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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等待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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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太阳神的骏马,”他说, “和阿波罗的一流御术! 不管你有什么,我敢打赌, 我必定叫你低头服输。” 我们已经知道弗列德心里记挂着一笔债务,以他无忧无虑的个性,这种不足挂齿的负担通常困扰他不会超过几小时,只是这笔债务情况特殊,让他一想到就格外心急。他的债主班布里奇是地方上的马贩子,镇上那些沉迷于“寻欢作乐”的公子哥都爱跟他往来。 每逢假期,弗列德不免需要更多娱乐,手头上的钱经常不敷使用。班布里奇倒是热心助人,不管是弗列德平日租马还是有一回不小心骑坏一匹优质猎马,都允许他赊账,甚至拿了一笔小钱借给他,让他偿还撞球输掉的钱。 债务的总金额是一百六十镑。班布里奇一点也不担心他不还,因为他确定弗列德有靠山。不过他要求弗列德立字据。最初弗列德给的是一张自己签名的借据。三个月后借据展期,重新开立,这回签名加上了凯勒伯·葛尔斯。办这两次手续时,弗列德都有信心自己还得起钱。他对未来充满希望,觉得会有大笔大笔的金钱供他挥霍。 你多半不认为这种信心有什么外在的实质依据。我们都知道,这种信心是某种精致又虚幻的东西,它能带来宽慰,让我们期待某些东西的出现。比如上天的智慧、朋友的愚蠢、神秘的好运,或我们个人在宇宙中更神秘的崇高价值,为我们带来可喜的结果,而这个结果恰恰符合我们对衣饰和一切风雅事物的高尚追求。 弗列德确信他能得到姨父的赠礼,也相信他会交上好运,可以凭借“交易”,让一匹价值四十镑的马慢慢变成随时可以换成一百镑现金的马。“鉴赏力”通常等于一笔数额不定的现金。再怎么说,就算发生了只有最病态的疑虑才能想象的倒霉事,弗列德始终(在当时)都有他父亲的口袋可以仰赖。因此,他美梦中的资产可说数量可观,绰绰有余。至于他父亲的口袋有多深,弗列德只有模糊的概念:生意原本就有赚有赔,不是吗?某一年的亏损,另一年的盈余就能弥补,不是吗?温奇一家人过着优渥阔绰的生活,倒没有什么特别奢华的排场,只是遵循家族的生活习惯与传统,所以年幼的孩子们没有节俭的概念,年纪较大的兄姐也保有孩提时的想法,觉得他们的父亲只要愿意,多少钱都拿得出来。温奇先生也有些米德尔马契的奢华习气,打猎、酒窖、晚宴,花钱如流水。温奇太太在很多家商铺都可赊账,那种想买就买、不必为付钱烦心的感觉还真痛快。不过弗列德知道,责怪孩子乱花钱是父亲的天性。每回他不得已说出自己积欠的债务,总是会引发一场小型风暴,父亲会痛斥他挥霍无度。弗列德不喜欢屋子里的狂风暴雨,但他太孝顺,不敢对父亲不敬,顺从地承受父亲的雷霆震怒,相信很快就会雨过天晴。只是,母亲的泪水不免令他苦恼,而且他被迫绷着脸,暂时没办法逗乐取笑。弗列德天生好脾气,如果他因为挨骂眉头深锁,主要也是觉得这种时候不适合嬉皮笑脸。很显然,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换一张有朋友担保的借据。有何不可?他拥有希望提供的充分保障,有什么理由不把负担转嫁到别人身上?只是,那些名字派得上用场的人通常消极悲观,不愿意相信世间的规则必然对性格开朗的年轻绅士有利。 当我们需要请人帮忙时,就会重新检视朋友圈,肯定他们的优点,原谅他们的轻微冒犯,一个个掂量,看看哪个人会热心地给我们方便。而我们自己需要帮助的那种急切感,也像其他热情一样具有感染力。然而,总是有一些人热心不足。这些人必须等到其他人拒绝之后,才会被列入考虑。结果是,弗列德删掉所有朋友的名字,只剩下一个。因为向那些人开口不是件愉快的事,而他暗自相信,不管一般人怎么样,自己至少有权力免除一切不愉快的事。若说他有朝一日会落入悲惨境地,穿洗得缩水的长裤,吃冷掉的羊肉,没有马匹代步,只得靠双腿走路,或者以任何方式“抬不起头”,简直荒唐至极,彻底违背大自然赋予他的乐观天性。弗列德一想到还不出这点钱就被人瞧不起,实在伤透脑筋。于是,最后他选上了那个最穷却最好心的朋友,也就是葛尔斯。 葛尔斯一家人都喜欢弗列德,正如他也喜欢他们。在他和罗莎蒙德年幼时,葛尔斯家境还不错,两家人因为费勒斯东的两次婚姻(第一次娶葛尔斯的妹妹,第二次娶温奇太太的姐姐)也算沾亲带故,因此有点情谊,只不过是以孩子们的关系为主。他们小时候用玩具茶杯喝茶,整天玩在一起。玛丽是个野丫头,六岁的弗列德觉得她是全世界最好的女孩,从雨伞上切下一截黄铜,做成戒指送她,说她是他的妻子。从小学到大学,他一直跟葛尔斯家保持亲近,也把他们家当自己的第二个家,虽然他父母早已经不跟葛尔斯家来往。即使当年葛尔斯还算富有的时候,温奇夫妇在他和他太太面前就是一副纡尊降贵的高姿态,因为米德尔马契还是有鲜明的阶级观念。虽然老牌制造商也跟公爵一样,不能只跟同等级的人来往,却也意识到自己拥有某种固有的社会优越感。这种优越感在实务上表现得巨细靡遗,却无法用任何理论描述出来。 葛尔斯做过勘测员、估价员和中介,后来的营造生意垮了,一事无成的履历因此再添一笔。他把营造公司转让给别人,接下来那段时间,他留在公司为新业主管理事业,一家人省吃俭用过日子,只为了还清所有债务,如今他无债一身轻。有些人觉得葛尔斯想尽办法清偿债务是个好榜样,对他肃然起敬。可是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像样的家具和成套的餐盘刀叉,光靠别人的尊敬,还是不能与其他人平起平坐。温奇太太跟葛尔斯太太相处时总觉得别扭,经常说她是必须养活自己的女人,意思是说葛尔斯太太婚前当过老师。在这种情况下,熟知林德利·默里[Lindley Murray(1745—1826),美国文法专家,他写的英语文法教科书在美国与英国被广泛采用。]和《曼纳欧的问题》[Mangnall’s Questions,英国女教师曼纳欧(Richmal Mangnall,1769—1820)编撰的教科书,内容包括历史与各领域的问答。],充其量就像布商懂得辨认印花棉布商标,或导游熟知外国风土人情。经济条件不错的女人不需要懂那些。自从玛丽去费勒斯东家帮忙管家以后,温奇太太对葛尔斯家的嫌弃转变成某种更实质的东西:她担心弗列德跟这个毫不出色的女孩私订终身,毕竟那女孩的父母“日子过得那么寒酸”。弗列德知道妈妈的心事,在家里从来不提他拜访葛尔斯太太的事。其实他最近去得更勤了,因为他对玛丽的爱慕之心越来越强烈,所以越来越喜欢亲近她的家人。 葛尔斯在镇上有间小办公室,弗列德就是去那里找他帮忙。他轻而易举就达到目的,因为过去不计其数的痛苦经验,仍不足以让葛尔斯学会慎重处理自己的事,或提防一直以来还算可靠的朋友。再者,他对弗列德评价极高,深信“这孩子一定有出息,本性善良又重感情,绝对值得信任”。葛尔斯心里就是这么想的。他是那种“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稀有人类,会为他人犯的错误感到羞愧,从来不愿刻意提起。因此,他宁可专心思考让木材更结实的方法或其他巧妙设计,也不会花心思去揣测别人的用心。就算他不得不责怪别人,也得先把手边的纸张东挪西移,或用手杖在地板上描画各式图形,或数一数口袋里的零钱,才能那么做。他宁愿帮别人做事,也不愿挑他们的错处。如果由他来维护纪律,效果只怕非常有限。 弗列德陈述自己的债务状况,说他不想麻烦他父亲,还说他确定很快就有钱可以还清债务,不会造成任何人的不便。葛尔斯听他说话时把眼镜往上推,凝视这个他最喜欢的年轻人清澈的双眸,对他的话深信不疑,将过去的诚实和对未来的信心混为一谈。不过,他认为这是个提出善意规劝的好机会,决定在签名之前先来一番颇为严正的告诫。于是他接过借据,挪好眼镜,衡量签名的位置,伸手拿笔,看了看,蘸了墨水,再看一看,而后把借据往外推了一下,再次将眼镜往上推,两道浓眉末端的纹路加深,让他的表情显得格外和善(请原谅我如此详尽的描写,如果你认识葛尔斯,就会喜欢上这些细节)。 他用轻松的语调说:“那匹马的膝盖摔断了,真不幸,是吧?还有这些交易,碰上不安好心的马贩子,你准要吃亏。孩子,下回你得精明点。”葛尔斯把眼镜拉下来,照惯例一丝不苟地签下名字,因为他在生意上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做到最好。他的头歪向一边,端详那一个个比例准确的偌大字母和最后那一笔花式收尾,而后把借据交给弗列德,说声“再见”,继续斟酌詹姆斯新建村舍的设计图。或许是因为他太专心工作而忘了借据的事,或许是基于某种葛尔斯更心知肚明的因素,葛尔斯太太始终不知道这件事。 这件事之后,弗列德的世界起了变化,不但改变了他对未来的看法,他姨父费勒斯东赠送的那笔钱也变得非常重要,让他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先是期待太高,而后失望太大。他没有通过毕业考试,求学期间累积的债务因此更令他父亲震怒,在家里掀起一场前所未有的暴风雨。温奇信誓旦旦地说,如果今后弗列德再弄出这种烂摊子,就把他赶出门,让他自生自灭。到现在他对儿子还是没有好脸色,因为事到如今,弗列德才说他不想当牧师,不想“继续走那条路”,气得他暴跳如雷。弗列德知道,如果不是因为家人和他自己都暗自相信他是姨父的继承人,他的下场会更凄惨。老费勒斯东向来以他为荣,明显喜爱他,让他的行为得到了更多的宽容。就像年轻的贵族偷窃珠宝,我们会说他得了盗窃癖,提起这件事时还会露出充满哲理的笑容,绝不会像处罚偷拔萝卜的小乞丐一样,将他送进感化院。事实上,米德尔马契大多数人嘴上没说,心里都相信老费勒斯东会留一大笔财产给弗列德。 在弗列德心目中,他急难时姨父的雪中送炭,或幸运时的锦上添花,永远是构成他虚幻前途的难以计量的基础。可是那笔现金赠礼是可计量的,如果拿来还债,还有一定的差距,那个差距只能靠弗列德的“鉴赏力”或其他形式的好运弥补。先前为了解决传言中假借名义借钱的事,他父亲出面替他去拿布尔斯特罗德的证明,所以不能再请父亲掏钱补足他实际积欠的款项。弗列德还算机灵,看得出愤怒会混淆判断力,知道那样一来,他否认以姨父的遗嘱借钱的事,就会被认定为说谎。他跟父亲坦白一件烦心事,另一件则略过不提。在这种情况下,全盘揭晓势必造成一种印象,那就是他先前蓄意隐瞒。弗列德自夸从不骗人,连无伤大雅的小谎也不曾说过。每回提到罗莎蒙德的小伎俩(只有同胞兄弟才会这样指控美丽的女孩),他总是耸耸肩,扮个显眼的鬼脸。他宁愿多吃点苦,少享点乐,也不愿被别人当成骗子。正是基于这种内在的强大压力,弗列德才会明智地将八十镑交给母亲保管。可惜的是,他没有立刻把钱交给葛尔斯。他打算再弄个六十镑,凑足全部债款,为此,他留二十镑在身上充当种子,希望通过鉴赏力的栽培,加上好运的灌溉,能得到超过三倍的收成。但是那片田地是年轻少爷无边无际的心灵,又有各种数字任他使用,那样的乘法运算其实非常不乐观。 弗列德不是赌徒,他没有那种特殊疾病:迫切需要为一次机会或冒险绷紧全身上下的神经,就像酒鬼离不开酒瓶。他只是小赌怡情,那种倾向不像酒精那么强烈,而是由含有丰富乳糜的最健康的血液输送,让人维持欢乐的假象,根据内心的期望塑造结果,不担心自己的遭遇,只看见同一条船上的其他人具备什么样的优势。乐观的希望喜欢任何形式的冒险,因为成功是必然的。只有尽可能押下更多赌注,才能得到更多乐趣。弗列德喜欢打猎和越野障碍赛马,同样也喜欢赌局,尤其是台球。他更喜欢赌局,因为他需要钱,希望能赢。可惜那价值二十镑的种子都栽种在诱人的绿色球桌上,白白糟蹋了——除了顺手花掉的那些。约定的还款日渐渐逼近,弗列德发现他手边只剩交给妈妈保管的那八十镑。他那匹气喘吁吁的老马是很久以前姨父费勒斯东送他的礼物。温奇向来不反对儿子养马,基于自己的生活习惯,即使儿子不成材,他仍然觉得养马是合理需求。因此,那匹马是弗列德的财产。眼见还款日在即,尽管失去马匹,人生会少掉很多乐趣,他仍然决定做出这个牺牲,他怀着英雄气概下了这个决心。那英雄气概是被逼出来的,因为他害怕对葛尔斯食言,也因为他爱玛丽,重视她对他的观感。 他要出门去参加第二天早上在杭斯里的马市。那么他要直接卖了马,带着钱搭公共马车回家吗?嗯,那匹马恐怕卖不到三十镑,何况谁知道事情会有什么转机,不碰碰运气未免太蠢笨。他觉得自己非常可能碰上好机会,想得越久,越觉得好机会不可能不上门,也越觉得如果不做好万全准备抓住它,未免不合情理。他决定跟班布里奇和“老手”贺拉克骑马去杭斯里。他不需要特别开口向他们讨教,只要细心观察,应该就能向他们偷学几招获利。出发前,弗列德向妈妈拿回那八十镑。 那天,弗列德与班布里奇和贺拉克一同骑马离开米德尔马契,目的地当然是杭斯里的马市,看见他们的人多半觉得小温奇一如往常又出门玩乐去了。如果不是那些罕见的沉重心事,他真的会有种逍遥快活的感觉,觉得自己正要去做爱玩的年轻小伙子该做的事。弗列德不是粗鄙的人,平时也看不上那些没上过大学的年轻人的言谈举止,还写过一些跟他吹奏的长笛乐音一样充满田园风味的淡雅诗篇。他竟会跟班布里奇与贺拉克混在一起,这显得非常值得玩味。光是对马匹的喜爱好像不足以说明,恐怕得再加上“名义”的神秘影响。这种影响很大程度地决定人们的选择,如果不是基于“玩乐”的名义,跟班布里奇与贺拉克两位先生相处肯定十分单调无趣。某个下着绵绵细雨的午后,他跟他们一起抵达杭斯里,在一条布满煤灰的街道下马,走进红狮旅店。餐厅的墙壁上挂着被灰尘覆盖的本郡地图、一幅无名马匹在马厩里的拙劣画作、乔治四世国王陛下的全身像,地上摆着几个铅痰盂。如果不是名义带给弗列德支撑下去的力量,让他觉得追逐这些东西还算“快活”,眼前的一切只怕难以承受。 贺拉克果然显得深藏不露,给了想象力充分发挥的空间。乍看之下,他的服装就令人激动地联想到马匹,只要描述一下他那略微往上翘的帽檐就够了,因为那角度恰恰好,不可能向下弯。大自然给他的那张脸有着蒙古人的眼睛,而他的鼻子、嘴和下巴好像追随他的帽檐适度上扬,产生一种似有若无、固定不变的质疑笑容。在各种表情之中,就属这种最令敏感的心灵备受压抑。如果搭配足量的沉默寡言,此人就会显得拥有无可匹敌的理解力、无穷无尽的幽默感,以及一份决定性的鉴赏力。那份幽默感已经过度干涸,无法流动,甚至可能变成坚固的硬壳。但那种鉴赏力举世无双,前提是你有足够的好运探知一二。在各行各业都看得到这样的外貌,不过最能左右英国年轻人的,恐怕还是相马专家。 弗列德请贺拉克帮忙看他坐骑的距毛(马蹄上的长簇毛),贺拉克坐在马鞍上半转身子,盯着那匹马的动作整整三分钟,又转身向前,拉了拉他自己的马勒,默不吭声。那张侧脸跟先前一样写满怀疑,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这么一来,贺拉克在对话中扮演的这种角色的效果格外强烈,在弗列德心中激起矛盾情绪:一方面巴不得揍得他开口说话,一方面又自我克制,希望这点交情能带给自己一点好处。说不定贺拉克会适时说出相当有价值的评论。 班布里奇的态度显得开朗许多,而且似乎不吝惜表达意见。他嗓音洪亮、体格健壮,偶尔有人说他“生活放荡”,主要指他满口脏话、喝酒、打老婆。曾经吃过他亏的人说他为非作歹,但他自己认为马匹交易是第一等的艺术,甚至可能会煞有介事地声称,它跟道德没有任何关系。不可否认,他生意做得很成功,论起喝酒,就算喝得比别人多,也比别人清醒。整体来说,他的生命力旺盛得像鲜绿的月桂树[典故出自《圣经·诗篇》第三十七章第三十五节,指出恶人势力庞大,像翠绿的月桂树般扩张自己。]。可是他谈话的题材相当有限,就像动听的老歌《香醇白兰地》,每隔一段时间就重复原来的旋律,把神经衰弱的人绕晕。不过有他在场,米德尔马契的很多圈子都显得更生动有趣,所以他在绿龙酒店的酒吧和台球室都赫赫有名。他知道不少赛马场名人的事迹,对侯爵或子爵们的各种小聪明如数家珍。这表明就算在骗子圈,好的血统也是出人头地的保证。他惊人的记忆力主要表现在自己交易过的马匹上,事隔多年后,他还能指天誓日地告诉你,某匹马一眨眼工夫能带着你跑多少公里。他会强调谁也没见过那样的马,边说边郑重赌咒,鞭策大家的想象力。简言之,班布里奇是个声色犬马之辈,也是玩乐的好搭档。 弗列德心思细腻,没有告诉两个同伴他去杭斯里是为了卖马。他希望能旁敲侧击,从他们口中探出它真正的价值。可惜他不明白,要从这种行家口中打听到真话,几乎是不可能的事。班布里奇不是个把好话挂在嘴边的人。他实在太震惊,没想到这匹倒霉的枣红马儿竟然喘成这副德性,简直要用上所有适合地狱的言语,才能稍微形容它的惨状。 “弗列德,你买马不找我,难怪你上当!那匹栗色马是你骑过的最好的马,你竟拿它换来这头畜生。如果你骑着它去慢跑,它会喘得像二十个锯木匠同时锯木头。我这辈子只见过一匹比它喘得厉害的家伙,就是粮商佩格威那匹花毛马。七年前,他用那匹马拉他的小马车,后来想把马卖给我,我说:‘谢啦,佩格威,我不做管乐器买卖。’我就是那么说的。那个笑话传遍全国,是真的。可是,见鬼了!比起你这个气喘吁吁的家伙,那匹马根本是玩具喇叭。” “哦,你刚才说他的马比我的糟。”弗列德比平时更不耐烦。 “那我刚才没说实话。”班布里奇断然回答,“两匹马半斤八两,没什么差别。” 弗列德踢了马刺,三个人小跑一段路。等他们的速度再次放慢,班布里奇说:“不过那匹花毛马跑起来比你这匹好。” “我对它的步态还挺满意。”这时弗列德需要全心全意相信自己是跟同伴出门寻欢作乐,才撑得下去,“我倒觉得它跑起来很利落,贺拉克,你说呢?” 贺拉克直视正前方,没有流露一丝情绪,俨然一幅出自大师手笔的肖像画。 弗列德放弃打探专家意见的不切实际的期待。不过回想起来,他发现班布里奇的贬抑与贺拉克的沉默都代表实质上的赞同,意味着他们对被批评的马的评价其实很高。 果然,就在那天傍晚,马市开张前夕,弗列德觉得自己看到让马儿高价脱手的大好时机。因为这个好时机,他不禁佩服自己颇有先见之明,带来了那八十镑现金。有个年轻农民是班布里奇的旧识,他走进红狮旅店,说起他打算卖掉一匹猎马。他说那匹马叫钻石,似乎暗示那是一匹名马。农民说他只想要匹好用的老马,偶尔拉拉车,毕竟他就要成家了,以后不想再打猎。那匹猎马目前寄在朋友的马厩,离旅店只有一小段距离,天黑前还来得及去看。去那个朋友的马厩要经过一条后巷,在那个卫生条件欠佳的年代,只要走过那样的肮脏巷道,不必花钱买药就能中毒。弗列德跟他那两个同伴不同,他没喝白兰地,没有酒气帮他抵挡恶臭,可是想到可以看见那匹能让他赚钱的马,那兴奋的心情就足以让他第二天一早再去走一趟。他非常肯定,如果他不去跟那个农民谈价钱,班布里奇一定会抢着买。 弗列德觉得,由于情况紧急,他的敏锐度随之提升,让他拥有审时度势的能力。班布里奇试骑了钻石:如果他不打算买,绝不会那么做,那毕竟是他朋友的马。所有看见那匹马的人显然都眼睛一亮,就连贺拉克也不例外。要想从这些人身上捞点好处,就得学会察言观色,不能像个傻瓜似的凡事只看表面。那匹马的毛色是斑驳的灰,弗列德碰巧知道梅德利寇爵爷的人正在找这样一匹马。班布里奇试骑过后,那天晚上趁农民不在时说,他看过比这匹马差的马也卖了八十镑。没错,他的说辞前后矛盾了二十多次,可是如果你心中自有定见,自然能分辨真假。弗列德不由得认为自己鉴赏马匹的能力也不含糊。那个农民在弗列德那匹尽管气喘却十分体面的骏马面前站了一段时间,这似乎意味着他觉得这笔交易值得考虑。只要再多付他二十五镑,他或许愿意把钻石换给弗列德。这么一来,弗列德带着他那匹价值至少八十镑的猎马离开时,口袋里还有五十五镑现金。等到还债时,他就能弄到一百三十五镑,那时葛尔斯先生暂时需要补贴的差额最多只有二十五镑。 第二天早晨,他急急忙忙穿衣服时,已经清楚地知道绝不能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就算班布里奇与贺拉克都劝他打消念头,他也不会真的相信他们是出于善意。他知道他们心里打着别的算盘,绝不是真心为年轻人着想。关于马的事,唯一的原则就是别轻信他人。 但我们都知道,多疑不能全面应用,否则人生就会停滞不前。我们必须相信某些事,必须做某些事。那些事不管是什么,即使表面上看来只是对别人的盲目依赖,说到底也是我们自己的判断力。 弗列德相信自己做了一笔有利的交易,马市还没开张,他已经换到那匹花斑灰马,代价是他原来那匹马再加三十镑,只比他打算出的价钱多五镑。可是他有点担心,也有点累,也许是因为谋虑过多。总之,他没留下来逛马市,独自踏上二十公里的归途。他打算慢慢地走,让他的马保持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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