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记——既无欺凌也无体罚,冤情大白的“杀人教师”

捏造  作者:福田真澄

教师的斗争尚未结束。由于诉讼暂时中断的申诉重新开始审理,终于在2013年1月17日宣布了判定结果。

其实我对这次申诉的审理并没有抱希望。我认为,由于之前的民事诉讼已经认定了部分体罚和欺凌,所以全部撤销处分的可能性很小。我觉得顶多是比现在略轻的处分,乐观估计就是停职3个月或者1个月。

然而,教师在1月18日打来电话,带给我一则出乎意料的喜讯。

“根据福冈市人事委员会的判定,取消了对我的处分。”

“啊?停职6个月的处分全部取消了吗?”

“是的。昨天律师告诉我的。”

川上老师平时是那种不太表达喜怒哀乐的性格。然而此时的声音充满了兴奋和喜悦。

由于审理过程不公开,我决定按照判定书的内容查证一下取消处分的原因。

首先,浅川方声称教师自家访次日起开始实施米老鼠、面包超人、匹诺曹等体罚,对此,判定书中条理清晰地评论道:“既然和子说裕二不会收拾整理,拜托申诉人(川上老师)加以关照,那么她应该会密切关注申诉人对裕二的态度,假设自家访次日起,伴随数到10的体罚每天都在持续的话,和子马上就会知晓,并采取相应对策。然而,家访之后过了将近20天她才提出抗议,关于这一点无法做出合理的解释,关于数到10和体罚,和子与卓二的供词,乃至裕二的供词都不可信。”

另外,由于裕二是需要严加教导的学生,数到10、将书包放在垃圾桶上或者扔进去的行为只不过是一种训导方式。不过,将书包扔进垃圾桶属于过激行为。

关于家访时的“混血”发言,教师陈述的“对话很自然,可以充分信任”。反过来,认为浅川和子声称的家访过程“应该说是虚假的”。因为,只是听说学生的外曾祖父是美国人,就说出“血液肮脏”这种歧视性的话,表露明显针对美国人的偏见,这种人“作为教师是极为罕见的怪异人物”。“但是,根据本案的各种证据来看,没有任何迹象可以表明申诉人(川上老师)是那样的人物。”

还有,与对体罚的考证相同,抗议之前过了将近20天是不正常的。

事发之后,关于教师的体罚行为,校长曾针对裕二班上的孩子做过取证调查。认定教师曾说过“美国人”“红头发”的主要根据就是该调查的结果。“你有没有看到或者听到,老师在上课或者做游戏时,在大家面前或者针对某位同学,说过美国人或者头发之类的话?”针对这个问题,有16名学生回答“有”。

但是,判定书中认为:“取证调查时所谓的‘美国人或者头发之类’过于含混不清,不明确学生在回答时对这句话是怎样理解的,该取证调查的结果,无法作为申诉人(川上老师)曾有过歧视性言论的证据。”因此,全盘否定了欺凌事实。

教师当初承认了很多事实内容,后来又否认或更改了,让所有相关人员陷入了混乱。关于这一点,人事委认为责任在于学校,当时的处理方式不当,对学校进行了严厉的批判。“关于教师是否曾对学生实施体罚和欺凌,当教师和家长之间产生对立时,学校运营的负责人应当尽量站在公平中立的立场上,获得学生和其家长以及第三方的协助,以客观证据为中心摸清相关事实,基于事实谋求妥当的解决方案。”(摘要)

“然而,校长和教导主任已经充分认识到,裕二父母的抗议内容和申诉人(川上老师)陈述的内容之间存在很大差别,却并未充分查明事实真相,就判断申诉人存在不恰当的言行,责令申诉人道歉,同时,针对裕二父母的‘抗议’内容,并未充分探讨和查证其真伪,就不断接受裕二父母的要求,安排人监视申诉人上课,召开班级座谈会,让申诉人当众道歉,解除申诉人的班主任职务。结果制造了一种假象,那就是裕二父母的‘抗议’属于正当要求,而申诉人是一名暴力教师,存在极端的歧视心理。可以说这助长了裕二父母的‘抗议’和对社会的‘控诉’。”

而且市教委也盲目轻信了校长的报告,不肯倾听教师的辩解,下达的处分更偏向浅川方的说辞。

判定书中还写道,市教委当初决定下达停职3个月的处分,但是浅川夫妇的代理人大谷律师提交了意见书,附上了录有裕二本人声音的CD等资料,因此判明裕二遭受的精神痛苦比当初想象的要大得多,于是将处分改为停职6个月。

据说在教育委员会会议上,有人提议应当予以开除。

但是,判定书中认为:“CD中裕二的发言,随处可见被和子诱导的痕迹。”

结论是:“本案的处分明显偏离了处分厅的裁量权,将其取消较为妥当。”

教师的代理人南谷律师评价说:“这份判定从正面判断了教师的言行属于欺凌还是训导,非常具有常识性。”市教委的评论是:“我们郑重接受人事委的判定,全面认可判定内容,不要求复审。”于是我问,那么针对当时做出错误处分的负责人,不追究责任吗?回答是:“因为这是组织做出的判断,我们不考虑处分个人。”

于是,我直接去问当时的负责人,回答是:“我心情非常沉重地接受本次判定,但是,由于这是组织做出的判断,我个人不作评论。”

我还联系了担任浅川夫妇代理人的大谷律师,但是他连电话也不肯接。不过他曾愤怒地对《每日新闻》发表评论道:“明明有法院认定的事实,为什么会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个判定简直让人无法理解,难以置信。”

仔细想来,如果这份判定结果出现在民事诉讼之前的话,法院就不会部分认定教师的体罚和欺凌了吧。

其实,市教委在审判过程中也应该充分认识到了这是怪兽家长捏造出来的事件。无须等待判定,如果他们肯丢弃面子和体面,承认己方处分的过失,教师也就不用被冤情折磨这么长时间了。

关于这一点,我也曾问过市教委,他们含糊其辞地说:“反正(审判)已成定局了。”

福冈市的代理人山本律师在法庭上说:“福冈市参与诉讼的前提是川上实施过违法行为。”既然这个前提瓦解了,那么应该可以解释为判决事实上变得无效了。

10年来的冤情终于大白,关于这次判定,教师说:“这10年来,我饱尝的痛苦真是一言难尽。这次终于全面认可了我的主张,总算出了一口气。”

草率、不合理、缺乏公平性的惩戒处分,差点儿毁了一位善良教师的职业生涯,甚至会将他的人生弄得一团糟,相关人员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认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呢?

判定再次证明:这次事件纯属“捏造”。

---福田真澄

---2016年3月

本文是对2013年3月登载在新潮社网页上的文章加以修改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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