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同光中兴的逻辑

秦制两千年  作者:谌旭彬

咸丰十一年(1861年)是清帝国命运的转折点。

这年八月,咸丰皇帝爱新觉罗·奕詝死在了热河行宫。他生前留下的人事布局——肃顺、载垣、端华等八名顾命大臣被恭亲王奕䜣联手慈安、慈禧两宫太后,以秘密政变的形式逮捕。肃顺被直接处决,赐载垣、端华自尽,余者或被革职,或被充军。

前任皇帝及其八人核心班底被连根拔起,清帝国的内政与外交有了改弦更张的空间。

一、咸丰的外交与肃顺的内政

咸丰皇帝奕詝自二十岁登基,即致力于在对外政策上重拾“以夏制夷”的昔日荣光。

那些在道光年间因主张抚绥议和而受重用的官僚,在咸丰初年纷纷下台。浙江宁绍台道咸龄被开缺的罪名是“惟夷首之言是听”,闽浙总督刘韵珂与福建巡抚徐继畬被免职的罪名是“委曲以顺夷情”;朝中重臣穆彰阿与耆英被革(降)职时,皇帝甚至亲笔撰写了他们的罪状,说他们排挤中伤主战派,“抑民奉夷”。(1)取而代之的政坛红人,是那些长期被弃用的主战派,比如曾在中国台湾与英国人发生武力冲突的姚莹。

可惜的是,皇帝的强硬立场基于他盲目的自信,并无真正的实力作为支撑。

咸丰八年(1858年),英法联军兵临城下,不得不接受《天津条约》的咸丰皇帝,只能将帝国的荣光寄托在外交礼仪之上。他向前方负责谈判的官员下达指示,要求条约中必须规定西方使节来华,“一切跪拜礼节,悉遵中国制度,不得携带家眷”(2),理由是:若允许西方使节觐见皇帝,以鞠躬代替跪拜,自己必会颜面尽失,清廷何以为天下共主?

但清军毕竟战败了,咸丰的指示无法得到贯彻。中英《天津条约》的第三款中,白纸黑字规定,英国乃自主之邦,与中国平等,大英钦差大臣觐见大清皇帝,必须使用英国使节拜谒其他国家元首的统一礼节。

可用的对策只剩下回避与西方国家使节会面。咸丰十年(1860年),因为换约纠纷,英法联军自天津攻入通州。咸丰对联军的八项议和条件全部应允,唯独对英方提出的国书须“亲呈大皇帝御览”一条表示“万难允许”,责令负责谈判的怡亲王载垣坚决抵制,还说了重话——若抵制不成,“该夷固执前说,不知悔悟,唯有与之决战”。(3)

当然,决战并不存在。皇帝匆忙逃去热河,英法联军攻入京城,烧掉了圆明园。恭亲王奕䜣奉命收拾残局,与列强签订《北京条约》。洋人退去,英、法两国也承诺不再坚持让公使觐见皇帝“亲递国书”。但咸丰对他们的承诺并不放心(毕竟外国公使已经正式进驻北京),他坚持留在热河,不愿返回京城,且对恭亲王奕䜣以平等礼仪与洋人会见一事伤心欲绝:“此次夷务步步不得手,致令夷酋面见朕弟已属不成事体,若复任其肆行无忌,我大清尚有人耶?”(4)

咸丰十一年,咸丰在承德去世。清帝国在外交上紧绷了多年的强硬立场瞬间松弛了下来。

肃顺是咸丰高度倚重的权臣。他并不是一个坏人,甚至可以说,在咸丰年间他是一名少见的有政治理想的高层官僚。作为满人,肃顺很愿意结交、重用汉人。《奴才小史》里说,肃顺当政之时,对待满官“眦睢暴戾,如奴才若”,对待汉官却“颇为谦恭”,理由是“咱们旗人浑蛋多”。曾国藩、胡林翼、左宗棠等人在咸丰年间得到重用,都与肃顺有直接关系。曾国藩升任两江总督是肃顺的建议;左宗棠遭人弹劾,也是肃顺维护;郭嵩焘等开明的汉族知识分子也是肃顺着意结交的对象。(5)

肃顺还是咸丰朝整顿官场腐败最积极的人。咸丰八年,他查办“戊午科场案”,杀了包括大学士柏葰在内的五位中央官员,数十名高官与新中举人被革职或流放。咸丰十一年,户部为逃避肃顺对“宇字五号案”的追查,纵火焚烧了户部档案,大火持续了六个时辰,相关文档、字据付之一炬。户部被逼到这种程度,可见肃顺反贪是在玩真的。所以,大火之后,仍有数十名高官被革职、抄家。(6)此外,肃顺在政治生涯晚期(即被杀前夕),还曾“奏减八旗俸饷”,理由是“满人糊涂不通,不能为国家出力,惟知要钱耳”(7),不足以充当朝廷的统治基础,还要消耗朝廷大量的金钱。

凡此种种,都是对既得利益集团的侵害。所以,处决肃顺让整个官僚集团欢欣鼓舞,囚车经过之处,“其怨家皆驾车载酒,驰赴西市观之”,前往围观,指使儿童朝囚车扔泥土、瓦块,痛骂“肃顺亦有今日”。(8)

肃顺死了,清帝国官场多年来的战战兢兢也瞬间松弛了下来。

二、恭亲王奕䜣与慈禧太后的改革

咸丰要做的是维护清帝国“天下共主”的尊严,肃顺要做的是维护清帝国官僚系统的廉洁、高效。抽象而言,肃顺的这两件事情似乎均有助于维护政权,但具体来看未必。咸丰说,“该夷固执前说,不知悔悟,唯有与之决战”,但清军与英法联军作战并无胜算。肃顺大刀阔斧动旗人的蛋糕,虽然提高了官僚集团的效率,但旗人是清廷的重要统治基础,他们的反弹会给朝局带来难以估测的震荡。

如今,咸丰与肃顺都死了。纠正他们生前的内政、外交路线就成了议政王奕䜣与新晋太后慈禧的首要之务。

英法联军初来时,奕䜣也曾是主战阵营里的一员。奉命议和之初,他仍幻想着可以整顿清军固守京城,一度强硬要求联军先行退兵,再释放扣押的英、法俘虏。但现实无情,清军不但一触即溃,而且“开门纳敌”,联军几乎未损一兵一卒就进了北京城。留给奕䜣的只剩下城下之盟。

签订《北京条约》时,奕䜣的内心是忐忑的,他担忧“目前之所失既多,日后之贻害无已”(9)。但联军“以万余众入城,而仍换约而去,全城无恙”(10),即竟能依照条约,主动退出京城,又让他颇感意外。在给咸丰的汇报里,他说洋人“渐觉驯顺”“志在通商”,并无夺取清帝国政权的野心,可以用信义来笼络他们,“驯服其性”(11)。驯顺、驯服等字眼既是在迎合咸丰的口味,多少也代表着奕䜣内心的真实想法。

真正让奕䜣对近代外交产生信任的是同治三年(1864年)的“李福斯事件”。当年春,普鲁士首任驻华公使李福斯乘坐军舰由天津进入北京,计划赴总理衙门面见奕䜣呈递国书。在大沽口,李福斯见到三艘丹麦商船,遂将其扣押(普鲁士与丹麦当时处于战争状态)。刚刚接触到《万国公法》的奕䜣以国际法为依据,谴责李福斯,说他在中国海面扣留他国船只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犯,扬言此事若不能得到合理解决,总理衙门将拒绝接待李福斯一行。李福斯只好派人到总理衙门谢罪,承认此事“咎在我国”。(12)

同治三年(1864年)七月,奕䜣奏请拨款印刷《万国公法》。在奏折里,奕䜣特意强调了李福斯事件:“本年布国(普鲁士)在天津海口扣留丹(麦)国船只一事,臣等暗采该律例中之言,与之辩论,布国公使即行认错,俯首无词。”(13)次年正月,三百部由总理衙门大臣作序的《万国公法》被分发给各省督抚参考、备用。清帝国终于尝试走出“华夷秩序”,开始意识到遵守条约、遵守国际法的重要性。

大约在同期,清帝国的官僚也看到了来自慈禧太后的极大善意。

慈禧太后不关心科举考试是否公正,也不关心官员群体是否贪腐成灾,她关心的是官僚集团对最高决策层(也就是她自己)的向心力。她的执政方针是“博宽大之名”。派人负责科考搜检工作,太后的指示是“勤慎当差,莫要多事”(14)——好好干,别像肃顺那样整出一大堆事情来。见到御史弹劾自己的亲信,太后的第一反应是“此无他,不过我所用之人总不好”,想弄死这个对自己没有向心力的御史,而当获悉御史搞这种弹劾,不过是在敲打官场,提醒别人不可忘了给自己多送炭敬时,太后的反应就成了大笑。(15)太后很明白,官僚的日子过舒服了,才会更加拥护自己,自己的日子也才能过得舒服。

除了遵守条约,承认国际法,融入国际社会和与官僚集团和解这两项,奕䜣与慈禧在咸丰十一年启动的改革还有一项内容——积极将西方的军事、工业技术引进过来。不过,与世隔绝太久,引进并非易事。“阿思本舰队事件”就是一个惨痛的教训。

同治元年(1862年),奕䜣试图通过总税务司李泰国(英国人)从英国购回一支现代化的舰队。但李泰国有着奕䜣不知道的盘算,他拿了清廷的钱,致力组建的却是一支完全由英国人掌控、只听命于自己的私人舰队。同年十一月,李泰国与他选定的舰队司令阿思本(原英国海军将领)在伦敦签署了一份包括十三项条款的合同,其中第二条规定:“凡中国所有外国样式船只,或内地雇外国人管理者,或中国调用官民所置各轮船,议定嗣后均归阿思本一律管辖调度。”意思是:阿思本不仅是这一支舰队的司令官,也是中国所有官船(无论中央和地方)的司令官。第四、第五条又规定:“凡朝廷一切谕阿思本文件,均由李泰国转行谕知,阿思本无不遵办;若由别人转谕,则未能遵行。”“如有阿思本不能照办之事,则李泰国未便转谕。”意思是:舰队虽然是中国出钱购买的,名义上属于清帝国,但舰队司令阿思本只听李泰国的指挥;李泰国名义上接受清廷领导,但只要他不同意,就可以拿“阿思本不能照办”为理由,拒绝将清廷的旨意传达给阿思本。(16)

如果李泰国的阴谋得逞,那么他将拥有一支几乎可以完全控制东亚的可怕的海军力量,李泰国有可能成为整个东亚的“太上皇”。

奕䜣察觉到情况不对时,钱已经花了出去,而且超支。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官员无法从李泰国那里获知任何关于那支舰队的详细报告,无法掌握具体的开销账目,根本不知道李泰国把钱花在了哪里。而李泰国招募的六百多名英国官兵已经到位,“合同十三条”也已经签署完毕。同治二年(1863年)七月,阿思本率舰队抵达天津,与李泰国一道威胁清廷,要么接受既成事实,要么听任阿思本解散舰队,清廷的全部投入将血本无归。最后,在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的提点和斡旋下,军舰被送回英国,由英方负责变价出售,李泰国被解职。有统计称,在这场闹剧中,不算中间的人事成本,清廷支出白银172万两,收回102.1万两,白白亏损了69.9万余两。(17)

直接搬运的损失如此惨重,培养合格的技术人才就成了洋务运动的当务之急。同治五年(1866年),奕䜣上奏请求在他一手创办的京师同文馆内添设“天文算学馆”,理由是“洋人制造机器、火器等件,以及行船、行军,无一不自天文算学中来”。为了堵住反对者的嘴,奕䜣还在奏折里胡说,宣称西学的根在中国,只不过洋人心思缜密,善于运思,所以现在的水准才高于中国。但究其本质,西学的源头仍然是中学。他希望,翰林院里那些负责编修的庶吉士也能够放下成见,加入天文算学馆,将自己培养成合格的技术人才。(18)

成见是不可能放下的,因为成见关乎切实的利益。朝廷要培养技术官僚,政治官僚不可能没有话说。大学士、帝师倭仁亲自披挂上阵,强调立国之道在“在人心不在技艺”,痛骂奕䜣的做法是“以夷变夏”,将会招致亡国灭种的结局。倭仁是清帝国政治官僚的最高代言人,在他身后,还有李鸿藻、翁同龢、徐桐等一群政治官僚结成了同盟,在声势上,远非奕䜣一人所能抵御。

不过,倭仁等人的声势再大,在同治五年的“同文馆之争”中也不会有胜算。培养技术官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系爱新觉罗氏的统治,政治官僚的利益必须为爱新觉罗氏的利益让道。所以,纷争进入白热化后,两宫太后站了出来力挺奕䜣,下旨要求倭仁随时留心寻访精于天文算学的国人,且命他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倭仁高举反对西学的旗帜,这个职务对他是一种含蓄的羞辱。

三、同治中兴的含金量

靠着两宫太后的支持,奕䜣获得了1866年“同文馆之争”的胜利。对奕䜣而言,这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五年前,他本是议政王,与两宫太后共同执政,是清帝国双头政制的一端,他可以对倭仁下达命令,而不必求助于两宫太后。

但双头政制没有办法在改革中维持稳定。所有的改革本质上都是利益的重新分配,任何一头因为改革而获益,都会导致另一头的不满,进而就会出现改革的绊脚石。当奕䜣通过支持曾国藩、李鸿章等人在改革中获得越来越多的权力时,慈禧太后是不高兴的。同治四年,慈禧太后与议政王当面起了冲突。慈禧责备奕䜣重用汉人:“这天下,咱们不要了,送给汉人吧!”奕䜣不服,慈禧又发飙:“汝事事与我为难,我革汝职。”奕䜣回嘴:“臣是先皇第六子,你能革我职,不能革皇子。”他从久跪中擅自站起,慈禧又“大呼,言恭王欲打她”,太监们只好先把奕䜣弄了出去。(19)

次日,慈禧写下一份字体幼稚、错字连篇的亲笔懿旨,责备奕䜣自当上议政王以来,“妄自尊大,诸多狂敖(傲),以(依)仗爵高权重,目无君上,看朕冲龄,诸多挟致(制),往往谙始(暗使)离间,不可细问……”(20),宣布革去奕䜣的一切职务。

慈禧与奕䜣翻脸的这一年是同治三年,当年湘军攻陷天京,太平天国已成强弩之末。在这个时节拿“重用汉人”跟奕䜣算账,明摆着是要煽动朝中心怀不满的满族亲贵,打破双头政制,将奕䜣从议政王的位置上拉下来。

满族亲贵确实有很多的不满。1864年,全国总督缺额十名,旗人只占其二席,汉人占了八席;全国巡抚缺额十五名,全部被汉人占据。但奕䜣也有他的苦衷。自咸丰元年(1851年)太平天国起事,为了保住爱新觉罗氏的皇权,重用汉人为地方督抚就一直是朝廷的既定策略。道光三十年(1850年),全国总督缺额十名,旗人只占四席,汉人占了六席;巡抚缺额十五名,旗人只占一席,汉人占了十四席。(21)之后,咸丰年间,清廷一直在与太平天国作战,肃顺也就一直在重用汉人。奕䜣的所作所为不过是因袭旧制,慈禧给他扣大帽子,说他重用汉人是要葬送爱新觉罗氏的天下,他自然不服。

1865年,奕䜣的议政王头衔被摘去。但靠着与慈安太后、文祥、醇亲王及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地方督抚之间的亲密关系,他仍得以继续执掌军机处和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他与慈禧之间的关系也由“双头政制”变成了“一二线关系”。慈禧在二线垂帘,成了最终决策者。奕䜣在一线忙碌,成了信息枢纽,成了中转站、提议者和执行者。光绪二年(1876年),文祥去世。光绪七年,慈安太后去世。奕䜣的支持者日渐凋零,他与慈禧之间的一二线关系也愈发明朗。

双头政制脆弱,一二线关系同样不好维系。因为一线执行者天然要做二线决策者的替罪羊,奕䜣与慈禧也不例外。到了光绪十年(1884年),终于发生了甲申易枢,慈禧对军机处和总理衙门大换血,恭亲王的势力被迫从朝堂全面退出。“甲申易枢”缘于中法战争的失利,奕䜣领导的军机处确实应该负责任,但失利的核心原因是朝廷和战不定,而和战不定的根源在于慈禧的立场不明。她一面以谕旨安抚致力于维持和局的李鸿章,又同时放纵朝中清流弹劾主和派,导致军机处无所适从。但慈禧身在二线,战败的锅只能由在一线主持政务的奕䜣来背。

尽管李鸿章说甲申易枢让他“念之心悸”(22),但慈禧与奕䜣之间的权力斗争并未改变时代的走向。奕䜣之前如何重用汉人督抚,慈禧也继续如何重用汉人督抚。奕䜣之前可以接纳条约外交,与列强改善关系,慈禧也可以容忍各国公使觐见皇帝不行跪拜之礼。奕䜣如何支持李鸿章的洋务,慈禧也继续如何支持李鸿章的洋务。

于是,就有了所谓的“同治(光)中兴”。1863年,在太平天国行将溃灭之际,通政使王拯即上奏说“此诚我国家运际中兴,千载一时之际会也”;1875年,又有陈弢收录朝臣奏章编辑成书,直接定名为《同治中兴京外奏议约编》。(23)在整个19世纪70年代,“同治中兴”之说得到了朝野大多数人的认同。

同光中兴的发生逻辑,扼要来说包括三点:

1.战事上,依赖重用汉族士绅,向地方督抚放权——主要是在人力物力的汲取方面,赋予地方更大更灵活的权力;支持湘军与淮军,击溃了太平天国与捻军。正如印鸾章《清鉴》里所总结的那般:“(慈禧)听政之初,军事方亟。两宫仍师用肃顺等专任汉人策。内则以文祥、倭仁、沈桂芬等为相,外则以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为将。自军政吏治,黜陟赏罚,无不咨询,故卒能削平大乱,开一代中兴之局。”也就是与秦制王朝的统治基础官僚集团达成和解、结为利益共同体(或谓向官僚集团让权让利),以应付内乱。(24)

2.内政上,依赖开征厘金与整顿关税,让财政系统摆脱瘫痪重新运转,支持了洋务民用企业、军工企业和新式海军的创建。以关税为例,在学习欧美引入近代海关制度,并聘用洋人进行管理之前,清廷的关税是“承包”给地方的,地方只管缴足中央的定额,定额之外横征暴敛的数额,从来无人知晓。时人估计,中央拿到的定额,不到地方实际横征暴敛总额的十分之一。在洋人的帮助下成立近代海关之后,降低了税率,砍掉了大量不合理税目,关税收入却跃居中央财政收入的第二位。道光时代,户部的常年财政收入只有4200万两左右。光绪年间几乎增加了一倍,1893年的财政收入是8968万两,其中厘金关税两项合计达3392万两。而在1849年,关税收入只有区区472万两(当时尚未征收厘金)。(25)通过开设新税种并引入新的征税技术,提升了秦制国家的汲取能力。当可瓜分的蛋糕持续做大时,统治集团的内部矛盾,自然也就被弱化和掩盖了。

3.外交上,尝试着暂时抛弃“华夷秩序”,融入新的国际环境。其间虽有中法战争的波折,但自1861年起至1894年甲午战争爆发,清廷总体上仍可谓获得了长达三十余年的和平发展时段。也就是在力不能敌的前提下,外交上以接纳条约为代价,将外部力量对秦制王朝的冲击降至最低限度。

以上三点,既是“同光中兴”的由来,也是它的核心含金量所在。(26)遗憾的是,这条“中兴之路”终究只是秦制王朝模式下关于控制与汲取之术的小修小补,或谓适当松动。当历史的车轮进入20世纪,慈禧的非理性引来巨量的外部冲击,中兴的进程也随即戛然而止。


(1) 郭廷以:《近代中国史纲》,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83页。

(2) 《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三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985—986页。

(3)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二次鸦片战争》第五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85—86页。

(4)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二次鸦片战争》第五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269页。

(5) 高中华:《肃顺与曾国藩集团关系述论》,《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2年第3期。黎泽济:《郭嵩焘和肃顺的关系:对〈清史稿〉的一点质疑》,《学术月刊》1988年第9期。

(6) 王家范:《肃顺之死:晚清史随札》,见《中华文史论丛》第六十二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

(7) 薛福成:《庸庵文续编》下卷,见王继平:《晚清湖南史》,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51页。

(8) 薛福成:《庸庵笔记》卷一,见邓云乡:《宣南秉烛谭》,河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59页。

(9)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二次鸦片战争》第二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160页。

(10) 沈兆霖:《吁请回銮疏》,见《近代中国对西方及列强认识资料汇编》第一辑,1972年版,第743页。

(11)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二次鸦片战争》第五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272页。

(12) 王维俭:《普丹大沽口船舶事件和西方国际法传入中国》,《学术研究》1985年第5期。

(13) 蒋廷黻编著:《近代中国外交史资料辑要》,湖南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373页。

(14) 小横香室主人:《清朝野史大观》卷四《科场舞弊》,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15) 黄濬:《花随人圣庵摭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3页。

(16) 戚其章:《论“英中联合海军舰队”事件》,《社会科学辑刊》1991年第3期。

(17) 张雪蓉:《“阿思本舰队”糜费考辨》,《历史教学问题》1991年第3期。

(18) 《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洋务运动时期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43—45页。

(19) 《同治实录》卷一三二,见徐泰来:《洋务运动新论》,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59页。

(20) 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第11卷《近代前编》(下)引“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谕原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026页。括号内文字是对慈禧错别字的更正。

(21) 朱东安:《曾国藩集团与晚清政局》,团结出版社2013年版,第41页。

(22) 《李鸿章致张佩纶·光绪十年三月十五日》,见《李鸿章张佩纶往来信札》,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371页。

(23) 任念文:《论“同治中兴”》,见《晚清政治散论》,山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78—79页。

(24) 印鸾章:《清鉴纲目》,岳麓书社1987年版。

(25) 周育民:《19世纪60—90年代清朝财政结构的变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4期。

(26) 迟云飞:《晚清“同治中兴”的再认识》,《历史教学》(上半月刊)2015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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