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渺小一生  作者:柳原汉雅

每个工作日的下午5点,以及周末的早上11点,杰比都会搭地铁去他位于长岛市的工作室。工作日的这趟路程是他最喜欢的:他在卡纳尔上车,看着列车在每一站被填满又被清空,乘客族裔与人种的混合也不断变化,每隔十个街区,车厢里的乘客结构就会重组,变成各种刺激而荒谬的组合:波兰人、中国人、韩国人、塞内加尔人;塞内加尔人、多米尼加人、印度人、巴基斯坦人;巴基斯坦人、爱尔兰人、萨尔瓦多人、墨西哥人;墨西哥人、斯里兰卡人、尼日利亚人。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刚到美国,而且一副精疲力竭的样子,只有移民才会有那样混合了疲倦、坚决和认命的表情。

在这些时刻,杰比会很庆幸自己运气好,同时也会为自己的城市感伤,而这两种感觉,对他来说都是少有的。他不是那种会歌颂纽约是一幅灿烂的马赛克镶嵌画的人,而且他会取笑那些歌颂者。但他欣赏(怎么可能不呢)这些同车的乘客辛劳一天必然会达成的劳动量,真正的劳动。相对而言,他的日子可就过得太安逸了,但他并不引以为耻,反倒松了口气。

这个感觉,他只和亚裔亨利·杨讨论过,只不过所谓的“讨论”极其简略。当时他们一起搭地铁去长岛市(其实,当初就是亨利帮他找到这个工作室的),看到一个精瘦的华裔男子,右手食指最后一个指节吊着一个沉重的柿红色塑料袋,好像他再也没有力气或意愿提得更牢了。他走过来,跨坐在他们对面的座位上,双腿交叉、双臂交抱,立刻睡着了。他跟亨利从高中时代就认识,他父亲是唐人街的裁缝,两人都常拿奖学金。那一刻,亨利看着杰比,用嘴型无声地跟他说:“要不是上帝恩典,我们也会一样的。”杰比完全懂得那种罪恶又高兴的感受。

杰比喜欢这些工作日傍晚的地铁之旅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光。列车隆隆驶过大桥时,阳光就像某种活物般充满车厢,把乘客们脸上的倦意一洗而尽,让他们仿佛回到初抵这个国家的时刻,那时他们还年轻,觉得自己可以征服美国。杰比看着那样的光像糖浆般充满车厢,在乘客的额头染出沟纹,替白发髹上一层金,把廉价衣料的刺目炫亮抚平为一种光辉而细致的色泽。然后太阳移动位置,列车毫不留情地隆隆行驶,把太阳甩在后头,于是整个世界又恢复了平常的那种凄惨色调,乘客们也回到平常的凄惨状态,那转变残忍又突然,简直像是魔法师变出来的。

杰比喜欢假装自己也是他们中的一个,但他知道自己不是。有时车上会有海地人,这时他的听力会忽然变得像狼一般灵敏,从周围的低语中辨识出克里奥语中那种稀里呼噜、唱歌似的声音,然后他会不自觉地望向他们,看着那两个跟他父亲一样生着圆脸的男子,或者那两个像他母亲一样有着平坦阔鼻的女人。他总希望自己能碰到一个极其自然的原因,好跟他们讲话(或许他们正在争辩某个地方该怎么走,这样他就可以插嘴告诉他们答案),但从来没有过。有时他们一边交谈,一边用目光扫视周围的座位,杰比就会很紧张,准备露出微笑,但他们好像从来没认出他也是他们中的一分子。

当然,本来就不是。就连他也知道,他跟亚裔亨利·杨、马尔科姆、威廉,甚至跟裘德的共同点,都比跟眼前这些人要多。看看他:他在法院广场站下车,走三个街区到以前的玻璃瓶制造厂,那里现在是他和其他三个艺术家合租的工作室。真正的海地人会有工作室吗?真正的海地人可曾想过要离开他们宽敞的、理论上可以在里头画画或闲晃的免费公寓,只为了搭半个小时地铁(想想这三十分钟可以完成多少工作),到一个有阳光的肮脏空间?不,当然不会。要领略这样的奢侈,你就要有一颗美国人的心。

这是LOFT改装的工作室,在三楼,上楼要经过一道金属楼梯,只要有人踏上楼梯,总会发出敲钟般的叮咚声响。工作室里白墙白地板,不过地板碎裂得太严重了,于是有些地方看起来像是铺了粗毛地毯。室内四面都有高高的老式双扇窗,他们四人各自负责保持一面墙上窗子的干净,因为光线太好了,不能让灰尘糟蹋掉,何况租这里当工作室主要就是因为采光。这层楼有一间浴室(脏到难以形容)和一个厨房(稍微没那么恐怖),而楼的正中央是一块劣质大理石放在三个锯木架上所组成的大桌子。这是共享区,哪个人若是手上正在进行的计划需要额外的空间,就可以使用。过去几个月来,这张桌子上沾了一条条粉紫色和铬黄色的颜料,还滴了珍贵的镉红色颜料。今天桌子上罩着几条各种颜色的手染透明硬纱,两端用平装书压着,硬纱的边缘在吊扇的微风中颤抖着。中央倒放着一张对折的卡片:干燥中,勿移动。明天下午会清理掉。请包涵,谢谢。亨利·杨。

这个空间没有隔间,不过他们用防水胶带把它均分为四等分,每块五百平方英尺[约46平方米。]。那蓝色胶带隔开的不光是地板,也包括墙面和天花板。每个人都会异常警惕,尊重别人的领域:你会假装没听到别人的空间里发生了什么事,即使他正在跟女朋友轻声讲电话,而你每个字都听得一清二楚;如果你要进入别人的空间,会先站在蓝胶带边缘,轻喊一声那人的名字,等到你看出他不是处在深入忘我的状态,才开口问他能不能进去。

此时5点半,光线非常完美:奶油黄的阳光稠密油亮,充满整个楼面,仿佛列车载着他来到了一个昂贵而充满希望的地方。工作室里只有他一个人。他旁边空间的理查德晚上有酒保的工作,上午才会待在工作室,对面空间的阿里也一样。而空间在他斜对角的亨利,白天在画廊工作,下班后到这里通常是7点。杰比脱掉外套,扔在角落里,然后打开画布,坐在画布前的凳子上,叹了口气。

杰比租下这个工作室超过四个月了,他很爱这里,比原先预想的更爱。其他三个共享这个工作室的人,都是非常踏实、非常认真的艺术家,这一点让他很满意;他在埃兹拉的那层楼里绝对没办法工作,不光是因为他相信自己最敬爱的教授有回跟他说的“你绝对不能在你打炮的地方画画”,也因为在埃兹拉的那层楼里工作的话,周围总是有一堆半吊子艺术家,不时会来打扰你。在那里,艺术只是某种生活方式的配件。你画画、雕塑或搞一些很逊的装置艺术,是因为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穿着旧T恤和脏牛仔裤,很讽刺地喝廉价美国啤酒、抽昂贵的手卷美国香烟。然而在这里,做艺术是因为你这辈子真正擅长的只有这个。平常,除了一些短暂的时刻,你心里想的事情跟其他人没有两样:性爱、食物、睡觉、朋友、金钱和名声,可是在内心深处,无论你是在酒馆里跟某人亲热,或是跟朋友吃晚餐,你总想着你的画布,各种形状和可能性像胚胎般在你脑子里漂浮。每幅画或每件作品都会有一段时间(或者至少你希望有)让你觉得,那幅画的生命变得比你的日常生活更真实;不管你人在哪里,只想回到工作室;你会不知不觉在餐桌上倒出一堆盐,在上头画出你的布局、样式或图面,白色盐粒有如粉砂般在你的指尖下移动。

他也喜欢工作室里那种明确、意想不到的友好气氛。有时周末刚好每个人都在,在其中的某些时刻,他会从他画中的浓雾里走出来,感觉到所有人因努力专注而呼吸急促,近乎喘息。然后他可以感觉到空气中充满他们散发出来的集体能量,像瓦斯,可燃烧且带着甜味,让他恨不得把这些气体装瓶,等到他觉得没灵感的时候(他会呆坐在画布前好几小时,好像只要盯得够久,画布就会自己变出某种明亮而充满能量的东西),就可以从里头吸几口。他喜欢完成等在蓝胶带前、朝理查德的方向清清嗓子的仪式,然后再跨过边线去看他的作品,两个人沉默地站在作品前,只需交换寥寥数语,就能完全明白对方的意思。你以往花了那么多时间向别人解释你自己、你的作品(作品的含义,你试图达到的目标,为什么你想要达到,为什么你选择这些颜色、主题、材料、手法和技巧),一旦碰到一个完全不必解释的人,真是一大解脱。你只要耐心看作品就好,等你提出问题时,它们通常是坦率、专业、没有弦外之音的,就像在讨论发动机或铺设水管——很具技术性且直截了当,只有一两个可能的答案。

他们四个人的表现方式都不同,所以彼此间没有竞争,一个录像艺术家不必烦恼自己比工作室的室友先找到代理画廊,也不必担心某位策展人来看你的作品,结果却爱上了你邻居的。然而,有一点很重要,大家也尊重其他每个人的作品。亨利做的是他所谓的解构式雕塑,用各种丝制品塑造出奇异而精致的日式插花。不过他每完成一件作品,就会拿掉支撑的铁丝网,于是雕塑摔到地上,变成一个平面对象,像是一摊抽象的色彩——只有亨利知道原先立体的模样。

阿里是摄影艺术家,正在完成“亚裔人在美国的历史”系列,他选取了从1890年开始的每个十年中具有代表性的亚裔人在美国的照片,然后针对每一张影像中某个划时代的事件或主题制作立体透视模型,放在理查德帮他做的三英尺见方的松木箱子里。模型中有他从工艺店买来并涂上颜色的塑料小人偶,还有他用陶土上釉后做成的树和马路,他还用一支笔毛细得像眼睫毛的超细画笔画了背景。然后,他会拍下这个立体透视模型,做彩色冲印。他们四人之中,只有阿里有代理画廊,而且他七个月后有个展览。其他三人知道最好完全不要去问展览的事,因为只要一提到,就会让他焦虑得碎碎念。阿里并没有按照历史顺序制作,他已经做完2000年的作品(下城百老汇大道的一段路,有一对对男女,全是白种男人,落后几步的则是亚裔女人),以及20世纪80年代的(两个白人流氓小人偶正在用扳手痛殴一个华人男子小人偶,木箱底部涂了厚厚的清漆,模仿雨后湿得发亮的停车场柏油路面),现在他正在创作20世纪40年代的那张,里头有五十个小假人,男人、女人、儿童都有,代表二次大战期间图利湖拘留营的日裔人。阿里的作品是他们四人里头最费工夫的,有时候,他们自己的案子卡住了,就会晃进阿里的区域,坐在他旁边。阿里一直凑在他的放大镜面前,放大镜下是个三英寸[约7.6厘米。1英寸=2.54厘米,后不再注。]高的小人偶,他正在给它画人字呢裙子和马鞍鞋。他们进去时,阿里几乎头也不抬,只递给他们一团钢丝绒,要他们撕开来做成袖珍版风滚草,或是某一面细目铁丝网,他们需要绑上小结,看起来才会像带刺的铁丝网。

但杰比最欣赏的是理查德的作品。理查德也是雕塑家,但他只用短暂性的材料。他会在草稿纸上画出不可思议的形状,然后用冰块、奶油、巧克力或猪油做出雕塑,同时拍摄这些作品消失的过程。见证自己作品的消融,让他很开心,但杰比上个月看理查德一件八英尺[约2.43米。1英尺=0.3048米,后不再注。]高的巨大作品(用有如凝固血液的冷冻葡萄汁,做出一对俯冲而下、有如风帆的蝙蝠翅膀)一路融化滴落,最后垮下来时,他发现自己无由地想哭,不过到底是因为一件这么美丽的作品瓦解了,还是因为作品消失时所具有的那种寻常的深奥性,他也说不上来。现在,理查德对融化的物质没太大兴趣了,但开始对引发毁灭的物质有了兴趣,尤其是蛾,而蛾显然喜欢蜂蜜。理查德跟杰比提过,他想做出一件雕塑,表面密密麻麻挤满了在吃蜂蜜的蛾,根本看不出底下雕塑的形状。他那边的窗台上排着一罐罐蜂蜜,里头浮着小片蜂巢,仿佛泡在福尔马林里的胚胎。

杰比是四人之中唯一的古典派。他是画家,更糟糕的是,他是具象画家。他在研究生院时,根本没人在乎具象作品。其他的任何东西,不管是录像艺术、行为艺术,还是摄影,都比绘画更令人兴奋,而且真的,任何东西都好过具象作品。“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就是这样了。”有回杰比跟一个教授抱怨,那教授叹气说道:“你知道海军陆战队那句格言吗,‘少数的,勇敢的’,我们就是这样,孤单的失败者。”

这些年来,他不是没试过其他东西、其他材质。(那个愚蠢、冒牌、衍生自梅雷·奥本海姆的头发计划真是廉价无比!他和马尔科姆还因此大吵一架,是他们吵得最凶的一次。当时马尔科姆把那个系列称作“人造洛娜·辛普森”,更糟糕的是,马尔科姆说得一点也没错。)尽管他绝不会承认,但他其实觉得具象画家的身份有点软弱、甚至有点女孩子气,而且一点也不像黑帮分子。不过最近,他接受了自己就是具象画家:他喜欢画画,而且热爱画人像,所以那就是他要走的路。

那么,接下来呢?他人面广,认识一些技艺比他好很多的艺术家。他们的素描更厉害,对构图和色彩的感受更敏锐,工作起来也更有纪律。但他们没有任何创意。就像作家和作曲家一样,艺术家也需要主题,需要创意。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什么创意也没有。他试过只画黑人,但很多人画过黑人,他觉得自己不能增添什么新意。有一阵子,他又画阻街女郎,但后来也觉得没意思。他画过他的女性亲戚,但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黑人的老问题上。他画过一系列《丁丁历险记》漫画里的场景,把里头的角色画得非常写实,像真人,但很快就觉得这太过讽刺且空洞,就不画了。于是,他很没劲地画了一张又一张,画街上的人,画地铁里的人,画埃兹拉众多派对中的场景(这批最不成功:在那些聚会上,每个人的打扮和举止都一副随时要让人观察的模样,最后他的素描本子上只有一堆摆姿势的年轻女郎和精心打扮的男子,所有人的眼睛都刻意避开他的目光),直到一天晚上,他坐在裘德和威廉那间悲惨公寓的悲惨沙发上,看着两人张罗晚餐,像一对忙乱的女性伴侣似的在袖珍厨房里闪来躲去。那是星期天,他难得没去他母亲家,因为他母亲和外婆、两个阿姨都去参加一趟很逊的地中海邮轮之旅,他拒绝加入。但他从小就习惯星期天有人做一顿像样的晚餐给他吃,就自己跑去裘德和威廉那里。他知道他们会在家,因为这两人都没钱出去吃饭。

他向来随身带着素描本,那天晚上裘德坐在餐厅那张小牌桌前开始切洋葱时(他们不得不在那张桌子上备料,因为厨房没有料理台),杰比几乎想都没想就开始画他。这时厨房传来巨大的敲击声,还有橄榄油冒烟的气味。他跑进去看,发现威廉拿着一只小煎锅,正用锅底拍打一块剪掉背骨、摊平了的全鸡,他的手臂扬起,像是在打那块肉的屁股,他的表情出奇的平静,于是杰比也画了他。

当时杰比并不确定自己接下来的创作方向,但下一个周末,他们去越乡餐馆聚餐时,他带了一台阿里的旧相机,拍下了三个人吃饭,以及在下雪的纽约街道走路的照片。因为人行道很滑,为了尊重裘德,他们走得特别慢。杰比从相机取景窗里看着他们三人一字排开:马尔科姆、裘德、威廉,马尔科姆和威廉走在裘德两边,够近(他知道,因为他自己也曾站在那样的位置),如果裘德脚下打滑就可以抓住他们;但又不要太近,免得裘德疑心他们认定他会摔倒。杰比忽然意识到,他们从没谈过他们要做这件事,而是直接就去做了。

他拍了照。“杰比,你在干吗?”裘德问,同时马尔科姆也抱怨:“杰比,别拍了。”

那天晚上的派对在中央街一间LOFT改装的公寓举行,主人他们都认识,一个叫米拉索尔的女人,他们大学时就认识她的双胞胎姐妹菲德拉。一进门,他们四个人就各自散开,加入了不同的小团体。杰比跟房间对面的理查德挥挥手后,发现米拉索尔提供了满桌子的食物,很是懊恼,这表示他明明可以来这里吃免费的食物,却硬生生在越乡餐馆浪费了十四元。然后,杰比不自觉地走向和裘德对话的那一小群人,一个是菲德拉,一个可能是菲德拉男朋友的胖子,还有个瘦巴巴的胡须男,他认出这是裘德工作上的朋友。裘德靠在一张沙发的背后,菲德拉在他旁边,两人往上看着胖子和瘦子,四个人同时在大笑:他拍下了那个画面。

通常在派对中,他会吸引一小群人,或者被一小群人吸引,成为那三四个人的核心,然后又跑到另一群人中去,花蝴蝶似的到处收集八卦,散播一些无伤的流言,假装分享秘密,借着说出自己恨什么人来诱使别人说出他们恨谁。但这天晚上,他机警而目标坚定地在派对上游走,几乎没喝酒,悄悄拍摄他的三个朋友,而他们三个各自移动来去,完全没意识到有人在关注他们。进去大约两小时后,他一度发现他们刚好彼此紧挨着站在窗边,裘德在说话,其他两个倾身聆听,下一刻,三个人又直起身子大笑。他虽然一时间感到渴望,有点嫉妒,但同时又有种胜利感,因为两个画面他都拍到了。今夜,我就是一台照相机,他告诉自己,明天,我又会变回杰比了。

在某种意义上,他从来没有这么享受一个派对,而且似乎没人注意到他刻意的行动,除了理查德。一个小时后,他们四个要离开派对去上城时(马尔科姆的爸妈去乡下度假了,而马尔科姆觉得他知道母亲把大麻藏在哪里),理查德意外得像老男人那样亲切地拍拍他的肩膀:“在进行什么计划吗?”

“我想是的。”

“太好了。”

次日他坐在电脑前,看着屏幕上前一夜的影像。那台相机不是太好,每张照片都蒙着一层雾黄的光,再加上他拙劣的对焦技术,使每个人都显得温暖又饱满,而且轮廓稍微有些柔和,仿佛照片是隔着一杯威士忌拍下的。他停在一张威廉脸部特写的照片上,他正朝画面外的某个人微笑(当然了,是个年轻女郎),然后又看另一张裘德和菲德拉靠着沙发的照片:裘德穿着一件亮蓝色的毛衣(杰比一直搞不清那是他的还是威廉的,因为两个人都穿过好多次),菲德拉则穿着一件酒红色的羊毛洋装;她的头正凑近他,一头深色的头发把裘德的发色衬得更淡,他们下方的蓝绿色粗纹布面沙发衬托得两人散发光芒,有如珠宝。他们身上的种种颜色明亮灿烂,皮肤细致宜人。那些颜色任谁都会想画下来,于是他画了,先用铅笔在素描本上速写,再用水彩画在较硬的纸板上,最后才用亚克力颜料画在画布上。

那已经是四个月前的事情了。至今他完成了将近十一幅画,对他来说是很惊人的产量,十一幅全部取材自这些朋友的生活场景。有威廉在试镜等待时最后一次研究剧本,一只靴子的鞋底抵着身后黏答答的红色墙面。有裘德去看戏,脸部半笼罩在阴影中,就在那一刻他露出微笑(为了拍那张照片,杰比差点被赶出戏院)。还有马尔科姆僵硬地坐在一张沙发上,离他父亲几英尺远,他的背部挺直,双手紧抓着膝盖,两人看着画面外的电视机播放西班牙名导演布努埃尔(Luis Buñuel)的电影。经过几次试验后,杰比把画布的尺寸固定在标准彩色冲印的二十乘二十四英寸,一律横向,而且他想象着有一天展览时,这些画作会排列成一整排,像一条带子一样在画廊的墙面上绕一圈,一张接一张,有如胶卷上的小格子一般流畅。他的笔法是写实的,不过是照相写实;他始终用阿里的那部相机,没换成更好的,而且他试图让每幅画呈现出那部相机拍摄出来的柔和与模糊质感,仿佛有人抚去了表面那层清晰,留下了比肉眼所见更温柔的特质。

有时杰比心里会没把握,担心这个计划太古怪、太隐秘了——这就是代理画廊能帮上忙的时候,他们会提醒你有人喜欢你的作品,觉得你的作品很重要,或至少很美——但他无法否认自己从这个计划中获得的愉悦,那种拥有和满足的感觉。有时他会遗憾自己不是画中的一部分,这一系列作品描述了他好友的生活,而他的缺席会让整个故事少一大块;但同时他也很享受自己扮演这种类似神的角色。他有机会用另一种眼光看他的好友,他们不光是他的人生附属品,而且是他们自己故事中清楚分明的角色。有时他觉得,虽然认识三个好友这么多年,但他好像到现在才第一次看清楚他们。

这个计划进行了约一个月后,他意识到一旦确定要认真做下去,他当然得跟他们解释自己为什么老带相机跟着他们,拍摄他们生活中那些平淡无奇的时刻,还有他们为什么必须让他拍下去,并且让他自由地进行。他们当时跑去果园街一家越南面店吃晚餐,希望这家能代替越乡餐馆。他说明了自己的计划,讲的时候很反常,相当紧张。他讲完后,他们不自觉地看向裘德,杰比事前就知道问题会出在裘德身上。其他两人会同意,但这帮不了他,他们每个人都得同意才行,而裘德显然是他们四个里面最容易难为情的。读大学时,每次有人想给他拍照片,他就会转开头或遮住脸,而且他每次笑的时候,总是下意识地用手遮住嘴巴,其他三个人都很受不了他这样。直到最近两三年,他才改掉这个习惯。

一如杰比所担心的,裘德非常疑心。“这个计划里头包括什么?”他一直问。杰比拿出最大的耐心,跟他保证了几百次,说他的目的当然不是要羞辱他或剥削他,只是以画作记录他们生活的点点滴滴。其他两人什么都没说,让他去劝说,最后裘德终于答应了,尽管听起来不太乐意。

“你这个计划会进行多久?”裘德问。

“我希望是永远。”他的确这么希望。他只后悔自己没趁着他们更年轻时早点开始。

离开餐厅时,他跟裘德一起走。“裘德,”他低声说,免得另外两个人听到,“任何作品里只要有你,我会事先让你看。若是你否决了,我就永远不展出。”

裘德看着他:“你保证?”

“我向上帝发誓。”

他一说出口就后悔了,因为三个人之中,他最喜欢画裘德:他是三个人里头最俊美的,他的脸也最有趣,肤色最特别,而且他最害羞,所以他的照片总是比其他人的珍贵。

下个星期天,杰比一回母亲家就去翻他以前在卧室里存放的几个大学时代的纸箱,想找一张他知道自己有的照片。最后终于找到了:是他们大一时某人帮裘德拍的照片,不知怎的最后落到他手上。在照片里,裘德站在他们套房的起居室里,身子斜对着照相机。他的左臂环抱在胸前,所以看得到他手背上那个绸缎般光滑的星芒状疤痕,他的右手则很没说服力地夹着一根没点燃的香烟。他穿着一件蓝白条纹的长袖T恤,一定不是他自己的,因为太大了(虽然说不定还真的是他的,那几年裘德的衣服都太大了,后来他们才知道,他还在长个子,故意买较大号的衣服,以便来年可以继续穿)。当时他的头发留得颇长,垂过下颌,这样他就可以躲在后头。但这张照片让杰比印象最深刻的是裘德脸上的表情:那些日子里,他永远带着一种警惕的神色。杰比已经好几年没看这张照片了,现在看到,他觉得好空虚,但原因是什么,他也说不太上来。

他现在正在画的就是这张照片,而且他为此打破了原来的形式,改用一张40英寸见方的画布。他试了好几天,才把裘德那对机警、蛇一般的绿色眼珠画得恰到好处,而且一次又一次重画他的头发,才终于满意。他知道这是一幅很棒的作品(有时候你就是有绝对的把握),而且他根本不打算在展出前给裘德看,反正等到挂在画廊的墙上时,裘德也无力阻止了。他知道裘德一定会痛恨这件作品把他画得很脆弱、很女性化、很弱不禁风,而且很年轻。他也知道裘德还会想象出一大堆痛恨这幅画的理由,而杰比根本无从猜测,因为他不像裘德是个自我厌恶的神经病。对杰比而言,这幅画表达了他希望这个系列所表达的一切:这是一封情书、一篇文献、一个长篇故事,是他的。他在画这件作品时,有时会觉得自己在飞,仿佛画廊、派对、其他艺术家和野心的世界都在他身子底下缩得好小好小,小到可以把这个世界像足球般一脚踢开,看着它滚到某个遥远的轨道,跟他再也无关。

快6点了。阳光很快就会黯淡下来。但眼前,整个工作室依然安静,虽然在远处,他听得到列车在轨道上轰隆驶过。在他眼前,画布等待着。于是他拿起画笔,开始工作。

* * *

地铁上有诗。就在一排排塑料椅上方,夹在皮肤科诊所和函授学院的广告之间,一块块长形薄板,上头印着诗:二流的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三流的罗特克(Theodore Roethke)和四流的洛厄尔(Robert Lowell),那些诗不打算鼓动任何人,愤怒和优美都消退了,只剩空洞的警句。

杰比总是这么说。他反对那些诗。这些诗从他初中时代开始就出现在地铁车厢里,过去十五年他一直在抱怨。“他们不去找真正的艺术和真正的艺术家,却花钱去找一堆老小姐图书馆员和穿开襟毛衣的同性恋,选出了这些狗屎。”他在F线火车尖锐的刹车声中朝威廉吼着,“结果选出来都是这些埃德娜·圣文森特·米莱(Edna St. Vincent Millay)型的狗屎,或是一些被阉割的好诗人,而且全是白人,你注意到了吗?这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二个星期,威廉看到一张兰斯顿·休斯(Langston Hughes)的海报,打电话告诉杰比。“兰斯顿·休斯?!”杰比抱怨,“我猜猜看——《延迟的梦》什么的,对不对?我就知道!那首烂诗不算数。总之,如果真有什么爆炸,那首诗会在两秒钟后被毁掉。”

那天下午,威廉对面是一首汤姆·冈恩(Thom Gunn)的诗:“他们的恋爱/只存在于讨论中。”在诗底下,有人用黑色马克笔写着:“老兄,别担心,我也找不到女人跟我上床。”他闭上眼睛。

他这么累真是不太妙,而且现在才4点,他的值班时间都还没到。他前一夜不该跟杰比去布鲁克林的,但其他人都不跟他去,而杰比又说他欠他的,因为他上个月不是才陪威廉去看他朋友可怕的独角戏吗?

于是他去了,当然了。“这回是谁的乐团?”他在地铁站台上等车时问杰比。威廉的大衣太薄了,而且他掉了一只手套,所以每回必须在冷风中站立不动时,他就选取一个保暖的姿势:双臂环抱胸前,双手夹在腋下,挺直身子。

“约瑟夫的。”杰比说。

“喔。”他说。他不知道约瑟夫是谁。他欣赏杰比有如电影导演费利尼斯克一般指挥他交游广阔的社交圈,在其中,每个人都是身穿鲜艳制服的临时演员。他和马尔科姆及裘德的任务很重要,但在杰比眼中照样是地位低下的附属品,比如灯光道具组长或副艺术总监,他心照不宣地认为他们三个有责任让整个剧组持续运作下去。

“那是硬核舞曲。”杰比愉快地说,好像认为这样有助于他想起约瑟夫是谁。

“这个乐团叫什么?”

“好吧,你听好了。”杰比说,咧嘴笑了,“叫包皮垢二号。”

“什么?”他大笑着问,“包皮垢二号?为什么?那包皮垢一号怎么了?”

“感染葡萄球菌了。”杰比在火车进站的噪音中大声喊道。一个站在附近的老妇人朝他们皱起眉头。

不意外,包皮垢二号不怎么行。他们演奏的甚至不是硬核舞曲,而更像牙买加的斯卡曲风,欢快而悠闲。(“他们的音响出了问题!”杰比在他们表演一首特别长的歌《抓鬼三千》时,在他耳边大喊。“是啊,”他也喊回去,“烂透了!”)演唱会中途(每首歌似乎都有二十分钟长),因为那个乐团太荒谬,加上场地太挤,他开始头昏眼花,于是跟着杰比一起乱跳乱扭,两个人感染了周围的人,最后大家撞来撞去,开心得不得了,像是一群摇摆学步的小孩。杰比两手抓住他的肩膀,两个人相对大笑。在这些时刻,他真是爱死了杰比,爱他那种乐意显得彻底愚蠢又可笑的本事,那是他无法跟马尔科姆或裘德共享的——马尔科姆其实很在乎得体与否,即使他嘴上不承认;裘德则是本来就很严肃。

当然,今天早上他就惨了。他在埃兹拉那层楼的杰比住处醒来,躺在杰比乱糟糟的床垫上(旁边的地板上,杰比正朝着一堆有泥煤味的脏衣服起劲地打鼾),不确定他们到底是怎么过桥回到曼哈顿的。威廉通常不喝酒也不嗑药,但跟杰比在一起,他偶尔会不知不觉破例。回到利斯本纳街真是让人松了一口气,里头安静又整洁,中午的两小时把他那一侧卧室烤得又热又昏的阳光已经西斜,照进窗子来,裘德早已出门上班。他设了闹钟,上床立刻睡着,醒来时只来得及冲澡、吞下一颗阿司匹林,就匆匆赶去搭乘地铁。

他工作的奥尔托兰餐厅,以食物(复杂而毫无挑战性)和员工水平整齐划一又亲切而闻名。在这里,他们被教导要温暖但不过分亲昵,亲切但不随便。“我们这里可不是友善连锁餐馆。”他的上司、餐厅的总经理芬利喜欢说,“保持微笑,但不要告诉客人你的名字。”奥尔托兰有很多类似的规定:女性员工可以戴婚戒,但是其他珠宝不行;男性员工的头发长度不能超过耳垂;不准涂指甲油;胡子不能超过两天没刮;唇上的小胡子可以留,但也得看情况;刺青也是视情况而定。

威廉在奥尔托兰当侍者快两年了。来奥尔托兰之前,他曾在切尔西一家很吵、很受欢迎的“数字”餐厅待过,当班时段是周末早午餐和工作日午餐期间,那里的顾客(几乎全是男性,年纪偏大,至少40岁)会问他在不在菜单上,然后放肆地大笑,很自得其乐,以为自己是第一个问他这种问题的人,其实他光是那天就已经被问了超过十次。即使如此,他总是微笑说:“只能当开胃菜。”然后顾客会回答:“可是我想要主菜。”他听了再度微笑,最后顾客会给他很多小费。

当初,他一个研究生时期的朋友罗曼被一个肥皂剧找去演常驻的小配角,辞掉了侍者工作(他告诉威廉,他本来很犹豫要不要接这个演出工作,但是他还能怎样?这个戏的报酬实在太多了,让人无法拒绝)。于是,他把威廉推荐给芬德利。威廉很高兴换到这里来上班,因为除了食物和服务,奥尔托兰餐厅还有一个圈内人才知道的特色,就是上班时间很有弹性,尤其是芬德利喜欢你的话。芬德利喜欢娇小平胸的褐发女子,以及任何高瘦的男人,此外还有谣传说他不喜欢亚裔人。有时威廉会站在厨房边,看着那些不协调的、娇小、深色头发的女侍者和高瘦的男侍者在主餐厅里穿梭,像在跳着诡异的小步舞曲。

奥尔托兰餐厅的侍者并非都是演员。说得更精确一点,奥尔托兰餐厅的侍者并不全是现役演员。纽约的一些餐厅里,去工作的人刚开始是兼差端盘子的演员,后来不知怎的,就成了以前演过戏的侍者了。如果餐厅够好、够受尊重,那么改行不光完全可以接受,还非常理想。在一家评价很好的餐厅当侍者,可以帮朋友弄到他们渴望的座位,还可以巴结厨房人员送免费的菜色招待这些朋友(不过威廉后来发现,巴结厨房人员没他原先以为的那么容易)。但一个端盘子的演员能帮他的朋友弄到什么?一出外外百老汇的戏票?你在里头演戏,还得自己掏腰包买西装,因为你演的是股票经纪人,可能是僵尸也可能不是,却连西装都穿不起(他去年就遇到一次这样的状况,因为他没有西装,只好跟裘德借。裘德的腿比他长了大约一英寸,演出期间他只得把裤脚折起来,用胶带黏住)。

在奥尔托兰,很容易看出谁以前当过演员,现在改行当侍者。首先,放弃演戏的专职侍者年纪较长,严格遵守芬德利的规则,很把它们当回事,而且员工晚餐时,他们会奢华地转着侍酒师助理倒给他们试喝的葡萄酒,说些评语,类似“有点像上星期那瓶Linne Calodo酒庄的小西拉。何塞,对吧?”或是“喝起来有点矿石味,不是吗?这是新西兰的酒?”可想而知,你不会邀请他们去看你的戏,你只会邀请端盘子的演员同行,因为如果你邀请了,他们至少要想办法去,否则显得没礼貌。你自然不会跟他们讨论选角试演或经纪人,或任何这类事情。演戏这一行就像打仗,而他们是退休老兵,不愿再想战争的事情,而且铁定不想跟那些还起劲地朝壕沟里冲、还因为来到战场而兴奋的天真之辈讨论战争。

芬德利自己以前也是演员,但不像其他前演员,他喜欢(或许不该说“喜欢”,更精确的字眼是“会”)谈论以前的生活,或至少某种版本的生活。根据芬德利的说法,他有回差点拿到在纽约公共剧院演出《一个叫白昼的明亮房间》(A Bright Room Called Day)的第二主角(稍后,一名女侍跟他们说,这出戏的所有重要角色都是女人)。他在一出百老汇舞台剧当过替补演员(至于是哪出戏,他从来没讲)。芬德利是个活生生的演员生涯死亡警告,一则穿着灰色羊毛西装的警世故事,那些还在当演员的不是避开他,好像他的诅咒有传染性,就是仔细研究他,似乎只要跟他保持接触,自己就能免疫。

但芬德利究竟是在哪个时间点决定放弃表演,又是怎么决定的呢?只是因为年纪到了吗?毕竟他老了:45、50岁之类的。你怎么知道放弃的时候到了?会是因为你38岁,还没找到经纪人吗(他们怀疑乔尔就是这样)?会是因为你40岁了,还在跟别人合租公寓,而且兼差当侍者一年赚的钱比你当全职演员还要多吗(他们都知道凯文就是这样)?会是因为你胖了或秃了,或整形手术做得太差,掩饰不了你又胖又秃的事实?你胸怀野心一路追逐,到哪个时间点会变得不再勇敢,或只是有勇无谋?你怎么知道什么时候该停下来?在二三十年前,在那些比较僵化、比较不鼓励人(到头来比较有帮助)的年代,状况会清楚得多:你年过四十就会停下来,可能是结婚了、有了子女,或是你已经入行五年、十年、十五年,然后你会找个真正的工作。表演和你成为演员的梦想就遁入夜晚,融入历史,安静得就像一块冰砖滑入一池温暖的浴缸水中。

但现在是讲求自我实现的时代,勉强接受现状、不去追求你人生的最爱,好像意志太薄弱、太堕落了。不知怎的,屈服于你看似注定的命运不再是有尊严的事情,而只显得你很懦弱。有些时候,要得到幸福的压力简直是沉重的,仿佛幸福是每个人都应该也可以获得的,任何中途的妥协都是你的错。威廉也会一年接一年在奥尔托兰餐厅工作,搭同样的几班地铁去参加选角试演,一次又一次念着台词,每年或许往前迈进了一或两英寸,进展微小到根本很难算得上是进展?他有一天也会鼓起勇气放弃,意识到那个时刻的来临?还是有一天醒来,看着镜子,发现自己已经是个老头,却还自称是演员,只因为他太害怕,不敢承认他可能不是,并且永远都不会是一个演员?

根据杰比的说法,威廉还没成功的原因,在于威廉自己。杰比最爱教训他的说辞,一开始总是:“威廉,如果我长得像你这么帅……”最后总是这么结束:“结果你现在他妈的被惯坏了,因为你从小就太顺利了,搞得你以为一切都可以凭空得到。可是你知道吗,威廉,虽然你长得帅,可是这个圈子里头每个人都长得很帅,所以你得更努力才行。”

虽然他觉得这种话从杰比口中说出来,实在有点讽刺(惯坏了?看看杰比的家人,全都围着他打转,送上他最爱吃的菜和刚烫好的衬衫,用种种赞美和爱意包围他。他有回不小心听到杰比在电话上告诉他母亲,要她去帮他买些内裤,等他星期天回去看她时跟她拿,顺便告诉她星期天的晚餐他想吃牛小排),但是他也明白杰比的意思。他知道自己并不是懒,但他就是缺乏杰比和裘德的那种野心,那种坚定、不辞辛劳的决心,让他们在工作室或办公室待得比任何人都久,让他们眼中有那种微微的心不在焉。威廉觉得,仿佛有一部分的他们已经活在想象的未来中,而那个未来的轮廓,只有他们才看得见。杰比的野心源自他渴求那个未来,渴望自己赶紧抵达;而裘德的野心,威廉觉得,是因为害怕自己如果不奋力往前,就会不小心退回过去那段他已经离开、从此绝口不提的人生。拥有这种特性的人不光是裘德和杰比而已,有野心的人都会来纽约。这往往是纽约人的唯一共同点。

除了野心,还有无神论。“野心是我唯一的宗教。”有回喝啤酒喝到半夜,杰比这么告诉他。尽管威廉觉得这句话听起来太顺,好像他一直在排练,设法要把那种不在意、顺口说出的口气练到完美,以便有朝一日受访时可以真的说出来,但威廉也知道杰比说这句话是真心的。只有在纽约,你才会觉得,如果自己没为事业发疯似的拼命,多少得辩驳一下;只有在纽约,你才要为自己不够自我中心、不够目中无人而道歉。

这个城市常常让他觉得自己缺少某些基本要素,而这会害他注定一辈子待在奥尔托兰餐厅(他大学时也有这种感觉,当时他知道自己一定是同届最笨的学生,学校录取他是因为某种非正式的保障弱势群体的措施,把他当成“少数农村贫穷白人居民”的代表)。他觉得其他人也感觉到了,虽然唯一不满的人只有杰比。

“威廉,我有时候真搞不懂你。”杰比有回跟他说,口气暗示他搞不懂的部分不是什么好事。那是去年年底,之前不久,威廉的前任室友梅里特拿到一出外百老汇重演旧剧《真实的西部》(True West)的第二主角。演第一主角的男演员才刚主演了一部备受赞誉的独立电影,短期内享受着他在百老汇拥有的权力,同时拥有着获得更多主流成功的希望。导演(威廉一直渴望跟他合作)向那位演员保证,会找个没有名气的演员当第二主角,也说到做到:只不过这个没名气的演员是梅里特,而非威廉。两个人在争取这个角色时,都进入了最后决选。

他的好友很替他愤慨。“可是梅里特根本不会演戏!”杰比抱怨,“他只会站在舞台上发亮,以为这样就够了!”他们三人开始说起上一回他们看梅里特演戏——那是一出外外百老汇的实验剧作《茶花女》,改编为清一色男性演出,背景设定在20世纪80年代的法尔岛(女主角维奥莉塔由梅里特饰演,改名为维克托,最后死于艾滋病而非肺结核)——大家公认这出戏几乎不值得看。

“唔,他的确长得很帅。”威廉当时说,有点想为不在场的前任室友辩护。

“没帅到那个地步。”马尔科姆说,那种强烈的口气把大家都吓到了。

“威廉,总有一天会实现的。”晚餐后,裘德在回家的路上安慰他,“如果世界上有公平正义,那么总会实现的。那个导演是笨蛋。”裘德从来不会责怪威廉失败,但杰比会。他不知道哪个人讲的比较没帮助。

当然,他一直很感激他们替他打抱不平,但其实他认为梅里特不像他们讲的那么糟糕。他当然不会比威廉差;事实上,大概还更好。稍后,他在电话里这么告诉杰比,而杰比的反应是先沉默许久,满肚子不满,然后才又开始教训威廉。“有时候我真搞不懂你,威廉。”他说,“有时候我觉得,你根本就不是真心想当演员。”

“才不是这样。”他抗议道,“只不过我不认为每次失败都是没有意义的,我也不认为每个赢过我得到角色的人,都只是因为运气好。”

杰比又沉默了好一会儿。“你太善良了,威廉。”杰比阴沉地说,“你这样下去,绝不可能有什么成就的。”

“谢了,杰比。”他说。他很少被杰比的意见得罪(通常他的意见都对),但这回,他不太想再听杰比数落他的缺点,或悲观地预测他若是不彻底改变个性,未来希望全无。他挂断电话,清醒地躺在床上,觉得自己陷入困境,自怜自艾起来。

总之,改变个性似乎根本不可能——现在不是太迟了吗?毕竟,威廉不是现在才善良,而是从小就善良。每个人都注意到了:他的老师、他的同学、同学的父母。“威廉这孩子真有同情心。”他的老师们会在他的成绩单上这么写,而他父母匆匆看一眼,什么也不说,就会把成绩单扔到那堆等着回收的旧报纸和空信封上头。后来他年纪较长,开始发现人们会对他的父母感到惊讶,甚至很不高兴。有回一位高中老师脱口而出,说以威廉的性情,没想到他父母会是那样。

“怎样?”当时他问。

“我以为他们会更友善一点。”老师说。

他不认为自己特别慷慨或脾气特别好。大部分东西对他来说都很容易:运动、学校、朋友、女生。他未必总是好心;他不想当每个人的朋友,而且他受不了粗鲁、小心眼和刻薄。他知道自己并不聪明,只是谦虚与勤奋。“要明白你的身份。”他父亲常这么跟他说。

他父亲就是如此。威廉还记得有一回,一场晚春的寒流让他们那一带好些初生的小羊冻死了,有个报社记者来采访他父亲,要针对这场灾害对当地牧场的影响写一篇报道。

“身为一个牧场主……”那个记者一开始这么说,但威廉的父亲打断了她。

“不是牧场主,”他的口音让那些话听起来格外粗鲁,“是牧场的雇工。”当然,他说得没错:牧场主有特定的意思,指的是地主,因此他不是牧场主。只是那一带乡下还有很多人没资格说自己是牧场主,但还是这么自称。威廉从来没听过他父亲议论别人不该这样,他父亲不在乎其他人怎么做,但这样自抬身价不是他的作风,也不是他妻子的作风。

或许因为如此,威廉觉得他向来知道自己的身份和地位。这就是为什么等到他搬离家乡、远离牧场和他的童年时,不觉得有压力要改变自己或创造出新的形象。他求学时是大学的过客,是研究生院的过客,现在他是纽约的过客,是种种美丽与富裕生活的过客。他绝不会假装他天生就该享有这一切,因为他知道自己不配。他是怀俄明州西部一个农场雇工的儿子,他的离开并不代表以前的一切因此被抹去,被时间、经验和周围的富足盖过。

威廉是家里的第四个孩子,也是唯一在世的。他父母的第一个孩子是个女儿,叫布丽特,2岁时因白血病过世。这是威廉出生前许久的事情,当时他父母还住在瑞典,他父亲是冰岛人,在瑞典的一个渔场工作时认识了威廉的母亲,她是丹麦人。然后他们移民到美国,生了个男孩亨明,天生大脑麻痹。三年后,又生了一个男孩阿克塞尔,死于婴儿期的睡梦中,没有明显的原因。

威廉出生时,亨明已经8岁了。他不会走路或讲话,但威廉很爱他,只觉得他是哥哥,从来没有别的想法。不过亨明会微笑,他一只手朝脸上举,手指的指尖聚拢,比成一个鸭嘴夹的形状,同时嘴唇往后咧,露出粉红色的牙龈。威廉学会爬,然后学会走和跑,但亨明始终坐在轮椅上。等到威廉够大也够强壮时,他就会推着亨明那台配有粗大且难推轮子的沉重轮椅(这张轮椅的设计是要让人静坐在上头,而不是在草地或泥土路上行进),在牧场里面到处转。他们与父母住在山腰的一栋小木屋里,往上是长而矮的牧场主屋,外围环绕着一圈深深的门廊;往下则是父母亲白天工作的马厩。中学时期,他是亨明的主要看护,也是同伴:早晨他总是第一个醒来,帮他爸妈冲咖啡,烧水帮亨明煮燕麦粥;傍晚时,他会站在大马路旁,等着一小时车程外一家日托中心的面包车把哥哥送回来。威廉总以为他们长得很像,一看就知道是兄弟——两人都有父母亲明亮的浅色头发,还有父亲的灰眼珠,而且两个人嘴巴左边都有一道凹痕,像拉长的圆括号,让他们显得特别容易开心,随时准备要笑——但是其他人似乎都没注意到。他们只看到亨明坐在轮椅上,嘴巴总是张着,形成一个湿红的椭圆形,还有他的眼睛偶尔会往上飘,盯着只有他看得到的一团云。

“亨明,你看到什么了?”晚上出门散步时,他有时会问他。当然,亨明从没回答过。

他的父母照顾亨明有效而称职,但并不特别关爱。威廉有时因为足球赛或练田径要在学校待得晚些,或者必须在杂货店值班,他的母亲就会在车道尽头的大马路边等亨明回家,抱亨明进浴缸洗澡,喂他吃鸡肉粥晚餐,帮他换尿布,然后让他上床。但她不会读书给他听,不会跟他讲话,也不会像威廉那样推他出门散步。看着父母照顾亨明让他很困扰,一部分原因是他们虽然从来没有表现出反感,但他感觉得出来他们只是把亨明视为责任,仅此而已。然后他会在心中反驳自己,你顶多也只能期待他们这样了,多做的都是幸运。但是啊,他真希望他们更爱亨明一点,只要一点点就好。

(或许要他父母付出爱是太过奢求了。他们已经失去了那么多小孩,或许因此再也不会或者无法全心全意去爱他们眼前拥有的小孩。终有一天,他跟亨明也会自愿或非自愿地离开,然后他们就会完全失去他们了。但要到至少二十年后,他才有办法这样看。)

他上大学的第二年,亨明因为阑尾炎紧急开刀。“他们说还好及时发现。”他母亲在电话里告诉他。她的声调平淡,非常实际。没有解脱,没有愤怒,也没有任何失望(尽管他不愿意,甚至害怕去想,还是逼自己留意)。亨明的看护(当地的一个女人,因为威廉已经离家,他父母雇她在夜里照顾亨明)注意到他抓自己的肚子并发出呻吟,从他下腹部的肿块判断,是阑尾炎。亨明开刀时,医师们发现他大肠里有一个几厘米大的瘤,于是做了切片检查。X光证实那个瘤还在长大,他们打算把那个瘤也切除。

“我会赶回去。”他说。

“不用了。”他母亲说,“你来这里也做不了什么。如果情况变得严重了,我们会告诉你的。”当初威廉被这所大学录取时,他的父母亲困惑极了,因为两人都不知道他去申请,但如今他去读了,他们判定他应该毕业,尽快忘了这个牧场。

但那天晚上他想着亨明孤单地躺在医院病床上,想着他会多害怕,哭着想听到他的声音。亨明21岁时曾因为疝气开刀,当时他不断啜泣,直到威廉握住他的手才停下。他知道他得回去。

机票很贵,比他预期的贵太多了。他去查长途巴士,去程得花三天,回程再花三天,可是期中考就快到了,他不能缺席,还得拿个好成绩,否则奖学金不保,此外他还得打工。最后,那个星期五晚上,他喝醉了,就跟马尔科姆诉苦。马尔科姆拿出支票簿,写了一张给他。

“我不能拿。”他立刻说。

“为什么不行?”马尔科姆问。他们争执半天,最后威廉终于收下那张支票。

“你知道我会还你的,对吧?”

马尔科姆耸耸肩。“我怎么说都会像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他说,“但是对我来说真的没差别,威廉。”

然而对他来说,设法把钱还给马尔科姆是非常重要的,但他知道马尔科姆不会收。后来裘德想出一个办法:把钱直接偷偷放进马尔科姆的皮夹里。于是每隔两星期,他领到周末打工那家餐厅的薪水,就会趁马尔科姆睡觉时,把两三张二十元塞进他的皮夹。他从来不知道马尔科姆是否注意到了(他花钱太快了,而且总是三个人里头负责买单的),但是这么做,让威廉获得了某种满足和自尊。

另一方面,还有亨明。他很高兴自己回家了(他通知母亲说要回家时,他母亲只是叹气),也很高兴看到亨明,尽管同时他很担心亨明变瘦了,担心那些护士用手戳伤口附近时害他呻吟、哀叫;他还得紧握着椅子的扶手,才能忍住不要朝他们大吼。到了晚上,他和父母沉默地用餐,他几乎可以感觉到他们在逐渐远离他,好像从身为两个儿子父母的生活中剥离,准备飘向别处的另一个新身份。

到了第三夜,他拿了货车的钥匙开车去医院。在他大学所在的东岸,此时已是早春,但家乡的黑暗空气似乎仍因为白霜而发亮,早晨的青草上罩了一层薄薄的冰晶。

他下楼梯时,他父亲来到门廊上。“他应该睡着了。”他父亲说。

“我只是想去看一下。”威廉告诉他。

他父亲看着他。“威廉,”他说,“他不会知道你在不在那里的。”他忽然觉得脸上发烫。“我知道你他妈的不关心他,”他朝父亲凶巴巴地说,“但是我关心。”这是他第一回跟他父亲讲脏话,一时之间他动不了,害怕又有点兴奋地期待他的父亲会有反应,两人可能吵起来。但他父亲只是喝了口咖啡,然后转身走进屋里,纱门在他身后啪的一声轻轻关上。

他回家那趟剩下的时间,他们都跟往常一样轮流去医院陪亨明,威廉不去医院时,就帮母亲记账,或帮父亲检查马匹是否该重新钉蹄。晚上他会回到医院一边陪亨明,一边做功课。他大声念《十日谈》给亨明听,而亨明只是瞪着天花板眨眼;他努力写完微积分作业,很不开心地确定自己全写错了。他们三个人已经习惯让裘德帮他们写微积分作业,他解题快得像是在弹奏琶音和弦。他们大一那年,威廉曾经真心想搞懂微积分,于是裘德连续好几晚当他的家教,一遍又一遍地讲解,但威廉从来没能搞懂。

“我实在太笨了,根本学不会。”有回裘德教完后,威廉这么说,那天已经恶补了好几个小时,最后他只想出去跑上几英里,不耐烦和挫折感让他愤怒。

裘德低着头。“你不笨。”他低声说,“是我教得不够好。”裘德修了几堂纯数学的专题研讨课,那是数学高手才会受邀参加的,他们三个完全搞不懂他在那个研讨课学些什么。

三个月后,他母亲打电话来跟他说亨明接上人工呼吸器了。回顾起来,他只是惊讶当时自己居然会觉得惊讶。那是五月底,他的期末考正进行到一半。“不要回来。”他母亲告诉他,几乎是命令,“不要,威廉。”他平常跟父母都说瑞典语,直到多年后,一位合作的瑞典导演说他讲瑞典语时,语气就变得毫无感情,他这才发现自己以前跟父母讲话时都不自觉地模仿他们,口气变得不带感情而直率。

接下来几天他烦恼极了,考试很糟:法语、比较文学、詹姆士一世时期的戏剧、冰岛英雄传奇、讨厌的微积分,全都搅成一团。他跟大四快毕业的女朋友大吵一架。她哭了,他觉得内疚,但也无力挽回。他想着怀俄明,想着呼吸器把生命注入亨明的肺里。他该回家吗?他非回家不可。回去没办法待太久:六月十五日他和裘德就得搬到校园外的分租房间——两个人都在纽约市找到了工作,裘德周一到周五去帮一个古典文学教授当抄写员,周末则去他平常打工的面包店;威廉则是在某个专为身心障碍儿童设计的课程当助教。在此之前,他们四个要去马尔科姆的父母位于马撒葡萄园岛阿奎纳的别墅住几天,然后马尔科姆和杰比会开车回纽约。夜里,他打电话到医院给亨明,要父母或照顾的护士把话筒凑到亨明耳边,让他跟哥哥说话,即使他知道他大概听不到。但他怎么可以不试试看?

然后,一星期后的早晨,他母亲打电话来告诉他:亨明死了。他没有什么话可说。他无法问她为什么没告诉他状况有多严重,因为他心里早就知道她不会讲的。他无法问她有什么感觉,因为她说什么都不够。他想朝他父母大吼,想打他们,想引出他们身上的一些什么——某种温柔的哀恸、某种失态,让他看得出有大事发生,显示亨明的死让他们失去人生某种重大而不可或缺的东西。他不在乎他们是不是真有这样的感觉,他只是需要他们说出来,需要感觉到他们的沉着冷静之下还有别的,希望在他们心底有一道湍急、冰凉的水流,充满细小的生命,像是小鱼、青草和小白花,柔软又容易受伤,脆弱得你必须极其渴望才看得到。

当时他没告诉其他三位好友亨明的事情。他们去了马尔科姆家的漂亮房子,那是威廉这辈子见过最美的房子,更别说住进去了。每个人都有一间房,还带有各自的浴室(那栋房子就是这么大)。到了深夜,其他人都睡了,他蹑手蹑脚溜出去,在房子周围的道路散步,走上好几个小时,月亮好大好亮,像是某种液体结冻而成。散步时,他很努力不去想任何特定的事情,专注在眼前事物上,他注意到白天没看到的:路上的泥土好细,简直像沙子,他踩在上头时会扬起一朵朵小烟云;经过灌木丛时,细瘦的褐灰色小蛇在树下悄悄蜿蜒爬过。他走到海边,头上的月亮不见了,躲进破碎的云间。有好一会儿,他只听得见水声,但是看不到,天空充满温暖的潮气,仿佛这里的空气更浓密、更重。

或许死掉就是这么回事,他心想,然后明白其实也不算太差,于是比较释然了。

他本来以为,一整个夏天都要和一堆令他想起亨明的人在一起,一定会很痛苦,但结果却很愉快,甚至很有帮助。他带的那一班有七个学生,都是8岁左右,重度身心障碍、行动不便。尽管表面上有一部分时间是用来教他们认识颜色和形状的,但其实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跟他们玩:念书给他们听,推着他们的轮椅到游乐场,用羽毛搔他们痒。下课时,所有教室都打开朝向中庭的门,整个空间都是儿童,乘坐各式各样有轮子的奇特机械和交通工具,有时听起来仿佛充满了机械昆虫,发出吱嘎声、呼呼声或咕噜声。有的小孩坐轮椅,有的小孩乘坐小型的机器脚踏车沿石板路龟速前进,还有的小孩趴着,被皮带绑在一段光滑的木板上(看起来像装了轮子的小型冲浪板),然后用他们只到手肘的残肢在地上推着前进。另外还有少数几个小孩完全没有运输工具,他们坐在看护的膝上,看护的双掌托着他们的颈背。这些小孩最容易让他想起亨明。

有些坐机器脚踏车和轮椅的小孩会说话,威廉会轻轻朝他们丢海绵发泡大球,或在中庭里组织赛跑。开跑时,他总是跑第一,用夸张的慢速大步向前(不过也不能太夸张,像在搞笑,他希望他们认为他真的很努力想跑赢),但是在中途,通常是跑到三分之一,他会假装绊到什么,很壮观地摔倒在地,所有的小孩就会大笑着超过他。“起来,威廉,起来!”他们喊道。他会起来,但此时他们已经跑到终点,他就成了最后一名。有时他很好奇,他们是否羡慕他有这样灵巧的身手,跌倒了可以再爬起来。若是如此,那他是不是不该再这样跌倒了?可是当他问主管时,主管只是看着威廉,说那些小孩觉得他很滑稽,他应该继续跌倒才对。于是他每天都会跌倒,而且每天傍晚,他陪着学生等家长来接时,可以讲话的学生会问他明天是不是还会跌倒。“不可能。”他会充满信心地说,“你开什么玩笑?你以为我有多笨手笨脚?”那些小孩咯咯笑。

从很多角度来看,那都是一个美好的夏天。他住在麻省理工学院附近,那是裘德的数学教授的公寓(教授暑假去了德国莱比锡)。因为教授收的房租实在太少,他和裘德就忍不住替那房子做一些小小的整修工作,以示感激。裘德把四处堆得老高、摇摇欲坠的书整理好,又用补墙粉把一块因漏水而烂糊的墙面补好;他把松掉的门钮拴紧,还修好漏水的洗衣机,换掉马桶水箱里的浮球阀。他开始跟那个老师的另一个助理交往,是个哈佛的女生。有些夜晚她会过来,他们三人会做一大锅白酒蛤蜊意大利面,裘德会聊起他跟那位教授白天工作的状况。那位教授决定只跟裘德讲拉丁语或古希腊语,即使他要说的只是“我需要更多长尾夹”,或是“明天早上我的卡布奇诺一定要多加一份豆奶”。到了八月,他们在学校认识的朋友(还有哈佛的、麻省理工学院的、韦斯利学院的、塔夫茨大学的)陆续回到纽约市,会先跑来跟他们住一两晚,直到可以搬进自己的公寓或宿舍。他们住在那间公寓的日子即将结束,有天晚上他们邀请了五十个人来公寓屋顶开派对,同时帮马尔科姆弄了某种烤蚌野宴:在整根的玉米、贻贝和蛤蜊上头堆了潮湿的香蕉叶,然后拿去烤。次日早晨,他们四个好友捡起地上的贝壳,丢进垃圾袋,享受那种响板似的哗啦声。

但也是那个夏天,他明白自己不会再回家了。不知怎的,没了亨明之后,他和父母就没必要假装他们该齐聚一堂。他怀疑父母也有同样的感觉,他们从没谈过,但他从不觉得需要回去看他们,他们也没要求过。他们偶尔会通一下电话,对话一如往常,礼貌、实际而尽责。他向他们问起牧场如何,他们问他学校如何。大四那一年,他拿到了学校舞台剧《玻璃动物园》(The Glass Menagerie)的一个角色(当然了,他演的是来访的绅士),但他从没跟父母提过。后来毕业时,他跟他们说不必费事来东岸参加毕业典礼,他们也没跟他争,反正此时是母马生产的季节,就算没劝阻他们,他也不确定他们是不是有空来。那个周末,他和裘德被马尔科姆和杰比的家人收留,就算马尔科姆和杰比不在,还有很多同学邀请他们一起吃庆祝午餐、晚餐,或是出去玩。

“可是他们是你的爸妈啊。”马尔科姆每隔一年左右就会这么跟他说,“你不可能就这样再也不跟他们讲话。”但可以,可以做到:他就是个活生生的证明。他觉得,亲子关系就像任何人际关系:你要时时修剪、奉献、保持警觉,如果双方都不想付出努力,那怎么会不枯萎呢?除了亨明之外,他唯一怀念的就是怀俄明州,那种奢侈的单纯,那种近乎蓝色的深绿色树林,还有晚上帮马儿擦干身子后,它们身上散发出糖和粪便、苹果和泥炭混合的气味。

他读研究生时,他的父母死了,在同一年:父亲在一月心脏病发,母亲在同年十月中风。那时他回家了——他的父母老了,他已经忘记他们以前多么有活力,多么勤奋不懈,直到他看到他们衰老了好多。他们把所有一切都留给他了,但他还得还清他们的债务——这件事让他生出新的不安,因为长久以来,他一直以为亨明大部分的照护和医疗费用都是保险公司支付的,但他回去后才发现,亨明死后四年,他们每个月还得付医院一大笔钱,之后就没剩什么了:一些现金,一些债券;一个他过世许久的爷爷传下来的厚底银杯;他父亲折弯的婚戒,磨得光滑而白亮;一张亨明和阿克塞尔的黑白照片,他以前从没看过。他留着这些和其他少数几样东西。雇用他父母的牧场主早就过世了,但主人的儿子接手牧场,一直待他们很好,他已经雇用他们太久,可能远超过合理的程度,而且两场葬礼的钱也是他付的。

父母过世后,威廉终于想起他毕竟还是爱他们的,还想起他们曾教导他许多他珍爱的知识,而且他们从来不会跟他提出他做不到或满足不了的要求。在比较不厚道的时刻(就在几年前),他把他们无精打采、毫无异议就接受他对未来选择的事归因于缺乏兴趣。马尔科姆曾经半嫉妒、半同情地问他,什么样的父母,在他们唯一的孩子说他想当演员后,会什么反应都没有?(他后来道歉了。)但现在,年纪较长之后,他终于懂得感激他们,他们甚至从没暗示过他该回报些什么,例如他的成功、忠诚或关爱,甚至是忠实。他知道父母移民到美国来的原因之一,就是父亲曾在斯德哥尔摩惹上一些麻烦(他再也无从得知是什么样的麻烦)。他们绝不会要求他像他们一样,连他们都不太想当自己。

于是他开始了成年生活,过去三年就像在一个烂泥水塘中浮沉摸索,头上和周围的树遮住了光,使得眼前太暗,让他看不清自己置身的水塘是否有一条河流通往下游,还是座封闭的内陆湖,他可能在这个湖里耗上好几年、几十年或一辈子,跌跌撞撞地寻找一条从来不存在的出路。

如果有个指引他的经纪人,或许可以告诉他如何逃离这座湖,找到通往下游的路。但他还没有经纪人(他得够乐观,才能想着只是“还没有”),于是他被留在这里,跟其他的寻觅者在一起,寻找那条难以捉摸的支流,少数找到的人可以离开这个湖,而离开后没人想再回来。

他愿意等待。他已经等了许久。但最近,他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耐心变得尖锐,成为某种裂开的、粗糙不平的东西,甚至裂成一堆碎片。

然而,他不是个容易焦虑的人,也没有自怜自艾的倾向。的确,有些时刻,当他从奥尔托兰餐厅回家,或是去排练一出戏回来(他演一星期的酬劳近乎为零,少到连去餐厅点个套餐都不够),走进公寓时,他会有一种成就感。只有对他和裘德而言,利斯本纳街的公寓才可视为一种成就——尽管他努力整修,裘德努力打扫,这里看起来还是一副凄惨模样,而且有种鬼鬼祟祟的感觉,好像连这地方都不好意思自称是一间真正的公寓——但在那些时刻,他偶尔发现自己想着,“这样就够了。这样已经超过我的期望了。”来到纽约,长大成人,站在舞台上说着别人的话!那是一种荒谬的人生,一种非人生,一种他父母和哥哥绝不会梦想拥有的人生,然而他现在每天都可以梦想这样的人生了。

但接着,那种感觉会消散,留下他独自一人看着报纸的文艺版,阅读其他人做着的那些事,而他根本没有那么宽广、那么傲慢的想象力去梦想。在这些时刻,他感觉整个世界好大,他所置身的这个湖好空,夜里好黑,他会希望自己回到怀俄明,站在车道的尽头等待亨明。在那里,他唯一要找到的路,就是回他父母木屋的那条小径,门廊上的昏黄灯光犹如蜂蜜,洗去了黑夜。

* * *

你看到的办公室生活是第一种:他们四十个人在主办公区里,每个人都有一张办公桌,劳施的玻璃墙办公室在一端,离马尔科姆的办公桌最近,而托马森的玻璃墙办公室则在另一头。他们两人之间的主办公区有两面玻璃墙,一面俯瞰着第五大道,面向麦迪逊广场公园;另一面墙则面对百老汇大道,可以看到底下那条死气沉沉、黏着口香糖渣的灰色人行道。这种办公室生活从每星期一到星期五的早上10点正式开始,直到下午7点。在这种生活里,他们奉命做事:调整模型,草图一画再画,解译劳施那难认的潦草字迹以及托马森明确得像是印出来的指示。他们不讲话,也不凑在一起。每当客户进来,跟劳施和托马森到主办公区正中央那张玻璃长桌开会时,他们也不会抬头看。如果客户很有名(现在这样的状况越来越多了),他们就把头埋得极低,静悄悄的,静得连劳施都开始讲悄悄话,难得地配合起了办公室的音量。

然后还有办公室的第二种生活——真正的生活。反正托马森已经出现得越来越少,所以他们期待的是劳施离开。有时他们要等好久,劳施这个人,尽管总是到处参加派对、巴结媒体、发表意见、观光旅行,但他工作其实很卖力。虽然他可能会出去参加一些公开活动(开幕酒会或是演讲),但他还是有可能回来,于是大家得赶紧匆忙收拾,好让他回来时看到的办公室和离开时的一样。但最好是等到他彻底离开,即使这表示要等到9点或10点。他们长期跟劳施的助理打好关系,常常帮她买咖啡和可颂面包,知道他们可以相信她所掌握的关于劳施进出的情报。

一旦劳施下班、不再回来,整个办公室立刻从南瓜变成了马车。音乐打开(他们十五个人轮流放自己喜欢的),外卖餐厅的菜单拿出来,每个人的电脑上为瑞司塔建筑师事务所进行的工作被收回电子档案夹中,进入休眠模式,那一晚不再被理睬。他们任由自己浪费一小时,模仿劳施那种奇怪的日耳曼人式的低沉声音(他们有些人认为他其实是新泽西州帕拉默斯人,后来改了这个名字——约普·劳施,怎么可能不是假的?——又装出一副浓重的口音,好隐瞒他是个无趣的新泽西人的事实,而且他的本名大概是杰西·罗森堡);而模仿托马森,就会学他不甘寂寞时,气呼呼地从办公室这头走到那头,没有特定对象地咆哮:“这是工作,各位!这是工作啊!”他们取笑事务所里最资深的主任建筑师多米尼克·张,他很有才华,但逐渐变得愤世嫉俗(除了他自己之外,每个人都觉得他显然当不上合伙人了,无论劳施和托马森怎么一再跟他保证);他们甚至取笑他们做过的设计方案:那座以卡帕多西亚的石灰华所建造的新科普特教堂,后来没盖成;日本轻井泽那栋没有明显结构的房子,如今缺乏特征的玻璃表面上流淌着锈斑;西班牙塞维利亚那座食物博物馆,本来有希望得奖,结果没得;圣卡塔琳娜那座玩偶博物馆,根本不该得奖的,却得了。他们取笑自己上过的学校(麻省理工学院、耶鲁大学、罗得岛设计学院、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学),取笑尽管他们都曾被警告,说他们的人生会惨上好几年,但他们所有人都一致假设自己会是例外(而且现在仍然一致暗自这么以为)。他们取笑自己赚的钱好少,取笑自己27岁、30岁或32岁了,还跟父母住、跟室友住、跟从事金融业的女友住、跟从事出版业的男友住(还得压榨你从事出版业的男友,因为他赚得比你还多,真是太惨了)。他们吹嘘如果当初没进悲惨的建筑业,他们会做哪一行:他们会成为策展人(大概是唯一赚得比现在少的工作)、葡萄酒侍酒师(好吧,唯二)、画廊老板(唯三)、作家(好吧,唯四——显然他们没有一个有赚钱的能力,再怎么想象都没用)。他们为了自己喜欢的建筑物和讨厌的建筑物而吵架。他们为了这个画廊的摄影展和另一个画廊的录像艺术展而争执。他们大声讨论评论家,还有餐厅、哲学、材质。他们同情彼此有同辈获得成功,也对于有同辈完全离开这一行,跑去门多萨养骆马,去安娜堡当社工人员,或去成都当数学老师而幸灾乐祸。

白天时,他们扮演建筑师。有时会有客户来,目光缓缓在办公室里打转,然后停留在其中一人身上,通常不是玛格丽特就是爱德华,这两个是俊男美女,而不习惯目光焦点被人抢走的劳施,就会把客户注意的那个人叫过来,好像把一个小孩叫到成人的晚餐席上。“啊,是的,这位是玛格丽特。”他说,此时客户打量着她,就像几分钟前他打量着劳施的蓝图一样(那蓝图其实是玛格丽特完成的)。“她很快就会把我给干掉啦,我很确定。”然后他会大笑,笑得很悲惨、很刻意,像是海象在叫,“啊——哈——哈——哈!”

玛格丽特会微笑着打招呼,然后一转身就朝他们翻白眼。但他们知道她想的跟他们所有人都一样:去你的,劳施。还有:什么时候?什么时候我会取代你?什么时候轮到我?

同时,他们也只能继续扮演建筑师:在辩论、大喊、吃东西之后,大家安静下来,办公室充满点击鼠标、把各自的工作从档案夹里拖出来打开的空洞声响,还有铅笔画过纸张的沙沙声。虽然他们的上班时间都一样,也使用同样的公司资源,但从来没有人要求看别人的工作,仿佛他们一起决定要假装别人的工作不存在。于是你工作,画出你梦想中的结构,把一道道拋物线弯成梦想的形状,直到半夜12点,然后你离开,总是开着同样的蠢玩笑:“十个小时后见啦。”或者九个小时,或者八个小时——如果你运气真的不错,如果你这一晚真的完成了很多工作。

今晚马尔科姆独自离开办公室,而且颇早。即使他跟其他同事一起走出去,他也没办法跟他们一起去搭乘地铁,其他人都住在下城或布鲁克林,而他住在上城。独自走出来的好处就是不会有人看到他拦出租车。他不是办公室里唯一有富爸爸的人,凯瑟琳的爸妈也很有钱,此外他很确定玛格丽特和弗雷德里克家境也不错。但他还跟他的富爸爸住在一起,其他人则没有。

他招了辆出租车。“71街和列克星敦大道交叉口。”他告诉司机。碰到司机是黑人时,他总是说列克星敦大道。如果司机不是黑人,他就会比较诚实:“在列克星敦大道和公园大道之间,靠公园大道。”杰比觉得他这样,说好听一点是荒谬,说难听一点就是侮辱人。“你以为他们要是认为你住列克星敦大道,而不是公园大道,就会觉得你比较像帮派分子吗?”他问,“马尔科姆,你也太蠢了。”

多年来,他和杰比为了黑人身份吵过很多架,这是其中之一,或者更精确地说,为了他不够黑而吵。另一次为了出租车吵架,起因是马尔科姆说(很蠢,他一说出口,就知道自己犯了错),他在纽约叫出租车从来没有困难,所以或许是那些抱怨的人太夸张了。那是大三那年,他和杰比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去参加黑人学生联盟每周一次的聚会。杰比听了他的出租车感想,当场瞪大眼睛,厌恶又觉得可笑。不过,当另一个来自亚特兰大、自以为是的混蛋男生告诉马尔科姆说,第一,他几乎不算是黑人;第二,他只是外黑内白的奥利奥饼干;第三,因为他母亲是白人,所以他无法完全了解身为真正黑人所面临的挑战,此时杰比跳出来捍卫他——杰比总是嫌他不够黑,但他可不喜欢别人这么说,尤其不喜欢外人在他们面前说三道四。杰比所谓的外人,就是除了他们四个之外的人,更精确地说,就是其他黑人。

马尔科姆回到他父母位于71街(比较靠近公园大道)的房子,忍受着父母亲从二楼吼出的夜间盘问(“马尔科姆,是你吗?”“是!”“你吃了没?”“吃了!”“你还饿吗?”“不饿!”),然后上楼回到他的小窝,再度检讨他人生的几个主要困境。

虽然杰比这一晚没能听到他和出租车司机的交谈,但马尔科姆因为这场谈话所产生的愧疚和自我厌恶把种族提升到了今夜清单上的第一名。对马尔科姆来说,种族一直是个挑战,但在他们大二那年,他忽然灵光一闪,想到一个他自认绝妙的逃避方式:他不是黑人,他是后黑人(后现代主义进入马尔科姆意识的时间,比其他任何人都晚,因为他一直避免选择文学方面的课程,算是对他母亲的一种消极反抗)。不幸的是,他的解释说服不了任何人,最不能接受的就是杰比,而马尔科姆已经开始认为杰比不太算是黑人,而是前黑人,仿佛黑人身份就像涅槃一样,是一种他不断努力要进入的理想状态。

但无论如何,杰比又找到一个方式赢过马尔科姆,因为就如同马尔科姆发现了后现代身份,杰比也发现了行为艺术(他修的那门课“身份认同即艺术:实现的转化和当代身体”,尤其是某些留小胡子的女同性恋的菜。她们会把马尔科姆吓坏,但出于某些原因,却特别吸引杰比)。李·洛萨诺(Lee Lozano)太让他感动了,因此他决定用他的期中作业执行一个向她致敬的计划,标题为《决定抵制白人(仿李·洛萨诺)》,在这个计划中,他不能跟任何白人说话。一个星期六,他半带歉意、但主要是很自豪地向三位好友解释这个计划——因为当天半夜12点开始,他就完全不跟威廉讲话了,然后他把跟马尔科姆讲的话减少到一半。而裘德的种族不明,他继续跟他讲话,但只用谜语或禅宗公案的方式,以呼应他族裔的未知性。

光是从裘德和威廉彼此交换的表情,短暂又没有丝毫笑容,但其中充满含义(他总是怀疑他们两个背着他暗中经营友谊,把他排除在外),马尔科姆看得出他们被这个事情逗得很乐,也准备好要迎合杰比。至于马尔科姆自己,他猜想这么一来,杰比有一阵子不大会烦他,他应该感到庆幸,但他既不庆幸也没被逗乐。他很不高兴,因为杰比对种族这么轻佻、不当回事,而且他利用这么一个愚蠢、耍花招的计划(大概还会拿个A)去论断马尔科姆的身份认同。这明明不关杰比的事,他没有资格批评的。

在这个计划的条件下跟杰比一起生活(说实话,他们的生活什么时候不必配合杰比的怪念头或异想天开?),其实就跟平常的状况差不多。尽管谈话次数减到最少,但杰比可没减少要马尔科姆帮些小忙的次数。有时要马尔科姆去商店买个东西,马尔科姆去洗衣服时也要顺道帮他的洗衣卡储值,或说他要去上西班牙课,得向马尔科姆借《堂吉诃德》,因为他自己的掉在图书馆地下室的男厕里了。他不跟威廉说话,但还有很多非口语的沟通方式,包括发一大堆手机短信和写纸条(“雷克斯那边要播放《教父》,一起去?”)递给他,马尔科姆很确定这可不是洛萨诺的本意。而且杰比跟裘德那种二流尤内斯库式的沟通法,碰到需要裘德帮他做微积分作业时,就全部取消了。此时,荒谬剧大师尤内斯库忽然变成意大利独裁者墨索里尼,尤其是尤内斯库发现他还有另一批习题根本没开始做,因为他一直在图书馆的男厕里忙,而再过四十三分钟就要上课了(“可是这些时间你做得完,对吧,小裘?”)。

当然了,杰比还是维持一贯的作风,而他们的同龄人很容易就会被这类油滑的东西所吸引,杰比的小小实验登上了校刊,接着一个新的黑人文学杂志《真诚悔改》也报道了,而且有一小段时间成为校园话题。这种瞩目重新燃起杰比对这个计划逐渐失去的热情——他才进行了八天而已,马尔科姆看得出他有时几乎憋不住要跟威廉讲话了——于是他又撑了两天,才得意地宣布这个实验很成功,他的观点已经得到充分表达了。

“什么观点?”马尔科姆问,“你不讲话照样也可以搞得白人很烦啊,就跟你讲话的时候没两样。”

“啊,去你的,马尔科姆。”杰比说,但口气并不强烈,因为他得意得根本懒得跟他吵,“你不会懂的。”然后他就跑去找他男友了,他男友是个有张螳螂脸的白人,总是用一脸热情和崇拜的表情看着杰比,让马尔科姆觉得有点想吐。

当时,马尔科姆相信自己对种族的不安之感只是暂时的,每个人上大学都会经历,等到毕业,不安就会逐渐消失。他从来不觉得身为黑人会特别焦虑或特别光荣,顶多只有一些隐约的感受。他知道自己应该对生活中的某些事情有某些感觉(比如出租车司机),但不知怎的那只是理论上的,他自己并没有亲身体验过。但是黑人身份是他们家庭故事的基本要素,这故事他们讲了又讲,到最后都磨得发亮:他父亲是他服务的那家投资公司有史以来的第三位黑人董事兼总经理,是马尔科姆所就读的那所以白人为主的预备学校的第三位黑人校董,还是一家大型商业银行的第二位黑人财务长(马尔科姆的父亲生得太晚,做什么都不可能是第一个黑人,但是在他晋升的这块街区——96街以南、57街以北,以及第五大道以东、列克星敦大道以西——他还是像偶尔栖息在他们家对面公园大道某栋大楼顶端的红尾鵟鹰一样稀少)。在成长的过程中,他父亲是黑人的事实(以及他自己是黑人的事实),总是被其他更重大、在他们的纽约生活里更有分量的事情盖过。比方说,太太在曼哈顿文学圈的杰出地位,以及最重要的,就是他的财富。马尔科姆一家人所居住的纽约市,不是根据种族界限划分,而是以纳税等级划分的,而且马尔科姆从小就被金钱所能买到的一切保护得太好,不受外界任何事物侵扰,包括偏执心态——回顾起来似乎是如此。事实上,直到上了大学,他才有机会真正面对其他黑人所经历的遭遇,或许更令人震惊的是,他意识到家里的钱是如何让他跟这个国家的其他人格格不入的(虽然这是假设他的同学足以代表这个国家的其他人,但实际上当然不是)。即使到了今天,跟裘德认识快十年了,他还是难以理解裘德成长的环境有多么贫困——当他终于明白裘德带来上大学的那个背包里头装的东西确实就是他所有的财产时,他根本不敢相信。那种感觉强烈到简直像是有形的,深刻得让他忍不住告诉父亲,他平常并不习惯让父亲看到自己天真的证据,很怕引来父亲的一顿教训。马尔科姆感觉到,就连他皇后区贫苦人家出身的父亲(祖父母都得工作,每年只能买一套新衣服)听了都很震惊,只不过他极力掩饰,还说了童年的一个故事(有关他们必须等圣诞节过了的次日才去买圣诞树),仿佛没有特权是一种比赛,即使另一个人已经毫无疑问地胜利了,他还是决心要赢。

总之,在你大学毕业六年后,种族似乎越来越不是决定性的特征,而那些还在死守着种族,将它视为自己身份核心的人,看起来就会显得幼稚,甚至有点可悲,好像紧抓着年轻时对国际特赦组织或低音号的强烈兴趣不放:这种过时又令人难为情的事情,在申请大学时被强调到神化的地步。但以他现在这个年纪,一个人身份中真正重要的,就是性能力、专业成就,以及金钱。而在这三个方面,马尔科姆也都失败了。

金钱先放在一边。有一天,他将继承巨额财产。他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因为他从不觉得有必要问,也没人觉得有必要告诉他,所以他知道一定相当可观。当然,不像埃兹拉那么多,可是——好吧,或许真有埃兹拉那么多。多亏他母亲对炫富的反感,马尔科姆的父母刻意过得比较简朴,所以他从不知道他们住在列克星敦大道和公园大道之间,是因为他们住不起麦迪逊大道和第五大道之间,还是因为他父母觉得住在麦迪逊大道和第五大道之间太招摇了。他很愿意自己赚钱,真的,但他可不会拿这种事情折磨自己。他会试着自己奋斗,但这不见得能完全由他自己做主。

但是性,或是性成就,则是他必须负起责任的。他不能把缺乏性生活归咎于自己选择了一个薪水低的行业,或归咎于他父母没有适度地激励他(或者他可以归咎给父母?马尔科姆从小就得忍受父母漫长的爱抚,还常常当着他和弗洛拉的面。现在他很好奇,他们那样炫耀自己的本领,是否让他心中的好胜精神减低了)。他上一次认真谈恋爱,是三年多前的事了,跟一个名叫伊莫金的女人,后来她甩了他,变成了女同志。即使到现在,他还是不清楚自己真的是身体上受伊莫金吸引,或只是很放心有个人做决定,而他乐意听从。最近碰到伊莫金时(她也是建筑师,不过是在一个专门盖实验性低收入住宅的公益团体服务——正是马尔科姆觉得自己会想做的那种工作,尽管他心底并不想),马尔科姆开玩笑说,他忍不住觉得是自己把她逼成女同志的(他真的是在开玩笑),但伊莫金忽然发起火来,说她一直是女同志,之前跟他在一起,是因为他似乎对性很困惑,她觉得自己或许可以帮忙开示他。

但在伊莫金之后,他就没再跟谁交往了。啊,他是怎么回事?性和性倾向,这两件事都是他在大学时代就该搞清楚的,大学是最后一个容忍,甚至鼓励这类困惑的地方。他二十出头时,曾试过跟不同的人谈恋爱——有的是弗洛拉的朋友,有的是同学,还有一个是他母亲的客户,刚写了一本纯文学纪实小说,主角是一个对性困惑的消防员——但还是不知道自己会被什么样的人吸引。他常常想,身为同性恋者(尽管他也常常受不了自己这样想,但不知怎的,同性恋者的身份就像种族一样,都是大学的领土范围,你可以用这个身份在大学里待一段时间,直到你更成熟,进入更适当、更务实的领域),最大的吸引力,就是伴随而来的附带属性,包括种种政治主张和理想,以及同性恋者信奉的美学。他似乎缺乏身为黑人那种受害和受伤的意识,以及永无休止的愤怒,但他很确定自己具备了同性恋者所应有的兴趣。

马尔科姆常会幻想自己有点爱上威廉,又有几度想着自己爱上了裘德,上班时,他有时会不自觉盯着爱德华看。有时他注意到多米尼克·张也凝视着爱德华,然后他就会阻止自己再看,因为他最不想成为的人,就是凄惨、45岁的多米尼克,在一家他永远不可能成为合伙人的事务所里,色眯眯地盯着一个同事看。几星期前,他去威廉和裘德合租的公寓,表面上是去量尺寸,帮他们设计一个书柜。威廉在他面前倾身要去拿沙发上的卷尺,他整个人这么靠近,忽然令人难以负荷,于是马尔科姆编了个借口说要赶回办公室,就忽然离开了,惹得威廉在后头直喊他。

他真的回到了办公室,也不管威廉传来的简讯,就坐在电脑前,视而不见地盯着眼前的那些档案,再一次想着自己为什么要加入瑞司塔建筑师事务所。最惨的是,答案实在太明显了,问都不必问:他加入瑞司塔是为了讨父母的欢心。在建筑研究所的最后一年,马尔科姆有两个选择,他可以选择跟两个同学杰森·金和索纳尔·马尔斯一起工作(他们正要创业,金主是索纳尔的祖父母),或是加入瑞司塔。

“你一定是在开玩笑。”当马尔科姆说出自己的决定时,杰森说,“你知道在那种地方当建筑设计师,会是什么样的状况吧?”

“那家事务所很棒。”他坚定地说,口气像他母亲,杰森翻了个白眼。“我的意思是,这家事务所的名字放在履历表上会很好看。”但就连他说这话的时候,也已经明白自己真正的意思(更糟的是,他担心杰森也心知肚明):这间事务所的名字,他父母在鸡尾酒会上说出来会很有面子,而且他父母的确很喜欢提。“两个小孩。”有回在母亲某个客户的庆功晚宴上,马尔科姆无意间听到他父亲对某个女人说,“我女儿在FSG文学出版社当编辑,我儿子在瑞司塔建筑师事务所工作。”那个女人发出赞叹声。马尔科姆本来正打算找机会跟父亲说他想辞职,一听到这番话马上畏缩了。在这样的时候,他会很羡慕他的好友们,原因正是他一度怜悯他们的:没有人对他们抱任何期望,他们的家人很平凡(或根本没有家人),他们可以单凭自己的野心去开创自己的生活。

现在呢?现在杰森和索诺尔有两个案子登上《纽约》杂志、一个登上《纽约时报》,而马尔科姆还在做他研究所第一年做的事情。他服务于一家建筑师事务所,老板是两个做作的男人,事务所的名字很做作,是根据安妮·赛克斯顿(Anne Sexton)一首做作的诗命名的,而且领的薪水低得要命。

看来当初他读建筑研究所是出于最糟糕的原因:因为他喜欢建筑物。这是个体面的爱好,而且从小只要跟着家人去旅行,他父母就会任由他去参观各种大宅或历史建筑物。年纪还很小时,他就总是在画想象中的建筑物,建造想象中的结构。那是一种抚慰,也是一种寄托——他无法清晰表达、无法决定的一切,似乎都可以用一栋建筑物解决。

但是本质上,他觉得最难为情的事情也是这个:不是他对性的贫乏知识,不是他背离自己的种族倾向,不是他无法脱离父母、自食其力、表现得像个独立自主的人。而是当他和同事晚上加班时,大家都在深入探索自己心目中的梦幻结构、描绘或规划那些不太可能实现的建筑物时,他却什么也没做。他已经失去想象的能力了。于是每天晚上,当其他人在创作时,他只是在抄袭:他画出在旅途中看过的建筑物,以及其他人梦想并建造的建筑物,还有他住过或参观过的建筑物。一次又一次,他只是去做别人已经做出来的东西,甚至懒得改善,只是模仿而已。他28岁了,他的想象力已经弃他而去,他只是个抄袭者。

这把他给吓坏了。杰比有他的作品,裘德有他的工作,威廉也有他的梦想。如果马尔科姆再也无法创造出任何东西呢?他好想回到童年时代,只要在自己的房间,在一张纸上画画就够了。那时他不必做决定,不必管身份认同,他的父母会替他选择。他唯一要专心做的,就是用手上的建筑角尺,画出干净利落的一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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