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克拉伦斯塔楼

猫头鹰谋杀案  作者:安东尼·霍洛维茨

“你打算在这儿坐一天吗,埃里克?要不要过来搭把手,帮我把碗洗了?”

埃里克·钱德勒把目光从《康沃尔和德文郡邮报》的赛马页面上挪开,越过报纸看过去,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他刚花了整整两小时给那辆宾利车擦洗、打蜡,可这天气说变就变,让一切都成了无用功。今年四月的天气实在不怎么样,一波又一波的积雨云被从海上吹进内陆。等好不容易洗完车回到厨房,埃里克已经淋成了落汤鸡,又冷又湿,根本没有心情帮母亲洗碗、做家务。

菲莉丝·钱德勒弓着身子在烤箱前忙活着,等她说完话直起身来,她的手里已经多了一盘新鲜出炉、烤得金黄酥脆的佛罗伦萨脆饼。她把烤盘放在厨台上,用一把小铲子将薄饼一个个转移到餐盘上。埃里克时常感到惊讶,在战后八年,鸡蛋和白糖仍旧靠定量配给的条件下,母亲怎么总能有余裕制作如此奢侈的点心?物资的短缺似乎从来不曾困扰过她。当白面包重回市面的第一天,母亲就从村子里提回了两大袋子;就算只有一先令八便士的肉票,她也总能带回超出配给量的肉。

在埃里克的印象中,在厨房忙忙碌碌的母亲就像一只刺猬。小时候她给他读过的故事书叫什么来着?《刺猬温蒂奇太太的故事》——对了,就是它,讲的是一只生活在英国湖区,以洗衣为生的刺猬太太的所谓冒险故事……其实并没有什么惊险刺激的情节。他的母亲和那只刺猬太太却有十分相似的地方:身量小、体形圆润,穿的衣服也很相似——一条印花长裙外套着一条白色的围裙,覆盖着圆滚滚的肚子;除此之外,她还浑身是刺,用这个词来形容她特别精准。

他瞄了一眼洗碗池。从几天前母亲就开始为周末忙碌了——万圣节魔鬼蛋、豌豆汤、奶油鸡丁……都是梅丽莎·詹姆斯准备用来招待客人的。她总是一如既往地对于客人要吃什么想得特别清楚:最近的天气特别适合喝汤、吃炖肉,除此之外,再焖几只野鸡,从储藏室里拿一只羊腿烤上;早餐应当吃腌鱼和麦片粥;下午六点要喝鸡尾酒。越想越觉得肚子饿,埃里克想起自己午餐过后就没吃过东西。母亲又转回身在烤箱前忙碌,于是他伸手给自己拿了一片烤脆饼。脆饼还热腾腾地冒着香气,他不停地倒着手,以免被烫到。

“我看到了!”母亲喊道。

这都能看见,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明明背对着他、弓着身子、屁股朝天。“反正还有这么多。”他应道,果干和糖浆的香味直往鼻子里冲。谁叫她烹饪的手艺这么好呢?

“那些可不是给你烤的!是为詹姆斯小姐的客人准备的。”

“詹姆斯小姐的客人们不会注意到少了一片的。”

埃里克常常觉得自己像一个被捆绑的囚徒,打从出生起就是如此,没有一刻曾与母亲分开——不是家人间的那种亲密,而是像系在母亲围裙上的某种附属物。他的父亲曾是一名陆军上尉,一战的爆发于他而言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他憧憬着上阵杀德国兵,获得军功章、光荣授勋。然而事实却很残酷,父亲只得到了一颗射进头部的子弹,死在了遥远的战场上,埃里克甚至都不知道那个地方的名字怎么写。承载着父亲死讯的电报传来时,他已经十七岁,直到今天,还能清楚记得当时的感受……与其说震惊,不如说是麻木和空白。对于一个根本不怎么认识的男人,他也哭不出来。

那时,他和母亲就已经在水上的塔利居住了。家是一座小小的农舍,狭窄到每次都必须有一个人靠边站,另一个人才能通过。埃里克学习不好,只能在村子里打些零工,比如在酒吧、肉铺、港口等地方帮个忙、跑跑腿之类的,但都做不长。二战爆发后,他到了征兵入伍的年纪,却一点机会也没有,因为一只脚是先天畸形。小时候,学校里的男孩们总是戏弄他,叫他“瘸子”;女孩们也离他远远的,街上遇到了会躲到一边偷偷嘲笑他一瘸一拐走路的样子。他报名参加了当地的“地方志愿自卫队”,但即便是这样一个小组织也不太愿意让他加入。

战争结束后,梅丽莎·詹姆斯来到水上的塔利定居,菲莉丝去她家做了帮佣。埃里克没有选择,也跟了去。母亲是詹姆斯小姐的内管家和厨子,而他则担任仆役长、司机、园丁和勤杂工,只是不管洗涮的活儿——他可从来没有答应过要干那些。

如今,埃里克已经四十三岁了,他逐渐意识到,自己的人生大约只能如此,不会再有任何大的改变。他能做的也就这些:洗洗车、打打蜡;“是的,詹姆斯小姐”“不,詹姆斯小姐”。即便穿上了小姐专门买的西装——因为她坚持要埃里克穿着它才能开车送她去镇上——他也还是个瘸子。这辈子都永远无法改变这一点。

他咬了一口终于凉了一些的烤脆饼,感受着黄油的奶香在舌尖绽放。这算得上是甜蜜的陷阱吧,母亲做的美味让他发胖。

“如果你饿了,罐子里有椰子味的饼干。”菲莉丝说,语气温和了一些。

“那些都潮了。”

“放进烤箱里再烤烤就好了。”

就算是为他好,他还是感觉受到了羞辱。把梅丽莎·詹姆斯和她的朋友们吃剩下的东西给他,他应该感恩戴德吗?埃里克坐在桌前,感觉到心里的怒气不断升腾。他发觉自己的心情最近开始变得有些阴暗,也更难控制了——不只是愤怒,还有其他各种情绪。他考虑着是否应该找柯林斯医生看看,后者曾帮他治疗过一些小感染和老茧等问题,看上去总是很友好。

虽然这么想,但埃里克知道自己不能去。他没办法告诉别人自己的感受,因为那些情绪的产生并不是他的错,就算说了,别人也无能为力。所以最好还是把这些当作秘密藏在心里最好。

除非被菲莉丝知道。他想,有时候,她看他的眼神似乎像是知道了什么。

门口人影闪动,梅丽莎·詹姆斯走进了厨房。她穿着高腰裤、一件丝质衬衫,外面罩着一件有金色纽扣的男仆外套。埃里克立刻站起身来,把手中吃了一半的烤脆饼放在桌上。菲莉丝转过身来,用围裙擦着手,仿佛那是一种信号,显示着她的忙碌。

“不用站起来,埃里克。”梅丽莎说。虽然出生于英格兰,但因为常年在好莱坞工作的缘故,她说话的时候有些词特别美式,“我想去一趟塔利……”

“需要我送您吗,詹姆斯小姐?”

“不必了,我自己开那辆宾利去就好。”

“我刚洗完车。”

“太棒了!多谢。”

“您希望今天几点用晚餐?”菲莉丝问。

“我就是来说这件事的。弗朗西斯今晚要去巴恩斯特珀尔,我有点头痛,今晚要来早点休息。”

又来了,埃里克心想。英国女人会说“要(had)”早点休息,而不是“要来(taken)”。梅丽莎的美式用词就像在身上佩戴了廉价珠宝一样。

“您要是想喝,我可以热点汤。”菲莉丝听起来有些担心。在她的字典里,汤和药是一回事,并且更有效。

“我倒是觉得,你今天不如去看看你妹妹,让埃里克开那辆宾利车送你。”

“真是多谢关心,詹姆斯小姐。”

菲莉丝的妹妹——埃里克的小姨,住在康沃尔郡的比德镇,从这里沿着海岸线往下一段的地方。最近小姨的身体不太好,说不定还需要做手术。

“我六点之前就会回来。等我回来了,你们就可以离开,预祝你们今晚愉快。”

埃里克沉默不语。每次梅丽莎·詹姆斯走进房间,他都无法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这不仅是因为她本身美丽迷人,更因为她还是一位电影明星。那一头有些男孩子气的金色短发,明亮的蓝色眼眸,嘴角一道浅浅的伤痕,让她的微笑更加独特迷人。整个英国很难找出不认识她的人,即使已为她工作了这么多年,埃里克依旧不敢相信自己能和她共处一室。每次看着她,埃里克都恍惚觉得自己是在电影院,看着屏幕上那个比自己身形大五倍的明星。

“那待会儿见。”梅丽莎说完便踩着高跟鞋转身离开。

“您最好带上伞,小姐!这天看起来要下雨了。”菲莉丝追在后面喊。

梅丽莎抬起一只手扬了扬,算是回答,很快便消失在门外。

又等了几秒钟,菲莉丝才转过身来,冲着埃里克说:“你刚才在干什么?”语气严厉,隐含着怒气。

“什么意思?”埃里克定了定心神,答道。

“直勾勾地盯着人家看。”

“我才没有那样!”

“你那眼睛瞪得跟两个铜铃似的!”菲莉丝双手插在腰上,和刺猬温蒂奇太太一模一样,“你要是再这样下去,咱们俩迟早会被人赶出去。”

“妈妈……”埃里克心中的暴躁情绪像海浪一般一浪高过一浪。

“有时候我真搞不懂你到底什么毛病,埃里克,一个人能在这儿坐一天。这样对身体不好。”

埃里克无奈地闭上双眼。又来了,他心想。

“也老大不小了,早就应该找个女朋友,陪你出去逛逛什么的。我也知道你没什么大本事,再加上你的脚——但即便如此!就说月光花酒店那个姑娘吧,我认识她母亲,一家子人都不错,下次你邀请她来家里喝茶吧?”

埃里克不说话,任由母亲喋喋不休,她的声音却在耳中逐渐远去。总有一天,他想,他会再也无法忍受的。他会失控、会爆发,可然后呢?

他也不知道。

*

梅丽莎·詹姆斯离开厨房,穿过走廊,走到大门前。门口没有铺地毯,她近乎本能地变得蹑手蹑脚起来,尽量不发出任何声响。要是能够静悄悄出门就好了,本来心里就够乱的。

菲莉丝说得没错,天空十分阴霾,一副雨还没下够的样子——整个星期都阴雨绵绵,可她并不想带伞。梅丽莎一直认为雨伞是非常荒谬的发明,因为根本没用。雨水要么顺着风从伞底下偷溜进来,要么风大得能把伞掀翻。除非有别人为她撑伞,比如在片场或者参加电影首映礼,否则她才不会用。但那是例外,是特殊场合她该有的样子,此刻却不一样。她伸手取下挂在门口衣帽架上的雨衣,顺手披在肩上。

买下克拉伦斯塔楼是她在人生巅峰时期做的疯狂决定——那时的她,不管多贵的东西都能眼也不眨地买下来。对于一座别墅而言,这个名字很奇怪——“塔楼(Keep)”指的是一座城堡中最为坚固的结构,是最后抵抗的堡垒,但她一点也不希望把它变成那样的地方。而且,就算当初一眼就相中了这座豪宅,它的外观和格局也一点不像一座城堡。

克拉伦斯塔楼是摄政时期的一位军官詹姆斯·克拉伦斯爵士指挥建造的,是一座装饰性宅院。这位爵士曾参加过美国独立战争,后又升任为牙买加总督。这或许就是这栋别墅设计灵感的来源:建筑主体使用大量木材,外墙用油漆刷得雪白;一扇扇形制优雅的窗户正对着空旷的庭院,草地一路向下延伸至海边;正门外有宽敞的走廊沿着前门两侧延伸,正上方是一个连着主卧的大阳台;庭院里的草地修剪得十分平整,几乎像热带庭园那般青葱。可惜没有棕榈树,不然置身于此,会让人恍惚间以为身处热带种植园。

据说维多利亚女王曾在此借宿,后又由设计了特拉法尔加广场纳尔逊纪念碑的建筑家威廉·雷尔顿短暂拥有过。梅丽莎见到它时,克拉伦斯塔楼早已荒废多年,她很清楚,要想将其恢复到摄政时期的鼎盛之姿,需要花费一大笔钱,只不过,知道具体数额的时候,还是令人震惊。很快她又发现,这座宅院不仅有干燥腐蚀的问题,经年累月的潮湿造成的发霉和腐蚀也同样存在。洪水的侵蚀、地基塌陷、土地沉积等等一系列问题接踵而至,都排着队等着她签名——当然,是在支票上。这样算下来,这栋宅院到底买得值不值呢?建筑本身诚然是美丽的。她很享受住在这里的日子,伴着清晨的潮水声和开阔的海景醒来,天气好的时候,在花园里散散步,举办周末派对等等。然而总在那不经意间,她觉得,之前的种种折腾实在让她在各方面都已筋疲力尽。

当然也包括财务。

她怎么会让事情变得如此失控?上一次拍好莱坞电影已是五年前的事了,而最近三年,她一部戏都没接过。自从来到水上的塔利,她便全身心投入到这里的生活中,修缮房屋、研究自己感兴趣的生意、打网球、玩桥牌、骑马、交友……再后来,步入婚姻殿堂。她似乎打算把自己的人生活成演艺生涯中最精彩的高光时刻。她当然收到过来自银行和会计师的提醒与警告,经纪人也曾从纽约打电话来冲她大喊大叫,声犹在耳,可是梅丽莎太享受这里的生活了,一点也不在意——她在英格兰和美国的一系列电影都大获成功;她的照片被登上《女性周刊》《生活》甚至是《真探》杂志的封面(在她和詹姆斯·卡格尼演完对手戏后)。必要时,她自然会工作,毕竟她是大名鼎鼎的女明星梅丽莎·詹姆斯。如果她决定要重返影坛,一定会比现在更红。

现在看来,必须做出重返影坛这个决定了。不知不觉间,她已债台高筑,繁重的债务压得她喘不过气。每个月要发五份工资,还要养一条船和两匹马。之前购置的产业——就是那座月光花酒店,至少有半年都是客满的状态,按理来说,应该能有一笔不菲的进账,然而却事与愿违,一直亏损。虽然酒店经营者再三保证有妥善利用她的投资,却一直没见着回报和分红。更糟糕的是,无论是她的美国经纪人还是英国经纪人都说,能给她演的角色恐怕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多了。究其原因,还是年龄的问题。步入四十岁后,她能扮演的角色已和过去大不相同。演艺圈新人辈出——杰恩·曼斯菲尔德、娜塔莉亚·伍德、伊丽莎白·泰勒等青春貌美的演员逐渐接替了她曾经的地位,成为冉冉上升的新星。转瞬间,她收到的角色竟然都是饰演她们的母亲!最糟糕的是,演母亲这种角色根本不赚钱。

不过,梅丽莎不想为此忧愁烦恼。多年前初入行时,她分到的角色不过是在廉价“配额影片”中跑龙套而已。那些英国制片人之所以会拍这种电影,不过是迫于法律规定罢了。那时的她便梦想着有朝一日能成为国际巨星。她年纪虽轻,但心里一直有一种信念,告诉自己梦想一定能实现。她是那种想要什么就一定要得到,也一定能得到的人,即便如今,她也依然这样相信。就在今天早上,她收到了一个难得一遇的好剧本,邀请她在一部悬疑电影中担任女主角,一个将被丈夫谋杀的女人,却在东窗事发后,被丈夫构陷为凶手。这部电影的导演是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他的名字可谓是票房的绝佳保证,电影一旦上映必然大卖。虽然还没有最终确定是否由她出演,得先参加两周后希区柯克导演在伦敦的面试才能做决定,但梅丽莎充满信心。这个角色说不定就是为她量身定制的。她想,等会儿一到房间里,就要和电影编剧确认一下,看看是否真的如此。

她满怀心事地走到门口,刚要开门,却听见身后传来脚步声。不用回头也知道,那是她的丈夫弗朗西斯·彭德尔顿从楼上下来了。有那么一瞬间,她想,要不要装作不知道赶紧离开,但再一想,那样肯定是行不通的,还是别生事端的好。

于是她转过身,微笑着说:“我正准备出门。”

“去哪儿?”

“酒店。我想跟加德纳夫妇谈谈。”

“要我陪你吗?”

“不!不用!我只要半个小时就好。”

想想真有些好笑,在没有摄影机、聚光灯、围观群众,也不需要背台词的情况下,演戏竟然那么困难,既要做真实的自己,又必须不露痕迹。梅丽莎想尽可能地看起来自然随意,假装一切正常,但对手戏演员却并不配合,一脸狐疑。

她和弗朗西斯相识于片场,那是她在英格兰拍的最后一部戏。就是为了他,梅丽莎才选择回到祖国。《甘冒奇险》(Hostage to Fortune)是一部票房很差的悬疑惊悚片,改编自约翰·巴肯的小说。梅丽莎在里面饰演一位年轻的母亲,历经千难万险寻找自己被绑架的女儿。其中一些场景就是在德文郡的桑顿沙滩拍摄的,那时弗朗西斯被派给她做私人助理。尽管弗朗西斯比她小十岁,但两人一见钟情、火花四溅,不用想也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因戏生情并非新鲜事。实际上,梅丽莎已经数不清有多少次因为拍戏而爱上某位男演员或者片场人员了,但这一次情况却有些不同。等到电影杀青,众人收拾行囊纷纷离去时,她发现弗朗西斯竟然没走。那一刻她意识到,这小子当真了,想要继续他们的关系。

这又有何不可呢?弗朗西斯容貌英俊,一头卷发,除此之外,还有性感的古铜色皮肤和健硕的身材。这一切得益于他的帆船——“桑多纳”。他很聪明,但更重要的是,对梅丽莎死心塌地。二人的结合并非表面上看起来那样门不当户不对。弗朗西斯生于一个富裕的家庭,父亲是一位英国子爵,在康沃尔郡拥有两万英亩的土地。所以实际上,即便不继承父亲的土地或贵族封号,世人也当称他一声“尊贵的弗朗西斯·彭德尔顿阁下”。即使他本人选择永不使用这个头衔和称谓,但人们这么称呼他,他也是完全当得起的。两人公布订婚时,消息几乎占据了伦敦所有大小报纸娱乐版面头条,而梅丽莎也觉得,挽着一位如此英俊潇洒的英国贵族重返好莱坞、走进比弗利山的“马球休息室”高档餐厅或洛杉矶的马尔蒙大酒店,与她本人相得益彰。

弗朗西斯是唯一支持她买下克拉伦斯塔楼的人。不仅支持,还鼓励她这么做,她后来才明白原因。首先,这里离他的家业很近,弗朗西斯的祖产就在隔壁郡。尽管他的父母因不齿报纸娱乐版对他的报道,已经同他断绝往来,但现在的生活却完全符合弗朗西斯本人的期望。他不怎么查收酒店经营、养马或任何其他事务,甚至经常赖在床上不起来,但娶到了这么一位风情万种、备受爱戴的大明星,无疑是他男性魅力和地位的绝佳彰显——他是这座私家庄园的主人。

梅丽莎看着站在楼梯口的他,穿着一件蓝色西装外套和白色长裤,一副即将扬帆起航的样子,可惜他俩早已负担不起这样的享乐了。他的手无意识地握紧又松开,在脑子里搜寻着合适的词汇。在梅丽莎眼里,眼前这个男人越来越无能,已逐渐失去魅力。有时即便是自己犯的错,她也经常怪罪到他的头上,仿佛是一种宣泄,责怪他将自己卷入了这样的境地。

“我们需要谈谈。”他终于开口了。

“现在可不行,弗朗西斯。那对让人头疼的加德纳夫妇在等我。”

“呃,那等你回来吧……”

“你今晚不是要出门吗?”

他皱了皱眉:“我们一起出门。”

“不,”她不悦地噘了噘嘴,“很抱歉,亲爱的,我有点头疼。你会体谅我的,对吧?今晚我想早点休息。”

“这样啊。要是你不去,那我也不去了。”

梅丽莎叹了口气。这是她最不想看到的结果,因为她已经计划好晚上要一个人待着。“别这样,”她说,“这场歌剧你已经期待好几个星期了,而且自己一个人欣赏效果才更佳。你不是总抱怨我看到一半就睡着了吗?”

“那是事实。”

“我不喜欢歌剧。我不懂他们在演什么,从来都看不懂。”不要变成火药味十足的对抗,不然就没用了。梅丽莎走到他身前,伸出一只手抚上他的胳膊说,“你好好欣赏,弗朗西斯。我现在脑子很乱,既要管酒店,又要想新剧本,还有那么多杂七杂八的事。我们明后天再谈吧。”她试着放松语调,“反正我就在家,哪儿也不会去!”

这话却被弗朗西斯认真听了去。他一把抓住梅丽莎尚未撤回的手,紧紧压在臂膀上说:“留在我身边,梅丽莎。你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愿意为你付出一切。”

“我知道。你不需要如此强调。”

“你要是离开,我会死的。没有你我一天也活不下去。”

“别傻了,弗朗西斯。”她试着想要挣脱,弗朗西斯却不放手。“现在不是谈话的时候,”她坚持道,“我说……”她压低了声音,“……埃里克和他母亲在厨房呢。”

“听不见的。”

“万一他们突然出来呢?”

她知道这句话对他有用。果然,弗朗西斯立刻松了手。她向后退开,与他拉开距离。

“不用等我,”她又说,“早点去,否则万一路上堵车就糟了,可别错过第一幕。”

“你不是说只去半个小时吗?”

“说不准需要多久。我打算跟加德纳夫妇俩谈谈酒店账目的事。我有个好主意,能让他们无法搪塞,必须说实话。”

“你的意思是?”

“见过他们之后再告诉你。明天再说吧。”

她真的必须要走了。可就在此时,门口忽然响起一阵爪子划过地板的窸窸窣窣声,一只小狗穿过走廊朝女主人跑来。这是一只松狮犬,扎实的红棕色皮毛耸成一只小毛球的样子,面部扁平,头上长着尖尖的三角形耳朵,嘴里伸着深紫色的舌头。梅丽莎情不自已,开心地蹲下身去,轻抚着小狗脖子周围厚厚的皮毛。

“小金巴!”她宠溺地说道,“你这小家伙今天好吗?”说着把脸凑近小狗,后者兴奋地伸出舌头舔她的鼻子和嘴唇,她也不闪躲,“我的漂亮宝贝今天开心吗?妈咪就是去镇上办点事,很快就回来了。你要去床上窝着吗?要不要乖乖等我回来?”

弗朗西斯沉下脸来。他不喜欢让狗上床,但没有反驳。

“那就去吧!乖宝宝!妈咪马上就回来。”

梅丽莎直起身来,看了弗朗西斯一眼。“祝你观剧愉快。明天见。”她说,然后转身打开大门,几乎是迫不及待地走了出去。门在她身后关上,留下弗朗西斯一脸落寞地想:他在她心里还不如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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