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魔鬼藏身处  作者:克雷格·拉塞尔

“我有这个想法,”托瓦尔停了停,突然从他的眼睛可以看出他意识到了什么,“不,不是这样的。我想起来了,有人给了我这个想法。一个赚钱多风险小的新方法。现在我明白了,我全部明白了,一定是他!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是他,一定是本葛给了我这个想法!那晚他从暗处走出来把这个想法塞进了我的脑袋!天哪,从头到尾就是他,你还没明白吗?”

“冷静,托瓦尔。深呼吸一次,”斯莫莱克知道一定要让他清醒,不能胡说八道,“什么想法?又是谁的想法?”

托瓦尔花了点时间试图冷静下来,但是斯莫莱克可以看出来他全身上下无处不在害怕。“嗯,那晚我在弗尔硕维采区的一个酒吧,德国人的酒吧,你听说过吗?老板怀疑我是个吉卜赛人就把我赶了出来。他说不希望看到我这样的人渣出现在他的店里。他牛气得很,还不是因为店里面有好多德国人给他撑腰。于是我就出来了,但是就在此时这个人从暗处走了出来。我准备和他打一架,但是他却说他听到了刚才的事情,而且不应该让德国人那样子对我讲话。我应该针锋相对。我不明白这个家伙为什么在德国人的酒吧,因为他好像很不喜欢他们。怎么说呢,他和我说看见我被赶了出来就来找我了,因为他知道我是干什么的——知道我是干哪行的。他说他有赚大钱的方法,他自己就是干那行的。可是他看上去不像是扒手或强盗。”

“他长什么样?”

“他个子很高,我很肯定。又高又瘦。穿着一件黑色外套,拉低了帽子遮住他的脸。但是我觉得他好像需要洗澡和刮脸了。他的衣服质量不错,但是他好像是穿着这身衣服睡觉的。”

“你知道他的名字吗?”

托瓦尔皱了皱眉。“我不记得了。啊,天哪,原来是他,是本葛。他从暗处走出来的样子我就应该看出来他是本葛。”

“冷静,托瓦尔,告诉我他和你说了些什么。”

“他告诉我说一直以来我的方法都是错误的——每次我偷钱包的时候,风险很大,所获却很少。不管我是多么擅长此道,他说,平均五到六次就会被失主发现,也许平均五到六次就会被警察抓住。所以最好的方法是在人群中作案:可以很快逃走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但是这么做也有风险。于是他把他的想法告诉了我:他说我擅长行窃,能够不声不响地把一个房子或者公寓翻个底朝天,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好好选择目标呢?他说如果我行窃的年头有他那么久,手指头在别人口袋或者钱包里就会像长了眼睛一样,你知道目标身上有什么,以及什么是值得偷的。他的新方法是我应该什么都不要拿:不要现金,不要钱包,只要钥匙。如果你发现钥匙丢了而钱包还在,你不会认为被人偷了东西。我是说,你认为只要是小偷就肯定会拿走你的钱,而不仅仅是钥匙。所以你不会认为自己被偷了,你只以为自己丢了钥匙。”

“直到有人偷了你住的地方。”斯莫莱克补充道。

“你说得没错。他说大部分人在家门口才会去找钥匙。所以,一旦我有了钥匙,只需跟着目标回家,弄清他的住址,然后等到晚上或者没人的时候,只要让我进了门,就可以大干一场了。”

“于是你就完全听取了一个陌生人的建议?”斯莫莱克问道。托瓦尔说的话他一个字也不相信,但是让他苦恼的是托瓦尔好像非常肯定自己说的全是实话。

托瓦尔点点头。“我决定等市场开放的那几天到小城区广场转转,那时候广场上到处都是有钱的德国人。”

“你的目标是德裔捷克人?为什么?你对他们有什么特别的仇恨?”

“不……”托瓦尔缓缓摇了摇头,“不,和那没关系。原因只是他们更有钱,至少大部分人是的,可以偷的东西更多。不管怎样,市场开放的日子里广场上到处都是人,人碰人,人挤人,那是理想的扒窃条件。所以,每个市场日我都会混在买东西的人里面,甚至还买些生活用品,一边留意可能的下手对象。你知道的,就是看上去有钱的人。确定目标之后,我会挤到他们身边偷走钥匙。等他们离开市场的时候我就跟着他们回家。如果有人给他们开了门或者他们找到了备用钥匙,我就继续等待。如果他们叫来锁匠换了门锁,我就忘了这个目标,但是这种事情从没有过。我会等到他们上床睡觉。确保安全之后,我才进去翻东西。我一共这样做了六次,每次都满载而归。太棒了,而且太轻松了。”

“你在玛利亚·莱曼的住所就是这么干的?”

“我在小城区的市场广场看见她的。从她的穿着就知道是个有钱人。我还能看出她孤身一人。她在一个蔬菜摊挑东西的时候打开了手提包,所以我就凑近她偷走了钥匙,包里面有钱包和别的东西,但是我只拿了钥匙。然后我跟着她在市场逛,直到她回家,她住的地方是斯内默姆大街上的一个漂亮的公寓楼。

“我一直在观察她,发现她站在公寓大门前找钥匙的时候我心里在偷笑。她还在地上找钥匙,以为丢在那儿了。最后她按了门铃,看门人给她开门让她进去。我就躲在对面街角暗中观察。

“当然了,进公寓楼是一回事,她还需要钥匙打开自己的家门。我就一直等,看看有没有锁匠过来。如果有,那么这个目标我就放弃:如果她把家门的钥匙换了,只有进公寓的钥匙是没用的。但是我指望看门人那里有所有房间的备用钥匙。我等了一个小时,又等了一个小时。这样的猎物是值得等待的。”

“猎物?”斯莫莱克打断了他,“你是说那个女人?她是你的猎物?”

“女人?”托瓦尔皱了皱眉,不明白是什么意思,“我对她没兴趣。我要的不是女人。虽然她是个有钱的德国婊子,但我感兴趣的是她的财物,不是她。”

“如果那样,为什么你什么也没偷?除了和这个东西一对的……”他指了指桌上的玻璃珠。

“我跟你说过,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也从没见过。我什么也没拿是因为他在那里。”

“你是说本葛?你们吉卜赛人的魔鬼?”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是他就是本葛,他是魔鬼。没有人可以那样邪恶,没有人可以对人做出那样的事情。我知道你以为我疯了,或者我在编故事,但是我说的是实话,完完全全的实话。现在我再想这件事的时候,我明白那晚在弗尔硕维采酒吧外面的人就是他。”

“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告诉我你记得的事情。”

“我一直等到午夜,也许快到一点钟了吧。直到灯熄了至少半个小时我才行动。我进去了。她住在公寓楼的最上面两层。我知道最值钱的东西,比如珠宝,会放在卧室,但是我从楼下的房间开始偷起——走进有人睡觉的卧室总是有些风险的。我估计也许在卧室以外的地方就能偷到足够的东西,而且这么做没什么风险。我们这一行的秘诀是,不要什么都想偷走,哪怕它很值钱。

“我随身带了一个小包——生意人用的那种包。装不了太多东西,也不会看上去很沉。你知道你们警察的德行:半夜看见我这样的人拖着一个沉重的大包还不像苍蝇见了屎一样过来盘问。所以诀窍是只拿最值钱的东西。另一个原因当然是我想跑得快一点。可是我一走进那地方,就觉得非常非常不对劲。”

“哪里不对劲?”

“还有个人在那里。或者说有个东西在那里。你知道,我只能用微弱的手电筒的光亮在黑暗之中找东西,有时候会觉得有人影闪来闪去,其实都是看不清楚造成的幻觉。移动的影子很滑稽,但其实是手电筒的光和因为自己过于紧张。但是在那里——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影子在移动,真的在动。好像有人在跟着我。你知道吗,就像有人在我的脖子后面。

“我在客厅打开一个好像办公桌的家具,随后意识到这次赚大了。全是现金。碰上这么一大堆现金的时候,没必要再拿别的东西了。厚厚的一大堆钞票,有一沓是五百克朗的纸币,还有几沓是一千克朗的纸币。看到这么多钱,我知道这次撞了大运,不需要拿别的,这些收获足够了。”

“但是发现尸体的时候那些钱仍然在办公桌里。你为什么没有偷走?”这个问题一经问出,斯莫莱克看到托瓦尔好像被电流击中全身,如此强烈的恐惧甚至传染给了斯莫莱克。

“我觉得看到一个影子在动,于是迅速地转过身。他站在那儿。他就站在阴暗之处,好像是从影子里面变出来的,他就那样注视着我。”

“给我描述一下他的样子。”

“他是本葛。”托瓦尔又开始颤抖,戴着镣铐的手腕叮当乱响,“你如何描述魔鬼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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