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

魔桶  作者:伯纳德·马拉默德

尽管汤米·卡斯蒂里不愿去想,但已二十九岁的他还是时刻感到生活的枯燥与乏味,简直叫人发疯。不仅是罗莎,还有他们那个只赚几个小钱的糖果店,或者是每天备受煎熬十几个小时的营业,以及每卖出一颗糖果、一包香烟、一瓶汽水所费的口舌,都叫他心烦。他的老毛病又犯了,所以才这么闹心,这种毛病在罗莎没把他的名字由托尼改成汤米之前就不止一次地出现过。他小时候叫托尼,那时他充满幻想,对未来有各种憧憬,尤其是想离开这个拥挤的经济公寓房区和满身长虱子的穷孩子们从早到晚吵吵闹闹的环境。可是没等到这些愿望实现,事情就变得越来越糟。十六岁那年他从一所培养制鞋工的职业学校退了学,开始和那些头戴灰色大檐帽、脚穿厚底鞋的孩子厮混在一起。他们有很多空闲时间,手中也有大把的零花钱。他们经常去附近的酒吧夜总会,在那里撒欢似的消费,向人炫耀,让人看得瞠目结舌。他们买银质的咖啡壶,后来又买电视机,开比萨晚餐会,把女孩们灌得烂醉。正是因为他们开着汽车胡闹,让一家酒店停了业。从那件事开始,一切麻烦也就接踵而至,一直造成他现在的样子。幸运的是,他们的房东是个外表看上去冷漠而内心很热情的人,他认得这个区的头头,他们把这件事给摆平了,后来也没有人再来找他们的麻烦。但是在他知道这一切之前,他给吓病了。他父亲和罗莎·阿基奈罗的老爹做了笔交易:托尼娶罗莎为妻,而老岳父则倾其所有帮他们开一家糖果店,让他们本本分分地过日子。他倒是不讨厌这个糖果店,只是罗莎实在长相平平,又干又瘦,一点也不对他的味。于是他离家出走了,去了得克萨斯州,在那里他到处流浪,走过不少地方。当他回来时,人们都认为他是为了罗莎和那个店铺才回来的。从那以后,他的一切都被别人安排着,左右着,他一声不吭地过下来了。

就这样,他们最终定居在这个村子的王子街,每天从早上八点钟开门营业,一直到半夜才关上店门。他每天只是在下午才可以到楼上小睡一个小时,还有每周四晚上店铺关门后可以多睡一会儿,或者去看场夜场电影。他已不再想入非非了。但是有时还是会花点小钱,到一家赌博公司开设在附近的赌场去玩轮盘,结果手气不错,在那儿共赢了五十五美元。他没有告诉罗莎这件事,想把它作为私房钱留下来。不过后来有报纸把这家赌场曝光了,那些赌博机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一次罗莎去了她妈妈那里,他利用这个机会用那笔钱买了一台老虎机,他想只要能用得长久些,他们总会有钱赚的,他当然知道这事是瞒不住罗莎的,她回来时看见店里添了个老虎机非叫起来不可。所以,他必须有所准备,这回不和她急,不必两个人对着吼。他会慢慢地向她解释,说这和赌博不一样。因为不论谁玩机器都会吐出些钱来,尽管他只是往里面投放五分一角的硬币,再说,这台机器也会帮他们增加一些额外收入,也好买台电视机,这样他也不必再去酒吧看那些打斗片了。这次罗莎倒是真的没叫起来。可是后来她父亲来了,一进门就大喊大叫,口口声声说他是个罪犯,并且抄起管道工用的大锤把它砸成了两截。第二天警察也来到社区查访赌博机的事,声言只要他们发现哪里有赌博机就要传唤机器的主人。实际上,在这个社区只有他们一家小店,而且这里并没有赌博机。他为这个老虎机的事郁闷了好一阵子。

每天上午是他最美好的时光,因为罗莎一直会待在楼上洗洗涮涮的。中午以前这个店里顾客很少,他可以一个人坐在公共喷泉的台子旁,嘴里叼着根牙签,浏览一下《新闻报》和《镜报》,或者偶尔有从前那帮酒吧朋友路过这儿买包香烟,可以顺便和他们坐一会儿,一边喝咖啡一边聊聊天,说说那天赛马的事,谈谈他们下了多少钱的赌注什么的。他们还谈到投资到老虎机上的五十五美元最终能挣多少钱。一个上午就这样过去了。但是自从那台老虎机被砸了以后,他感到一点生气也没有了,生活就像一潭发臭的死水,时间在他心里已经失去了生命的意义。整个上午,他所想的只是下午可以睡上一觉,可是当一觉睡醒时,那些关于铺子的令人不快的记忆也都随之醒来了。别人都在做着自己特别喜欢的事。他诅咒这个该死的铺子,诅咒罗莎,诅咒这自始至终不快乐的生活。

就在这样的一个无聊的下午,从街区那头来了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她要买两卷棉纸,一个要红色的,一个要白色的。他真想说见你的鬼去吧,这点小东西别来烦我,可是,尽管满脸不高兴,他还是到里面去给她取了。那是罗莎想出的主意,在后面存了一些货。后来他已经习惯了,因为那个小姑娘自夏天以来每星期一都来买同样的东西。她的母亲脸上全无表情,一副十足的寡妇相。她大概要照顾一些放学后家里没有成人看管的学童,给他们买些棉纸做剪纸玩。他不知道这个小女孩叫什么名字,但她长得很像她的母亲,只是五官不像她母亲那样棱角分明。她的皮肤很白,眼睛很黑,长得明显是一副娃娃脸,这种娃娃脸到她二十岁左右时会更明显。他注意到当他去里面取纸时,她总是向后退缩,好像躲避黑暗似的。尽管他在那里放了一些连环漫画,大多数孩子都不让他们靠近。当他取回纸时,他看到她的脸色显得更白了,眼睛也更亮了。她总是把两枚攥得发烫的十美分硬币放在他手上就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

罗莎是个谁也信不过的人。她在后墙上挂了一面镜子。这个星期一上午,当汤米打开抽屉给小女孩取纸时,他总感觉有些不对劲,他抬头从镜子里看到的情景让他好像处在梦境中一样。小女孩不见了,但是他看到一只小手伸进了糖果柜里,拿到一条巧克力,正在去拿另一条,然后从柜台后面又跑到前面,若无其事地站在那儿等着他。一开始他真想冲过去,一把抓住她的脖子,一拳打过去,直到她交出所偷的东西。这时,突然一个念头制止了他,就像以前他经常走神一样,他想到了他的多姆叔叔。多年以前,在他还没离家出走的时候,多姆常常带着他(那时他还叫托尼)而不带其他孩子到羊头角的海湾去捉蟹子。有一次他们是夜里去的,他把放好饵料的网扔进水里,过了一会儿,把网拉起来的时候,里面有一只绿色的龙虾。就在这时走来一个胖脸的警察,他告诉他们如果这只龙虾不足九寸就必须把它放回海里。多姆说它足有九寸长了。但警察说你别自作聪明,所以,多姆用尺一量,龙虾竟有十寸长。那天晚上,他们关于这件事笑了好久。他还记得多姆离开时他是多么难过,眼里充满了泪水。他想到自己是怎么走到今天这个地步的,他又想到那个小姑娘,她还那么小,不能就从此背上小偷的名声。他感到他应该为她做点什么,告诉她在尚未被抓起来之前就此住手,不要在人生还没有真正开始的时候就把它给毁了。他想这么做,这种感觉很强烈。但是当他来到她面前时,她有些吓坏了,因为他在她面前站得太久了。她眼神里透出的恐惧让他很不安。他什么也没说出来。她把两枚硬币塞到他手里,一把抓起两卷纸就跑到了店铺外面。

他不得不坐下来。他想要和小女孩谈话的冲动没有了。但是当他再次想起这事时,那种欲望却更强烈了。他反复问自己,她偷了糖果又怎样,她已经偷了。而他要做一个说教者,这对他来说倒是不习惯的,他也不愿意对别人说教。但是他又无法说服自己不去做,要自己认为那事并不重要。他主要担心他不会说,不知道怎样表达自己,他总是拙嘴笨舌的,特别是这是一个以前从未遇到过的情况。他怕自己说出话来像个傻子似的,让她不把他所说的当回事。他必须用十分稳妥的方式和她谈,尽管她可能会有些害怕,要让她知道他所说的全都是为了她好。他对谁都没提起过这件事,但是他总想着她。每当他出去支遮阳篷或者擦窗子时,他总是要不由自主地四下看看,想看看她是不是在那群玩耍的女孩当中。但是,总是不见她的踪影。又到了星期一,开门以后他足足抽了一包香烟,他想好了该怎么和她说,但是更担心她出于什么原因不再来了,或者即使来了也不去偷糖果了。就在他读《新闻报》的时候,她出现了,还是买两卷纸,她的眼睛还是那么明亮,倒使得他想避开她的目光了。他明白她还是想偷的。他走到后屋慢慢地拉开抽屉,一直低着头,眼睛偷偷朝镜子里看,他看见她溜到柜台后面,他心跳得厉害,脚也好像给钉在地板上了。他想到他计划要做的事,可是这时大脑里一片空白,结果又让她溜了。他张着嘴巴,呆呆地站在那里,手掌上有两枚发烫的硬币。

后来,他对自己解释说,他没有和她谈是因为偷的糖果还在她手上,这会让她更害怕的。他不想把她吓着。他上楼去了,但这回不是去睡觉,而是坐在厨房的窗前,望着下面的后院。他责备自己太软弱,太胆小。但接着又想,不,会有更好的办法来处理这件事的。他想不用这种面对面的办法,而是间接地给她些暗示,这样肯定会阻止她继续偷。以后再找机会向她解释他这样做的原因。于是他清空了她每次从中偷糖果的那个大浅盘,心想她会明白他已经注意到她了。但是,她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只是在把手伸向另一个盘子时犹豫了一下,就又把两条巧克力匆匆忙忙地放进她每天都挎在腰间的那个敞口黑色皮钱包里。在这以后,他干脆把柜橱里上面一层的糖果盘子都清空了。而她仍然没有怀疑,又把手伸向下面一层拿了些别的吃的东西。又是一个星期一,他在盘子上放了一些零钱,五分的、一角的都有。但是,她一动也没动那些零钱,而只拿了糖果。这让他有些纳闷。罗莎问过他现在晚上都搞什么名堂,为什么吃那么多巧克力,他没有回答她。她开始用怀疑的眼光观察常来店里的那些女人,也不排除小姑娘。他也想和她当面吵一架,但是只要她还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别的一切就都不那么重要了。同时,他也在想要采取一些更有把握的手段了,不然就更难制止小女孩来偷窃了。所以,一定要强硬一些。于是他想到一个办法,对这个办法他是很得意的。他打算在盘里只放两条巧克力,并且在包装纸里放进写好字的纸条。在她一个人的时候她会打开来看的,上面的字一定是让她能认得的。他拟了好几条,最后选择了最合适的,写在一条硬纸片上,装进一条巧克力的包装袋里。上面写道:“再也不要这样做了,不然会毁了你的一生。”让他犹豫的是如何落款,是“一个朋友”呢,还是“你的朋友”呢,最后他选择了“你的朋友”。

这一天是星期五,他真恨不得这天就是星期一。好不容易,星期一到了,可是她却没有出现。他等了好久。这时罗莎下楼来了,他不得不上楼去,小姑娘还没有来。他有些失望,因为她从来都是很准时的。他躺在床上,鞋子也没有脱,两眼望着天花板。他感到很难受,那个小女孩手里拿着那支把他折腾得死去活来的糖果,可能已经吃完了,很可能另一支也已拿在手里了。他越想越不是滋味,他的头痛得都要炸开了,这让他无法入睡。后来不知怎么睡着了,待到醒来时,头一点也不痛了。他醒来时一种沮丧感和凄凉感袭上心头。他想到了他的多姆叔叔,他出狱之后不知到哪儿去了。他想如果当初他拿了那五十五美元离家出走,会不会遇到多姆叔叔呢?后来又想到多姆现在岁数已经不小了,即使他们真的见了面也未必认得他了。他想到了生活。你永远也不会得到你真正想要的,不管你多么努力。你总会犯错误,而且一旦犯了就永远抹不去它的痕迹。你看不到外面的天空,或者大海。因为你在监狱之中,除非你不把它叫监狱,如果你把它叫监狱,别人又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他感觉自己被笼罩在一片阴影之中。他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不想自己,也不想别人,不同情自己,也不怜悯别人。

但是当他最终下楼时,罗莎没有嫌他下来迟而抱怨发牢骚,这倒是很有讽刺意味的。这时店铺里聚了不少人,他能听见她的尖叫声。他连忙分开众人,看到令人恶心的一幕,罗莎抓住了那个手里还握着糖果的小女孩,她抓得很紧,还用手来回摇搡着,小女孩的头就像绑在木棒上的气球一前一后地晃动着。他大骂一声,一把就把小女孩从妻子手中扯脱了出来,那孩子的脸一看就知道吓得不轻。

“怎么回事,”他冲着罗莎喊道,“你想要她的命啊!”

“她是小偷。”罗莎也喊道。

“闭上你的嘴。”

为了制止她叫喊,他抽了她一个耳光,但是下手太重了,他并没有打算这么狠地打她。她抽了一口气向后倒了下去,她并没有哭,而是看了看周围的人,想要笑一下,大家都看到她的牙已经出血了。

“还不回家去!”汤米命令那个小女孩。就在这时,门口一阵骚动,小女孩的母亲进来了。

“怎么回事?”她问道。

“她偷糖果。”罗莎喊道。

“是我让她拿的。”汤米说。

罗莎瞪着他,好像又挨了一次打,然后把嘴一咧,哭了起来。

“妈,这块是你的。”女孩说。

妈妈一巴掌打在她脸上:“你这个小贼坯子。这次看我不把你的手烧焦了才怪。”

她一手把女孩的胳膊抓住,一手劈头盖脸地痛打她。那小女孩就像在跳一种怪舞,扭来扭去,一面跑一面打着趔趄,跑到门口时,把那张小白脸转过来做了个鬼脸,吐了吐她那小红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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