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的乌托邦

文/大内茂男

帕诺拉马岛奇谈  作者:江户川乱步

一、乱步的长篇小说——概观

江户川乱步就像他本人曾经描述的:“我的性格中缺乏耐心,因此似乎只适合一气呵成的短篇或中篇。”大多数人都不把他归类为本质上的长篇作家。事实上,从出道作《两分铜币》到晚年的《欺诈师与空气男》,凡是被视为佳作、杰作的作品,几乎都是短篇或中篇,长篇只有《帕诺拉马岛奇谈》、《孤岛之鬼》、《十字路》等两三篇而已。对于乱步文学,这种评价还是比较一致的。

然而在乱步的创作生涯里,其实写过近三十部的长篇作品。而且不管是战前的平凡社版《江户川乱步全集》、新潮社版《江户川乱步选集》,以及战后的春阳堂版《江户川乱步文库》、桃源社版《江户川乱步全集》,编辑方针都是将这些长篇视为招牌刊于卷首,短篇及中篇反而收录于其后。换言之,对于乱步的文学评价,与这些全集的编辑方针(这可以说是读者人气的最新指标)完全背道而驰。评论家、专业读者与大众、一般读者之间的评价落差如此巨大,这样的作家应该十分罕见吧。

战后没多久,乱步曾有感而发:“战前流行‘煽情·猎奇’这种词汇,我的推理小说作为个中代表之一,遭到有心人士的猛烈抨击。”这里的猛烈抨击,主要是针对乱步在当时的大众娱乐杂志上连载的通俗长篇作品。事实上,乱步的长篇作品几乎如同作者自嘲的,是“通俗武打剧”,是描写坏人(多半是极端的性格异常者)与好人(大部分是名侦探明智小五郎)虚虚实实周旋的斗智小说。虽然水准颇低,但其中的惊悚、悬疑的情节令人叹为观止,加上近乎荒唐无稽的艳情与恐怖细节点缀其中,于是这一连串作品,在战前的某一时期,的确成了大众阅读的宠儿。各家杂志争相连载乱步的长篇作品,也是这个原因。说到推理小说,当时的读者直接把它等同于乱步的煽情、猎奇长篇。事实上,除了乱步以外,在大众娱乐杂志连载长篇的推理作家还有甲贺三郎、大下宇陀儿、横沟正史等人,为数不少,然而不能否认,他们的光彩都被乱步狂热的人气压倒,相形之下,失色许多。

话说回来,谈到乱步这些通俗长篇作品写得如何,就像人们之后针对每一篇作品做的评论,借用乱步自己的话:“要在这类杂志上连载,本格作品不是最好的选择,下笔时就算没有整体大纲也无妨——坦白说,每个月刊载的内容,整体的连贯性并不重要,但情节必须引人入胜,这才能取悦读者和编辑。”以至于收录成单行本时,许多作品都显得支离破碎。故事的整体架构,在《吸血鬼》(一九三○)和《盲兽》(一九三一)中已经被固定下来了,之后的作品几乎都是在重复相同的结构,只在细节做改动。从这个观点来看,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大众读者享受的不是乱步长篇中的故事内容和情节,而是不知厌倦地欣赏着故事里独特的艳情与恐怖氛围。

当然,乱步也对自己的不足感到厌恶,甚至到了自卑的程度。乱步曾经回忆,战前他会主动请缨执笔中央公论社版《世界文艺大辞典》(一九三五年至一九三七年)推理小说及推理作家项目,“几乎可说是为了替我的通俗长篇低俗化推理小说而谢罪”。在连载战时唯一一部长篇《伟大的梦》时,乱步在“作者的话”中提到:“我想要描述一个梦。当然,不是昔日的噩梦。”此外,在战争刚结束的随笔中,乱步也反省道:“我非常后悔,真不该在连儿童都会阅读的低水准大众娱乐杂志撰写艳情且恐怖的推理小说。我今后绝对不会重蹈覆辙。”

以往,乱步的通俗长篇几乎从未被当成正式评论的对象,可能也是顾虑到作者对自己作品心怀罪恶感吧。既然乱步的通俗长篇被他视为过去的糟粕,现在的我们也完全不值一读吗?我绝不这么认为。如同前文提到过的,乱步的通俗武打长篇,是斗智与动作、惊悚与悬疑的宝库。我想现今仍有不少人立志创作谍报惊悚或武打动作之类的作品,对这些有志之士来说,想要学习惊悚场面的营造方法,吸引读者眼球的写法,乱步的通俗长篇是再适合不过的教材。从这个层面上来看,虽然角度与短篇、中篇大不相同,但乱步的长篇今后仍有许多值得研究之处。基于这样的目的,我尝试将乱步的所有长篇小说依发表年代一一加以评论,评论对象不只通俗武打作品,也包括较为严肃的作品。

二、初期长篇小说——《蜘蛛男》以前

1.《黑暗中的蠢动》[一九二六年一月至十一月在《苦乐》上连载几回后中断。收入第二年十月出版的平凡社《现代大众文学全集第三卷·江户川乱步集》时,补上结局。]

对于这部小说,乱步曾经做过这样的评价:“我想在这部小说里营造一种情色糜烂的氛围。”这部作品几乎可说是冶艳怪奇的大集合,文中有非常详尽细致的关于女性裸体的描写、偷窥女浴池的刺激感受、被关押在暗无天日洞窟中的恐惧,最后笔锋一转,作者把嗜食人肉者放在显微镜下,总之这部小说可以称之为艳情与恐怖终极表现的作品。

在这部作品中,《红色房间》、《百面演员》、《人间椅子》等怪奇短篇中“全是骗人的”大逆转式结局完全销声匿迹,文中情节荒诞无稽,让读者战栗,却又带着一种无法言喻的现实感,被生动地描写出来。这种商业化的胆魄,应该就是乱步后来能够创作出像《蜘蛛男》一样连载通俗长篇的原动力吧。

2.《湖畔亭事件》[一九二六年一月至三月,在《每日星期天》上连载。]

或许是考虑到连载杂志的整体风格,相对于《黑暗中的蠢动》,《湖畔亭事件》不管是在情色或恐怖度上,都平凡无奇得多,根本无法同等比较。故事的情节设置与短篇《二废人》相同,故事中的主人公都设计了一个天衣无缝、把对方感受考虑在内的犯罪计划。结构上,故事后半部分,犯人都向对方解说了事件的前因后果。这样的架构,在中篇《阴兽》及《石榴》中也使用过。

主人公把利用透视原理组合而成的偷窥机关带进温泉旅馆,安装在浴场的更衣室里,观赏镜头则放在自己的房间里,暗中偷窥女人独自在更衣室里的行为表现,并乐在其中,这是潜藏在人类心底深处的欲望,是一种心理弱点,只要是人都不可避免。但乱步着眼这一点并将其具象化为小说,这是只有乱步才做得到的大胆放肆。文中甚至还出现镜子以特写的方式呈现血腥的杀人场景,效果可以打满分了。小说的前半部,即使在性禁忌已然消失、性描写大为自由的现在读来,依然不失趣味。这是因为偷窥裸体与偷窥癖好虽然和性好奇有许多共通之处,本质上依然有所不同的关系吧。

此外,在创作《湖畔亭事件》的同时,乱步也在《写真报知》上连载长篇《欺诈师与空气男》,只是由于杂志停刊,连载数回后便告中断。

3.《帕诺拉马岛奇谈》[一九二六年十月至一九二七年四月,在《新青年》上连载。]

乱步曾说,在他的连载长篇里,“事先略有构想”的仅《帕诺拉马岛奇谈》和《孤岛之鬼》。甚至说在这部作品中,他“率性写下一相情愿的梦想”,因此“可说是写得乐在其中”。

从挖开坟墓、移开尸体、佯装死而复生这异想天开的前半段,到尽情描写帕诺拉马国——乌托邦国度——的华丽幻想,全是只有依靠乱步的想象才能构建的独特世界。可惜若能更进一步刻画小说中女人“这个人真的是自己的丈夫吗?”的怀疑心理,整个作品就更完整了。这样一来,最后的杀人场面应该会更为生动有张力。乱步大概是受到萩原朔太郎的称赞,他曾说这部作品“感觉是我连载作品中破绽最少的一部”,只是我认为破绽不多,并不就意味着杰出。

总而言之,极尽幻想之美与违背道德的帕诺拉马岛,作者对它刻画入微的描写,如果用电影呈现,完全是一个特效的世界,把它和短篇《火星运河》一起作为乱步咏叹超现实主义的散文诗来看,也十分有趣。关于最后推理小说式的结局,乱步认为那与《天花板上的散步者》的推理部分一样,算画蛇添足。但这样的说法大错特错,如果没有揭露真相的情节,这篇作品即失去画龙点睛之妙。

4.《一寸法师》[一九二六年十二月至一九二七年三月,在《东京·大阪朝日新闻》上连载。]

乱步的小说在全国两百万名读者面前亮相,这是第一次。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说这是一部具划时代意义的作品。无论如何,乱步此时面对的是《朝日新闻》的读者,不能再写出《黑暗中的蠢动》那种骇人听闻的内容,以至于创作的过程备尝艰辛。乱步在预告中写道,本篇故事内容将会“努力不写成纯本格作品,风格必须低调内敛”,不过完成后的作品,把它归类为一部普通的解谜本格推理小说也无妨。

不过,乱步喜好的猎奇作风仍点缀于其中。浅草公园中猥琐场面的描写、诡异的带着活人手臂四处游荡的一寸法师、挂在百货公司西服人体模特身上的活人手臂、被放进丘比特人偶里的尸体、有三个出入口的秘密基地等,日后在《蜘蛛男》和《盲兽》中运用自如的各种诡计,都可以在这部作品中觅得其萌芽的踪迹。让人连连惊呼的怪奇性,错综复杂的谜团看得人掌心直冒汗,最后名侦探明智小五郎“名侦探召集所有人员,娓娓道出前因后果”,进行一场深入浅出的长篇演讲,结局还透露出《黑手组》式的温情主义,如此彻底娱乐大众的作品,怎么可能不受欢迎?

遗憾的是,乱步绞尽脑汁,总算写完《帕诺拉马岛奇谈》和《一寸法师》,之后“终于再也挤不出任何创意。我对自己的作品感到羞耻,厌恶自己、厌恶他人,形容得滑稽一点,我真想在地上挖个洞钻进去”,从那时起,乱步进入他的第一次休笔期。

5.《孤岛之鬼》[一九二九年一月至一九三〇年二月,在《朝日》上连载。]

昭和三年(一九二七),乱步由于中篇《阴兽》的成功而重返文坛,在森下雨村的劝说下,着手撰写这部长篇。乱步说:“……事前已略有构想,但实际下笔才发现先前隐约构想的或有不妥,结果还是得为每个月的截稿日发愁。最后只能写出这种程度的作品。”但对于这部前半是本格推理、后半是怪奇冒险,风格结构变化多端的惊悚小说,评论家比较一致地认为这是乱步众多长篇中首屈一指的作品。

这部作品的灵感据说来自于《鸥外全集》中涉及的两三行关于中国制造残废的描述,而主角在地下洞窟迷宫彷徨的心理过程,还引用了鸥外翻译的《即兴诗人》一节。《心理测验》、《镜地狱》等故事的结构在这部作品中也有所体现,由此可确定一点,乱步初期钻研文笔的方法,非常值得探究。不过关于主角的同性恋倾向,尽管乱步本人曾深入研究过同性恋,但就像他自己说的“因为是推理小说,没有机会尽情书写这段不寻常的爱情,实为遗憾”。话虽如此,也绝不像乱步说的“甚至成了故事发展上的阻碍”,同性情爱仍旧为作品增加了厚度与充实感,只是没有详尽描写到让所有读者都能够接受的地步罢了。

这部作品的密室杀人诡计中用到“景泰蓝花瓶”,等于是现今山田风太郎[山田风太郎(1922—2001),小说家,以“忍法系列”作品风靡一世,也有推理作品。]忍术作品的先驱。故事中也出现了暗号文,但与《两分铜币》及《黑手组》的暗号相较,逊色许多,或许是因为刊载在大众杂志上,必然要考虑到这个制约要素吧。“八幡不知薮”[千叶县市川八幡,过去有片传说一进去就出不来的竹林,称为“八幡不知薮”,后来指容易让人迷路的竹林或迷宫。有时候人们把四处都插上可怕情景画或以活人偶表现幽灵场面的迷宫称为八幡不知薮。明治十年(1877)左右起,成为一种展览设施大为流行。乱步曾在随笔《旅顺海战馆》中写道:“不知薮中,至今仍印象深刻的,是酒吞童子传说中的活祭品,还有一个年轻女子,缠着一条鲜红色腰布站立的模样。导游偷偷观察游客的表情,看准时机,突然掀开女子的腰布……仔细一看,里面也制作得十分精巧……还有一个是重现发生在火车铁轨上车祸实况的场景,两条铁轨、竹林、暗夜中被辗得支离破碎的躯体,断面不断冒出大量鲜红的血糊,头颅、手脚像芋头和萝卜似的滚落一地。”]也在乱步后来的长篇里经常看到,并成为这部作品后半段的主题。乱步曾提到,这部作品是“卖文主义的肇始”,还说“这篇小说没有经历过去那种洁癖式的执著就完结了,算是多少熟练了一些……这也成为我撰写《蜘蛛男》的动机之一”,由此可知,这部泪香[黑岩泪香(1862—1920),文学家,以翻译侦探小说成名。]调的长篇力作在乱步作品系列中,意义也极为重大。

三、战前长篇小说——《蜘蛛男》以后至乱步全集

6.《蜘蛛男》[一九二九年八月至一九三〇年六月,在《讲谈俱乐部》上连载。]

这是讲谈社出版系列的第一部作品。这部作品获得了空前绝后的好评,致使乱步在接下来的十年内,通俗长篇的创作数量呈井喷式增长。从这层意义来看,无论作品本身好坏与否,这都是一部值得纪念的作品。

谈到这部作品的执笔动机,乱步曾表示:“从休业状态重新拾笔,陆续发表《阴兽》、《烟虫》、《带着贴画旅行的人》、《虫》,一路写来,虽然受到部分读者好评,但作者本人却全然没有自信……简单说,因为寂寞至极,我越来越自暴自弃”,他承认被讲谈社的信念及风气打动,“或许是那些触动对我产生了作用”、“讲谈社标榜的‘老少咸宜的小说’,我实在不会写,因此当我取得了可以出现轻度的残酷描写的许可后,我以泪香与勒布朗的混合风格为书写目标”。结果,“对推理小说的读者来说,这不过是一部荒唐的冒险怪奇小说,却意外大受欢迎。无数纯真的赞赏之词涌入作者耳中”。之后,这篇小说在读者投票中也“获得最高票数,众多记者不断吹捧,我一定是有点儿飘飘欲仙了”。这部作品受到欢迎的情形就是如此。

中岛河太郎[中岛河太郎(1917—1999),推理文学评论家。]在春阳堂版《江户川乱步文库》的解说中说道:“的确,对推理有一定研究的读者来说,书中用到的诡计相当老套,但是作者用只有少数读者才能够领会的推理小说魅力——异想天开的诡计和凶手的意外性——为骨架,用浅白达意的文字描述,获得如此惊人的回响,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并评价这部作品“平易地反映出推理小说的醍醐味”,“在娱乐杂志界奠定了推理小说不可动摇的地位,具有开天辟地的意义”,我认为这番评价非常中肯,完全切中要害。总之,当时,有不少推理名家积极撰写长篇作品,与这部《蜘蛛男》同一时期,就有大下宇陀儿[大下宇陀儿(1896—1966),推理小说家。作品《蛭川博士》于一九二九年八月至十二月在《周刊朝日》上连载。]的杰作《蛭川博士》、甲贺三郎[甲贺三郎(1893—1945),小说家。作品《幽灵凶手》于一九二九年七月至十一月在《东京朝日新闻》上连载。]的《幽灵凶手》。但在人气方面,似乎都不敌乱步。

身为作家的乱步,若不经常受到赞赏,就会立刻丧失自信,无法写作。大概是因为这部《蜘蛛男》是通俗小说第一部作品的缘故,老实说,我觉得比起接下来的《魔术师》和《黄金假面》要逊色许多,但或许因为这是第一部让乱步大红大紫的通俗作品,乱步直到晚年都对它相当有信心——战后重新出版这部作品的世界社编辑曾向我提起:确实,绝世杀人魔那极尽残忍淫靡的种种恶业,与交手不过两三下便识破其真面目的名侦探明智小五郎,这是一部将两人之间那“仇恨绵绵、无尽无休的斗争”极尽呈现的作品。作者夸张了《一寸法师》中的各种诡计,借用随笔《电影的恐怖》的构想,再加入《帕诺拉马岛奇谈》中人工乐园的灵感,碰撞出迥异于《阴兽》中的乱步,有一种乱步写作结构大整合的意味,仅从这点来看,可以说确实是一部佳作。而这部《蜘蛛男》中的情节、结构模式,也反复出现在后来的作品中。

7.《猎奇的结果》[一九三〇年一月至十二月,在《文艺俱乐部》上连载。]

这部作品在乱步的长篇作品中,算是最为独特的一部。乱步最初的诡计是两人一角,似乎打算借鉴《双生儿》、《盗难》、《一人两角》、《疑惑》、《接吻》式的惊悚,创作成短篇,但对于解开还有另一个与自己一模一样的人,不知作者原本如何设定这样的恐怖真相。总之,就前半部而言,这是一部惊悚有趣的作品。然而乱步似乎不打算对这不可能发生的事予以明确合理的说明。时任主编的横沟正史实在不忍心看到乱步编写下文的痛苦模样,便伸出援手:“干脆模仿《蜘蛛男》的风格吧。”乱步听从他的建议,将后半部改题为《白蝙蝠》,从小标题的风格到情节、脉络都焕然一新,甚至让明智侦探出场,转化为一个以政治阴谋为核心、穿插打斗场面的故事。“人类改造术”这种空想科学的诡计,显然,是借用泪香的《幽灵塔》吧。

乱步自己可能也深感歉疚,特地在全集末尾为“每个月的三心二意,导致情节散漫及其他诸多缺点”致歉。我曾经幻想,若在战前以这部作品的前半部为基础,通过不同的形式有奖征求后半部,或许会诞生一部非常有趣且与众不同的小说,不过事到如今,这已是不可能实现的梦想。总之,唯独这部长篇,不管从哪方面看都只能说是一部失败作品。

8.《魔术师》[一九三〇年七月至一九三一年五月,在《讲谈俱乐部》上连载。]

乱步因《蜘蛛男》获得一致好评而扬扬自得。《蜘蛛男》连载结束后,紧接着动笔创作《魔术师》,并把时间设定在《蜘蛛男》事件后,作者甚至没让明智小五郎好好休息一下,立刻让他再次出动,这似乎也从侧面反映了作者的心声。这部作品的灵感与诡计,显然来自范·达因的《格林家命案》。

这部作品中的构想离奇、情节曲折,是典型的乱步式大众读物,只有他才写得出。不过,虽说每一期都高潮迭起、峰回路转,环环相扣的情节险象环生,结构无可挑剔,但中间的伏笔线索实在太弱,是这部作品的一大败笔。如同甲贺三郎也曾指出的,就算凶手知道自己在襁褓时期被掉换了,但因这理由而加入复仇鬼帮派,助纣为虐,向父母兄弟复仇,实在有违人性。这部分若能够加入些更让人信服的铺垫,读者的接受度会更高。总而言之,乱步事先没有构思好大纲的缺陷,也就此暴露出来了。

尽管有这些缺点,这部作品仍然十分有趣。在乱步的通俗武打作品中,本作可以和《黄金假面》合称为双璧了。短篇《跳舞的一寸法师》在众目睽睽之下杀人的诡计,在故事里也得到运用,同样也是以马戏团为舞台,效果十足。

9.《黄金假面》[一九三〇年九月至一九三一年十月,在《国王》上连载。]

这是一部让乱步在大众小说界奠定地位的杰作。《国王》是战前出版量最大的娱乐杂志,标榜适合全家人阅读,是讲谈社的招牌,也是杂志界名副其实的国王。因此乱步说他尽量不在作品中写出残虐和变态性欲等猥琐的内容。

这部作品的主角与《蜘蛛男》的杀人淫乐者及《魔术师》的复仇鬼迥然不同,竟然是亚森·罗宾(特意称其为主角,因为乱步的通俗武打作品乍看之下都是以名侦探明智小五郎为主角,但实际上经常变换手法、屡出新招出场的残忍凶手,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主角,明智不过是为了让故事增添推理小说趣味的第二主角罢了。虽然同样有明智出场,但这一点是区别乱步的通俗长篇与《D坂杀人事件》、《心理测验》等短篇的根本不同之处)。让发肤颜色完全不同的法国怪盗绅士当主角,寻常的乔装手法根本派不上用场,因此乱步想出让他戴上黄金面具的苦肉计。据说这个灵感得自马塞尔·施沃布[马塞尔·施沃布(Marcel Schwob,1867—1905),法国作家。]的《黄金假面之王》(Le Roi au masque d'or)。作品中描述的“黄金假面平板无表情,像能剧面具一样,一抹鲜红的液体从嘴角淌流到下巴,全身包裹着松垮斗篷般的金色服装,面具的裂口呈新月形,那神情看着好像在咧嘴笑,不过确实也能听到‘咻咻’怪笑声”,表演效果十足。

以传统推理小说作者的观点来看,本作品中的诡计运用可说是破天荒头一遭,那些点子荒唐无稽。再怎么说,连法隆寺的国宝玉虫橱子[玉虫即吉丁虫,这个橱柜因铺有近万片吉丁虫羽翅而得名,是飞鸟时代(592—710)的作品。]都被掉包成假货,这样的情节简直叫人目瞪口呆。把整个房间改造成电梯的诡计虽然早有先例,但将水泥制的中空大佛像当成秘密基地的情节,虽说灵感来自《奇岩城》(L'aiguille Creuse)“空洞之针”,但这里出色的是日本化处理。亚森·罗宾决战明智的虚实大斗法,光看情节似乎平凡无奇,但乱步生动的叙述文笔无疑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即使今日读来,依旧紧张万分、精彩绝伦。我们今天该从乱步身上学习的,就是这种神乎其技的叙述文笔吧。这一定是他从过去的讲谈书籍中学到的基本功。

10.《吸血鬼》[一九三〇年九月至一九三一年六月,在《报知新闻》上连载。]

也许是因为连载在报纸上的关系,这部作品成为乱步结构最宏大的长篇。篇幅最长,情节的首尾不连贯也可以列为乱步作品之最。乱步自己也曾提到:“如同读者知道的,我写的内容支离破碎,令人伤脑筋。”的确,《吸血鬼》曲折的情节顺手拈来,离奇跳跃,只能以支离破碎来形容。这部作品也是“一如既往,依着暧昧模糊的大纲便写起来”,不过乱步得在每天固定的篇幅中加入一定的悬疑情节,营造火热的气氛,大概是表演天分过于泛滥之故,导致乱步创作的时候,有种处处被制约的感觉。通篇读完,感觉不到酣畅淋漓的尽兴,犯人的复仇动机也十分做作不自然,这种结果报纸的日刊特性也难逃其咎。

诡计方面,可以说是乱步运用过诡计的大集合,热闹非凡。从没有嘴唇的男子一人分饰三角开始,陆续援引短篇《幽灵》、《天花板上的散步者》、《人间椅子》的诡计,此外,《白日梦》的尸体处理,从蜡像制作变成冰冻;《帕诺拉马岛奇谈》的地点变成国技馆的鬼屋、泪香《白发鬼》中埋葬生者变成火葬生者,凡此种种皆以各种方式加以变形、运用。不仅如此,《蜘蛛男》和《一寸法师》中的诡计也再次登场,并加入蜡像和蜡面具等构思,犹如乱步创作手法的嘉年华会。最后凶手搭乘广告热气球逃亡,这荒诞无稽的诡计,也在其后的通俗作品中反复出现,在《吸血鬼》中则是第一次亮相。此外,后来在《少年侦探团》系列大显身手的助手小林少年,也在本作品中第一次出现。

总之,完全可以想象到,这部作品在报纸连载时,一定每天都让读者看得掌心冒汗,在乱步的通俗长篇里,这部或许能和《猎奇的结果》并称为怪作吧。

11.《盲兽》[一九三一年二月至一九三二年三月,在《朝日》上连载。]

这是乱步通俗长篇中的异类,不是一般的动作小说,也没有侦探出现,从头到尾都只有一名作者称为“盲兽”的变态狂,他以杀人为乐,“将无数女人玩弄、杀害、断其手足,将尸骸以各种千奇百怪的方式暴露在公众面前”,这部小说是这件可怕而吓人的事件的编年史记录。先前我提到,乱步通俗长篇的主角并不是名侦探明智小五郎,而是凶恶残暴的各类罪犯,我想这篇《盲兽》就是最直观的佐证吧。

总之,这篇作品可说达到乱步煽情·猎奇小说的最高峰,通篇只有情色恐怖。在日本文学史上,可能很难找到可以相提并论的“下流猥琐”的小说。连作者本人最后似乎也丧失继续书写盲兽种种恶行的原动力,“……然后,或许在此该详细描述他如何玩弄、处置不同类型的女人,但那也已是画蛇添足。作者早感到厌烦,恐怕各位读者也倦了吧。通过以上的记述,至少读者对于我们丑怪的主角盲兽的为人、病癖、恶行,都已了如指掌,甚至到了想挥手说‘知道了,够了’的地步”,于是草草以所谓的“感官艺术”作结。

这类感官艺术的表现充满乱步风格,非常有趣。但问题是作者在一开始及书写这部作品的过程中,尽管撰写了大篇幅凄惨淫靡的感官刺激内容,但也仅止于描写,似乎还不到所谓的艺术论,直至结尾才想到让故事成为感官艺术的创意。若一开始就有“感官艺术”这卓越的想法,整篇故事的写法自然也会随之不同,或许更能发展为可与《帕诺拉马岛奇谈》媲美、乱步独特而前所未见的感官美世界,实在令人惋惜。

12.《白发鬼》[一九三一年四月至一九三二年四月,在《富士》上连载。]

这是乱步改编作品的第一部长篇。显然,这部作品改编自黑岩泪香翻译的玛莉·柯蕾莉[玛莉·柯蕾莉(Marie Corelli,1855—1926),英国小说家。]女士的小说《白发鬼》。除了本篇作品外,乱步还有四部改编长篇,分别为《影子杀人》[又有译名《绿衣之鬼》,改编自英国推理作家伊登·菲尔波茨(Eden Phillpotts,1862—1960)的《红发的雷德梅因家族》(The Red Redmaynes)。]、《幽灵塔》[改编自黑岩泪香翻译的《幽灵塔》。]、《幽鬼之塔》[改编自乔治·西默农(Georges Simenon,1903—1989)的《圣福利安的吊死鬼》(Le Pendu de Saint Phollien)。]以及《三角馆的恐怖》[改编自美国推理小说家罗格·斯卡莱特(Roger Scarlett)的《安吉尔家的命案》(Murder Among the Angells)。]。

乱步为什么会想到要把这些既有作品进行改写或令其脱胎换骨?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当然,部分原因是乱步深受少年时代嗜读的泪香作品那惊人的魅力吸引吧。不过,那时候乱步同时进行着《魔术师》、《黄金假面》、《吸血鬼》等月刊杂志与日刊报纸的连载,这边的三大连载未完又开始《盲兽》的连载。尽管有这么多部作品需要同时进行,他依然无法拒绝《富士》杂志的不断邀稿,然而手边没有可用的构想,加上要连贯每一期的连载剧情,乱步已濒临极限。出于这些苦衷,穷极则变,才会萌生改编泪香作品这样的创意吧。既然有原作,就不必为每一期的情节大伤脑筋。泪香译的《白发鬼》如同原作标题《复仇》所示,是以近亲复仇为主题的特殊大众小说,由于结构并非《幽灵塔》那种解谜侦探小说,如果想让作品脱胎换骨,尝试大胆且自由奔放的风格,这确实是一部再适合不过的原作。而且泪香的翻译采用文言文体,对于当时的大众来说,势必显得艰涩难读,虽然同时收录在昭和四年的春阳版文库本侦探小说全集里,意义并没有想象得那么大。从这个角度考虑,用白话文加以现代化、日本化,具有莫大的意义。

这么看来,创作时间早于《白发鬼》的《盲兽》并未采取推理小说的结构,而是普通的编年体小说体裁,也从侧面反映出光是其他三部连载,就足以让乱步为每个月的推理小说情节焦头烂额了。推理小说的解谜元素和首尾一贯的结构,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任何人而言,都是难度极高的创作。如今也是一样,人气推理作家经过大量创作之后,作品结构便会逐渐松散,破绽百出,纵使有各种自圆其说和夸张的情节,然而真正的原因还是推理小说的结构要严谨绝非一件容易的事吧。总之,乱步在这部乱步版《白发鬼》中再次获得成功。这种创作态度说草率也的确草率,但乱步着手撰写讲谈社作品的最初,就已流露出这种一方面轻视读者,一方面又尽力娱乐读者的倾向。这次脱胎换骨的成功带来的轻率自信,致使乱步在往后一碰上灵感枯竭的状况,便逃向菲尔波茨、泪香或西默农改编他们的作品。这种状况一再演变,就出现了在《大暗室》里将《帕诺拉马岛奇谈》通俗化,在《恶魔的纹章》重现《蜘蛛男》,养成重抄旧作、苟且偷安的习惯。

13.《恐怖王》[一九三一年六月至一九三二年五月,在《讲谈俱乐部》上连载。]

《讲谈俱乐部》在《魔术师》连载结束后,完全不让乱步有片刻喘息的时间,立即请他继续在同一册杂志上连载第三部作品。乱步此时似乎已疲惫不堪,厌倦至极了。通俗长篇的灵感似乎也完全枯竭了。于是,《白发鬼》之后的《恐怖王》,沦为平淡乏味、虎头蛇尾的作品。小说中读者期盼的明智小五郎没有登场;每次连载的字数和《盲兽》一样,都只有《魔术师》的一半左右;不但如此,甚至发生情节前后矛盾、让读者莫名其妙的状况,以上所列让《恐怖王》沦为乱步通俗武打小说中最糟糕的作品。

这部作品最大的败笔,在于用过多的笔墨描写了丑恶的猩猩男,自称恐怖王的主角却几乎完全隐身幕后。因此即使作品中出现了许多残虐万分的杀人场面,或穿插了各种巧思,像是以米粒般大小的文字与高空特技飞行的巨大文字做出大胆对比等,仍然无法让人感觉到丝毫被震撼的惊悚刺激。结局也是,恐怖王究竟是谁?逃亡的猩猩男结果如何?读者毫无头绪。说得更明白些,作者没有用心将故事收尾,作为一部以大众为对象的通俗长篇作品,可以说严重违反了娱乐读者的精神。

顺带一提,在这部作品中出场的推理作家被命名为“大江兰堂”。后来在系列作品《恶灵物语》(一九五四)的第一篇中的小说家也是这个名字。中篇《阴兽》(一九二八)的推理作家名叫“大江春泥”,与之相较,“大江兰堂”[日文中“兰”发音与“乱”相同。]和“江户川乱步”更接近。之后在《影子杀人》中出场的推理作家叫“大江白虹”。看来,乱步相当喜欢为作品中的推理作家冠上“大江”这个姓氏。不知是否受此影响,横沟正史在新作推理小说全集(一九三三)的《诅咒之塔》中,将主角推理作家命名为“大江黑潮”,相当有意思。提到主角的名字,由乱步负责撰写第一回的系列作品《江川兰子》(一九三○)里,就像乱步自己形容的“会稍微改变一下我的笔名,作为故事中恶妇的名字,并索性当成标题,肯定是我一贯的坏毛病又犯了”,不过后来江川兰子这个名字也用在《人间豹》中的出场人物(被害人)上。可说是非常有趣的安排。

以上,从《黑暗中的蠢动》到《恐怖王》这十三篇作品,都收录在一九三一年五月至一九三二年五月出版的平凡社版《江户川乱步全集》十三卷中,这些作品题名也相应成为各卷的标题。

四、战前长篇小说——乱步全集以后

番外篇[原指主线以外的配角人物改编成的故事,这里特指乱步主要作品外的相关作品,包括代笔作品。]《蠕动的触手》[未连载,新潮社版《新作推埋小说全集》第一卷,第六回副刊,一九三二年十一月出版。]

把这部作品列为番外篇,是因为乱步自己在战后曾坦承过这只是代笔作品,不管是战前的新潮社版选集或战后的春阳堂版全集、桃源社版全集都不曾收录。我第一次看这部作品时,厚重的全集本目录背面写着“撰写本篇时,受到友人冈户武平君大力协助,特此致谢”,便照着字面解释:创作这部作品时,曾得到朋友的帮忙。读过内容之后,才觉得和过去的乱步作品相比,举凡情节设置或文风都相当不同,但是这篇作品后来也收到新潮文库版里,而且大为畅销。战后光文社还为它设计了一个非常夺人眼球的封面,重新出版,因此我完全想不到这竟会是代笔作品。乱步后来也曾忏悔道:“当然,大部分的情节是两人讨论决定的,完成后的稿子我也看过,并修改了几个地方,但还是不能说这是我自己的作品。”不过作品中切割女人尸体,把不同的躯干缝合在一起,玩弄一番,这种说不出是残忍还是滑稽的描写,依然保有部分乱步的通俗风格。这么说来,我突然想起这本书在报纸上打的广告,森下雨村的推荐文似乎写得相当暧昧:“‘蠕动的触手’是只有乱步才想得出来的标题吧。”

这部作品中,在两大报社进行八卦论战的背景设定下,以复仇和杀人淫乐相互纠缠为主要目的的犯罪接连发生,文中明智小五郎化身为戴墨镜的怪异男子,挑战罪犯,若将整体结构重新整理,并更进一步掌握描写的节奏起伏,应该会是一篇妙趣横生的作品,可惜完稿不尽如人意,不过这也暴露出代笔作者的实力水准吧。

14.《妖虫》[一九三三年十二月至一九三四年十一月,在《国王》上连载。]

《妖虫》及其后的《黑蜥蜴》、《人间豹》这三部作品,是《恐怖王》半途而废一年半后、乱步试图(被迫?)卷土重来的通俗长篇作品,当时与《新青年》的本格作品《恶灵》同时连载。结果最被看好的《恶灵》意外夭折了,总之这三部作品写得相当辛苦,但总算坚持下来了,勉强完结。不过故事情节里已不见《魔术师》和《黄金假面》中那种对通俗武打小说的热情,令人强烈感觉到乱步不过在虚应故事。换句话说,就是了无新意,陈词滥调。

这部《妖虫》也不例外,开头做了很多铺垫。主角在餐厅通过读唇语,意外得知两名奇怪的男子正密谋杀人,过程惊悚万分。可是接下来的情节就毫无新鲜感。又是八幡不知薮的鬼屋、又是尸体在银座大道上展示,就算是乱步迷,也不禁有些腻了。凶手的红蝎子印记虽然是个相当有效果的小道具,但可能是处理得不好,反倒成了累赘。这部小说算《魔术师》的旧瓶换新装,但为了避免旧调重弹,乱步并没有让明智小五郎登场,而是塑造出另一名老侦探三笠龙介,这个创意倒是成功了。可惜犯罪动机是源于容貌丑陋的自卑感,委实缺乏现实感,显得没有说服力。

在杂志上连载时,另一个意外给这部小说添加了一个致命的缺点——插图。这么说,绝不是插图的水平不够,相反绘者下了极大的工夫,画出了神秘的氛围,是无可挑剔的推理小说插画。但作者一开场就把真凶描绘成一名体型胖硕的人物,而他乔装的墨镜男子则被画成骨瘦如柴的人物,在最后一回揭露凶手的真面目时,没有一名读者能够接受这样的一人二角。当然,一开始就应该跟插画家沟通作画时应注意的地方,但或许直到接近最后一回连载时,乱步自己也还没明确决定该由谁担任真凶。

15.《黑蜥蜴》[一九三四年一月至十二月,在《日出》上连载。]

在这三部作品中,《黑蜥蜴》应是这个时期的代表作。就乱步的通俗长篇系统来看,它算是《黄金假面》改头换面的作品。在夜总会表演冶艳脱衣舞的黑街女王,左臂上有一块黑蜥蜴刺青,觊觎着宝石“埃及之星”。她想把它和美男子、美女的标本一起装饰在自己的“恐怖美术馆”里,这名绝世女贼与名侦探明智小五郎之间周旋对抗斗智斗勇的描写,多少算是有点儿新意。《人间椅子》的诡计在此被用在犯罪上,这个前所未见的新奇创意也就此堕落了。

总之,这部作品没有依循传统道德观念中犯人必定伏法的原则,而是从女贼的视角切入,使得整篇作品的节奏、情节利落痛快。乱步尽量避开过去作品中浓重的残虐风味,这一点也和《黄金假面》共通。因此期待乱步独特强烈感官刺激的读者,应该不太能欣赏这部作品。

16.《人间豹》[一九三四年五月至一九三五年五月,在《讲谈俱乐部》上连载。]

乱步或许是构思不出任何新创意了,竟想出一个人人闻风丧胆的半人半兽的怪物,并将其命名为“人间豹”。这个名字应该取自比斯顿[李奥纳德·比斯顿(Leonard John Beeston,1874—1963),英国小说家。]的短篇,与过去“蜘蛛男”这种比喻式的命名不同,“人间豹”等同于伦敦的狼人,如字面所示,是个似乎存在于传说世界中的豹人。“这个怪物,双眼绽放出诡异的磷光、牙齿如野兽般锐利、舌上有猫属尖刺”,他拥有人类的智力,尤其擅长邪智,有时还会穿西装,有时像只四脚兽似的敏捷奔跑,完全是二十世纪的天方夜谭。明智面对的不仅是执著于美女的豹人,他的父亲——那位真正爱着豹类的人,向他提出邪恶的挑战,明智只能偕同夫人文代与其展开殊死搏斗,是一部惊悚悬疑的作品。可惜天马行空到了这种地步,也实在太荒诞了。这类情节应是其他人绝对想象不出来的吧。

这部作品致命的缺点,在于作者没有解释清楚人豹是如何诞生的,这一点常理无法解释。常理无法想象的豹人何以诞生在世上的谜团一直没有解开。故事中虽然暗示“人兽交媾”,但这理由未免太牵强,经不起推敲。若乱步能把这个疑团解释得更详尽些,或许可把这部推理写成一部空想科学小说,或变成现今流行的东宝制片怪兽电影的脚本,真叫人遗憾。这么说来,最后豹人乘坐热气球飞往天边,生死不明的结局,与东宝制片怪兽的末路殊途同归,这样的联结十分有趣。此外,文代夫人披上熊皮,在杂技团观众面前与被染成老虎斑纹的豹在栅栏里格斗的残酷场面,应是继短篇《跳舞的一寸法师》后首次出现的公开杀人诡计的变奏版,但就算只是铅字堆积而成的世界,也叫人不由得佩服起作者竟能构思出如此荒诞不经的情节。无论是主角豹人还是血腥厮杀的场面,插画家要将其形象化时,肯定伤透脑筋吧。

17.《影子杀人》[一九三六年一月至十二月,在《讲谈俱乐部》上连载。]

这篇作品的原型是伊登·菲尔波茨的《红发的雷德梅因家族》,经乱步改写而成。对于这部《影子杀人》,我个人有些不满。之所以这么说,是我在阅读原作之前,由于不知情而先读了乱步的改编作品,之后再读众人誉为名作的《红发的雷德梅因家族》时,才翻阅没多久就发现凶手的真面目,当下阅读兴趣大减。与我有相同遭遇的读者应该不少。

这部《影子杀人》一开头就充满强烈的乱步风格。探照灯强烈的光线投向一座大厦,大厦前一个手持短剑的人物大剪影,影子手起刀落,经过大楼下方马路的年轻女子登时倒地,这样的开头真是惊悚刺激。乱步的每一部长篇皆是如此,故事一开始总是引人入胜的,让人联想到电影的第一幕,充满视觉效果。随着故事情节推进,菲尔波茨的构想被乱步式地通俗化——绿衣鬼诡谲的飞扬跋扈、追踪他的推理作家大江白虹的活跃及随后出场的侦探乘杉龙平精彩的推理。这场乱步式改写最有趣的一点,在于侦探乘杉直到最后都被大江白虹误认为凶手的设定。这也可当成没有让明智小五郎出场的意外收获吧。总之,情节前后一贯,深具解谜结构,算是一部可读性颇高的作品,这应是改编小说的优势吧。

此外,阅读这部作品的连载时,曾让我深入思考插画在推理小说中扮演的角色。因为在大结局的前一回连载里,理应要在大结局才解开的幻灯机诡计,居然在插图中泄底了。这么一来,就算第一章再怎么强调机关多么稀奇古怪,也达不到预定的效果了。这可能是原稿完成得较慢,先将插画构图交给插画家才会这样,但这种插画先行于文本的状况,使得悬疑气氛瞬间荡然无存。

18.《大暗室》[一九三六年十二月到一九三八年六月,在《国王》上连载。]

这部小说与下一部《幽灵塔》同为长度仅次于《吸血鬼》的作品。说起《大暗室》这个标题据说还有一段来历。起初,出现在《国王》杂志结束《黄金假面》连载的当期(一九三一年十月号)预告文章上。没想到预告并未实现,下一期的连载被《鬼》这部中篇取代。当时乱步究竟想用《大暗室》这个标题写下什么样的内容,令人十分好奇,但如今乱步已逝,也无从确定了。不过我们猜想得到,应该不是像五年后动笔的《帕诺拉马岛奇谈》一样那么通俗的内容。

关于这部《大暗室》,一如既往,故事开头相当精彩,效果十足。故事氛围与以往的通俗长篇开端不同。当时的侦探杂志《侧写》等还特地在月评中刊登了本作的第一回,表达了十分期待后续发展的愿望,但随着第三回、第四回的刊载,接下来再次沦为乱步那种支离破碎的武打小说风格,让人感到相当惋惜。追根究底,所谓“大暗室”的具体结构,在作者提笔之初和连载一段时间后,仿佛依然没有在作者心中成形,执笔一半左右,乱步才想到可将“大暗室”塑造成地底的帕诺拉马王国,再次重现《帕诺拉马岛奇谈》的作者梦想。在这之前,同母异父的兄弟们在各自的父亲互为仇敌的宿命之下,为了争夺美女,展开爱恨情仇纠缠不清的正邪之战,简直就是中世纪骑士故事现代版的乱步式武打小说。主角憧憬邪恶化身的暴君尼禄,冀望化身为恶魔之国的拿破仑,在地下创建黑暗帝国,使全东京陷入火海,作风跋扈。这样的设定,虽然都是性格变态者的反常行为,构思和篇幅都宏大得叫《蜘蛛男》及《盲兽》望尘莫及。若一开始就以这个构想贯穿全篇,不知会是一篇多有趣的武打小说,着实可惜。我想,除了乱步以外,今后也绝对没有人能够描写出如此光怪陆离的犯罪了。

19.《幽灵塔》[一九三七年十二月至一九三八年四月,在《讲谈俱乐部》上连载。]

这是将黑岩泪香翻译的《幽灵塔》改编为乱步式的作品,在《讲谈俱乐部》杂志上,接续改编作品《影子杀人》的连载。故事的年代改为大正初年,场景设在长崎县的偏远乡区,并将南蛮趣味加入鬼屋故事中,如此创新的构思使得这部古色古香的推理小说被成功本土化了。事实上,这部作品在乱步的通俗长篇中,无论在情节或旨趣上,都可以与《孤岛之鬼》并列第一。当然,这部作品以翻译到位的泪香译本作为基础,因此与《孤岛之鬼》不同,评价时不能将两者相提并论。

这次译作的改写成功,皆因于乱步始终压抑自己的笔法,极力克制一贯的冶艳风格。相对地,虽然应该是试图将译作通俗化,但各个角色的感情起伏和背景描写都渗透出乱步独特的精巧,原作的紧张悬疑亦替换成纯粹的日式元素。两相影响之下,使得这部改编作品意外成功。将时间点设在大正初年,地点在交通工具只有人力车的乡下,而不是电话铃声大作、汽车来往不绝的昭和十年。这也是成功的一大要素。

泪香的译作,不管是侦探小说、传奇小说或冒险小说,由于译文过于文言化,如今已难以直接阅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如果有更多乱步流的泪香改编作品,对读者而言,实在是一大福音,可惜最终仅《白发鬼》和《幽灵塔》两篇留世。

20.《恶魔的纹章》[一九三七年九月至一九三八年十月,在《日出》上连载。]

这是一部将《蜘蛛男》和《魔术师》相加再除以二的武打小说。将隐形复仇者的象征设定为三重螺旋指纹的构想很不错,但实际上和《妖虫》里的红蝎子一样,运用失当,导致完全失去恐怖感。故事的开端以乱步的通俗长篇而言,罕见地落入俗套,完全是失败之作。复仇鬼预告将杀害富豪及其一对千金,把小女儿的尸体放在卫生博览会的人体模型陈列室、大女儿的尸体陈列在鬼怪大会的八幡不知薮鬼屋中的一室,这些构思早就是陈腔滥调、了无新意了,至此,乱步已无法营造出让读者的心脏都忍不住紧缩在一起的紧张感了。

不过这篇故事里还是有一些新的手法。例如富豪本人完全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遭到报复,在地下洞穴目睹残酷的杀人场景后,他才知道自己的父亲犯下的罪恶,悟出凶手的意图是要让他们断子绝孙。此外,实际上富豪同父异母妹妹的手指上也是三重螺旋指纹,让人误以为只要杀掉她,便能拨开谜团,这样的诡计别出心裁。只可惜,最后揭露凶手遗留在各处的特异指纹,其实只是明胶制成的伪造品,实在是相当不成熟的设想,根本没把读者放在眼里。

总而言之,这部作品不管怎么看,都只能说是熟极而流的陈腔滥调。不过战后这部作品重新出版时,我在杂志《宝石》的投书栏看到读者推举它为十大日本推理小说之一,当下大感惊讶。入围理由是作品中错综复杂的谜团和精巧的伏笔令人拍案叫绝。看来乱步的长篇只从其中抽出一部来读时,就不会有老调重弹的千篇一律感,评价也会因此大幅改变。

21.《暗黑星》[一九三九年一月至十二月,在《讲谈俱乐部》上连载。]

这部《暗黑星》和下一部《地狱小丑》及《幽鬼之塔》,都是在中日战事方酣之时问世的。那时候战争文学大受欢迎,而推理小说受到打压,短篇《烟虫》被当局命令整篇删除,也是一九三九年三月的事。这时候,鬼才小栗虫太郎已转而创作传奇小说和魔境小说。过去乱步的通俗长篇中明目张胆的煽情·猎奇成分也不再被允许,残虐的描写也被迫收敛。处于这样的时代,每个月的写作量随之锐减。作品篇幅虽然没有先前敷衍塞责的《恐怖王》那么短,但这三部作品以长篇而言,篇幅算相当精简了。

话说回来,这部《暗黑星》可说是《魔术师》的完全变奏版。之所以这么形容,是因为以范·达因的《格林家命案》(The Greene Murder Case)的通俗版来说,这部《暗黑星》远比《魔术师》更近似《格林家命案》。因此虽然称其为通篇连贯,没有破绽,但换个角度来看,也可说少了许多乱步独特的毒艳风味。故事一开始写到由于放映机故障,导致银幕上的特写脸部烫伤定格了,出现了血流满面的画面。一如往例,这样的开头引人入胜。可是接下来作者又故伎重演,仍是以连续杀人事件为中心,展开明智小五郎决战复仇鬼的故事。

这部作品的点睛之笔,是明智的一个譬喻,书中凶手近在眼前却又远在天边,他的真面目不可掌握,在此,大侦探把他喻为没有光芒的“暗黑星”,标题和这个桥段遥相呼应,实在妙不可言。

22.《地狱小丑》[一九三九年一月至十二月,在《富士》上连载。]

这部作品与《暗黑星》同时动笔,开端完全是《蜘蛛男》的变奏版,可是接下来的发展就有些不同了,主角看到打扮成小丑的化装游行宣传员出现,下一刻又收到小丑人偶的礼物。小丑的确很逗趣,但小丑杀人就会酝酿出一种诡异的恐怖感,十分不可思议。这该说是对比产生的效果吗?不过这种恐怖感已在昭和九年的系列作品《黑虹》第一回中使用过。之后的情节如同以往,内容以明智决战神秘小丑的打斗故事为主。但这部作品开头部分就埋下了伏笔,从这层意义来看,体裁勉强可以归类为推理小说。

故事中最异想天开的情节是凶手被逼到阁楼上时,用硫酸毁容,佯装成被害人这一段。这是过去未曾尝试的新诡计,从这个角度来看,算是略具新意。这篇作品也和《暗黑星》一样,篇幅较短,因此破绽较少,不过只是将前篇的构思加以淡化重构,这使得故事本身的存在意义大幅锐减。

23.《幽鬼之塔》[一九三九年四月至一九四〇年三月,在《日出》上连载。]

这部作品脱胎于西默农的《圣福利安的吊死鬼》,原作中的教堂被上野公园的五重塔替代。乱步与西默农,这两位作家的作品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风格都完全不同。乱步若尝试改写《一个人的头》(La tête d'un homme)还可理解,没想到他竟改编《圣福利安的吊死鬼》,相当有冲击感。不过这或许是因时局致使他无法随心书写乱步式残虐犯罪导致的吧。

这部作品的开端,以乱步擅长的《一寸法师》变奏曲开始,接着徐徐转变成西默农风格的风格,无法否定乱步式一贯的情节与特色在这部作品里显得极其薄弱。话虽如此,疯女和玄学描述则完全是乱步式的风格。本作中出场的业余侦探河津三郎被设定为“犯罪案件钓客”,他的怪癖和行动,反映了乱步自身大半的梦想和愿景。

总之,这部小说的完成,受益于原作的巧妙结构,改写笔法虽然低调,但也添加些许乱步独特的色彩,算是值得一读的作品。

五、战时长篇小说

24.《伟大的梦》[一九四三年十一月至一九四四年十二月,在《日出》上连载。]

这部暌违四年再次执笔的长篇,是乱步在太平洋战争期间唯一的一部作品,这部作品从侧面表现了乱步爱国的一面。尽管如此,它却没有被收录到任何一套全集中,也没有成为单行本发行。原因是“故事把美国人描写为敌人,而战败后的日本顾虑到这一点而未成书,直至今日”。

这部作品一开始就意图写成谍战小说。连载第一回的报纸广告上宣传为“科幻小说”,但乱步对这些宣传内容似乎完全不知情。侦探主角也符合谍战小说,取代明智小五郎,刻画出望月宪兵少佐这号人物。此时,推理作家已不被允许撰写过去那类以杀人命案为题材、怪奇趣味浓厚的作品,有些人逃往谍战小说、科幻小说和冒险小说,有些人则遁入以江户为舞台的捕物帐小说中。这个时期的长篇谍战推理小说,先有甲贺三郎的非连载作品《雪原的谋略》(主角依然是狮子内俊次,却失去昔日的飒爽风采),以及兰郁二郎[兰郁二郎(1913—1944),怪奇幻想小说家。]的非连载作品《南海的毒杯》,这部作品除了推理风格外,还具有知性风格,算是当时最大的成就,最后则是乱步的作品。

由于许久不曾创作,感觉乱步对这部长篇倾注了相当大的心血。当然,时局迫使乱步不能使出他的看家本领——煽情·猎奇,因此他索性在剧情结构及诡计上浓重着墨。第三者与真凶共同经历、目睹自己的犯罪过程,这种充满创意的出色诡计,战后亦三番两次出现,比如长篇《化人幻戏》和短篇《月亮与手套》。虽然还是有首尾不连贯的缺失,但乱步以谍战为素材,尝试写出与甲贺三郎等人相较,推理因素更丰富、水平更上一层的推理小说,这种热情令人尊敬,值得肯定。

战后好长一段时间内,这部作品都见不到天日,实在令人遗憾。的确,连载第二回的后半部揶揄美国总统罗斯福因小儿麻痹而造成的肢体障碍非常不妥。可是,只要删除或修改类似于此的两三处情节,便足以作为战时本格推理小说的范本,并流传后世。如今战后又过了二十年[本篇评论发表于《幻影城七月增刊一江户川乱步的世界》(1975)。],总算被收录到讲谈社版的《江户川乱步全集》里,真是令人欣慰。

六、战后长篇小说

25.《三角馆的恐怖》[一九六二年一月至十二月,在《趣味俱乐部》上连载。]

如同前述,这是罗格·斯卡莱特的《安吉尔家的命案》的乱步式改写。乱步深受原作吸引,当时《趣味俱乐部》不便提出长篇连载的请求,乱步既没有可用的构想,也不想再像战前那样重炒旧作,每个月敷衍了事,权衡各方条件后,只好再次尝试《幽鬼之塔》以来的手法——我们可推测私底下应该有这样的原委。

用不着说,原作是一部纯粹的本格推理小说。而且这次明确取得翻译权而执笔,所以就算是乱步式改编,也不能以采用把《红发的雷德梅因家族》改编为《影子杀人》的方式,随心所欲地改写。整部作品对原作的情节与诡计相当忠实,从这个层面来看,完全脱离了战前所谓的乱步调,全篇以逻辑为中心展开,是一篇韵味极深的长篇推理小说。如此严谨的乱步风格,是昭和四年的短篇《何者》之后的再一次尝试。战后停止创作的乱步,肯定是想以这样的风格东山再起,因而这部作品也具有热身的意味吧。

遗憾的是,显然这种风格的长篇不宜每月连载的方式。当时的读者养成了每个月阅读一部分连载文的方式,可惜这部作品的情节太一气呵成了,理性的解密情节太多,插入的图表也有点儿多,肯定让许多读者觉得厌烦。连载时完全没有获得好评,也是基于这个缘故吧。可是,至少在战后出版的全集里,这部作品算是堪读的长篇之一,同时也提供了一个泪香以来的推理小说改编范本。

26.《化人幻戏》[非连载作品,收录于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出版的讲谈社版《长篇侦探小说全集》中。]

这部作品可说是乱步唯一的本格长篇,它继承了中篇《阴兽》和《石榴》的系统。乱步曾感慨:“大纲我记下来了……但实际动笔,不管是物理方面或心理方面都出现了矛盾,怎样都无法完结……我勉强补齐前后不一的情节,好不容易才写完。”如同这段话所表明的,故事整体的确有着缺乏高潮起伏、头重脚轻的失衡感,却是一部难得的深思熟虑过的作品,从这个角度来说,非常值得一读。这么说来,这部作品感觉上像是从过去乱步的各种写作倾向中,只挑选出理想的知性面加以整理,性质恰好与《阴兽》有共通之处。

故事由《湖畔亭事件》中的透镜嗜好揭开序幕,但这次的小道具是望远镜。利用望远镜,率先登场的诡计是作者在《伟大的梦》里所设计——凶手目睹自己的犯罪过程,接着利用铜线制造物理密室的诡计,还使用录音机,将同一个广播节目延后四十分钟在另一个地方播放的诡计。凶手利用日记将嫌疑转嫁到自己丈夫身上,这样的手法是将《阴兽》里的构想进一步深入吧。开端描写观察螳螂被望远镜放大的恐怖,其实是一段铺陈新奇犯罪动机的精巧伏笔。凶手的潜意识里知道自己与螳螂是同类,这让凶手对螳螂产生极端莫名的厌恶和恐惧——明智小五郎这段明快的精神分析,是比《心理测验》及《天花板上的散步者》更深入的心理式侦探法。追根究底,这是乱步的知性推理手法的总梳理。

先前提到这部作品的弱点在于失衡,此外,凶手与明智以外的人物——包括刑警在内——形象都太单薄。我认为这是作者过分追求让故事成为纯粹的推理小说,于是在人物个性描写的深度方面稍显欠缺的结果,真希望作者能多点用心,让整部作品更妙趣横生一些。不过这点姑且不论,乱步的知性推理小说系统中,首次加入一部长篇,真是值得庆贺,这部作品应该能毫不费力的进入乱步的最佳作品前十名吧。

27.《影男》[一九五五年一月至十二月,在《趣味俱乐部》上连载。]

与《化人幻戏》同时进行的这部长篇,几乎是讲谈社作品的旧调重弹。从风格来看,可以归入《黑蜥蜴》、《大暗室》这个系统。将异常罪犯设定为三个人算是这部作品出彩的地方。不过,乱步也曾提到,“写得比战前更没劲,看来不受读者好评”,通篇全然看不到倾注于往年通俗武打小说里的热情,或许,乱步比任何人都厌倦了煽情·猎奇的噩梦,也从这类小说中毕业了。

这部作品虽然不断铺陈地底帕诺拉马王国的怪奇幻想,却无法将那种奢华的梦境一并传达给读者,感觉像看了场闹剧。过去乱步曾说,连载中篇《地狱风景》是《帕诺拉马岛奇谈》的戏谑化,但较之《地狱风景》,这部《影男》更是不知荒唐多少倍的闹剧。假如各位读者能坚持看到结尾,看到犯罪喜剧式落幕,应该能够明白我的意思。

28.《十字路》[非连载作品,收录于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出版的讲谈社版《长篇侦探小说全集》中。]

这部作品是乱步与渡边剑次合写的。乱步曾坦承:“这部作品我只参与了一半”,并回顾说:“我们时常见面,讨论情节,不过中心思想是渡边君的创意,大部分的细节也是渡边君提供的意见,我把它整理成连贯的情节,并执笔写成文章。”

不过这部作品不同于《蠕动的触手》,被收录在桃源社版的全集里,因此也可算是属于乱步的长篇之一吧。

这是一部倒叙结构的推理小说,无论从故事或文字的角度来看,都与以往的乱步作品大相径庭。陆桥下的十字路口由于某个机缘巧合的作弄,成了两桩犯罪的交叉点,这个创意着实非同凡响。好色、缺德的私家侦探搞笑登场,像掉落的女鞋这类小道具也运用得非常准确。最绝的是缠绵悱恻的内容刻画出孤独的恋人们在情非得已下,必须犯下杀人的悲剧,描写十分到位,令读者们感同身受。包括警探在内,每个人物都描写得栩栩如生。最后以远距离殉情的构想结尾,相当简练爽快,让人回味无穷。总之,这部作品在战后二十年的长篇推理小说中,算是首屈一指的杰作。

说到作品的整体评价,推理小说的悬疑氛围与文章叙述之巧妙,这部《十字路》与《阴兽》堪称双璧。乱步身为作家,或许仍不善于以每个月的连载形式书写。连倾注心血创作的《化人幻戏》,也因采取连载的形式,导致整体格局沦为僵硬不灵活,失去平衡。话说回来,像《十字路》这般如此浑然天成的佳作,竟是与支离破碎的《影男》同期写出来的,乱步这个作家实在太难以捉摸了。

29.《欺诈师与空气男》[非连载作品,收录在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出版的桃源社版《推理小说全集》中。]

这是一篇仅两百三十页的作品,该算作长篇还是中篇,着实令笔者犹豫再三。不过桃源社版全集原本做了一个仅收录全新长篇的企划,加上乱步动笔之前也打算写成长篇,因此尽管只有中篇的篇幅,我还是决定把它归入长篇,简单介绍一下。

关于这部作品,乱步曾说“并非本格,也非倒叙,对我来说是一部前所未见的特殊作品”,不过我不认为完全没有前例。乱步写作初期的短篇《红色房间》、《盗难》、《百面演员》、《蒙面的舞者》等作品的特殊风格,与这篇《欺诈师与空气男》有着极显著的共同点。乱步撰写这部作品时,带着“恶作剧”(Practical Joke)(或说是恶劣的玩笑)成分的侦探嗜好,因此可能没联想到与自己初期作品的关系,但这部作品的特色,毫无疑问是只属于乱步的独特风格。

这部作品在普通读者之间的评价似乎不高,但我非常喜爱。第一次读到这篇作品时,不知为何,我联想到布拉克[乔治·布拉克(Georges Braque,1882—1963),法国立体主义画家。]等人的立体派绘画,可能是因为推理小说的独特趣味被极度纯化并强调而发挥到极致的缘故吧。我认为这部作品是乱步晚年的杰作,此次重读,感触更深。不过,通篇从头到尾只强调“欺诈师”,使得“欺诈师”与“空气男”之间的互动描写相对薄弱,这一点还是得说败笔吧。可能也因为对于“空气男”的描写笔墨过淡的缘故,于是给人一种“我”不是“空气男”,那就无所谓谁是“空气男”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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