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犬之力  作者:托马斯·萨维奇

堆在一起的木棍是小型动物的避难所。在木棍堆里,地鼠不用再怕獾把它们整口吃掉。棉尾兔不用再怕土狼,后者只能拿爪子和牙齿撕扯木棍。在人们取走木棍去建干草堆的围栏之前,它们就在那里安全地生活着,熟悉里面的每一处凹坑和缝隙,还敢用它们小小的声音凶巴巴地侮辱那些大型动物。它们跟比自己更小的动物共享这堡垒,比如鼹鼠和田鼠,跟更小的动物一起参加战争,抵抗想要入侵、来吃它们幼崽的蛇。蛇皮在木材上滑过时会嘶嘶作响。棉尾兔后脚上长长的脚指甲可以把一条蛇剖开。

把地鼠、棉尾兔和田鼠从木棍堆里轰出来,是牧场小伙子们热爱的一项活动。他们喜欢掀起一根又一根木棍,把那些养得太过自信的小动物的藏身之所暴露出来,吓得它们魂飞魄散;喜欢看着小动物缩成一团瑟瑟发抖,眼睛里充满恐惧,希望通过趴着不动再次躲过一劫。小伙子们常常会把小动物先赶到另一个藏身之所,估计它们渐渐又觉得安全、恢复信心了以后,再开始动手把新的藏身之所也揭开。凭着这样冷酷的耐心,最终让那些小动物暴露在难以言喻的危险之中。有些小伙子会终于疲倦,停止玩弄。有些小伙子的注意力可能会被一声鸟叫带走,比如某只白头翁假装翅膀受伤,扑腾着刚刚好让你够不着,但又能吸引你的目光,不让你注意到它的蛋或幼崽。有些小伙子会第一次感到良心不安。有些小伙子会感到厌倦,失望于这项本以为令人兴奋的活动,就去折磨那些小动物,或者用棍子打它们——而即使这样做了,有时也仍然奇怪地感到不满足。就是这样,人们发现了,对快乐的追求是多么空洞。

人们常说菲尔从未失去一种男孩的气息:从他的眼睛里,从他弓形足的脚步中,你都能看出这一点。他已经四十岁了,但是脸上没什么皱纹,只有眼睛周围有一点点,那是他常常看向远方的证据。只有他的手是看得出年纪的,而这仅仅是因为出于令人困惑的傲气,他从来不戴手套。是的,他依然喜欢玩小孩的游戏。在柳荫里无所事事的时候,他可能会掏出折叠刀,展开大刀片,再展开小刀片,捏在拇指和食指之间,甩出去。刀在空中转一圈、两三圈,插进土里,角度是完美的四十五度。他是玩这个古老的掷刀游戏的专家。如果你输了,就要趴在地上,用牙齿把插在地上的刀叼起来。等于让你吃土。菲尔和乔治玩过许多次,乔治叼过许多次刀子。

菲尔曾经让一个牛贩子的儿子大吃一惊。那个小孩自称玩弹珠的专家,也确实用羚羊皮袋带了一袋弹珠,有玛瑙的,有燧石的,还有用黏土烘烤上釉做的、差一些的弹珠。这个小胖子,菲尔想,这个贪婪的小孩,把宝贵的皮袋在双手之间换来换去,皮袋深处的弹珠相撞,啷啷响个不停。乔治和那个新认识的牛贩子正坐在后者那辆豪车的踏板上交谈。菲尔蹲在地上,看着远方,那个小胖子逛过来,开口跟他说话了。

“你想看看我的弹珠吗?”他问菲尔,真是胆大包天。

“当然。”菲尔说着,愉悦地微笑。

那小孩像个守财奴一样,左看看,右看看,然后才把袋子打开,把宝贵的弹珠倒出来。“有两百粒。”小孩低声说。

“哇,真不是盖的。”菲尔说着,耳朵同时在听乔治跟牛贩子讨价还价。

那小孩把弹珠捞起来,又放手让它们纷纷落下,互相碰撞。“你小时候玩过弹珠吗?”小孩问。

“噢,玩过一点点。”

“你猜怎么着?”小孩问。

“怎么着?”

“我是我们学校今年玩弹珠的冠军。”小孩用眼神向菲尔挑衅。

“哇,真不是盖的。”菲尔说。

乔治和牛贩子还在絮絮叨叨。一时是谈不拢的,菲尔知道,这样他就可以安心把注意力转到其他事物上了。太阳无情地晒在野地中央,那里远远地站着一群公牛,低着头,打量着那辆豪车。这些牛是他们给牛贩子看的货。

“我是连续两年的冠军。”那小孩真的胖,菲尔都能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的热气;他得多运动运动,才能把膘甩掉。这是个城里的小孩,菲尔知道,但他穿着靴子、戴着斯泰森毡帽,跟他老爹一样。有意思,菲尔想,玩弹珠的冠军穿成这样。

“我想你肯定可自豪了。”菲尔冷淡地说。

是的,日头很热。看来乔治和牛贩子还要再扯上一阵。牛贩子拿出了一叠纸,在那儿计算。“想玩一局弹珠吗,先生?”

狗胆包天,菲尔想。“呀,孩子,我没有弹珠啊。”

“我可以把我的弹珠大概借给你。”

“哎,你怎么能‘大概借’人东西呢?我跟你说,要不我从你这儿买几颗?”

那胖小子眯起了眼:你能看出那颗小胖脑瓜子在溜溜地转,算计着。就像他父亲在那叠纸上刷刷地算着,脑瓜子也在溜溜地转。有几颗弹珠是黏土做的:他可以卖这几颗,然后再赢回来,轻松地从菲尔身上赚一笔。

果然,那小孩捡出几颗黏土弹珠。

“你想卖多少钱呢,孩子?”

他老爹没少教育他。“值两毛五。”

其实一毛钱都不值,菲尔知道。“好嘛,孩子。”他掏出身上带的小钱包,里面有几个银元,深处还有几个面值二十美元的鹰纹金币。

“你先掷,先生。”小孩催道。

“呀,”菲尔说,“我可不能让客人后掷啊。你先掷,孩子。”

这小孩确实挺厉害。他赢走了四颗菲尔刚买下的弹珠,然后轮到菲尔了。菲尔捡起一根小棍,在男孩刚在地上画的那个圈圈里又画了一圈。“轮到我了是吧?”

“轮到你了,先生。”小孩说着,舔了舔上唇的汗。

“掷弹珠的时候是应该这么拿吗?”菲尔问。

“差不多。”小孩说。

“噢。”菲尔说。然后菲尔单膝跪地,就像以前一样,哇,真像回到小时候了,至少他感受到了小时候的阳光。老日头晒在背上,指节压着粗粝的土壤,呼出一口气,然后啪的一下把弹珠掷进圆圈里。“走着!”他砸出了十颗低劣弹珠。“要不我拿这十颗弹珠换你一颗燧石的,然后接着玩燧石弹珠?”

小孩眼睛瞪得大大的,一脸震惊,点了点头。

哎哟哟,菲尔把小孩的弹珠全都赢了过来,然后全部摆在面前,再捞起来装回小孩的皮袋里。“把你的弹珠拿回去吧,”他说,“你老爹可能教了你要把脑子放灵光一点,但他没教你怎么作长远之计。”现在那小孩不再拿着皮袋晃荡了,他把皮袋紧紧抱在怀里,像是抱着自己的生命。菲尔喜欢给人上上课。他站起来,走到车边,乔治和牛贩子还在唠叨。“我感觉你不想买这些牛。”菲尔拉长声调,盯着牛贩子说,“我感觉你就是在浪费我和我老弟的时间。”

菲尔依然会做风筝,放风筝。直到不久以前,他还会在星期天和乔治玩玩棒球:他曾是一流的一垒手。他还会转陀螺。他像是永远不老,从未失去男孩的气息。其他人到了这个年纪却会寻思自己到底经历了什么,为什么风湿骨痛,为什么腰疼加剧,世界上曾经的美好到底被遗失去了哪里?

怀着男孩般的心情,菲尔把彼得的注意力带到了一只棉尾兔身上。那只棉尾兔急匆匆钻进了他们给干草堆做围栏的木棍堆下面。这堆木棍是几年前被帮工用马车拖来这里的,当时还散发着新砍的松木的清香。木棍慢慢变旧,也还没来得及被拉去大宅做木柴。这只兔子可能在这堆木棍下面无忧无虑地生活好几年了。它跳来跳去,仿佛自己才是这里的主人。菲尔是在和彼得停下来吃午饭时,瞟到这只兔子的。阳光耀眼,天气很热,所以他们躲到了木堆的阴影里,背靠着那堆木头,双腿舒展。菲尔从身边摘了一棵风干的猫尾草,把草叶的一端放在嘴里叼着,吮吸着,心里则在想,彼得的脸和手仿佛在发光,真奇怪。他咳了一声,把草叶从嘴里拿了出来。“你晒黑了不少。”他说着,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又开口道,“话说布朗科·亨利呀,他到你这个年纪,才第一次套牛,第一次骑马。嘿,看那只兔子。”

这兔子像驯化过一样,非常大胆。菲尔微笑着摘下帽子,瞄准,朝兔子掷了过去。帽子像雄鹰一样飞冲而去,帽子的影子就像一只鹰的影子,然后往下坠。兔子被影子吓住了,然后奋力向那堆木棍跳去。菲尔站起身,慢悠悠地走到阳光下,捡起帽子,拍了拍灰尘。然后,他皱着眉头,弯下腰摇了摇那堆木棍的顶部。这嘎嘎响的声音,还有太阳的热量,还有这个下午的气味,让他微笑着,陷入深思。“嘿,皮特,”他叫道,“我们来看一看棉尾兔彼得[美国儿童文学作家桑顿·伯吉斯作品里的角色。]要过多久才会逃向空地。”这是帮工常玩的游戏,他们会打赌,要移走多少条木棍才能让小动物逃出来。

彼得在木棍堆的一侧,菲尔在另一侧,他们一根接一根地把木棍挪到旁边;挪走十根以后,那兔子还缩在底下的什么地方,等待着。菲尔似乎看到了它一次,多半是真的看到了,因为他很少看走眼。你可以赌上你的宝贝性命来坚信这一点。

“兔崽子胆儿真大呀,不是吗。”菲尔压低声音说。要让彼得开口简直像拔牙一样难。你得朝这孩子抛几个直接的问题。彼得开口的时候,他产生了一种奇异的获得回报的感觉。

“我猜它不胆大不行。”彼得说。

“我以为它早该逃出来了。”菲尔说。

他们又移开了两条木棍;第二根被移走时,打破了木棍堆岌岌可危的平衡,它像巨大的稻草人般轰然倒塌,变成了新的形状。然后,伴随着一阵雷声,下面有东西乱窜了出来。

这是什么东西?是那兔子,拖着一条断掉的后腿出现了。它重重摔落在地,用剩下的那条好腿用力蹬着地,真是不容易。菲尔看着彼得把那东西拎起来,抱在胳膊弯里。“被木棍砸到了。”菲尔说。

“看来是。”彼得说。

“哎,了结它的痛苦吧。”菲尔下了命令,“我猜最快的方法是把它的头砸扁。好笑吧?它要是没这么大胆,就不至于受这个伤。”

“这似乎展示了事物的规律。”彼得说。

这么说这孩子是个哲学家之类的了?菲尔微笑起来。“似乎展示了未来是不可预知的。”菲尔说。

他看着彼得把手轻轻放在兔子头上,安抚着,然后一瞬间,他拧断了它的脖子,手法如此纯熟,菲尔不禁钦佩起来——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手段。现在,因为脊髓被切断,那只兔子的后腿不再受紧张的大脑控制,肌肉放松了下来,在那孩子的手里一动不动。兔子也变得眼神呆滞,了无生气。一点血都没有!但是菲尔自己流血了,应该是在什么尖东西上划伤了。

彼得看着那血渗出来。“伤得有点深。”他说。

“管他呢。”菲尔轻松地说,然后掏出蓝色的印花手帕,擦拭了伤口。雷声在深谷里隆隆回响,黑云掩住了太阳。菲尔往食指上吐了一点口水,然后把食指立起来。口水让食指感受到了最细微的风。“雨下不到这儿来。”他宣布说,“风往南边刮了。”但是他觉得郁闷不乐。兔子的游戏没有成功。他没能找到心里想要的那种旧日感觉。他们走回木棍堆的另一边去吃完剩下的午餐时,他又说起了布朗科·亨利。“不,”他说,“布朗科·亨利刚来这里的时候,对骑马套牛的事一点都不懂。知道的比你还少,亲爱的老皮特。你这些天骑马是骑得真不错!但天啊,他可是都学会了。噢,他还教了我许多。他教会我,如果你胆儿够,就没什么屁事是你做不到的。要有胆子和耐心。急躁是一样代价很高的东西,皮特。他还教会我怎么用眼睛。看看那边,远处。你看到什么了?”菲尔耸耸肩,“你看到的只是小山的一侧。但是布朗科,他往那边看,你猜他会看到什么?”

“一只狗,”彼得说,“一只狗在跑。”

菲尔瞪着眼,舌头舔着嘴唇。“我去,”他说,“你刚刚看出来的?”

“我第一次来的时候就看出来了。”彼得说。

“哎,回到刚刚说的。我觉得人最需要的就是逆境。”

彼得用一只手抱拢了两个膝盖。“我父亲说,是障碍。然后你必须除掉这些障碍。”

“算是另一种解读方式吧。哎,皮特,你有这些障碍,说真的,彼得俺的娃。”他忽然用上了爱尔兰土话。他有时会这样。爱尔兰人让他觉得有趣,因为他们有胆识,因为他们我行我素。

“障碍?”彼得的眼神很温和。

“比如你姆妈。”

“我母亲?”

“她断不了那调味汁呀。”菲尔屏住了呼吸。他话太多了吗?说得太早了吗?他会不会还没有为计划做好铺垫,就疏远了这孩子?他继续露出亲切包容的微笑,心里却纳闷自己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他是不是出于某种自己都没完全明白的动机,说了这样的话?他奶奶的!

“断不了调味汁?”彼得问,菲尔觉得他只是假装不懂,假装不理解这个表达。

“喝酒呀,皮特,灌黄汤。”听到黄汤这个词,那男孩脸上拧成一团。这个词对他来说太刺激了吗?但是,娘的,这正是他需要看到的痛苦表情。看到这表情时,他衡量了一下,判断了一下,觉得自己并没有说过头,况且现在说什么也不算过头了。“我想你知道的,这整个夏天她都半醉半醒的。”

“是的。我知道。她以前不喝酒的。”

“噢,是嘛?”他又用上了爱尔兰口音,好让谈话显得轻松一点。不过真的轻松吗?

“从来不喝的。”

“那你大大呢,皮特?”

“我父亲?”

“父亲。大大。我猜他酗酒挺严重的?黄汤灌不停,皮特?”菲尔的心猛跳了一下。他说过头了?这男孩是不是身子都有点僵硬了?菲尔舔了舔自己的上唇。

“一直喝到最后,”彼得说,“到他上吊。”

菲尔伸手想抚摸男孩,但又收回了手,然后放低了声音。“你这可怜的孩子。”他说,而彼得露出了一丝极淡的微笑。“你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谢谢,菲尔。”彼得喃喃道。

积雨云像菲尔预测的那样飘走了。他们骑马沿着小道回去,穿过角落里丛生的三齿蒿时,发现了一个被遗弃的艾草松鸡窝,里面只剩几个蛋壳了。艾草松鸡的窝是很难发现的。你得把眼睛睁得大大的才行。菲尔总是能做到。

而老天爷啊,隔着大老远,他就留意到挂在屠宰栏篱笆上的牛皮不见了。菲尔的记忆像照片一样准确;他眼前的每一个细节都蚀刻在幽深的记忆里,而对一般人来说,记忆深处只有无意义的细丝在飘浮,只有光明光灭,只有不规则的形状横空滑过。

菲尔看到牛皮不见了,勃然大怒。他踩着马蹬站了起来。“我去!”他说着,用马刺踢了一下栗色马,让马踏着飞快的对侧步冲进了院子。

“菲尔……菲尔,怎么了?”彼得问,“有什么状况吗,菲尔?”

“状况?有他妈什么状况?”菲尔说,“他妈所有的牛皮都不见了。她这回可真是蹬鼻子上脸了啊。”

“菲尔,你觉得是她……卖掉了?”

“他妈的可不是嘛,”菲尔说,“要不就是被她送人了。”

“她为什么要那样做呢,菲尔?为什么?她知道我们需要那些牛皮。”

“因为她喝醉了。酒精上脑。烂醉如泥。怎么,孩子,我以为你应该已经从你大大的书里读到了,你姆妈就是那什么酗酒者人格。在你那堆书里,这一条应该就在头几个条目下面啊[酗酒者人格(alcoholic personality)以字母A开头,因此在以字母排序的条目列表里会排在靠前的位置。]。”

“菲尔……你不会跟她说什么吧?”

“说什么?”菲尔咆哮道,“我什么也不会说。关我屁事,但乔治肯定得和她说一通。那傻子是时候看清一些事实了。”

他们骑进了又长又暗的谷仓,空气中满是灰尘、马粪和干草的气息。陈年的气味。惨白的光通过高得要命的窗户,像刀一样切下来。

“菲尔?”

菲尔的舌头因为愤怒而有些打结。“嗯?”

然后,男孩把手轻轻放在了他的手臂上——轻轻地。“菲尔——我那儿有牛皮可以用来编完绳子。”

“你有?你怎么会有牛皮呢?”

男孩的手仍然放在那儿。“我割了一些,菲尔。我想要学会……像你一样编牛皮。可不可以接受我的呢?”他们面对面,男孩的手还放在那儿。“对我,你一直很好,菲尔。”

“接受我的”。“你一直很好”。在这一刻,闻着这里陈年的气息,菲尔嗓子里又出现了那种他曾经体验过一次的感觉,上帝知道,他从未想过会再次体验这种感觉,也永远不想再次体验,因为失去这种感觉会让你心碎。

噢,当然。男孩这么说,当然可能只是一个低级手段,想把他漂亮的母亲捞出苦海而已。但是,他想要像他一样编牛皮!如果不是为了能像他一样编牛皮,这男孩还有什么理由自己收集牛皮呢?他想要模仿他!不然,他为什么要把牛皮一条条割下来呢?这男孩想要成为他,想要跟他融为一体,就像菲尔当年曾经希望跟另一个人合为一体,而斯人已逝,当时,二十岁的菲尔,在野马围栏的栏杆顶部,眼看着他被踩死。天啊,菲尔几乎已经忘记了,被手触摸是什么感觉。他的心计算着彼得的手在他胳膊上放了多少秒,感受着彼得手掌的压力,那么欢欣。这让他知道了他的心在追寻的答案。

拜托,难道不是命运(因为人必须相信些什么),难道不是命运,让男孩在那个秘密的地方看到了他的裸体?知道那个地方的明明只有乔治和他——还有布朗科·亨利。也是因为命运,他看到了这个男孩也像赤身露体一般,骄傲而无须保护地走过敞开的帐篷前,走过那仿佛永恒的路程,任人嘲讽,任人鄙视——一个贱民。但是菲尔知道,上帝知道他知道,做一个贱民是什么感觉,而他唾弃这世界,如果世界先唾弃他。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你真他娘的善良,皮特。”然后他用长长的手臂抱住了男孩的双肩。之前,他有过一次这么做的冲动,但克制住了,因为他一直以古老的忠诚发誓,永远不再有这样的举动。“我可以告诉你一件事。从现在开始你会一帆风顺。你知道吗,我今晚就要把这条绳子编完。皮特,你要不要看着我把它编完?”于是,那个晚上,在男孩的注视下,菲尔不顾手上的新伤,编完了绳子。

彼得也情动于中。以一种远比他异教徒式的请愿更令人震惊的方式,他可怜的母亲让他对自己的计划失去了控制。他站在那儿,感受着那只紧抓着自己肩膀的手,似乎听到一个声音在低语,说他是一个特别的人物,就像他自己一直相信的那样。


菲尔总是要第一个出现在餐桌旁,这关乎荣耀。

“哎,先生们,”其他人缓缓走进后门时,他会假装正式地说,“又度过了一个晚上。早安呀!”

有时他会用德语说“早上好”,来纪念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干活的德国人。他对各种语言很感兴趣。他喜欢丰盛的早餐,对那些胃口不好的人没有耐心。“再来几个鸡蛋。”他会这样敦促某个病得只能喝一杯咖啡的小伙子。“来来。”然后朝其他帮工眨眼。燕麦加奶油,煎饼,煎蛋,玫瑰色的火腿片,奶油厚厚的咖啡。早餐从来没变过,也永远不会变。没有哪个年轻人会违抗菲尔的命令,其他人则乐滋滋地旁观。菲尔确实喜欢寻人开心,也喜欢让大家开心。早餐时间他会戏弄他们,包括乔治。

乔治向来起得晚,很久以前就这样,等其他人都上桌吃起来了,他才会出现。他的沉默似乎会传染,就像菲尔早上的活力似乎会传染。有时菲尔觉得乔治令人恼火,就会去招惹他。

“昨晚没睡好是吗,乔治?”他会问,同时向其他人眨着眼,“缠在睡梦之神的胳膊弯里了?”

自从结婚以后,乔治总要晚五分钟才来吃早餐,而那些吃得快的人已经清理好盘子,推回椅子,开始卷香烟了。

最近,乔治迟到超过五分钟的时候,菲尔会瞪着天真的大眼睛说:“遇到麻烦了吗,乔治?你太太滚到你的睡衣上了吗?”

菲尔想起周围人震惊的沉默就会笑出声来,对那些人——那些四处流浪、居无定所的人——来说,女人只有两种,好女人和坏女人。坏女人像动物一样不值得尊重,而作为动物,她们会被利用、会被讨论。

啊,但好女人呀!好女人是纯洁的,没有性的,像上帝一样神圣。好女人是姐妹,是母亲,是青梅竹马的童年伙伴,看你一眼就会让你的心融化。这些好女人的照片就收在那些男人的旅行箱里,是他们的偶像,是他们的圣碑。

他们不时看到那个女人在院子里跌跌撞撞,最近还看到她拖着几乎跟她身体一样大的垃圾,一只小手把挡在眼前的头发拨开——她是一个好女人,很难把她跟床啊睡衣啊联想到一起。

乔治在一片沉默中脸唰地红了,只听见刀叉和瓷盘轻轻相撞的声音。帮工都盯着自己的盘子,直到菲尔伸出长长的手臂去拿桌子另一端的热蛋糕,那一刻才算是过去了。菲尔伸手时,蓝色格子衬衣的袖子会从手腕处往后缩,露出一大截小臂,肤色白皙得可怕,像是住在石头底下、从未晒过太阳的人的皮肤。而他的手则是红的,皲裂严重。那双手饱经尘世风霜、受过无数次擦伤刮伤。

人总会指望一些平常的、可预期的事情,比如旭日东升,鸣雁南飞,冰雪消融,南坡长出青青的浅草,迷人的微风吹乱克美莲。朝阳,飞雁,冰雪,青草,风中起伏的克美莲,都指向可预知的未来,以及可预知的世界。

但是今天菲尔迟到了。没有向厨师问好,没有“早安呀”,没有用任何一种他喜欢的语言说“早上好”。

刘易斯太太慢慢拖着不舒服的脚、踏着沉重的步伐,端上了第一轮煎饼。

乔治和彼得都还没有出现。帮工之间有了一种奇怪的氛围,他们想要掩饰这种紧张的气氛,于是再次说起他们刚刚在宿舍里说过一次的笑话:某人抓了条水蛇,这玩意儿在这季节已经很罕见,因为到处都起霜了。而那人——此时还没人知道究竟是谁——把那条蛇放进了一个睡得正香的帮工的被窝。那个帮工醒过来,感觉有什么东西,伸手去摸,却发现一条蛇正舒适地盘在他的颈窝里。他现在生着闷气,认为这是欺负小孩的恶作剧,而到目前为止,他唯一的成就就是长成了大人,所以他最怕失去成年人的尊严。等他发现是谁干的,他会有自己的计划的,这事儿可没完。

“我敢打赌,那条蛇是自己睡到那里的。”另一个男人咯咯笑着说,“不过,也就是一条蛇才会那样。换作我肯定不愿意跟你睡一块儿。”

“谁他妈问你了。”那个帮工咆哮道。

乔治走了进来,说了声早安。

彼得安静地走进来,坐下了。他拿起一块煎饼。这时,吃得最快的人已经用完早饭,收起椅子,开始剔牙了。

那个剔牙的人,也许是为自己第一个吃完有点骄傲,想拿菲尔迟到的事开开玩笑,正要张口,又马上把嘴闭上了,因为他看到了菲尔的脸。菲尔在盥洗室里洗完脸后,显然没拿毛巾好好擦干——还是说,那是满脸的汗?——他的头发好像也只是随便用手顺了一下。他拖出椅子,坐了下来。

就是坐着而已。刘易斯太太拖着步子走进来,把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放到他面前。他伸出一只手,拿起杯子,又放下了,继续看着他的手。他在桌边环顾了一圈,脸上挂着奇怪的温和表情,然后把椅子一推,站起身来,走出了房间。接下来都没人看到他,直到半小时后,他坐在了打铁屋的门口。太阳刚刚从长满三齿蒿的山后面升起,阳光洒满了他的脸。地上的新霜开始消退。

接下来,人们看到菲尔像一个老人一样,迈着缓慢而体面的步伐走回了大宅。他走进卧室,关上了门。他在里面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乔治敲门时也没有应答。乔治叹了一口气,然后做了一件前所未有的事——未经允许就打开了哥哥的房间的门。“我载你去横顿。”乔治说。

“好吧。”菲尔说。

他已经穿上了那套不太合身的进城专用的正装,还穿上了从军品店买的鞋子。他已经好久没去怀特·波特的理发店了,浓密的头发顶得帽子老高,滑稽得有点像小丑。他摇摇晃晃地穿过客厅,走出了前门。露丝在他靠近时离开了客厅,走进厨房用颤抖的手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这当然只是为了找个理由逃离。她不明白为什么大宅里安静得让人想打哈欠,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她最后一眼看到菲尔,是见他穿过空地走向车库,在那里,老里奥正把一圈圈废气排进这个冷清的早晨。菲尔站在一旁,等乔治把车倒出来。远处是大山,一切都在山的阴影里。她抿了一口咖啡;两天前不省人事地醉倒在床让她惊恐万分,从那天到现在,她一滴酒也没喝过,下定决心要在乔治找她谈话的时候保持清醒,他肯定会找她谈的。可为什么直到现在还没找她呢?为什么?一个不理性的想法折磨着她:不管这个早上发生了什么,反正是她的错。这种内疚感让她窒息,让她恶心。


老太太和老先生一致同意,别无选择,只能坐最近的一班火车去横顿,乔治发电报说会在那里等他们。

“不,她会做得很好,”老太太说,“只要小费给够,他们都会做得很好。”她说的是酒店的某个女服务生,会过来给天竺葵浇水——有了天竺葵,他们的酒店房间才能像家一样。“几点了?”

老先生穿着那件类似阿尔伯特亲王式样的长外衣,从马甲口袋里掏出怀表。“正好五点三十七分。”他说。

“我讨厌这种小小的表。”她说着,皱眉看着自己那块珠宝腕表小小的表盘。“一直讨厌。看又看不清,时间又不准。我们可以在火车上吃点东西。”忽然,老太太用手掩住了脸,老先生马上走到她身边,仿佛预见了她的动作。

“好啦好啦。”他轻声道。

“对不起,我没事了。”她坚持说。几分钟后,他们走出房间,关上门,老先生试了试门把手,确认锁上了。他们已经叫人把行李运到酒店大堂了。现在时间还太早,大堂旁边的餐厅里只有几个短住的客人,不熟悉大酒店的节奏,正在吊灯下吃着晚餐。

“没事,我完全没事的。”他们跟着司机走进旋转门的时候,她对老先生说,“我已经为这样的事情做好了准备。”


菲尔的幸运之处在于,他穿了进城用的正装,因为他需要这身衣服的时候恰巧是星期天的晚上。不过当然,考虑到情况特殊,格林先生的百货商店会非常乐意在星期天的晚上为他开门。

天气不错,秋老虎到了,一切懒洋洋的。乡下都是懒洋洋的,空气中弥漫着慵懒的气息,还有远处山火的烟气。冬天里是要喂牛的,但这桩苦活儿现在还没开始,所以星期一大家也很空闲。每家做过伯班克家生意的商店都来了一个代表,没跟伯班克家做过生意的商店也派来了代表——他们的眼睛是看向未来的。银行派来了一群人,那是当然。其他牧场主则是带着妻儿来的,一些女人穿着皮草——都来自本地的动物,海狸、石貂、红狐等等——是她们的丈夫下套捕杀,在首府的皮草店加工后,作为圣诞惊喜礼物送给她们的。因为葬礼是两点开始(乡下的规矩),他们计划先在糖碗咖啡屋或横顿大酒店好好吃一顿午饭,然后彼此打打招呼,因为很多人只有在这样的特定场合才会见到面。

当然,乔治要担负起那个艰巨的任务:从贝克殡仪馆提供的棺材里挑一副。那里的窗户对着后巷,照不进多少光;窗户故意弄得很脏,以免外头闲晃的人窥见给亡者的装备,这些用平庸的木料镶着假银做成的木箱。店里也有昂贵的红木棺材,能买得起的恐怕只有伯班克家和另外两三家。“不,不用开灯,”乔治喃喃道,“我看得很清楚。”

“振作一点,乔治。”贝克说。

“没事,”乔治说,“我就要这一副。”

“这一副很精美,乔治,”贝克说,“配得上一位好人物。我知道你想选对的。”


教堂里充满煤烟和棕色旧木头的气味。那些不是圣公会教徒——菲尔以前管他们叫圣沟会教徒——的人在窃窃私语,说没有悼词真是太可惜了。他们说,关于菲尔有太多可讲的了:他的才智,他的友善,他平易近人,他从不偏袒。天啊,他们记得他弹的班卓琴,他清亮的口哨,他的孩子气,他那双强壮有力、伤痕累累、皲裂斑驳的手做出来的东西——雕花的椅子,锻铁的部件。在牧场里,刘易斯太太对着一只织补用的球形衬架流下泪来,那是菲尔以前送给她的惊喜礼物。


老夫妇离开墓地就直接去了火车站,不然他们就得在横顿过夜了。他们也知道,自己没有什么话可以跟任何人说。

“不要这副样子,”老太太对老先生命令道,“这跟你没有关系,一点关系也没有。一个人是怎样就是怎样,做他必须做的事,走向命运决定的结局。”

“我可不可以提醒一下你同样的道理呢?”老先生轻声道。

“啊,这么多花儿。”老太太说。这么多花儿,晚点可以送去横顿医院,让每间房子都充满生机,甚至包括慈善病房。

“我看到,”老先生说,“你亲了露丝。”

“所以现在我们叫她露丝了对吧。你看到了?噢,当然。我心里可怀着希望呢。”

“你当然可以怀着希望。就是那时候,我注意到你的戒指不见了。”

“我的戒指?噢,对。”

“我一直都喜欢你的手。你知道,你从来不需要戒指的衬托。”

“那她就更不需要了,我觉得。但有时候,这些东西能让人开心。算一个符号?不过谢谢你,太谢谢你了。当时我看着她从汽车上下来,把手伸给乔治,又忽然看着他。太好了,他们俩。所以我走到她身边,说:‘给你……’”

他们坐着回盐湖城的绿皮快速火车,独占了一间大号休息室,老太太可以私底下啜泣一会儿了。等她停止了哭泣,老先生站起身,正好遇上火车转弯,所以稳了一下身子,然后走过去打开行李袋,拿出两副印着姓氏首字母的扑克牌,然后按了一下召唤乘务员的按钮。乘务员微笑着过来,替他们架了一张桌子。伯班克夫妇坐在窗边,玩起了“俄罗斯银行”,而不管火车跑得多快,圆圆的月亮总是轻松地跟在他们旁边,像用绳牵着的一只黄色气球。

“我想,”老太太说,“我一直知道会有奇怪的事情发生。”

“……我不理解。但你说过你早就准备好了。记得你总是很有耐心,总是很善良。”

她在椅子上忽然向前一倾,裸露的双手捏住桌子,好像这样才能停止颤抖。“善良!”她的声音都变调了。“我还有什么优点,以上帝的名义?”

“没有了,真的。”

她微笑了一下,然后轻声说:“你知道吗?我们要跟他们一起过圣诞节。是她特地邀请的。我以前总是觉得自己太老了。”

“我发誓,你从来都不显老。”

“真的?但话说回来,我一直有你。一直有你,就像她有他。她才三十七岁。”

“有时候真跟不上你的思路。”

“我有那么——真的?”她抬起下巴,直勾勾看着他的眼睛。


菲尔的医生也不能理解。菲尔入院的时候,他采集了血样,进行了培养。血样的培养物——试管里一点苍白的胶状物——已经送到州立医院去了,那里的医生更懂这些。菲尔的最后一次抽搐,天可怜见,持续得不是很长,但真的很可怕。唉,一两天内他就能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不过他想,正如他跟一个护士说的,把培养物送去检验,简直就像马被偷了再锁上谷仓门。

试管里的培养物会告诉他一个结论,而某人已经知道了这个结论。

葬礼期间,彼得就在牧场耐心地等候,度过了有趣的一天。有一只狗,一只混血的牧羊犬,从谷仓里就一直跟着他,还自己跟自己玩游戏,想咬自己在露出地面的地窖窗户上映出的影子。这是那群狗里第一只喜爱他的。他的第一个朋友。他进了大宅,它就在前门边嗷嗷呼唤着他。然后,他静静地翻了一会儿乔治的那堆《星期六晚邮报》。他在里面发现了乔治的小小梦想,一本有点旧的皮尔斯阿罗汽车小册子。他脸上几乎要迸发出灿烂的笑容,因为他忽然对乔治产生了一种温暖的亲近感。谁能忍住不欣赏这些雄伟的机器呢?挡泥板横扫一切,大头灯照亮前程。这是唯我独尊的坐骑,而他知道,只有美国机车汽车公司的产品(尤其深受潘兴将军喜爱)能跟皮尔斯匹敌。

太阳绕到了屋后,大宅的影子掩住了马路,往对面的山上爬去。彼得随手翻阅客厅书柜里的书,凝神看着(因为光线不够了),发现这些书涉及的范围很广。这里有大公夫人写的《俄罗斯朝廷回忆录》,旁边是一本《美国西部之草》,然后是《埃德蒙·霍伊尔的纸牌游戏》现代版,还有关于梦的书、关于事实的书。这里有一本《公祷书》。他觉得这本书的内容今天应该会在横顿用到,便抽了出来。书翻开来就是第六日的《诗篇》。但今天是九月四日,于是他往回翻了翻。因为外面的影子已经爬上了山面,他读起了《晚祷诗篇》。第二十节应景得有些诡异,于是接下来他又完整地读了一遍《葬仪词》,同样应景,但比他想象的要短得多,比他九个月之前读的《婚仪词》长不了多少。字不多,他想,对于“庆祝遗忘”这个目的来说。他慢慢读着,因为那个脸色苍白的牧师大概就是这样的语速。每一个句号和逗号,他都做了停顿,但根据大座钟的计时,一共只花了十五分钟。不过,棺材要抬进抬出,而那棺材肯定很重。这样一来,整个仪式大概会花上半个小时。

在横顿那间整洁安静的房间里,他曾经有五六次,透过窗户观察送葬队伍行进到一英里外的小山上,看见阳光在那里的瓶瓶罐罐上闪耀,里面的花朵在腐败。灵车移动得非常慢,一路要花半个小时,但在冬天他们会快一点点。不过今天挺暖和的。然后得在坟墓前诵读那些“指定的”话语,大概要花十五分钟(按照那个老牧师的速度)。接着,整支队伍就会伴着空荡荡的灵车回去。那辆灵车会是一辆蓝色的别克,当年的新款。他在《横顿记录报》上读到过:贝克,那个殡葬师,之前和家人一起开着旧灵车去芝加哥送了一回葬,然后取了新车开回来,一路就地野餐,经历了许多小小的冒险,被报纸编辑用幽默的笔法写了出来。

然后人们会在哪儿喝喝咖啡,吃吃三明治,互相问候,互相道别,所以一切结束时,应该过了五点,天也差不多黑了。

但《公祷书》里的祷辞是多么迷人,多么威严,多么流畅呀。如果这些话能在他父亲的葬礼上读一读,他父亲会多么喜爱呀。可他父亲没有这样的机会,因为父亲扮演了自己的上帝,了结了自己。但是,啊,假如有机会,他们会用哪些话来歌颂他父亲呢!

晚餐时间过了很久,母亲和乔治还没有回来。那个姑娘从厨房走进来,尊敬地问彼得:“您需要我把他们的餐具留着吗?”

“请留着吧。”然后他走上楼,仔细洗净双手,打湿头发,好好梳了梳。没过多久,那群狗不出意外地吠了起来。他仔细梳好了头发,站起来,打开窗户往外看。一开始,他们被藏在了山面的阴影里。他听到母亲轻柔的声音。然后他们慢慢地走到了月光下。她在月光下多美呀,乔治那么优雅地站着,抱着她、吻着她。这月下一幕,岂不最适合作为母亲人生的真正开始吗?这月下一幕,岂不正是父亲自我了断的所求吗?他牺牲了自己,躺在山毛榉那座小山的地下,在几朵纸花之下,忠于他自己的梦想之书,不就是为了这一幕?

那群狗躲在阴影里,轻声呜咽着,然后很奇怪地,就待在那儿一动不动。彼得深受打动,轻声念起了几小时前让他无比感动的《诗篇》诗句。

救我灵魂脱离刀剑,

救我所爱脱离犬类。

他不知道这个家里《公祷书》是不是经常被使用,想知道他可不可以把那一节诗剪下来,贴进剪贴簿,那会比玫瑰花瓣更适合作为最后一页——那几瓣玫瑰依然鲜红,但已经没有了花香。因为她现在已经获救,多亏了父亲的牺牲,也多亏了他自己的牺牲。而他的牺牲之所以变得可能,全靠他从父亲的大部头黑皮书里获取的知识。恶犬已死。

在八月的一个下午,在那些黑皮书里,他读到了关于炭疽的知识——他们管那叫黑腿病。那是一种可以由动物传染给人的疾病,病菌很容易通过人的伤口侵入血液系统,如果这个人接触病畜的皮的话——比如,用带伤的手拿病牛皮编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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