无路的张谠只好降魏。北魏方面按对待方镇降将的一贯政策,让张谠(暂时)继续担任东徐州刺史,只是另派了一个代表北魏朝廷的文员(中书侍郎高闾)同样担任东徐州刺史,跟张谠一起驻扎团城,这种情况史称“对为刺史”,实际就是监督、过渡,最终会夺取对这个区域的全面管理[《魏书·李灵传》记李璨“与张谠对为兖州刺史,绥安初附”,以张谠为兖州刺史,且与张谠对为刺史者不是高闾而是李璨,与《魏书·高闾传》和《魏书·张谠传》不同。案《魏书·毕众敬传》,薛安都以毕众敬行兖州事,宋明帝以众敬为兖州刺史,众敬降魏,“皇兴初,就拜(众敬)散骑常侍、宁南将军、兖州刺史,赐爵东平公,与中书侍郎李璨对为刺史”。知《李灵传》误]。不久北魏召先已投降的薛安都、毕众敬入朝,张谠何时入朝不见于史,估计也在几个月之内。也就是说,张谠到平城拜谒北魏献文帝时,王钟儿已经在平城宫里了。

王钟儿不知道的是,张谠的妻子皇甫氏早在很多年前就已有过同样不幸的平城之旅。不知道确切时间,很可能是在元嘉二十七年(450)冬天那场魏军长驱直入饮马长江的大动荡中,张谠的妻子皇甫氏被魏军抓到了北方。《魏书·张谠传》记载了这场不幸:“(张)谠妻皇甫氏被掠,赐中官为婢。”就是被掠至奚官后,由皇帝赏赐给了某位宦官做女婢。“皇甫遂乃诈痴,不能梳沐。”她假疯装傻,连日常梳洗打扮都做不了,显得全无用处,也许这样就避开了更严重的凌辱。

过了几年,当南方的皇帝变成了宋孝武帝,北方变成了北魏文成帝,张谠在刘宋冀州刺史的军府担任长史时,找到机会,请人(多半是委托边境上的商人)携带上千匹丝绢到平城,四处打听皇甫氏的下落,想要赎回她。这个消息传到文成帝的耳朵里,他很吃惊,什么样的女奴值得上这么多财产呢?特地叫来看看,一看竟然是一个年将六十(实际应该是五十多一点)的痴傻老妇,不禁大为感慨:“南人奇好,能重室家之义。此老母复何所任?乃能如此致费也。”皇甫氏南归,张谠派诸妾到边境上隆重迎接。皇甫氏回家没几年就去世了,很难说与她在平城的悲惨经历没有关系。不过,张谠没有想到的是,在妻子去世十年后,他自己也被命运送进了平城。

下面再举一个例子,来看看所谓的罪人家庭男女是如何沦为宫中奴婢的。

比王钟儿小三十来岁的文罗气出自蛮人酋长家庭,她和家人世代生活的地方,在今河南洛阳以南、南阳以北的鲁阳关附近,为黄河流域与江淮流域的分水岭山地,山高林深,属于“霑沐王化”比较迟缓的地带。文罗气及家人后来也横陷国法巨网,没入奚官,女为宫女,男为阉宦。本来,文罗气这一社会阶层的女性既然没有可能为正史提及,早该如千千万万和她差不多的人一样沉入遗忘的海洋。她的幸运有点类似王钟儿,一块随她入土的石头上刻下了她人生的一鳞半爪,经研究者钩隐发微,她沉浮人世的梗概才多少为今人知晓。这就是近年出土的北魏雷亥郎妻文罗气墓志[文罗气墓志的拓片图版与录文,见叶炜、刘秀峰主编《墨香阁藏北朝墓志》,第68—69页。文罗气的堂弟问度的墓志,亦见同书第248—249页。文罗气姓文,问度姓问,二字同音,都是对“蛮”的变态拟音,表明他们的身份是蛮人,因此取文取问并无不同。只是,出自同一家庭的文罗气和问度竟然采用不同的汉字作为姓氏,说明他们获得华夏姓氏的时间不太长,还不稳定。我甚至愿意假定,汉代以来蛮人酋首的常见姓氏“梅”,其实也是对“蛮”的变态拟音。这类姓氏都带有他称色彩。]。这方墓志经胡鸿解读,我们才看到一个独特的、不该沉没的故事。[胡鸿:《蛮女文罗气的一生——新出墓志所见北魏后期蛮人的命运》,载武汉大学中国三至九世纪研究所《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35辑,2017年,第97—111页。]

文罗气的祖父文虎龙是鲁阳蛮人酋首中较早投靠北魏的一个,是当地的一个领袖人物。文罗气的父亲去世得早,到北魏开始向南阳方向发展时,鲁阳蛮人的领导权已经转到另一个蛮人大姓雷氏手中。文罗气嫁给雷氏子弟雷亥郎,算是门当户对。随着北魏势力深入南阳盆地,包括鲁阳蛮在内的南阳周边山地蛮人开始感受到强大政权的压力,不可避免地,摩擦与反抗日益增多。于是北魏把总计上万家的蛮人迁到北方,分置于六镇与河北诸州。文罗气随家人迁到晋阳,这一支蛮人的领袖大概是文罗气的伯父、文虎龙之子文石他。他们“思恋乡廛”,不甘心被如此宰制,在文石他率领下南逃,目的是“还乡为国”,遭魏军围追堵截。《魏书·蛮传》:“(蛮人)寻叛南走,所在追讨,比及河,杀之皆尽。”黄河岸边屠杀的幸存者,全部成为奴婢。文罗气的丈夫雷亥郎大概死于追杀。文罗气和儿子雷暄由此入宫,文罗气的弟弟文翘,以及五六岁的堂弟问度也都“没为官人”,即同样受宫刑成为阉官了。时在宣武帝景明三年(502),文罗气三十三岁,比王钟儿入宫时还大三岁。

文罗气的命运真是跌宕起伏。据胡鸿考证,她入宫不久,被宣武帝赏赐给了一个刘姓宦官做妻子(其实应该是妾媵),而这个宦官,很可能是我们后面会多次提到的刘腾(他和王钟儿一样,是宣武帝最信任的几个身边人之一),或刘腾的亲人。不管是刘腾本人还是刘腾的宗亲,这位刘氏宦官不仅要娶妻妾,还需要养育儿女,领养儿女可以到谯郡刘氏宗人中去寻找。文罗气的墓志只提到一个女儿,没有提到别的养子,很可能因为养子早被处刑了(刘腾的两个养子在胡太后重夺大权后一个叛逃南朝,一个流放边州)。不过,文罗气却大得这位养女的好处,因为这个养女刘贵华成了孝明帝的淑仪,文罗气一下子成了外戚。虽然刘贵华“不幸花叶早落”,很早就死了,文罗气毕竟风光了一阵子,而她仍在宫里做阉官的家人应该也得到了照顾。据墓志,她的弟弟文翘官至(中)尝食典御,儿子雷暄做到园池丞,堂弟问度也是中常侍、中尝食典御,都算得阉官中的上层人物了。

漫长的余生

文罗气活到东魏末年,享年七十一岁,她死时弟弟文翘已先她七八年去世,儿子雷暄、堂弟问度都在邺城皇宫。丧事大概是雷暄操持的,墓志也是照着雷暄的意思写的。胡鸿说:“在文罗气晚年,应是雷暄与文翘共同承担了照顾她的责任。也正因此,雷暄主持刻写的墓志中,用较多篇幅写了父亲雷亥郎的事迹,且对母亲的二次婚姻表达得十分隐晦。志题中‘魏故长秋雷氏’即指雷亥郎,他是否担任过这一官职已无法求证,大长秋是宦官中的最高官职,此处更有可能是墓志中常出现的虚构。”我倒是觉得,志题“魏故长秋雷氏文夫人墓志铭记”也许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混杂,“长秋”指的是文罗气的后夫刘姓宦官(极大的可能是刘腾),“雷氏”才是指文罗气的前夫雷亥郎。

胡鸿还说:“与其说文罗气的一生见证了北魏洛阳时代,不如说是这个时代塑造了她曲折的人生。历史学家在关注宏大时代脉络之余,驻足体味一下那些远离历史舞台中心的普通人的人生,或能对遥远的时代增加一份了解之同情。”这个意思我是完全赞成的,不过我还想加一句——我们关注遥远时代的普通人,是因为他们是真实历史的一部分,没有他们,历史就是不完整、不真切的。我们还应该看到,对普通人的遮蔽或无视,是传统历史学系统性缺陷的一部分,是古代社会强烈而僵硬的不平等体制决定的。正是因此,我们对那些虽为正史所排斥,却凭借墓志而幸存至今的北魏宫女史料,一定要格外珍惜。

上一章:4 下一章:6
网站所有作品均由网友搜集共同更新,仅供读者预览,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图书!如有侵犯版权,请来信告知,本站立即予以处理。
邮箱:yuedusg@foxmail.com
Copyright@2016-2026 文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