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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雨天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作者:拉格洛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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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三十日,星期三 这是旅程开始以来的第一个雨天。他们逗留在温姆布湖上的时候,一直风和日丽。但当他们起程出发朝北方飞行的第一天,天空就突然下起雨来了,而且足足下了几个小时,坐在鹅背上的男孩被淋得全身湿透,冷得浑身瑟瑟地抖个不停。 就在早上他们开始起飞的时候,天气还是依然晴和,感觉舒适怡人的。大雁们不急不忙、稳稳当当地飞到高空中。阿卡依然在前面领头,后面的大雁保持着严格的队形,在她身后分成斜斜的两行。他们没有时间和地面上的动物们开尖酸刻薄的玩笑话,但对他们来说,要一直保持沉默当然也不太可能,于是他们随着翅膀上下拍动的节奏,不断地大声喊叫:“你在哪儿?我在这儿。你在哪儿?我在这儿。” 所有的大雁都这样不断地发出叫声,只有不时地向公鹅指出他们正飞越过的地方的地面标志时,才会停一下。 这本是一次单调乏味的旅行,而当天空中出现乌云时,男孩反而觉得成了一种真正的调剂。在过去的日子里,当他从地面上望到天上乌云飘过时,他都觉得它们灰灰暗暗的,令人不爽。但从天空中从上往下看乌云,带给人的感受就迥然不同了。而今在他看来,一片乌云像是一辆辆硕大无朋的货车,装载着满满当当的货物,有的装着巨大的灰色袋子,有的装着大桶,有的货车是如此之大,大得可以将整整一湖的水装进去,还有些货车装满了大瓶子和大缸,这些大瓶子和大缸堆积得有半天高。这么多的货车在奔驰,它们塞满了整个天空,似乎是有某个人在发号施令,一时之间,水流从货车上的大瓶子上,大缸上和大袋上倾倒,巨量的水向地上倾泻而下。 当这第一场春雨噼里啪啦地向地下猛泻时,灌木丛里和草地上的各种小鸟都发出了欢快的叫声,这欢叫声震动九天,连坐在鹅背上的男孩也被颠得跳了起来。“现在下雨啦!雨带来春天,雨带来花朵和绿叶,绿叶和花朵给我们带来虫子,虫子是我们的食物,有又多又好的食物是最开心的事情了。” 大雁们对春雨也开心不已,因为它能促万物生长,也能融化坚冰,在湖面上弄出一个个的洞孔。此时他们已经不能够再像此前那样保持庄重严肃了,于是对地面上的这些友邻们发出欢快的呼唤。 他们飞过大块的土豆田,这种土豆田在克里安斯塔的乡间到处都是,不过这些田地目前还是光秃秃和黑乎乎的,他们大喊道:“快快醒过来,快快长东西!春雨降落唤醒你,请不要懒惰呀,请变勤快!” 他们看见地上的人们匆匆忙忙地跑着躲避雨水,就生气地责骂他们说:“人啊人啊,你们急急忙忙跑什么?你们难道看不到,天上下的不是雨,而是面包和点心吗?” 一团巨大稠密的云雾飞速地向北方飘去,紧紧跟随在大雁们的身后。大雁们于是想象他们是在拖着云层前进,眼下,他们刚好看到地上有一个大果园,于是他们自豪地叫嚷道:“我们带来了番红花,我们带来了玫瑰花,我们带来了苹果花和樱桃花,我们带来了豌豆和黄豆、萝卜和白菜。谁想要,就可以拿走!谁想要,就可以拿走!” 这就是第一场春雨降下时的动人情景,大家都为春雨的降落而欢呼雀跃、喜上心头。但整整一个下午,春雨仍然哗啦哗啦下个不停,这让大雁们变得不耐烦起来,于是对伊芙湖周边干渴缺水的森林大叫道:“难道你们还没有喝胀肚子?难道还没有喝胀肚子?” 天空越来越昏暗,太阳早已经隐藏起来了,人们无法分辨眼前是什么地方。雨越下越急,越来越刚劲地打在翅膀上,并且突破了外层有油脂的羽毛,渗进了他们的肌肤里。地上雨雾茫茫,不辨东西,湖泊、山岭和树林都融成了一个模糊不清的迷宫,地面上的标志也已经看不出来。大雁们越飞越慢,欢快的叫声也偃旗息鼓了,男孩感觉冷意阵阵袭来,浑身难受。 然而只要他们是在空中飞行,他们就会一直保持着勇气,咬紧牙关坚持下去。到了午后,他们降落在大沼泽地中央的一棵小松树旁,那地方一片潮湿,一片冰凉。一些山丘上仍然覆盖着积雪,另一些山丘处于半是雪半是水的冰水之中,露出了光秃秃的顶部。就算是这样,男孩也没有感到一丝气馁,他精神抖擞,跑来跑去,捡拾小红莓和冻瘪了的欧洲越橘。随后,暮色降临了,黑暗严严实实地遮住了一切,以男孩那如此敏税的眼睛也看不到什么东西,只觉得眼前是伸手不见五指的一片漆黑,荒野也变得异乎寻常的冷酷和可怕。男孩躲在公鹅的翅膀底下,浑身湿透,冷冰冰地难受,完全无法入眠。他听到簌簌作响的声音,嘎嘎作响的发音,还有蹑手蹑脚的脚步声,他心里发毛,害怕得要命,不知道他该走到哪里去。他必须走到有火光和热气的地方,如果不想被惊吓而死的话。 “在这样的一个难熬的夜晚,难道我就不能冒险去有人家的地方度过吗?”男孩心想,“我只需要在火炉旁小坐片刻,吃上一点食物,就可以在日出之前赶回这里和大雁们会合。” 他从公鹅翅膀底下爬起来,滑到了地面上。他没有惊动公鹅和任何一只大雁,凝神屏息,蹑手蹑脚地溜出了沼泽地。 他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在哪个方位,不知是在斯盖纳省,还是斯莫兰省,或是布莱津厄省。但早前降落沼泽地之前,他隐隐约约地瞄到了一个大村庄,于是他现在就朝着那个方向走去。不用多久,他就发现了一条路,他很快就走到了村庄的街道上,这街道很长,两旁遍植树木,花园一个接一个。 男孩来到一个很大的教区小镇,这类教区小镇在瑞典的高地地区很常见,但是在南部的平原就很难见得到。 村民所住的房屋是木造的,而且外型十分美观。大多数房屋都有山墙和正门,装饰着精美的雕刻,阳台上装有处处是彩色玻璃的玻璃门。墙壁以浅色漆粉刷,门和窗框漆得油光锃亮,有的漆成蓝色,有的漆成绿色,更有的漆成红色。男孩一边走一边看着这些房子,耳边不断传来居住在这些温暖的房子里的人们发出的说话声和大笑声。他听不清他们在说些什么,只觉得人声是那么的悦耳动听。“要是我敲门请求进去待一会儿,他们会说些什么呢?”他心里这样想。 这一直以来都是他的心愿,当他看到亮着灯的窗户,他对黑暗的恐惧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不敢靠近人的那种胆怯心理又涌上了心头。“在请求人们让我进去之前,”他想,“我还是在这个镇上多逛一逛吧。” 他经过的一幢房子有一个阳台。他正走过房前时,门刚好被打开,黄色的灯光透过精致的透明帷幕射了出来。一位漂亮的年轻女士来到阳台,倚栏而立。“下雨了,春天应该很快就要来临了。”她喃喃自语。男孩看到她,心中泛起一阵奇异的渴望。他几乎想要哭出来。第一次,他因为自己被摒弃于人类而感到不安和难过。 其后,他经过一间店铺,店铺外面停着一架红色的播种机。他停下步子,看了一会儿,最后爬到它的座位上,想象自己在驾驶这部播种机。他不由得想入非非,要是能在庄稼地里驾驶这么一部漂亮的机器,那该多有意思啊!有一阵子,他沉浸于想象中,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可是他猛又回过了神,于是赶紧从播种机上跳了下来。随之,一阵更大的不安笼罩了他。人类毕竟是聪明伶俐,比别的动物有意思得多啊! 他走过邮局,心想,在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每天有多少份报纸出炉,将最新的新闻送到人们眼前。他看到了药剂师的药房和医生的诊所,不由得感觉人类的力量有多巨大,能够和病魔和死神做斗争。他来到教堂,想象人类是如何建起教堂的,想必是为了倾听不同于人类世界的另一个世界的声音才建起来的吧,是为关于上帝、复活和永生的福音而兴建的吧。他越是往前走,越是感觉到人世之可贵,也越发喜欢人类了。 孩子往往就是这样:他们只想眼前之事,从来不会想得太远。越靠近他们面前的东西,他们越想要,根本没有考虑过,这值不值得,这要花多大代价。尼尔斯·霍格尔森当初选择继续做个小精灵的时候,他没有想过他自己到底会失去什么。但是现在,他心里却害怕得不得了,生怕自己以后永远变不回原来的样子。 到底要如何做,他才能够恢复成人的模样?这是他非常非常想知道的事。 他爬上一所房子的台阶,就在飘泼的大雨下坐着,思绪如潮翻滚。他坐在那里苦思冥想了一个小时,两个小时,想得前额上都起了皱纹。但他并没有因此觉得比以前更聪明。各种各样的念头在他的脑海中胡乱地纠缠在一起,他坐得越久,便越不可能想出解决的法子。 “对于我这样一个读书少而又少的人来说,这件事情肯定是太过于深奥难解了,”他最后想,“我真的倒不如重新回到人间去。我一定会请教牧师、医生、老师或博学的人,说不准他们能够治愈我的心病。” 他决定马上就去做,于是站起身,摇了摇身子,抖掉身上的雨水,因为他早已经湿透,如同落水狗一般。 正在这时,他看见一只猫头鹰飞了过来!它飞落在乡镇街道上的一棵树上。过了一会儿,一只栖居在屋檐下的雌猫头鹰抬起身子跟他打招呼:“叽叽咕,叽叽咕,你回到家了,格雷先生?你在外省的生活过得怎么样?” “谢谢你,布郎夫人,我的日子过得很好,”雄猫头鹰答道,“在我不在家的这段时间里,家里是否发生了什么不同寻常的事情?” “在布莱津厄省这里可没有,格雷先生,但在斯盖纳省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一个男孩被一个小精灵施了巫术,变成了一个小妖怪,这妖怪比一只松鼠大不了多少。那之后,他随一只家鹅去了拉普兰。” “这真是一件闻所未闻的新鲜事哪,真是一件闻所未闻的新鲜事。他难道永远变不回人了吗,布郎夫人?他永远也不能变回人了吗?” “这可是一个秘密,格雷先生,不过说给你听听也没有什么。小精灵说了,如果那个小孩能照顾好公鹅,让他能够平安无事地回到家的话,那么——” “还有什么,布郎夫人?还有什么?还有什么?” “跟我飞到教堂的钟楼上去吧,格雷先生,我将我知道的一切原原本本地告诉你。我怕这街道上有人在偷听哩。” 说完这番话,两只猫头鹰一起飞走了。但男孩忍不住将他的帽子抛向空中,大叫道:“如果我能照顾好公鹅,让他平平安安地回到家,那么我就将重新变回人的模样。太好啦!太好啦!那么我就将重新变回人的模样!” 尽管他疯狂地大叫“太好啦”,奇怪的是,房子里的人却似乎听不到。既然他们听不见他说话,他赶紧迈开大步,往沼泽地上大雁们住宿地的方向赶回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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