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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9 爱一个人意味着什么?你们聊,我听听 作者:岸见一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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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肯定曾对某人怀着淡淡的好感,也有过理性无法控制的恋爱。但不是执着,不是依赖,也不是恋爱初期激素引起的错觉,而是真真正正地爱一个人,这种经历您有过吗? A29 爱是关于爱的能力的问题。那些说“我讨厌他,却喜欢你”的人不能说有爱的能力。 ![]() 向从未爱过的人解释什么是爱,就像在炎炎夏日解释寒冬之冷一样困难。我想起了一个故事。 一位律法师问耶稣:“我该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对于这个问题,耶稣问他律法上写的是什么,律法师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耶稣说这就是正确答案,要他去执行。而后律法师问耶稣:“谁是我的邻舍呢?”精通宗教规范的律法师每天都在实践爱他的神,却不知道如何爱邻舍如同自己,所以他认为在爱邻舍前要明确定义一下“邻舍”。但耶稣没有直接回答律法师的问题,而是讲了一个撒玛利亚人救助遭强盗袭击的犹太人的故事。 一个犹太人被强盗袭击,倒在地上。路过的祭司和利未人(低级祭司)看到他都假装没看见,径直走了过去。只有一个撒玛利亚人看到伤者并动了慈心,他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并扶他上了自己的牲口,带到旅店里去照顾他,而且第二天还付了房钱。对于撒玛利亚人来说,平日歧视自己的犹太人本应是敌人,但撒玛利亚人没考虑这些,只是出于慈心帮助了犹太人。这个受伤的犹太人就是“邻舍”。讲完了撒玛利亚人的故事后,耶稣说:“你去照样行吧。” 不管谁受了伤,人们看到都会想救助。八木诚一把“动了慈心”译作“心如刀绞”:撒玛利亚人心如刀绞,帮助了受伤的犹太人。这是“出于人类本性的自然行为”。 我之所以从撒玛利亚人的故事开始说,是因为人们通常认为恋爱是排他的,不是面向所有人的。也有人说:“我讨厌他,却喜欢你。”这句话几乎已等同于不爱别人只爱对方的证明。 社会心理学家艾里希·弗洛姆认为爱是能力问题,而且是爱别人的能力问题。这种能力不以特定的人为对象,也不排他。所以那些说“我讨厌他,却喜欢你”的人,不能说具备了爱的能力。哲学教授左近司祥子说:如果喜欢猫,那么无论脏兮兮的流浪猫还是蓬松的波斯猫都是可爱的。真正爱猫的人都会同意这点。按这个逻辑,说“我讨厌他,却喜欢你”的人,不能说真正意义上爱着别人。 尽管如此,就像撒玛利亚人的故事里说的一样,还是有人认为不能爱敌人。阿德勒对爱的看法与耶稣要求“爱仇敌”的“邻舍爱”相近,但他指出,被宠坏的人可能会说:“我必须爱邻居吗?那我的邻居会爱我吗?”即使没被宠坏,也会质疑:要是对方不爱我,我干吗还要爱对方? 弗洛伊德就对耶稣的“邻舍爱”表示怀疑。实际上,如果是“如邻舍爱你一般爱你的邻舍”,没人会有异议。每个人都会说:“如果你爱我,那我也爱你。”弗洛伊德认为“爱邻舍”是一个理想命令,是违背人类本性的。他认为爱陌生人不仅不值,而且还可能会引发敌意甚至憎恨: 为什么应该这样?这样做有什么用?最重要的是,这个命令怎么执行?它真的能被执行吗? 但阿德勒认为,弗洛伊德的这些质疑是只想被爱的人思考的。他全然拒绝这些,认为即使没人爱自己,自己也要爱邻舍。 与独一无二的人相遇 我们知道爱不是排他的,而是可以爱任何人也就是非个人的。不过恋爱也有个人的一面,那就是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我爱上了独一无二的你。说“我讨厌他,却喜欢你”的人,他们爱的“你”并不是独一无二的。所以只要心思改变,他们马上就会爱上另一个人。 怎样才能与这个独一无二的人相遇呢?马路上的擦肩而过不能算相遇,在学校、单位里见过或是一见钟情也不意味着相遇。 宗教哲学家马丁·布伯说:人面对世界有两种态度,即“我—你”关系和“我—它”关系。在“我—你”关系中,我以全副人格面对你;而在“我—它”关系中,我将你视为对象(它)来体验。在不对话、以人为对象的“我—它”关系中,对方与“物”无异。“我—你”关系和“我—它”关系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对话。 一见钟情时,因为对方和你以前认识的人很像,所以明明初见,却仿佛认识很久。但在对话之中,在以全副人格相对的“我—你”关系中,我与你相遇了,于是我成为“我”,对方则被唤作“你”。这一时刻,便是二人的初次邂逅。 身处这种关系中,我不再是以前的我,我不再是孤身时的自己,而是因所爱之人获得了新生。于是,“我们”而非“我”的人生开始了,相爱的两人就这样战胜了孤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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