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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 —— 美漂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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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2008年是我出国的第一年。转眼十年过去了,我还是没法理解那一年在我人生中意味着什么。 2008年的上半段,我虽人在厦门大学,却不是厦大的学生,只是随导师去做毕业课题,所以不住学生宿舍,没有学生证,去食堂打饭得蹭别人饭卡,是不折不扣的黑户。 五月,临近毕业季,校园里弥漫着软绵绵的感伤,鲁迅石像底下画着“不想毕业”之类的粉笔字。的确,这校园号称全国最美,最适合谈恋爱或者校园卡拉OK。如果我是这里的学生,我也想继续待个三年五载。可惜我只是个黑户,只想赶紧毕业,走人,出国。 回东北答辩,毕业,去沈阳办签证,一大早排队面签,排我前面的那个女孩拉着几个同伴女孩的手,闭上眼念念有词。当我听到“感谢赞美主”,才明白这是在祷告。那女孩在国内读的神学院,想去美国深造。签证官是一个长着亚裔面孔的男性,用语速奇快的英语问她既然是学《圣经》,去哪儿不行,为什么非去美国。女孩听不懂,急了,翻来覆去就一句事先准备好的英语:“我去美国不为别的,就为了学《圣经》。”两个人越说越不明白,签证官满脸铁青,拒签。那女孩哭着走出来,和刚才一起祷告的姊妹抱在了一起。 轮到我了,签证官扫了两眼材料,说你回去等着吧。我很错愕,因为他讲的是汉语,还略有沈阳口音,我苦练两天两夜的英文攻略根本没用上。 读研时我就想出国,不但为之努力,还没来由地相信自己一定会出去。当时觉得那叫信念,现在回头看看,说成是少不更事的偏执也亦无不可。美国驻沈阳领事馆,和平区十四纬路,一个陌生女孩的哭泣,让我第一次琢磨出国究竟意味着什么。 二 可是已经晚了。八月底,东北的县城凉意初露,赴美签证寄到了我家里。母亲既替我高兴,又舍不得我远行。父亲倒很淡定,只说时间赶得还好,等奥运会开完,去北京就不那么费劲儿了。 行李是父亲给准备的:棉被(因为县城是苦寒之地,母亲对其他任何地方的被子都不放心)、衣物、碗、勺、电饭锅、菜刀、小塑料菜板、鞋子、袜子、各种款式的鞋垫(也不知是哪路亲戚说的,美国人从来不垫鞋垫)……我看着他一样一样往里装,心说这哪儿是去美国呢,去援助非洲还差不多。 这些物件能铺满一屋子,但全让父亲装进了行李箱。他意犹未尽,说要不是怕超重,还能再塞一条电热毯。 父亲也没什么高深的诀窍,嵌套着压缩空间而已,比如饭锅里盛鞋垫,棉被中掖菜刀。母亲说这么一大堆东西,装了又散,散了又装,真是佩服你爸的耐心。 父亲给行李打包更是一绝。他嫌超市卖的绳子不结实,非要往里串几根铁丝。他年轻时当过钳工,手一沾铁就停不住,扣子拧得结实无比,行李箱被他五花大绑,像一炸药包。后来我在美国落地,得用钳子才能拆箱过活,把房东都看傻了。 爸妈去北京送我,竟是三口人第一次一起出门远行。临走前一天晚上,我出去跟同学喝酒,回来睡得很沉。第二天上车,母亲嘀咕说你爸真是老了,总担心忘了啥东西,三更半夜把行李拆开,大小物件挨个儿过一遍才算放心,等重新打好包天都亮了。 在北京停了三天。三口人马不停蹄,恨不得把北京城逛个遍。我是怕停下来就会想到这一出国再回来就不知何年何月,至于爸妈为什么不停下歇歇,我也没问。三口人只是闷头逛,闷头照相。 首都国际机场,父亲很疲惫(他一出门就失眠),母亲跟我喋喋不休,说碰过生肉的手绝不能沾碗筷,说在美国用洗衣机,内衣内裤和外衣外裤千万分开搅。说美国人是美国人的身板儿,人家冬天光不出溜啥事儿没有,你千万别嘚瑟跟着瞎学。到了安检,她又数落起我们县的裁缝。我说裁缝怎么了,做的西服不挺合身么。她说你现在穿是合身,在美国吃几年高热量的汉堡三明治,合不合身我就看不着了。 我听了摇摇头,笑着去过安检了。明明不敢回头,却还是回了头。 这一回头就看见母亲在哭。父亲也不劝她,只背着手站在一旁,左顾右盼,不知道在看些什么。 三 北京直飞芝加哥,我头一次坐跨国航班,十三个小时,睡睡醒醒,醒醒睡睡,吃了一肚子经济舱的快餐,感觉比十三年还要漫长。邻座那哥们儿也是东北人,也出来做博士后,和我又是同一专业,就聊了起来。 “美帝不可久留,往死里整两三年,”昏暗中他的东北口音杀气腾腾,“赶紧杀回来占个坑儿!” 他刚当上父亲,老婆孩子都在国内。给我看他儿子的照片,手机是滑盖式的,像素很低,只能看出一个娃娃的轮廓。我说恭喜,很可爱。他摇头,说媳妇儿只给他一年时间,顶多一年半,要不他回国,要不就离。所以他要心急火燎杀回去,可绝不只是为了占个坑儿。 边聊边刷靠椅上的显示屏,飞机在太平洋上空一点点往东挪着,飞行高度的单位是美国人习惯用的英尺,我们俩却毫无概念。我有点羡慕他:至少他对未来有一个方向,有方向就有盼头,可是我呢?我应该在美国“往死里整”几年么?回去固然没有媳妇儿在等我,可是会有个坑儿占么? 芝加哥落地,我俩聊得脸上油光锃亮(关于出远门脸上冒油这种现象,坐过夜车的同学自有体会)。我的目的地需转乘大巴,他要转机飞东海岸,习惯性互留了国内手机号,一想在美国用不上,赶紧换QQ。我和他同龄,连QQ都是同样的七位号。当下相视一笑,就差没在机场里宰头猪拜个把子了。 就此别过,至今再没联系。 十年后的他,应该在陪儿子看俄罗斯世界杯呢吧。也不知他在美国“往死里整”了几年,回国占了多大一坑儿。如果杜甫也申请了七位号的QQ,个性签名没准就是“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四 刚到美国的房东是一位中国大姐,在这边做了十多年的博士后,人很热情,开车过来接我,说欢迎来到玉米地。我向车窗外一看,真的就是一人多高的玉米地,成片成片一望无际。 “很荒凉很农村吧?”大姐笑问,“许多国内的刚来都不习惯。” 我还好。从小在县城长大,城市生活对我没有特别的吸引力。何况我来这儿是做博士后,用飞机上那哥们儿的话讲是“往死里整”几年后马上走人,所以荒凉也好繁华也罢,都不关我事。 其实出来前我想找美国人当室友,练练英语,熟悉文化。但母亲坚信还是中国人靠谱,为了让她安心,我就在留学生的论坛上联系了这位大姐。她迅速发来给我准备的房间的照片:中央空调,实木地板,窗外能看见修剪得比板儿寸还工整的草坪。 可是当她把我接到家,却让我先在客厅将就两天,理由是住在我房间的房客还没搬走。 我以为她说的将就,是指睡沙发什么的,岂知是我自作多情:客厅里没有沙发,只有一张美式的安乐椅,挂一道帘子与厨房隔开,我睡地铺而已。 刚飞完十三个小时,云里雾里倒着时差,但我毕竟还是十年前的身板儿,地铺就地铺吧,难不成退了房跑到玉米地里天人合一?至于租金该怎么折算,也由房东去吧。出门在外,别太较真儿。 真正让我头疼的是洗澡。这是一栋旧式的木头房子,能洗澡的卫生间只有一个,却要满足六口人的需要:大姐一家三口,暂住我房间的那对小夫妻(当然,他们仍然认为那是他们的房间),还有我。 肯定是要可着大姐一家先洗。她做科研辛苦,又要顾家,洗澡就是弥足珍贵的放松,所以一洗就半个多小时,水汽透过门,弥散进客厅,我那地铺都是潮乎乎的。她的先生在国内当过兵,出国这些年不讲英语,一洗澡就高唱“一二三四一二三四像首歌”,很是豪迈惊悚。 那对小夫妻通常在晚上洗澡,老公搭着老婆的肩笑嘻嘻进了卫生间,鸳鸯戏水戏到深夜。卫生间与我睡的客厅只隔一道门板,我因为时差失眠,而失眠时的耳朵又特灵敏,该听的不该听的全一股脑儿听进去了。 跟国内打长途电话,当时还用长城卡。大姐给了我一张,让我给家里报个平安。母亲上来就问一切好不好。我说一切都好。又问这几天吃饭怎么办,大姐在一旁笑说您就甭担心,我们给他做饭就好了。母亲让我把电话递给大姐,先跟人家道谢,又数落我不懂事,让大姐凡事多担待照顾。 说到底,母亲还是担心我寄人篱下。张爱玲曾用“一直低到尘埃里”来形容爱情的姿态。可爱情是要缘分的。缘分尽了,姿态也就收回去了。不讲缘分只讲姿态的,恐怕只有骨肉。 五 大姐在家里不做饭。她先生在中餐馆打工,每天带回各种炒饭,都是顺着美国人口味的快餐,加了许多糖和酱油,油腻腻的。所以,还是我自己做吧。 我从行李箱掏出菜刀菜板,在厨房摆开架势切土豆丝。大姐的儿子凯文跟过来了。据大姐说这位变声期的少年“将来非藤校不读”,我不敢怠慢,停下菜刀问他吃没吃,他却跟我探讨美国的时政。 “知道么,奥巴马其实是个非洲人。” 凯文七八岁就来美国了,却对这个国家毫无认同感。看出来是憋坏了,好容易逮着我这个刚从国内来的,张口猛喷。 “你这都听谁说的?” “天涯、铁血,你在国内不上这些论坛么?” 凯文还说他从不听美国歌儿,只听周杰伦。我说他那套哼哼哈兮不也就是邯郸学步美国黑人那一套么。 “邯郸学步是什么意思?”他问。 我解释半天也没说明白,他没了耐心,给我看他的MP3,里面存着《范特西》。我笑说这都猴年马月了,你偶像Jay早依然范特西了。他有点窘,沉默一会儿说还是老歌儿好听,回地下室继续他的哼哼哈兮了。 我刀功很差,土豆丝切得粗细不均,炒起来怕糊,添好几次水,炖成一锅土豆条儿了。给家里打电话,没人接。这里是晚上十点,国内是上午十一点,也不知爸妈在忙些什么。 那对小夫妻马上要回国,男的在美国读了两年联合培养,女的是学生家属签证,扫了无数打折货,装了四大包行李,鸳鸯浴洗得特别晚,声音有点过分,我干脆去夜里散步。 踏黑而行,信步走进一处公园,虫鸣蛙叫,星垂满天,流萤烂漫。在这片中西部的玉米地里,忽然吼出两句李商隐: “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草丛里探出两头野鹿,月光下一前一后,一高一矮。估计是一公一母。也好,野合万事兴。 “哥们儿,”回去时被邻居家一黑人小孩儿拦住了,“有烟么?” “没有。” “去你妈的!” 六 出国做博士后,和那些考托福考GRE出来攻读美国学位的留学生很不一样。简单来说,博士后是拿到博士学位之后才有资格申请的科研经历,听着好像更高级,但实质相当于刚毕业的博士生在拿到学术界(比如终身制助理教授)或企业正式职位(比如研究员)之前的缓冲期。 说到底,博士后可以看成一个没有时间上限的临时工,收入远低于那些拿到正式职位的人,但工作压力和强度却与后者差不多。除了完成科研项目,博士后还要帮实验室的真正老板(项目负责人或研究组负责人,通常由拿到终身教职的教授担任)撰写论文和课题申请书,训练博士生们的实验技能,下班之余还要阅读研究领域的最新文献,每周工作五十多个小时是家常便饭,节假日老板可以和家人团聚,学生们出去游玩,独守实验室的往往就是博士后,而且没有任何薪资上的补偿。 不仅待遇糟糕,博士后作为一个暂时性的工作职位也缺乏保障:一旦实验室的课题经费断档,教授还有教学与教务方面的薪酬支撑,学生则可以申请换导师换实验室,博士后就只能走人。能不能找到下一个实验室,找到什么样的实验室,无他,全凭运气,前任老板最多写一封漂亮的推荐信而已。 最绝望的是没有职业上的提升空间,做三年与做三十年并不会让博士后的头衔和待遇有本质的提高。这是不折不扣的温水煮青蛙:烫不死,也烫不活,斗志、精力甚至健康就这么一年年被消耗殆尽。 在卫生间里,我总是能看见大姐掉的头发。那些花白的、一缕一缕的头发缠绕起来,化为一柄利剑,悬在我的头上:我不想变成她,一个做了十多年还不知何时才是尽头的博士后。 我之所以来到这个被玉米地紧紧包裹的大学城,加入其中一间实验室,只是因为在国内读到这实验室老板发表的论文,发了一封套磁邮件,递上简历,通了越洋的面试电话,在聘书上签下名字,仅此而已。好在我还算走运,老板在学术领域颇有声望,为人也很厚道,我才能顺利发表论文,凭着应用性较强的科研方向与经历,最后进了企业。然而这只是个体的运气,从整个领域来看,有太多老板的学术成就是建立在对博士后——尤其是非美国本土的博士后——无底洞式的盘剥上。 在美国,教授与其雇佣的博士后之间充满了争议与灰色地带。两者间的权利和义务,既没有明确的界定,对处于绝对弱势的博士后更缺乏规范系统的保护。有不少闹到龃龉、翻脸、冲突,甚至以博士后一方鸡蛋撞墙式的惨烈而告终。极端情况下,甚至会酿成血腥之灾:2016年,一名西奈山伊坎医学院的中国博士后,开枪射伤俩人,其中就包括他的前老板。 人们总说能者多劳,又说多劳多得。我只同意一半:如果缺乏制度性与行业性的保障,不论能者还是弱者,最后都会沦为只劳不得。 七 我那时经常上一个华人论坛,认识了不少有趣的朋友,也见识过最粗鄙恶毒的语言暴力:韩国人叫“棒子”,白人女孩叫“白牛(‘牛’谐音‘妞’)”,在美国的中国博士后叫“千年老妖博后”,简称“千老”,来戏谑无休无止做博士后的人生惨状。 论坛上还发过一篇很有名的帖子,标题即云“我是千老”。作者生于六十年代,自嘲说当年上大学“什么都不懂,稀里糊涂地学了生物”,日后“因为心高气盛,而且不太善于搞人际关系”而辞掉国内工作读研,直到受聘于美国大学去做博士后,才觉得“自己终于给自己创造了改变命运的机会”。 这位六〇后大哥用沧桑的笔调讲述了很多亲身经历,比如妻儿赴美团聚,比如数次更换实验室。对自己尚在延续的“千老”岁月,他这样形容: “实验室做了那么多年,什么是什么,究竟怎么回事儿,也越来越清楚,看淡了;我尽量找能给我钱多一点的、稳定点的实验室,毕竟我还要为了我的孩子,毕竟我不认为自己还是那个为了出人头地能忍耐一两年牛老板压榨然后立马走人的愣头小伙子了。” 大哥这般挖心掏肺,除了抒发一下情怀,也想劝劝年轻的网友:“人人都不容易,何必嗤之以鼻的,把心都放平些,什么都好办了。” 然而“千老”这个词还是在论坛泛滥开来,甚至衍生出“琐男千老”和“卢瑟千老”等多种组合。我一度以为这些字眼儿来自国内,后来才知是出国者的原创。最有杀伤力的,果然还是来自群体内的互相伤害。 我的房东大姐,在家是妻子是母亲,在学校是加班加点的博士后,如果登录上那个论坛,她又会是谁?“千年卢瑟琐女老妖”?还有飞机上遇到的东北哥们儿,曾在太平洋上说“往死里整两三年”,我总算感受到了这话里的腾腾杀气。 八 博士后的生活虽谈不上温柔敦厚,却不妨碍这小镇秋日的美好:湛蓝的天,松软的云,黄红相间的落叶,枝头上一跳一跃的灰松鼠。每天步行去实验室,走过那条铺满红砖的小路,砖铺得紧实细密,颜色是吸足了阳光雨露的绛红,看着极为舒服熨帖。一场细雨过后,砖块又被滋润一回,光脚踩上去,有一种踏踏实实的温润感,瞬间让我想起夏日的黑龙江畔。 这些小情小景被我用数码相机拍下来,晒给国内的亲戚朋友。至于做博士后的艰辛压力,当然只字不提。 出国后的第一个中秋,留学生办的联欢晚会,我花十美元买张票溜进去了,发现台上吆喝的全是学生会的头头脑脑,跟国内读书时没什么两样。然而我早就没了做学生时的心境,兴味索然,直奔后面那桌月饼而去。掰开两块尝尝,枣泥蛋黄两样馅儿,甜得发咸,在国内也就地摊货的水准,跑到这边就是美元的身价了。 有月饼的地方自然少不了人,大家互问国内哪个学校出来的。这个话题很有吸引力,特别是对那几位出自名牌院校的人来说。等我报出省城学校的名字,大家“哦”一声,各掰各的月饼,再无别话。 小时候读杂志文摘,形容美国是“汽车轮胎上的国家”。出来后真正体会到拥有一辆车子的必要性,是去超市买菜。我当时坐公交去沃尔玛,司机是位黑人大妈,虽一脸怒相,却准时准点,风雨不误。本地人也有坐公交买菜的,但人家用的都是布质购物袋,大方,体面,环保。我浑身挂的是印着沃尔玛商标的塑料袋,里面塞着土豆西芹鸡翅脱脂牛奶,一看就是刚从国内来的。正忙着在颅内拷问灵魂呢,对面的白人老妪对我眨眼笑了笑:“扫了不少好东西呀?” 车上还有几个像我这样挂满塑料袋的中国人,都是男的,互不搭茬,又能感觉到彼此的存在,像丛林里散落的蘑菇。过了一阵,有的人不再坐这趟公交了,要么是回国,要么买了车子,其他人都很羡慕。不过很快又会冒出一个新来的,大家心里也就平衡了。 我第一次蹭同胞的车,是因为在球场上认识了个东北人,他其实很年轻,但常年踢中后卫,硬生生踢出一脸老相,大伙儿就叫他老陈。每次踢野球,都是他开车捎我去十二英里外的塑胶球场。我要请吃饭,他摆手一笑:“拉倒吧你!先出来的帮后出来的,都是这么帮出来的。” 老陈那时新婚,博士刚答完辩,硅谷的工作已经找妥了。他要搬走,想卖掉他的丰田车:1994年的花冠,跑了十六万英里,转过无数人无数手。 那次我们跟韩国人踢了一场狠的,好几个人都抽了筋,老陈啥事儿没有,大伙儿开玩笑说你这也不像刚结婚的呀。他送我回去,问我想不想买他的车,五百刀(美元)。 “谢谢陈哥,我不会开车。” “不会开更得买旧车练手了!我教你,俩礼拜包你拿到驾照!” 五百刀已经便宜得不像话,何况还有人教开车。我回头给他打电话,没人接。第二天再打,还是没人接。 再听到老陈的消息,却是死讯。当天他踢完回家,关上卫生间的门洗澡,一个多小时还没出来,妻子觉得不对,喊人,没音,拍门,不应,里面只有哗哗的水声。当下破门而入,丈夫赤条条躺在水里,急救车过来已经晚了:突发性心血管破裂。 老陈的告别仪式是学生会给办的,还在那个办过中秋晚会的礼堂,只是稀稀落落的抽泣声代替了枣泥月饼。 老陈生前有哪些重要的人,死后一目了然:新婚燕尔的妻子一袭黑裙,国内赶来的父母肿着双眼,实验室的老板和师兄弟,再有就是球队的几个哥们儿。 大家就那么站着,倒有点像给他送站:老陈踏上了一趟不知开往何处的列车。 我也去了,第一次穿上那套老家县城裁缝给做的西服。白发人送黑发人,我想跟老陈的父母说两句安慰话,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原来人生一世,能说出口的,基本都是废话。 老陈就这么没了,像某次踢比赛他没打招呼就缺席一样。球队也散伙了,大家约好似的互不联系,好像再凑一起踢球,就对不起另一个世界的老陈。 2009年第一次下雪,我总算买了车。白天没人教,夜里趁黑鼓捣,居然也拿到了驾照。来年开春,行李装上车,我要从大姐那儿搬走。 她也不留我,只淡淡说:“住得不爽就走呗。” 我和她同在一个小镇,六七年再没有过联系。直到去年我找到工作,要从这片玉米地搬走,才偶然遇到。约好一起吃顿饭,只有她和儿子凯文来了。我问她先生呢。她说他受不了美国的无聊,先回国了。 我搞不清这“先回国”的含义,不再作声,用筷子扒拉油腻腻的美式宫保鸡丁。 “我也要回国了。” “你博士后做完了?” “不做了。那玩意儿还有个完?” “回国去哪儿?” “没想好去哪儿,”她摇头笑笑,“哪儿能搞定房子,就去哪儿呗。” 我点头称是。 “现在回去已经晚了,好一点的坑儿都被占了,”大姐抢着去结账,“今天我儿子毕业,这顿我请。” 凯文长成一个高大的帅小伙,刚读完州立大学的本科。我问他还听周杰伦么。他笑着摇头,谦逊、腼腆,对未来满是憧憬。 就此别过。大姐为回国做准备,我也开车上了高速。后备厢堆着锅碗瓢盆和半箱子的书,到了新地方就能用上。六七小时的高速,这些旧物像老朋友似的陪在身旁,倒也不觉得漫长。 二十多岁的我飞过太平洋,觉得人生不会被国界束缚。岂知出国十年,搬过无数次家,见识过无数次聚散离合,越发觉着“美漂”二字贴切。 人和人好像星辰,在同一块夜幕上闪烁浮动,看着挺近,其实远到让人无法理解;偶尔相遇,也只是擦肩而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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